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一部家喻户晓的作品。福尔摩斯早已成为神探的代名词。他破案的方法和推理的严密正确,往往令人着迷。他具有广博的学识和丰富的经验,这帮助他在破案过程中大胆联想。小心求证,正确推理,最终捉住凶犯,而案件的结果则更使人惊叹不已。《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结构严谨,环环紧扣,故事情节惊险离奇,引人入胜,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福尔摩斯仿佛真的成为了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有血有肉的活人,许多人都在寻找福尔摩斯,并坚信确实有这样一位伟大侦探存在。即便是没有看过侦探小说的人,也知道福尔摩斯这号人物。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生于苏格兰爱丁堡,因塑造了成功的侦探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堪称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包括《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柯南道尔对侦探小说的贡献是巨大的,其小说的故事结构、推理手法和奇巧的构思都给该类题材的小说树立了范本,他是当之无愧的文学大师,他将侦探小说推向了一个崭新的时代。《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的侦探小说。除此之外他还曾写过《失落的世界》等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其作品涉及科幻、悬疑、 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诗歌等。
回忆录:驼背人
在我结婚数月后的一个夏夜,我坐在壁炉旁吸最后的一斗烟,冲着一本小说不住打盹,因为白天的工作累得我筋疲力尽了。我的妻子已经上楼去了,刚才传来了前厅大门上锁的声音,我知道仆人们也去休息了。我从椅子上站起来,正磕着烟斗灰,突然听到一阵门铃声。
我看了看表,差一刻十二点。时间这样晚,是不可能有人来拜访的;显然是病人,可能还是一个需要整夜护理的病人呢。我满脸不高兴地走到前厅,打开大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门外石阶上站的竟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啊,华生,”福尔摩斯说道,“我希望我这时来找你还不算太晚。”
“我亲爱的朋友,请进来。”
“你似乎感到惊讶,这也难怪!我想,你现在放心了吧!唉!你怎么还在吸你婚前吸的那种阿卡迪亚混合烟呢!从落在你衣服上蓬松的烟灰看,我这话没错。使人一望而知你一直习惯于穿军服。华生,如果你不改掉袖中藏手帕的习惯,那你总也不象一个纯粹的平民。今晚你能留我过夜吗?”
“欢迎之至。”
“你对我说过,你有一间单身男客住室,我看现在没有住客人。你的帽架就说明了这一点。”
“你若能住在这里,我很高兴。”
“谢谢。那么,我就占用帽架上的一个空挂钩了。很遗憾,我发现你的屋子里曾经来过不列颠工人。他是一个不幸的象征。我希望,不是修水沟的吧?”
“不,是修煤气的。”
“啊,他的长统靴在你铺地的漆布上留下了两个鞋钉印,灯光正照在上面。不,谢谢你,我在滑铁卢吃过晚饭了,不过我很高兴和你一起吸一斗烟。”
我把烟斗递给他,他坐在我对面默默不语地吸了一会儿烟。我深知,如果没有重要的事情,他是不会在这样的时候来找我的,因此,我耐心地等待他开口。
“我看你近来医务很忙呢,”他向我注意地望了一眼,说道。
“是的,我忙了一整天了,”我回答道。“在你看来,我这样说似乎是非常愚蠢的,”
我补充说道,“可是我真的不知道你是如何推断出来的。”
福尔摩斯格格一笑。
“我亲爱的华生,我比谁都更了解你的习惯,”福尔摩斯说道,“你出诊时,路途近时就步行,路途远你就乘马车。我看你的靴子虽然穿过,可一点也不脏,便不难知道你现在忙得很,经常乘马车了。”
“妙极了!”我高声说道。
“这是很简单的,”福尔摩斯说道,“一个善于推理的人所提出的结果,往往使他左右的人觉得惊奇,这是因为那些人忽略了做为推论基础的一些细微地方。我亲爱的朋友,你在写作品时大加夸张,把一些情节故意留下,不透露给读者,这当然也会产生同样的效果了。
现在,我正和那些读者的情况一样,因为有一件令人绞尽脑汁的奇案,我已经掌握了一些线索,但我还缺乏一两点使我的理论更加完善的根据。不过我一定会找到的,华生。我一定能找到它!”福尔摩斯双目炯炯发光,瘦削的双颊,也略微泛出红色。这时,他不再矜持了,露出天真热情的样子,不过,这仅仅是一刹那的时间。当我再望过去时,他的脸上又恢复了印第安人那种死板板的样子,这使得许多人以为他已失去了人性,仿佛象一架机器了。
“在这种案子中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特点,”福尔摩斯说道,“我甚至可以说,是一些罕见的值得注意的特点。我已经对案情进行了调查研究,我认为,已经接近破案了。如果你能在这最后一步上助我一臂之力,你就给我帮了大忙了。”
“我很愿意效劳。”
“明天你能到奥尔德肖特那么远的地方去吗?”
