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平淡日子往幸福靠

  离开大学校园,我们要带着什么去走向社会呢?

  上大学的时候,我与你们一样,都浪漫地憧憬着大学生活,大学之所以美好是因为我们有这样的梦想。但是当你真正走进生活的时候,你会发现幸福的事是百分之五,痛苦的是百分之五,剩下的百分之九十都是平淡的,日复一日。而聪明人会善于把这百分之九十的平淡转化为幸福,不聪明的人会把这百分之九十的平淡往痛苦那靠。

  我给你描述一个婚后的状态:老公在那儿看电视,拿着遥控器在那儿看报纸;夫人在那儿织毛衣,偶尔看一下电视;孩子在那儿写作业,一晚上没多少话。

  一会儿泡完脚说,睡吧。我问这种状况怎么样?很多大学生说,快离了吧。但是,我想告诉你的是,对于相当多的四五十岁的人来说,这是能想象的一种最幸福的生活。生活不会是天天放礼花的,礼花之所以好看是偶尔放一下,天天放的话,受不了。

  前两天公布了一个中国人的婚恋状况报告,说百分之七十的女性要求对方必须有房,希望对方有房才能结婚,男性百分之五十。

  我觉得百分之百的女性都希望有房,而现实生活中,不会百分之百的男人都有房。不会,中国永远都做不到。那么中国的女性都单身了吗?

  人们总会因为一些其他的因素而结合的,就像我跟我的夫人也是在居无定所、前景不明朗的时候结合的,但是那是我们最幸福的时光。简单去想,就能够把平淡过成不平淡的滋味。其实我绝大多数的时间极其平淡:报题、想选题、看报纸、做直播,然后回家,大致如此。

  生活就是这样,只有做好了迎接平淡的准备,才有可能创造属于你自己的辉煌;如果认为生活都该是辉煌的,那就注定平凡。

  有很多人问我,白岩松你是不是现在成功了呢?

  我一直都喜欢跳高,这并不是我擅长跳高,而是因为它像人生的一种比喻。你有没有发现跳高的一个特点:越过了一个高度,就一定要摆上新的高度。即使当所有的竞争对手都没了,他已经是冠军了,他一定要再升一厘米,过了他就会还要再升,也就是说,他一定要以最后一跳的失败来宣告自己的成功。我觉得这太像人生了,人最理想的一辈子,就是以最后一跳的失败来宣告自己的成功!

  很多人在说,现在年轻人不容易。我非常理解,全社会应该关爱你们,但是,不必溺爱。有人说,我们现在买不起房子,我们太痛苦了。谁说二十七八岁的人就可以买得起房子了?日本等国家一般是四十来岁才可能拥有自己比较稳定的住房,中国人就非常性急,本人拥有自己第一套房子的时候,都32岁了,是在租了8年的房子之后,连我们的孩子都是在流浪的路途中生的。你说,哪一代人的青春容易?没有一代人的青春是容易的!

  我们在上大学的时候流行的一首诗的第一句就是“21岁我们走出青春的沼泽地”。

  可见,大家也正在沼泽地里。所以,去放大青春中那些最美好的东西,去享受这个日子,把平淡的日子往幸福那靠。所以,期待你们的将来。

嗨,你好

1

  17岁的盛夏,七沫脑袋发热,跑去订了去丽江的机票,一个人拉着大大的行李箱出远门。

  她不是矫情的孩子,只不过想在高三来临,成年之前做点任性的事。

  只不过,最后那场旅行计划被搁浅了。

  不是娘亲的不放心,或是父亲的不同意,是七沫从机场大巴下来,拖着行李过马路的时候出了点事。

  汽车飞驰而来,七沫的脑袋一片空白了,看着车一点点地靠近,却就是动不了。是夏子墨不顾自己安危奔过来,把七沫护在自己怀里,一起滚过马路。

  夏子墨身上有淡淡的洗衣液的味道,很好闻。

  七沫就这么躺在他怀里闻了好久。

  “嗨,你还好吗?”夏子墨的语气关切而又着急。这时候,七沫才感觉到脚踝处的疼痛,钻心的痛。

  被送到医院的时候,七沫的脚踝已经肿了,脸色因为疼痛而苍白,拳握紧,指甲陷进了肉里,泛着点点的血红色。夏子墨一直在一旁,像哄小孩子般地哄她,声音软软的,笑容很好看。

  后来,七沫的脚上打上了石膏,夏子墨抛开自己的事,拖着七沫的行李送她到家门口,还嘱咐她要多喝滋补的汤,这样脚才能恢复得更快。

  十七岁的旅行计划被一场小小的车祸打破,七沫却觉得,不算亏,至少遇见了夏子墨这般明媚如阳光的少年。

  2

  九月一日,广大学生群体开学日。

  以及,七沫第二次遇见夏子墨的日子。

  夏子墨穿了黑色的衬衫,头发比上次短了一点,露出眉。他站在讲台上,与那日一样好看的笑容,他说:“同学们好,我是新来的实习老师,我叫夏子墨。”

  夏子墨教的是历史,很死板的学科,却是所有课程中,学生上得最High的一门课。

  比如,在复习北京猿人时,夏子墨会点出还原图和风靡世界的凤姐照片,告诉大家,若是凤姐生活在远古时代,也能算个美人儿。再比如,在复习唐明皇时,夏子墨会说起杨贵妃,会评论说,唐明皇这个可以算是老牛吃嫩草。

  夏子墨会在休息时间拉男生去打篮球,后卫、前锋、中锋,他通通都很强大。

  夏子墨会上完课,在教室里放小清新的音乐,教室里回荡着好听的调子。

  夏子墨会放了学,偶尔和七沫顺路一起回家,问七沫的脚好些了么,说七沫像个小孩子,说七沫是个好孩子。

  夏子墨还会在课堂上提问题,然后望向全班同学,最后说:“七沫,你来回答这个问题。”

  总之,夏子墨以最快的速度俘虏了全班同学的心,包括七沫的。

  3

  七沫同学喜欢数学,喜欢语文,喜欢历史,喜欢政治,却偏偏讨厌地理。

  什么晨昏线,什么气压带,什么风带,七沫完全不懂。

  每次考试成绩下来,七沫都想狼嚎一句,偏科的孩子伤不起,不偏历史、政治,光偏地理的孩子你更伤不起!

  月考成绩下来那天,七沫被地理老师召去了办公室。地理老师是个四十几岁,留“地中海发型”的男老师,一见到七沫,就开始一脸痛心疾首地教育,“二十道选择题啊,你就对了三道,你玩点兵点将乱蒙也能多对几道啊,我说你……”

  后面的话,地理老师直接以沉默代替,彻底挫败了七沫在地理学科的信心。

  在地理老师的嘴下苟且偷生,七沫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又被夏子墨逮去了。

  作为历史老师,夏子墨有所有历史老师的特质——能扯。可以先说教育,再扯到天文,从天文扯到了地理,从地理扯到了人文,再从人文扯回了教育,也算是前后呼应。

  最后,夏子墨长叹了口气对七沫说:“那些题你不会么?放学之后留下来,我帮你讲一下?”

  听到夏子墨这么说的时候,七沫的脑子有些木,傻乎乎地问他:“夏老师,你能不能把刚刚说的话,再说一遍?”

