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与“爱”

  学校聘请了外籍教师教学生口语,我与外教在一个办公室相处的日子久了,便发现一个现象:总有学生给老师送礼物,但很少见外教主动给别人送礼物。
  一次,外教买回一大袋小地球仪准备当奖品发给学生。一个老师的小孩看见了便想让外教送一个玩玩,外教不肯。小孩就把当老师的母亲请来。同事不好意思开口,便让我“代劳”。我对外教说:“这是本校老师的孩子,你送他一个吧,反正你的地球仪都要送出去。”外教仍是不肯。
  我“开导”外教说,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国人讲究一个“情”字,送礼物是联络感情的一个重要方式。你在中国任教就要入乡随俗。一个小地球仪不值什么钱,但作为礼仪送出去,那就礼轻情义重。到这个份上,外教仍坚定的摇着头。
  我生气说:“你真不给面子,一个小地球仪值多少钱?现在人家求到我,你不给,人家就会认为我没尽力。”
  外教想想说:“你让那小孩说五个单调,我就给他一个”。
  这不是存心为难人吗?一个上幼儿园的小孩哪会说什么英语?但是外教肯送了,那就赶紧想办法吧。好在小孩很伶俐,一教就会,不到五分钟,5个英语单词全会说了。外教除了白送一个地球仪,还高兴地低下头亲了亲小孩的脸蛋。
  这让我很纳闷:与其如此,何必当初?我问外教为什么这样做?他说:白送东西给别人,是对人的一种侮辱。因为“送”的意义是施舍,即把对方当乞丐,而那小孩很可爱,绝不应该侮辱他。只有在别人取得成绩时,我们才能把东西奖给他,这是对人的一种鼓励。作为一个教师永远只能“奖”而不能“送”,否则,就违背了一个教育工作者应坚守的原则。

钱伟长眼里的好学生

  2010年7月30日早晨,98岁的钱伟长带着“一肚皮的问题”离开了我们。对于我国的教育,钱老曾意味深长地说:“好学生就是有一肚皮问题的学生。”(8月2日新华网《但愿“三钱”别成大师的句号》)钱学森大师走的时候,向国人发出了“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这样振聋发聩的世纪之问,而如今,钱伟长大师眼里的好学生标准,则是对钱学森之问的最好解答。

  长期以来,我国学校教育的出口是大学,大学文凭是进入社会参加工作的必要条件,而大学以学生的考试分数作为录取的唯一条件,这就形成了我国学校教育的应试背景。这种应试教育,随着现代社会个体的政治、经济地位差距越来越大,竞争不断加剧。学生的考试分数已经成为社会评价学校,学校评价老师,老师评价学生的唯一依据。学生获取高分的最佳途径就是熟记试题中的标准答案,这样的教育体制培养出来的好学生,就是那些“有一肚皮标准答案的学生”。应试教育严重束缚了学生的思想,那些经常提出问题的学生反而被学校和老师作为问题学生大加压制,那些模仿能力强、听话的孩子则被视为乖孩子而受到鼓励。

  应试教育下好学生标准,造成了我国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普遍缺乏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欠缺独立思考和自主判断的能力。学生大学毕业以后难以独立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缺乏创新能力,无法适应不断变化的复杂情境,也难以适应在日益激烈的国际政治、经济竞争条件下社会对创新人才的需要。因此,把我国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科技、企业普遍创新乏力归结于教育缺乏创新并不为过。

  问题的严重性远不止于此。应试教育下好学生的标准,正在颠倒着我国学校教育中师生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教育民主化的缺失也直接影响着下一代的身心健康成长,危害着我国社会民主化进程,不利于未来公民健全人格的形成。据8月6日荆楚网报道:2009年4月,正在某优质中学读高二的李红豪,在一次期中考试中写了一篇题为《草菅人命》的作文,里面写道:“老师说的你不能反驳,不管他说得对不对,否则你便犯了‘顶撞’之罪。”这篇作文“明目张胆”地批评现有教育制度,被老师批评为“胆敢在考试作文中讽刺学校和老师”,是“自毁前程”。随后,学校要求李红豪带家长去学校商谈,并且要“改变思想”,“否则就不许进教室,不行就换班或转学”。由于李红豪拒不认错,终被学校领导和老师赶出了校园,失去了继续求学的机会,成为现行教育体制下的直接受害者。

  李红豪事件决非孤立事件,它是我国当前学校教育中学生生命状态的一个缩影。本来,学校教育中老师和学生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学生的需要就是老师的职责。试想,没有学生,要老师干什么?但是,这种关系被严重颠倒成李红豪同学在作文中写的:“老师说的你不能反驳,不管他说得对不对,否则你便犯了‘顶撞’之罪。”这种只准学生规规矩矩听话,不准他们乱说乱动,否则便以故意捣乱的罪名赶出校园的教育体制,对下一代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使他们的心灵受到无法弥补的伤害。在这样民主化严重缺失的学校教育体制中,你能指望其所培养的学生具有民主精神吗?它又怎能让人相信未来的社会是充满民主的社会。

  钱伟长大师所提出的“好学生就是有一肚皮问题的学生”真是切中时弊,一言中的,令人茅塞顿开,它是钱老留给我国教育界最宝贵的经验和精神财富。当前,在学校教育中,将好学生的标准从“有一肚皮标准答案的学生”转变为“有一肚皮问题的学生”,不仅仅是评价观念和评价体系的转变,更是教育观念、育人理念的转变。

CHO 流水长思

 [一]

  仿佛总是这样的,在学期末的时候会发现班上某些男生其实长得还是蛮好看的。

  约是离高考还有五十多天的时候,三年四班突然传出一声惊呼:“哇!梁离尉你小子也能收到情书啊!心理不平衡啊!”就这样,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后排。看到一幅很KUSO的景象:某男拿着一封华丽的情书,含泪望向梁离尉。

  咳,好一幅寡妇图……

  “情书?什么年代还送这个。不过……快让我看看是谁写的啊!”另一个男生先是托着下巴装深沉,然后又出其不意地夺过情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了它,还瞄了一眼当事人。当他展开信纸的时候,发现周围的生物都开始蠕动到自己身边,好像蚂蚁看到蜂蜜的样子,好恶心。

  “咳,梁同学,你好,我是三年七班的一名女生,已经爱慕你很久了,能和你交个朋友吗?某女生……噶?就这样完啦?”男生还在翻来覆去找名字和联系电话。

  觉得没什么爆点的蚂蚁们又移回自己的位置。

  “唉唉唉,大家写不写同学录啊?”一听到声音,蚂蚁们又开始蠕动了。

  “好啊,我也要写!”

  “我也要,我不要粉色的……没有黑的吗?”

  “你不要给我,我最喜欢粉色的了!”

  “……”

  “喂,梁离尉,给!”蚂蚁挥舞着手给了一张粉色的同学录。

  “老师不会说吗?现在写同学录?那我也写咧!”

  一阵喧闹之后,蚂蚁们开始寻找爆点。

  “哈,小阳,你喜欢岩井俊二吖!都没听你说过啊!”

  “哇!乙仔你居然暗恋,唔唔唔唔……”

  “什么!哇!爆点那!大家快看!梁离尉喜欢CHO,CHO啊!CHO!”分发同学录的蚂蚁甲正处于抽风状态。

  “什么CHO啊?”岑清阳好奇地问甲。

  “什么?你居然不知道CHO?就是一班的班花!辰晗瓯啊!”

  “你是说……”那个“学校的荣耀之花”的辰晗瓯吗?

  说着说着,蚂蚁们发现自己忘记了当事人的感想。于是———

  “嘿!梁先生!我是不负责八卦组组长,请问你喜欢CHO小姐吗?”蚂蚁乙认真地采访当事人。

  “你大脑未发育完全吗?人是由什么构成的?”梁离尉一脸头疼的表情。

  “人?”蚂蚁认真的思考了一会,“肉?”梁离尉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

  “白痴!人由C、H、O三种主要成分构成,肉你个头啊!”

  “哦!”蚂蚁一副受教了的表情,“那么,跟你喜欢的人有什么关系?”“CHO就是人,我喜欢人,没有特指谁。”在人们所没注意的某处,岑清阳低着头。

  “梁,你真的喜欢辰晗瓯吗?她毕竟如此优秀……”

  “有你的地方就是亮点。”“我喜欢你。”

  用手使劲地揉了揉眼。

  [二]

  早上教室里只有零星的几个人,教室外面却是热闹非凡。

  “发生什么啊?”清阳刚刚到校问同学甲。

  “哈哈,你还不知道吧!一班的辰晗瓯来找梁离尉啦!”甲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哦,是这样啊。”

  是这样啊!

  果然是这样啊!

  [三]

  周四下午最后一节是科学课。濒临高考的高三学生在班级里好好听课,心里巴不得别人生病请假甚至住院不要来高考,自己便多一分机会。

  外面的夕阳暖暖的,清阳盯着泛黄的桌子,连桌子反射的光也是暖暖的耶!桌面复杂的树木纹理像爷爷的皱纹一样,很慈祥。

  “岑清阳!把这道题做一下。”科学老师指着占据着整个幻灯荧幕的题目———为什么浓硫酸沾到皮肤的时候皮肤会变黑?

  “因为浓硫酸具有吸水性,人体主要由CHO构成,吸掉水后皮肤炭化……”好像是这样吧?清阳刚想坐下,老师又按了一下鼠标,幻灯片上又出现一道题。不是说只有一道的吗?怨念的眼波传向老师,老师眼波回复:哪来那么多废话!