“我相信,杰克逊可以替我行医。”
“太好了。我想从滑铁卢车站乘十一点十分的火车动身。”
“这样,我就有时间准备了。”
“那么,如果你不十分困的话,我可以把这案子的情况和需要做的事告诉你。”
“你来以前,我倒很困,现在却十分清醒了。”
“我尽量扼要地把案情跟你讲讲,绝不遗漏任何重要情节。可能你已经读过关于这件事的某些报道了。那就是我正在进行调查的驻奥尔德肖特的芒斯特步兵团巴克利上校假定被杀案。”
“我一点也没有听说过这件事。”
“看起来,除了在当地以外,这件案子还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这件案子是两天前才发生的。简要情况是这样的:“你知道,芒斯特步兵团是不列颠军队中一个最著名的爱尔兰团。它在克里米亚和印度两次平叛战役中,建立了奇功。从那时起,在每次战斗中屡建功勋。这支军队直到这星期一夜晚,一直由詹姆斯·巴克利上校指挥。上校是一个勇敢而经验丰富的军人,他开始是一个普通士兵,由于对印度叛军作战勇敢而被提升起来,后来便指挥他所在的这个团了。
“巴克利上校还是军士的时候,就已经结了婚,他妻子的闺名叫做南希·德沃伊,是该团前任上士的女儿。因此,可以想象,这对年轻夫妇(因为当时他们还很年轻)在新环境中,是受到了一些社会排挤的。但是,他们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我听说,巴克利夫人很受该团女眷们的欢迎,她的丈夫也很受同级军官的爱戴。我可以补充一点,她是一个很美的女子,即使现在,她已经结婚三十多年了,容貌依然婉娈动人。
“巴克利上校的家庭生活,看来始终是很美满的。我从墨菲少校那里了解到许多情况,他说,他从未听说过这对夫妇之间有什么不和。总的来说,他认为巴克利上校爱他的妻子胜过他妻子爱巴克利。如果巴克利上校有一天离开了他的妻子,他就坐卧不安。另一方面,她虽然也爱巴克利,也忠实于他,但是缺乏女人的柔情。不过他们二人在该团被公认为一对模范的中年夫妇。从他们夫妻关系上,人们绝对看不出什么东西会引起以后的悲剧。
“巴克利上校本人的性格似乎有些特别。他平常是一个骠悍而活泼的老军人,但有时他似乎显得相当粗暴,报复心强。但他的这种脾气,看来从来没有对他妻子发作过。我也和其他五名军官谈过,其中三名军官和墨菲少校曾注意到另一种情况,那就是上校有时有一种奇怪的意志消沉现象。少校说,巴克利上校在餐桌上和人高兴地说笑时,似乎有一只无形的手,经常从他的脸上抹去他的笑容。在临难前几天,他处在这种消沉状态中,心情极端忧郁。这种消沉状态和一定的迷信色彩,就是他的同伙所看到的他性格中唯一的不同寻常之处。他的迷信表现在不喜欢一个人独处,尤其是在天黑以后。
他这种孩子气的特征自然引起人们的议论和猜疑。
“芒斯特步兵团,本是老一一七团,第一营多年来驻扎在奥尔德肖特。那些有妻室的军官都住在军营外面。上校这些年来一直住在一所叫做‘兰静’的小别墅中,距北营约半英里,别墅的四周是庭院,可是西边离公路不到三十码。他们只雇用了一个车夫和两个女仆。因为巴克利夫妇没有孩子,平时也没有客人住在他家,所以整个‘兰静’别墅就只有上校夫妇和这三个仆人居住。
“现在我们就来谈谈上星期一晚上九十点钟在‘兰静’别墅发生的事情。
“看来,巴克利夫人是一位罗马天主教徒,她对圣乔治慈善会很关心。慈善会是瓦特街小教堂举办的,专门给穷人施舍旧衣服。那天晚上八点钟,慈善会举行一次会议。巴克利夫人匆匆吃过饭,去参加会议。在她出门的时候,车夫听见她对丈夫说了几句家常话,告诉他不久就回来。随后她去邀请住在邻近别墅的年轻的莫里森小姐两人一起去参加会。会开了四十分钟,九点十五分巴克利夫人回家,在经过莫里森小姐家门时,两人方才分手。