  夏子墨拿起笔刚要批改作业,听见七沫这么说,正要开口,那姑娘却又说:“我知道了,谢谢老师。”话语刚落,勾起嘴角就跑出办公室。

  一个教历史的老师却来辅导学生地理问题,要是别人,七沫早就翻脸了。可这个人是夏子墨,七沫觉得,一切都还好。

  即使是缺点,只要是夏子墨的,七沫大概都会觉得,还好吧。

  4

  客观地说,夏子墨是个好老师,思考方法严谨,解题思路清晰,对于某些学生还很有耐心。

  当然,某些学生,例如七沫同学。

  为了表达自己热爱学习,热爱地理,七沫目不转睛地盯着桌上摆着的各式地图,表情还很是痛苦。

  捕捉到如此痛苦的表情,夏子墨轻咳了一声,低下头来看着七沫,声音很是温柔,“是不是我讲太快了,你没听懂?不然,我讲慢一点。”

  七沫本来脑海里在想着今天晚上吃点什么好,顺口“嗯”了一声,抬头就发现夏子墨正微笑着看着自己。

  他身上是那天的洗衣液的味道,淡淡的,让七沫有一瞬间的恍惚。

  抿抿唇,七沫低下头去指着某道题说:“老师,这道题我没懂,你再讲一遍啊。”

  夏天有微微的凉风拂过,七沫蹭了蹭鼻尖,皱起了眉。

  ——夏子墨,对不起。你虽然离我那么近,我真的,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

  把那道七沫完全不懂的题讲完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夕阳西下,倒是别有一番景色。

  一起去吃饭的提议是夏子墨提出来的。他把书和草稿全部收进抽屉里放好,忽然就对七沫说:“这么晚了,一起去吃饭好了。吃完饭,我送你回家。”

  他脸上的笑容依旧明媚。

  七沫转过身去给父亲发短信,然后抿抿唇笑着应下来,“好啊,正好有点饿了。”

  5

  是麻辣烫。

  七沫提议的地儿。她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来这里,放好多好多的辣椒,把眼泪辣出来,心里就会舒服了;心情好的时候,也会来这里,依旧放好多好多的辣椒,心里会更澄澈,不再有一点儿的阴霾。

  找了角落的位置坐下,七沫指着菜单点了好多的菜,然后扭过头来望着夏子墨,一脸的乖巧。

  夏子墨莫名地扬起唇角笑了。

  “七沫,有没有人说过,你很聪明,很乖巧?”

  “哈?”七沫嘴里正咬着牛肉,傻乎乎地抬头看夏子墨。

  “我说——”夏子墨忽然伸过手来帮七沫捋了捋头发,“头发差点掉进碗里了。”

  夏子墨的手伸过来的瞬间,七沫的脑子又死机了,像那日出事时的脑子。血液供应不上,一片空白,全世界似乎只有夏子墨的存在。

  良久,七沫才抬手把头发缕到耳后,声音很轻地说了句,“谢谢老师。”

  这个夜晚。

  七沫喝着奶茶走在夏子墨身旁,满心的小忐忑。奶茶是夏子墨不准她喝酒给买的,一起走路,是因为夏子墨说了会送她回家。

  肩膀间隔得不远的距离,七沫却是红了脸,一直地低着头。

  像是饶雪漫说的那句话——跟着你,在哪里,做什么,都好。

  ——上帝作证,七沫是个好女孩。

  6

  后来,夏子墨和七沫之间,像是有了早就约定好的默契,不用言语,却知道对方想要说什么,想要做什么。

  后来,七沫的地理成绩有了小小的上升,至少不会二十道题,错掉十七道。

  后来的后来,七沫一直没有告诉夏子墨,那些只属于自己的小心思,只要自己知道就好。

  后来的后来,夏子墨的实习期到了,他要回到他的那座城市。

  算是离别。

  夏子墨走的那天,七沫去机场送了他。

  还有好多的同学也去了,在机场里形成一个小小的圈子,对着夏子墨说各种舍不得,说各种祝福,说各种告别语。

  最后的最后,夏子墨笑着给了七沫一个大大的拥抱。

  他说,七沫,你要乖。

  他说,七沫,你是个好孩子。

  他说,七沫,每个人的青春都会遇见那么些人,爱或不爱,但都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人。

  那是夏子墨对七沫说的最后三句话。

  说完,他就拉着行李,回了那个该属于他的城市,而非这里。

  ——爱或不爱,但都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人。

  就像,夏子墨会是七沫生命中很重要的人一样。

  7

  有些事,会过去。

  有些人,会遗忘。

  就像饶雪漫说过,青春如酒,成长如酣。

  后来的后来,七沫发现,17岁时遇上的夏子墨,自己对他的感情不是爱情,而是仰慕,或者说,像是对哥哥的那种亲情。

  十八岁的盛夏,七沫终于一个人去了丽江,一个人站在一大片的花海里静静地听牛奶咖啡的歌:

  看昨天的我们走远了/在命运广场中央等待/那模糊的肩膀/越奔跑越渺小……

恰好你也在

 一、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我每天晚上十二点睡,早上八点半起。泡好燕麦和豆浆,打开电脑,早餐时间浏览新闻。中午吃咕咾肉和土豆条,晚餐八成选择酸豆角炒饭。临睡前看一集美剧,一周去一次图书馆,买一件衣服一本书,旁听三节课。不多不少,不溢不流。剩下的时间全部待在实验室,穿白大褂戴黑框眼镜,笑容端庄,他们都叫我博士姐姐。一段截至目前算不上跌宕起伏也算不上平铺直叙的人生,实在是没什么好挑剔的。可是我已经太久不写字,几乎忘了怎么提笔。太久不和别人争抢,几乎忘了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太久没有专心去爱一个人。几乎忘了荡气回肠是什么模样。时间就是这样,拖着你兵荒马乱地跑过了好多路。也没给你一个喘息的机会去想想为什么走了这么远。

  认识朱墨的那天,我得了急性肠胃炎,上吐下泻,两眼昏花,一个人去医院打吊瓶,身上还带着洗手间的怪味道,一个清秀的小护士不停地拍着我的手背,却已经插过两次都没见回血了。恍惚间我又看到他,穿过人山人海,一个模糊又笃定的背影,我想奋力抓住他却在一步一步地往下滑,想大声喊出他的名字却怎么也叫不出声。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一个男护士俯下身问我好些了吗,语气温和。我在他眼睛里看到很多熟悉的东西,却怎么也回忆不起,他就是朱墨。

  我拿了本君特·格拉斯的书随意翻看,等着3瓶药水慢慢滴完,偶尔抬头看见他忙前忙后。那天,我打好吊瓶,已经是半夜十一点三刻,他收拾着空药瓶说休息十五分钟后再走。当一个小孩对我使用命令式祈使句的时候,我感到了新奇,所以乐颠颠地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看着午夜的门诊部,上演着太多’我没见过的场景,有生离也有死别。后来,朱墨背着大包穿着厚重的棉衣从我身边经过,留下一句咱们走吧,也不等我,径直走去。我冲他喊道:我没有在等你呀。午夜医院走廊的回声大大超出我的预期,我恍惚间觉得这句话好像很多年前有人也曾对我说过。

  “可是为什么我觉得这些年来我好像一直在等你呢?”

  二、沉甸甸的无疾而终

  我知道有一天我会忘记你。我没有期待,也没有悲伤,我只是知道而已。

  那一年,你总在三食堂二楼第六个窗口买红烧鸡翅,于是我也去:你每周三晚选修国际金融法,于是我也去;室友说看到你晚上九点在北操场跑步,可是我连跑了两个月,却从没遇见你。我就这样在一个恍惚而朦胧的年纪里,用力而矜持地去暗恋着另一个人,那个叫李一的人曾是我日复一日的梦想。

  大三上学期国际金融法的最后一课,你捧着一大束玫瑰站在讲台上请大家帮忙传给第十一排穿紫色上衣的女生,言语间有着属于少年的局促和紧张。原来我只是你未曾留意的路人甲。偌大的阶梯教室开始骚动、起哄,那天你拿着老师的麦克风说: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那会儿我才知道,有很多事情都是自己无法改变的,击鼓传花,当我期望的时候总不会落在我的手里。然而意外的是那位拿到玫瑰花的女生却对你说了抱歉,也许别人没有发现,但是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你眼睛里的百转千回,我突然觉得这也许是我最后也是最好的机会来告诉你这件事情,那就是我一直喜欢你,就好像你一直没在意过我。于是我站起来大声地喊了一句我愿意。你愣了几秒钟,然后浅笑着说:“对不起,刚才因为太紧张数错了座位。”那一天,坐在第十排的我同样穿着紫色上衣。

  你瞧,谁没有过生猛的少女时光!

