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成长总是个让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会很缓慢,如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趟过,有时却如此突如其来,如暴雨般劈头盖脸……三个孩子因为小镇上的几桩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这是爱与真知的成长经典。《杀死一只知更鸟》获1961年普利策奖。美国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书,英国青少年最喜爱的小说之一。美国中学推荐课外读物。由小说改编的电影获第25届奥斯卡三项大奖。美国电影协会评选的“100名银幕英雄与恶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师名列英雄第一位。作为史上最受喜爱的小说之一,《杀死一只知更鸟》已获得显赫声誉。它赢得过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并曾被拍成,备受欢迎的电影。
此后足足有一个星期,杰姆变得喜怒无常,也不怎么说话。我试着像阿迪克斯曾经建议的那样,钻进杰姆的皮肤里,像杰姆一样走来走去:如果我独自在凌晨两点钟潜入拉德利家的地盘,第二天下午恐怕就得给我操办葬礼了。于是我就让他一个人待着,不去惹他。
开学了。二年级并不比一年级强,甚至还更糟糕——老师们仍旧对着我们挥舞卡片,既不让读书,也不让写字。卡罗琳小姐在隔壁教室里上课,她的教学进度可以通过爆笑的频率推断出来。不过,那群熟面孔又留级了,继续待在一年级,在维持课堂秩序方面大有帮助。二年级唯一的好处是,这一年我的放学时间和杰姆一样,我们通常下午三点钟一道走路回家。
一天下午,我们俩正穿过校园往家走,杰姆突然说: “有件事儿我没告诉你。”
这是他几天以来说的第一句完整的话,于是我便引导他继续往下说: “是关于什么的事儿呢?”
“关于那天晚上。”
“关于那天晚上,你什么也没跟我说过。”我说。
杰姆像驱赶蚊虫一样朝我一挥手,把我的话头截住了。他沉默片刻,然后说道: “我回去拿裤子的时候——我从裤子里挣脱出来那会儿它缠在铁丝上了,当时我怎么也解不开。可是,等我回到那儿……”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等我回到那儿,裤子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篱笆上……好像专等着我去拿。”
“放在……”
“还有……”杰姆的声音变得沉闷起来,“等回到家我拿给你看。裤子已经缝好了。不像是女人缝的,而是像我这样的人费劲儿缝出来的样子。缝得歪歪扭扭,简直就像是……”
“……像是有人知道你会去拿。”
杰姆打了个寒战。“就像是有人对我用了读心术……就像是有人知道我想干什么。除非是熟悉我的人,否则没人能知道我想干什么,你说呢,斯库特?”
杰姆这么问其实是在寻求我的安慰。我宽慰他说: “除非是跟你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否则没人能知道你想干什么,就连我有时候也搞不明白你呢。”
我们从那棵橡树旁边走过的时候,发现树洞里躺着一团灰色的麻线。
“别去拿,杰姆,”我说,“这是人家藏东西的地方。”
“斯库特,我不这么认为。”
“没错,就是的。有个什么人,比方说沃尔特· 坎宁安,每到课间都到这儿来藏自己的东西——却让我们给拿走了。听我说,这回咱们就让东西在里面待上一两天吧。如果到时候还在,咱们再拿走,怎么样?”
