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成长总是个让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会很缓慢,如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趟过,有时却如此突如其来,如暴雨般劈头盖脸……三个孩子因为小镇上的几桩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这是爱与真知的成长经典。《杀死一只知更鸟》获1961年普利策奖。美国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书,英国青少年最喜爱的小说之一。美国中学推荐课外读物。由小说改编的电影获第25届奥斯卡三项大奖。美国电影协会评选的“100名银幕英雄与恶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师名列英雄第一位。作为史上最受喜爱的小说之一,《杀死一只知更鸟》已获得显赫声誉。它赢得过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并曾被拍成,备受欢迎的电影。
“到我这儿来,孩子。我给你喝点儿东西,能让你胃里舒服起来。”
多尔夫斯· 雷蒙德先生不是善良之辈,我万分不情愿接受他的邀请,可还是跟着迪尔一起过去了。我心里暗想,如果阿迪克斯知道我们和雷蒙德先生如此亲近,他可能会不高兴,至于亚历山德拉姑妈,她百分之百不会赞成。
“给你,”他说着,把插着吸管的纸袋递给了迪尔,“吸上一大口,就舒服啦。”
迪尔叼住吸管吸了一口,脸上绽开了笑容,接着大口啜饮起来。
“嘿嘿。”雷蒙德先生显然把怂恿小孩学坏当成了一件乐事。
“迪尔,你要当心。”我向他发出警告。
迪尔松开吸管,咧嘴一笑。“斯库特,这只是可口可乐啊。”
雷蒙德先生靠着树干坐了起来。他刚才一直躺在草地上。“你们这两个小家伙,不会给我泄露秘密吧?说出去会坏了我的名声。”
“您是说,您从纸袋里喝的从来都是可口可乐?纯可口可乐?”
“没错,女士。”雷蒙德先生点点头。他身上的气味很好闻,混合了皮革、马匹和棉籽的气息。他脚上的那种英国马靴我只见他一个人穿过。“我差不多只喝这个。”
“这么说,您只是假装……对不起,先生,”我赶忙打住话头,“我不是故意要……”
雷蒙德先生嘿嘿一笑,丝毫没有生气的样子,于是我试着改用不那么冒失的措辞又一次问道: “您为什么要那样呢?”
“为什么——噢,明白了,你是问我为什么要假装?这个嘛,非常简单,”他说,“有些人不喜欢……我这样的生活方式。现在我可以说,让他们见鬼去吧,我才不在乎他们喜不喜欢。事实上,我确实说过我不在乎他们喜欢不喜欢——但我并没说让他们见鬼去吧。明白了吗?”
我和迪尔异口同声地说: “不明白,先生。”
“你们看,我是在给他们一个理由啊。如果人们能把事情归结于一个理由,就好办多了。我很少到镇上来,每次露面的时候,如果我晃晃悠悠的,还时不时从这个纸袋里喝点什么,他们就可以说,多尔夫斯· 雷蒙德成了威士忌的俘虏——所以他不会洗心革面了。他根本管不住自己,所以才过着那种生活。”
“这样是不诚实的,雷蒙德先生,会让您显得更坏,您本来就已经够……”
“就算这是不诚实,但对旁人来说是大有好处的。芬奇小姐,私下里我并不怎么喝酒,可是你知道吗,他们永远,永远也不可能理解——我之所以这样生活,是因为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方式。”
我当时的感觉是,自己不该待在这儿,听这个邪恶的家伙东拉西扯——他有好几个混血孩子,而且还不在乎人们知道,可他偏偏又那么让人着迷。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故意假装堕落来毁坏自己形象的人。可他为什么把深藏的秘密告诉我们俩呢?我说出了自己的疑问。
“因为你们是孩子,而且你们能理解。”他说,“还因为我刚才听见那位……”
他朝迪尔那边扬了扬脑袋: “他的本性还没有被毁坏。等他再长大几岁,就不会觉得恶心,也不会为此而哭泣了。也许,形形色色的事情会让他——觉得不对头,但他不会再哭了,过几年他就不会为此落泪了。”
“为了什么而哭呢?雷蒙德先生?”迪尔作为一个小男子汉的自尊心又开始抬头了。
“为某些人给其他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连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停下来想一想,黑人也是人啊。”
“阿迪克斯说,欺骗黑人比欺骗白人还要恶劣十倍。”我低声说,“他还说,那是人能够做出的最卑劣的事。”
雷蒙德先生说: “我不觉得这是……琼· 露易丝小姐,你还不了解你父亲,他是个与众不同的人,你得过几年才能体会到这一点——你还没怎么见识这个大千世界呢,你甚至都还没怎么了解这个镇子呢。不过,你现在要做的是回到法庭去。”
这句话提醒了我,我们几乎错过了吉尔莫先生进行交叉讯问的整个过程。我看了看太阳,它正急匆匆地沉到广场西侧那排商店的房顶后面。我左右为难,不知道是该留下来和雷蒙德先生聊天,还是回到第五巡回法庭。“走吧,迪尔,”我终于做了决定,“你现在没事儿了吧?”
