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支离破碎的善意

  她是班里最让人心怜的差等生。起初,很多人不明白,为何她的成绩如此要命,学校还三番五次地为她召开募捐大会。

  直到那次体检之后大家才知道,她不但是个色盲,反应速度也有着极大的问题。于是,先前那些对她冷嘲热讽的同学,忽然悔憾起来。要知道,在竞争如此激烈的重点中学里,一个智力有问题的女生,能考出这样的成绩,已属非常不易。

  每每开展关于帮助她的主题班会,同学们都会异常团结,百众一心。最让人感动的是,几年间,她从不曾对谁哭诉过她的一贫如洗的家庭,更不曾抱怨过自身的种种不幸。相反,她的乐观,豁达,乐于助人,深深感染了周围的所有顽劣少年。

  记得有一次,隔壁班的坏男生笑话她是弱智,并在楼梯间里故意将她绊倒,狠狠地告诫她,这条路,是聪明人才能走的,以后,她再不能走。这件事,她始终守口如瓶,整日欢笑着与班里的同学一同来去,只是,每每走到那个楼道时,她总是不经意地撒开了她们的小手,独自走向了另一条稍远的楼道。

  事情的始末,终于还是让班里的同学知道了。那天,我头一次见后排的坏男生们如此团结,在清晨第二节课后的广播操时间里,硬拉着她去走那条稍近的楼道。她推诿不过,只能被人群簇拥着去了。不知为何,她走着走着,竟然簌簌地落起泪来。那些莫名的泪水,深深地唤醒了那些坏男生的良知。

  兴许,生至今日,都没有过这样一个集体,诚心实意地维护着她,将她当自己的亲妹妹一般看待。当然,那个坏男孩再没敢欺负她。我亲眼看到,他被那声势浩大的场面,吓得脸色惨白,腿脚哆嗦。

  临近毕业的时候,班里的同学无不暗自伤感。尽管班里的几位高材生连番上阵,彻夜不停地为她补习功课,但还是不得不承认,现实的残酷与冷漠。大家各自心照不宣,似乎都已经早早预料到,这位让众人心生怜悯的小妹,将要在高考中名落孙山。

  事如所料。填写志愿那天,她逐一邀请了班里的所有同学,哽咽着说,这几年,她一直想找一个合适的机会来报答我们。她实在想不出空前绝后的办法,只得每日积攒零花钱,好在今天这个喜庆的日子里,请我们到校外的餐馆里大吃一顿。

  那天,班里的大部分男生都哭了。呜呜地嗡动,像窗外七月柳条间的暖风。没有一个人前去赴约,因为没有一个人舍得花这样的钱。如此暗藏悲伤而又饱蓄大爱的饭啊,叫喜庆洋洋的我们如何下咽?

  时光将我们毫不留情地推散,各自奔向了天南海北。尽管生命中。先后出现了不同的面孔,但对于多年前的那个弱小坚强的女生。心中还是保留着一块最为柔软的空地。只是。历经世事之后,忽然对昔日的自己,有着深深的无奈与愧疚。

  当年,如果我们能忍住泪水,欢喜着吃下她郑重邀请的那一顿饭,那么,即便她从此一世黯淡无光,也可以在惨淡的记忆中自豪地追想,很久很久之前,自己曾那么拼尽全力地回赠过那些帮助过她的人——那是多么光彩而又值得骄傲的事情啊。只可惜,这最后一次足以给以后岁月酿成慰藉的机会,也被我们执拗的善意,击打得支离破碎。

天空飘来淡淡的云

  天空中飘着淡淡的云,在辛欣瞌睡的眼中若隐若现。正是午休时间,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她哈欠连天,伏在桌子上。教室里没有别人,十分安静,只隐隐约约地有些喧闹隔着窗从操场传来。

  辛欣的睡眠渐入佳境,却突然被一个猛烈的关门声吓醒。进来的是陈哲,—年级组有名的帅哥,看到辛欣一副受惊的样子,忙过来问道:“把你吓醒了吗?”辛欣笑着点了点头说:“不过。没关系的。”陈哲也笑了,向辛欣靠近了一点,轻轻地扔下一句:“原来你被吓着的样子也很可爱。”辛欣只觉得脸一阵燥热,恍惚间听到了关门声,于是教室又空空荡荡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辛欣感觉某处有一个光源,但她不敢看,怕刺到眼,搅乱心。终于,一天课间后她在书桌里发现了一张粉红的信件,署名为……再接下去便常能听人对她喊“陈哲……陈哲……”还有数不清的来自陈哲的可乐,冰激凌……及微笑。辛欣也报之微笑,然而她却不知道为什么要笑,或许是幸福吧,她想。

  5月14日,辛欣的生日。一到教室,辛欣就发现自己的书桌上放着一个红色的盒子,盒子里面躺着babybear的发饰,很可爱的样子。陈哲走过来,笑着问她喜不喜欢。辛欣又是微笑,机械似的,待陈哲说完“生日快乐”并离开后,她脸上露出了疲态,她早已厌倦了这样的微笑,那么空洞却充满了不知哪来的义务感。

  下晚自习了,辛欣正准备回家,陈哲说要送她回去,于是她的动作变得异常缓慢。“咳,辛欣。”晁诺说:“你看这是什么。”他手里拿着一个小花盆,里面长着一株小巧的植物。每一个枝上长着三片叶子,枝头上还开着一朵朵淡紫的小花。辛欣的眼睛亮了,这植物少了几分俗气,却多了几许幽雅,她微笑地接过花盆,耳边响起了晁诺的声音,“知道你喜欢植物,所以这个就当给你的生日礼物吧。嗯……其实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三叶草,就叫它这个名字吧。我喜欢,谢谢。”辛欣开心地笑了。她看了一眼那红色的盒子,想起了那个发饰,“这个可能不适合我,”她自己言语着拿起了那个盒子走出了教室。回来的时候,晁诺发现辛欣是空着手的,接着便见她背起书包,拿着“三叶草”步履轻盈地离开了。

  这天晚上,辛欣梦见自己在词典里查到了“三叶草”,下面的注释写到:三叶草,喜光,多年生草本植物,小巧清幽。在希腊神话中是心情天使的最爱,因此也象征发自内心的快乐及友情……

因多情而完满的青春

  朔风凛冽。朋友在自行车的后座上一个劲儿嚷嚷:“你骑快点,骑快点!她都转弯了!”我一面呼啦呼啦地蹬着踏板,一面怨声载道地说:“你自己怎么不上来骑?我的两只手都快成和路雪的冰棍了!”

