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天使替我陪你环游全球

   恋上一滴泪:80很后,天蝎座,爱孙燕姿,伪文艺,梦想是将来老了之后去云南开一个客栈,慢悠悠地过完下半辈子。

   我们也许会分开,但我的心会陪你完成我们在一起时许下的每个愿。

  1.

  左左告诉我说她的小狗Billy要代替她去环游世界,我吓傻了。

  好吧,先让我介绍一下我自己吧。我叫大齐,计算机专业大三的学生,和同是大三学的却是哲学专业的左左交往三年,同居一年半。在即将升上大四的这段时间里我们两人都忙得天昏地暗。左左说她要为了最伟大的哲学思想而继续读研究生,我则忙着开始给不同的IT公司投递简历争取一年以后脱离学校时有个好去处。

  而这只名叫Billy的狗,是左左两个月前从一闺蜜手中领养过来的。它不矜贵,皮色不纯正,而且总是掉毛。我每次看到它都不会给它好脸色看。可是左左却欢喜得要紧。女朋友和狗哪个更重要?当然是女朋友!所以我只好爱屋及乌地连带着要爱这只狗。

  而现在,听说它要被送去环游世界,我真心觉得开心!

  “怎么把这只狗送去环游世界?”收拾好被我弄乱的餐桌,我开始若无其事地问。

  “豆瓣上发起了一个小组,把Billy送去那个小组某个人的城市,那个人就可以免费帮我带着Billy去游玩!”她在对面兴奋得手舞足蹈。

  “豆瓣……那是一个什么东西?”

  就是因为我不知道豆瓣是什么东西,所以那天我和左左最终还是吵了起来。夜晚的时候她更是抱着她的那只狗把我赶到沙发上去睡觉。以往我们吵架总是这样。我自动当沙发客。只要第二天下课的时候跑去花店买花还有买她最爱吃的虾饺哄回她便可以了。

  2

  那只叫做Billy的狗终于被送出去了。听说它的第一站就是杭州。我知道后心里恨得牙痒痒的。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出过省呢,它一只小狗就这样幸福地跑去杭州了。之后的每一天,我以为没有了这只缠人的小狗我和左左可以好好浪漫一下,可是她下课回到我们的出租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然后和那个带着Billy旅行的男生聊天。

  这一聊,就是一整个晚上。

  “大齐,你快过来看看,Billy在杭州拍了很多的照片!”我嗤笑。一只狗能拍什么照片,还不是那个男生的帮忙。

  “那是西湖呢!好美的西湖,大齐,我们下个假期也出去旅行好不好……”我开了游戏,游戏动画震耳的声音很快就把左左兴奋的声音给覆盖了下去。

  我以为左左只是三分钟热度,可是我没有想过,才过了一个星期,她就领了一只吉娃娃回家。

  “大齐,有个武汉的女孩把狗狗送到我这边让我带着它旅行。我们逃两天课去玩一下吧!”

  我心爱的女孩左左,总是喜欢做着这些无谓的事情。

  大三以后课程已经很少,于是我便勉强答应陪她还有那只来路不明的狗用两天的时间把广州简单地游一圈,再然后把那只狗送回去。我给左左还有那只吉娃娃拍了不少合影。但更多的是只拍吉娃娃和不同的风景。左左兴致不减,还在我耳边嚷着说:“大齐,你说下次我们会带着哪个地方来的小狗去游广州呢?”

  一听到还有下一次,我的脸立刻阴沉了下来。

  “左左。这样无谓的事情做一次就好了,怎么还会有下一次?”本来就是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你让我天天领着不同的人逛也罢了,但是,那是一只狗哎!

  “无谓?”左左急得跳起了脚。“大齐,你这句话到底什么意思?”

  我哪敢有什么意思,可是我的意思已经写在我的脸上。对的,我又和左左吵起来了。自从她养了一只叫做Billy的狗以后,我们便开始经常吵架。

  这次,我买了花还有左左最喜欢吃的虾饺,她都没有理我。我睡了三个晚上的沙发,睡到腰酸背痛。

  可第四天的清晨,我睁开眼的时候就看到了我的女孩左左,她趴在我的手臂上眼睛红红地看着我。我心疼地揉了揉她软软的头发。我问她,“我和Billy,你最爱的是哪一个?”

  “两个都爱。真的,两个都不能失去。”

  我伸出手去圈住了她。我们再一次和好如初。而每次吵架以后,我都会在心里面默默地希望着,这一定会是最后一次的吵架。

  3

  左左生日的那天我特意翘了半天的课去给她张罗礼物。以往她的生日我们都是在外面吃的,这一次我想给她亲自下厨。我像个师奶那样在菜市场转了一个小时,好不容易把所有她喜欢的食材都捧回家。

  没想到,左左早就回来了。

  “大齐,你回来了?”她一看到我便眉开眼笑地跑过来。然后,我看到沙发上还坐着一个完全陌生的男孩子。我看了看左左,又看了看那个男孩子。幸好,他们还是穿着衣服的……“大齐,你不要误会。他就是那个杭州的男孩子,他这几天来广州旅游呢。顺便把Billy带过来还我。”

  我“哦”了一声,不知道还可以接什么话。

  左左一看到我怀抱中的食材就激动了起来。“真好,我刚才还跟华瑞说今晚我们三个人一起出去吃饭呢。既然你都买了食材回来,不如就我们做给他吃吧!”

  我的女孩左左,竟然兴奋得连自己的生日都忘掉了。

  虽然说这顿饭是我和她一起做的,可是我又怎么舍得让她待在一个充斥油烟的小厨房呢。这顿大餐基本上都是我一个人独立完成的。她则忙着和那个叫做华瑞的男生聊天。他们聊什么呢?聊Billy,聊广州,聊豆瓣……我以前都没有发觉,左左的话匣子是这么丰富的。我呆呆地把手伸到水槽里去,却被一只张牙舞爪的螃蟹的大螯给弄伤了手指。

  顿时一颗血珠从粉嫩的手指肉上冒了出来。

  我竟然觉得这么难过。

  左左后来好像察觉到我的不开心,吃饭的时候也是安安分分的。她不时拿眼睛偷瞄我。我装作专心致志地对付着餐盘里的蟹和虾。华瑞是个家教很好的男生,他吃饭很斯文。见餐桌的气氛沉闷,便转头和在餐桌底下绕着圈圈的Billy玩。

  于是,左左也把头低到餐桌底下,和Billy一起玩。

  而我,却竟然连一只小狗都不如。

  “我吃饱了。”我压抑着怒气把饭碗放下,左左终于舍得抬起头来看我一眼。她嗫嚅着嘴唇,小声地说,“我待会要送华瑞回去酒店。你自己先睡吧。”

  好。于是我把房门摔得震天响。

  4

  那些天,左左忙得像个起早摸黑的白领。她抱着Billy和华瑞去不同的地方。通常都是夜晚十一二点才回来。那时候我已经睡了。正确点来说,我只是躺在床上,她在我背后做些什么我还是一清二楚的。