  “哦,原来(有)人真的是(喜欢)CHO啊!”下课的时候同学甲状似感叹地飘过一句。敏感的乙马上跳到“满身是爆点”的梁离尉桌前。刚要问些什么,绯闻女主角便现身了。当所有人的目光像聚光灯一样照射在辰晗瓯身上时,她只是笑一笑,转过身对坐在教室里的梁离尉说:“离尉,你的语文书落在我这了。”

  非常非常清晰的抽气声。

  “谢谢!”梁离尉拿来了语文书道谢后就没有跟辰晗瓯再讲什么了,而辰晗瓯也只是得体的笑了笑回到自己班去了。

  谁也没有在这件事情上八卦些什么,蚂蚁看到湖泊那么大且深的蜜时呆住了。

  黑板上的倒计时以光速减少,当只剩下十位数中最小的那个的时候,考生回家复习。

  [四]

  只有六天了啊,岑清阳看着手机日历上的六月六号微微感叹着。手机的背景灯渐渐暗淡,桌子上堆着的教材和试卷让人非常头痛,岑清阳决定先休息一下。刚准备趴在桌子上小憩时手肘碰到了一个温热的物体,惊吓过后发现刚刚握过的手机。打开通讯录中以“同学”开头的联系人,当浏览到了L开头的同学时,清阳停在了“同学梁离尉”上,手指在退出键和选定键上犹豫地靠近后者,选择“发送短信”。那要写些什么才会显得不做作呢?大拇指无意识地在键盘上像雨刷一样滑动,说:“复习的怎么样?”不行不行,才第一天复习,谁会全部复习好啊,如果他不想今天复习,那我短信发去不是很惹人厌烦?那:“你在干什么?”废话,现在大部分人都在复习啊,如果他也在复习,那你发去不就是白痴无聊短信?如果不在复习会不会和辰晗瓯在一起呢……像是被什么刺激到一样,清阳迅速编辑了一条短信发了过去,小信封在屏幕上出现“信息发送成功”。

  一间仿日式的屋子,中间放着一张小矮桌,桌子上堆着复习资料,桌旁的两个人正在资料上圈圈画画,安静的只有笔和纸的声音。“MAIL,MAIL!”手机声突然响起。“离尉,谁在这个时候给你发信息啊?”坐在梁离尉对面的辰晗瓯有些不耐烦地看着他的手机,“十字相乘会吗?”

  “抱歉,我打一个电话。”不等辰晗瓯同意梁离尉直接摁下标注为“2”的快捷键。

  当清阳在和数学搏斗的时候手机响了,接起手机非常没有礼貌地说“喂?”

  对方明显愣了一下,说:“喂,我是梁离尉。”

  “呃———”

  “离尉,要喝果汁吗?”辰晗瓯问。

  电话那头的清阳非常清楚地听到了一个女生的声音,也知道是谁。“呃,其实我也没什么事,如果你很忙的话我可以打电话给老师问,再见。”

  挂掉电话后的清阳想,还真是乌鸦嘴呢,说他和辰晗瓯在一起就真的在一起。那我说我会考上最好的大学就真的会吗?要是真的,这样就不用读书了,每天背着写有“岑半仙”的大旗在菜市场门口蹲点,看见谁不爽就讲点“一口禅”报复他们,给谁算算命挣点小外快……清阳很想笑,却发现肌肉沉重的根本动不了,深深呼了一口气,放下手机,看着数学方程式想:哼,不会用十字相乘还不会用公式法啊!一样算出来的是答案!

  [五]

  “2B铅笔带好了没有啊?还有水,把标签撕掉,老师不是说不让有标签吗?黑色水笔也多带嘛,上次不是给你买了一盒吗?橡皮擦带了?雨伞也带过去,今天下雨。哦,对对,还有纸巾,考前少喝点,不然考试的时候很麻烦……”

  “知道了知道了……”

  坐在车上妈妈还在吩咐高考注意事项,清阳看着外面淅淅沥沥的雨觉得一阵心烦,这种烦躁在踏入考场的时候还一直存在。第一科考的是语文,发完考卷后清阳第一个看的是作文题目———《下雨天真好》。来考场时踩到水坑鞋子裤子都湿了,阴阴的心情也不好,地板因为水渍显得脏兮兮的……下雨天真好,再怎么讽刺都改变不了作文标题的实质,只希望数学不要太难就是了。

  [六]

  几乎坐了整个上午之后清阳觉得自己屁股都要烂了,一边打着伞缓缓挪动到校门口,一边告诫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不能揉臀部,这样是不淑女的。

  “离尉,今天伯父没有来接你?”

  “嗯。”

  “那先去我家吃饭吧,我家离这近,我会叫我妈妈打电话给伯母的。”

  “嗯———你没带伞?”

  “啊,今天是妈妈送我来的,忘记了!”

  “那一起撑吧!”

  清阳把眼神飘到另一边,哎,世界无法改变它狗血的事实哟!

  雨有些小了,轻飘飘地在空中,被风打在脸上,清阳想到以前最喜欢写的“泪流满面”。想着想着就笑了。周围都是焦心的父母围绕着孩子,想问考得怎么样却不敢问,有些家长胸有成竹,甚至问起了孩子考上重点后要去哪里玩。世界似乎变成了黑白电影,他们演他们的。清阳想:自己不过是看客而已。梁离尉黑色的大伞还未远去,在五颜六色的雨伞中特别显眼,在小学的时候若是要传谁的绯闻必要把他们的名字写在一把伞下,现在又金童玉女站在一把伞下,那么……

  朱自清说,快乐是他们的,而我什么也没有。

  [七]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节气是夏至。一年中最热的一天———毕业典礼。

  最后一次穿上海军式的校服,清阳对镜子里的自己想,要说再见了呢!

  礼堂里奏着不知名的钢琴曲,班主任和班长站在台上说着感人的话。清阳看着由于学号坐得很近的梁离尉,轻轻撇过头。要分开了,是不是该去哪里纪念一下暗恋失败呢?旁边传来手机的震动,梁离尉看手机的时候清阳忍不住探过头去,“咦”了一声。

  “怎么?”梁离尉微微侧过头问。

  “呃,我是想说为什么不是CHO呢?”清阳用手指戳了戳梁离尉的手机屏幕“来电人:辰晗瓯”。

  “你说辰晗瓯吗?你也觉得她是我心里的CHO?”

  “不是吗?”清阳愣愣的,心里是莫名其妙的空白感。

  梁离尉没有说话,只是在“收到短信”里翻出“CHO”对清阳说:“你要看看是哪位小姐给我发的信息么?”他的笑容里充满了狡黠。

  心里想着:不要不要,这是人家的隐私,可是不看的话就不知道自己输给哪个情敌了,可是可是……

  “十字相乘会吗?———发件人:CHO”

  [八]

  像是秋日的花草恢复了春日的生机,像是在那种不冷不热的天气闻到青草的气味,像是躺在床上微微清醒感到睡饱的满足,像是像是……

  很幸福的感觉。

  “这么明显的暗示都不知道,清阳不就是氢氧吗,C是岑的开头字母。”梁离尉双手放在脑后靠在椅背上。

  “我以为是辰晗瓯的拼音缩写啊!”清阳看着那条短信喃喃自语。

  “所以你笨得连十字相乘都不会。”

  清阳微嗔地转过头碰上了梁离尉明亮的眼睛,梁离尉伸手揉了揉清阳的脑袋说:“好啦,以后有什么问题就来找我,大学的数学很难哦!”

  “啊!我的数学。”

  “呵呵……”

  [后记]

  不过是一场普通的爱情开端,小爱人们幸福的无以复加。这就是我们曾经历过的青春年少,自寻的烦恼,卑微的暗恋,不管是否终成眷属,那一刻的心情都显得珍贵。

  是纪念……

开在球鞋里的人生

  高三的那个时刻,颓败萎靡,像是躲在阴潮树缝间的苔藓,梦想着开出一朵惊世骇俗的花。

  最好是开在你的心底。

  那时的我喜欢看蓝天,仰着头,头发像红旗一样在风中鼓荡,刘往会像一个巫婆突然窜到我面前,一副犯二的表情,去和我看同一个方向。

  我说:“我怎么就没有未来呢?”

  脚上的球鞋已经张了嘴,我低下头,抚平它夸张的反抗,然后用细绳将它勒紧。

  刘往双手插进兜里,我猜他的眼里一定漂着一股不懈和轻蔑,“喂,齐晓萌,鞋都变成了这个样子,干吗还穿?”

  关于这双鞋,我有好多话要说。

  它是姥爷用捡破烂的钱给我买的二手货,原来的主人也许太爱干净,鞋面已经有了刷破的痕迹。我爱它,是因为我爱惜姥爷,那个整日佝偻着脊背的老人,翻滚于燥热恶臭的垃圾场,去捡拾我们的生活。我是他养大的,从小跟在他的屁股后面,闻惯了垃圾的臭味,看惯了别人质疑的目光,所以我从小自立要强不服输。

  他总是给我买廉价的牛奶,然后眼含热泪抚摸着我,一句话也不说,因为,他是个听障人。他经常用沾满泥土的双手向我比划着什么,而我总是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然后,他就看着天空,浑浊的眼白、坚定的黑眼珠,大一点的时候,我才明白,他想告诉我:“向上看,不要低头。”

  当他笑盈满面地提着那双旧球鞋的时候,正值中午,我坐在矮墙上,大拇脚趾钩着从垃圾堆捡回来的大号高跟鞋,他在笑,满脸的皱纹,像一张铁丝网勒疼了我的心。

  他为我把高跟鞋拔掉,愤愤地扔在了猪圈里,然后那只又脏又臭的老母猪哼哼地拱了起来。我从矮墙上下来,大声地喊着,表示不满。姥爷用手语和我说:“升高中了,这是礼物!”他的汗珠子一粒一粒掉在地上,掉在我的心里。

  对他大吼,不是我的本意,也许,我想让他变成一个正常人,听得见我叫他一声“姥爷”。

  脚上的这双球鞋已经穿了三个年头,尽管我经历了无数的耻笑,甚至被误会装可怜而遭围攻,我也还是没有放弃它。它就像毒太阳下的仙人掌,一个春秋又一个春秋,即使没有水分,依然完好,可是,它还是不安地翘起了嘴,它快死了吗?

