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第二章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格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6年。该小说以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美国社会的风云变幻为背景,刻画了一个智力障碍者——阿甘单纯憨厚的性格及荒诞离奇的经历。在阿甘的人生中,读者可以看到文学作品想表达的一种乐观、积极向上、不畏惧、超越困境的勇气等美国文化精神。

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盛会在一个名叫福洛梅顿的小镇举行,费拉斯教练把那地方形容作转辙器。我们坐上一辆巴士来到该镇,——我们这一带总共有五、六个人获奖。巴士定了一、两个小时才到,而且车上没有厕所,我又喝了两杯饮料,所以等我们到了福洛梅顿,我已经憋不住了。

大会是在福洛梅顿高中礼堂举行,我们入场后,我和另外几个家伙找到厕所。不过,不知怎么的,要拉下拉练的时候,拉练夹住了我的衬衫下摆,拉不动。我拼命扯了一阵子,对手学校的一个好心家伙出去找费拉斯教练,他带着两名打手进来,七手八脚想把我的裤子拉开。一名打手说唯一的法子是干脆撕开它。教练听了,两手叉腰说:你是要我让这孩子开着石门水库,把那玩意吊在外头,就这么出去?嘿,你认为那会造成什么样的印象?说完,他扭头对我说:阿甘,你只得憋着,等宴会结束我们再替你弄开它——行吧?我点头,因为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不过我想这一晚上可有得等了。

礼堂里面坐着成千上万的人,我们一进去,他们个个微笑拍手。我们被安排坐在舞台上的一张巨大长桌后面,面对所有人,我最担心的事发生了,这一夜果然漫漫无期。好像礼堂内每个人都上台演讲似的——连侍者和门房也不例外。我真希望妈妈在场,因为她会替我解围,可是她得了流行性感冒在家躺着。终于到了颁奖的时候;奖座是一个金色小橄榄球。照规矩,叫到名字就得走到麦克风前面领奖,然后说声谢谢,他们说,要是有人还想说些别的,尽量简短些,因为我们希望在二十世纪结束之前离开那儿。

几乎所有人都已领奖说过谢谢-,接着轮到我了。有人用麦克风喊:福雷斯特-甘,对了,我可能还没告诉你,甘是我的姓氏。我起身走过去,他们把奖交给我。我凑近麦克风说:谢谢,结果所有的人欢呼起来,还起立鼓掌。我猜想有人事先告诉了他们我是什么白痴,所以他们特别对我好些。可是这些反应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就那么傻站着。过了一会儿,全场安静下来,麦克风前面那个人问我还有没有话要说。我就说我要尿尿。

好半天,观众鸦雀无声,只是神色滑稽地你看我,我看你,接着他们开始交头接耳,好像闷雷。费拉斯教练上台抓着我胳膊,把我拖回座位。之后,他整晚瞪着我,不过宴会结束之后,教练和两个打手的确又带我去厕所,撕开我的裤子,我可真的尿了一大缸。

我尿完了,教练说:阿甘,你实在会说话。唔,第二年没什么精采大事,除了有人放出消息,说有个白痴入选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队,结果一大堆信件开始从全国各地寄来。妈妈统统保存起来,还开始剪报贴在簿子上。一天,从纽约市寄来一个包里,里面是一个正式比赛用的棒球,上面有纽约洋基棒球队所有球员的签名,那是我毕生最美好的一件事!我把那个球当作金块似的珍惜,直到有一天我在院子里抛球,一只大狗跑来从半空把球叼走,咬烂了。我老是遭遇这种事。

一天,费拉斯教练把我叫进去,他带我去校长办公室,办公室里有个大学来的人,他跟我握手,问我有没有考虑进大学打球。他说他们一直在注意我。我摇头,因为我没有想过这件事。

大家似乎都很敬畏这个人,鞠躬哈腰,还称呼他布莱恩先生。但是他说要我叫他大熊,我觉得这名字很奇待,不过他在某些方面的确像熊。费拉期教练明白说我不是顶聪明,不过大熊说他的球员大部分如此,他考虑找人特别替我补习功课。过了一个星期,他们绘我做一项测验,里面有各种各样我不熟悉的怪问题。答了一阵子之后,我觉得没意思,不肯再答下去。