“好吧,你也许是对的。”杰姆说,“肯定是一个小孩儿藏东西的地点——怕被那些大孩子拿去。你看,只有在开学的时候,我们才会发现这些玩意儿。”
“没错,”我说,“不过暑假里咱们也没来过。”
我们就这么回家了。第二天早晨,那个麻线团还在洞里。到了第三天,还是没人拿走,杰姆就把它装进了口袋。从那以后,只要在树洞里发现有什么东西,我们都统统据为己有。
二年级的日子很无趣,不过杰姆向我保证说,随着我一年年长大,学校生活会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他自己就是这么熬过来的。他说,只有到了六年级才会学点儿有价值的东西。六年级刚一开学,他似乎就颇为满意。有一阵子,他对埃及着了迷,这让我很是摸不着头脑——他走路的时候老是极力保持身体平直,一只手臂伸在身前,另一只手臂摆在身后,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后面。他声称埃及人就是这样走路的。我说,如果埃及人真是这样走路,那我真搞不明白他们怎么做事。但是杰姆说,埃及人的成就非美国人可比,他们发明了卫生纸和永久防腐术;他还反问我:如果埃及人没有做出这些成就,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阿迪克斯对我说过,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事实了。
在亚拉巴马州南部,四季不甚分明:夏天在不知不觉中就溜进了秋天,而秋天有时候总也不转入冬天,反倒变成了只有短短几天的春季,然后又马上融入夏天。那年的秋天无比漫长,天也不凉,都用不着穿薄夹克。十月里的一个下午,天气不冷不热,我和杰姆沿着我们的日常轨迹,一路小跑着回家去,那个树洞又一次引得我们停下了脚步。这回里面的东西是白色的。
杰姆把探洞取物的殊荣让给了我,我从里面掏出两个用香皂刻的小人儿—— 一个是小男孩的模样,另一个穿着一条简朴的裙子。
我一时间忘了世界上根本没有巫术这回事儿,尖叫一声把它们扔在地上。
杰姆急忙捡了起来。“你怎么啦?”他冲我嚷道,赶忙用手擦掉沾在两个小人儿上的尘土。“雕得真不错,”他说,“我从来没见过雕得这么棒的。”
他捧着小人儿送到我面前。那是两个小孩的微缩雕像,简直称得上完美无瑕。男孩穿着短裤,一绺顺滑的额发垂到了眉毛上。我抬头瞧了瞧杰姆,有一撮棕色的直发从他的头路那儿耷拉下来。这是我以前从没留意过的。
杰姆看了看手里的小女孩,又看了看我。那个女娃娃留着刘海,跟我一个样。
“这是咱们俩。”杰姆说。
“你觉得是谁刻的?”
“这附近咱们认识的人里面有谁会雕刻呢?”他问。
“艾弗里先生。”
“艾弗里先生只会削木头。我说的是雕刻。”
艾弗里先生差不多每星期削一根柴棍,一直削磨成牙签,然后放在嘴里嚼来嚼去。
“还有老斯蒂芬妮小姐的情人呢。”
“他雕刻的手艺还行,可是他住在乡下。他什么时候注意过咱们俩吗?”
“也许他坐在廊上的时候,眼睛在看着我们,而不是那位斯蒂芬妮小姐。如果我是他,我就会这样。”
杰姆直勾勾地看了我好半天,我问他怎么了,他只是说,没什么,斯库特。一回到家,杰姆就把两个娃娃收进了自己的箱子。
过了不到两个星期,我们又发现了一整包口香糖,两个人开心地大嚼特嚼,杰姆压根儿忘了来自拉德利家的所有东西都有毒这回事儿。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树洞里冒出了一块已经变得黯淡无光的奖牌。杰姆拿给阿迪克斯看,阿迪克斯说这是拼写大赛的奖牌。在我们出生之前,梅科姆县的学校每年都举行拼写大赛,给优胜者颁发奖牌。阿迪克斯说,这块奖牌肯定是谁弄丢的,你们四处打听了吗?我正要把来路告诉他,杰姆给了我一个后踢腿。杰姆问阿迪克斯,他记不记得有谁赢得过奖牌,阿迪克斯说不记得了。
我们最大的收获出现在四天之后。那是一块不会走的怀表,和一把铝质小刀一起挂在表链上。
“杰姆,你觉得这是白金表壳吗?”
“不知道。我给阿迪克斯看看。”
阿迪克斯说如果是新的,加上表链和小刀,大概能值十美元。“你是跟别人换来的吗?”他问。
“哦,不是!”杰姆从口袋里拽出了爷爷的怀表。这块表阿迪克斯允许杰姆每周佩戴一次,前提是他要悉心呵护。在杰姆佩戴怀表的那些日子里,他连走路都倍加小心,简直像是踩在鸡蛋上一样。“阿迪克斯,如果你没意见的话,我倒想改用这块表。也许我能把它修好。”
有了这块新表,他对爷爷的怀表渐渐失去了兴趣,况且带着爷爷的表成了他一天的累赘,他也不再觉得自己有必要每隔五分钟就看一眼时间。
他修得相当不错,只有一个弹簧和两个小零件没装回去,可是那表还是不走。“唉——”他叹了口气,“这表永远也走不起来了。斯库特……”
“嗯?”
“你觉得,咱们是不是应该给送我们这些东西的人写封信?”
“好主意,杰姆,咱们可以谢谢他们——怎么啦?”