  一年后,你考GRE准备着申请学校,我帮你寄材料办证件,也曾在37%的烈日下陪你在大使馆门口排队。我总对你说等等我就来,你也曾点头不语,可是两年后,我大学毕业,拿到了普林斯顿的offer却一直没有给你说,我算着你假期回国的日子。可是在机场看到的却是你和别人亲密的背影。

  那一天,你带着十分的优越感陈述着我和你的差距,我自言自语地说可是我以为你一直在等我。你竟然十分决绝不留余地地告诉我,你没有在等我。其实早就该知道的,最卑贱不过感情,最凉不过人心。

  我也许只是你顺势而下的一个台阶罢了。原因太简单,与时间、距离、人品统统都没有关系。只是因为从始至终,你不够爱我。

  最后,不过是一份沉甸甸的无疾而终。张小娴说“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而我已经离这些故事很远了。

  三、我一直没离开。恰好你也在

  我在门诊打了三天吊瓶,手里的君特·格拉斯第一天看到127页,第三天还是127页。朱墨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低声说:同学,你的书肯定盗版的,每一张的页码都是127。我乐了,我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这么不矜持地笑了。我远远地看着他戴着口罩的脸,单单露出最澄澈的眼睛,总是假装不经意走过我身边,扔下甜橙、饼干或者巧克力,后来干脆直接把白大褂的口袋面向我,我自是毫不留情,一网打尽。我承认,那三天,我的确把吊瓶调得慢一点,再慢一点。“世界光明,万物欢欣”,这是尼采发疯时说的话,我突然间颇为感同身受。

  可是后来,我们的关系也就仅仅停留在每天的一条短信而已,总是一样的内容,不过是:许小禾,晚安。于是,在我的生活重新步入正轨之后,我也就渐渐地不再想起他。我们总会不断地遇见一些人,也会不停地和_些人说再见,不急不缓,我想我已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那个最终值得拥有我的人。直到两周后的半夜一点钟,因为等试验结果我耽搁了回寝室的时间,却莫名接到学校保卫处的电话,让我速去一趟。

  彼时朱墨正在保卫处和一群保安争吵,大有舌战群儒之势。他因为长期半夜在女生楼下徘徊,所以被学校巡逻的保安带回来问话。我拿了证件,签了字道了歉,他跟在我身后满脸委屈和倔强,也不说话。我带着他走在空荡的校园里,漫无目的,越想越好笑,笑弯了腰就索性坐在马路牙子上,他问我晚上去了哪里?我说一直在实验室。

  “你是不是和我们学校的小姑娘恋爱了?”

  “是的。”

  “你干吗在人家寝室楼下,她不在吗?”

  “她刚才说她一直在实验室。”

  乌龙的爱情就是,他每晚在我寝室楼下等我熄灯时短信说晚安,可是那时候我只是在开着床头灯吃着荷兰豆看美剧,根本没有意识到关灯和短信,以及楼下的他之间应有的必然关系。

  四、正是此地好风光。落花时节又逢君

  五年前,也就是我和李一在一起后的第二个学期,我在街上捡到一只走丢的小狗,一开始我和它就眼巴巴地对望着,那时候我住六人一间的学生寝室。我没有条件带它在身边。后来它竟跟着我走了半条街,我故意拐进便利店,然后在货架后面偷偷地瞧它,它蹲在便利店门口,不张望、不期待,就那么一直安静地等着。

  我买了小包装的狗粮,给它取名大米,带它去找李一。那会儿因为临近毕业,寝室只剩他一个人常住等着奔赴美利坚。三天后,他以对动物过敏以及为我学业考虑为由提出把大米送给别人。

  我是后来才知道,大米并不是长相好看的中华田园犬而是纯种的拉布拉多,我也是后来才知道。李一并不是帮大米找了个好人家,而是卖了个好价钱,我也是后来才想起出价把大米买下来的别人,就是朱墨。他后来总是一遍一遍地絮叨着和我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那天我抱着大米哭得稀里哗啦,最后还故意恶狠狠地说你要对它不好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但是,因为哭到哽咽,那句话听起来就变成了你要对它不好我做狗都不会放过你。说到这里,朱墨总是笑得肆意妄为,他说之后的好多年,他再也没有遇到过这么幽默的女生。

  重逢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百感交集。

  我问朱墨这些年是不是一直守身如玉、痴心妄想地等着我,他说其实也谈过一两次恋爱,暗恋过三两个姑娘,于是大冬天的我买了根冰棍自暴自弃,他捧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乐颠颠地跟在我身后。

  朱墨,我遇见你,其实并未有多少欢喜,只是多少年来未曾察觉的委屈忽然氤氲上心,日渐浓郁。

  许小禾,晚安。

买书与看书

  台湾文化界名人吴念真小时候生活在九份矿区的侯硐村,他是村子里面唯一上初中的孩子。每天早上,吴念真要走一小时的山路,再坐火车40分钟,才能到学校。当年最深刻的记忆是饥饿。

  初一升初二的时候,国语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是写一篇陀思妥耶夫斯基长篇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的读书报告。吴念真打听后得知,这本书70元,父亲的工资一天才30元,一家七口,都靠他父亲一人的薪水,如果向父母要求,他们会认为你神经病:老师怎么会叫你看小说?

  吴念真那个时候唯一能做的是在矿上扛木头挣钱,扛一根挣8毛钱。矿主很喜欢吴念真,因为他是村里面聪明的小孩,念很好的学校。平时还帮村民们写信。矿主问他为什么做这种事呢,吴念真说明了缘由。到第三天,矿主实在看不下去了,交给吴念真70元,但有一个条件:看完书要给我讲故事。吴念真感激之余满口答应。

  70元刚刚够买书,暑假已经没有免费的火车票。如果自己坐火车去买,钱就不够了,吴念真只能等待村里有人去基隆。他第一个拜托的是一个邻居,邻居要去看望在基隆海关做事的孩子,两个星期后回来。两个星期后,吴念真兴冲冲地跑去,邻居说走了一半就忘记书名了,那时候又没有电话。邻居又去书店找,但实在是想不起来。吴念真问,下次什么时候再去?邻居说可能一个月。那就来不及了。

  隔了几天,一个女人带着她的儿子去城里看病,吴念真拜托她帮忙买书。女人责怪说:我小孩子在生病,你叫我买书?昊念真急得眼睛都红了:我真的没有办法,再拖下去,就来不及了。

  这时暑假已经过了一个月,那个矿主每次走过家门口就会问吴念真:你什么时候来给我讲故事啊?当时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女人连书店都没有进去。当然没有把书买回来。

  第三次。昊念真拜托父亲一个当厨师的朋友买书。那边有一个人要结婚,厨师要赶去办酒席。没想到厨师一回来。就把吴念真抓到屋角暴打:我去书店问了,这本书是禁书,你被抓没关系,我被抓到了百口莫辩。

  这时候暑假已经快过完了。书还没有买到,读书报告也没写。矿主每天从家门口经过,都会笑眯眯地问:书看了没?

  村里有一个公用的药袋子,里面放很多随时能拿来吃的药。如果谁头痛就吃一包。把钱丢进去。换药包的人每个月都会上山来把钱拿走,再补足药袋子。吴念真问他,你什么时候再来?那人说应该一个月。昊念真焦急地说,那就来不及了。那人听吴念真说了情况,立刻说:我帮你去买书,我今天回去跟老板娘说,我只换了一半,我明天再来换就好了。第二天,吴念真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卡拉马佐夫兄弟》。

  吴念真连夜捧读,厚厚一本,字很小,人名又这么长,除了昵称,还有简称,十三四岁的小孩哪里看得懂?看到一半,这个人会不会是刚才那个?赶快退回去再看,看得很痛苦。

  矿主经过家门的时候,问吴念真:你拿到书了,看完给我讲故事。昊念真如实相告:很久才买到书。可是我真的看不懂,我也没有办法现在给你讲故事。矿主笑眯眯地说:我知道了,你老师说,这是世界名著,14岁如果能看懂就不是名著了。

  矿主总算交代过去了,读书报告不能不交。吴念真很认真地写了买书看书的整个过程,最后以矿主对他说的话作结:如果14岁的时候能看懂的话,就不是世界名著了。书已经在我的手边了,我希望长大后能把它看懂。