  姥爷躺在病床上像一张薄纸,更像一块破布,屋子如同陷进地壳里,透着一股阴霾灰暗。他张大嘴巴,整个人抽搐得如同一架永不停下的机器,巨大的轰鸣声将我的胸口震得生疼。

  刘往和谢晓晓突然闯了进来,他们脸上焦急的表情让我看出,那是在担心我。那是我最需要的表情,不管是同情可怜甚至是更高层次的关爱友爱,我不想区分,我只想要一个能让我暂时靠一下的港湾,一下就好。

  医院的消毒水像一条巨蟒,将我的心咬得生疼。我站在空旷的走廊,看着刘往和谢晓晓脚上的名牌球鞋,我就像被隔离在另一个世界。他们离我越来越远,如同电影的某个场景,现实的鸿沟将我们划分,我甩开刘往递过来的面包和牛奶,尽管我很饿,但是,心里那巨大的自尊瞬间膨胀,然后,砰地一声爆裂了。

  “干吗,看不起我吗?干嘛用那么夸张的表情看我?我没有叫你们来呀,还有你谢晓晓,不要在我面前装淑女,还记得,这双鞋吗?你不是说,这是***卖到破烂市场的旧货吗,你还说,被你家小狗撒了尿,从此以后就再也不敢穿了吗?对,我穿了,我穿了它三个年头,无论你们怎么笑我,就算它开线的程度已经到了后脚跟,我还是穿着它。”

  谢晓晓吓坏了,躲在刘往的背后。

  “齐晓萌,你疯了吗?你吓到我们了!”刘往抚摸着谢晓晓的头发,安慰她不要怕。

  “我疯了,对,我疯了。”空旷的走廊异常的肃穆,刘往和谢晓晓走了,他们的背影越来越小,最后在走廊的转弯处消失了。灯光打湿了我的眼睛,我听见了窗外急迫而下的大雨,好久没有下雨了。

  姥爷在那场大雨的哗哗声中安静地闭上了眼睛,他使劲地攥着我的手,力气大得出乎意料。走的时候,他交给我一张银行卡,里面存了四万块钱,他向窗外看,依然昂着头,但大雨蒙蔽了天空,他还是看,然后嘴角漫过一抹恬淡的笑,撒手人寰。

  大雨像无数的尖锥气势凶猛地扎在我的心上,从此,我的人生剩下我一个人。我在医院坐了整整一个晚上,看着姥爷薄纸般的躯体,眼里有黄沙漫起,而刘往站在我背后好久好久。

  姥爷得了恶性肿瘤,晚期,他的死亡早有预谋,所以,才会那么拼命地赚钱,藏在卡里的钱,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不许我乱花钱。他说,以后上大学,用钱的地方多得是。

  我开始熬夜,拼命地学习,刘往也拼了命地读书,他说要打败我这个尖子生。

  夜半钟声响起的时刻,我总是想起姥爷,他的音容笑貌像一杯速溶咖啡,总是让我精神百倍。

  我还是穿着那双旧球鞋,鞋帮裂开了不要紧,我用针线拼命地缝补。刘往看不下去,说,他家店里鞋多得是,只要我开口。我转过头看坐在身后的谢晓晓,她脸红脖子粗地瞪着刘往,我对刘往说:“好啊。”

  新球鞋漂亮整洁,还带着一股香味。我将它放在阳光下,它好像也散发着一丝光芒。鞋上的标签,我没有拆下,因为我根本不打算穿,我只是想给谢晓晓一个威胁,还她给我的狗尿的耻辱,我就喜欢看她生气。

  果然,她在放学的路口堵住我,她用纤细的胳膊阻挡我的去路,眼里有愤懑不平还有隐约的泪珠。

  “你不是生我和刘往的气了吗?为什么还要收他送你的球鞋。”谢晓晓坚定地看着我。

  “我收不收是我的自由,他送不送是他的心情,与你何干?你们在一起了吗?”我将书包往肩上一担,准备离开。

  “如果,我告诉你,我们现在是情侣,你会怎么样?”

  内心的那朵花瞬间零落成泥,就像多年以前姥爷告诉我,我是个弃婴。弃婴,弃婴就是没人要的孩子,生于荒漠,止于荒漠。

  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天气也越来越热。黑板上的倒计时,像一颗定时炸弹,那日子不能说,一说就会遭到人身攻击。

  午饭过后,大家都一个姿势趴在桌子上小睡,蓄积力量,迎接下午的各种试题挑战。刘往轻敲着我的桌脚,说:“喂,齐晓萌,你想好要考哪所学校了吗?”

  “无聊,欠扁,关你什么事啊!”我用政治书赶走飞过来的苍蝇,一看没有作用,就啪的一声将它拍死,不过,此起彼伏的抱怨声差点将我闷死。

  “喂,齐晓萌,你到底要考哪所学校啊!”刘往用右手挠着太阳穴,一副刨根问底的表情。

  “我也许会考华南师大吧,我一直想当个数学老师,你知道的,我超喜欢数学。”我看了看墙上的钟,已经接近一点。

  “那你不想知道我要考什么学校吗?”刘往坏笑起来,像个三岁小孩子。

  “随便啊,和我没关系。”说完这句话,数学老师就踩着铃声走进了教室。

  高考那天下起了雨,雨声节奏清晰将整个世界弄得昏暗恐怖。我们紧张地坐在考场上,说来也怪,我、刘往、谢晓晓都被分在了这个考场。

  教室意外地肃静,每一张考卷都决定着我们的人生。偶尔的窃窃私语与互借橡皮、铅笔之类的举动,都会被老师严厉地打压。写字的沙沙声就像一场比武,互相竞技着不肯服输。考语文的时候,刘往突然大叫,说肚子疼。监考老师手足无措,我看见刘往脸上的汗珠子噼里啪啦地往下掉,刚想站起,就听见120急救车的极速尖叫。刘往看向我,眼神中有一丝凄迷划过。我们之间是注定的。

  我一个人去了华南师大。

  从踏进校门的那一刻开始,我就下定决心,要改变自己。我将两双球鞋精心包裹,放在了箱子里。那是一段记忆,也许破败,也许无法启齿,但是,那却是一段刻骨的过去,懵懂的青春里有我爱的两个人。

  大学里没有让我心动过的男生,也许喜欢一个人,只要不做最后的绝望,还总侥幸地去想,你与他的未来吧。就像,我总想象着也许刘往会在某个艳阳高照的日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然后,傻傻地大笑,只要那一抹傻傻的笑就足够了。

  我时常拿出那个作业本,想象着我和刘往的那些调皮的日子,然后眼角流出泪水。那些不敢说的秘密,想要挣脱,却总是在午夜梦回时越加清晰。本子已经很破了,黑色的纸壳被摩擦出零星的斑点,就像一个又一个故事。

  上学时的最后一份数学作业我没有做完就交给了老师。那后补的字迹是刘往的。本壳破了,变成了两层,我铺整好想要把它粘上,却发现有隐约字迹。

  “齐晓萌,不要总是看天空,那里没有我,你怎么那么高傲呢,你知道薰衣草的花语吗,我等着你的答案。记住,我会和你考同一所学校的,我会守护你。”

  那盆放在高三花季上的紫色薰衣草,是刘往从远房亲戚家的阳台上硬要来送给我的。我很怕那种浓郁的香味,他却说对睡眠不好的人很有效果。

  薰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

  我大哭了一场,因为我们失之交臂了。是时间的过错吗,以为云淡风轻,可是内心却波涛汹涌。

  大学毕业后,我在一个私立高中做了数学老师,我完成了自己的梦想,有时候我会看着那些疯丫头还有那些调皮的男孩微笑着流出眼泪,也许是因为我太想念我们那时的天空了吧,再也没有那么一个刘往会站在我面前大声地叫:“喂,齐晓萌,喂,齐晓萌。”

  某个早晨,谢晓晓在群里发了消息,高三的同学要进行毕业后的第一次聚会。我想看看刘往,只作为一个旁观者,静默地看看他,就像多年以前,我只需要默默地看着他的背影,在我没有经过的岁月里,是不是他已经将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去做最新的发型,买了时尚好看的裙子,我要以另一副面貌呈现给他。

  时光能改变一切,这句话没有错,刘往看着我笑了,而站在他身旁的却不是谢晓晓,是一个极瘦的女子,有着弯月般的眉眼,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他依然叫我:“喂,齐晓萌,你现在变得好棒哦!”