两天后大熊又来了,费拉斯教练把我拖进校长办公室。大熊神情沮丧,可是他仍旧很客气,他问我有没有尽全力做那个测验。我点头,但是校长直翻眼珠,大熊就说:晤,那真不幸,因为成绩显示这孩子是个白痴。

校长这下子点头了,费拉斯教练站在那儿,两手插在口袋里,沉着脸怏怏不乐。我去大学打球的前途似乎到此结束。

我太笨不能参加大学球队这个事实,似乎毫不影响美国陆军的想法。当时是我高中最后一学年,到了春天,其他学生统统毕业。不过,他们让我也坐在台上;甚至给我一件黑袍子穿,轮到我的时候,校长宣布他们要发给我一份特殊文凭。我起身走向麦克风,两名打手也起身愿我一起走过去——我猜想是怕我又像在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盛宴上说那种话。我妈妈坐夜台下前排哭哭啼啼,绞着手,我觉得好快乐,好像真的有啥成就似的。

可是等我们回到家,我才明白她为什么嚎个不停——陆军来通知,要我向当地征兵委员会什么的报到。我不知道这是做什么,但是我妈知道——那年是一九六八年,各种鸟事都等着爆发。

妈妈给我一封校长写的信要我交给征兵委员会的人,可是不知怎的我在半路上把它弄丢了。报到的场面像疯人院。有个穿陆军制服的大块头黑人冲大家吼叫,要大家分成一堆一堆。我们都站在那儿,他走出来喝令:好,我要你们一半站到那边,一半站到这边,另一半站在原地别动!挤在那儿的人个个神情困惑,连我都明白这家伙是个白痴。

他们把我带进一个房间,要我们排成一行,命令我们脱下衣服。我是不太乐意的,可是大家都这么做,我也就做了。他们检查我们的每一个部位——眼睛、鼻子、嘴巴、耳朵——甚至私处。他们还命令我:弯腰;我照做,立刻有个人用指头戳进我的屁股。够了!我转身抓起那个混蛋,卯他脑袋。突然间一阵骚动,一批人跑过来扑在我身上。不过,这一招我司空见惯。我把他们甩开,冲出大门。我回到家把经过告诉我妈妈,她明明好着急,却说:别扭心,阿甘——不会有事的。

结果不然。第二个星期,-辆旅行车停夜我家屋外,好几个穿陆军制服、戴着亮晶晶黑头盔的人上前敲门找我。我躲在我的房间里,但是妈妈说他们只是来送我去征兵委员会。一路上,他们紧盯着我,好像我是什么疯子。

征兵委员会里面有扇门,通往一间大办公室,办公室里坐着一个身穿光鲜制服的老头子,他也很谨慎的瞅着我。他们要我坐下,拿了一张测验卷塞到我面前,虽然它比大学球队测验的题目容易得多,但仍旧不简单。

做完了测验,他们把我带到另一个房间,有四、五个家伙坐在一张长桌子后面,陆续问我问题,还传递一张好像是我做的测验卷。接着他们挤成一团交头接耳,谈完之后,其中一个在一张纸上签名,交给我。我拿着它回到家,妈妈看完了那张纸立刻猛抓头发,流着泪赞美上帝,因为纸上写我暂时缓征,理由是我痴呆。

那个星期当中还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是我生命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家有个女房客,她在电话公司担任接线生。她名叫法兰琪小姐,是个和蔼可亲的淑女,非常文静内向。可是,有天晚上,天气闷热,雷雨交加。我走过她房门的时候,她探头出来,说阿甘,今天下午我刚好拿到一盒软糖——你要不要吃一块?

我说:要。她就带我进她房间,那盒软糖就放在化妆台上。她给了我一块,又问我要不要再吃一块,然后指着床铺要我坐下。我起码吃了十几块软糖,当时外面闪电一亮一亮,雷声真晌,窗帘被吹得飞起来,接着法兰班小姐有点像是推了我一把,使得我躺在床上。她开始用一种亲密的动作抚摸我。你只管闭着眼睛,她说,什么事都别担心。接着发生丁一件从没发生过的事。我说不清究竟是什么,因为我一直闭着眼睛,也因为我妈会宰了我,不过我告诉你,朋友:它让我对未来有了崭新的看法。

问题在于,法兰班小姐虽是个和蔼可亲的淑女,可是她对我做的事我宁愿是同珍妮-可兰做的。然而,我认为那是门儿都没有的事,因为我这种德行,实在难以启齿邀任何人约会。这个说法算是客气了。

