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是南北朝时期颜之推创作的家训。该书成书于隋文帝灭陈国以后,隋炀帝即位之前(约公元6世纪末)。是颜之推记述个人经历、思想、学识以告诫子孙的著作。是南北朝时期著名的散文集,共二十篇,主要内容是用儒家思想教育子孙,讲立身处世之道。全书以说理为主,每篇都不是长篇巨制的专论,而是围绕一个中心集合多则的随笔、札记,其手法是先提出思想观点,然后列举若干事例作为证据。语言通俗易懂。朴素无华,既不是六朝骈文,也有别于秦汉古文,而是接近当时口语的通俗文。文章深入浅出,语短意长,实实在在,在南北朝散文史上别具一格。
终制篇
死者,人之常分,不可免也。吾年十九,值梁家丧乱,其间与白刃为伍者,亦常数辈,幸承馀福,得至於今。古人云:“五十不为夭。”吾已六十馀,故心坦然,不以残年为念。先有风气之疾,常疑奄然,聊书素怀,以为汝诫。
先君先夫人皆未还建邺旧山,旅葬江陵东郭。承圣末,已启求扬都,欲营迁靥,蒙诏赐银百两,已於扬州小郊北地烧砖。便值本朝沦没,流离如此。数十年间,绝於还望。今虽混一,家道馨穷,何由办此奉营资费?且扬都污毁,无复遗,还被下湿,未为得计。自咎自责,贯心刻髓。
孔子之葬亲也,云:“古者墓而不坟,丘东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识也。”於是封之崇四尺。然则君子应世行道,亦有不守坟墓之时,况为事际所逼也。吾今羁旅,身若浮云,竟未知何乡是吾葬地,唯当气绝便埋之耳。汝曹宜以传业扬名为务,不可顾恋朽壤,以取湮没也。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