  当我穿过街道,转入小巷时,朋友差不多要尖叫出来。这是通往那女孩回家的必经之路上的捷径。就这样,努力平定着胸膛里起伏不定的喘息,我和朋友第十八次站在她要停下的路口。

  我和他都是傻子,喜欢上了一个反应极为迟钝的女孩。试想,哪有那么凑巧的事?每天下午放学都能在同一个路口碰面,而每一次碰面的情景都是一样。她说:“真巧!”我刚要开口,朋友的大脑袋便凑了上来:“是啊,真巧,真巧!”

  接着,她推着自行车转过路口,缓缓地消失在我们视线之中。我们已不敢再跟着。前面不远处就是她家。我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借单车,穿捷径,其实,只是为了她那一句简单的“真巧”。

  我与朋友同是病入膏肓。我们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同一个女孩。当然,我们之前还是比较理智的。彼此互相循循善诱,找出许多不能恋爱的理由,以及大堆谎言,但都不管用。我们似乎着了魔一般,不但喜欢,还打算为了她,凑钱买一辆二手自行车。

  一三五,朋友载我,二四六,我载他。周天放假,我们可以步行。就这样,漫长的傻等生涯开始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当我们第三十八次在同样的路口与她碰完面之后,她回头叫了我们的名字。

  就因为她这深情一叫,我和朋友一路欢呼雀跃,忘乎所以,最终摔倒在地。我们一面捂着膝盖从冰凉的马路上爬起来,一面看着对方哈哈大笑。少年的暗恋,就是这般无须来由。

  通过一早上的纸条商议,我们最终决定放手一搏。正如朋友所说:“搏一搏,单车变摩托。”其实,我真不知道心里那辆单车会不会在表白之后变成摩托。反正,我不想被那小子看扁了。于是,铺纸挥墨,开始了浩浩荡荡的情书堆砌工程。

  我们各自心照不宣,将那封通宵达旦而成的情书,小心翼翼地怀揣在衣服内里,在旧日的路口静静地等待着。我以为,她一定会接下我的情书。因为,不论相貌还是身高,同桌都比我稍逊一筹。因此,依仗这优厚的先天条件,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最终胜利者应该是我。

  我和朋友所猜的答案均属错误。那女孩笑吟吟地将我俩的信件都收下了,并且自报家门,与我们握手寒喧。我和朋友尴尬至极,面面相觑,不知其中深意。

  走了很长的路,说了很多的话,我和朋友还是想不明白,那女孩为何会同时收下我们的信件。难不成,她想比一下,看谁的文笔好?而后。再下决定?嘿嘿,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要真如这般,我可便是胜券在握了。

  之后,那女孩莫名其妙地与我们成了好朋友。一同上课,下课,踢球,讲别人的坏话。我与朋友虽然开心至极,却也有着难以言明的隔阂。我们始终不明白,这个女孩心里,到底谁的位置更为重要一些。她不曾说,我们亦不曾再问。

  临近毕业之时,我与朋友终于按捺不住淤积在内心深处的情感。似乎,她那一句简单的话,就可以断定我们的生死,就可以牵连我们三年友谊里的狂悲大喜。

  一帮男生喝得酩酊大醉的时候,我和朋友双双凑上去问她:“说实话,我和他,你到底喜欢谁?”

  她沉默了片刻,不曾说话。我与朋友的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最终,实在被逼无奈,她终于道出实情:“其实,你们两个我都喜欢,都舍不得。”

  我与朋友互望,旋即悲凉地哈哈大笑。我们自以为是最终的胜利者,却不知,已被一个多情的少女,无故荒废了整整三年的情感。

  我们与她的友谊就此决裂。因为,没有一个少年能够容忍自己喜欢的女孩心里还锁着另外一个少年。少年的倔强和霸道,像奔腾的潮水,汹涌而来,滚滚而去。

  没过多久,我与朋友也渐然失去了联系。我们各自有了新的环境,新的朋友,新的生活,以及.新的恋情。不过,偶尔在朔风凛冽之时还是会冷漠地想起那些个荒唐等待的日子。

  当青春消逝大半,恍然走在旧日的路口,心里终于慢慢明白。昔日那个长发如瀑,面如秋水的女孩,实质是有着多么善良而又温情的胸怀。

  她不惜放下少女的矜持,并背负多情的骂名,用千金难换的三年青春时光,消融了那些躲藏在两个顽皮少年灵魂深处的坚冰。

粉红的围巾

  我永远记得粉红的杜鹃花盛开的那年春天,我们班上转来一位叫晴的漂亮女孩。对于我们这些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初三男孩来说,晴的出现无异于在我们灰色的天空划过了一道美丽的彩虹。我敢说我们班的每一位男生都喜欢晴,因为她有着一头乌黑卷曲的长发。灿烂的笑容。银铃般动听的声音。然而,最让我们奇怪的是,晴不管冬夏都围着一个粉红的围巾。

  尽管晴吸引了全班男孩的眼球,但年少的矜持和羞涩使我们没有一个人敢当众承认自己暗恋她。而对于那些已经失宠于男生的女孩来说。晴自然成了她们嫉妒诋毁的对象。“她的头发难看死了,像鸡窝一样!”“还有她总戴着围巾,我敢打赌她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虽然班上女孩对晴是如此反感,我们男生却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她。但有一个疑惑始终萦绕在我们心头:天气已经很炎热了,晴为什么还戴着围巾呢?

  疑惑归疑惑,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也渐渐习惯了,直到那次作文竞赛。有一天,语文老师在班上宣布说,要在全校学生中选出一个同学参加县作文竞赛。因为我的写作水平是全班最优秀的,我自然成了候选人之一。然而,另一班的一个同学为了击败我,到处放风说’我和晴在谈恋爱。要知道在当时的农村学校。早恋是最为老师所不齿的,弄不好还要开除。

  有一天课间休息时,几个男生起哄说我爱上了晴,那个竞争对手更是坏笑着说:“只要你把晴的那件宝贝似的围巾扯下来,我们就相信你是清白的。”同学的挑衅,竞赛名额的诱惑使我热血贲张,也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我冲动地跑过去,趁晴不注意就一下扯下了她的粉红围巾……随着一声尖叫,我们惊呆了:晴的脖子上满是累累疤痕!“一个美丽的女孩竟有这样丑陋的脖子。”不知是谁在旁边补了一句。晴的脸变得煞白,屈辱的泪水像小河一样汹涌而出,突然。她双手掩面冲出了教学楼……

