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种名字叫做“卑微”

  在这个世界上,歧视总是难免的,关键是自己要看得起自己。正如父亲说的那样:别人的歧视都是暂时的,只要努力,别人有的,咱们自己也会有。
  
  16岁那年,我考上了全县最好的高中。恰巧这时我家在县城的一个亲戚想让父亲去帮忙照看房子,还给父亲建议说在县城养猪是条致富路子,父亲欣然答应。
  
  等我在高中读了一个学期后,父亲在县城也垒好了猪圈,买来了猪崽。我平时在学校住宿,周末就去父亲那儿过夜,帮父亲照料小猪,好让父亲腾出时间回家推饲料。猪渐渐长大,家里的饲料早已吃光,买饲料吧,又拿不出钱来,父亲整日忧心忡忡。
  
  一次去食堂打饭时,发现同学常常扔馒头、倒饭菜,我突然想到,把这些东西用来喂猪不是挺好吗。回去跟父亲一说,父亲高兴得直拍大腿,第二天他就去拾馒头剩饭。
  
  我为自己给父亲解决了一个难题而窃喜不已,却未发现这给我带来了无尽的烦恼。父亲那黑乎乎的头巾,脏兮兮的衣服,粗糙的手立时成为许多同学取笑的对象。他们把诸如“丐帮帮主”、“黑橡胶”等侮辱性的绰号都加在了父亲头上。
  
  我是一个山里走出来的孩子,不怕条件艰苦,不怕跌倒疼痛,最怕别人的歧视。好在同学们都还不知道那是我的父亲,每到他来时我就离得远远的。
  
  但我内心害怕被别人识破和歧视的恐惧却日复一日地剧增。终于有一天我对父亲说:爹,你就别去了,叫人家知道了会嘲笑我……
  
  父亲脸上的喜悦一下消失了。漆黑的夜里,只有父亲的烟锅一红一红,良久,他才说:我还是去吧!不和你打招呼就是了,这些日子,正是猪长膘的时候,不能断了粮。接下来的日子,父亲继续拾馒头,我默默读书,我常看见父亲对着张贴成绩的布告发呆。
  
  那年冬天,班里要开家长会。我的心一下凉了,我不敢想象别人知道那拾馒头的就是我父亲时会怎样嘲笑我。伴着满天风雪回到家,我对父亲说:爹,你就别去了,我对老师说你有病……父亲的脸色很难看,但终究没说什么。
  
  第二天我挟着风雪冲到了学校,家长会开始了,欢笑声不断,我的心却冰凉得厉害。
  
  父亲啊,你为何偏偏是一个农民,偏偏在我们学校拾馒头!
  
  我无心听老师和家长的谈话。随意将目光投向窗外。天哪!父亲,我拾馒头的父亲正站在教室外面一丝不苟地聆听老师和家长们的谈话,他的黑棉袄上落满了厚厚的积雪。我冲出教室,将父亲拉进来,对老师说:这是我爹!掌声一下子如潮雷动……
  
  回去的路上,父亲仍挑着他捡来的两桶馒头和饭菜。以后,同学们再也没有取笑过父亲,而且都自觉地将剩饭菜倒进父亲的铁桶里。隔年9月,父亲送我到省城读大学。我们乡下人的打扮在绚丽缤纷的校园里显得那么扎眼,但我却心静如水,没有一丝怕被人嘲笑的忧虑。
  
  在这个世界上,歧视总是难免的,关键是自己要看得起自己。正如父亲说的那样:别人的歧视都是暂时的,只要努力,别人有的,咱们自己也会有。

给青春一个台阶

  青春的岁月里,原是少不了一些台阶的,得用理解、用宽容、用真诚去堆砌,一级一级,都是成长的阶梯。

  忘不了我一伸手,她脸上的惊慌,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抹潮红,像水滴在宣纸上似的,迅捷滴满她青春的脸庞。

  那是高考前,学生们都低头在自修,我在课桌间来回转着圈,不时解答一两个疑问。在这期间,她一直目不斜视地坐在座位上,快速地宣判什么。她面前摊着课本,但我还是在那课本下轻易地发现了一张粉红色的信纸,纸上飘着点点梅花,雪花似的。她的字一个个落到那上面,也如同盛开的小花。我站在她身后看了一会儿,确信她写的东西完全与学习无关。所以,在她即将结束的时候,我含笑地向她伸出手去:给我——虽是温柔的低声的,但却不容置疑。她愣怔半天,慢慢把手上的东西递过来。

  教室里平静如常,没有学生注意到这一幕。我把那张纸小心地折叠好,然后又递给她,我笑着说,青春的东西,收好。她很意外,吃惊地看我,我俯下身去,耳语般地对她说,老师也曾青春过,这也曾是老师的秘密。然后直起身来,轻轻拍拍她的肩,对她微笑,然后又对她点点头,我说,看书吧。她听话地翻开课本,一脸的释然。

  半年后,我收到一封从一所名牌大学寄来的信,是她写的,信纸是我见过的那种,粉红色的,上面飘着点点梅花,雪花似的。她在信中写道:老师,感谢你用最美丽的方式,保留了我青春的完整。当时我以为我完了,我不敢想那后果,我以为接下来该是全班同学的嘲笑,该是校长找我谈话,该是家长到学校来。真的那样之后,我还能抬起头来吗?我不敢想象还能心态正常地参加高考。最后她写道:老师,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台阶,一个最堂皇的理由。

  青春的岁月里,原是少不了一些台阶的,得用理解、用宽容、用真诚去堆砌,一级一级,都是成长的阶梯。

左手叛逆,右手温顺

  安琪说,她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长成一个坏女生。

  微胖女孩的凌乱美

  安琪是一个微胖的女孩,脸上长着点点雀斑煞是可爱,头发不长不短,可是她扎起马尾以后,我就成了班上仅存的一枚短发女生。她并不在意自己的发型,刘海三七分,挡住视线了就剪。后面的头发扎得很低,因为头发尚短的缘故,我从后面看她,不论哪个角度都觉得她的发型像中年大妈。

  她说她喜欢凌乱美,就像韩剧里女主角的飘飘长发被风扬起来的样子,带有一种不可言语的凄美,再配上那黛玉妹妹似的忧愁眼神,活生生一个乱世佳人的模样。只是,安琪眼中的凌乱美未免理解得有些肤浅了吧,不梳头发叫凌乱美?安琪,我只想说,你只做到了前面两个字。