  开学后,国语老师在课堂上说:你们这帮考上一流中学的骗子!我根本看不起你们,你们里面只有一个人是诚实的。你们14岁看不懂,我28岁还看不懂。我为什么告诉你们要看?我只是想告诉你们,很多你们不懂的东西,长大了之后就会懂。要知道知识是需要尊敬的,念书是一辈子的事情。还有,永远不要骗自己。

  这本来之不易的《卡拉马佐夫兄弟》后来被母亲拿去当了锅垫。过了40岁以后,吴念真有一次和一个朋友聊天,讲到这个故事,书架上正好有这本书。扉页上还写着“一九七几年购于金门”的字样。吴念真坐在厕所里随手看完一段,觉得很好看,讲得很有道理。“有些东西我真的懂了,这已经过了二十几年。”

18岁的成人礼

  18岁的成人礼。那年我们读高三,当想完最后一分钟生日祝福时,认为应该去谈一场恋爱,至少要向一个心仪已久的女孩子表白,为了这一刻,阿武等了好久。我和阿武、阿勇凑了10元钱买了一包烟。三个第一次抽烟的人被呛得泪流满面。抬望泪眼,无语凝咽。

  阿武说偶像剧里的男主角裤子一定要有几个破洞。我们各自把牛仔裤划了几道磨痕。也许是太前卫,走在校园里,很多同学都以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们。

  阿武喜欢的女孩是隔壁班的朱飞飞,她爹是朱集镇的镇长。阿武每次见到朱飞飞都恨不得列队敬礼。喊一声首长好。阿武喜欢朱飞飞。自己家是农民。父亲是开鱼塘的,阶级门户不登对,见到朱飞飞自卑得厉害,高中三年里一共和她说过三句话。第一次说话他在厕所里酝酿了很久,练习了几百遍。下了无数次决心才铿锵有力地走过去问“你的橡皮能借我用一下吗”。阿武抱着橡皮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买了两块新橡皮给她送过去,很慷慨地告诉她。昨天的那块旧橡皮丢了。朱飞飞没有要他的橡皮,也没有理会他。

  18岁生日前一天,阿武觉得表白要趁早,他每个周末都看见朱镇长开一辆黑色的桑塔纳来接朱飞飞放学,他立志说最大的理想就是买一辆比朱镇长的桑塔纳好的车。每天来接朱飞飞放学。

  下雨的周末,朱飞飞在教室里等她爹,阿武拿了一把粉红色的雨伞气喘吁吁地跑过去在她身边站了良久,忘记了要说什么。半天,才紧张地开口说:“你爹还好吧?”朱飞飞问:“你找我爹有事?”阿武说:“你喜不喜欢喝可乐?”朱飞飞说:“这和我爹有什么关系?”阿武说:“我喜欢喝可乐,你爹愿意的话,我请你喝可乐。”朱飞飞“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阿武放下雨伞,兴奋地在雨中狂奔。阿武说那是他做过的最勇敢的事。

  我女朋友叫May,她在城里中学读书,是我们镇上第一个用英文起名字的女孩。她相对我们比较早熟,当我们穿着开裆裤绕膝而乐的时候,她已经穿着裙子能朗诵《唐诗三百首》。当时比较流行一首被恶搞的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床下鞋两双。”每当我们奔跑着大喊这首诗时,她总是会站在我们身后无奈地摇着头忧国忧民地说:“这几个娃废了。”

  高三时我在校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她买早餐时在包裹着油条的报纸上看到有我的文章,之后便约我出来一起吃油条,喝胡辣汤。

  她每天都会问我很多问题,她说:“你以后可以去当一个作家,那样就不用担心有人读不懂你。”我说:“是否能被人读懂无所谓,最重要的是可以天天有油条吃有胡辣汤喝。”她说我说话很有哲理,在我还没有搞明白什么叫哲理的很久以后她又问我同样的问题,我的回答一字一句都未改变,而她的态度却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她说:“幼稚。”

  高三即将结束时,她决定报考清华美院。看着自己一无是处的成绩单,我也回到家里对父亲说:“我要报考清华美院。”父亲听说清华很开心,听说“美院”两个字就有点迷糊了,他说:“会画画吗?”我说:“不会。那要不我报考编导?”父亲说:“那你知道什么叫编导吗?”我说:“不知道。或者我报考体育吧。我跑得很快。”父亲摇了摇头说:“那就更不行。你没有方向感,我怕你直接跑丢了。”

  May听说了我的事迹后,说:“主要你要知道自己会干什么,要干什么,成年人总是让你试试这个试试那个,结果你一事无成。为什么成年人总是要处处限制你,你也觉得他们搅乱了你生活的计划以及你的未来?因为他们觉得你还小。恐惧把我们打碎了。在恐惧面前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唯唯诺诺,步步为营,生活会让一个人变得胆小如鼠……”我说:“我比你大一岁,但是我每天什么都不想,我还是过得很开心啊。”她说:“这就是为什么我穿裙子,你穿开裆裤的原因。你从来都不会为你的人生做好规划。”我说:“很多人都在为未来做计划,但是现实总是把计划搞得乱七八糟。有多少事情是计划好了按部就班地在实施的呢?未来总是会来的,一切都在自然而然地发生,明天就像一件礼物,当它到来的时候,毫无预见可言,我们只需要从容地去面对,然后做好准备就可以了。比如说我要去吃烧饼,天亮的时候,卖烧饼的伯伯会出来卖,我去买,吃掉,就可以了,这就是未来。”

  我和May恋爱了一个月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应该做点更亲密的事情,我征询了她的意见,比如此时是否合适拉拉手,或者拥抱等一些两人集体活动。

  她说:“男人不是好东西。”我说:“也许我是一个例外。”她说:“每个男人都会这么说,每个男人都觉得自己是个例外,正因如此,他们都碌碌无为地度过了一生。你不是一个例外,你是一个例子。”我和阿勇讨论这个问题时,阿勇的意见是作为一个男人,绝对不能给女人选择的权利,一旦她们有选择,就会多出很多事端,比如说初吻,一般情况下要假装是不小心两个人碰到了,或者干脆就是强吻……

  第二天阿勇要做出亲自示范。他向暗恋了两年的一个女孩表白,我看得出他很冲动,他唯唯诺诺地走到那个女孩面前,鼓起了嘴巴,脸庞憋得像一只煮熟的螃蟹。他呆愣了半天假装是邂逅,酝酿了5分钟浪漫的情绪,对着那个女孩说:“我想……”1分钟后,他拿着自己的一颗门牙回来,委屈地说:“我真不知道,她是体育队的。”

  每天清晨起床,我都会觉得人生漫长、枯燥而无聊。一个小时,一天,一年,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留下。当你自以为留下了什么东西的时候,都发现那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当你发现它就像微尘的时候,你却始终都不敢承认。读书、上课、去操场上约会,躲在厕所里抽烟,连吃饭都模式地选择同一家饭店。

  May每个周日都会来学校看我,她来的时候总是吸引很多人,大家都不知道有一个英文名字的人应该长一张什么脸。May的眼睛很大,双眼皮,睫毛长而黑。她穿了一件白色的粗布裙子,烫了波浪的头发,背着一个绿色的大画板。

  很长一段时间,她问我的问题越来越刁钻,有一次她问我,如果她掉进了一个养满了鳄鱼的水塘里,我会不会跳下去救她。“我肯定不会下去救你。”“为什么?”我说:“我跳下去依然是喂鳄鱼。起不了作用。”她说:“难道你不爱我吗?”我说:“爱,但是我还是不会跳下去。因为我知道勇敢和傻帽儿不是一回事。”

  阿勇鼓动阿武给朱飞飞写情书,说男人的本性就是粗鲁的,而女人总是半推半就的。阿勇说得阿武心痒痒,阿武果真给她洋洋洒洒地写了一万多字的情书,写完放在《思想政治》的课本里。校长遵循上级领导的指示,严抓校风,反三俗。