杰姆抓住自己的两只耳朵,脑袋来回摇晃。“我想不明白,我就是想不明白——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斯库特……”他朝客厅方向望了一眼,“我真想去告诉阿迪克斯——不行,我觉得还是不说为好。”
“我替你去告诉他。”
“不行,斯库特,你别去说。斯库特?”
“怎么?”
整整一个晚上,他反反复复欲言又止,憋不住想要告诉我什么秘密,一会儿脸上放光,凑近我准备一吐为快,随后却又改变主意咽了回去。这回他又改了主意: “哦,没什么。”
“给你,咱们来写封信。”我把笔记簿和铅笔伸到他鼻子底下。
“好吧。亲爱的先生……”
“你怎么知道是男的?我敢打赌是莫迪小姐——我有好长时间都猜测是她。”
“哈,莫迪小姐可嚼不了口香糖……”杰姆咧嘴笑了起来。“你知道吗,她有时候说话特别有意思。有一回,我请她吃口香糖,她说,不,谢谢,那玩意儿——就是口香糖,会粘在她的上腭上,让她说不出话来。”杰姆兴致勃勃地说,“听起来是不是很好玩儿?”
“是啊,她有时候会说出一些很有意思的话。不过,她怎么也不可能有怀表和表链。”
“亲爱的先生,”杰姆接着说道,“我们非常喜欢那个——不,我们非常喜欢您放在树洞里送给我们的所有东西。杰瑞米· 阿迪克斯· 芬奇敬上。”
“杰姆,你要是签上这个名字,他根本不会知道你是谁。”
杰姆擦掉署名,重新写上“杰姆· 芬奇”。我在他的名字下面签上了“琼· 露易丝· 芬奇(斯库特)”,然后把信装进了信封。
第二天早晨,我们去上学,杰姆跑在我前面,一直跑到那棵橡树旁边才停下。杰姆抬头往上看的时候脸正对着我,我看见他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
“斯库特!”
我朝他飞跑过去。
有人用水泥把树洞封上了。
“别哭,好啦,斯库特……别哭,用不着担心……”他一路上嘀嘀咕咕地安慰我,一直到学校。
那天中午我们回家吃午饭,杰姆狼吞虎咽吃完之后,就跑到前廊的台阶上站着。“他还没打这儿经过呢。”他说。
第二天,杰姆又一次守候在那儿,这回他没有落空。
“你好,内森先生。”他招呼道。
“你们好,杰姆,斯库特。”拉德利先生说话的时候并没有停下脚步。
“拉德利先生。”杰姆又喊了一声。
拉德利先生转过身来。
“拉德利先生,嗯——是您把那个树洞用水泥填上的吗?”
“是的,”他回答道,“是我填上的。”
“为什么要填上呢,先生?”
“那棵树快要死了。树害病的时候,我们就往树洞里填上水泥。你应该知道这个,杰姆。”
直到傍晚,杰姆一个字也没再提起。我们再次经过那棵树的时候,他若有所思地拍了拍树上的水泥,仍然是一副思虑重重的样子。他似乎情绪很低落,于是我尽量不去招惹他。
像往常一样,那天傍晚我们也去迎候阿迪克斯下班回家。等走上台阶的时候,杰姆开口问道: “阿迪克斯,你往那边瞧,看看那棵树好吗?”
“哪棵树,儿子?”
“在拉德利家和学校挨着的那个角上,就是那棵。”
“怎么啦?”
“那棵树快要死了吗?”
“没有啊,儿子,我不这么觉得。瞧那些树叶,那么绿,那么茂盛,连一簇发黄的叶子都没有……”
“压根儿就没害病吗?”
“那棵树跟你一样健康,杰姆。为什么问这个?”
“内森· 拉德利先生说它快死了。”
“噢,也许是吧。拉德利先生肯定比我们更了解他自己的树。”
阿迪克斯进屋去了,把我们俩留在前廊上。杰姆靠着一根柱子,肩膀在上面蹭来蹭去。
“你身上痒痒吗,杰姆?”我尽可能礼貌地问道。他一声不吭。“进屋吧,杰姆。”我说。
“等会儿。”
他在那儿一直站到天黑下来,我在一旁陪着他。进屋的时候,我发现他原来一直在哭,脸上脏兮兮的,这里一块,那里一块,恰到好处,可奇怪的是,我居然没有听到他的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