  事后我们才知道,晴的家境很穷,她的父亲是一个赌棍,母亲常年卧病在床,为了照顾母亲和年幼的弟弟,晴几乎包揽了全部家务活。七岁那年,个头矮小的晴在给母亲喂药时,顽皮的弟弟冲过来,站在凳子上的晴摔倒了,手中的开水瓶砸在脖子上,成了现在的样子。晴以前在另一所学校读书,就是因为忍受不了同学们的讥讽与嘲笑才转来我们班上的……

  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到晴,听说她又转学了。尽管那次作文竞赛我获得了成功,但多年以后,我一直为当初那次愚蠢的行为后悔不已。其实青春年少的时候,许多人心里都隐藏着一个小小的秘密,那是关于人的尊严、自信,甚至爱情与亲情的秘密,我们牢牢地恪守它,也就是保护了一颗脆弱的心灵不被伤害,而晴的秘密就藏在她的粉红的围巾里。

一抹老去的纯真

  ·1·

  唐卡是我一个朋友的师妹,在山东读书的南方女孩。她能够千里迢迢地通过朋友辗转得到我的联系方式,并为了工作投奔北京的我,足可以看出唐卡在人际关系上的强大力量。

  我记得她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声音甜美到好似跟我同胞所生的妹妹,而称呼我姐姐时的亲密无间,亦是成熟老到,就像她跟我根本就是情投意合的姐妹,打个电话,不过是为了通知我到时准时接站并安排好给她接风洗尘的一切事宜而已。但事实上,我对她的了解,仅限于朋友所给的一个手机号码,还有她的很卡哇伊的名字。

  而我在唐卡的人事资料库里,或许从她开始读大四的那一年,就已经详细地备了案。就像国家储备下的智囊团,我被以个人简历的形式,充实进唐卡可资利用的人才行列。只不过,这种利用,是为她自己未来的前程而设。

  但无论如何,出于朋友的面子,我还是很热情地答应在她来之前,将她在宿舍里住宿的问题搞定。唐卡听了立刻笑嘻嘻道,姐姐真好,我爱死姐姐了。这句话让我听着像是一块糖,甜腻腻地粘在了我的屁股上,想用刀子刮掉都得费上很大一番功夫。

  我去接唐卡的那天,北京阳光灿烂,四处都是攒动的人群。唐卡在出站口看到我高高举着的牌子,随即像是见了亲人一样地奔跑过来,一边跑还一边夸张地高喊,安姐姐,我爱你!我看着她一身可爱打扮,便笑她,你这身装束到底是来旅游的还是来挤人才市场的?唐卡努嘴一拍大大的手提箱,说,家当都在这里面呢,我这次闯荡京城,能否成功留下,全靠这里面的材料呢。

  我开她玩笑,说,材料应该在肚子里才是呢,4年的学,估计里面都是真才实货了吧。唐卡听了随即大笑,哈,姐姐真逗,现在找工作最重要的是人脉资源呢,肚子里有再多才学,没有引荐你的伯乐,就全是废草一堆,只有那个最关键的伯乐,才能将它们变成可以吸收的营养。

  我在唐卡的这一通理论里,突然就有些神伤,为自己一心埋头苦读却被唐卡认为荒废了的大学时光。

  ·2·

  唐卡在我宿舍住下的第二天,就一身白领打扮光鲜亮丽地去了人才市场。我有事忙,不能陪她去,但又怕她在北京人生地不熟,被人骗了,便找了一个北京通的小师弟与她同往。

  我以为唐卡会将上百份简历全都散发出去,不想她却惜纸如金,只发了几份便拐了回来。我问她收获如何,她一声叹息:大学生贬值比人民币还快,连老百姓都将大学生与农民工相提并论了,更别提那些牛气哄哄的用人单位了。但很快她的眼睛里又有了兴奋的光泽:不过今天你介绍给我的小师弟说,他有个亲戚在北京,恰好需要编辑方面的专业人才,说不定他推荐一下,可以让我去他亲戚的编辑部呢。

  我嘴上没说什么,但还是一下子惊讶唐卡自来熟的能耐,不过是一个上午的相识,便能够从师弟口中,聊出如此有价值的东西来,实在超出了一个还未走出校门的女孩子的能力。

  几天后我有事给师弟打电话,聊起这次面试,他便感慨,自己这个研究生二年级的大男生,还不如小3岁的唐卡显得成熟且精于人际。不过或许这是毕业综合症吧,几乎见到一个人,便视线直入那利害处,在一群人里,也总能一眼便可以看出哪一个才是于自己最有利的那个伯乐。

  师弟最终真的带着跟自己毫无关系的唐卡,去求见了自己的亲戚,据说当时见面有些搞笑。亲戚以为热情的唐卡是师弟的女友,好生招待,并请他们吃饭,又说这件事应该有很大的希望。等到后来私下里问清了唐卡不过是师弟的一个普通朋友,而且这朋友的称呼也是加了引号的,便突然变了脸色,不复昔日的热烈。聊到最后,直接客气地当面拒绝了唐卡,说,怕是希望渺茫,最好还是另做打算。

  这一条路子堵死了,唐卡并没有灰心,她照例一脸北京终会属于她的信心,雄赳赳气昂昂地朝新的路子上闯。她很快从自己的人力资源网里,调出了一个与自己有点远方亲戚关系,而且又在一家公司出任人事部经理职位的表哥的资料。她拿着那份通联方式与人生简介详细备至的表格,兴奋异常,直接冲我喊,嘿,我傍定他了!

