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传》:僖公·十年

《谷梁传》即《榖梁传》,也被称作《谷梁春秋》、《春秋谷梁传》,是战国谷梁赤撰的儒家著作,与《左传》、《公羊传》同为解说《春秋》的三传之一。起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终于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谷梁传》强调必须尊重君王的权威,但不限制王权;君臣各有职分,各有行为准则;主张必须严格对待贵贱尊卑之别,同时希望君王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但其对政治更迭、社会变动较为排斥。《谷梁传》所记载的时间起于鲁隐公元年,终于鲁哀公十四年,体裁与《公羊传》相似。其作者相传是子夏的弟子,战国时鲁人谷梁赤(赤或作喜、嘉、俶、寘)。起初也为口头传授,至西汉时才成书。晋人范宁撰《春秋谷梁传集解》,唐朝杨士勋作《春秋谷梁传疏》,清朝钟文烝所撰《谷梁补注》为清代学者注解《谷梁传》的较好注本。《春秋三传》是《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音谷梁)三本古代作品的合称。《春秋》经文言简义深,若无注释,则难以理解。汉代有重新编撰整理的“春秋三传”,即《公羊传》、《谷梁传》、《左传》,且都是编年体史书。所以自汉至今,学者仅仅凭借“三传”研读《春秋》。

僖公·十年

一、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二、狄灭温,温子奔卫。

三、晋里克弒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

以尊及卑也,荀息闲也。

四、夏,齐侯、许男伐北戎。

五、晋杀其大夫里克。

称国以杀,罪累上也。里克弒二君与一大夫,其以累上之辞言之何也?其杀之不以其罪也。其杀之不以其罪奈何?里克所为杀者,为重耳也。夷吾曰:“是又将杀我乎?”故杀之,不以其罪也。其为重耳弒奈何?晋献公伐虢,得骊姬,献公私之,有二子,长曰奚齐,稚曰卓子。骊姬欲为乱,故谓君曰:“吾夜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畏!’胡不使大夫将卫士而卫冢乎?”公曰:“孰可使?”曰:“臣莫尊于世子,则世子可。”故君谓世子曰:“骊姬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畏!’女其将卫士而往卫冢乎!”世子曰:“敬诺!”筑宫,宫成。骊姬又曰:“吾夜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饥!’世子之宫已成,则何为不使祠也?”故献公谓世子曰:“其祠。”世子祠。已祠,致福于君。君田而不在。骊姬以酖为酒,药脯以毒。献公田来,骊姬曰:“世子已祠,故致福于君。”君将食,骊姬跪曰:“食自外来者,不可不试也。”覆酒于地而地坟,以脯与犬,犬死。骊姬下堂而啼,呼曰:“天乎!天乎!国,子之国也,子何迟于为君?”君喟然叹曰:“吾与女未有过切,是何与我之深也?”使人谓世子曰:“尔其图之。”世子之傅里克谓世子曰:“入自明。入自明,则可以生,不入自明,则不可以生。”世子曰:“吾君已老矣,已昏矣。吾若此而入自明,则骊姬必死。骊姬死,则吾君不安。所以使吾君不安者,吾不若自死。吾宁自杀以安吾君,以重耳为寄矣。”刎脰而死。故里克所为弒者,为重耳也。夷吾曰:“是又将杀我也。”

六、秋,七月。

七、冬,大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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