  我变得好棒哦,是呀,我努力蜕变,让崭新的自己出现是因为我的自卑,是因为我想变成和你般配的女子,是因为我想开成一朵引人注目的花朵,然后依偎在你的怀里,可是,一切都不重要了。

  谢晓晓和我说对不起,她说,语文考试那次,她故意把坏了的东西给刘往吃,她只是不想让刘往随我而去,虽然刘往没有怪过她,但是,她一直觉得愧疚于我。她说,她羡慕我。

  她说,她永远都不会成为刘往心里的那个女子,因为,她永远学不会抬头仰望,去望那未知的世界,她永远不会把一双破球鞋穿得那么风生水起。

  她羡慕我,我笑了,我说,开在旧球鞋里人生,谁会羡慕呢。

  同学们在谈论着刘往的女朋友有多么的漂亮,而其中一个说:“刘往说喜欢上她,是因为那个女孩子总爱抬头看天空,听说那姿势很美很美。”

  而我早已借着角落微暗的灯光泪流满面。

谁的青春期里 没有几件糗事

  别的同学,考试没有考好,脸上总会挂出忧心忡忡的表情,担心老师批评,担心家长训斥,担心同学们嘲笑,于是,便像一朵霜打的花儿,蔫头耷脑,找个没人的地方反省或自我检讨。唯有天蓝蓝同学不是这样子的,考得再烂,她也不会放在心上,每次考完试,老妈问她,考得如何?她言,还不错啊!可是等到成绩下来了,天蓝蓝同学的成绩每每总在尾巴梢上,老妈愁得眉头拧在了一起,皱成了山川河流,天蓝蓝却没心没肺地摇着老妈的胳膊说,多大点事儿,你就愁成这样,将来还有比这还糟糕的,你是不是不活了?拜托老妈,面对现实吧!别做“清北”梦了。

  老妈哭笑不得,爱也不是,恨也不是,拿这个丫头没招儿。老妈的话,向来是天蓝蓝同学的耳边风,她依旧嬉笑玩闹,无所不至。班上有一个胆小的男生,叫周小东,生得瘦弱,胆小怕事,总是躲在角落里,和女生说一句话,脸红得像擦了胭脂,大家都不怎么跟他玩儿。

  天蓝蓝同学在学校后面那棵白杨树的大叶子上发现了一只毛毛虫,她惊喜万分,像发现新大陆一样,皱着眉头想了一下,然后忍不住笑了。

  她捉了毛毛虫,悄悄潜回教室,放进胆小男生周小东的书包里,然后伸头探脑,静待奇迹发生。然后就看到男生周小东从教室外面回来,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然后不紧不慢地回到座位上,把水放好,然后打开书包……

  天蓝蓝同学捂着嘴,静观奇变,然后,奇迹真的发生了,胆小男生周小东把手伸到书包里,书没有找到,居然摸到一个软软的小东西,拿出来一看,是一只毛毛虫,他大叫一声,把毛毛虫随手一扔,扔到了前排女生的头发上,他自己则当场休克。

  这下全乱了,老师,同学,校长,救护车,乱成了一锅粥,对男生周小东实施了人工呼吸之后,送到了医院。

  原本以为有热闹可看的天蓝蓝同学傻了眼,她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后果,一只毛毛虫而已,怎么就有一枚火箭的威力呢?她摇摇头,叹了一口气,觉得真没劲,早知如此,早知这么不好玩儿,就不下这么大的工夫了。

  老师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毛毛虫事件,让天蓝蓝饿了一顿饭,写了两份检讨,断了三个月的零花钱,外加去医院给男生周小东当了一天的义工。

  这样的教训并没有让天蓝蓝同学长大,顶着“坏小孩”的标签,依旧肆意妄为。

  隔周周末,放学回家,在楼下的街心花园,一帮男生正在踢球,她把书包丢到一边,也加入进去。左冲右突,紧张激烈,不知是谁一脚把球踢到了停在路边的汽车风挡玻璃上,玻璃瞬间成龟裂状,大家都傻了眼,车主气呼呼地从屋里跑出来,揪住刚才射球的同学就要打。天蓝蓝同学站出来说,不就是一块破玻璃吗?我,赔你就是了,别打人了。

  债主一连追了她十来天,她实在没地方躲了,回到家里跟老妈摊牌。

  从那一天开始,老妈规定天蓝蓝同学放学后不准在街上乱跑,和那帮臭小子混在一起。天蓝蓝同学憋在屋子里看书学习写作文,谁知因为那篇作文,竟然又闯祸了。

  老师留了一篇作文题目,天蓝蓝同学呕心挖肝,参考了若干范文终于写成一篇美文。那天,课堂上,老师讲解作文的时候,居然把她的那篇作文当成范文,朗读给全班同学听,优美的文字,加上老师声情并茂的朗读,让天蓝蓝同学鼻尖冒汗,心怦怦直跳。

  天蓝蓝同学不是激动的,而是紧张的,正如她设想的那样,没一会儿工夫,果然有同学起来举报,说她的这篇作文和某某杂志上的文章雷同。像一颗炸弹,瞬间把天蓝蓝的晴天炸得乌烟瘴气,天蓝蓝低下头,脸红耳热,想着老妈知道了,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情况。

  天蓝蓝同学的老妈在得知了天蓝蓝同学的抄袭事迹后,也没有激动,而是被直接送进了医院。放学后,天蓝蓝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老妈居然犯了心脏病,戴着呼吸机,看上去憋闷不堪,看到天蓝蓝同学,她的老妈一把扯下呼吸机,讥讽道,又创纪录了?成了全校的新闻人物吧?我们家是不是盛不下你这样的大人物?

  看着老妈上气不接下气,脸色发青,天蓝蓝忽然心中很疼,妈妈还那么年轻,居然被自己气得呼吸短路,若要有个三长两短,以后可怎么是好?

  她回到家里,看到屋里空荡荡的,心中忽然很空虚,屋子里黑糊糊的,她有些害怕,一个人坐在走廊的楼梯上发呆,直到外面的天黑了,星星出来了,她看着那些星星,像眼睛一样,一眨一眨的,仿佛在嘲笑她,她把脸埋在膝盖上,哭了。

  成长真的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天蓝蓝同学的老妈天天盼着她长大,她却总是任性,胡闹,闯祸,唯恐天下不乱,不经历挫折,仿佛永远长不大似的。老妈被她气病了,天蓝蓝反而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夜之间,长大了许多,沉静了许多。

  老爸常年在外地驻扎,只她和老妈在家,现在老妈被她气得生病住院了,照顾妈妈的责任,自然落到她的肩上。

  每天一放学,天蓝蓝同学再也不会和那帮小屁孩混在一起,她去菜场买菜,买妈妈爱吃的青菜和猪骨,炖了汤送到医院里,病房里的人都夸她乖巧懂事,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飞速而来的青春期里,自己都做了什么。

  想起那些事,有时她会羞涩地笑一笑,谁的青春期里没有几件糗事?长大是一个过程,不能因为几件糗事,就把一个人的性质定位了,我们都不是坏小孩,我们只是调皮,捣蛋,爱恶作剧。终有一天,我们会长大,在时光里,遥遥地对着那个在极速青春里飞驰的自己微笑。

你的错误我的爱

 ·1·

  初相识,他把字写错了一个,害得她跑上讲台去纠正,他改过来,随后请她吃饭,说感谢,说要不就丢丑了;她不去,他又买了糖送到她寝室里,大家都吃了他的糖,含着糖果,冲他说“白白!”留他两个在寝室里“坐谈”。

  “见多识广”的寝室长居然说,“把我们的小八妹交给你照顾啦。”那时候,一个寝室住了八姐妹。她的脸红了,他却乐成一朵牵牛花。

  有一次,他们吵嘴了,他说,“早知道你是这么倔的一个丫头,当初就不该把那个字写错。”她一下子惊呆:“你蓄谋的,你有意的?!”

  他笑了,“你以为呢,本大才子那么简单的字都写不对吗?”

  “那我要是没看见呢,要是别人上去给你说呢?”她追问。

  他更乐,“还不简单吗,我继续错啊,直到你这个傻子去告诉我啊。别人告诉了,我不给她买糖吃,不就得啦!”

  “天啊,我生活在你的手段里。”她有点怒冲冲地了,“是不是其它什么什么———所有的,都是你设计的、‘算计’的?”

  “不要污蔑,好不好?!”他说,“明明白白我的心,我的‘错误’全是我的爱啊!”

  ———这是一对小师弟小师妹的快乐传说,幸福着那一份初相遇的“曲有误,周郎顾”。

  ·2·

  想那小乔,多么冰雪聪明的一个女子,“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那是怎样的曼妙美好,属于青春,属于初夏草莓一样的欣喜悦然。

  我爱你,我不说,我手下的琴弦说了,它说的不是爱你,它说的是“弹错了,你听到无?”他听到了,也看到了她的心、她的缜密情怀。他也不说,他看过去、看过去,眼里含了花苞一样的语言。她弹琴,她不说,他听琴,他也不说,两颗心却全明了。明了了,会意了,是一种怎样的灵犀在心,在眼,清风明月都微笑了,那么安详,那么慈爱。

  “小丫头,你弹错喽。”“就是要弹错哦!”怎样俏皮的语言,在说;怎样娇柔的清纯,在嗔。“曲有误,周郎顾”,那么淘气,那么可爱,那么多情。君有情,奴有意。目光交汇处,是怎样风荷轻舞;低眉颔首轻抚弦,是如何的牡丹颜色芍药清香。

  谁在初恋里,把某的芳名掩映在一片深深的叙述里,只把一句没有想到的猜测,散作青鸟作试探,“怪我想象不丰富———”名字哪会跟想象力有关,分明,他早已知道她在掩耳盗铃,而她举的那根隐身草,他早已看得分明;她的隐身衣,他视若无睹———他看穿了!她的防线,本来就是“马其诺防线”———根本无用,她的人她的心,都在他心里,他眼里。谁是谁的如来,谁是谁的爱———无须问,毋要问,又何必询。

  只知道,他把“打电话”的那“打”字划去———保护了她的女儿矜持,他换上的那一个“找”———给她的难为情让出突围的路口,他懂她是克服了女孩的骄傲和骄矜持重的,亦告诉她———我不揭穿了,只当你是“找”了一个我的电话号码了,没有“打”吧,哈哈,嘿嘿。

  他亦是要说,阔宽呀,扩大呀,舒展开呀,这一份爱!他也没有直接明白的要求,他又有了一个笔误了———他把“宽阔”写成“阔宽”,然后,在两个字上面加上对钩,告诉她———这样才对呀,这样才是我要的呀……

  一个有意的笔误,多么深的桃花潭水———你不需要克服女孩子的骄傲和矜持,他已经是你心中万绿丛中那点红。

  ·3·

  一封信,那么短,却那么长;几句话,却有多少句子的意思,在里面。

  末了,他署名,署日期,敞亮干净的一个名字,没有拖泥带水,蛇行逶迤的。亦如开头对她称呼,亦是只一个名字。干净的名字里,像什么都没有的样子,却什么都有。他的日期,都用春秋记事笔法了,年月日地签,还多一个“夜”字,夜字之外是夜色里的美丽,夜字之内,是一心的任你想象驰骋,随便你。

  也有不随便的,她是他的傻丫头,他执拗地又加了三个字“星期六”。大学生活,这个时候是同学串老乡会、男男女女约会走动联络的时候。他要执拗地告诉她———我哪里也没有去,我就在这里给你写信,我就在这里想你了,你呢?