  ·3·

  唐卡的那个表哥,对这样一个横空出世的表妹,显然有点很不适应。尤其是两个人真正论起来,根本就没有血缘关系。但用唐卡的话说,不愧是做经理的人,对于突如其来求上门的唐卡,并没有冷硬地拒绝,而是答应将她的材料拿到人事部,并用力推荐。

  唐卡当然知道从说推荐到真正去做,还有一程的距离要走,在我建议她稍安勿躁,等等再做计划的时候,唐卡已经对这位据说属于钻石级单身男士的表哥发起了短信诱惑。几乎是每天早晨和晚上,唐卡都会用她特有的南方妹子口吻,给表哥发一条温柔的问候短信,要么说表哥别太累了,早点睡哦;要么说表哥记得吃早餐,营养专家唐卡小姐说不吃早餐的男士会起皱纹的哦;再或发嗲说表哥不要这么努力工作好不好,人家还想跟着表哥多蹭几十年饭呢。

  唐卡嬉笑着给我念这些短信的时候,我便问她,你这到底是给情人哥哥发短信,还是给你未来的上司发啊,怎么听来如此暧昧呢?唐卡从床上腾地跳下来,说,嘿,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哦,异性相吸的道理用在找寻工作上,同样有效呢,有时候女孩子在找工作时会处于劣势,可是如果先找对人,再找工作,就会事半功倍呢。

  唐卡用这套异性相吸的理论,又先后联系了几个藕断丝连的亲戚朋友和师兄,并在这几个异性身上,按照机会大小分别用力。当我的许多师弟师妹为工作愁得第二天晨起能生出白发的时候,唐卡却每日在打扮和约会上下着苦功。

  我看她对镜贴花黄的娇媚。便笑她,假如真有其中一个答应给你找一份好的工作,但又要求你嫁给他时,你会不会真的愿意用一生换取这份留在北京的美好前程?唐卡歪头想了片刻,说,谁知道呢,现在我的心里是工作第一,爱情第二,如果工作爱情双丰收,那岂不是一举两得更好吗?万一我喜欢这份工作,却不喜欢这个人,那就先选定工作再说,反正以后工作中还会结识更好的人,到时候我爬得高了快了,他追不上,那自然会主动放弃的。

  ·4·

  唐卡的表哥终于还是被这位妩媚可爱的表妹给收买了去,竟是一星期和唐卡约会了3次。唐卡是个路盲,常常在去约会的路上。就迷了路,每一次都打电话问我那位读研的师弟怎么走,或者干脆用南方女孩子耍赖的小伎俩,让他去护送她约会,而后在快到的时候再让他一个人回去。

  我这位小师弟却是迷上了千娇百媚的唐卡,每次都甘愿当护花使者,还傻兮兮地在唐卡约会的时候等在外面,而且一等就是几个小时。我听说后有些后悔将小师弟介绍给唐卡,知道这位北方的大男生肯定没有城府与心机,怕是最后在唐卡这里输得片甲不留。

  可是当我劝说他收手的时候,他却很坦白地告诉我,他爱上了唐卡,而且愿意被她骗得精光,只要。他能够给得起她。我有些骇然,赶紧问唐卡,她是否拿了她那套异性相吸的理论,骗了小师弟,如果是,还是行行好,别让这个傻瓜上当了,反正她根本不可能喜欢这样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能给她的男生。

  唐卡的回答却是出乎意料,她说她也喜欢上了这个傻乎乎的小师弟,觉得他是她在北京遇到的最热情的男人,不需要她付出什么,便能够安心且毫无愧疚地享受他的关爱;不像那些被她“吸”来的男人。总是怀有这样那样的目的来帮助她,归根结底,是想索要一段感情,但也仅仅是一段,再长,他们自己也会觉得腻了。

  我不再去阻挡唐卡与师弟的恋爱,只能寄期望于几个月后,唐卡毕了业,留在了北京,找到了一份好的工作,而且与师弟的爱情也水到渠成修成正果。但是我也知道,这仅仅是希望而已。

  毕业很快地就来了。唐卡的工作也瓜熟蒂落,她的那位有能耐的表哥,果然用了心力,将唐卡留在了公司上班,但听说只是一个不起眼的职位,再高,她的表哥的能力承担不起。

  但唐卡却是高兴极了,很大方地请我去吃西餐,说,只要给她一个平台,她肯定会跳得更高。现在能够在这个公司里当一个小职员,那么明天她积累的人力资源,会助她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我为这个总是信心百倍的女孩子觉得欣悦,同时问她,那么你与我的小师弟的爱情呢?唐卡将一块牛肉放入口中,嚼了很久才道,喔,爱情就像这片牛肉干,现在吃着很可口,谁知道明天会不会变质呢。我所想要的,就是现在的这个滋味。

  我看着这个从来都没有对化妆打扮疏懒过的女孩子,突然地有些忧伤,为她微笑的时候,眼角细细的皱纹,还有那层过于厚而遮掩了她的那抹纯真的粉黛。

  我想她和我一样老了,老在毕业踏入社会的那个瞬间。只是,她先老的,是一抹纯真。

毕业离歌

  伤感的怀念

  实习结束,毕业在即,我回到了荆州,我的大学。

  并不喜欢这座城市,却难舍那城墙和古道。每次走在城墙边的古道上,总是习惯一只手扶着灰黑的古老城墙,然后抬头仰望墙缝里生长出的繁茂树枝,任高跟鞋在石板上敲击着,把它当音乐来聆听。城门外的墙根处常常坐着三两个算命先生,光头,闭眼,坐在竹椅上,面前摆着神秘的签盒,旁边靠着一根竹棍,安静而祥和。

  很想以他们为主角创作一幅画,背景是一直延伸到远方的城墙,基调定为黑白,画的名字呢,就叫“岁月在墙上剥落”。正想着,一阵欢乐而清脆的笑声传来,放眼望去,不远的地方,有小孩子在护城河边钓虾,清风渐起,有叶子落下,悠悠飘进河里去了。

  校园里,林荫道上的合欢树上开满了粉红的绒花,稍有风雨,树下便落英缤纷。树下有沉浸读书的文静女生,也有窃窃私语的校园情侣。 一切安静而美好。然而这一切于我而言,即将是回忆中的风景了。

  我知道,即使是在若干年后,我依然会怀念这里的一草一木……怀念那些悠闲又忧伤的日子……可是,如果让我选择留下,我会马上说:“不!”因为我并不从心里喜欢这个地方。

  这样的怀念和这样的感伤,你是否明白?