  安琪的五官并不出色但属于端正的范畴,可她还是会为自己的容貌感到不自信甚至是自卑,她偶尔会发发牢骚说自己又矮又胖又丑,这个时候我会摸摸她的头告诉她:“这世间不可能人人都是倾国倾城的绝色佳人,总有人长得好看,有人长得不那么好看,但是上帝在关上一扇门时也会善意地打开一扇窗。”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絮絮叨叨些什么,但是我相信她会懂的。所以,即使班长在口香糖的包装纸上写了“你最近怎么越来越胖了”这样令人有拿鞋底拍他的冲动的话递给她时,乐观豁达的安琪还是会微笑着在背面写上“你这么说就是以前我很瘦喽”,然后递给欠揍的班长。

  上帝做证,安琪是个好女孩

  上帝知道,玉皇大帝也知道,安琪是个好女孩。

  安琪和每个人说话时都是温声细语的,看到地上有倒下的扫把或者吹落的试卷,她都会主动捡起来,她会在烈日当空时把自己仅有的伞借给别人,平时向她借什么东西她也从不会拒绝,路过讲台时她会顺手把黑板擦干净……我一度怀疑安琪是不是有另外一个名字叫雷锋。

  安琪是那种典型的三好学生,从不迟到早退,黑板上布置的作业她都会按时完成,上课时不玩手机、不吃零食、不睡觉、不开小差。她从来没有上过老师的黑名单,班干部们的扣分表里也从来没有出现过她的名字。安琪乖巧得甚至有些无趣,就是在这样一副乖乖女的模样下,却藏着一颗不为人知的叛逆到骨子里的心。

  安琪是个小资女孩,周末会乖乖地待在教室学习,会在宿舍的阳台上养花,会在寂静的夜晚打着台灯看陶立夏的书,也会在学校周末影院盯着《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里的吴亦凡犯花痴。至于梦想,她也觉得自己有些搞笑,小时候幻想着长大以后可以成为黑社会老大的夫人,长大以后想嫁给一个外国人或者做一个在外国居住的华裔,做一个好妈妈,所以她在努力地学英语。

  最颠覆我三观的不是这些小而真诚的梦想,而是她曾经最想做却没有去做的事。她甚至跟我说她是在坏人堆里长大的,对此,打量一下她全身上下规规矩矩的校服装扮以及那容易被人欺负的善良得跟玛丽苏剧里的小白兔圣母女主的温柔眼神,我只能无奈地翻个白眼,然后平静一下我加速的小心脏。我略带调侃地说:“你怎么不学啤酒店老板写本《吉尼斯纪录大全》好方便吹牛呢?”

  安琪一副“就知道你不信”的不在意的表情,对我不多做理睬。她转过身,手撑在阳台上,目光放远遥望天空。夏天的天蓝得很纯粹,没有一丝杂质,云卷云舒间尽显洗净铅华的纯洁之感。

  在阳光下肆意灿烂的恶魔

  安琪对自己的定义是魔鬼。

  她一直觉得自己内在的世界是腐烂的楼兰,她叛逆地想学坏学生那样骂粗口,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纹身,想开辆拉风的摩托车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早恋……

  她说,魔鬼也可以在阳光下肆意灿烂。虽然我一直不明白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值得庆幸的是,这一切都只是想想而已,她还是那个美好善良的安琪。

  天空是善良的,白云是善良的,阳光更是。那么,喜欢蓝天、白云、阳光的安琪虽然不是天使,但她也一定是善良的。

  安琪高中以前的故事充满了传奇色彩,说出来让人以为是八点档的电视剧情节。小学时,她是和附近的坏男生一起长大的,他们天真无邪地享受着无忧无虑的童年,那时的安琪因为成绩好理所当然地成了扎在坏小孩里的“大姐大”,自然也干了不少坏事。组队去偷人家的番薯时,安琪是队里唯一一个女孩,所以她都是留下来放风而已。他们还去田垄里偷甘蔗,在骑单车回去的路上一个接一个排火车似的,至今安琪还是会觉得那个场景充满滑稽感。

  他们干过把讨厌的同学的书包从楼上扔下去的恶劣行为,安琪也有和男生打架打得很凶的经历,至于逃课、说粗口、不交作业这些都是家常便饭。坚强倔强的安琪从来没有为打架受伤而哭过,就是有一次手骨折了也只是痛得流眼泪而已,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哭。

  就这样疯疯癫癫地野了五年,升到六年级,因为成绩好,老师一直以为安琪是个乖乖女,就本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原则把她调去成绩好又听话的女生堆里。不过她还是会和那群痞痞的但很讲义气的男生一起玩,关系却不如从前密切了。和那些听话的女生接触以后,安琪开始尝试着写作业,回家以后再不是厌恶地把作业本像垃圾一样拎出来做做样子就完事,而是认真对待,端正作答。

  她没能长成一个坏女孩

  安琪因为女同学一句“你一个女孩子不觉得害羞吗?”而决心改头换面,曾挂在嘴边粗俗至极的言语她通通换掉,慢慢成长为一颗根正苗红的明日之星。在六年级那一年,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从灵魂深处开始净化,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安琪喜欢上了一尘不染的蓝天。

  小升初考试,安琪如愿和那群将她感化成功的女生考上了同一所中学。然而那个暑假,她却鬼使神差地转学到了那群坏学生的中学,是什么原因呢?安琪自己也不知道,大概是在那些女生说要去她家却很害怕那群坏男生时,她本能地维护他们说:“干吗要怕他们,他们虽然有点坏,但很讲义气啊,你一有困难他们就会挺身而出!”当女生们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她时,就预示了这样的未来吧。

  然而,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差距的。上初中以后,安琪因为成绩好被分配到重点班,那群曾经和她称兄道弟的男生们都在差班。本来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他们还是避免不了渐行渐远的命运,无法一起同行的伙伴最后都会沦为陌路。安琪没有过多地去反抗和挽留,欣然地接受了这样的结果。她重新收拾好心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最后她考上了现在的学校——全市最好的中学,至于那群男生,后来听说他们都退学了。