  在校领导的会议上,阿武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思想,觉悟改过,觉得自己的情书写得肉麻恶心,三俗都占了。准备会后回去毁灭罪证。阿勇逃课没有开会,私下里看班级里已经没人,就把信偷偷地放在了朱飞飞的文具盒里。

  朱飞飞回来看到情书,多年来受到父亲的感染,觉得这事应该交给大众来评判,直接交给了顶头上司教务主任。教务主任觉得这事来得正巧,整天喊着严打,还没有例子,这次终于有点行动的盼头,召开会议,向上级领导校长反映,要严办此事。朱飞飞的父亲觉得自己女儿觉悟高,电话鼓励了校长……

  阿武被开除的前天晚上,请我和阿勇翻墙到校外喝酒,最后都喝大了。他说,年轻人要长大,老年人要忘记,所以这个世界上便多了一种东西叫酒。

  阿武准备回去跟着父亲养鱼,恋爱时觉得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是最美好的,希望就像阳光,到处都是。失恋给他最大的启示就是感觉到自己一无是处。阿武离开后,阿勇每天都在照镜子,每天都担心自己是否会秃顶。

  高考那年,几个中学领导联合作弊替考,各个分数都考得惊人。阿勇和心仪的那个女孩坐在了前后桌,阿勇答完了试卷,扔了一张纸条给她,上面写满了答案。体育队的女孩抄了阿勇的答案,结果两个人共同创下了我们县高考成绩的历史新低。

  那年我考上了某末流大学,May考上了清华美院。我和May,像我和高中生活,从此再元交集。

  我用了4年的时间在大学里寻找我要做些什么,结果是没有改变,当你还不知道想要做什么的时候,他们已经把你推向了社会。很久以后我回到老家做了一个语文老师,把我学到的那些废话教给学生们,不是我太坏,是因为他们需要这些废话来成长。看着课本。我学会了撒谎,并且我认为不会撒谎的男人不是好男人。无论情感、家庭、成长、教育,这一切都需要谎言的支撑……

  这一年,应届毕业生有很多人失业,很多的老朋友撑着面子在朱集镇团聚。阿武在家里承包了鱼塘,隶属于我们乡镇的龙头企业;阿勇毕业后在镇里当了派出所的警员。

  当我们再次聚到一起,阿勇说了一个比喻句,此时我才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这个比喻更加逼真,那天阿勇看着远处跑过的一条瘸狗说:“我们真像一条狗一样在活着。”

我叫施博文

  “一年一度的美国高校的返校节都会举办得轰轰烈烈。这个传统已有百多年历史。无论是热闹的舞会派对,还是安静的讲座会谈,精彩纷星的活动背后,是校方的良苦用心:为校友和在校生创造近距离交流的机会。而返校节中的竞选“王子”活动,更是活动中的亮点,会吸引全校学生的目光。因为每个男生都想当“王子”。而对女生而言,“王子”的意义非凡,它象征着才华、智慧和高贵。

  拉选票让我不再“以貌取人”

  我叫施博文,北京十一学校的学生,2010年8月到今年的6月,我作为交换生来到了美国冈萨雷斯中学学习。对于我来说,崭新的异国学习生活,每天都会有不同的惊喜,当然也有各种文化和习惯的冲击。而恰在我熟悉新的环境时,正赶上了冈萨雷斯中学隆重的返校节。

  返校节中最意义非凡的活动之一,就是每个年级都会有两到三名男生或女生分别被提名为本年级的王子与公主(十二年级是国王和皇后)候选人,经过激烈角逐。最后产生王子与公主。在半个月活动中,被提名者都会使出浑身解数,争夺王子或公主的宝座。而我有幸成为了被提名者之一。

  天性有些腼腆的我听到此消息时,真是热血沸腾,但又有些忐忑不安。当初,参加这个活动我是抱着重在参与的态度报的名,没想到学校竟真的给了我这个“外来户”机会。当看到那些被提名者,将各自的宣传海报贴得校园到处都是时,我发起愁来,因为我连一张海报都还没有贴出。如何更好更快地推销出自己呢?

  我从来就不是个轻易服输、坐以待毙的人。可上哪弄些让人一看就过目不忘的海报?同宿舍的凯德告诉我,福莱老师那儿有我需要的东西。一想起福莱老师。我心头一紧。每次上课时她都是不苟言笑、凶巴巴的样子,教学也非常严谨,属于那种作风硬朗,看上去不讲情面的人,这样的老师能帮助我吗?我心里敲起了小鼓。

  放学后,我鼓起勇气站在福莱老师面前,手心里都是汗。我小心地问道:“请问,您还有空白的海报吗?”出乎意料的是,一贯严肃的福莱老师听了满脸笑容。亲切地对我说:“哦,亲爱的施同学,恭喜你获得提名,这儿正好还有些海报,你都拿去吧,祝你成功!”她眼神中透露着真诚友好,我紧张的心情立刻烟消云散,愉快地接过了海报。正想道谢离开,福莱老师又叫住了我。

  只听她爽朗地说:“施同学,以后遇到什么事情,一定要及时地寻求帮助,不要等到很晚了才来。同学们都会帮助你的。加油!”我听完心头一热,用力地点了点头。

  从拿海报这件事上。我纠正了一贯以来的“以貌取人“的看法。只要自己敞开心扉,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是多么的open,那么多人愿意帮助别人。而又希望得到别人的帮助。

  小道具派上大用场

  如何让自己的海报使人看后过目不忘呢?我想起了中国汉字。便用彩笔分不同颜色在海报上介绍自己,方方正正的汉字,在众多提名者的海报中异军突起,感觉如鹤立鸡群,顿时引起众多学校里的同学围观。

  更有甚者。有的同学竟来我这儿讨教汉字的写法。并竖起大拇指,说着生硬的汉语夸我的海报“给力”。我真是开心极了。在学校里上完课后。老师和同学们也帮我制作起海报来,还有女同学在海报上添上了可爱的花边。又画起了个功夫熊猫,点缀其中,引得我们忍俊不禁。

  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周五的下午。学校的全体学生和老师坐在体育馆内,他们带着喇叭、条幅,脸上抹着迷彩,观看竞选者们的表演。而我们竞选者则等待在馆外等待上场表演。音乐响起,我唱了起来:Besame,Besame mucho,Como Bi fuera esta noche,h uhima vez……全场一时静极了,因为作为中国人的我,在墨西哥人居多的学校里,竟然出人意料地演唱了一首由墨西哥知名作曲家创作的歌曲《热情相吻》,醇厚深情熟悉的歌曲,立刻引起他们的共鸣,我也拉近了与他们的距离。一曲终了,雷鸣般的掌声毫不客气地赏给了我。

  “王子”拥有的世界

  第二周的周四是公布结果的日子。同为十一年级的我的好朋友鲁肖和我是竞争对手,他表演的是一段魔术,同样精彩,也博得观众的掌声。鹿死谁手,就在今天了。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很自信能夺得这次的“王子”。

  我和他走向了体育馆中央。我们面朝馆内的大门,背对着主持人的召唤。

  刚开始心情特别忐忑。这毕竟是我在全校面前第一次露面,要知道,在国内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类活动,一点经验都没有。可看那些美国学生们,一个个笑逐颜开,比过节了还开心。也是,这是属于我们自己的节日。

  先是高年级的表演。只见十二年级橄榄球队队长雷蒙上场了。在舞台上,他和同学们再现了橄榄球比赛中的一幕。逗的是刚开场。他率领的橄榄球队并没有按照常规发球开始比赛,而是先冲着“对手”球队跳起了桑巴舞。“对手”看了莫名其妙,看着他的舞姿,也随着音乐跳了起来。可突然,队长雷蒙所在的球队通过配合将对手打了个措手不及,并由雷蒙得到了1分,从而成为最有价值球员,接受队友们的簇拥。整个袤演不仅发挥了竞选者雷蒙的特长,更使观众捧腹大笑。场下的尖叫声、鼓掌声不绝于耳。