  凌晨三点的时候,左左突然从床上爬了起来。她走出去才一会,就立刻哭着跑回房间来摇醒我。“大齐大齐,你快醒醒!Billy好像不行了……”

  那一晚我们都没有睡。华瑞本来是清晨七点的飞机回杭州,却在接到左左的电话以后立刻坐出租车赶到动物医院。医生说Billy年纪太大了提议给它安乐死。左左便哭得呼天抢地。

  而让我意外的是,家教很好的华瑞一张脸也淌满了温热的液体。他无声无息地流着泪。像个会发光的男孩子一样。

  而我,却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我默默地退到一边,默默地看着眼前这对男女。一个是我的女朋友,一个是和我的女朋友认识不过个把月的男生。我好像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慢慢地从我的体内流走,流走,再也找不回来。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华瑞早就察觉Billy的身体状况不对劲,于是执意带着它回来广州,让它跟主人度过最后的时光。

  一个月后,我看到左左在快速地收拾着行李。我悄无声息地把门给带上,愣怔地看着她。

  她要去杭州了。她不能再和我一起了。

  尽管Billy离开以后我提议给她买新的小狗。可是她没有接纳我的意见。她变得越来越沉默,除了还是会每天都上网以外。我知道,隔着网络的那一边,有一个比我更懂她的男孩子在陪着她。

  从前,我以为相守就能白头。这一刻我才知道,有一些爱,是我永远无法触碰到的。正如我无法因为左左而爱上任何的小狗一样。

  “大齐,以后我们两个人环游世界好不好?”

  “好呀!”

  那是我信誓旦旦许下的诺言,我没有做到。我想,会有一个人能代替我做到,陪我的女孩左左,环游全世界。

因为我在想念一个人

  旁边不认识的孩子问我的眼睛为什么出了汗,我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告诉他,那是因为我在想念一个人。

  马木子:沈阳双鱼座女子,看很多书,写温暖的故事,最喜欢写17岁的爱情。

  1.被我撞伤的男生

  那个女人真胖,市场上卖菜的人中属她嗓门最大,最能抢顾客,她可不是一般的厉害。

  她看见我时,眼睛里有警惕的目光,当我说出我要找刘知的时候,她上上下下地把我打量了好几遍,才带着我走进屋子。

  屋子很小很黑很闷,刘知坐在一张吃饭的桌子前做习题,他甚至没有看我一眼,身边放着两个拐杖,腿上的石膏还没有拆掉。

  我拎着很多营养品,不知所措却又故作镇定地说,嗨,刘知。他回头看看我,认出我的瞬间,笑了。可旁边的女人却不镇定了,当她知道就是我把她心爱的儿子弄得腿骨折以后,看我的样子好像是看仇人,幸好前面有人来买菜,她才走了出去。

  刘知跟我开玩笑说,你知道吗你把全校最帅的男生撞骨折了,那些女生会找你麻烦的。我知道他在幽默,可是我却说不出话来,因为我开车把他撞骨折了,我很内疚。

  刘知的妈妈站在门口叉着腰,大声对我说,你知道不知道,他一骨折,都没人帮我卖菜了,于是,我赶紧懂事地说,阿姨,明天开始,我帮您卖菜。

  2.人和人没有什么不一样

  虽是暑假,但刘知不让我来,他说太累了,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做这种活,可他却拄着拐杖,帮妈妈搬东搬西。

  他说,你和我不一样。刘知没有爸爸,只有妈妈,妈妈靠卖菜帮他攒学费。我摇摇头,其实人和人没有什么不一样,我歪着脑袋问他,你知道那天我为什么要开我爸的车出去吗,我爸爸和妈妈又吵架了,摔了很多东西,连最后一张全家福都撕烂了,我不会开车,但就是想试试,拿我爸爸的车钥匙,跑了出去,结果刚一发动车子就冲了出去,撞倒了在路边的他。

  他不说话了,我就在菜摊上帮忙,刘知妈妈一脸怀疑地看着我,终于忍不住问我,哎,我说,你是不是喜欢我们家刘知?

  这女人,嗓门还是一样地大,买菜的卖菜的通通看着我,我赶忙摇摇头,***妈又大嗓门地说,我就说嘛,一般姑娘可不配喜欢我们家刘知。每个妈妈眼里,孩子都是王子。她很真诚地对我说,你明天不要来了。

  她怕我会影响刘知的学习,她是真的想看到刘知上大学,那样她这辈子就无憾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她这辈子已经很短很短了,她得了很重的病,她并不是胖,她是浮肿,即使是这样,她还是每天起早贪黑卖菜,赚的钱都攒起来,存到银行里。

  我要走的时候,她还不忘补上一句说,你把他的腿撞了,还让他学习退步,就太过分了。

  3.其实只有你才会让我微笑

  我也不会原谅我自己。所以,我远离了刘知。他好像还不知道我和***妈之间的谈话,他来找我,那时,已经开学了,刘知的腿还没好,他站在教室门口,拄着拐杖,阳光落在他背后,把他照得那么温暖。

  他说,你怎么不来我家了?我反问他,我为什么要去你家,医药费我爸爸妈妈都已经付过了。他难过地看着我,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我说完就回了教室,他还是站在那里,一会儿,转身走了,他走了以后,阳光突然就不见了,我闷声闷气地做着数学题,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眼泪一滴滴地落到卷子上,字变得很模糊。

  我擦擦眼睛,继续做习题。那次考试,我考了班级前二十名,刘知是年级第一名,我是最后一个去看成绩榜的,因为我只想看最上面的那个名字而已,看的时候,会微笑。

  你是为我笑吧,刘知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赶紧收起了笑容,转过脸去,云淡风轻,我从他身边走过去,他突然就拽住了我的胳膊,他问我,你是怎么了?他还说,是不是爸爸妈妈又吵架了?我非常冷静地对他说,他们吵不起来了,他们离婚了。

  说完我就走了,或许刘知根本不知道,在他面前,我那么自卑,父母离婚没人肯要我,我和奶奶一起生活,我成绩那么差,根本考不上大学,我还爱打架,欺负人,我是个坏学生,虽然刘知并不嫌弃。

  他还追上了我,站在我的面前对我说,我喜欢你。他还真会找时间表白,可是那时我没那个心情,我冷冷地说,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

  4.弄丢的初吻

  我真的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叫刘知,只不过,我不能对他说,他的妈妈又来找过我一次,嗓门还是一样大,但语气却缓和了很多,她递给我一张纸,上面是刘知的笔迹,写满了我的名字。

  ***妈没再说话,可我知道我该怎么办了。

  有个男生正在追我,说喜欢我喜欢得要命,我本来从没理过他,可那天放学的时候,他在校门口等我,骑在自行车上,一只脚立在地上,他看着我说,嗨,上车。

  我就跳了上去,上去的时候,我看见了后面的刘知,那时,他的腿已经好了,自己骑着破自行车跟在我们后面,男生问了我很多无聊的问题,我心不在焉地答着,后来,男生把自行车停在了一个小河旁,我跳了下去,站在他旁边,看了他一眼,其实还挺帅。

  于是,我把手放在了他的头上,还把他的头扭到了我的面前,并且不要脸地把自己的嘴唇贴了过去,男生满脸的惊讶,但很快就笑了,我们的嘴唇碰到了一起,我很慌乱,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还咬到了他的嘴唇,出了血。

  我的初吻就这样没了,我能用余光看到刘知的背影,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我哭了。男生放开了我,笑着说,真笨!