“‘兰静’别墅有一间屋子用作清晨起居室,它面对着公路,有一扇大玻璃门通向草坪。草坪有三十码宽,只有一堵上面安有铁栏杆的矮墙与公路隔开。巴克利夫人回家的时候,就是进的这间屋子,那时窗帘还没有放下,因为这间屋子平常在晚上不怎么使用。可是巴克利夫人自己点上了灯,然后按了按铃,要女仆简·斯图尔德给她送去一杯茶,这是和她平常的习惯相反的。那时上校正坐在餐室中,听到妻子已经回来,便到清晨起居室去见她。车夫看到上校经过走廊,走进那间屋子。上校再也没能活着走出来。
“巴克利夫人要的茶,十分钟后才准备好,可是女仆走近门口时,非常惊奇,因为她听到主人夫妇正争吵得不可开交。
她敲了敲门,没有人回答,又转了转门钮,发现门已经从里面锁上了。很自然,她跑回去告诉了女厨师,这两个女仆便和车夫一起来到走廊,听到两人仍在激烈地争吵。他们一致证实说,只听到巴克利和她的妻子两个人的声音。巴克利的话声很低,又不连贯,因此他们三个人谁也听不出他说的是什么。反之,那女人的声音却非常沉痛,在她高声说话时,可以听得很清楚。‘你这个懦夫!’她翻来覆去地说着,‘现在怎么办呢?现在怎么办呢?把我的青春还给我。我不愿再和你一起生活了!你这个懦夫!你这个懦夫!’这就是她断断续续说的话。接着,仆人们听到那男人突然发出一声可怕的叫喊,同时又听到一个轰隆倒地的声音和那妇人发出的一声惊心动魄的尖叫。尖叫一声又一声地从里面传出,车夫知道已经发生了悲剧,便冲向门前,想破门而入。然而,他却无法进去,两个女仆已经吓得惊慌失措,一点也帮不上忙。不过,他突然想起一个主意,从前门跑出去,绕到对着一个法式长窗的草坪上。长窗的一扇窗户敞开着,我听说,在夏季这扇窗户总是开着的,于是车夫便毫不费力地从窗子爬进去了。这时他的女主人已经停止了尖叫,失去了知觉,僵卧在长沙发上;那个不幸的军人则直挺挺地倒毙在自己的血泊中,双脚跷起,搁在单人沙发的一侧扶手上,头倒在地上,靠近火炉挡板的一角。
“车夫发现已无法救活他的男主人,自然首先想到把门打开,但却碰到了一个意料不到而令人奇怪的困难。钥匙不在门的里侧,他在屋子里到处找也找不到。于是,他仍旧从窗户出去,找来一个警察和一个医务人员帮忙。这位夫人自然有重大的嫌疑,由于她仍处在昏厥状态,被抬到她自己房中。
上校的尸体被安放到沙发上,然后,对惨案发生的现场进行了仔细的检查。
“这位不幸的老军人所受的致命伤,是在他后脑有一处二英寸来长的伤口,这显然是被一种钝器猛然一击造成的。这凶器是什么也不难推测。地板上紧靠着尸体,放着一根带骨柄的雕花硬木棒。上校生前收集了各式各样的武器,那都是从他打过仗的不同国家带回来的。
警察猜测,这根木棒是他的战利品之一。仆人们都说以前没有看见过这根木棒,不过,它若混杂在室内大量珍贵物品之中,是可能被人忽略不加注意的。警察在这间屋里没有发现其它什么重要的线索。只是有件事令人莫名其妙:那把失踪的钥匙,既不在巴克利夫人身上,也不在受害者身上,室内各处也都没有。最后,从奥尔德肖特找来了一个锁匠,才把门打开了。
“这就是这件案子的情况,华生,我应墨菲少校的邀请,在星期二早晨去奥尔德肖特帮助警察破案。我想你一定承认这件案子已经够有趣的了,不过我经过观察之后,立即感到,这件案子实际上比我最初想象的更加离奇古怪。
“我在检查这间屋子以前,曾经盘问过仆人们,他们所谈的事实,就是我刚才对你说过的那些。女仆简·斯图尔德回忆起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你一定还记得,她一听到争吵的声音,就去找了另外两个仆人一同回来。在第一次她单独一人在那里时,她说主人夫妇把声音压得很低,她几乎听不到什么,她不是根据他们说的话,而是根据他们的声调,断定出他们是在争吵的。可是,在我极力追问之下,她想起了她曾听到这位夫人两次说出大卫这个字。这一点对推测他们突然争吵的原因,是极为重要的。你记得,上校的名字叫詹姆斯。