  接着是一场交谊舞,提名者优雅的舞姿,英俊高大的身材博得了场上众多人的关注,最后,绅士般地鞠躬。圆满地为自己的表演画上了句号。

  终于轮到我上场了。我深呼吸一口气,整理了下衣服。相对于别的竞选者悄悄上场,我背着行进小军鼓。伴随着节奏隆重上场,来到了体育馆的中央。这时,老师和同学们都冲我摆手,有的还竖起大拇指来。当然,他们是冲着我的节奏分明的鼓声来的,要知道,我还是在小学时学的敲鼓,这个时候派上了大用场。我的一开场就与众不同,让观众立刻就记住了我。我停下来,稳了稳神,示意大家安静,全场逐渐静了下来,观众,颁奖嘉宾站在我们背后,会将象征着荣誉的绶带戴在最终成为王子的人的身上。 颁奖嘉宾是个可爱的教授,他一会儿将绶带欲戴在我的身上,随着观众的尖叫,又将绶带举向鲁肖,场面刺激得让人狂跳。我和鲁肖的脸都涨得通红,被观众的一阵阵掌声和尖叫弄得心惊肉跳的。当然,尖叫声最高的,也就是最终的获胜者。终于,我被评为第十一年级的“王子”。我举起了双臂,向观众席上的福莱老师和同学们致谢。而旁边的鲁肖,明显地很失落,眼角还有了泪花。我走上前去,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典礼结束后,我将绶带脱下,戴在了他的身上,以表示了我对他的尊重与肯定。

  有个传说。说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是自己的王子。而这次竞选“王子”的成功,让我体会到作为一个真正的“王子”,是能够勇敢地秀出自己的真性情,积极地寻求帮助,成功了也应该给予失败的对手足够的尊重,拥有一颗博爱之心,才是地道的“王子”风范。

  在美国的高校。这样的活动很多,这次的竞选只是返校节的开始,各种活动会贯穿整个学期。相反,美国学生学习起来也是很刻苦,每天夜里两点多才能睡觉。在这里。老师和同学们更看重你身上特有的气质和每个人身上的特点。这也让叛逆期的我们得到了一份意想不到的充实与安定。

  秀出真我,活出真性情,多多投身到各种活动中去,而不是固守着一块小天地,那时,你会觉得天地是多么的辽阔,“王子”拥有整个世界。

来自洛水镇

  2008年,中国四川汶川遭遇八级地震,六万余同胞遇难,我和众多志愿者一样,前往重灾区洛水镇,希望以己微薄之力为同胞做些事。

  在黄继光团空降兵部队的帮助下,部队官兵仅用两天的时间,在倒塌的房屋中清理出场地为孩子们搭建帐篷学校,我和几名来自各地的大学生成为学校的首批志愿者。

  帐篷学校建成后,洛水镇上很多村民都来参观,地震刚刚过去,重建家园迫在眉睫,能把终日徘徊在废墟中的孩子们送进帐篷学校读书,是村民们最期待的。

  招生的场面很热闹,村民们围着我们询问学校上什么课,几岁的孩子能入学等问题,有位年约四十岁的阿姨,在人群中很特别,整整一个下午,她都安静地坐在帐篷区外那块残裂的花坛边,望着深蓝色帐篷搭起的教室,眼神空洞且迷离。

  夜幕降临,村民们纷纷离去,阿姨从花坛边站起走过来问我:“这里收六年级的学生不?”

  “收,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的学生我们都欢迎。”我很热心地回答,随手递给阿姨一张学生资料表。

  阿姨看到表格,马上别过身,拼命地抑制正在流淌出的眼泪。

  “我女儿如果不被砸死,也能来这上学。”瞬间的悲恸袭来,阿姨再也支撑不住,呜呜地哭起来。

  冷场,尴尬,我们都在刹那间失去表达方式,谁都不知如何来安慰这个伤心的母亲,很遗憾,几位志愿者老师站在阿姨身边抹眼泪。

  过了一会儿,阿姨情绪稍稳定些,她含着眼泪笑着安慰我们:没事了,打扰你们了老师,我走了。

  “阿姨,请等下!”我回过神,追上去叫住她“为您的孩子也报个名吧,从今天开始,她就是我的学生。”我脱口而出,这世上再没有一种离开,比母亲失去孩子更让人心痛,我不想阿姨空空而去,从此人生再没有期待。

  “可以吗?”阿姨不可思议地望着我。

  “可以!可以!”志愿者们纷纷拿出纸笔,准备认真记录那位特殊学生的信息。这不荒谬、更不是玩笑,我们愿意陪着阿姨一起相信,她的孩子不曾离开。

  “木易杨,露水的露。”阿姨和很多送孩子上学的母亲一样,一笔一画地在自纸上写下她女儿的名字。(后来,六年级真有个同名叫杨露的女孩来上学,不知是巧合还是天意,每当老师叫到“杨露”的名字,我不知道远在天国的那个女孩会不会也轻声地应一句:到!)

  我以为,给杨露报名是安慰伤心母亲的一种方式,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阿姨会以这样的方式回报她的感激。

  当天晚上,阿姨一进学校就把背后那只硕大的编筐放在花坛边。然后将编筐里的纯净水一箱箱搬出来。六箱水齐齐摊开,摆在花坛上,引来很多人围观。

  在那种特殊时期,水资源受到严重污染,地下自来水根本无法饮用,每家每户居民都是按定量到政府领取饮用水,所谓定量,按需提供,够用即可,可见无污染的纯净水比黄金还要珍贵。

  一个三口之家,最多分到八箱水,阿姨搬过来这六箱水,等于从现在开始,他们家的饮用水要省之又省,在饮用水紧缺的当时,这样的赠予,弥足珍贵。没有去过灾区的人,体会不到水是生命之源这几个字的沉重,阿姨形同为我们打开生命之门。

  阿姨明白不管她说什么,我们都不会收下这水,争执到最后她假装自己搬水回编筐时把腰扭到,趁我们七手八脚去拿医药箱的空当,她一路小跑地离开帐篷学校。

  志愿者们约好般,各自搬起水,循着阿姨的方向追去。过了很久,他们又垂头丧气地返回,手里依旧捧着那些水。就在学校的不远处,立着杨露的坟,没有人再往前半步,没有人会去打扰一个伤心的母亲。

  两个月后,政府为灾民兴建的板房全部竣工,孩子们有了条件更好、正规化的学校,我们帐篷学校也完成了使命。为了让孩子们记住这段特殊的日子,我们和部队的官兵们为帐篷学校举办了结业典礼。那一天,326张结业证发到最后,只剩一张无法送达。

  “既然是我们的学生就要给她一个毕业典礼,校牌,结业证,书包,学生应该有的,杨露一个都不能少。”—位志愿者老师的话,燃起我们心中的冲动。

  我和学校六位志愿者手拿着蜡烛,校牌,结业证;书包,神情肃穆地去看杨露。这是一个非常简陋的无碑坟,听助教说因为当时条件仓促,阿姨只用了几块木板和泥土堆就,孤荒的坟前飘落着一些杂草。不远处,再向前走十米,仅仅十米距离外,是我们一片葱绿,生机盎然的帐篷学校。杨露与她的昔日同窗,生死之隔,遥遥相望。

  2008年8月,那个寂静无风的下午,一群来自全国各地的志愿者,为他们不曾见面的学生,举行一场庄严、无声的结业典礼,没有坟香祭拜,没有水果花香,三根点燃的香烟立在杨露坟间,希望这个女孩在天有知,收到我们的惦念。

  离开洛水前,我们把各地捐给学校的电风扇送到急需帮助的村民手中,杨露家在我们首批选定对象中。她家的草房刚刚搭起,房屋内惟一可以算得上家具的就是两条窄窄的四腿长凳,听到我喊阿姨,阿姨匆忙地从屋后奔出来,一边跑一边放下手里的铁锹:“老师,你们来啦!”