  男生有很多经验,所以,他想好好教教我,但我再也没给他机会,我匆忙逃走,边走边哭。我特别后悔,人的初吻应该特别重要,我怎么那么随便地就弄丢了呢,甚至,我都不喜欢他,一转眼就忘了他的样子。

  我的眼前是另一个人的样子。刘知,刘知。

  谁也不知道,那天我去了他家,市场已经散了,但他房间的灯还亮着,我能从窗帘上看见他的影子,我就那样看着,看着,不知道累。

  5.我的眼睛为什么出了汗

  刘知再也不跟我说话了,也没有机会了,他考上了外地的大学,我考上了本地的大学。我想,我该感谢刘知,如果不是遇见了他,如果不是他那么优秀让我在后面追赶,我可能什么也考不上,像这个城市里大多数姑娘一样,做简单的工作。

  我给他写过信,也写过短信,可是都没有发出去,我不知道,原来我是那么不勇敢。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一个医院的电话,我匆忙赶去,刘知的妈妈瘦成了非洲人,说话也软绵绵地,她最后对我说,你还是和刘知谈恋爱吧,只要你能原谅他。

  我一直以为该被原谅的人是我,可我听到的事实是,那天我根本就没撞上刘知,他的腿骨折也不是因为我,他是因为打篮球,不小心摔倒了,他没钱去做手术,他不知道忍了多少疼,才走进了那片富人区,想找辆开得慢的车就撞过去,没想到,遇见的是我。

  ***妈说完这些就离开了,几个小时之后,我见到了刘知,我和他一起准备葬礼,甚至陪着他一起哭,我想在一切结束之后,告诉他,我还是喜欢他,可是一切结束之后,我还没说话,他先放到我面前一张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他还问我,你和他还好吧?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哪个他,我谈过恋爱,但每个时间都不长,可我还是点点头,还好。

  我没有哭,他也没有,连再见都没有,他就走了。那天,我很早就去了火车站,还是没能赶上,我站在那里发呆,人来人往很热闹,有人在打牌,有人在说笑,还有人只是发呆,旁边不认识的孩子问我的眼睛为什么出了汗,我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告诉他,那是因为我在想念一个人。

没人敢跟我恋爱

  门罗狄:还在读研的水瓶座宅女,有时候觉得天荒地老那么容易,只用写下一行行的字句。

  1.见到他第一眼,我就有窒息的感觉

  赵怡说要带我去见一个她暗恋了五年的男人。我十分讶异,追赵怡的人络绎不绝,可她都拒绝了。她说,你见了李科,就知道我拒绝的理由。

  那年我们在一个二流大学读服装设计,赵怡很是这块料,穿起衣服来有型有款,相比之下,我就非常逊色了,赵怡说我是民工。

  她特意去买了条裙子,还去秀水淘了个香奈儿的仿制包,裙子是黑色,包包是红色,她竟然还穿高跟鞋,揽着我的胳膊去了饭店。饭店不算好,让我有些替赵怡不平,可赵怡明显不在乎这些,她招呼我进了包厢,是那种很小的包厢,不干净,墙上黑黑的,有油渍有污泥,李科就坐在那个房间里。

  我承认,见到他第一眼,我就有窒息的感觉。我只看到了他的侧脸,坐在一张脏脏的塑料椅子上抽烟,看也不看我,低着头,想事情,赵怡喊了他一声,又喊了他一声,他才懒懒地抬起头,笑一下。我开始觉得喘不过起来。

  2.没人敢跟我恋爱

  那天吃饭,赵怡不停地缠着李科说这说那,大多是他们高中的事情,哪个同学上了什么大学,哪个同学谈了恋爱,哪个同学开始工作,我一句话也插不进去,埋头吃饭,可我却觉得一点味道都没有,直到李科对我说,慢点,没人跟你抢,说的时候,他还笑了,我立刻觉得糖醋排骨甜死了。

  我吃了三碗饭,像个饭桶,赵怡说没人敢跟我恋爱,谁能受得了我,赵怡还拉着我的胳膊问我李科怎么样,我说挺好,她不甘心,仅仅是挺好,我说,是啊,挺好。其实我心里觉得李科已经非常好了,尤其是他笑的时候,那么迷人。

  赵怡已经被他迷住了,我也是,但我不敢承认,况且,我只和他吃了一次饭,他甚至不记得我的名字。

  我偷偷地跑去他们学校找过他,他穿过一片栀子花向我走来,我躲在了垃圾桶后面,直到他走出了很远很远,远到只成为一个黑点,我才敢出来,冒了一身的冷汗。

  我用手拍着胸脯,大口喘气,想着该回去了,不然,宿舍要关门了。可就在这时,一个人站在了我面前,那个已经变成黑点的人,此时此刻如此真实地看着我笑,我惊慌失措。我不知道怎么办,我愣愣地打了个招呼,嗨!

  他又笑了,伸手拍拍我的头,他竟然拍了我的头,我快要晕过去了,他说,我心情不好,陪我去喝酒。他喝了五瓶,这时我才想起问他心情为什么不好,他很苦恼地看着我说,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哦,一定是赵怡,我心情有点低落,他看着我,不是她。

  那是谁?

  是你。

  3.悲伤的毛衣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反正19岁那年的我无比相信。

  我和李科就非常可笑地一见钟情了,他拉着我的手跑过了大街小巷,他和我说了很多很多话,原来他不是表面上那么沉默的人,他骨子里其实很热情。

  我被赵怡拷问,她问我为什么夜不归宿,她还问我那个男生到底是谁,她表情很苦恼,她说,谁敢跟你恋爱呢?

