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左传 《左传》:桓公十五年

《左传》:桓公十五年

《左传》,相传为左丘明著,是中国古代一部叙事完备的编年体史书,更是先秦散文著作的代表。作品原名为《左氏春秋》,汉代改称《…

《左传》,相传为左丘明著,是中国古代一部叙事完备的编年体史书,更是先秦散文著作的代表。作品原名为《左氏春秋》,汉代改称《春秋左氏传》、《春秋内传》、《左氏》,汉朝以后多称《左传》。它是儒家重要经典之一,与《公羊传》《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左传》实质上是一部独立撰写的记史文学作品,它起自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迄于鲁哀公二十七年(公元前468年),以《春秋》为本,通过记述春秋时期的具体史实来说明《春秋》的纲目。 《左传》相传是春秋末期的史官左丘明所著。司马迁、班固等人都认为《左传》是左丘明所写。唐朝的刘知几《史通·六家》:“左传家者,其先出于左丘明。”唐朝的赵匡首先怀疑《左传》不是左丘明所作。此后,有许多学者也持怀疑态度。很多人都认为写《左传》的左氏并非左丘明。《春秋三传》是《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音谷梁)三本古代作品的合称。《春秋》经文言简义深,若无注释,则难以理解。汉代有重新编撰整理的“春秋三传”,即《公羊传》、《谷梁传》、《左传》,且都是编年体史书。所以自汉至今,学者仅仅凭借“三传”研读《春秋》。

桓公十五年

【原文】

【经】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三月乙未,天王崩。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郑世子忽复归于郑。许叔入于许。公会齐侯于艾。邾人、牟人、葛人来朝。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

【传】

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私求财。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

夏,厉公出奔蔡。六月乙亥,昭公入。许叔入于许。公会齐侯于艾,谋定许也。

秋,郑伯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

冬,会于袲,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翻译】

【经】

十五年春季二月,周桓王派遣大夫家父来鲁国索取车辆。

三月乙未日,周桓王去世。

夏季四月己巳日,齐僖公下葬。

五月,郑厉公逃亡到蔡国。郑国世之忽再次回到郑国。许叔进入许国都城。桓公在艾地与齐侯会面。邾国人、牟国人、葛国人来鲁国朝见。

秋季九月,郑厉公突然占据栎地。

冬季十一月,桓公在袲地与宋公、卫侯、陈侯会面,策划一起进攻郑国。

【传】

十五年春季,周桓王派大夫家父来鲁国索取车辆,这是不合于礼的。诸侯不进贡车辆、礼服,天子不求取个人财物。

祭仲专权,郑厉公对他很担心,派祭仲的女婿雍纠去杀他。雍纠准备在郊外宴请祭仲。雍姬知道了,对她母亲说:“父亲与丈夫哪一个更亲近?”她母亲说:“任何男子,都可能成为一个女人的丈夫,父亲却只有一个,怎么能够相比呢?”于是雍姬就告诉祭仲说:“雍氏不在他家里而在郊外宴请您,我怀疑这件事,所以告诉您。”祭仲就杀了雍纠,把尸体摆在周氏的池塘边。郑厉公装载了尸体逃离郑国,说:“大事和妇女商量,死得活该。”

夏季,郑厉公逃亡到蔡国。六月二十二日,郑昭公进入郑国。许叔进入许国都城。桓公和齐襄公在艾地会见,目的是为了谋划安定许国。

秋季,郑厉公凭借栎地的人杀了檀伯,因而就居住在栎地。

冬季,鲁桓公与宋庄公、卫惠公、陈庄公在袲地会见,策划进攻郑国,以便护送厉公回国。可是战争失败了,军队各自回国。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为您推荐

《巨人传》:第三部  第三章

《巨人传》原名《高康大和庞大固埃》,共五卷,是法国文艺复兴时期小说家拉伯雷创作的多传本长篇小说,出版于1532年-156...

《左传》:哀公二十七年

《左传》,相传为左丘明著,是中国古代一部叙事完备的编年体史书,更是先秦散文著作的代表。作品原名为《左氏春秋》,汉代改称《...

《左传》:哀公二十六年

《左传》,相传为左丘明著,是中国古代一部叙事完备的编年体史书,更是先秦散文著作的代表。作品原名为《左氏春秋》,汉代改称《...

《左传》:哀公二十五年

《左传》,相传为左丘明著,是中国古代一部叙事完备的编年体史书,更是先秦散文著作的代表。作品原名为《左氏春秋》,汉代改称《...

《左传》:哀公二十四年

《左传》,相传为左丘明著,是中国古代一部叙事完备的编年体史书,更是先秦散文著作的代表。作品原名为《左氏春秋》,汉代改称《...

发表回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