  安琪还是没能如愿长成一个坏女孩。

  如今,即将要升上高三的她偶尔还是会抱怨自己不是一个男孩子,还是会像以前那样爱幻想。她慢慢地喜欢上了复古老旧的房子,喜欢去书店买一些好看的明信片,还保留着用怪异的方法做菜的习惯,把苦瓜切成丝、炸鸡蛋、煎香蕉……

  安琪说,她在努力学习成长为一个好人。

我的室友是妖孽

  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流行妖孽这词儿,在大学待了四年,身边无数妖孽跟我擦肩而过,又有无数妖孽跟他们斗智斗勇,当然也有小部分妖孽跟我亲如姐妹——

  记得 刚上大一的时候,我抬头仰角45度,数到6的第二扇窗户,心想里面一定会认识不少新妖孽。

  我的室友是妖孽没错刚迈进寝室第一步,就看到一双赤裸的脚踝下微微抬起的7厘米高跟凉鞋,紧致白嫩的双腿,上翘的臀部曲线配上超短热裤,被黑色吊带露出的半截小蛮腰,我愣愣的站在她后面看她收拾柜子,迷人的长卷发我在期待她转身的那一抹动人微笑。就在我屏住呼吸幻想的时候,一句:“哎呀,我操!累死老娘了。”一张精致五官下深邃的大眼睛瞪着我说,hi,607寝的?我摸了下耳朵后面傻笑了一句“恩”。

  这就是传说中的御姐?我脑中还在想她的胸到底是36D?还是E……这只妖精真是又骚又迷人——

  还没等我回过神,一个巨大旅行箱,从它张开的大嘴巴里散落出一堆衣服,当然还有史迪奇公仔,Gucci包包,粉色蕾丝bra!

  就看这位戴着平顶豹纹帽,烫着梨花头的女生在我面前手忙脚乱,我赶紧帮她把心爱的史迪奇公仔放到她床上。“太感谢了,东西太多都不知道放哪里好了—— ”说话声音甜甜的微带着南方口音。就看她桌子上摆满了各式各样化妆品,香水,有些我也叫不上名字。

  总感觉她要把家都搬来了,因为在她身后还有一个大箱子,我指了指另个大箱子说:“那个箱子你确定打开吗?”她很认真的点点头说:“我要把我家史迪奇拿出来——”我吓了一跳 我以为她把她家狗狗都运过来了。原来是个超大型史迪奇抱枕,还有史迪奇连体睡衣,就连苹果电脑封皮也贴了史迪奇系列。瞬间我就觉得好好的苹果电脑被她毁了。在她兴奋的甩出连体睡衣的一瞬间,连带她的学生证也飞了出去,擦过我的鼻梁,我手一抬接住了。

  “09级,宋楚楚,这名不错 ,楚楚……”我自言自语到。

  “恩 叫我楚楚就行 你呢?”她笑着问我,露出天真的小表情——

  正当我要回答的时候,噔、噔、噔,高跟鞋的声音由远及近的忽闪而来,之间一张大圆脸,带着眼镜,竖挑着眉毛喊道:“邮政!邮政到了吗?”

  “哈哈,还圆通呢——”只见那个36D笑的前仰后合,楚楚也跟着笑起来。

  我瞬间黑线,我说:“我叫刘……政”额 刚来学校第一天就被俩人给笑话了,不过我心理素质极好。

  “我说的就是刘政啊!”用她那破锣嗓子又说了一遍,然后说:“谁是李夕瑶?”

  36D瞟了一眼大圆脸说:“还能有谁?”

  大圆脸在我们名字上打了三个大勾之后说:“待会我过来——!”

  “刚才那个是老师吗?太吓人了……”楚楚幽幽的说道。

  “何止吓人,真是又老又丑,发音还不准是吧——”36D朝我坏笑到。眼神真迷人,我差点脸红……不过我片刻忍住了。

  就在我们还在议论大圆脸的时候,只见她又噔噔噔的回来了,这回一屁股做到4号床上说:“这高跟给我累得,这就要脱鞋”

  我们相互对望,原来这神兽就是我们寝室的!

  和我们同岁,但却长了张30多岁的脸,外加她打扮成熟以及粗线条高分贝的声音,瞬间逆袭了我们,是的她叫徐元,我们叫她徐姐!

  在我的生活里又多了三朵奇葩,这只是个开始……

烟波蓝的美丽

  高二那年,甘露儿喜欢上邻班一个痞痞的男生。那男生是个公认的坏男生,抽烟、打架、飞车、逃课、早恋;还有漂亮女生走过时,那尖锐的口哨、邪气十足的笑声……都不知道迷恋他什么。

  她却喜欢他飘逸的长发和消瘦的脸庞,喜欢他深邃莫测的眼睛,喜欢他桀骜不驯的神情……还有,喜欢他飞车疾驰而过的张扬,喜欢他靠在栏杆边不语吸烟的样子,喜欢他驰骋球场高跳投篮的瞬间……

  喜欢,却不敢靠近,静静地坐在校阅览室二楼靠窗的位子上,桌上摆一本书,眼睛遥遥追寻着篮球场上他矫健的身影。看他双手抱球,高高跃起,出手,篮球应声而入,人还不肯好好落下,还要手抓球筐大幅度悠两下……甘露儿的心就随着他的动作,提起又悬而不下。可一声声夸张的女生尖叫刺痛着她的耳膜,她黯然低下头。像她这样的女生,低头沉思低得久了,整个人低到最深处也只能是一声叹息。倒是手指泄露了心事,在书桌上不露痕迹地反复描划着一个人的名字:闫波,闫波,闫波……

  弹指经年,转眼就挨过了高三火热的七月。甘露儿幸运地经受住了大浪淘沙的冲刷,考上了外省一所普通大学。闫波去向哪里,她不知道,估计像他这样的坏男生是绝考不上大学的,只有留在小城胡混的份儿。所以,她故意选择了这所离家千里的大学,只为忘记他。她觉得,是这段暗恋该结束的时候了。她想,就算实在忘不了,留作美好记忆也好。

  可在新生入学典礼上,她听到了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名字——闫波!