  我不理她,我和她打闹在一起,可是突然间我就难过了,因为我看见了赵怡正在织的毛衣,她对别人说是给自己弟弟织的,其实是给李科织的。

  每天晚上熄灯了,她就点一盏小夜灯,慢慢地织着,嘴角上扬,第二天,眼睛都红了,可一起床,还是织毛衣,织毛衣,她说,要赶在圣诞节前送给他。

  我突然就生气了,又愧疚又生气,这是个多么好的女生啊,我冲过去,扯掉了她的毛衣,狠狠地扔在了一边,我说,你对他这么好,可他对你一点也不好。

  李科从没来看过赵怡,都是她给他打电话,电话里他的语气有点不耐烦,那时候,是我坐在他旁边。

  赵怡看着我笑,她还是一如既往地温和,她还抱住了我,对我说,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她还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要支持我。

  我该怎么支持她呢,我不能说,我和李科已经在一起了,我们正背着她恋爱,我也不能说她去见李科我很忌妒,忌妒得要死,心里酸酸的。尤其是一天傍晚,她回到宿舍,应该是刚刚见完李科,脸都是红的,她拉着我的手,轻飘飘地对我说,李科吻我了,天哪,那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4.形同陌路

  我哭了,尤其是在看到李科穿着赵怡织的白毛衣时,冬天冷到我连句话都说不出来,可是假装微笑着,向着李科伸出手去。

  我们一起吃了饭,逛了街,像其他情侣一样过着圣诞节,我还为他准备了礼物,就放在上衣的口袋里,我刚想拿出来,他的电话响了,他躲进了卫生间,我又开始冷了。

  我非要让李科送我回学校,我挽着他的胳膊,特别亲热,我看到一个人冲到了我们面前,狠狠地给了我一巴掌,紧接着又是一巴掌。

  赵怡成了我不认识的人,她冷冷地笑,她说话真难听,她说,行啊你,学会当第三者了,学会抢人家男朋友了,真不要脸。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还是骂着,我抬眼看了一眼李科,这个男生,也成了我不认识的人了,他只是漠然地看着这一切,好像这一切跟他无关,我突然发现,他谁也没那么喜欢,可是他和谁都保持着暧昧的关系,我很想问问他为什么,可是,我问不出口,我能做的,只是转过身安静地离开,赵怡还在我后面尖叫着疯狂着。

  赵怡换了寝室,她拒绝跟我说话,她每天织毛衣,织呀织的,眼泪会突然就流下来。只是那些毛衣再也没能送出去,李科走了,大学毕业,听说去了上海,甚至没有和我们告别。要知道,我们,是多么喜欢他的那两个女生啊。而这两个女生再也没说过一句话,一句都没说过。

  毕业以后,赵怡去了上海,我是从同学那里听来的,我留在了这个城市,因为不知道能去哪里。

  我找了份服装设计的工作,专门给学生设计校服,其实很简单,因为学校的校服都是运动服,黑白蓝为主,所以我异常清闲。

  清闲的时候会格外怀旧,我会常常想起赵怡,还想起那个让我们变成敌人的男生李科。

  5.永恒的朋友

  我遇见了李科,原来他根本没去过上海,他毕业后还是在这个城市。我就知道他不会去上海,就像那天在公交车上,一个男子喊我的名字,我突然就很想哭,我回过头去,曾经那个冷艳的少年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在这个城市里随处可见的男人,平头,夹克。

  他从车头一直串到车尾来到我旁边,我的心又开始狂跳,我以为他要跟我说什么温暖的话,可是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红色的请柬,塞进我手里,他说,我下个月结婚,你一定得来。我心里的火突然就灭了。

  他说了很多话,我嗯嗯啊啊地答应着,他很快就到站,走的时候还不忘叮嘱我一定要来,他的钥匙不小心掉在了地上,我赶忙捡起来奔下车,他在打电话,我没敢喊他,走在他后面,我听见他说,亲爱的,又碰到了一个人,婚礼又能赚个几百块啊,啊?是谁?不太熟的人。曾经和他恋爱的我,是个不太熟的人。可是,我发现自己竟然没那么在乎。

  我喊住了他,把钥匙还给他,走回去的时候,我很想赵怡,很想很想。我们两个人,为了一个男生,一个远走天涯,一个暗自神伤,到底值得不值得?

  我拨了那个尘封的号码,接通了,她懒洋洋的声音响了起来,我只说了一个字,喂,她就哭了,我也哭了。

  可我还是笑着说,哎,我看见李科了,他要结婚了,请我去,我才不会去呢,她也笑了,李科谁呀?我忘记了。

  我知道,没有忘记,只是不喜欢了,和我一样,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了。

  天底下没有永恒的爱人,却有永恒的朋友,知道那时我才发现这个道理,幸好一切都还没有晚。

别遗失了未来的翅膀

  单位搞基建,大兴土木。也不知道工头在哪里找了那么多孩子,都是十七八岁的样貌。

  这样的年纪,本该在学校里读书,他们却早早地扔掉了课本。他们好像一群囚禁在笼子中的鸟,用尽各种手段说服父母,等父母一松懈,他们便一头扎到社会。染黄色的头发,穿肥大的袋袋裤,穿梭在通宵网吧中,心里满是逃脱牢笼的喜悦。

  这时,那些少年还是欢欣鼓舞的,对于他们来说,外面的世界就是电视剧中的世界:高楼,酒吧,美女……要什么有什么。

  但是,巨大的落差终会出现在面前。

  城市果然如电视剧描写得那般美好,但他们不是主角。于是,一个个桀骜的少年,忽然成了沉默的石头。他们跟在前辈的后面,打零工装修,或者穿梭在写字楼送水送饭,用稚嫩的身体,在生活中砥砺磨炼。

  其实只需拿出现在五分之一的力气,他们就可以在学校里获得优异的成绩。而彼时的优异,就是换取美好生活的筹码。可惜,他们意识不到知识的力量,所以,短暂的苦闷过后,就顺从了命运。

  单位的装修即将告一段落,我们搬进了整饬一新的办公室。那天,我正用笔记本电脑浏览网页,两个十几岁的孩子畏手畏脚地挪了进来,其中一个指着窗子说:“玻璃现在要清洗一下。”

  我赶紧让开,那两个少年熟练地跳上高高的窗台,上下擦拭。中间有人喊我过去交代点事,等再回来,一个少年还挂在窗子上忙碌,而另一个正好奇地在动我的电脑。

  看到我,他慌里慌张地放下鼠标,怯怯地笑。我冲他笑笑,真想告诉他,如果他能够好好学习,完全也可以有我这样的生活。

  我想起了一个同窗。

  那时,我在一所乡村中学上学。我是个书呆子,而同桌则一心想到社会上去淘金。家人不同意他辍学,他竟然离家出走,父亲只好妥协。

  之后,我和同桌的人生开始南辕北辙。我拿大学通知书的路上,遇到他用摩托车载着一个女孩风驰电掣地驶过。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潮人,而我,还像根青涩的庄稼。

  前些时候,中学同学聚会,我再次见到了同桌,现在的他在镇上开了一家电器商店,守着老婆孩子,蛮幸福的。可是,看到我,他羡慕极了,一再追着我拉家常,话里话外,都是如何能让儿子将来上个好大学。

  从头到尾,同桌没提半个悔字,但是,他确实是后悔了。

  有人说,人生就是一个圆,从起点到终点,怎样都是一生。真的怎样都是一生吗?当我们轻易放弃一个梦想时,是否想过,你放弃的,不只是眼前的生活,更是自己的未来。

  小小尘世,大多数人都是渺小的草根,没有显赫的背景,没有不劳而获的命运,要想获得更好的未来,必须从年少就开始发愤图强。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当我们呱呱坠地,双手紧握的有两种改变命运的武器:一种是先天的智慧,一种是后天的知识。

