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灯新话》序·序一

《剪灯新话》明代文言短篇小说,中国十大禁书之一,作者从明代至今一直存有争议,一般认为是明代诗人瞿佑撰写的文言短篇小说集,最早在明代洪武十一年(1378)编订成帙,以抄本流行。《剪灯新话》全书共4卷,附录1卷,共有传奇小说21篇。内容大多叙述灵怪、艳情之类的故事。其中少数篇章表现了青年男女要求婚姻自主的愿望,从侧面反映了元末战乱给人民带来的不幸遭遇。较之宋代文言传奇,有情节新奇、辞语绮丽的特点。明代后期拟话本,常取材于此书。

《剪灯新话》序·序一

  余既编辑古今怪奇之事。以为《剪灯录》,凡四十卷矣。好事者每以近事相闻,远不出百年,近止在数载,襞积于中,日新月盛,习气所溺,欲罢不能,乃援笔为文以纪之。其事皆可喜可悲,可惊可怪者。所惜笔路荒芜,词源浅狭,无嵬目鸿耳之论以发扬之耳。既成,又自以为涉于语怪,近于海淫,藏之书笥,不欲传出。客闻而求观者众,不能尽却之,则又自解曰:《诗》、《书》、《易》、《春秋》、皆圣笔之所述作,以为万世大经大法者也;然而《易》言龙战于野,《书》载雉雊于鼎,《国风》取淫奔之诗,《春秋》纪乱贼之事,是又不可执一论也。今余此编,虽于世教民彝,莫之或补,而劝善惩恶,哀穷悼屈,其亦庶乎言者无罪,闻者足以戒之一义云尔。客以余言有理,故书之卷首。

  洪武十一年岁次戊午六月朔日,山阳瞿佑书于吴山大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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