  闫波?甘露儿差点失声叫出来。世上也许有千千万万个闫波,可只有一个闫波的答“到”声,是世上惟一的、漫不经心的、懒散的、颓废的、闫波独有的。甘露儿不敢回头,她怕一回头梦就碎了。

  终究逃不过。甘露儿头一低,眼泪就噼里啪啦落了下来,天蓝色的长裙上立刻盛开了朵朵泪花……

  一切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两人依旧同校不同班,闫波在体育系。他一如故我的潇洒,纵然在陌生的大学校园里对女生也颇具杀伤力。甘露儿习惯了站在他目光所不能及的外围,遥遥关注着又逃避着他。有时,猝不及防与他近距离相遇了,甘露儿就习惯性地低下头,左转或右转。躲得猛了反倒形迹可疑了,不免让人多看了两眼。也就多看两眼而已,甘露儿实在是个平凡不过的小女生,经不住太多的目光。

  真正意义上的相遇,是在开学两个月后的校同乡会上。而他的眼神明白无误地告诉了甘露儿,他完全不认识她。甘露儿静静地站在不被人注意的角落,看他熟练地周旋在鬓香裙裾间谈笑风生,心如止水。

  大学校园里所谓的舞会,就是把食堂里的桌椅靠边,腾出中间的场地作舞厅。舞曲多是卡拉oK伴奏带,够勇敢的男生女生们就上前卡拉一把。闫波到哪里都风头够健,舞而优则唱唱而优则舞。不但舞技高超,唱功也不错,一曲光良的《第一次》唱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特别是唱到最后的念白,几乎是全场齐喊“我爱你”“你爱谁”“萧淑慎”“谁爱萧淑慎”“王光良爱萧淑慎”,特疯狂。甘露儿也喊,在心里,喊的却是“甘露儿爱闫波”,一遍一遍。

  寒假到了,几个同乡约好一起挤火车回家。真的是“挤”火车噢,简直要把人挤成麻花肉饼画皮。相信但凡假期坐过火车的人,都曾切身体会到目前中国计划生育的迫切性。

  甘露儿怎么挤上火车的根本没感觉了,胡里糊涂地,应该是随波逐流被人硬推上去的吧。人站在车上,仍是站立不稳,正被人前挤后推之际,一只手抓住了她——竟是闫波,他第一次正面迎着她的目光,迟疑而又令人不容拒绝地说:“抓紧我!,’

  在那一刹那,甘露儿突然感觉身边喧杂的一切都虚成了无声的背景,只有他和她,心心相通,十指相扣,她是他的惟一。

  可惜七个小时的车程经不起太久的回味,火车一到站,闫波就很自然地抽出手背起行李下车了,甘露儿甜蜜的心事成了凋谢在站台上的乍现的昙花。

  流水年华,转瞬就到了大二的暑假。甘露儿和同学们去青岛旅游度假,闫波也在其中。

  从小就生活在内陆城市。甘露儿眼中的青岛简直就是个童话城堡:碧海白帆,红砖绿瓦,青山绿水……她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海滨城市。她想,如果和心爱的人一辈子住在这个美丽的地方多好,如果相守一生的那个人是闫波多好……

  第二天一早就下起了小雨,原定好的爬崂山临时改成了自由活动。甘露儿自己去了附近的海边。她觉得来到青岛不看海就是枉来一遭。

  也许是因为这片海滩不是旅游点的缘故,海边的人不多。甘露儿赤脚走在沙滩上,任海浪一波一波地拍打着赤裸的小腿,感觉惬意得很。她没有打伞,雨淋加上海水扑溅,衣服很快就湿透了。她蓦地发现,她的蓝色长裙竟变成了和雨中的大海一样的颜色!而两年前。当她在陌生的城市里第一次听到“闫波”的名字时,就是这条裙子,曾盛开过同色的泪花。

  蹲在海滩上,甘露儿一笔一划写着他的名字:闫波,闫波……可一波海浪打上来,海滩上的一切都随波而去,不留一丝痕迹。无来由地,她突然想起了那首叫做《第一次》的歌,想起Music video里王光良对萧淑慎大声喊我爱你。她也嗓子痒痒的,面朝大海,双手拢在嘴边大喊:“我爱你……”远处有好事的人接话:“你爱谁?”你爱谁?一句话问得她泪流满面,纵然是在这陌生的异乡,她依然不敢大声喊出他的名字。

  ——王光良爱萧淑慎,可闫波不爱甘露儿。

  天渐渐黑下来,当同波找到她时,她正无助地站在一块大礁石上等待救援一她没注意到大海什么时候已涨潮了。幸好闫波及时赶到,幸好闫波够义气,幸好闫波水性好,幸好闫波……他让甘露儿趴在他背后,两手紧搂在他胸前,硬是背着她游上了岸。

  后来。闫波也不无庆幸地说,还好甘露儿没有像别的旱鸭子一样在水里瞎扑腾,不然俩人一准都没命。他不知道,当时甘露儿之所以镇定自若,不仅是因为相信他,还因为她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就这样死在闫波怀中也此生无憾了。

  回到宾馆,同学们见甘露儿平安归来,都舒了口气。原来,同学们一整天都没发现她,吓坏了,在这人地生疏举目无亲的地方,大家不免胡思乱想起来。于是,大家分头去找,居然真给闫波找到了,并及时救了她一命。

  事情过去了,可这一番英雄救美并没有在两人之间演绎出什么青梅竹马的古典爱情来。两人一如从前,一个是烈焰骄阳,一个是清风明月,两不相干。

  虽然闫波身边桃花泛滥绯闻不断,倒是谁也没听说他和哪个女生做出什么卿卿我我有伤大雅的举止。甘露儿心里甚至有些期盼闫波有女友,这样,她就可以死心了。

  大四伊始,同学们就开始跑工作了。甘露儿不急。依旧埋头学习,她决定考研。家人和同学们都建议她考本校的研究生,毕竟胜算大些。她却认定了青岛大学,只为曾经那个美丽的蓝蓝的梦。

  后来,她真的如愿考上了青岛大学。当她背着重重的行囊再次站在青岛火车站,迎着咸腥的海风,她

  轻轻对自己说:我又回来了!

  而闫波呢,居然出人意料地独自一人回到了故乡小城,据说是为了故乡青梅竹马的情妹妹。而且,不但情妹妹貌美如花,未来的岳父大人还是市里的一个副市长!