  这两种武器,刚开始的时候,会隐身黑暗之中,只有当你想要腾飞时,它才会变成硕大的翅膀。可惜的是,太多人只有到了需要腾飞时,才蓦然发现,自己早已经将翅膀遗失在来路之上。

谢谢你拍过我的肩膀

  林海从烹饪学校毕业后,进了一所中学的餐厅掌勺,和他同时来的还有一个小六子。

  小六子得意地告诉林海,自己和校长是老乡。林海憨憨地问:“那你见过校长?”小六子瞪起眼说:“当然了,我还去他家吃过饭哩,老乡嘛!”林海心里挺羡慕,嘴上笑笑,就开始切菜。小六子不屑地瞥他一眼,说了句“瞎积极”,然后去一边看报纸了。

  一天,校长来视察餐厅工作。大伙排成一列表示欢迎。

  校长微笑着走了过来,走到林海身边时,停住了脚步。林海有点紧张,抬眼看着校长。校长忽然伸出手,用力拍了拍林海的肩膀,亲切地说:“小伙子,好好干!”

  校长走后,林海心里还美美的,半天回不过味来。小六子一脸妒意地捅了他一下,说:“原来你也认识校长呀?”林海摇头否认。小六子又酸酸地说:“那他干吗拍你肩膀?”旁边的大师傅插话说:“小林工作努力,做菜好吃,说不定名声传到校长耳朵里了!”小六子不高兴地走开了。林海心里却热乎乎的,校长眼亮着呢,自己一个小厨师他都记在心里。林海决定要更加努力地工作。

  一年后,林海成了厨师组的组长;三年后,林海成了餐厅部门经理;五年后,林海成了餐厅主管。小六子仍是普通厨师。

  一天,校长在餐厅包间里接待重要客人。林海亲自制订了菜谱,色香味俱全,客人们很满意。几天后,校长特意找到林海,表扬了他一番。

  林海仍是憨厚地笑笑,说:“多亏您的鼓励,您拍过我的肩膀。”

  校长愣了一下,问是什么时候的事。林海把五年前那次经历讲了一遍。

  “你不是小六子啊!”校长惊讶地瞪起眼睛,话没说完,他自己倒先笑了起来,“原来是拍错人了。我有个见过一面的小老乡,长得和你差不多,本来我是想拍他的……”

  林海一愣,也笑笑,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他郑重地跟校长说:“不管怎么样,还是谢谢您拍了我的肩膀。”

在最好的年华,穿最好的衣服

  最漂亮的年纪却也是最穷的年纪,此事古难全。

  我的同学去旁观某个“大学风采女生”选美大赛,回来之后,他并不是一副餍足的模样,反而跟我谈起比赛的一个细节,几乎要怆然而泪下。他发现在比赛的第一个环节中,有五六个女生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都是件粉红色毛线连衣裙。这显然不是什么默契,因为她们相顾彼此,一脸震惊。比赛结束,我的同学还没走几米,就找到这件衣服的出处——校门右手五十米处有个叫做“丑丫头”之类令人胆寒名字的服装小店,橱窗里“大减价”那一块儿,伶仃地展示着这件连衣裙。

  我小时候对衣服也有着黑暗的回忆,记忆每次触及此处就要瑟缩一下。我青春期的衣服都是亲戚朋友的孩子穿剩给我的。有一次去亲戚家串门,亲戚要把她女儿的旧衣服送我,我套上试却死活脱不下来,衣服缠在背上。我就这样半裸地佝偻着挣扎,从领口看到衣服的原主人抄着手,淡淡笑着看我。那种窘迫,我简直毕生难忘。

  相比我同学哽咽着讲给我的这个撞衫的细节,我反而觉得自己相较之下,还是幸运的。至少我的寒碜是在青春期,虽然我的衣服都过于宽大或过于紧身,幸而我人也不好看,衣服丑得就不那么明显。而她们的尴尬,却乍现在骨肉匀亭的青春。青春,用50年代老诗人的腔调吟咏——“那是本该绽放的年龄呵!”

  青春有多少事情要做啊!若不想做事,只想过安生消停的日子,倒好打发,一件套头衫就能穿它个一年四季。可但凡想弄出点声响,出一切可以出的风头,谈一切可以谈的恋爱,豪言壮语都放出,要缴战俘三千,却发觉自己连个战袍也没有。

  最漂亮的年纪却也是最穷的年纪,此事古难全。

  走在学校里,我常常猥琐地尾随着女生们,看着她们的打扮。有的一眼就可以看出是传说中的“淘宝爆款”,不到100元,日销万件。最不忍看的是冬天的时候,少女为了讨好男友,大冷天仍追求身段毕露,穿短裙黑袜薄底流苏靴,裙边与袜子都起了毛球,女孩们沉溺这种廉价的乖巧可爱,不知老之将至。我知道,当她们年纪稍长——当然有钱有闲我知道——总有一天,她们会有钱有闲置办华服,用整个下午茶讨论一款包包,她们将买大牌,她们将知妍丑。可那时,她们已经老了。在最好的年纪里,她们的美丽非常廉价而寒素。

  几年前,我像个虔诚的马克思信徒一样批评拜金者。那时我看女优饭岛爱的自传,她写自己入行的原因,就是因为看到自己的朋友穿了“用八只狐狸做成的银狐大衣”之后,非常羡慕,而且“不管怎样都要得到”。当时觉得小布尔乔亚(即:小资阶级)们非常不可思议。

  现在,我仍然讨厌充满了痴情描述着名牌的文章,却渐渐理解了饭岛爱,也理解了“物质女郎”,拜物拜金,崇拜自己姣好绮丽的身体。并不是庸俗价值观,而只是追求一种巧合:沈从文说他生命幸运的巧合是“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对正当最好年龄的少女来说,最幸运的巧合是在最好的年纪,恰好能穿得起好衣服。

  我幸运能在养活自己之余,还剩了点闲钱,便发疯似的囤了许多衣服在衣柜。整理衣柜是我惟一的体育锻炼,我一件件拿出来,爱惜地整理那些纱纱纺纺,觉得都是骨肉。我一边仔细叠好放进柜子,一边喃喃自语:“我可不想在我最好看的年纪,没有好衣服穿。”甚至非常渺茫地未雨绸缪想道:“如果有一天,我谈恋爱了,我可不想没有好衣服穿。”整理好了,看着满眼浮花浪蕊的色调,我的衣柜就像一个小型的文明古国。我又套上铁灰色大棉袄和运动裤,带着简直是死里逃生的十二万分庆幸,高高兴兴地出门去。

倾家荡产也要救你

  正在给病人取血样时,科室的电话响了起来。我的手一抖,血浆洒了。来不及给愠怒的病人道歉,同事已经侧身叫我了:“刘樱,找你的!”