  她一直喊我们老师,很亲切,很自然那种称呼,好像我们真的教过她的孩子。我也知道多少年后的相逢,她依旧会这样喊我。

  阿姨说什么都不要我们送来的电风扇,又告诉我们树里的谁比她更难,更需要帮助,谈起杨露,她不再是泪水盈眶,脸上的表情是一位母亲的慈祥透着忧伤。

  她还找出杨露生前的很多照片给我们看。每一张照片,都有那个清秀俏丽的小女孩的笑容,在照片最底下我发现一个熟悉的红本,那是我们帐篷学校第326个学生的结业证。

我的室友林书豪

 “说真的,我一点都不感到奇怪,如果你知道书豪在大学时经历过的那些困难遭遇,你也不会奇怪。”当世界都被林书豪震撼时。NR(美国职业橄榄球大联盟)中国公司活动协调员何凯成这样说。他在哈佛大学与林书豪做了3年室友,亲如兄弟,毕业后,依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

  林书豪第一次在NBA首发上场时,何凯成特意赶到现场支持好友。“看到书豪现在的表现,我打心里为他高兴,他的信仰支持他走到现在,也让我得到很多启发。”何凯成说。

  信仰的力量

  我们是在迎新会上认识的。我知道他是学校篮球队的,他也知道我是橄榄球队的,我们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大一时我们还不是室友,那时候新生和谁住,是学校统一安排的,到了二年级自由选择时,我俩都没犹豫。就搬到了一起。

  刚来哈佛的时候,我并不是一名基督教徒。可以说是书豪的虔诚感染了我,让我也相信了信仰的力量。

  大学时,书豪特意成立了一个基督小组,规模不大,有六七个成员。我也是其中之一。在这个小组里。我们会分享很多东西,无话不说。我们会一起做祷告,尤其是当小组内其他成员遇到困难的时候。

  大三时,因为伤病的影响,我被教练从主力的位置上撤了下来。那种落差让我心里很不好受,情绪很消沉。书豪看到后,开始为我每天祈祷。那些祷告,听得我耳朵都快磨出茧子了。

  书豪还给我发过一封超长的邮件,里面讲了很多他如何借助上帝的力量渡过苦难遭遇的事情,他特意把圣经里能够在当时帮到我的部分都摘出来,希望能给我启示。

  在大学联赛中,我和书豪遇到过很多种族歧视的事情。我还好,头盔戴上后没多少人能看出我是亚洲人,可书豪就不一样了,他完全暴露在球迷面前。很多极端的球迷会讲难听的话,可书豪对我说,他们要说什么还是会说,上帝会帮助我们渡过这些难关的。

  篮球对书豪来说是一种传播自己对上帝信仰的工具,他希望用自己在球场上的一切、用他的成功来告诉人们信仰的力量有多么重要。

  今年差点被裁掉的时候书豪曾对我说,如果不打球,他会去做一名牧师。

  突击一下考试就能过关

  虽然我们是借助运动特长进入哈佛的。但书豪的学习成绩也很棒。

  他不是那种死读书的书呆子,不会把那么多的时间用在功课上,我们的共识是,在大学里应当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建立人际关系上。让自己的朋友圈广泛一些。

  这个家伙真的很聪明,要完成功课或者考试之前,他才会拿出课本好好看,短时间的突击就能轻松应对考试,而且取得不错的分数。

  书豪喜欢打电动、看电影,兴趣很广泛,这些都没有影响到学习。

  聪明是一方面,他的专注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他绝对不会分心,而是把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件事情上,无论学习、打球,他都全情投入。这样一来,做事情的效率就会很高。

  一个晚上都在投篮

  刚来哈佛篮球队时,他非常瘦,跑跳能力也不是球队最棒的。他的弱点很多,比如左手突破当时很弱,但他会拿出大量的时间来训练改善,让这些弱点不再制约他。

  一次大学比赛中。他在最后时刻错失罚球绝杀对手的机会,结果那一晚,这个家伙就一直在球馆里不停地投篮。

  那时候他身体很单薄,于是就不停地练习力量,我亲眼看着他一点点变得强壮。体能训练非常枯燥,他是很有毅力的家伙。

  大四时,他的实力已经吸引到很多的NBA球探。刚开始,书豪发现球探来看他打球,很想表现一下,多点得分,这种情况下,他就不会像以往那样,用更多的传球带动球队,比赛就会打得不大好看。

  后来,他也是通过自己的信仰,转变过来,重新变成一个无私的书豪。

  现在有很多人都说书豪在数据上的表现多么好,但他其实最不在意的就是球场上的数据,如果球队能够赢球,哪怕自己不得分。他都不会在乎。

青春过道里的独角戏

  四月中旬的样子,图书馆旁边的蔷薇花都开好了,白色的,粉色的,一树一树,香气熏染了半边天,走在路上,香熏欲醉,小蜜蜂嗡嗡地叫,花骨朵半张着嘴,枝枝权权上累累都是,风一吹,花枝便在风中乱点头。

  夏洛洛抱着书,看了一会儿蔷薇,想起一句诗:因风飞过蔷薇。

  正想着,忽然看见隔壁班上的李健从图书馆里出来,下台阶的时候,直愣愣地看着她,左手挥了一下,似乎要和她打招呼的样子,只是还没来得及,脚下一滑,就摔了个嘴啃泥,手里的书,一下子抛出去很远,眼镜也歪到鼻梁上,样子又滑稽又狼狈。

  夏洛洛忍不住就笑了。哪有这样的人,只顾看着别人,也不看脚下的路。笑得弯了腰,才发现李健脸上红一阵、白一阵,难为情的样子。夏洛洛低下头,忽然良心发现,觉得自己太过分,觉得自己有些不厚道的嫌疑,不过是摔了一跤,有那么好笑吗?

  她止住笑,把书捡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尘,递给李健,说,学兄,以后走路长点眼睛,别只顾看东看西,又摔倒了。说着,掩住嘴,又想笑。

  李健每次看到自己都会制造点事故出来。比如上次他和同学踢球,口渴难抑,伸手接同学递过来的矿泉水时,猛然看到她,怔了一下,水瓶掉到地上,一瓶开了盖的水,还没来得及喝,就四处流溢。再比如上上次,他们班开班会,他正在前面讲着什么,一边讲,一边比划着,豪情千丈,她去他们班找同学,他一转头看到她,一下子就结巴了,忘记了底下要说的话。再比如上上上次……

  这样想的时候,夏洛洛鼻尖冒汗,一颗心开始慌慌地跳,两朵胭脂红飞上了脸颊。17岁,正是爱做梦的年纪,况且,除了学习一般,其他方面,夏洛洛都很出众:长发,素颜,长裙,会弹钢琴,会写一手漂亮的文章。

  夏洛洛自从发现了李健的秘密,就开始变得很纠结,上课下课,常常处在一种恍惚的状态里,一颗心变得脆弱而敏感,忽喜忽忧,患得患失,一忽儿甜蜜,一忽儿忧伤,日记本里满满都是“李健”这两个字,学习成绩本来就中游,这下好了,一下子滑到尾巴尖上,老师没点名批评过几次,而且下了最后通牒,如果这种状态继续保持下去,就有通知家长的必要了。

  好几天放学后都没有看到李健在操场上踢球,夏洛洛开始坐立不安,心中把所有的可能都想了一遍:他生病了?他家里有事?他不喜欢踢球了?他和同学打架了?他被老师批评了?他心情不好了?

  犹豫,矛盾,忐忑,夏洛洛很快就瘦了下来,娃娃脸变成了瓜子脸,因祸得福,变得更好看了。她对着镜子,顾影自怜。

  下了课,一次次去隔壁班偷窥,李健像失踪了一样,踪影全无。

  不知是谁说李健生病住院了,夏洛洛松了一口气,放了学,一口气跑到李健住院的地方,她只想偷偷地看看李健,只看一眼,看看他好不好,不打搅他的生活。这样想的时候,夏洛洛的心变得酸楚起来,有一丝悲壮和痛楚泅在其中。

  她买了冰糖蜜橘还有柠檬、一大把的白色康乃馨去看李健,她只想看他一眼,偷偷地,然后把那些东西放在病房门口,然后李健一出门,看到那些礼物,他会以为那是仙女的礼物,他会开心一点,快乐一点,病就会好得快一点。

  夏洛洛沉浸在她一厢情愿的想法里,去了医院,她就傻了眼,哪里有李健的影子?楼上楼下到处找,好看的白衣天使姐姐把她领到三楼拐角的一个房间。然后朝里喊了一声,李健,有人来看你了!