  她会不会明白这一层意思,他不管了,无暇顾及了,他只要表白:我只跟你一个人约会。

  ·4·

  年轻人的误会是天大的美丽。年轻人的美丽,是误会传递来的。爱有天意,你信与不信,它都在呢。

  纵有“误会”,更有天意。曲已有误,我的弹奏,流露我的美丽,游弋你的风情;你的一顾,含了千娇百媚,泻出万丈情意。柔情似水,是我;豪情满怀,是你。

  在你最好的时候,我爱过你;在我最好的年纪,你爱过我。爱过已好,爱有天意。

  你去凌空摘星,我只守候一季小桃红,也是天意,爱有千年天意,你有万年情意,我有亿年等待。

  来世,我还要在这个站台等你,只为收到你的“笔误”,我的一顾。我爱你,今生不回眸,来世凝睇处。花香如故,我的笔墨纸砚如故,你不要忘记来时路。我的容颜,是那错弹的一个弦音,你送来的目光,我以微笑如水,迎你,揣在心怀,无痕,却,处处是爱。

  那场初恋似雪,纷纷扬扬,渗进你的世界每一个细节。

OH卡牌的背后

  这一天,我到班主任办公室安排学生心理普测的事情,几个老师正在聊天,看到我进去,一位老师开玩笑地说:“心理专家来了,快点儿给王老师辅导辅导吧,她刚刚被学生气得够呛。”原来,班上有一个女生晓云在教室里乱摔黑板擦,班长告诉了王老师。王老师找晓云询问此事,没想到晓云满不在乎地说:“就是我干的,怎么着?”这种有些挑衅的口气让王老师很生气,但她还是耐心地告诫晓云:“摔坏了黑板擦会影响大家上课,每一个同学都应该爱惜班里的公物才是。”“对不起,老师,我错了。我不该摔班里的东西。”还没等王老师说话,晓云又将手中拿的钢笔狠狠地扔在地上:“这是我自己的东西。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不会影响别人。这样行了吧?”王老师被气得说不出话来。

  “啊,竟然有这种事?”我忙劝慰王老师不要生气,有时间的话,我会找晓云聊一聊。

  但接下来的几天里由于心理普测事务繁多,我一直没有抽出时间来找晓云交流。测试结果出来后,我急忙找到了晓云的问卷,发现她的得分很高,特别是“敌对”分数,几乎达到了满分,在一道检测自杀倾向的题目上她也得分较高。一个女孩子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敌意,经常有伤害他人的想法和冲动,而且会频频想到自杀呢?联想到几天前她顶撞老师的行为。我马上警觉起来。于是在当天中午,我把晓云约到了心理指导中心。

  这是一个看上去很精神的女孩,一头短发,显得十分干练。由于我以前给她们上过心理课,晓云见到我后并没有犹豫,很快说出了自己的困扰。

  从去年开始,晓云发现好友晓薇也喜欢上了自己喜欢的一个男生阿祥。晓云因此对晓薇开始不满,加上其他一些矛盾,两人关系变得十分恶劣。曾经最好的朋友现在却变成了自己的敌人,这让晓云感觉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有时,她会不受控制地大发脾气,有伤害他人或乱摔东西的冲动。她经常为两个人的关系烦恼。甚至想到了自杀。前几天轮到自己值日,正当她走到讲台前面要擦黑板时,却发现阿祥跑到了晓薇座位前,不知说了句什么话,逗得晓薇花枝乱颤。晓云当时感到特别气愤,于是就把手中的黑板擦使劲摔到了地上。没想到第二节课后,她就被老班叫到了办公室,由于自己正在气头上,所以她对老师也有些无礼。

  听完晓云的陈述,我的心放下了一半。原来事情并不像我预期的那么严重。面对正处于激动情绪下的晓云,我拿出了0h卡牌(一种心理测试工具),邀她一起来玩。在进行了简单的说明和放松之后,我请她抽取了三张字牌和三张画牌,分别组合在一起,组成三幅牌。然后让她描述,在画牌上看到了什么,并且把画牌和字牌组合在一起说一句话。

  在第一幅牌中,晓云说看到了沙漏和星球,看到了自己与父母和朋友在一起吃饭和生活。和字牌“攫取”联系起来,她说道:“亲情和友情不能被攫取。”在第二幅牌中,晓云看到了朋友拿着羽毛球拍,自己站在对面,两个人在打球。和字牌“违背”联系起来,她说道:“朋友认为我违背(背叛)了她,我感到很难过,很伤心。”在第三幅牌中,晓云看到两个人在开车兜风,开车的人是自己。但另一个人不知道是谁。和字牌“尴尬”联系起来,她说:“开车时,如果我遇到他们两个在约会,我会感到很尴尬。”从晓云对牌的解读上可以看出,她对晓薇抢走自己男朋友的事情一直耿耿于怀,难以放下。

  围绕着她看到的内容。我和晓云就她最有感觉的第二幅牌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画面上的这个人是什么样的形象?她有什么样的性格?她的情绪怎么样?她怎么样才能变得更好一些?一切都是在说画牌,在探讨图画。但我们两个的心里都清楚,我们所探讨的正是她自己的内心。经过一番交流,最后,她说:“现在,我的心情平静多了。原来想到这些事情,我可能就会跑到教室后面去砸橱柜上的锁,而现在。我觉得我已经能比较淡定了,谢谢老师。”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终于完全放了下来。为了进一步巩固效果,我问她:“你想在哪些方面让自己有所转变?为了实现这些变化,你会怎么做?”她想了一下,说:“现在我最想改变三点。一是给王老师道歉,请她原谅自己的任性和冲动;二是改变自己的形象,留起长头发。让自己更像个女孩子;三是把注意力转移到学习上,不再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看着她开心地离去,我的心中也升起了一丝喜悦。

茫茫人海里我的掌上明猪

海虾甜:我不是体重200斤穿着大裤衩在显示器前抠鼻孔的怪叔叔!

  1.什么时候和我约会

  住在楼上的朱桑是日语系的学生。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都是一副日系美型男打扮,见到人会很有礼貌地说“扩尼奇瓦”,据说还是学校电台迷死万千少女不偿命的男主播。

  我有幸住在他的楼下。搬完家,他敲开我的门:“我叫朱学智,你可以管我叫朱桑。以后请多多关照,欧巴桑。”我只不过比他大半岁,他居然称呼我欧巴桑。可是我很快从一位年轻的欧巴桑升级成为他的忠实粉丝,隔三差五,他来我这里借洗衣机,借开瓶器,借电磁炉,后来,他干脆带着脏衣服跟蔬菜下来搭伙。白天,他在学校里跟美女们鬼混,晚上回来,他有时候会给我带一只哈密瓜,他的声音真好听,“明早有约会,记得叫我,”我忧心忡忡地答应,心里却暗想,约会,约会,什么时候能跟欧巴桑我约次会?

  2.误会也是一种美

  每天傍晚,放学之后的我坐在篮球场边听广播。

  我忍受凛冽秋风,我忍受饥肠辘辘,我左手奶茶右手汤包,朱桑在广播里念:“下面是数理系王同学的来信,他想对生物系的孙同学说……”这样的情书每天十数封,小学校,小爱情,小主播念小情书。奇怪,怎么没有人给朱桑写过情书?为此我求证朱桑,他回答:“没有没有,有的话我肯定会念的。”不诚实的朱桑大口大口往嘴里塞猪肉,朱桑喜欢吃猪肉,所以我们在一起总是吃猪肉白菜炖粉条。

  因为一个小时的广播,我越来越晚归。周末,房东太太来收房租,她不怀好意地瞧瞧我:“有男朋友了?”我摇摇头。这时候她看到穿着大条纹棉布睡裤正在喝汤的朱桑,他居然在我的房里。“啊,现在的年轻人……”她肯定是觉得我们进展过快。很多时候误会也是一种美,我觉得我没有必要解释。也许朱桑也这样想,很多次,他往出租屋里带漂亮的小学妹,两人打开门,却撞见欧巴桑我头上缠着白毛巾跪在地上擦地板。

  “跟我同居的美女。”朱桑指指我。

  3.再搬家,你还住我楼下咩

  既然是跟朱桑同居的美女,我当然要对他好一点。跟朋友去逛江汉路,去户部巷,我给跟我同居的朱桑买围巾手套以御严冬。晚上,我们喝人参乌鸡汤,朱桑向我抱怨他最近总是被投诉,“谁让你最近老念错字?”“可是——”“这是肾亏啊。”“你——”“以后别老往屋里带漂亮学妹了。”朱桑一边点头一边喝汤,他忽然冲我说:“你做的汤真好喝,以后要是再搬家,你还住我楼下。”哼,想得倒美呢,我还住你楼下,白天你舒舒服服出去鬼混,晚上回来还有人当保姆伺候你?