  是放射科的同事。“小刘,片子出来了,他是你什么人?”我说:“是我哥。”他跟着问:“亲哥?”我已经预感到了什么,想了想,“嗯”了一声,电话那端一下子就沉默了。而我的心,就在这样的沉默中一点点坠了下去。

  等不及了,我“咔嚓”挂掉电话就往放射科跑。取了片子跑到呼吸内科,顾不得医生正在给病人看病,我推开门,急得几乎把胶片戳到了医生的眼皮上说:“我是检验科的刘樱,麻烦您快帮我看看!”

  只是过了十来分钟,我的世界就天翻地覆了。我一口气冲下楼,在医院的一棵槐树下站了很久很久。然后我拿出手机,拨了他的号码。“嘟”了很长时间他才接听,我问他在哪里,他说:“我给你把笔记本电脑买啦,正在回家的路上。超薄的,保准你喜欢。”

  我咬住嘴唇,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他清了清嗓子,大声说:“哥现在开着车呢,有啥事咱回家了再说啊,好不好?”我昂头逼回眼泪,说:“好。”他笑了:“这才是乖妹妹。下班早点回家,今天是你生日,咱们要开开心心地过啊。”

  我闭上眼睛,靠着树缓缓地滑了下来,泪水慢慢爬了满脸。我没有告诉他,他患上的是肺癌,医生说已经到中晚期了,治愈的几率只有30%……

  他不是我的亲哥。妈妈婚后一直不育,是爸爸在一次赶集时捡回了尚在襁褓中的他。

  尽管有了他,妈妈还是坚持不懈地寻医问诊。他四岁的时候,我来到了这个世界,从此他在家里的地位一落千丈。

  五岁的他就开始做家务。他那么小,洗碗碰掉瓷,扫地扫不干净,倒尿盆把尿撒在鞋上……每一件事都会让爸爸妈妈大动肝火。我从不知道一个人的耳朵可以被拉得那么长,像捏橡皮泥一样。天长日久,他的耳垂比常人的大和长,谁见了都说,这孩子生得多福气。

  他生病了是从来没有药吃的,发烧几天几夜也得靠自己退下来;割猪草时划破了手,随手抓把干灰往伤口一摁,血就止住了;馊了的饭菜给他吞下,他拉两次肚子就又活蹦乱跳了。有一次他咳嗽很长时间都没好,嗓子疼得实在受不了了,他想起我咳嗽时妈妈喂我喝过一种药,那药装在一个褐色的小瓶子里。趁爸爸妈妈下地干活去了,他到处找啊找,终于找到了那个瓶子。只喝了两口他就倒在了地上,捂着肚子打滚。因为瓶子差不多,他把打棉花用的农药“助壮素”当止咳糖浆喝了。爸爸妈妈不但没有送他上医院,还将他一顿臭骂,骂他偷东西。还是邻居的奶奶舀了盆肥皂水给他猛灌,他喝了吐,吐了喝,吐得奄奄一息,最后竟奇迹般地挺了过来。

  在爸爸妈妈面前,他是不敢大声说话的,更不敢和我逗闹。但只要爸爸妈妈一不在家,他就很快乐地追着我嚷:“妹,叫我哥,叫我哥。”

  一直到他九岁,爸爸妈妈才迫于闲言碎语让他和我一起上了学。村里的小学,一年其实根本花不了几个钱。

  我始终没有叫过他哥,总是跟着爸爸妈妈一起直呼他的名字。小学毕业的前一天,我们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他突然转过头神秘兮兮地问我:“有个字我不知道怎么念,你能告诉我不?”

  他刷刷写下了一个大大的“歌”字。我嘴一撇,不屑地说:“你真笨,歌呗。”他说:“啥?你再说一遍?”“歌!”我又大声重复了一下。他还是问:“啥?念啥?”我恼了,连声大喊:“歌!歌!歌!这下听清楚没有?”他眼睛亮亮地看着我,说:“听清楚啦,嘻嘻,你这不是叫我哥了吗!”我不依了,“你狡猾,此歌非彼哥,一个有欠一个没欠呢!”他耍赖,“管他什么欠不欠,欠不欠你不都是叫哥吗?”

  他乐得手舞足蹈,胳膊和腿都在空中划摆。那是我记事以来第一次见到他那么开心。我突然发现,他已经15岁了,手臂和腿怎么还那么细呢?他怎么那么瘦呢?他的手上,怎么有那么多新旧交替的伤痕呢?我年少纯真的心,像被蚂蚁咬了一口,轻轻地疼痛了一下。

  就从那一刻起,我决定叫他哥了。虽然爸爸妈妈多年来的言传身教已让我和他们一样,始终把他当作外人,无法亲近。

  我去镇上住读初中的时候,他辍了学。爸爸妈妈说,能供他读到小学毕业,就算是对得起他了,他该给咱们家挣钱了。

  仗着个子高,他向人谎报18岁,到我学校附近的一个小砖瓦厂上班。砖瓦厂灰尘漫天,呛得鼻子喉咙全是灰,一天活干下来总要先清清嗓子才能发出声音。爸爸妈妈对他说:“我们挣的钱是要给樱樱存着将来上大学的,你挣的钱就负责樱樱的生活费。”他听了,连连点头:“应该的,应该的。”除掉生活费,他把每月的工资都如数上交,可爸爸妈妈还在挖空心思从他身上抠。他们甚至承认我是他的妹妹了,常常对他说:“你妹妹的鞋又小了呢,你妹妹又要买学习资料了呢。”“你妹妹”这三个字,成了爸爸妈妈找他要钱的杀手锏,屡试不爽。于是他只能从牙缝里一省再省,到最后把早餐都省掉了。

  这样的日子,从我初中起,便日复一日流转到我高中毕业。六年的时间,他长成一个大小伙子了,只是仍然面黄肌瘦。长年累月的灰尘侵袭,他的支气管越来越不好,经常咳嗽,像个老头。他去学校找我,同学们都开玩笑:“你哥是从饥荒年代穿越时空而来的吧?”我过意不去了,对爸爸妈妈说:“你们对他也太狠心了,他是人,不是赚钱的机器啊!”

  他得知这句话,竟然感动得一塌糊涂。他说:“妹,你千万别怪爸妈,要不是爸妈捡回我,我这条命早没了,那我哪来的家,又哪来这么好的妹妹呢!”