“这件案子中有一件事给仆人和警察都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那就是上校的面容变得异样了。据他们说,上校的脸上现出一种极为可怕的惊恐表情,竟变得不象一个正常人的脸了。这种可怖的面容,竟使不止一个看到他的人,都几乎昏晕过去。这一定是他已经预见到自己的命运,引起他极度恐怖。当然,这完全符合警察的说法,上校可能已经看出他妻子要谋杀他了。伤在他脑后的事实和这种说法也并不十分抵触,因为他当时也许正转过身来想躲开这一打击。巴克利夫人因急性脑炎发作,暂时神智不清,无法从她那里了解情况。
“我从警察那里知道,那天晚上和巴克利夫人一起出去的莫里森小姐,否认知道引起她的女伴回家后发火的原因。
“华生,我搜集到这些事实后,连抽了好几斗烟,思索着,设法分清哪些是关键性的,哪些是纯属偶然的。毫无疑问,这件案子最不寻常而又耐人寻味的一点,是屋门的钥匙丢得奇怪。在室内已经进行了十分细致的搜查,却毫无所得。所以,钥匙一定是被人拿走了,那是十分清楚的。但上校和他的妻子都没有拿它,因此,一定有第三者曾经进过这个房间,而这第三者只能是从窗子进去的。依我看,只有对这房间和草坪仔细检查一次,才能发现这个神秘人物留下的某些痕迹。你是知道我的调查方法的,华生。在调查这个案子中,没有哪一种方法我没用过。最后我终于发现了痕迹,可是与我所期望得到的截然不同。有一个人确实到过室内,他是从大路穿过草坪进来的。我一共得到了那人五个十分清晰的脚印:一个就在大路旁他翻越矮墙之处;两个在草坪上;还有两个不十分明显,是当他翻窗而入时,在窗子近旁弄脏了的地板上留下的。他显然是从草坪上跑过去的,因为他的脚尖印比脚跟印要深得多。不过使我感到惊奇的并不是这个人,而是他的同伴。”
“他的同伴!”
福尔摩斯从他口袋里取出一大张薄纸来,小心翼翼地在他的膝盖上摊开。
“你看这里什么?”福尔摩斯问道。
纸上是一种小动物的爪印。有五个很清楚的爪指,很长的爪尖,整个痕迹大小象一个点心匙。
“这是一条狗,”我说道。
“你听说过一条狗爬上窗帘的事吗?可我在窗帘上发现了这个动物爬上去的清楚的痕迹。”
“那么,是一只猴子?”
“可是这不是猴子的爪印。”
“那么,是什么呢?”
“既不是狗,不是猫,不是猴子,也不是我们熟悉的别的什么东西。我曾经设法从爪印的大小描画出这个动物的形象。
这是它站着不动时的四个爪印。你看,从前瓜到后爪的距离,至少有十五英寸。再加上头和颈部的长度,你就可以得出这动物至少长二英尺,如果有尾巴,那也可能还要长些。不过现在再来看看另外的尺寸。这个动物曾经走动过,我们量出了它走一步的距离,每一步只有三英寸左右。你就可以知道,这东西身体很长,腿很短。这东西虽没有留下什么毛来,但它的大致形状,一定和我所说的一样,它能爬上窗帘,这是一种食肉动物。”
“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因为窗户上挂着一只金丝雀笼子,它爬到窗帘上,似乎是要攫取那只鸟。”
“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兽类呢?”
“啊,如果我能说出它的名字,那就太有助于破案了。总的说来,这可能是什么鼬鼠之类的东西,不过比我曾经见过的那些要大得多。”
“但这与这件罪案有什么关系呢?”