  哦原来,他真正的青梅竹马另有其人……

  寒假,甘露儿回故乡和中学同学小聚,闫波没去,却零零散散地听到不少关于他的消息:说他毕业后在一所市立中学当了一名体育老师,很受压抑;而且副市长大人的千金嫁人了,新郎不是他;大概因此就失却了从前的才情,人变得玩世不恭,身边的女友走马灯似的换,在学校搞得声誉很差;后来,他辞职下海,做了一家文体用品品牌总代理,听说混得不错,只是风流依旧,花心名声在外。

  甘露儿听到这些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怎么会呢?她很想当面问问他为什么,却最终放弃了——人一个活法,她凭什么质问人家,她是他什么人?

  春节到了,没想到他贸然来家里拜年,偏巧甘露儿没在家。回来后,母亲告诉她有个叫闫波的同学来过时,她想都没想就追了出去。有些事情让你想不承认情深缘浅都不行,追到闫波家又被告之他还没回来。出了闫波家,甘露儿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错过了,又错过了!到返校前,两人终究阴错阳差地没见到。

  暗恋,像一出独角戏,也该有谢幕的一天。甘露儿毕业后就留校做了老师,然后接受了一个同事的追求。

  又是一年寒假,甘露儿和男朋友一起回家见她父母,下车时意外地在车站遇到了闫波。她冲口就叫出了他的名字,招呼道:“原来你也在这里……”话一出口她就笑了一——这分明是张爱玲的话嘛。

  闫波也一口叫出了她的名字,有些迟疑和惊喜,“哦,甘露儿……”多年不见,闫波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莽撞少年,他剪短了头发,穿着得体的西装,神情有些倦怠,只有笑起来时眼角眉梢依稀有当年的邪气。

  老同学见面自然是喜事,两人聊得不亦乐乎,男友识趣地以买报纸为名回避开了。互相询问了几个相熟的同学近况后,闫波深深地看了一眼甘露儿,说:“……你变了许多,变得开朗了,上学时你特清高,那时我总想和你说话,可你每次看到我都爱理不理的,也许你看不起我这个坏学生吧……”

  什么?甘露儿吃惊地看着闫波,清高?她一直以为高高在上是他,却不承想到,在他心目中她也是高高在上的!

  看甘露儿不语,闫波忽地一笑,开口说:“甘露儿,你还记得吗?那年我们一起回家,火车上也是这么多人,我紧紧握着你的手,只怕一松手你就被人群卷走了,就看不到你了……下车时,手都没知觉了,七个多小时啊,我甚至以为我们的手都长在一起了,谁知我刚张开手你就抽手离开了……”

  ——原来不只是她自己单恋;原来他什么都记得;原来他们不是没有机会的,只是他们自己错过了,一次次错过……

  这时,闫波的手机响了,好像是他要接的人到了;而男友也在不远处微笑着招手。于是,互留了电话,互道珍重,就此作别。两人都没有说再见,有些人转身就是天涯,再见就俗了。

  后来,甘露儿在一本台湾书籍中知道了大海那水雾迷离的蓝色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烟波蓝,寓意是少女单纯懵懂的初恋。

10块钱

  这两节是作文课,教语文的林老师给出的题目是这样的:请同学们课余时间,搞一个小型调查,问一问父母、长辈或其他人,10块钱能做什么?把调查的结果写出来。

  林老师刚把作文题目抄到黑板上,下面立刻引起了同学们的窃窃私语:10块钱能做什么?老师怎么出了这么个怪题目?

  林老师没有理会下面的窃窃私语,清了清喉咙说:“同学们,这次的作文是一个小型调查。请同学们利用课余时间,问一问自己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亲戚、邻居,也可以问一问商店里、大街上的陌生人,10块钱能做什么?然后把你调查的情况写一写,明天早上交给我。”

  第二天,林老师一本一本地打开了学生交来的作业。

  第一本上毛毛草草地写着:爸爸说,10块钱能打25分钟的电话。妈妈说,10块钱能买一只鸡腿。爷爷说,10块钱能买两包中档香烟。奶奶说,10块钱能买一顿早餐。我觉得,10块钱能买10支冰棒。

  林老师看了看作文本上的名字,上面写着林小毛,一个普通工人的儿子。

  第二本作业上龙飞凤舞地写着:爸爸背着妈妈对我悄悄地说,10块钱不够给小姐一次小费。妈妈说,10块钱买不到一支高级唇膏。爷爷说,10块钱买不到一包中华烟。奶奶说,10块钱打不了一圈麻将。我说,10块钱不够我一天的零花用。

  林老师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不用看名字,她也知道是包工头郑大发的儿子郑小发写的。

  第三本作业上歪歪扭扭地写着:爸爸说,10块钱可以买一顿狗食。妈妈说,10块钱可以买一本时尚杂志。爷爷说,10块钱可以买一个最便宜的鸟笼。奶奶说,10块钱能让擦皮鞋的给她擦一次鞋。我说,10块钱可以让我打一次出租到学校。

  林老师知道,这是本市有名的房地产商王大赖的儿子王小顺写的。

  第四本作业上有几行轻描淡写的字迹:爸爸说,10块钱用不着单独开发票。妈妈说,10块钱长啥样我没印象。爷爷说,10块钱装兜里太占地方。奶奶说,10块怎么能算钱?

  不用说,这是市委秘书长的宝贝儿子写的。

  ……

  第45本作业上工工整整地写道:爸爸说,10块钱是我干一天活儿的工钱。妈妈说,10块钱是我两天的饭钱。爷爷说,10块钱能买5支俺孙子最爱吃的糖葫芦。奶奶说,我不知道10块钱能做什么,因为我的口袋里从来没有超过10块钱。我说,10块钱能买4包方便面,每天中午吃一包,够我吃上4天。

  林老师的眼泪一滴一滴地滴到了作业本上,可她却全然不知。她想,这个孩子一定是班里成绩最优秀的李强。他的爸爸下岗了,听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到建筑队里给人家提灰搬砖,累死累活也挣不了几个钱。

  林老师拿起钢笔,在李强的作业本上接着写道:10块钱可以买一本课外读物,10块钱可以订一学期报纸杂志,10块钱可以买一盒英语磁带,10块钱可以买一支普通钢笔,10块钱可以得到一份天才、一份勤奋、一个志向、一个恒心……