  就像一个不体贴不称心的情人,一个志不同道不合的朋友,在离开他们的时候,你仍然不能做到潇洒自如,甚至还会暗自垂泪。

  不为别的,只为那共同度过的时光,或者说,是青春。

  夏至未至

  夏至未至,习习的凉风和天幕上的点点星光,初夏的夜给人安全的感觉,四周都是暗的,却又隐隐发着光,到处都是静的,却又有不知名的虫鸣四起。盖一条薄毯,清爽又体贴,即使是失眠的夜晚,也不觉心情烦闷。

  夏天里人容易变得任性,比如我,看五花八门的书,写凌乱不堪的文字,打开收音机,听电台DJ富有磁性的声音。有个喜欢的节目,背景音乐是《虫儿飞》:不怕天黑,只怕心碎,不管累不累,也不管东南西北。纯净的童声合唱,让人想要落泪。

  诗人说,夏天是失恋的季节,史铁生就说了,情人们不在夏天失恋,仿佛就对不起爱情。爱情总是开始得轰轰烈烈,结束得莫名其妙。

  青春已过一半,还没有找到另一半。

  盛夏的果实

  对于盛夏,我有种本能的畏惧,午后树间绵长的蝉鸣,叫得人心里发虚,透着树叶漏下的细碎的阳光,明亮得让人想哭,想着未知的前途,心里一片茫然。

  大学四年中的两个盛夏,我都留在学校做暑期家教。家教的地方和学校相隔遥远,分别坐落在这个小城市的东南和东北角,每天坐12路公交车,大多数时候,车里是满满的人,十分拥挤,空气里混合着汗水的味道,没有人讲话,却始终感觉嘈杂。r我习惯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窗外的街景,看那一张张熟悉的广告牌,想着模模糊糊的心事。

  MP3里响着莫文蔚的歌《忽然之间》:忽然之间,天昏地暗,这世界可以忽然什么都没有,我想到了你,再想到自己,为什么我总是非常脆弱的时候怀念你。

  退园的过客

  一场台风过境,天气变得无比凉爽,恍惚以为是到了秋天。

  学校有个后花园,名字很有诗意。叫退园。大多数的时间里,园子里安静极了,一棵棵错落有致的树卫士般挺立着,一两只小鸟偶然叫一声停在树上,又扑棱棱地飞走了,淡淡风起,落下一两片半黄半绿的叶子。树的周围依偎着轻柔的花草,在风中轻轻摇曳,不知名的小虫忙碌地爬进草丛……阳光洒下来,一切都是那么安详,那么亲切。

  时光仿佛一下子回到当初我第一次踏进这园子的时刻,那一刻的错觉。她,一直在那里,等了我许多年。

  这园子已经有了百年的历史,她看过多少过往,见证过多少聚散离别,承载着多少沉郁苦闷多少悠闲自在啊!我不过是个过客。可她接纳了我,在那些压抑苦闷和狼狈空虚的日子,她的冰凉的石凳总是给我慰藉,她是包容和博大的。

  最后的告别

  论文答辩结束了,散伙饭吃了一场又一场,告别的话也说了许多次,荆州的古城墙也再走了一圈,然后我们该做什么好呢?忽然没有了目标,心情开始变得焦躁。

  发学位证那一天,我们都穿着黑色道袍一般的学士服,尽管感觉有点滑稽,但还是很高兴,大家轮流一个个走上台去和校长握手、微笑、合影。整个仪式走完,差不多用了三个小时,我看着我们那慈眉善目的老校长,暗想他晚上回家会不会脸部肌肉僵硬呢?在辅导员的请求下,学校允许我们把学士服借出去,全班70多号人顶着烈日,穿着那长长的黑袍子奔跑在校园里,我们学着电影里的毕业生那样一起将学士帽扔向天空,可惜我们从来只看见电影里的天之骄子们将帽子扔向天空的那一霎那的美好意境,却从来没想到帽子还会掉下来砸到脑袋这个问题,几个人被砸得龇牙咧嘴,大家笑作一团。烈日炎热,可我们却有着前所未有的默契和耐心,在阳光下眯着眼,拿着相机拍了一张,再拍一张。

  第二天,全院的师生一起吃了最后的散伙饭。

  和很多的毕业生一样,有很多人醉了,还有很多人哭了,只是看着桌子上的杯盘狼藉,感到有点落寞,那些曾经传过绯闻的人抱头痛哭,不知道他们到底有过什么样的故事,看着他们的红眼圈,我找不到共鸣。吃完饭,一起去K歌,在荆州宾馆外,班长哭的很凶,站都站不稳了,一遍遍和大家握手,嘴里说着含混不清的话,他已经醉得很厉害了。

  我的眼泪,突然就掉下来了。

无心的伤害

  那时候,我上初中二年级,正是感觉自己什么都懂的年龄。作为班上的学习委员,外向活泼的我有着绝对的威信和好人缘。

  元旦快到的时候,我们几个班干部为了策划元旦晚会兴奋地讨论了两节自习课,定下了一整套的方案,剩下的唯一问题就是经费不足。于是我们决定班级每人收十块钱。

  收钱的任务我揽了下来。走到同桌面前时,我突然愣住了,“不好,怎么把他忘了。”我的同桌叫王彬,家里经济条件很不好,他平时不爱说话,是出了名的闷葫芦,属于那种小心翼翼特容易就被遗忘了的男生。即使作为他的同桌,我对他最深的印象也仅仅是他那只生了冻疮的右耳。

  此时,他左手紧紧地攥着书包带,右手在包里分外艰难地摸索着,看我走过来,他的脸一下涨得通红。

  我一看这情况,脱口而出:“没事的,你交五块就好了。”

  他表情一下僵住了,随即低下头紧咬着嘴唇使劲摇了摇头:“我明天一定交上……十块钱。”

  放学后,约了一帮爱凑热闹的同学去为晚会采购东西,大家一路上说说笑笑的,我的心情却十分郁闷,王彬那复杂的表情总是浮现在面前。

  “你怎么了?心不在焉的……”班长发现了我的异常,大家也都七嘴八舌的问起来,于是我把王彬的事告诉了大家。

  “都怪咱们太粗心了,”班长自责道:“王彬家经济条件不好,我怎么就给忘了呢!”“就是,这可怎么办呀,我们不要他交了吧。”“那怎么行,不收他的钱,他参加晚会时多尴尬啊……”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着。

  突然,我灵机一动,提议道:“有了,我们不如这样帮他……”说完了我的计划,大家都激动不已,纷纷赞成。

  盼望已久的元旦晚会终于到了,老师把一切自主权都交给了我们,他只在晚会开始时露面提醒大家注意安全后就离开了。班长主持晚会,全班将桌椅围成一圈吃着零食,玩猜单词,画鼻子,踩气球等好多游戏,气氛好极了。我偷偷观察着王彬,他虽然还是缩在角落,但笑容满面地看着大家,心情不错。我暗暗的想:“等会儿会更幸福的,等着吧”。