“这一点也还没有弄清楚。可是,你可以看出,我们已经知道了不少情况。我们知道,因为窗帘没拉上,屋里亮着灯,有一个人曾经站在大路上,看到巴克利夫妇在争吵。我们还知道,他带着一只奇怪的动物,跑过了草坪,走进屋内,也可能是他打了上校,也很可能是上校看到他以后,吓得跌倒了,他的头就在炉角上撞破了。最后,我们还知道一个奇怪的事实,就是这位闯入者在离开时,把钥匙随身带走了。”
“你的这些发现,似乎把事情搞得比以前更加混乱了,”我说道。
“不错,这些情况确实说明,这件案子比最初设想的更复杂了。我把这件事仔细想了想,得出的结论是,我必须从另一方面去探索这件案子。不过,华生,我耽误你睡觉了,明天在我们去奥尔德肖特的路上,我可以把剩下的情况详详细细地告诉你。”
“谢谢你,你已经说到最有趣的地方,欲罢不能了。”
“是这样的。巴克利夫人七点半离开家门时,和她丈夫的关系还很融洽。我想我已经说过,她虽然不十分温柔体贴,可是车夫听到她和上校说话的口气还是很和睦的。现在,同样肯定的是,她一回来,就走到那间她不大可能见到她丈夫的清晨起居室;正象一个女人心情激动时常有的那样,吩咐给她准备茶。后来,当上校进去见她时,她便突然激动地责备起上校来。所以说,在七点半到九点钟之间,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她完全改变了对上校的感情。可是莫里森小姐在这一个半小时之内,始终和巴克利夫人在一起,因此,完全可以肯定,尽管莫里森小姐不承认,事实上她一定知道这件事的一些情况。
“原先我猜疑,可能这年轻女人和这位老军人有什么关系,而她现在向上校夫人承认了。这就可以说明为什么上校夫人气冲冲地回了家,也可以说明为什么这位姑娘一口否认曾经发生过什么事。这种猜测和仆人听到的那些话也并不完全矛盾。但是巴克利夫人曾经提到大卫;上校忠实于他的妻子是人所共知的;这些却又与此不相符合,更不用说第三者悲剧式的闯入了,当然,这与上述推想更联系不上。这样就很难选定正确的步骤,不过,总的来说,我倾向于放弃上校和莫里森小姐之间有任何关系的想法,可是我更加相信这位少女对巴克利夫人憎恨她丈夫的原因是知情的。我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去拜访莫里森小姐,向她说明,我完全肯定她知道这些事实,并且使她确信,不把这件事弄清楚,她的朋友巴克利夫人将因负主要责任而受审。
“莫里森小姐是一个瘦小而文雅的姑娘,双眼满含娇羞,淡黄色的头发,非常聪明机智。我讲过之后,她坐在那里,沉思了一会,然后向我转过身来,态度坚决地声明了一些很值得注意的事,我简要地把它讲给你听。
“‘我曾经答应我的朋友,决不说出这件事,既然答应了,就应该遵约,’莫里森小姐说道,‘可是我那可怜的爱友被控犯有如此严重的罪行,而她自己又因病不能开口,如果我确实能够帮助她,那么我想,我情愿不遵守约定,把星期一晚上发生的事,全部告诉你。
“‘我们大约在八点三刻从瓦特街慈善会回来。我们回家路上要经过赫德森街,这是一条非常宁静的大道。街上只有一盏路灯,是在左边。我们走近这盏路灯时,我看到一个人向我们迎面走来,这个人背驼得很厉害,他的一个肩膀上扛着一个象小箱子一类的东西。他看来已经残废了,因为他整个身体佝偻得头向下低,走路时双膝弯曲。我们从他身旁走过时,在路灯映照下,他仰起脸来看我们。他一看到我们,就停了下来,发出了一声吓人的惊呼声:“天哪,是南希!”巴克利夫人面色变得死人一样惨白。如果不是那个面容可怕的人扶住她,她就跌倒在地了。我打算去叫警察,可是出我意料之外,巴克利夫人对这个人说话十分客气。
“‘巴克利夫人颤声说道:“这三十年来,我以为你已经死了,亨利。”
“‘“我是已经死了,”这个人说道。他说话的这种声调,听起来令人惊悸。他的脸色阴郁、可怕,他那时的眼神,我现在还常常梦见。他的头发和胡子已经灰白,面颊也皱缩得象干枯的苹果。
“‘“请你先走几步,亲爱的,我要和这个人说说话,用不着害怕,”她竭力说得轻松些,可是她面色依然死人似的苍白,双唇颤抖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我按照她的要求先走了,他们一起谈了几分钟。后来她双眼冒火地来到街上,我看到那个可怜的残废人正站在路灯杆旁,向空中挥舞着握紧的拳头,气疯了似的。一路上她一言不发,直到我家门口,她才拉住我的手,求我不要把路上发生的事告诉任何人。