  想了想,林老师又在后面写上了一句话:你的奖学金已经发下来了,一共是100元。下午上课前来找老师领。

  林老师又想了想,把100元改成了200元,然后从自己的工资袋里抽出100元,和李强的奖学金放到了一起。

拆情书

  李洁和张璐是一对好朋友,从高中到大学,她们总是形影不离。可跟漂亮大方的张璐走在一起,平凡的李洁常会悲惨地沦为陪衬品。无论何时何地,光芒四射的张璐总是其他人瞩目的焦点。李洁也为好朋友的优秀感到开心,但偶尔,她的心底也会悄悄地涌上一股连自己都无法形容的酸酸的感觉。

  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闷热的天气让人很难安心待在宿舍里,一吃过晚饭,张璐便拉着李洁一起到学校的池塘边散步。张璐一边挽着李洁,一边眉飞色舞地给李洁讲述着中午在社团听来的八卦。两人就这样一边笑着一边漫无目的向前走着。突然,张璐停住了脚步,神情也变得激动起来,她拼命摇晃着李洁的胳膊,指着斜前方小声却兴奋地说:“快看呀,就是那个男的,我跟你讲过的萧翊,大提琴拉得可好的那个。”

  李洁顺着张璐手指的方向望过去,那一刻,她觉得时间仿佛停止了。那是一张算不上英俊却绝对具有吸引力的脸庞,干净灿烂的微笑像一股清爽的凉风,瞬间将李洁紧紧地包裹了起来,一切炎热以及炎热所带来的烦躁情绪都瞬间消失了,那一刻,李洁感觉到自己难以自制地沦陷了。

  那天回到寝室后,那张笑脸就不断地在李洁的脑海中浮现。当张璐挤在她的床上害羞地向她讲述着对萧翊的爱慕时,她的心里感受到了一丝丝罪恶感,她甚至试图努力地将那张脸从自己的脑海中抹去,可她越是想忘就越是忘不掉。她一边应和着张璐,一边用尴尬的笑掩饰着自己的慌乱,到最后,她甚至已经听不进张璐在说什么了。

  几天之后,张璐由于奶奶病重而请假回了家。独自一人的李洁又不自觉地走到了第一次遇到萧翊的那条小路上,心里甚至有一点期待能够再次见到萧翊。

  世界上总是有那么多凑巧的事,李洁刚刚抬起头,就看到萧翊出现在小路的另一头,带着他招牌式的微笑。李洁的心跳变得越来越快,因为她发现萧翊似乎正朝自己走来。萧翊走到李洁的面前站定,那一刻李洁感觉到自己都快要窒息了。

  “你好,我叫萧翊。”

  这个声音让李洁有点欣喜若狂,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有过一丝奢望和幻想,她努力稳定着自己的声音:“我,我叫李洁,你好。”

  “我知道你,呵呵,你是张璐的好朋友吧?”

  当张璐的名字传入李洁耳中的时候,她心底的最后一丝期盼破灭了。虽然这样的结局仿佛是早已注定了的,然而此刻,当残酷的事实摆在李洁面前的时候,她的心还是像被针扎过一般的疼。

  “你能帮我一个忙吗?帮我把这个拿给张璐好吗?”萧翊这样说道,依然带着他的笑,他的手中握着一个信封,他似乎并没有注意到面前这个女孩儿的不安。

  看着萧翊的脸,李洁努力地忍住不断上涌的泪水,勉强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容,点点头,接过了信封,她无论如何也拒绝不了这微笑的魔力。

  看到李洁接过信封,萧翊显得十分开心:“那这件事就拜托你啦,我还有课,就先走了。”

  望着萧翊的背影,刚刚逼退的泪水一瞬间全都涌了出来,她甚至都不记得自己是如何回到寝室的。寝室其他几个同学都还没回来,李洁躺在床上,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绝望,她一次又一次地举起那个信封,透过蒙眬的泪眼看信封上那苍劲却刺眼的几个字,最后,竟然着了魔般撕开了信封。

  信中的内容无非是刚刚见到张璐时就有好感,不知道怎样表达以及希望得到机会之类的话。李洁看着信,张璐的声音却从走廊传来。李洁连忙将信连同信封一起塞在枕头下,翻过身假装睡着了。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妒火攻心的她突然决定这一次哪怕是要做坏人,她也要为自己拼一次。

  张璐推开门,发现李洁睡着了,她轻轻地放下行李,走到李洁床边替她盖上毯子,然后走进洗漱间洗澡去了。张璐走开的时候,李洁的眼中涌出几滴泪水,她伸手摸摸枕头下的信,有点自责,但她最终还是将信又塞进了枕头下,她是不能更不想回头了。那天半夜,她借口不困,趁着其他人都睡着的时候,悄悄地以张璐的名义给萧翊回了信,信中拒绝了萧翊的追求。

  第二天,她找机会将信交给了萧翊。看完信的萧翊显得十分失落,李洁则在一旁关切地安慰了他好久。分别的时候,萧翊一边感谢李洁的陪伴,一边表示自己没事,让李洁不用担心。

  李洁望着萧翊走远的背影,突然冲着萧翊大喊:“那以后我们算朋友了,是吗?”

  萧翊转过身冲着李洁笑着点了点头。

  他的笑让李洁心里的阴霾一下子消散了许多,她对着他说:“那以后,你要是不开心了一定告诉我,我帮你分担。”

  萧翊依旧点点头,冲她挥挥手,转身走远了。

  时间就这样一点点地往前走。那之后萧翊偶尔也会找李洁一起聊天散步,向李洁讲述自己的喜怒哀乐。每到这时李洁都会觉得特别幸福,她并没有试图向萧翊表明自己的心意,她觉得只要能经常看到萧翊,看到他的笑,就会很满足了。

  而对于张璐,李洁虽然还是止不住心虚内疚,可在她拼命地掩饰和张璐大大咧咧地忽视下,她们的友谊也一直继续着。每个睡不着的夜晚,李洁都在心底不断地祈祷着,她希望这样的生活能够永远持续下去,她希望老天能够忘掉她曾经做过的一些事。

  大学的最后一个夏天,萧翊向李洁告别,去国外深造了,张璐则拉着李洁去了同一家公司应聘实习。毕业典礼结束的那天下午,李洁和张璐又一次来到那天走过的小路上。张璐不断地感叹着大学时光的稍纵即逝,李洁看着张璐,许多往事一下子涌上了心头,她鼓足了勇气拉住张璐,将那件在心底埋藏了很久的事说了出来。