  游戏玩到一半的时候,班长突然提议让我唱一首歌,大家都起哄说要唱就找个男生合唱(这当然都是计划好的),于是我指定我的同桌王彬,王彬惊慌失措的连连拒绝,可最终还是被大家推了上来。我唱起了《第一时间》,王彬脸涨得通红,使劲摆手示意他不会唱,班长和另外两个同学走上来,我们几个簇拥着他边唱边向讲台走去。当歌声刚刚结束的时候,班长寒然蒙上王彬的眼睛,我们几个则迅速从讲台下抱出准备好的一堆礼物。

  时间仿佛静止了,大家都围了上来。班长的手慢慢地从王彬的眼睛上挪开。王彬显然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班长拍着他的肩膀,解释道:“王彬,这是大家送你的新年礼物,是同学们的一点心意,你收下吧。”

  “王彬,这副球拍送你,要多运动哦。”

  “这是我送你的围巾,收下吧。”

  “这巧克力是我最喜欢的,特别好吃,你尝尝吧。”

  王彬愣愣地站在原地,没有接大家递过来的礼物,也没有任何表情。我捧着专为他买的护耳凑上去,“同桌,怎么不说话,我买的礼物特别适合这个季节呢。你的耳朵……”还没等我说完,他突然抬头直视着我,可眼里完全没有我们期待的幸福与感动,却更像是愤怒。我迷惑了。这时,王彬突然转身对班长说了句:“谢谢你们了,我不需要。”然后风一样的冲出了教室。

  我顿时杵在原地不知所措了,心里又难过又委屈,“为什么这样啊?”其他人也都纷纷议论起来,声讨王彬的忘恩负义和莫名其妙。

  从那以后,王彬更加沉默了,也没有人再主动和他说话。第二年春天,他转学了。

  时光荏苒,很快的告别了懵懂的青葱岁月,和以前的同学都陆续断了联系,当然也没人记得王彬。大学毕业后,我终日在职场上摸爬滚打,渐渐学会低调,学会隐忍,学会努力地往前看、向上爬,更学会怎样保护自己,尊重别人……

  只是偶尔,在翻看中学时期的日记时,我会想起那个元旦晚会,会想起王彬那复杂的目光。我终于感受到王彬的痛楚,终于明白在试图触动别人心灵时要小心翼翼的。同情,绝不等同于施舍,给予他人真正的关怀和帮助,是一门多么高深的学问啊。

谁的青春不曾心动

  那时我们都才十八岁。十八岁,花一般的年龄,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和希望,对异性充满了好奇和好感。十八岁的我亭亭玉立,是班上众多男生钦慕的对象。可我对那些向我示好的男生不感兴趣。

  和班上所有女生一样,我也在偷偷地喜欢杨军。杨军是班长,学习好,长得高大、帅气。偶然的一次,我看见一个女生故意找他说话,他紧张得手不知往哪儿放,额头冒汗,脸红耳赤的样子时,我的心莫名地狂跳。这个社会,会脸红的男生越来越少了,而且他还那么帅。

  高三了,老师三番五次地强调不能早恋,并且时时宣扬早恋带来的害处。班上男女生,界线分明,谁也不敢轻越雷池一步。上一届的学长,就是因为地下恋情曝光,最后被学校退学。虽然我性格比较外向,但也不敢公开表现出自己对杨军的好感。十八岁,并不明白什么是爱情,只是喜欢那种偷偷观察他的感觉,仿佛有一根无形的线,一直在我心里绕呀绕的,怎么也理顺不清。

  可我又不能被同学,特别是老师发现我喜欢杨军,我只能悄悄地,在心里去喜欢他。但在班上,在公开的场合,有很多次,我都故意和杨军唱反调,让他下不了台。每次开班会,当班长杨军说东时,我就说西,他说组织全班去郊游,我却说不如在学校搞个烛光晚会更缓解学习压力。其实我并无恶意,只是希望能引起杨军的注意。我一直觉得杨军高高在上,目中无人,从不当我是回事。虽然向我示好的男生也很多,但我从来视而不见,没给他们什么好脸色。十八岁的少女,清高、骄傲,又怎能容忍自己喜欢的男生对自己视若无睹呢?我总是优雅地从他眼前走过,总是温柔地对他微笑,可他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可谓是煞费苦心。但唱反调的感觉并不好,有违我的意愿,特别是看见杨军一筹莫展、眉头紧锁时,我心里也会难过。可是,除了这样,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引起他的注意。

  杨军每次被我反驳都显得很无奈。口齿笨拙的他又怎么讲得过伶牙俐齿的我,有时争论着,他心里越急话就越讲不利索,话不利索他就会恼怒,脸色铁青。他不明白我为什么总要针对他,和他唱对台戏,让他难堪。

  临近毕业,我愈难控制自己对杨军的喜欢。我知道,毕业后可能就会错过这段纯洁的感情。我希望他能明白我的心意。于是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我搜肠刮肚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信给杨军。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我以为很快就毕业了,就算被杨军拒绝也没关系,没有人会发现我的秘密。

  我偷偷把信夹在杨军的书本里,装作若无其事,眼睛却一直紧张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当我看到他发现那封信时,心一阵狂跳。杨军偷偷把信展开,藏在书本下看。看完信,他还扭过头看了我一眼。我满心欢喜,羞红着脸垂下头,不敢看他。一堂课,根本静不下来,心里翻来覆去地想杨军回信到底会写些什么?他是不是也喜欢自己呢?

  终于熬到下课铃响,我趴在桌上,望着窗外的晴空,心里乐滋滋的。我以为杨军很快就会把纸条递过来。可是等到放学,我等来的却是班主任严厉的责骂。班主任是个中年妇女,说话刻薄,她批评我不自重,不自爱,小小年纪就知道给男生写情书,最后还要我回去请家长。我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吓得泪如雨下,心里恨极了杨军。

  我主动给杨军写情书的事很快就在学校宣扬开来,传得沸沸扬扬。女生都不再搭理我,说我轻浮;男生更是对我敬而远之。一时之间,我成了学校里最出名的女生,成了众人嘲笑的对象。走在校园里,背脊如芒,就是回家,我也感觉到街坊邻居在背后指指点点。父母也和我一起蒙羞,抬不起头来。为此,父亲还狠狠地打了我一顿,把我关在房间,不让我出门。

  那段日子,我仿佛一下子坠入了地狱。多年后回想起来,依旧悔恨当初。我没有参加高考,学校因为这件事勒令我自动退学。离开学校我去一个远房亲戚的厂里打工。我再也无法上学了,大学梦从此夭折。我恨杨军,就算他不喜欢我,他也没必要把我的情书交给老师,没必要四处宣扬,让我身败名裂。十八岁美好的年华,因为那封情书,所有美梦都破碎了。