“没事儿了。很高兴认识您,雷蒙德先生。也非常感谢您给我喝了饮料,它很管用。”
我们一路飞奔回到县政府大楼,跑上台阶,又连上两段楼梯,然后侧着身子贴着栏杆往里挤。还好塞克斯牧师替我们保留了座位。
法庭里寂静无声,我又一次纳闷婴儿们都到哪里去了。泰勒法官衔在嘴里的雪茄已经变成了棕色的一小团;吉尔莫先生趴在桌子上,在他的黄色笔记簿上急速写着什么,好像要跟法庭记录员一争高下,而那位法庭记录员的手也在像鸡啄米一样上下翻飞。“真倒霉,”我嘟囔了一句,“咱们没赶上。”
阿迪克斯在对陪审团发表陈词,正说到一半。他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沓文件,看样子是他刚从椅子旁边的公文包里拿出来的,汤姆· 鲁宾逊正在翻弄着文件。
“……在没有任何确切证据的情况下,这个人就被指控犯下了死罪,正在接受决定他生死的审判……”
我捅了杰姆一下。“他讲了多久了?”
“他刚刚把证据过了一遍,”杰姆压低声音说,“我们要赢啦,斯库特。我看怎么也不会输。他讲了大概五分钟,说得非常简单明了,就像我跟你解释一样。连你也能听明白。”
“吉尔莫先生……”
“嘘——他没什么新鲜的,还是老一套。别出声了。”
我们又朝楼下望去。阿迪克斯正讲得如行云流水一般,带着一种超然物外的态度,跟他口授信件的时候一样。他在陪审团面前慢慢地来回踱步,而那些陪审团成员似乎在全神贯注地倾听:他们仰着头,目光始终追随着阿迪克斯,眼睛里仿佛流露出欣赏的神情。我猜,这是因为阿迪克斯从不慷慨激昂地大吼大叫。
阿迪克斯停顿了一下,他接下来的举动可以说是异乎寻常——他解下了怀表和表链,放在桌子上,说: “请求法庭允许……”
泰勒法官点点头,阿迪克斯随即又做了一件对他来说史无前例的事情,从那以后我也再没见过,不管是在公开场合还是在私下里:他解开了马甲的纽扣,解开了领口,松开了领带,还脱下了外套。平日里,他总是穿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只有在上床睡觉之前才会宽衣,他现在这个样子在我们看来,无异于赤身裸体站在众人面前。我和杰姆交换了一个惊恐的眼神。
阿迪克斯把双手插进口袋,又走回陪审团面前。我看见他的金领扣、钢笔帽,还有铅笔头在灯光下闪烁着。
“先生们。”他刚一开口,我和杰姆就立刻交换了一下眼色。他这语调就像是呼唤了一声“斯库特”,没有了原来的刻板和单调,也没有了超然和淡漠。他在陪审团面前徐徐道来,就像是站在邮局旁边那个街角,和街坊邻居拉家常。
“先生们,”他说,“我会尽量简短一些,不过我还是想用剩下的时间提醒大家,判定这个案子并不难,不需要对复杂的事实进行严密的筛选和查证,但确实需要你们在消除一切合理的怀疑,百分之百确定之后再判定被告有罪。首先,这个案件根本就不该当庭审理。这个案子就像黑和白一样简单分明。
“控方拿不出一丝一毫的医学证据来证明汤姆· 鲁宾逊被指控的罪行确实发生过。恰恰相反,这个指控只是建立在控方两位证人的证词上,而他们所提供的证据,不但在交叉讯问过程中漏洞百出,而且遭到了被告的断然否认。被告清白无辜,有罪的是今天出庭的某个人。
“对于控方的主要证人,我除了满怀同情,别无其他,但我不能因为怜悯就允许她把一个人置于死地,而她费尽心机的目的,是摆脱自己的罪恶。
“先生们,我说罪恶,因为是罪恶促使她如此行事。她并没有犯罪,她只是触犯了我们这个社会里的一条根深蒂固的法则。这条法则非常严酷,不管是谁违反了,都注定会被当作异类驱逐出去。她是极度贫穷和无知的受害者,但我无法同情她,因为她是个白人。她明明知道自己是肆意妄为,可是她的欲望过于强烈,致使她明知故犯,执意要去触犯这条法则。她一意孤行,而且她后来做出的反应大家也都陆陆续续知道了。她的做法就像是个孩子的行为——她试图掩盖自己的罪证。不过,在这个案件中,她并不是个把偷来的禁品悄悄藏起来的孩子,而是想对自己的受害人下死手——万不得已的话,她必须处理掉那个人,必须让他从自己眼前、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她必须消除自己的罪证。
“她的罪证是什么?汤姆· 鲁宾逊,一个大活人。她必须把汤姆· 鲁宾逊处理掉。汤姆· 鲁宾逊每天都会让她想起自己的所作所为。她做了什么呢?她勾引了一个黑人。
“她是个白人,竟然去勾引一个黑人。她的行为在我们这个社会里是令人难以启齿的——她亲吻了一个黑人。不是一个黑人大叔,而是一个年轻力壮的黑人。在触犯这条社会法则之前,她满不在乎,可事后她一下子崩溃了。