  我到外地上大学,他向爸爸妈妈请求随我一起去打工,也好照顾我。大城市里消费水平高,像他这样没有学历又没有一技之长的人,仍然只能做最下层的体力劳动,收入十分微薄,供我读大学,比在小城要吃力得多。

  爸爸妈妈却根本不给他留退路。他们说:“我们摸田打土块能填饱自己肚子就不错了,你妹妹开学就花光了我们所有的积蓄,你要负担不起她,那她只有卷铺盖回家种田。还有,你妹妹一没背景、二没后台,你还得想办法给她存点钱,她将来找工作时好打通关系,进好点的单位。”

  他愁得吃不下饭,每天四处找工作。自身条件那么差还要求高工资,他遭了不少的白眼甚至辱骂。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他兴冲冲地告诉我,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找到一份好活儿了。问他什么活,他笑着说:“保密,反正你哥没偷没抢,挣的钱你放心用就是了。”

  他每半月就会给我送一次钱,但他从来不让我去看他。他说他干活的地方都是些粗鲁爷们儿,会吓到我的。这样一说,我也就不再过问了。他确实挺有本事的,给我的生活费越来越宽裕,我甚至有了余钱买漂亮的衣服和口红。

  一晃就到了大三。有一天我的钱包被小偷偷了,一时身无分文。回想起他无意中说过他租住的地方,便一路打听着找了过去。他不在,和他同住的工友说,我带你去找他。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的工友把我带到了殡仪馆的烟囱下。刚一走近就有一阵刺骨的寒气袭来,让我浑身直打冷战。工友手一指:“呶,他在上头忙活呢。”

  那个烟囱足有150米高,直冲云霄,他穿着红色的工作服,像一只血色的鸽子在空中飞舞。看我极度惊讶的样子,工友说:“你不知道你哥是干这个?这叫烟囱清洗工,也就是给火化炉除尘。这活又脏又累又危险,很少有人愿意做,所以工资高。”工友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接着说:“干这行要忍受让人恶心的尸臭味儿,还多少会呛进一些骨灰残粉,肺部容易受污染。我们隔三岔五都去医院打点滴消炎,你哥却从来都舍不得,总说他妹妹差钱用。不是我说你,你看你身上这一套衣服,少说也可以给你哥打几天消炎针了吧?”

  六月正午的天气,我的脸和地面一样炙热,热得快要把我烤化。我仰脸望着他,泪水不断地流出来。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他终于疲惫不堪地下来了,一张脸黝黑发亮。看到我,他大吃一惊,责怪他的工友不该带我来。我哭着一把抱住了他:“哥,我欠你的太多了,我们家欠你的太多了……”

  他显然不习惯我的拥抱,红了脸,笨嘴笨舌地劝我。他越劝,我越是哭得止不住。他急了,语无伦次地说:“你还记得那年那个字吗?别忘了你是叫我哥啊,既然是哥哥妹妹,又哪有什么欠不欠的?”

  我以辍学为由,威胁爸爸妈妈不许再要他的钱,他到了婚嫁年龄,该有份体面的工作,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了。在我的逼迫下,他回到家乡学了汽驾,然后和别人合买了一辆二手出租车。

  他为花掉给我存的钱买车而愧疚,没日没夜地出车,想快点挣回来。我拿他没办法,只是盼着快快毕业,等我工作了他就省心了,我们就都可以过上幸福轻松的日子了。

  毕业后,我被分到了市里最好的医院。他的气色却越来越不好,咳嗽越来越严重,动不动就感冒发烧。凭着医务人员的直觉,我有种不敢往坏处深想的担心。可他死活不肯和我去医院做检查,一直和我拧到我生日这天……

  路过的人纷纷向我投来了诧异的目光。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却像个疯子一样坐在树下旁若无人地大哭。我怎么能够自制呢?他这一生,从小到大每一天都在苦难中挣扎,都在为我和这个家透支他的生命啊。在他心里,他觉得他是我哥,他就欠我的,为我付出都是应该的。我突然明白,他其实对自己的病早有知晓,不然不会拖到我生日这一天才来检查,并且用尽手中所有积蓄给我买笔记本电脑,嘱咐我这一天一定要开开心心地过。

  泪水流尽后是冷静。我站了起来,我要快快回家告诉他:“哥,我要治好你的病,哪怕倾家荡产。不为别的,就为你是我哥。”

一个人的考场

  二年级时,我选择了经济学作为专业。Bowdoin教授的公司财务就是专业课之一。那时,我即将在新学期里去日本留学,我非常希望利用两周的假期回家看看,再从北京转至东京。可那个学期,“公司财务”的考试偏偏安排在学期的最后一周“期末周”的最后一天。我查询了好几家航空公司,如果考试后当天启程,不是波士顿到北京的票订满了,就是北京到东京没位子。再等两天呢,原本就短暂的假期更是所剩无几。

  大学两年,想家的心情从未停止过,想得撕心裂肺,泪流不已。犹豫再三,我鼓足勇气,在Bowdoin教授下课时追上了他,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Bowdoin教授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本早已翻得破破烂烂的日历本,戴上老花镜,仔细看了半天,说:“我可以把你的考试单独安排在‘期末周’的第一天。”我欣喜若狂,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期末周”第一天,我如期来到平时上课的教室。

  Bowdoin教授拿出试卷,说:“你有两个小时的时间。结束后,把试卷放在我办公室外的邮箱里,明天我会去取。”我迟疑了一下:“没有人留在这里吗?”

  Bowdoin教授皱了皱眉,似乎不明白我的问题:“只有你一个人提前考试,为什么需要别人在这里?抓紧时间,赶快开始吧!”停了停,他又补充到:“祝你考试好运!一路平安!”说完,他转身匆匆离去,留下我一人在空荡荡的教室里,独自面对这场特殊的考试。

  第一次置身于那样宽松的考场时,我简直难以置信。后来,我问室友Lisa,难道美国学生从来不作弊吗?老师怎么可能对每个学生都这么信任?“考试怎么能作弊呢?那是欺骗啊!”Lisa匪夷所思,仿佛我的问题就像人为什么会吃饭,又为什么会睡觉一样幼稚可笑。自觉自愿地遵守考场规则就像地球自转和公转一般天经地义。

  一个月后我在日本收到学校寄来的成绩单,Bowdoin教授的课我只得了A-。我知道,那是因为最后两道题目我没有时间仔细回答。其实,只要我当时神不知鬼不觉地拖延10分钟,我的成绩一定不会仅仅是A-。但是,我不遗憾,也不后悔,即使在当时,我也没有哪怕丝毫的犹豫,因为我被赋予的是一种无法辜负的信任。

我就是那个“王小贱”

   2008年,鲍鲸鲸从北京电影学院电视剧组专业毕业了。作为电影学院的高才生,还没毕业,就有许多影视剧团来要她,并给出了很优厚的待遇。

   面对诱人的条件和价码,鲍鲸鲸笑了笑,转身娉婷而去,好似一阵风。

   许多同学不解,疑惑地问道,你傻呀,这么好的待遇到哪去找啊?