  隔了良久,屋里蹒跚出来一个民工模样的大叔,一口地方口音,大声嚷嚷,谁找李健?谁找李健?俺就是。躲在拐角处的夏洛洛吓了一跳,抱着那些花儿,转身就跑,因为用力太猛,那些花儿被她揉搓得花瓣落满了台阶。

  她什么都顾不得了,一手提着长裙,一手抱着花儿,跑出医院很久才发现,她抱着的那些花儿成了光杆,花瓣早已零落。

  夏洛洛把那些没有了花瓣的花儿扔进路边的垃圾桶里,站在路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一颗泪,从她长长的睫毛上滚落下来。委屈吗?不是。甜蜜吗?更不是了。难过吗?好像也不是。总之,是说不清楚为什么的。

  周一去上学,忽然就看见李健,他站在校园里那棵高大的白杨树下,俊郎,挺拔。看见李健的刹那,夏洛洛柔软的内心忽然被什么东西击中,莫名地战栗了一下。

  原来李健失踪的这些日子,是去省城参加物理竞赛去了。夏洛洛从来不知道,李健不但球踢得好,而且学习成绩也特别优秀。这一发现,让夏洛洛很失落,自己的学习成绩这么烂,根本不配喜欢李健。

  从那一天开始,夏洛洛变成了班里最用功的女孩,别人说笑玩闹的时候,她都在疯狂地赶书,她一定要用最好的成绩和李健考进同一所大学。唯其如此,才不辜负美丽的青春,才不辜负自己的喜欢。

  李健考进他梦想中的大学的时候,夏洛洛的成绩已经由尾巴尖上赶到上游,所以李健离校去上大学,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大冲击,因为她知道,不久,自己也会考上那所大学的。

  自信的女孩都很美丽,夏洛洛也不例外。从毛毛虫进化成蝴蝶的过程,虽然漫长了一点,但却并不是很痛苦。

  夏洛洛高三那年,李健回母校做报告。在青春翻过一页又一页之后,夏洛洛终于再次见到李健。李健逻辑清晰,思维敏捷,眼神温凉。夏洛洛坐在角落里发呆,心中漫上如水一样的回忆,过往的李健和现在看到的李健,在心中无法重叠。

  那天散会后,李健特地来找夏洛洛。

  夏洛洛站在校门口,用脚在地上画圈圈,那个在心中纠结了很久很难受的问题,终于被她问出口,因为她知道,茫茫人海,今天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相遇。

  下了很大的决心,可是话一出口,还是有些结巴。当年,你每次看到我都出糗,是不是因为喜欢我?李健笑了,说,出糗是因为你,却不是狭义上的喜欢。在图书馆门口,你的头发上有一只毛毛虫,我想告诉你,可是还没有说出口,结果就磕了一跤,把想说的话摔忘了

  夏洛洛的脑子里一片空白,自己以为喜欢了,爱了,铭心刻骨地,原来不过是青春过道里的一出独角戏,自己演,自己看,没有观众,没有掌声,只有自己的忘情和投入。

  放学回家,路过那家图书馆,一树一树的蔷薇在风中摇曳,有沁人的香味,随着风这个媒介钻进鼻子里。图书馆门前,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站在台阶上,在小声说着什么。夏洛洛匆匆瞥了一眼,有些恍惚,斯时斯刻,多么像当年的自己和李健,明明心中有如千军万马,其实什么事情也都没有发生,青春瑰丽,岁月安好。

那群读大学的保安们

  他们在清华、北大学英语、读大学、考文凭,实现了“知识改变命运”的名言。

  “我本来没什么口才。

  只是个农民”

  20岁的杨昌友是清华大学图书馆的保安。他读英语的地方是图书馆监控室。每天从晚上10点半到早晨7点。他和同事兼室友刘晓康交替接班,一个人读书学习,另一个人就盯着32块小屏幕监控器。

  为了读书,他们宁愿天天值夜班,杨昌友和刘晓康盘算着:再熬两年,考个文凭,将来就能回老家托人安排个工作或是考个公务员。

  事实上,读书的保安早已不止在清华、北大,还有其他大学。读书的阶层也不只是保安,还有餐厅厨师、服务员、宿舍管理员、后勤修水工……他们之中,名气最大的就是被清华学生称为“馒头神”的张立勇。2001年,这个高中都没毕业的清华十五食堂厨师因在满分670分的英语托福考试中获得了630分而名噪一时。

  十多年前,张立勇去清华北侧的生活区上班,每天清晨与上课的大学生擦肩而过。“我们年龄相仿,为什么他们能上学。我就只能捡煤球、蒸馒头?”张立勇如今回忆起来,内心还有几分酸楚。直到学了英语,他才没觉得那么自卑,因为他们能学会的,他也能学会。

  曾任职于北京奥委会、国庆60周年庆典组委会的张立勇,总是微低着头,态度很谦逊。“我本来没什么口才,都是这些年参加公共活动练出来的。”他说,“我只是个农民。”

  “保安读大学”第一人张君成

  “保安读大学”第一人是一个叫张君成的山西人。16年前,张君成穿着制服,戴着大檐帽,站在北大西门的岗亭里。请每一个进门的学生出示证件。今天。他则是西装革履站在操场上,俯视着几百名身穿制服的学生做广播体操。他现在是山西省长治市最大的一所民办中专常务副校长。

  1995年6月初,张君成从山西长治老家来北京文安公司做保安,被分到北大的“景观门”——西门站岗。一天,7个老外要进北大,但拿不出证件。张君成不敢放行。事实上,他也不敢肯定对方是否懂得自己的意思。初中毕业的他只会说“Yes”和“No”。

  双方自说自话,当然沟通失败。老外们转身离开,走了十几步后齐刷刷地回头,向张君成竖起大拇指。张君成还在“又惊又喜”,七根大拇指一下倒转了180度向着地面。他傻掉了。

  当晚,张君成给家里打电话,打算辞职,被母亲骂了一顿。想了几天,他买来一本《英语三百句》,在岗位上开始读。

  北大西门是两人交替值班,一人站在门口,称为站岗;一人坐在门卫室里,称为坐岗。张君成选择的是这段坐岗时间学习。

  后来,一位英语系的教授发现了这个能用简单英语单词跟外国留学生对话的保安,帮他弄到一个英语强化班的听课证。1998年,他拿下了北大法律成人高考的专科文凭。之后返回长治老家发展的他,成为民办中专常务副校长,他同时又修完一个自考本科文凭。还兼职在长治学院讲授公关礼仪课程。

  谈及过往,他最大的遗憾是:那7个老外,后来再也没出现过,没有机会礼貌地对他们说一声“Yourcredentials,Please”(请出示你的证件)。

  餐厅服务员的“绿色梦想”

  1986年出生于河北大名县的李海磊,2006年来到清华当餐厅服务员。他原本的目标是当一个清华校园里的楼长(宿舍管理员)——不仅有3000元左右的月收入,而且能提供较为充裕的读书时间。

  李海磊是个不安分的人。2008年。他通过多方博弈。创建了“绿色梦想”,给自己和一干想读书的同仁们找了个免费补课的机会。后来,他发现:报考楼长已经要求本科学历,而自己拿到文凭要到2015年。“我要是再等到2015年,没准儿就得要求研究生学历了。”

  借组织、经营“绿色梦想”的机会,李海磊跟清华的大学生们走得越来越近,光百年校庆时就一起拍了几个月电影。都是同龄人,沟通起来很容易。2010年末,他去一个89届清华人办的公司任职,不久前又跳到一家做远程教育的IT公司做副总,月薪过万。

  高校里的人才资源太多了。有的是机会,这比死读书有用得多。李海磊说:“假如按部就班地读书、考文凭,我现在肯定还是一个餐厅服务员。”目前他的公司正在招人,学历要求最低是本科毕业。唯一的例外是,“如果我当年的同事,那些服务员、保安现在来找我,我肯定会给他们机会。”

  文凭与命运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