  朱桑在房东太太温暖的出租屋里度过严冬,春来花几枝,窗外莺燕语,在一个明朗的夜晚,喝醉酒的朱桑敲开了我的房门。他对我说:“你有没有真正喜欢过一个人?”我点点头,顺带心生窃喜。“就是那种,遥不可及的喜欢。”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朱桑喝酒。后来,他嘀嘀咕咕地,居然倒在我的床头睡着了,这可不妙,于是我从他的裤兜里找了钥匙,把他背上楼,开门,将他如一件货物一般扔回到他自己的屋子里。

  可爱的朱桑,他睡着的样子就像是一个婴儿。

  4.正牌女友腿上的香猪

  经过那一夜,朱桑对我忽然客气起来了。第二天一大早,他早早地起了床,看到我在二楼厨房煎鸡蛋,他没有像往常一样跑过来叼起一只跑掉,他也没有称呼我为欧巴桑。他很是正经规矩地称呼了我的名字,然后对我说早。往后的日子里,朱桑仿佛真正变规矩了,他不再给非亲非故的我带水果,因为他开始自己洗衣服自己收拾屋子一切不再劳我大驾,我在篮球场边喝着酸梅汤,朱桑广播里的情诗逐渐被娱乐八卦新闻取代并且错字愈发少,之后,在一个周末,我去楼上收衣服,看到,已经很久很久,很久很久没有被带回过学妹的朱桑的屋子里,大门敞开,里面坐着一位大家闺秀。我把头探进去,我问他:“朱桑,女朋友的干活?”他居然不答理我,一本正紧地向他的女朋友解释——“这是我楼下的房客。”

  一连好几天我都很生气,这个没良心的朱桑,但这回他对爱情似乎是认真的。送走他的女朋友,他来到楼下,磨唧了半天管我借走一本营养食谱,顺带客气地向我请教怎么做地道的猪肉白菜炖粉条,末了,他问我如果养宠物的话养什么样的比较好。

  “养猪!”

  “养猪?”

  “是啊。在茫茫人海里,人与人相遇并不容易。可是,茫茫人海里,人与猪相遇更不容易,因为,猪比人矮啊,它会很容易地就被淹没在人海里,而且,走着走着,它可能就被逮去凯威下火锅了……”

  朱桑对我如此隐晦地回答不满意,但是隔了几天,待我再次经过他那敞开房门的屋子,我看到他的女朋友腿上放着一只小香猪,肥嘟嘟的,脖子上还系着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再后来,朱桑又开始来烦我——“美女,你那有没有好吃的,拿给我喂猪。”

  5.爱情它并不简单

  自从得到了这只“掌上明猪”,朱桑向我诉苦,他的女朋友以减肥为名开始抵制猪肉了。他们在一起只吃酸辣土豆丝,手撕包菜,鱼香茄子,有一天晚上我遇到晚归的朱桑,半个月不见,我都觉得他已经瘦到只剩皮包骨了。“恋爱好玩吗?”“都是你害的。”好吧,都是我害的,朱桑不知道,就在他恋爱的时候,爱情也犹如一道闪电击中了我,下课的时候,我的好姐妹神神秘秘地递给我一个小信封,写信的人在篮球场边等了我半天,他直截了当地对我说:“我们交往吧。”“我认识你?”“咦?那你告诉我你每天坐在篮球场边是看谁?”谁能告诉我这是谁害的?

  数日不识肉香,我与朱桑在我的屋子里大摆筵席。“那你答应了?”朱桑问我。我摇摇头头,朱桑的小香猪在我们旁边跑来跑去,我脱了拖鞋踩在它身上,“我发现养一只猪很好啊,至少可以拿来垫脚。”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半夜,我把醉醺醺的朱桑送回去,离开的时候,我忽然听到朱桑叫了我的名字。“朱桑?”“我觉得,爱情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好。”是的,爱情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名字,它也许还包括了隐忍,奉献,牺牲。哼,从前被人围着团团转的朱桑,可不习惯了吧。“然后呢?”“你挺好的。”我看看朱桑,我不知道在这一刻他的内心深处发生了些什么,但是,唔,有这句话已经足够了。

  6.它就是我的朱桑

  朱桑的房子到期,大清早,他们俩在楼上收拾东西,叮叮当当,偶尔还会传出因为不小心被踩到而发出的“噜”声。我抱着课本去上课,回来的时候遇到房东太太。“回来啦?”我点点头。“你的朋友搬走了,他给你留了些东西我帮你放到屋子里了。”

  我推开门,发现,朱桑很有自知之明地把他的猪留给我了,他养不好它,他也不希望继续受它的折磨。中午,朱桑给我发了一条短信,他给我留了他的新地址,“欧巴桑,有空来找我玩,我们吃猪肉白菜炖粉条。”我果断地把它删掉了,顺带着,我也删掉了朱桑的电话号码,爱情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好,其实我也受够了。

  但是,每一次爱情总是会有一些东西会被保留。茫茫人海之中人与人相遇不容易,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变幻莫测,即使付出的再多,你可能也始终无法得到对方的回应。相比之下,这才是养一只猪的好处。

  我决定带着朱桑的猪好好活下去,从今往后,它就是我的朱桑。

爱的天敌是无限等待

她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他的爱,却不一定能得到他费尽力气的爱的等待。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1 黑暗火锅

  当十二月的第一场雪来临,吴紫涵跟着室友去与邻校男生联谊。他们约好在男生寝室吃顿黑暗火锅——这是对方提出来的古怪玩法,就是关起灯加料,把夹回碗里的菜吃完,不管对方买来的是何种食材。

  路过菜市场,室友们在里头兜了一圈出来,各自拿着猪血、黄鳝、鱼腥草等自以为难以下咽的东西。

  喂。吴紫涵问道,难道你们不怕被自己夹进碗里吗。

  她才不管对方耍出什么怪招——她买了自己最喜欢吃的肥羊肉片,和室友的一起放进那个黑色的大塑料袋。

  到了对方寝室,开门的是卢广仲式蘑菇头的许峥,他一脸诡异地站在门口,看着女生们进去。

  第一锅料的味道类似豆沙与海鲜的混合物,双方勉强吃完,第二锅则饱含臭豆腐与甘笋同煮的脚臭味,吴紫涵夹到了一块蛇肉和半片没有切过的猪耳朵,这还算是幸运的,室友最讨厌形状丑陋的菌类,偏偏捞到一大把滑腻腻的猴头菇。

  下了最后一轮料,室友叫了起来,这是什么,怎么咬不烂啊。

  不会吧,吴紫涵咕哝,按规则不允许放非食材进去的。

  灯开了,大家看见她筷子上挂着一个米白色带着蕾丝边的大毛球。

  那是我的发夹!

  吴紫涵失声叫了出来,她好像意识到什么,在与许峥的短暂对视之后,她终于按捺不住向他扑了过去。

  我知道是你干的!

  没错,在进门的时候,她就觉得许峥好像碰了一下她的后脑勺。

  好吧,我请你吃饭还不行吗。他无比可怜地举起双手,说出如上顺理成章的句子。

  2 绅士女郎

  黑暗火锅以吴紫涵大发雷霆收尾,她不仅没有答应许峥的请求,还恼羞成怒掀了桌子。这下联谊的计划完全被她打乱了。室友质问吴紫涵的时候,她还在大喊大叫。

  你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发夹对我有多重要!

  是,每个人都有点自以为重要得不得了的东西,就算在别人眼里,那也许是个可以随时扔进火锅的破玩意。

  那个发夹上的毛球来自她以前养过的一只兔子,当然那只叫小白的兔子现在已经不在而且不在的原因是被一辆卡车碾过,毛球就是它尚算完好的尾巴。吴紫涵为了纪念这只陪她度过高考时光的兔子,略显变态地把毛球做成了发夹。

  而现在,那个毛球被火锅一烫,始终弥散着一股肥羊肉的味道,吴紫涵一闻就牙痒痒。

  或许更倒霉的事是许峥喜欢上她了,他每天骑着自行车到吴紫涵楼下唱《没那么简单》,不得不承认,他的蘑菇头和黑框眼镜确实像个小清新的音乐人,可他一遍又一遍的歌声终于引来了宿管大妈的扫帚。

  这个人一点儿王子的优雅也没有。室友每次见到许峥都撅一撅嘴,小涵啊,他真是配你不上。

  作为以上事件和言论的结局,吴紫涵和她的博士师兄在一起了。他们吃饭逛公园看电影各几次之后,刚结束学期论文写作的许峥又出现在楼下。

  其实之前的吴紫涵很犹豫——师兄每天在实验室里对着电脑和瓶瓶罐罐,像个与世隔绝的科学怪人,可与行为吓人表情夸张的许峥相比,他实在是太像地球人不过了。

  就这样,戴着瓶底眼镜的师兄提着一瓶白酒走向刚在宿舍楼下摆好板凳和吉他的许峥,他说嘿,你信不信你再骚扰我的妞我就打爆你的头。

  他话还没有说完,许峥就冲了过来把酒瓶往自己头上一砸。

  趴在宿舍窗上的室友之一差点晕过去,而吴紫涵想到小时候看过的那个拿啤酒瓶子砸自己脑袋的流氓兔。

  师兄脸上溅满了鲜血,他看着许峥瞪得大大的眼睛,默默地,迅速地离开了。

  可能是觉得自己的逃跑太丢脸,又或者是觉得自己没必要和一个亡命之徒较劲,师兄没有再继续约吴紫涵,这真悲哀,更悲哀的是当她发觉自己已经习惯某个人可怕的大喊大叫,他却忽然消失了。

  你们一定都听过那个女郎和绅士的故事,高傲而美丽的女郎让绅士以在楼下站一百天为代价赢得她的芳心,而他只在楼下站了九十九天就撤了。

  尊严也好,耐心也罢,或者他只是单纯地看烦了那个女郎的美丽,他想想,其实也没有那么美丽。

  3 哎呀抱歉

  一年以后,吴紫涵毕业。她进了一家旅行社,这里的男女比是一比九——当男性比例过高,这世界就会溢满粗鲁的光棍气息,而只要女人多起来,一幕幕狗血的宫闱大戏便陆续上演。

  为了一个长得像憨豆先生的会计,两个女业务员翻脸在办公室里打了起来,其中一个本想掏出水果刀威胁对方,可不小心把长得像定时炸弹的创意闹钟拿了出来,那大义凛然的董存瑞姿势把围观的女孩们吓得抱头鼠窜。

  喂,你说那会计有什么好。室友聚会上的吴紫涵喝得有点醉,怎么那两个人那么喜欢他。

  女孩们一起去江边放烟火,赤橙黄绿青蓝紫,她们在火光的间隙里看见不远处一个男孩被一个女孩强吻。

  是许峥!吴紫涵你快来看!

