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传》即《榖梁传》,也被称作《谷梁春秋》、《春秋谷梁传》,是战国谷梁赤撰的儒家著作,与《左传》、《公羊传》同为解说《春秋》的三传之一。起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终于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谷梁传》强调必须尊重君王的权威,但不限制王权;君臣各有职分,各有行为准则;主张必须严格对待贵贱尊卑之别,同时希望君王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但其对政治更迭、社会变动较为排斥。《谷梁传》所记载的时间起于鲁隐公元年,终于鲁哀公十四年,体裁与《公羊传》相似。其作者相传是子夏的弟子,战国时鲁人谷梁赤(赤或作喜、嘉、俶、寘)。起初也为口头传授,至西汉时才成书。晋人范宁撰《春秋谷梁传集解》,唐朝杨士勋作《春秋谷梁传疏》,清朝钟文烝所撰《谷梁补注》为清代学者注解《谷梁传》的较好注本。《春秋三传》是《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音谷梁)三本古代作品的合称。《春秋》经文言简义深,若无注释,则难以理解。汉代有重新编撰整理的“春秋三传”,即《公羊传》、《谷梁传》、《左传》,且都是编年体史书。所以自汉至今,学者仅仅凭借“三传”研读《春秋》。
昭公·十三年
一、十有三年,春,叔弓帅师围费。
二、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弒其君虔于干溪。
自晋,晋有奉焉尔。归而弒。不言归,言归,非弒也。归一事也,弒一事也,而遂言之,以比之归弒。比不弒也。弒君者日,不日,不弒也。
三、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
当上之辞也。当上之辞者,谓不称人以杀,乃以君杀之也。讨贼以当上之辞,杀非弒也。比之不弒有四。取国者,称国以弒。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比不嫌也。春秋不以嫌代嫌,弃疾主其事,故嫌也。
四、秋,公会刘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平丘。
五、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公不与盟。
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公不与盟者,可以与而不与,讥在公也。其日,善是盟也。
六、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
七、公至自会。
八、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吴归于陈。
善其成之会而归之,故谨而日之。此未尝有国也,使如失国辞然者,不与楚灭也。
九、冬,十月,葬蔡灵公。
变之不葬有三:失德不葬,弒君不葬,灭国不葬。然且葬之,不与楚灭,且成诸侯之事也。
十、公如晋,至河乃复。
十一、吴灭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