“‘“这是我的一个老相识,现在落魄了。”她说道。我答应她什么也不说,她便亲了亲我,从那时起,我便再也没有见到她。我现在已经把全部实情告诉了你。我以前所以不肯告诉警察,是因为我并不知道我亲爱的朋友所处地位的危险。我现在知道,把一切事情全说出来,只能对她有利。’“这就是莫里森小姐告诉我的话,华生。你可以想象,这对我来说,就象在黑夜中见到了一线光明。以前毫不相关的每一件事,立即恢复了它们的本来面貌。我对这个案件的全部过程,已经隐约看出些眉目了。我下一步显然是去找那个给巴克利夫人留下如此不平常印象的人。如果此人仍在奥尔德肖特,这就不是一件难办的事。这地方居民并不多,而一个残废人势必会引人注意的。我花了一天时间去找他,到了傍晚时分,也就是今天傍晚,华生,我把他找到了。这个人名叫亨利·伍德,寄居在那两个女人遇见他的那条街上。他到这个地方刚刚五天。我以登记人员的资格和女房东谈得非常投机。这个人是一个变戏法的,每天黄昏以后就到私人经营的各个士兵俱乐部去跑一圈,在每个俱乐部都表演几个节目。他经常随身带着一只动物,装在那个小箱子里。女房东似乎很怕这东西,因为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动物。据女房东说,他经常用这只动物来耍几套把戏。女房东所能告诉我的,就是这么多。她还补充说,奇怪的是象他这样一个备受折磨的人,竟能活下来,有时这个人说一些奇怪的话,而最近两天夜晚,女房东听到他在卧室里呻吟哭泣。至于钱,他并不缺少,不过,他在付押金时,交给女房东的却是一枚象弗罗林[银币名,十九世纪末叶英国的两先令银币。——译者注]的银币。华生,她给我看了,这是一枚印度卢比。
“我亲爱的朋友,现在你可以完全看出:我为什么要来找你了。很清楚,那两个女人与这个人分手后,他便远远地尾随着她们,他从窗外看到那对夫妇间的争吵,便闯了进去,而他用小木箱装着的那个东西却溜了出来。这一切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不过究竟那间屋中发生了什么事情,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告诉我们了。”
“那么你打算去问他吗?”
“当然了,不过需要有一个见证人在场。”
“那么你是让我做见证人吗?”
“如果你愿意的话,那自然了。倘若他能把事情说个明白,那是最好的了。假如他不说,那么,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提请逮捕他。”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们回到那里时,他还在那里呢?
“你可以相信,我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我把我在贝克街雇用的一个孩子派去看守他,无论这个人走到哪里,他也甩不掉这孩子的。明天我们会在赫德森街找到他,华生。假如我再耽误你,去安寝,那么,我就是犯罪了。”
中午时分,我们赶到惨案发生地点,由我的朋友引导,立即前往赫德森街。尽管福尔摩斯善于隐藏他的感情,我也能一眼看出,他是在竭力抑制他的兴奋情绪。我自己一半觉得好奇,一半觉得好玩,也异常兴奋激动,这是我每次和他在调查案件时都体验到的。
“这就是那条街,”当我们拐进一条两旁都是二层砖瓦楼房的短街时,福尔摩斯说道,
“啊,辛普森来报告了。”
“他正在里面,福尔摩斯先生,”一个小个儿街头流浪儿向我们跑过来,大声喊道。
“很好,辛普森!”福尔摩斯拍了拍流浪儿的头,说道,“快来,华生。就是这间房子。”福尔摩斯递进一张名片,声言有要事前来。过了一会,我们就和我们要访问的人见面了。
尽管天气很热,这个人却仍蜷缩在火炉旁,而这间小屋子竟热得象烘箱一样。这个人弯腰驼背,在椅中把身体缩成一团,在某种程度上给人一种难以形容的丑恶印象。可是当他向我们转过脸来时,这张脸虽然枯瘦而黝黑,但从前一定是相当漂亮的。他那双发黄的眼睛怀疑地怒视着我们,他既不说话,也不站起来,只指指两把椅子让我们坐下。
“我想,你就是从前在印度的亨利·伍德吧,”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道,“我们是为了巴克利上校之死这件小事,顺便来访的。”
“我怎能知道这件事呢?”
