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清代民间通俗公案小说。早期版本亦称《施公案传》、《施案奇闻》、《百断奇观》,未著撰人。现存有嘉庆三年(1798)序文,道光四年(1824)刊本,可推知它前八卷九十七回大约成书于乾隆、嘉庆年间。其故事始于说书,后经人加工整理敷演而成为528回的长篇小说。主要讲述了康熙年间清官施仕伦从县令至总督,在黄天霸等江湖侠士辅佐下不断铲除贪官污吏、破案捕盗的故事。
第268回 酌理准情差提淫妇 蹈瑕乘隙追指奸夫
却说施公立刻签差去提见证小毛、淫妇王李氏,并父李卜仁,就县署升堂复讯。宿迁县旁坐案侧。施公便命提原告王陆氏,跪在下面。王陆氏与前供相同。又命提被告。差役将李氏带到,跪在下面。施公观看李氏,颇有娆态,问道:“你今年多大岁数了?你丈夫王开槐、女儿秀珍,究竟因何身死?尔可从实招来。”李氏道:“大人容禀。小妇人二十三岁,凭媒说合,嫁与王开槐为妻。二年就生了秀珍女儿。我婆婆见我易于生育,也是欢喜。至今年搭交六年,从未怨过他家一句。不意祸从天降,八月初五夜间,忽然丈夫口称腹痛,女儿亦是如是。
其时婆婆又不在家,到小妇人姑子家去咧!小妇人起来烧了些姜汤,与丈夫并女儿服下,哪知仍然疼痛。又当夜深人静,无处延医诊治,小妇人心想等到明天,再去将婆婆、姑子接回去,请医生前来,代他两个诊治。不料天尚未明,丈夫与女儿两个,一齐死了。小妇人已是魂不附体,天明便去隔壁朱家,请他家小毛,去接我婆婆、姑子回来。他就说儿子与孙女儿,全是小妇人谋害死的了,便到县里告过。当经县太爷相验:并无伤痕,委系暴病而死。我婆婆才算没事。小妇人实在冤枉,总要求大人天断。”施公道:“本部堂且问你,那一件湖绉的棉袄,是谁送你的咧?”李氏道:“小妇人回到娘家,向父亲要。后来父亲做给小妇人的。”施公道:“你丈夫既死,为什么不在夫家守节,伏侍孀姑,竟至回到母家,这又是何缘故呢?”李氏道:“当丈夫死后,小妇人也曾力劝婆婆:儿子虽死,也有你媳妇奉养,你老人家不必过恸哀切。争奈婆婆骂小妇人。因想:丈夫是死了,还要遭婆婆辱骂,实在忍气不过,屡欲自尽,又恐为人议论,说小妇人害死亲夫,畏罪自死。因此小妇人父才将小妇人接了回去——过了一二月,等婆婆气稍平些,再回夫家,并无别故。”
施公听说,把惊堂一拍,喝道:“好大胆的淫妇!现在有见证在此,等与你对质明白,那时尚有何说?”命提见证。差役即刻将小毛带到下面。施公问道:“你就是小毛,姓什么?多大岁数了?王开槐究竟怎样身死?你可从实招来。”小毛道:“小的姓韩,在朱家放牛,今年十五岁。八月初五夜,约三更时分,忽听隔壁王家有人喊:‘救命!’声音却不高。后来又听见他家小女儿大哭两声,也就是不哭了。小的当时也不知何事,只索罢了。等到天明,忽然王家大奶奶起来,说是他家大爷与他家女儿,全得了病死了。复又到小的主人家中,央小的去接他婆婆。后来小的闲谈中,说起夜间喊求饶命的话,他家老奶奶就说是‘谋死亲夫,毒毙幼女’,就去往县里告咧!这就是小的实供,别无虚谎。”施公道:“本部堂问你:他平时夫妻吵闹,你可知道么?”小毛道:“小的间或知道。”又问道:“你可知王开槐不在家,有什么人到他家来走动呢?”小毛道:“外人并不曾看见过。”施公又道:“这李氏回娘家,一月去几次呢?”小毛道:“有时今去明天来,也有两三天、三五天不等。”施公听罢,又命带李卜仁。差役答应,即刻带到,跪在下面。施公问道:“你向来作何营生?年纪几何?为什么纵容女儿在家宣淫,不加防范?以致谋死亲夫,毒毙幼女。尔可从实一一招来,本部堂尚可从宽,兔尔之罪。”李卜仁在下磕了个头回道:“小的今年五十八岁,向为裁缝生理。女儿虽时常回家,只时暂来暂去,连三天都没在家过的。因为女婿的母亲年纪甚大,无人服侍,亦门户要紧。若问女婿是女儿谋害死的,小的实在不知底细。说害死的时节,小的也只道女儿不端,听凭夫家去告。即到县大老爷前来相验,说是:实系暴病而死,因此小的才告他的诬告。后来经人说开,小的也就罢了。至于将女儿带回,因据女儿说,他婆婆任意辱骂,万难相处。后来女儿气忿不过,欲寻个自尽,小的因此先将女儿带回来,过一两月,再送他回去。若说奸夫究竟何人?小的不敢妄指的,还求大人明察。”施公道:“本部堂再问你:你女儿所穿的桃红湖绉的棉袄,究系何人与她的?”卜仁道:“这日女儿回来,就说是与女婿赌气。因为叫女婿做湖绉棉袄,女婿不肯,后来女儿又说:‘爹呀!这件衣服要多少钱呢?’小的就告诉她,差不多要十二吊钱,做得成功。后来女儿就拿出四两银子。小的当时问她,这银子从哪里来的呢?‘因为女婿不过手艺人。”
施公说:“这却问的不错。她便怎么回答你呢?”又说:“我女儿说:‘这银子是女婿的一个舅表兄,现在江南跟官,不久回来,到他家看见表弟娶了新妇,把的见面礼儿。’小的听说这话,也就不追问了。当时把银子拿了过来,便就代添几吊钱,自己的工,做了一件桃红湖绉的棉袄。”施公听罢,有了表兄,便问王陆氏道:“你可是有个在江南跟官的外甥么?”王陆氏道:“这个外甥,还是娶媳这年走了一趟,从此并不曾来过。”
施公道:“你外甥把了四两银子,给你媳妇做见面礼的么?”
王陆氏道:“却不知道。”施公又问王李氏道:“你这四两银子从何而来?快讲。”王李氏道:“委实是表大伯给的。当时婆婆不在面前,丈夫那日还在家,亲自见的。”施公道:“你婆婆既不知道,你丈夫又死无对证,本部堂不动刑,你不肯招来。拖下去先掌嘴四十。”差役答应,当即一面打了二十。王李氏仍是不招。施公又命鞭背。差役又将外衣褫下,即一五一十,鞭了二十下背花。王李氏但喊:“冤枉!”并无口供。施公便命且先收监,李卜仁着一并收押。施公退堂。欲知王李氏如何谋害亲夫,毒毙幼女,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