《大武侠时代》(《猎鹰·赌局》)为古龙最后的武侠小说系列,由若干短篇小说组成。狭义上仅指《时报周刊》上连载之大武侠时代短篇系列三篇:《猎鹰》、《群狐》、《银雕》,为起初之义;另外广义上的《大武侠时代》也包含〈联合报〉上连载的《短刀集》四部:《赌局》、《狼牙》、《追杀》、《海神》,为后起之义。
《猎鹰·赌局》,古龙“江湖名篇”之一。《猎鹰·赌局》是古龙先生的最后遗作,短篇作品。1984年3月-8月联合报连载时名为《短刀集》,1985年11月万盛出版时名为《赌局》,本书中共收录了《猎鹰》《群狐》《赌局》《狼牙》《追杀》《海神》《银雕》等七篇短篇。作品以江湖中一个神秘的赌局贯串,一次次离奇的赌局,构成了一篇篇轻薄短小,却又精采万分的故事。全书在机智中透现出幽默,在紧张悬疑处却又藏著令人莞尔的情节,是古龙特别针对生活节奏快速的现代都市新贵而创作的最佳轻松小品,觉得工作和生活已压得你无处可躲了吗?《猎鹰·赌局》绝对使你压力顿消!
一个江湖中最会赌的赌徒,一位罹患肝疾、命不久矣的灰衣侠士,一场自己的葬礼,一次生命的赌注。
《猎鹰•赌局》之中,浸满了古龙一生最后的感怀。有喜,有笑,有惊,有叹,有悲。读《猎鹰•赌局》,品人生五味。
每一次紫烟燃起都会有一个名人被杀,而这些人却互不相识。一连串的凶杀案牵出一系列疑点,看似毫无联系的案件背后竟有着某种隐秘的联系;一场看似胜负已定的赌局竟分不清谁才是真正的大赢家,成了一环套着一环的局中之局。
真正的赌徒当然亦会接受必败的赌局,真正的赌徒当然不会输。
翻开《猎鹰•赌局》,看江湖上最会赌的赌徒和他最潇洒的一次豪赌。
群狐 第三回 绝计
这一次“赌局”定下的盘口是三博一,意思就是说,要赌唐捷胜的人,输要输三两,赢只能赢一两。
可是大家还是买唐捷,因为各人都认为聂小雀这一次连一点胜算都没有,盘口是三博一,赌局的庄家还是会输得把裤子都当掉。这一次赌局购大庄家就是卜鹰。
大庄家很快就要变成大输家了,可是他现在看起来,却还是说不出的悠闲快活。
松树下,地毡上,隐士般坐在那里品茶的三个人,所谈的居然也没有离开过这一局豪赌,更没有离开过名利两个字。
“卜鹰居然肯挂出以三博一这种盘口,多少应该有一点把握的。”杜黄杉在皱着眉:“可是我却偏偏看不出他凭哪一点认为聂小雀必胜唐捷。”
“要人输的法子多得很。”吃苦和尚说:“也许他在唐捷喝的酒里下了药,叫唐捷一路上泻个七八次,也许他先弄了个女人藏在唐捷被窝里,先把小唐折腾得半死不活。”
杜黄杉苦笑:“这种事,真亏和尚能够想得出来。”
吃苦和尚悠然举杯。“这种事连和尚都料想得出来,卜鹰怎么会想不出来。”
“但是他绝不会去做。”
“为什么?”
“卜鹰不是这种人,唐捷也不是笨蛋。”杜黄杉道:“就算他是笨蛋,唐家的人也不肯让他轻易上当。”
吃苦和尚浅浅的啜了几口苦茶,看起来倒真有几分高僧的样子。
“聂家的人呢?难道他们就肯眼看着那只小雀儿活活输死?”
大李红袍斜眼看着他,忽然插口问:“如果和尚是聂家的人,我还有什么法子?”
“我也没什么别的法子,只不过我碰巧知道聂小雀是个双胞胎,有个孪生兄弟叫小虫,如果先把小虫藏在山上,一边让小雀儿躲起来,然后小虫子及时出现,弹响这支古筝,聂家岂非就赢了。”
“这倒真是个诡计。”李红袍冷冷的说道:“只有一样可惜!”
“哪一样?”
“你碰巧知道聂小雀有个双生兄弟,唐家的人难道会碰巧不知道?”
吃苦和尚一口热茶刚喝下去,烫得直翻自眼,那边树上的卜鹰却差一点把一嘴的酒都笑得喷了出来。
唐家当然早已算准这一着,而且早已查出聂小虫最近一直都在济南,他们甚至还约定好了,九月九日的凌晨,叫聂小虫到济南城的云门楼子上见面,若是小虫不到,这一局就算聂家输了。
“蜀中唐家做事,一向是滴水不漏的。”胡大小姐也忍住笑道,“这种绝计,也真亏和尚怎么能想得出来。”
卜鹰也笑,笑得却好像有点莫测高深的样子,胡大小姐当然一眼就看出来了。
“你笑什么?是不是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我只不过忽然发现,名门大派千算万算,还是算不过下五门。”
“怎么说?”
“唐家做事虽然滴水不漏,真正占便宜却还是聂家。”卜鹰解释,“聂小虫这次到济南去,不管他是去办什么事,都一定可以马到成功、平安归来。”
“为什么?”“因为这次他找到个万无一失的靠山,保证天下太平!”
胡大小姐终于也明白了。
“为了这次赌局,唐家派到济南去的人一定会时时刻刻监视着他,别人也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一定还以为他请到了唐家的高手做保镖,还有谁会去动他?”大小姐吃吃笑道,“看来聂家这些小麻雀、小虫子,倒全都不是省油的灯。”
卜鹰忽然问她:“你知不知道昔年被武林九长老贬为下五门的五个门派,到如今只剩下了几门?”
“难道只剩下聂家一门了?”
“一点也不错,就只剩下了他们一门。”卜鹰叹息,“一个门派被贬为下五门之后,要生存下去就变成件很不容易的事了,昔年那九位老先生如果想到了这一点,也许就不会因为某一家人会用‘鸡鸣五鼓返魂香,而把他贬为下五门。”
他的声音仿佛还是很冷淡,淡淡的接着道:“有些门派虽然不会用熏香暗器,做出来的事却远比那一家要精彩得多。”
胡大小姐凝视着他:“我知道你一向很同情他们,只可惜——聂家这一局还是有输无赢的。”
卜鹰冷笑:“只怕未必。”
就在这时,已经有一条人影从苍龙岭的石脊上翻跃而起,猿猴般凌空翻了四、五个筋斗,猥琐的身法突然变得曼妙轻灵,飕的一个燕子穿帘,平自又变为“细胸巧翻云”,轻飘飘的落在春草般的绿毡上,单膝半跪,抄起古筝。
只听“铮錝”一声,声越金石,远远的传至远山白云里,手指上竟带着种极阴柔的内力。
再看弹筝的人,纤巧的身材,瘦削的脸,神情间总仿佛带着几分畏缩,只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灵光四射,显得聪明绝顶。
胡大小姐忍不住失声轻呼:“是他!”
“是的,是他,聂小雀,小雀儿。”卜鹰故意冷冷淡淡的说,“下五门的人,这次总算不幸赢了一次。”
直至多年后卜鹰还对人说,那一天在华山绝顶,他最忘不了的一件事,就是大李红袍忽然站起来,走到他面煎,用一种很严肃而且很恭敬的态度对他说:“卜先生,你真行,我佩服你。”
卜鹰后来还对人说:“那一次大概是近三十年来,李红袍第一次称呼别人先生。”卜鹰笑道,“而且那一次很可能就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