  谁的青春不曾心动?怎能想到,青春那么残酷,一封情书就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

记忆中的高考

  在那样寂寞孤独的日子里,发现读书和思考所带来的愉快和幸福感,是任何其他方式不能替代的……

  现代的高三考生,不会相信我们77级、78级那一代人,就是在这种自我看书、自我总结、自由提炼的状态中度过的……

  上中学的时候,脑海里是没有什么考大学的概念的。那个时候大学已经不招生了,给我们讲得多是中学毕业了去上山下乡扎根农村干革命,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在农村劳动好了,才可以被推荐着去上大学。所以那个时候上大学对我们来讲是很遥远的事,我们也从来不为自己的将来考虑什么。只是有一次上课的时候,历史老师讲到南宋时期的民族英雄岳飞的时候,念了岳飞的一首词《满江红》,引起我一腔热血沸腾。尤其是他那一句“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引起我深深的思考,我似乎从那一句话感到应该为自己的将来考虑一些什么,而且自己将来无论做什么都得在学生时代打牢基础才是……

  我那时也真幸运,我的班主任老师是从北京对外贸易学院(现在的中国对外贸易大学)毕业志愿来新疆工作的。老师喜欢关注时事,我常去他家里看那时很少人能看到的《参考消息》。大约是1973年7月的一天吧,我在老师那看到一篇署名为张铁生的文章,大意是他白天劳动,晚上累得疲惫不堪,没有时间复习功课,因而面对着一道道的考题两眼茫茫,无从下手,不得已交了白卷,并在试卷的背面写了一篇文章。他在文章里对这种录取大学生的方式提出了疑问,认为是把真正的劳动者拒之了门外。老师看了这篇文章,深深地叹了口气,以为我们这些人的路,又被堵死了。

  有一天下午,我去老师那里读报。老师点燃一卷莫合烟,忽然对我说:“文涟,要好好读书,这种局面不会长期这样下去的。要对将来考大学有所准备。”我听了,深为震撼。是啊,自己的中学生活就要结束了(那时没有高中,初中就上两年),真的去农村干一辈子革命吗?农村是什么样的呢?难道我们这么一点文化就可以在农村改天换地了吗?

  4年后的一个夏天,我们打着背包响应毛主席的号召,激情昂扬地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的教育去了。但那时的我,已对自己的将来有了默默的打算,那就是一边积极劳动,一边读书学习,随时准备着被推荐去考大学。但是考什么样的大学,在大学里自己想学习什么?这一切我都毫无所知,也没有人告诉我。一次我家里来了一位新疆大学的老师,是到我家附近的一个部队看望他的儿子的。见我捧着一本政治经济学的书在读,问我将来有何打算。我说了自己的想法,他颔首称赞我有志向。又问我想考什么专业,我举起手中的政治经济学说:这挺有意思的。他笑着说:哦,那好啊,将来学成了很有用的。我似懂非懂地笑笑。但我期望着大学来农村招生的时候,他能够帮帮我的忙,给我以指点,或者录取时可以给我以照顾。呵呵,那时的我已经有了在特殊的时候可以走走后门的活思想。

  但形势的变化比我们预想的要快得多。就在我下乡的那年秋天,传来了可以考大学并且就在当年的12月开考的消息。我们青年点上的所有知青都被组织起来,白天劳动,晚上复习。记得那时爸爸的单位还给我们派了一位毕业于清华大学的技术员来给我们作辅导。我们学习很用功。那时,农村里常常停电,我们每人都预备了一个用瓶子做的石油灯,停电的时候,就点着它来给我们照明学习。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我们相互看着指指画画着自己的脸面,不是被油烟熏得满脸左一道右一道的,就是鼻孔里油乎乎的。有一次轮着我烧火做饭,天还没有亮,我就来到集体伙房的烧火处,一边借着火光看书学习,一边不停地往炉膛里加煤续火。谁知那天早上是蒸馒头,结果正旺着的火苗被我多加的煤块压死了,蒸出的馒头死蔫蔫的,像石头疙瘩一样,简直不能吃。我因此被知青伙伴们好一顿埋怨,以为我复习得快要疯了,哈哈……

  然而,我终究还是没有考上。记得考试那天天还不亮,一辆大卡车就拉着我们一车人去30多公里外的考场参加考试。天空里像是下了一层寒霜,冷风刺骨。汽车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行驶,寒冷的风包裹着我们,一弯月牙儿在高高的白杨树梢上滚来滚去,我们缩着脖颈,谁也不说一句话,像是一车土豆被摇晃着,一会儿摇挤到右边,一会儿摇挤到左边。一个多小时后,我们到了一个名叫肖尔布拉克的地方,那里有一所屯垦戍边的一个团场的子校,我就在那所低矮灰暗的教室里稀里糊涂地参加完了几门考试,自己也不知道胡写了些什么。我很惭愧,自己的功底实在是差,没能如愿。我记得自己报的是理科,而且报的竟然是兰州铁道学院。因为长那么大,还没有出过果子沟,就是火车也是在电影里见过,简直一个新疆“白克”(新疆土话,意思是见得世面太少,白活了),因而想着能考上一所铁道学院,将来可以天天坐火车了。可是我没有想到,自己的大脑竟然是一张白纸,虽然自己那么喜欢读书,但所读大多为文史类的,而且我那时竟然对文科理科究竟招些什么都不知道,以为理科招得多,考上的希望也大。谁承想那时全国有近500多万考生,只招20多万,比例相当低。结果全青年点100多人就考上了一个,还是中专。我自然是名落孙山,究竟考了多少分至今也不知道。

  高考之后,我有一段时间很灰心,以为一切希望都破灭了。征兵开始的时候,我第一个报名去了。可当兵也得有条件,必须是下乡一年以上的,而我半年时间还不到,说什么人家也不要。如此,我一气之下回了家。当然那时冬季漫长,整个知青全部放假回家了。

  我在家里平静下来后,去找我的几个老师细谈。还是老师知道我的根底,说我的长处是文科,还是考文科。这样我在春节期间收集了一些复习资料,在冰消雪化的时候乘车到了县城,又徒步走了18公里土路,回到了我插队接受再教育的地方——巩乃斯草原上一个贫困的乡村。