  一口气说出所有事情的李洁不安地低着头,等待着张璐对自己的审判。张璐的话却让李洁惊讶不已:“其实我早就知道了。萧翊出国之前,我有一次在图书馆门口遇到他了,我们聊了会儿,他突然提到曾经给我写信告白却被拒绝了的事。那时候,我就明白所有事了,也突然反应过来你之前有阵子为什么对我总躲躲闪闪的了。不过你放心,他并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我不会让你在你白马王子心目中的形象破灭的。”

  “那你会原谅我吗?”李洁看着张璐问道。

  张璐笑着拍打了一下李洁的肩膀:“我什么时候怪过你呀,我要是跟你计较这些,还会死气白赖地要跟你进同一家公司吗?其实有些事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再说了,他对于我来说只是情窦初开时的一个爱慕对象,而你却是我一辈子最好的朋友。”

  张璐的话让李洁感动的同时也放下了心里的负担,她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掏出钱包,从夹层里拿出一封皱皱的信,递给了张璐。张璐笑着接过信,摊开,拉过李洁,两个人坐在路边的石凳上一起看着这封那年的情书,一起回忆着过去青春岁月里的那些遗失了的美好。

自行车上的单恋

  高中的我是校园里的一只流浪猫,逃课迟到是我的家常便饭,天天抱着一本世界名著,任凭我作家的梦想轻舞飞扬。

  班主任几次找我谈话,问我到底住不住校?我告诉班主任,寝室那些臭袜子臭鞋子,还有如雷贯耳的打呼噜声我无法忍受,所以,我依然做我的走读生。因为学校离家很近,我只需要穿过一条商业街和小路就可以到学校。可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经常迟到。

  自行车上的单恋班主任不得不给我下最后通牒,不住校可以,但不允许我迟到。我嘴上答应着,但私底下却依然我行我素,迟到10分钟是家常便饭,最后老师为了不让我迟到,只好出了一个对策。那就是我迟到多久,便让我在教室门口站多久。

  从那以后,我开始经常在教室门口站岗放哨,迎接同学们用目光做的炮弹,我孤军奋战,用冷漠孤傲来反击他们。后来,我感觉他们是一群无聊的家伙,和他们一般见识是一件无聊的事。当这群无聊的家伙再朝我张望时,我已经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溜走了。这时候的我已在操场上自由漫步了,欣赏别的班级在操场上体育课。有时候,我还可以混进他们的球队,踢上两脚,但常常被他们不友好地赶出来。

  她就在这个时候撞进了我的视线。她身穿运动服,特别文静,手捧一本书,在操场旁边的一棵梧桐树下看书。在这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操场上与她相遇,次数多了,我便和她熟悉了,知道了她叫莫小艾,是邻班的同学,和我一样,也是因为迟到,常常被老师罚站门口。我心想,我这样的男生都受不了他们的嘲讽,更何况一个女生,怎么受得了这帮乌合之众幸灾乐祸的眼神。

  慢慢地我和小艾越来越熟悉了,再到后来就互称难友。我问她为什么常常迟到,她总是笑而不答。这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做一次神秘跟踪,看看这样一个爱看书,又很文静的女生,为何会像我一样经常迟到。

  我的跟踪行动是在一天中午放学后开始的。我提前奔出校门,在一个地方躲避好,等待小艾的出现。终于,小艾出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她一直步行走在小路上,走出小路,又穿过闹市,最后,她走进一个很狭窄的小巷里,进了一家小院,那是一家很旧的小院,房子是瓦房,已有些历史了。我在想,是应该进去看看,还是应该转身离开,正在犹豫时,小艾突然开门,我来不及躲藏,满脸的歉意,尴尬地说了句,你住在这里?小艾白了我一眼,便把门关上了,我猜想,她是生气了。

  后来,我和小艾成了朋友,她也断断续续地告诉我一些关于她的事,她的父亲是一名矿上的领导,在一场矿难中受牵连入狱,母亲改嫁。她主动从省城的重点高中回来,边在小城学习边伺候年迈体弱的奶奶。知道小艾的经历后,我突然觉得,原来我与小艾的迟到原因是这样的天壤之别,心中突然对这个女孩子产生了一点怜惜。

  我问小艾,为什么不买辆自行车?这样,也免得上课迟到。小艾笑而不答,我知道,也许我不该问,因为像她这种情况,一辆自行车也算是奢侈品了。看着小艾,我想都没想,就说,我们相隔得不远,以后,我就负责来接送你吧。小艾高兴地答应了,两颗年轻的心简单而真实地快乐着。

  我们相约不再迟到,我的自行车成了小艾的专车,我则成了她的车夫。我们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在自行车上挥洒着我们的青春和快乐。青春期的萌动是谁也阻止不了的,我发觉自己慢慢喜欢上了小艾,喜欢她的纯洁,喜欢她的快乐,喜欢她看书时的样子,她再也不迟到了,而我也因为小艾,成了班级里不被别人讨厌的男生了。

  一直很想告诉小艾我的想法,我偷偷地给小艾写信,但又一次次地撕掉,因为我不想因为自己的唐突而破坏了我与小艾的关系。无数次的写信撕信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在一次送她回家后,我把信丢给了她,然后,狼狈地逃掉……

  我不愿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小艾不再让我送她。她变得冷漠、陌生。我后悔自己不该给她写信,原本单纯快乐的生活就这样慢慢地离我越来越远了……

  小艾突然的拒我于千里之外,让我内心有些无法接受,曾经以为她可以让我变得成熟,没想到,在离开她的时候,那个曾经叛逆的男生又重新回来了,我告诉同学们小艾的事情;我告诉同学们,我与小艾谈恋爱,因为种种原因又与她分开。我诉说着自己内心里最不真实的想法,我觉得伤害她,也许是我最好的解脱办法。那个迟到、逃课、玩世不恭的男生又重新出现了。

  小艾最终还是给我回了一封信,上面写着:我们该好好谈谈了。我们相约在校园后面的小树林,见面的结果是,我们谁也没说话,先沉默,后来她大哭,哭得我魂飞魄散六神无主。我知道她为什么哭,因为我的话伤害了她,她一直不愿意告诉任何人她的家庭,她的生活。而我,却在知道她的秘密后,毫无顾忌地告诉了别人。看着她伤心至极的样子,我心痛极了,后悔极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小艾,她仿佛一夜之间蒸发了。后来我知道她的奶奶去世了,她又回了省城,我知道她想与我谈谈其实也算是跟我道别了。时过五年,我在一次偶然的会议上和小艾相遇。她变得成熟、风韵、楚楚动人。我向她忏悔我当年的幼稚和对她的伤害。她笑笑说,已经忘记了。

  那天,我说我想借辆自行车,带她在省城里转一转,她没有拒绝。点头间,我们双眼间飘起了烟雾,青春的往事又在我们脑海中慢慢展开。

母亲给出的答案

  有个孩子对一个问题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他的同桌想考第一一下子就考了第一,而自己想考第一却只考了全班第二十一名?