“这件事让她父亲发现了,被告在陈述事实的时候也提到过这一点。她父亲做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不过,有一些间接证据表明,马耶拉· 尤厄尔曾经被一个几乎只用左手的人毒打了一顿。我们对尤厄尔先生采取的行动还是有所了解的:那是任何一个敬畏上帝、坚韧果敢、有尊严的白种男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采取的做法——他通过宣誓提出指控,促使警方签发了逮捕令,而且毫无疑问,他是用左手签的名。现在,汤姆· 鲁宾逊就坐在你们面前,他宣誓的时候用的是他唯一好用的那只手——他的右手。
“这个安静、体面、谦卑的黑人,纯粹是因为鲁莽,竟然对一个白种女人产生了‘同情’,结果不得不和两名白人当庭对质。那两名证人在证人席上的言行举止你们都亲眼看见了,不需要我来提醒。除了梅科姆县的警长以外,控方的证人在诸位先生面前,在整个法庭面前,表现出一种目空一切的自信,自信他们的证词不会受到质疑,自信诸位先生会和他们持有同样的假设——那是一种无耻的假设,认为所有黑人都撒谎,所有黑人在本质上都不道德,所有黑人在白人妇女面前都不规矩,这个假设和他们的精神品质息息相关。
“先生们,我们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假设本身就是一个谎言,一个和汤姆· 鲁宾逊的皮肤一样黑的谎言,一个根本用不着我向你们揭穿的谎言。你们都知道真相,真相就是:有些黑人撒谎,有些黑人不道德,有些黑人在女人面前不规矩——不管是黑种女人还是白种女人。然而,这个真相适用于所有人类,而不仅仅是某个特定的人种。在这个法庭里,没有一个人从没撒过谎,没有一个人从没做过不道德的事情,也没有一个男人不曾对任何女人产生过欲望。”
阿迪克斯停顿了一下,掏出手帕,摘下眼镜擦了起来,这是我们目睹的又一个“第一次”:我们从没见过他冒汗——他是那种脸上从来不出汗的人,可此时他那晒成棕褐色的脸上泛着油光。
“先生们,在我结束陈词之前,还想提一个话题。托马斯· 杰斐逊曾经说过,‘人人生而平等’,北方佬和华盛顿行政首脑的贤内助最喜欢用这句话来攻击我们。在今年,也就是一九三五年,很有些人断章取义,随时随地都套用这句话,甚至形成了一种趋势。我能想到的最可笑的例子,是那些公共教育管理者,他们让愚笨懒惰的学生和聪明勤奋的学生一样升学,因为 ‘人人生而平等’,教育者们还会郑重其事地告诉你,留
九_九_藏_书_网级的孩子会产生强烈的自卑感。我们都知道,某些人灌输给我们的 ‘人人生而平等’,实际上是个谬论——事实上,有些人就是比别人聪明睿智,有些人就是比别人享有更多的机会,因为他们生来如此,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做的蛋糕比别的女士更胜一筹——总而言之,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普通人具有更高的天赋和才华。
“但是,在这个国家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切人是生来平等的——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可以让乞丐和洛克菲勒家族的成员平起平坐,让愚人和爱因斯坦不分尊卑,让粗陋无知的人和大学校长分庭抗礼。先生们,这种机构,就是法庭——可以是美国联邦政府的最高法庭,可以是最基层的地方治安法庭,也可以是你们眼下服务的这个尊贵而神圣的法庭。我们的法庭也有缺陷,任何社会机构都不例外,但是,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
“我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我并不坚信我们的法庭和我们的陪审制度完美无缺、公正无私——它们对我来说,不是理想,而是活生生的工作状态。先生们,法庭不会比坐在我面前的任何一位陪审团成员更公正。法庭只能和它的陪审团一样完善,而陪审团只能和它的每一位成员一样完善。我对诸位先生充满信心,相信你们会用理性的眼光重新审查你们听到的证词,做出一个裁决,让被告和家人团聚。以上帝的名义,尽你们的职责吧。”
阿迪克斯的声音变得低沉起来,他从陪审团面前转身归位的时候又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楚。他更像是对自己说的,而不是对着法庭。我捅了捅杰姆: “他说什么?”
“‘以上帝的名义,相信他吧。’我觉得他说的是这个。”
迪尔突然探身越过我,拽了拽杰姆。“瞧那边!”
我们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心突地一沉——卡波妮正顺着中间的过道,径直朝阿迪克斯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