  一个室友的叫声把吴紫涵从酒意里拉了出来。那一刻,许峥可怕的蘑菇头变得惊慌失措,而强吻他的女孩只是瞟一眼她们,就拉着他离开了。

  为此,吴紫涵想起来很久以前她压在抽屉里的一封情书,那是许峥写给她的,可她从来没想过要打开。

  因为他一点儿也不重要。

  他说,不要嫌我不够好便不靠近我,我会为你写歌为你戒烟也要变成一个好孩子。

  他在信封的背面画一个大大的眼镜蘑菇头,信纸的下半部用双面胶贴了一张民谣演出的门票。他怎么会知道自己喜欢那个乐队呢,吴紫涵有点后悔当初的不曾在意。

  让她更措手不及的是竟然也有人爱他如同当初他的狂热,要知道,他看上去多么平凡无奇。

  吴紫涵骑着自行车去郊外听一场演出,看见了她本该在一年前就看见的歌手,他结婚了,看上去比以前成熟一点,但娃娃脸依旧。

  除了自己写的歌,他只翻唱年轻女歌手的曲目,他说,哎呀抱歉,我的少女情怀一两天改不过来。

  有哪个少女没有固执情怀。

  4 第一百天

  我喜欢你。

  吴紫涵在记事本上写下这么一句话,她凝视蓝天几十秒,又低下头仔仔细细地把那一行字涂掉了。

  对,她喜欢蘑菇头,喜欢他像卢广仲那样唱歌的时候把嘴张得大大地像《我爱你》MV里的那只猩猩,甚至渐渐地并不反感兔毛发夹上留下来的羊肉膻味。

  但她还是无法同自己坦然相对——为什么别的女孩可以拥有令人羡慕的恋曲,自己却要在古怪的宅男面前停下脚步?

  吴紫涵叹了一口气,决定睡一个午觉。

  如果醒来时还不到三点,她就给许峥发个短信,问他愿不愿意再唱一次《没那么简单》。

  此时的许峥坐在KTV包房发呆,他不想坐在这里接收那个女孩抛过来的媚眼,她这几天竭尽所能讨他欢喜,让他想起过去自己做出的种种傻事情。

  那一天的吴紫涵睡过头了,许峥最后也没能找到合适的借口离开包房,他打了个盹,梦见自己扛着吉他奔向一个似曾相识的女生宿舍。

  傍晚,干燥了一个春季的天空下起小雨,吴紫涵伸了个懒腰,走向最近的一家便利店。

  许峥正在收银台为刚买的饮料结账,他看见她,连忙扭过头,装作毫不在意地哼起歌来。

  那天之后,他们没有再见面,或许是见了也没有再认出来。

  但至少最后那一天,吴紫涵清楚地看见许峥扭过头不去看自己,他哼着《没那么简单》,一只手亲昵地挽住旁边脸上涌现惊喜的女孩。

  她终于确认绅士不再等女郎了,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优质女青年的美艳往事

  1

  高二一开学,分文理科,一切全都乱了。报到点名那天,一个白衣白裙白鞋的女孩被安排坐在我身边,她的长发中分,很浓郁很凌乱,她非常地瘦,并且冷漠。没错,这就是沈芳。文科班,三分之二是女生,两个女孩做同桌没什么稀奇的。稀奇的是,和她坐在一起,还不知道有多少是非不请自来。

  跟古代人的玩法一样,高中生最爱没事在校园里瞎评个四大美女什么的。沈芳一直排在前两位,匪夷所思的是她的学习成绩也排前两位,数学和英语经常是满分。她平时不大露面,她绝不会在大家希望的公开场合出现。比如周一护旗班的那种美女方队,运动会举班级牌走模特步的……但外国人来给学校捐银子剪彩的那两次,在旁边递个剪子或花束的,都是沈芳。

  哲学上三大基本定律之一就是真理的相对性。也就是说,我们认定的很多事,其实最后都是相对的,都是飘忽的,也许最后都会被改变,甚至朝着相反的方向故意去改变。

  比如,我认定的,我永远不稀罕和沈芳做朋友这事儿。

  我不得不承认,如果有一个最佳同桌评选,沈芳一定又是第一。她对我学业上的帮助太大了。她冰雪聪明得简直就是金庸小说里那些女猪角,尤其是几何,老师在台上一讲,她立马就领悟。那些诡异的辅助线,也不知道是她从哪个星球牵过来的,看得我一愣一愣地。

  这年冬天挺冷的。听说,就连湖南、云南那些我们心目中绝对的热带都惊人地下起了暴雪。便是在这样的天气里,沈芳求我陪她去邮局发一封特快。她说,她不敢,不敢一个人去。

  我当时并不知道,她这封信,要发到哪儿发给谁。却很侠气地说,发个信有什么敢不敢的,走,我陪你去。

  2

  一直有人把东北的雪描绘成拟人的小百合小桃花什么的,其实,东北的雪从天上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是雹子那么硬了,根本没什么漂亮的形态,顶多是带着风声的暗器,是噎死人的豆子,吸到肺里很疼,快上不来气了。我们走了一会就成雪人了。沈雪人一直不说话。的确,这么大的风,也没法唠嗑。

  沈芳把一张挺薄的信纸小心地放进EMS硬纸壳里撕去封条压牢,我偷看了一眼,好像是发到深圳一个什么工业区。

  回来的路上,等红绿灯,看我冻的那可怜样,她突然摘下手套,握住了我小胡萝卜样的左手。她说,你还好吧。你的手这么凉,很冷吧?她又觉得这样也不够保暖,她把她的一只毛线手套套到我右手上,把我的左手牢牢握着揣进了她羽绒服兜里。

  恐怕这一生也不会忘记这一幕。暴风暴雪,一个白眉毛白嘴唇的雪人在我眼前忙三忙四地。她的掌手柔软但也很冰凉,我以前认为沈芳是骄傲冷漠的,但其实,她温暖得不得了。

  下了晚自习,沈芳继续延续她的慈母作风,非要把手套借我,说哪有寒冬腊月不戴手套上学的,女孩子最重要的就是手和脸。

  城市灯火阑珊,透过Q7格外宽大的倒后镜,我坐在副驾驶上,看到推着自行车在雪地里挣扎走着的沈芳越来越远……我不知道,这么厚的雪,这么糟糕的天,她还要推着车走多久,到家的时候,会不会浑身湿透,要过多久,才能恢复到白天握我手时的那种体温。突然有一种心疼的感觉。一种根本不属于我这小小年纪的一阵一阵的心疼。

  3

  友情永远是高中时代最美好的一颗珍珠,因为它生成于最柔软最单纯的那枚蚌心。

  不珍惜这个的人,只有沈芳。

  进入北国最宝贵的春天,沈芳却独自又返回了冬天。她越来越阴郁,冷漠。不和我说笑,甚至不和我说话。很多时候中午不吃饭就出去,下午回来的时候看起来很累。

  我想,她兴许是恋爱了,才这么酷。

  可传闻让人崩溃。传闻有鼻子有眼有名有姓,说她管校内校外几个男生借了不少钱。最多的一个好像都超过一千了。

  我真的非常非常生气。我看着在我心里最重要的朋友越来越瘦,我看着流言像苍蝇一样叮着这个女孩不放,我看着那些带着瞄准箭头的眼光像针一样扎在她背上。我非常生气而且焦灼地等她开口,一天,一周过去了。我真的好几次都想吼她:说吧,你要借多少钱才够?我爷是将军,我爸是卖房子的,我妈是医生,说呀,你要借多少,我都借你!