   鲍鲸鲸还是笑了笑,并不作过多的申辩和解释,脸上呈现出一种与她年龄不相称的淡定和平静。

   鲍鲸鲸是一个十分内敛、文静的女孩子。她喜欢一个人待在宿舍里,在电脑前,构思她梦中的伊甸园。那是一片碧海蓝天,洒满阳光和雨露的天堂。在那里,她的灵魂得到一种清澈的洗礼和熏陶。轻舞飞扬,落英缤纷。

   在学校里,她的构思最巧妙,她创作的剧本常常让老师和同学啧啧称奇。老师说,在她文静的外表下,有一颗追逐梦想的心灵,而这正是一个学影视剧专业所不可缺少的。

   就是这样一个让老师和同学们都十分羡慕的人,毕业后,却宅在家里不想出去上班。她对爸爸说:我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待在家里,这种生活方式,我感到是一种幸福和快乐。

   爸爸听到女儿的恳求,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儿,然后嘿嘿一笑道:谁叫我养了这么一个任性的女儿呢,好吧,你就宅在家里吧,等你哪天宅厌了,再去找工作也行。

   鲍鲸鲸听了,高兴地上前拥抱了爸爸,说道:你可真是我的好老爸,这么善解人意。

   就这样,鲸鲸宅在家里,那份幸福和快乐,在她心里像条潺潺流淌的小河,叮叮咚咚,挥之不去。她像个快乐的小燕子,对着镜子,穿花衣,梳小辫,扮各种怪相。那一刻,她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快乐童年。

   如果感觉无聊了,她就会坐在电脑前打打字。天马行空,任思绪飞扬。打着、打着,生活中经历的那些情感,那人、那情、那景,不经意间就会从脑海里跳将出来,那些令人心动的情愫,在她脑海里一篇篇地闪现,心中溢满了柔软,泪水常常滑过面颊,沾湿了衣襟。她就这样沉浸在自己情感的世界里,那个世界,既清晰,又模糊;既遥远,又仿佛就在眼前。真真切切,如梦似幻。

   她给故事起了个令人伤感的名字——《失恋33天》。每天写一小段,写好后,她把文章发到网站上,供网友们欣赏。

   没想到,这小说一下子火了。人们被故事里缠绵悱恻的情感深深地吸引了,点击率在成千上万地上升。特别是小说里诙谐、幽默的语言,更是让人忍俊不禁,常常咀嚼出眼泪来:

   现在的小男孩们,情义千斤,不敌胸脯四两,这是一个喜新厌旧的物种,你寻死觅活的,对得起自己吗?

   你连人都没生过,拿什么质疑人生。

   买台冰箱,保修期三年,你嫁了个人,还能保证他一辈子不出问题呀,出了问题就修嘛!

   世界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

   还装啥嫩呢,脸上的皱纹能把苍蝇夹死。

   巴黎圣母院少了你这个敲钟的!

   …………

   网友们把鲍鲸鲸比做女版王朔,于嬉笑怒骂中,让人感到了一种痛快淋漓的酣畅,就仿佛在炎热的盛夏,喝上一杯沁人心脾的冰汁饮料,一个字:爽。

   看到这篇小说在网上这么红火,鲍鲸鲸自己都惊讶不已。看着网友们那一条条情真意切的留言,更是让她感动莫名。于是,她有了把这部小说改写成电影剧本的想法。这对于影视剧组毕业的高才生来说,更是有着一种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

   小说被她改编成电影剧本后,被曾担任《蜗居》的导演腾华涛从网上看到了。腾导看完后,连呼,写得太精彩了,这小女子太不简单了,简直把人的内心情感世界给写活了。他当即决定将这剧本搬上银幕,并由当红演员文章、白百何来主演。

   《失恋33天》剧情用亲切又不失幽默的方式讲述了女主角黄小仙从遭遇失恋到走出心理阴霾的33天。岁末临近,影片上映后,观影人气十分火爆,成为2011年度票房市场的最大“黑马”。至此,这部影片的编剧鲍鲸鲸被从庭院深深的宅女,引到了台前的聚光灯下,人们认识了这个美丽聪慧的女孩子、认识了这个特立独行的小女子。

   她那一头秀发,鹅蛋形的脸上,有一种令人心动的淡定和文静。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了这么一句话,让人心中一下子溢满了柔软。她说,影片中的王小贱其实就是我真实的原型。说罢,她的眸子里洇上一丝晶亮,仿佛陷入到一种遥远的过往和回忆中……

   那一刻,人们似乎读懂了她目光中所饱含的深情。剧中那个风趣幽默,并且陪伴着女主角走出失恋悲伤的王小贱又在脑海里闪现,似乎告诉人们,失恋后,不要说悲伤,还会有希望,在我们身边都能找到一个王小贱的影子,我们自己也有可能就是一个王小贱,那是存在于我们心底的一种善良和本真。

   鲍鲸鲸说,生活中,有黄小仙的地方,就有一个王小贱。每一个黄小仙,就预备好一个王小贱。爱,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

丢失的玩具

  雕塑家有一个12岁的儿子。

   儿子要爸爸给他做几件玩具,雕塑家从来不答应,只是说:你自己不能动手试试吗?儿子就很气愤。但时间一长,他拗不过爸爸,便不再哀求、纠缠,试着按自己的想像制作起来。

   起先,雕塑家对儿子的“工作”不管也不问,放任自流。孩子常常造出些奇形怪状的东西,自己很快活,但不久便玩腻了,重新制作。

   为了制好自己的玩具,孩子开始注意父亲的工作,常常站在大台边观看父亲如何运用各种工具,然后模仿着运用于玩具制作。父亲也从来不向他讲解什么,依然放任自流。

   一年后,孩子好像初步掌握了一些制作方法,玩具造得颇像个样子。这时,父亲偶尔会指点一二。但孩子脾气倔,从来不将父亲的话当回事,我行我素,自得其乐,父亲也不生气。

   又一年,孩子的技艺显著提高,可以随心所欲地摆弄出各种人和动物形状,孩子常常将自己的“杰作”展示给别人看,引来诸多夸赞。但雕塑家总是淡淡地笑笑,并不在乎似的。

   忽然有一天,孩子存放在工作室的玩具全部不翼而飞了!他十分惊疑!父亲说:“昨夜可能有小偷来过。”孩子没办法,只得重新制作。

   半年后,工作室再次被盗!孩子很伤心,决定将自己的玩具全部搬进卧室;但父亲不允许,说会弄脏家里。又半年,工作室又失窃。如此多次,孩子已渐渐长成一个少年。他有些怀疑是父亲在捣鬼:为什么从不见父亲为失窃而吃惊、防范呢

   偶然一天夜晚,儿子从外边归来,见工作室灯亮着,便溜到窗边窥视:父亲背着手,在雕塑作品前踱步、观看。好一会儿,父亲仿佛作出某种决定,一转身,拾起一把斧子,将自己大部分作品打得稀巴烂!接着,将这些碎土块堆到一起,放上水,重新和成泥巴。孩子疑惑地站在窗外。这时,他又看见父亲走到他的那批小玩具前!只见父亲拿起每件玩具端详片刻,还用脸颊贴贴它们,像亲吻似的!然后,父亲将儿子所有的自制玩具扔到泥堆里搅和起来!

   当父亲回头的时候,儿子已站在他身后,瞪着一双愤怒的眼睛! 父亲有些羞愧,温和地抚摸着儿子的脸蛋,吞吞吐吐道:“我,不是,哦,是因为,只有砸烂较差的,我们才能创造更好的。 ”
   又十年,父亲和儿子的作品多次同获国内外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