  那时青年点上的所有知青都不再考了,以为考也没有用,都想着熬到了年份到工厂当工人去。只有我和一名叫肖刚的同学复习着准备再考。

  我房屋的后面是一条小河,清清澈澈的一弯河水从山的那一边蜿蜒曲折地流过来,温温柔柔地向一望无际的田野流去。每天早晨晨曦微露的时候,我便在水渠边上来回走着,嘴里叽里咕噜地背诵着什么。清凉而湿润的空气使我的大脑极为清新,所读过的东西背上一遍,我都能记得牢牢的。当朝阳稍稍露出一些羞涩的脸面的时候,水渠边便挤满了饮水的牛羊,它们低着头喝足了水后,好奇地瞪着一双明亮的眼睛长时间地打量着我,猜想我这个人起这样早是为什么?我也极好奇地望着它们,我企图从它们那慈祥温暖的叫声里听出一些什么,从它们的眼睛里看出一些什么。但我知道,我什么也看不出来,可也奇怪,每次相望之后,我总是信心百倍地拿着书朝那一排白杨树林里走去……

  那是一片至今给我以美好印象的满树皆绿的白杨树林。树林两旁是一望无际的绿色田野,绿油油的麦苗映衬着蓝天白云,无数的麻雀和各类小鸟来回飞翔着在树上筑起了一个个鸟巢。树根的水渠边上盛开着各种野草花儿,不时随着清新湿润的空气一阵阵飘过来,我惬意地微微熏醉了一般,一本一本我所熟悉的历史地理和政治被我背得滚瓜烂熟。当太阳升起来人们开始打饭吃饭的时候,我才在哥哥和朋友的吆喝声中,返回来打上两个馒头,就着一碟咸菜吃了后,又开始复习。一直到太阳落山绚丽的晚霞布满西边的天空的时候,我像是小鸟一样,又返回到那片白杨树林里,或是背诵着一些概念性的词语,或是在默默回顾着自己这一天所复习的内容,能够记起想起来的,我便觉得自己掌握住了这些知识,心情便如那归巢的鸟儿一样,愉悦欢快极了。我就是在那样寂寞孤独的日子里,发现读书和思考所带来的愉快和幸福感,是任何其他方式不能替代的……

  是的,看看现代高考独木桥对高三考生长时间的复习摧残,怎么也不会相信我们77级、78级那一代人,就是在这种自我看书、自我总结、自由提炼的状态中度过的。我那时也参加白天的劳动,但劳动时我的脑子里也满是复习资料里的数字和问题,只是到了紧要的那20多天,队上领导才准许我在宿舍里完全地投入到复习中去。

  记得那年是在县城的一个小学校里考试。我清晰地记得我那时每考一科时的心情,不知为什么特别的舒畅愉悦。除了数学和英语(那时英语只作为参考分)感觉不好外,其他的功课一门比一门感觉亮爽,每一门考完后,都要到我的老师——胡耕田(他那时已调入县城的中学里教学)家里汇报一番。末了,他欣喜地说:文涟,今年你没有问题,绝对能考上。我那时似乎感觉到,什么叫真正的老师,学生的有效成长,才是老师的真正喜悦和幸福,这才是真正的老师。

  我是这年10月接到录取通知书的,虽说是一所并不如我意的师范院校,但终究是进入了大学的门槛,成了我们知青点上惟一一名考上大学的人,也是爸爸那个厂子里惟一一名考上大学的干部职工的孩子。爸爸妈妈确实在厂子里扬眉吐气了好长一段时间,不管谁先见了我,都要在我父亲母亲面前说一句:看到你那上大学的儿子了?现在想来,我人生最幸福的时光,就是那一段日子。那时大学生少啊,那时考大学难啊!

  一晃,30年过去了。30年来,我常常像感恩一样感谢和怀念着那一段美好而充满着幸福感觉的时光。它改变了我的命运,它使我的父亲母亲在那个年代露出了少有的微笑,它使我从此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上开始了漫漫长长的人生之路,也使我在以后的日子里不能不时时想起在那个特殊的岁月里给予我以鼓励、支持、祝福、培育的人。我想,我必须一生长存于这种感恩之情。

我的老师“大圣”

  “大圣”是我在武汉理工大学读书时的一位老师,因姓孙,故而有好事的学生给他起外号名曰“大圣”。大圣背微驼,鼻梁上架一副老式花镜,给人一副老学究的印象。

  大圣授课,总是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然后搬一把椅子放在讲台上,翘腿坐下,一边喝茶一边看当天的讲义。铃声一响,他便马上站起身来开始讲课。大圣的课,是不能迟到的。偶有迟到者,每每遭到大圣的训斥,弄得挺没面子。大家知道大圣的处事为人,即使被训斥也没有怨言。至于怕丢脸面的,干脆就不进教室,到花园游荡,等下一节课再去教室。大圣上课从不点名,他相信自己授课的吸引力,但这却给我们留下可钻的空子,于是逢着下午的课,教室里就会留下许多空位。面对此情此景,大圣就大发感叹:“大好时光不知道珍惜,可怜啊。”

  大圣人格之高,令我辈凡夫俗子望尘莫及。他的父亲去世,送礼者甚众,但他却没有收一分钱的礼金。大圣说:“我父亲辛辛苦苦把我养大,我怎能忍心用他老人家的尸骨去发财?我孙某人岂能做那种忘恩负义的贪财小人。”我们觉得他的观点太过偏激,近乎迂腐,但过后一想,大圣身居钢筋水泥的高楼,面对日渐浮躁物化的人心,他没有选择逃避,而是仍旧保持着高洁的品行风尚,直面我们生活中存在的痼疾,这不仅需要真知,更需要勇气。

  大圣讲授的课程,有被补考者,如提礼品以求高抬贵手,一定会被他拒之门外。大圣在班上强调:“我岂能出卖自己的灵魂,在我面前知识是用金钱买不到的,还是脚踏实地做学问吧,少打歪门主意。”毕业的时候,学校按惯例搞了一次毕业会餐,学校所有的领导和教职工都到了,惟独不见大圣。班上派我去请,大圣还是不来。大圣说:“我孙某人从不占别人一点小便宜,公家的,更不占,哪怕是白吃一顿。”听着大圣的话,我的鼻子酸酸的。

  如今离开武汉理工大学已经多年,许多教授的面影逐渐被无情的岁月淘洗得模糊,惟有大圣,在记忆的底片上,依旧清晰如初。他那饱经风霜仍旧卓尔不群的风骨,他那严谨的治学态度,他那颗清清白白一尘不染的心,时常鞭策我坦坦荡荡地做人,让我在世事的困扰下保持了最低限度的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