“这就是我所要查清的了。我想,你知道,如果不把这件事弄清楚,你的一个老朋友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因谋杀罪受审。”
这个人猛地一惊。
“我不知道你是谁,”他大声喊道,“也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但你敢发誓,你对我所说的是真的么?”
“当然是真的了,他们只等她恢复知觉以后,就要逮捕她了。”
“我的天啊!你也是警察署的吗?”
“不是。”
“那么,这件事与你有什么关系呢?”
“伸张正义,人人义不容辞。”
“你可以相信我的话,她是无辜的。”
“那么犯罪的是你?”
“不,不是我。”
“那么,是谁杀害了詹姆斯·巴克利上校呢?”
“这是天理难容,他才死于非命。不过,请你记住,如果我如愿以偿,把他的脑袋打开了花,那么,他死在我的手下,也不过是罪有应得。假如不是由于他问心有愧,自己摔死了,我敢发誓说,我势必也要杀死他。你要我讲一讲这件事。好,我没有必要隐瞒,因为我对这件事是问心无愧的。
“事情是这样的,先生。你看我现在后背象骆驼,肋骨也歪歪扭扭,但在当年,下士亨利·伍德在一一七步兵团是一个最漂亮的人。那时我们驻扎在印度的一个兵营里,我们把那地方叫做布尔蒂。几天前死去的巴克利和我一样,是同一个连的军士,而那时团里有一个美女,是陆战队上士的女儿南希·德沃伊。那时有两个人爱她,而她只爱其中的一个,你们看到蜷缩在火炉前的这个可怜的东西,再听到我说那时正因为我长得英俊她才爱我时,你们一定会忍俊不禁。
“啊,虽然我赢得了她的爱情,可是她父亲却把她许给了巴克利。我那时是个冒失鬼,不顾一切的少年,巴克利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已经要提升军官了。可是那姑娘仍然对我很忠诚,那时如果不是发生了印度叛乱,全国都骚乱起来,我似乎可以把她娶到手。
“我们都被困在布尔蒂,我们那个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还有许多平民和妇女。这时有一万叛军包围了我们,他们竟象一群凶猛的猎狗围在一只鼠笼周围。被围困的第二个星期,我们的饮水用光了。那时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往内地移动,所以产生了一个问题:
我们是否能和他们取得联系,而这是我们的唯一出路,因为我们不能指望携带所有的妇女和儿童冲杀出去。于是我便自告奋勇突围去向尼尔将军求援。我的请求被批准了,我就和巴克利中士商量。他比其他任何人都熟悉地形,便画了一张路线图给我,以便我按图穿过叛军防线。这天夜里十点钟,我便开始走上征途。这时有一千条生命在等待救援,可是我在那天夜晚从城墙上爬下去的时候,心里只挂念着一个人。
“我要经过一条干涸的河道,我们本指望它可以掩护我避过敌军的岗哨,可是当我刚匍匐行进到河道拐角处,正好闯进了六个敌军的埋伏之中,他们正蹲在黑暗中等候我。顷刻之间我被打晕过去,手足都被缚住。可是我真正的创伤是在心里,而不是在头上,因为当我醒来时听到他们的谈话,虽然我只懂一点他们的语言,我也足以明白,原来我的伙伴,也就是给我安排了路线的那个人,通过一个土著的仆人,把我出卖给敌人了。
“啊,我不需要详细讲述这一部分了。你们现在已经知道詹姆斯·巴克利善于做出什么事了。第二天布尔蒂由尼尔将军前来解了围,可是叛军在撤退时,把我随他们一起带走了,多年来我再也见不到一个白人。我备受折磨,便设法逃走,又被捉回,重新遭受折磨。你们可以亲眼看见,他们把我弄成现在这副模样了。那时他们有些人带着我一同跑到尼泊尔,后来又转到大吉岭。那里的山民把带我的那几个叛军杀死了,于是在我逃脱前,我又一度成了他们的奴隶。不过我逃走时没有向南逃,而不得不向北逃,一直逃到阿富汗。我在那里游荡了几年,最后又回到旁遮普。我在那里多半时间住在土人中,学会了变戏法,用以维持生活。象我这样一个可怜的跛子,又何必再回到英国,让我的一些老同事知道我这种情况呢?即使我渴望复仇,我也不愿回去。我宁愿南希和我的老伙伴们认为亨利·伍德已经直挺挺地死了,也不愿让他们看到他活着,象一只黑猩猩一样拄着一根拐杖踯躅而行。他们深信我已经死了,我也愿意他们这样想。我听说巴克利已经娶了南希,并且在团里升得很快,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愿说出真相。