  还记得那是周一吧,种种心情达到了极限,体育课没上我跑去了银行。我有个红色的定期存折,那是我出生后不久父母替我办的,此后,我所有的收入都在此——压岁钱及升学等各种名目的红包奖励。怎样也超过六位数了,我从来没取过一分,但这次,我一次性就取出了一万。

  刚测完八百米,女生都坐在教学楼前的台阶上猛喘。你去哪儿了,沈芳皱眉问我。我没回答,而是把一个挺厚的信封塞她怀里。

  她眉头紧锁,看了一眼信封口,全是淡粉色的票子。

  她又露出那种云淡风轻,好像什么都不在乎的笑,她说,以为自己是天使啊。

  也说不准啊。

  但我是了解沈芳的,她是一个坚硬易折的人,很多拒绝她都会处理成伤痕。我马上又真诚地说,你不是一个乱花钱的人,你最近什么都没买过,连铅笔都没买一支新的,我想你一定是遇到什么难题了,我只是想帮你。真的,把那些男生的钱还了吧,如果不够。我还有。

  沈芳久久地看着我,看到后来,似乎有点眼泪汪汪的,但是,没哭,真的没哭。动画片里这样的造型最有杀伤力。

  4

  那天我们逃晚自习了,沈芳带我一直坐车,到了城市边沿的一个肿瘤专科医院。

  进了病房,我看到一个面容慈祥的老人正在睡觉,她太瘦了,被子又那样大,就像一条老毛毛虫裹在一堆枯叶中间。

  沈芳弯着腰,轻轻叫,奶奶,奶奶,叫了半天老人才醒。沈芳温柔地抱起她的头,把一千多元一颗的药丸放进老人嘴里,又喂她喝了几口水。

  老人叫了一声宝宝,老泪纵横。

  这是多么心酸的一幕。我大约知道了是什么铸就了这样奇特的沈芳,她漂亮、刻苦,成绩数一数二,但是,她坚硬易折,她冷漠又孤傲,她太过于成熟和计较,她无法沟通。

  我们坐在六路汽车的最后一排,沈芳第一次向我讲起她的身世。她才三岁多的时候,她爸就因病去世了,***说是去南方打工给她挣学费,但是把她扔给奶奶后的第三年就音讯皆无。这样的母亲世间少见,但真的不是没有。去年,沈芳最亲的人奶奶得肿瘤了,她鼓足勇气给***发了一封快递,希望她回来,因为沈芳快撑不下去了。

  那封信,当然石沉大海,就像同样沉入大海再也没有回应过沈芳的母爱。

  下了车,沈芳看起来情绪好多了。她说要请我吃章鱼小丸子。在夜市摊前,我们像两个七岁不到的小孩,笑嘻嘻又迫不及待地等着,看烤章鱼小丸子的大叔灵巧地翻弄着,施魔法似的变出一个个圆圆的小丸子,然后又在上面撒上苔条和酱汁。

  沈芳好像又开始关心我了,说,最好是趁热吃,吃的时候翻翻看,说不定还会意外吃出块章鱼肉呢,不过要小心被烫到哪。

  边说边帮我擦去嘴角的酱汁。在夜市昏黄的灯光下,我看到沈芳蝴蝶样的嘴唇,我看到她那潭水般清澈的眼睛,也看到眼底那些细如粉末的悲伤。沈芳真的,太美了。

  我问她,为什么不向我借钱,我记得她说,就是怕你,看不起我。

  5

  一场轩然大波正等着我。

  我妈已经哭得快吐了。我七大姑八大姨全来了,我爸正准备报警。因为,我从银行提了一万块钱之后,就消失了。她们这么有钱,一直就觉得我应该被绑架。

  至于她们是如何知道我今天从银行取钱的事,其实很简单,我妈给我存折设了短信提醒,只要当日累计提现超过三千块,银行就会短信通知她。看吧,大人就这么阴险。

  我爸知道我把钱借给沈芳买药后,还是很生气。一直指责母亲,说,你非得女孩要富养,都把她惯成什么样了,一万块出手,眼睛都不眨一下。

  我妈后来抱着我,倒是舍不得说我。我闻着我妈身上的味道,母亲的味道,世间都是相同的吧:有些世俗、沉重、甜蜜,始终深沉。不知为什么,又想起没妈的沈芳,深深地叹了口气。

第二天我爸还阴阳怪气地教训我:你们孔子曰,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我明白他的意思,不就是怀疑沈芳骗我吗。在商人眼里,这世界上没好人。气得我早饭没吃,就上学了。

  五月,阳光灿烂。我早上来的时候就发现沈芳不见了,她的书包还在座位上。等了两节课,还是不见她,我无心上课。在校园各个角落里找沈芳。没有。

  我又去校外,沿着校墙找。终于,在学校后面的小庙台阶上找到了沈芳,她低着头抱着自己单薄的肩,眼泪一颗接一颗砸进土里。我蹲下来,仰脸看着她泪流满面,我的眼泪马上也涌了出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本来高兴的事数都数不过来,可是一见着她,就很难过。

  奶奶,没了……沈芳从无声流泪变为大哭。

  心又疼了。我陪她哭了一会,仍不知道怎样制止她的悲伤。突然,我不能控制地捧起她的脸,吻了她的泪水。

  仅仅一下,她没有看我,甚至最爱皱眉的她都没有皱眉,但我觉得,我好像疯了。

  等她哭够了,我决定带她回我家住两天。总不能让她一人回到那空洞洞的老房子里。而她那么脆弱又那么柔顺地跟着我。

  我不同意沈芳睡客房,她需要安慰,我妈倒是也理解。连着好几天,她都是抱着我的一只手臂睡觉,我喜欢她散淡的发丝拂过我的脸颊。我一直睡得很轻,我怕她半夜醒来,一个人哭。

  6

  快乐一分钟和悲伤一分钟,单位时间是一样的,但你会感觉,快乐很短暂。

  转眼高三。

  高三最重要的一场战役,就是争夺保送名额,也就是说不用亲临残酷的高考了,而且,整整一年时间,你可以作壁上观,俯看大家抱着柴火在火坑里火烧火燎,那景象太虐了。

  我可没指望什么保送,我的摸底成绩顶多中等,够不着保送的边儿。我爸她们可不这么想。我爸的确老谋深算,不就是综合排名吗,社会活动可以捏造,发表文章我爸好几个在报社杂志社当老总的同学可以同步解决。加分,加分,不停地加分。直到我的排名不可思异地飙升至全校第六。

  大红榜贴出来的时候,我简直乐得天旋地转。我被保送到全国排名第二的师大了,而且就在本市。我听到议论纷纷,排第一的男生非清华不念,主动退出了。但不知什么原因,沈芳也退出了。她不是一直想去师大吗,因为学费是中国最低的。

  想着,她这些日子对我的冷淡。心中的狂喜已被某种害怕冲刷得无影无踪。

  晚上回家,我妈准备了一桌子的硬菜。我其实也准备了一天的台词。

  吃饭间,我故意轻描淡写地问,妈,那个钱我想向沈芳要回来。

  我妈变脸道,那钱,你可不能要!沈芳那孩子太懂事了,我本来是去求她的,哪怕她开个价也行,可是,一提让的事,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我就知道一切都是她们设计的,她们也一定深深伤害了沈芳,她们根本不知道像沈芳那么傲气的孩子内心是多么地脆弱易伤。

  妈,你们太过分了,你们有什么权利剥夺她保送的资格,你们有什么权利改变她的人生?你们就知道护着自己的孩子,欺负一个没父母的孩子,你们太自私了!

  我跑出家,打车去找沈芳。

  敲开了门,我带着哭腔说,对不起。

  沈芳平淡地牵了牵我衣领的褶皱,说,是我心甘情愿的。反正要分开了,也让我为你做一件事。

  为什么要分开呢?她答应过我,我们会在一座城市里念大学,找工作,然后结婚什么的。

  后来,我挺难过。我们就坐在她家地上,沉默着看天上的星星。

  沈芳问我,你知道星星死了会怎么样吗?

  它不会消失,它坍缩变成一个黑洞,巨大的能量吸收堆,它不单单会自我瓦解,它还会夺走周围一切的光芒。

  听了这些,我更难过了。

  沈芳说,告诉阿姨,那一万,我会还给她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但是我会的。我的眼泪终于下来了。

  7

  我还是正点上学正点放学,感同身受着高考的重压和忙碌。因为我得守着火炕里的沈芳。

  对于沈芳,我太想像校园里那么多对好朋友那样处之,互相投点零食,窃窃个小语,搂搂抱抱个腻歪,争夺个手链男生什么的。但似乎记忆中的沈芳,对我就只有若即若离。

  沈芳最近总是和一个叫大帅的男生在一起。吃饭,晚自习前散步,有时候等着放学,两个方向,不知道怎么一起回家?两人长得挺像,夫妻相,都那么白,那么瘦,那么冷漠,就像暮光之城里那对纠结的吸血鬼。

  我以前看王朔小说觉得,青春期里遇到的人,越是掀你的裙子,越是骑着自行车撞你,其实越是在乎你。那是不是,沈芳越是折腾我,越是在乎我?但现在我知道了,她不是在乎我,她是不重视我。

  我连着一个礼拜没上学,可是,她一个电话也没给我打。想她,就只有想她,考车票,打游戏,逛街淘宝,什么也打不起精神来。

  我只好又去学校里蹲火炕。她依然和那个大帅有说有笑,对我依然不好。有一天我忽然很伤心,就去学校后面那座小庙前静坐,饭也不吃,水也不喝。就看阳光在红墙上飘移,一会中午过去了,一会下午也过去了。沈芳终于来找我了。

  她说,你怎么了?

  我掏出口袋里的情书,说,你看我也不是没有追求者,你看这些信啊……但这些人都比不上你。

  沈芳说,那你想让我怎么对你?

  我说,我也想让他们比不上我。

  沈芳说,好。

  沈芳竟然拉着我去找大帅,对他说,我以后再也不会理你了,不因为什么,就这样吧。

  虽然有点小卑鄙,但是,那一天我非常高兴,非常非常高兴。那一天是我19岁生日。

  高考过后,沈芳没有考上全奖学金的香港中文大学,于是,她第二志愿去了云南。

  她永远是这样,我不会怪她。她说,只有分离,才能开始新生活。她的生活就是一个悲伤的版本,但她希望,我还有其他版本,在那儿,我过得顺心如意。她喜欢这个想法,真不错——在某个地方,我仍在欢乐年华。

  我不在乎,她丢给我的这个纠结的版本。我一直在想当秋天过完我去云南看到她的版本,我想我要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别让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