  回家后他问道:“妈妈我是不是比别人笨?我觉得我和他一样听老师的话,一样认真地做作业,可是,为什么我总比落后?”妈妈听了儿子的话,感觉到儿子开始有自尊心了,而这种自尊心正在被学校的排名伤害着。她望着儿子,没有回答,因为她不知道给怎样回答。

  又一次考试后,孩子考了第十七名,而他的同桌还是第一名。回家后,儿子又问了同样的问题。她真想说,人的智力确实有三六九等,考第一的人,脑子就是比一般的人灵。然而这样的回答,难道是孩子真想知道的答案吗?她庆幸自己没说出口。

  应该怎样回答儿子的问题呢?有几次,她真想重复那几句被上万个父母重复了上万次的话——你太贪玩了;你在学习上还不够勤奋;和别人比起来还不够努力……一次来搪塞儿子。然而,向象她儿子这样脑袋不够聪明,在班上成绩不甚突出的孩子,平时活得还不够辛苦吗?所以她没有那么做,她想为儿子的问题找到一个完美的答案。

  儿子小学毕业了,虽然他比过去更加刻苦,但依然没有赶上他的同桌,不过与过去相比,他的成绩一直在提高。为了对儿子的进步表示赞赏,她带他去看了一次大海。就是在这次旅行中,这位母亲回答了儿子的问题。

  现在这位做儿子的再也不担心自己的名次了,也再没有人追问他小学时成绩排第几名,因为他去年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清华。寒假归来时,母校请他给同学及家长们做一个报告。其中他讲了小时候的一段经历:“我和母亲坐在沙滩上,她指着前面对我说,你看那些在海边争食的鸟儿,当海浪打来的时候,小灰雀总能迅速地起飞,它们拍打两三下翅膀就升入天空;而海鸥总显得非常笨拙,它们从沙滩飞入天空总要很长时间,然后,真正能飞跃大海横过大洋的还是它们。”这个报告使得很多母亲流下了眼泪,其中包括他自己的母亲。

晓泉同桌,请放心地变老吧

  杜晓泉是我同桌,这几天在为我的发型发愁。因为我刚刚烫了个飘逸的直发,学校就发布了发型肃整通知。作为一名男生,前扫眉,旁遮耳,后擦领,可是标准的治理重点。

  可是,我的头发和杜晓泉同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她是我老妈。

  其实,杜晓泉做我同桌也算有历史了。学校为后进学生设立了家长学校,每周一次,从来少不了她。我们并肩坐在教室里,听心理老师辅导,仔细算算,竟然也有两年了。

  那天,心理社团的辅导老师说:“今天我们做个互动游戏,家长和孩子每人说出一个立时能完成的愿望,对方要尽可能满足。”

  这是个相当有趣的游戏,我立刻对杜晓泉说:“老妈,请你把偷偷拿走的PSP还给我。”杜晓泉当即翻我白眼说:“做梦!等你成绩上来再说吧。”然后她对我忿忿不平地说:“儿子,拜托你以后不要让我做你同桌了。”我用鼻子说:“哼!不可能!”

  真是想不起,从什么时候开始和杜晓泉的关系变得这么差。我们每天的对话,不出五句就会充满了对决味。老爸无限感慨地说:“你们两个叛逆期对更年期,没治了。”

  说起老爸,他可是这个家重要的和稀泥者,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神奇功效。可惜他被公司远调外地一年。临走前,他对我说:“喂,十六岁了,也算男子汉了,不要和家里惟一的女士作对了。”

  “是她和我作对吧,到我房间里大搜查,把我PSP也拿走了。这么大岁数了还玩间谍游戏。真是太幼稚了!”杜晓泉却在一旁冷言冷语地说:“放心,我会一直幼稚的,等你什么时候自立了,我才会变老呢!”老爸皱着眉叹了一口气。

  我去宠物店买一只绿蜥蜴做宠物。我给起名叫“猫头鹰”。从宠物店把它拿回家的那天,杜晓泉同学立时惊声尖叫了。我必须说,这就是我想要的效果。有“猫头鹰”在,一定不敢再进我的卧室大搜查了!

  9月25日,是个值得纪念的大日子。我忍痛割爱,剪了头发。不过为了呼应校领导对着装的要求,我偷偷溜进学校的网络室,删掉了电子宣传屏上口号,换上了我的大作,点名指出学校一些老师头型、着装所存在的问题。

  此条通知一经滚动播出,立时引起了超高的关注度。学校很快就查出这件事是我干的。这天晚上,杜晓泉一脸怒气地在家等着我。我一进门,她就对我拍了桌子。看来她已经接到班主任陆杰远的电话了。杜晓泉气得说:“你怎么就不学好呢!以后你的事我都不管了!”

  我顿时心里乐开了花,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

  我和杜晓泉的冷战整整持续了五天。周六的午后,我一个人去了家长学校,辅导老师问:“***妈怎么没来?”我摇摇头说:“不知道。”第一次一个人上互动课,我想自己应该是很轻松幸福的样子吧。可是我的心里却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好像没了战友一般。

  这一天回家,杜晓泉同学不在。老爸打来电话喊:“***被你的怪兽咬伤了,在市医院呢!”放下电话,我飞快地跑去了医院。我在医院找到杜晓泉的时候,她正在点滴,她的左手肿得像馒头。我愧疚地低下头说:“老妈,对不起。”杜晓泉不可置信地坐起来,激动地对病友说:“听到没,我儿子我和我说对不起了。”

  鉴于杜晓泉同学受伤的情况,我包揽了全部的家务活儿。而那只“猫头鹰”,我把它送给了生物社团。杜晓泉每天吃着我煮糊的面条,脸上始终挂着幸福的微笑。不做我同桌的愿望终于现实了!杜晓泉高兴地对我说:“我这个同桌可以放心地变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