“不过人到了晚年,思乡之念,油然而生。几年来,我梦想着看到英国绿油油的大地和田园。后来我终于决定在我未死之前再看一看我的故乡。我积蓄了回乡的路费,便来到驻军的地方,因为我了解士兵的生活,知道怎样使他们快乐,并借此维持生活。”
“你讲的故事是非常动人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说道,“我已经听说你遇到了巴克利夫人,你们彼此都认出来了。我想,后来你尾随她回家去,从窗外看到她和她丈夫争吵起来,当时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当面斥责了他对你的行为。你情不自禁地奔过了草坪,冲着他们闯了进去。”
“我正是这样,先生,可是他一看到我,脸色就变了,我以前还从未见过这样难看的脸色。接着他向后摔倒,一头撞到炉子护板上。其实他在摔倒以前就已经死了。我从他脸上觉察到他已经死了,这就象我会读壁炉上放着的课本那样一清二楚的。他一看见我,就象一颗子弹射中了他的心,那颗做了亏心事的心。”
“后来呢?”
“后来南希晕倒了,我赶忙从她手中拿起了开门的钥匙,打算开门呼救。可是这时我觉得不如不管它走了算了,因为这件事看来对我很不利,如果我被抓住,我的秘密就全暴露出来了。我急忙把钥匙塞进衣袋里,丢下我的手杖去捕捉爬上了窗帘的特笛。我把它捉住放回箱子里,便尽快地逃离了这间屋子。”
“谁是特笛呢?”福尔摩斯问道。
这个人俯身向前,拉开屋角一只笼子的门,转瞬间笼子里溜出来一只漂亮的红褐色小动物。它的身子瘦小而柔软,长着鼬鼠似的腿,一个细长的鼻子,一双很美的红眼睛,我还从未见过别的动物有这样美丽的眼睛呢。
“这是一只猫鼬,”我喊道。
“对,有些人这样叫它,也有人把它叫做獴。”那个人说道,“我把它叫做捕蛇鼬,特笛捕捉眼镜蛇快得惊人。我这里有一条去掉了毒牙的蛇,特笛每晚就在士兵俱乐部里表演捕蛇,给士兵们取乐。
“还有别的问题吗?先生。”
“好,如果巴克利夫人遭到大的不幸,我们再来找你。”
“当然,要是那样的话,我会自己来的。”
“如果不是那样,那也不必把死者过去所做的丑事重新翻腾出来。你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三十年来,他因为过去做了坏事一直受到良心的责备,至少也该满意了。啊,墨菲少校走到街那边了。再见,伍德。我想了解一下昨天以来又发生什么事没有。”
少校还没走到街拐角处,我们就及时赶上了他。
“啊,福尔摩斯,”少校说道,“我想你已经听说这件事完全是庸人自扰了吧。”
“那么,是怎么回事呢?”
“刚刚验完尸体。医生证明,上校的死是由中风引起的。你看,这不过是一件十分简单的案子。”
“啊,不可能再简单了,”福尔摩斯笑容可掬地说道,“华生,走吧,我想奥尔德肖特这里已经没有我们的事了。”
“还有一件事,”我们来到车站时,我说道,“如果说她丈夫的名字叫詹姆斯,而另一个人叫亨利,她为什么提到大卫呢?”
“我亲爱的华生,如果我真是你所喜欢描述的那种理想的推理家,那么,从这一个词我就应该推想出这全部故事。这显然是一个斥责的字眼。”
“斥责的字眼?”
“是啊,你知道,大卫有一次也象詹姆斯·巴克利中士一样偶然做了错事。你可记得乌利亚和拔示巴[大卫和乌利亚以及拔示巴:《圣经》中记载,以色列王大卫为了攫取以色列军队中赫梯人将领乌利亚之妻拔示巴为妻,把乌利亚派到前方,乌利亚遇伏被害。——译者注〕这个小故事吗?我恐怕我对《圣经》的知识有一点遗忘了。但是你可以在《圣经》的《撒母耳记》第一或第二章去找,便可以得到这个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