不过,因为有了这个崭新的经验,我鼓起勇气问我妈该如何处理珍妮的事,当然我绝口没提跟法兰琪小姐的事。妈妈说她会替我处理,而后她打电话给珍妮-可兰的妈妈,说明情形。第二天晚上,天呐,珍妮-可兰居然出现在我家大

门口!她打扮得好漂亮,穿一件白色洋装,头发上插了朵粉红色花朵,我做梦也想不到她是这么美丽。她进了屋于,妈妈带她到客厅,给了她一杯冰滇淋汽水,把我叫下楼,因为我一见到珍妮-可兰走上我们家的楼道,我就跑上楼锁住卧房。当时我宁可让五千个人追我,也不愿走出房间,可是妈妈上楼牵着我的手下楼,而且也给了我一杯冰淇淋汽水。我紧张的情况好些了。

妈妈说我们可以去看场电影,我们出门时,她还给了珍妮三块钱。珍妮亲切极了,有说有笑,我一个劲儿点头,咧嘴笑得活像白痴。电影院离我们家只有四、五条街,珍妮过去买票,我们进了戏院拢位子坐下。她问我要不要吃爆米花,等她买了爆米花回来,电影刚好开始放映。

那是一部描述一男一女抢银行的故事,女的叫邦妮,男的叫克莱,还有其他一些有趣的人物。但是片于里也有许多杀人、枪战之类的鬼玩意。我觉得人居然会彼此这样开枪对杀实在好笑,因此,这种场面一出现我就哈哈笑,可是只要我一笑,珍妮就好像缩进座位里头。电影演到一半,她几乎已蹲到地上。我突然看见她缩在地上,还以为她不知怎的从座位摔下去,所以我就伸手抓她的肩膀要把她拉起来。

我才一拉,就听到什么东西裂开,我往下一看,原来珍妮-可兰的洋装整个被撕开了,所有东西都挂在外面。我伸出另一只手想替她遮住,但是她开始哼哼啊啊,疯狂似的挥舞胳膊;而我呢,我一直设法抓着她免得她再掉到地上或是衣服迸开,我们周围的人回头看这骚动是怎么回事。突然间,有个家伙从走道走来,拿着一把刺目的手电筒照向珍妮和我,结果因为曝光等等,珍妮开始尖叫啜泣,最后她跳起来,逃出戏院。

接下来我只知道有两个男人过来叫我站起来,我就跟着他们进了一间办公室。隔了几分钟,四名警察抵达,要我跟他们走。他们带我坐上一辆警车,两个坐前面,两个跟我坐后面,就像费拉斯教练那两名打手一样一左一右把我夹在中间,只不过这一次的确进城了他们带我进入-个房间,给我捺指纹、拍照,然后关进牢里。那经验真恐怖。我一直担心珍妮的情况,不过,过了一阵子我妈妈出现,她用手帕揩着眼泪,绞着手指,我一看就知道我又惨了。

过了几天,法院举行某种仪式。我妈给我穿上西装,带找到那儿,我们遇见一个蓄胡须,拎着个大皮包的亲切男人,他跟法官说了-大堆话,然后还有一些人,包括我妈妈在内,也说了一些屁话,最后轮到我。

蓄胡须的男人抓着我的胳膊扶我站起来,然后,法官问我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我想不出来要怎么说,所以就耸耸肩,于是他问我还有没有别的话要补充,我就说:我要尿尿,因为我们坐在那儿已经有将近半天时间,我尿急得快胀破了!法官在那张大桌子后面倾身向前细看我,好像我是火星人还是什么的。接着蓄胡须那人开口了,法官等他说完叫他带我去厕所,他带我去了。我们离开法庭时我回头看见可怜的妈妈抱着头,用手帕揩眼泪。

总之,我回到法庭时,法官搔着下巴,说这码子事非常奇特,不过他认为我该从军什么的,或许可以矫正我的毛病。我妈妈告诉他美国陆军不要我,因为我是个白痴,不过就在这天早上大学寄来一封信,说我如果愿意替大学打球,可以免费入学。

法官说这事也很奇特,不过只要我滚出城,他就没有异议。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行装,妈妈带我去巴士站送我上车。我望向窗外,妈妈又拿着手帕揩眼泪。这幕情景我已太熟悉。它永远印在我的记忆中。总之,巴士发动,我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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