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实习生

 1
   高考结束那晚,有人烧书有人唱歌有人彻夜游荡,布书慧却在小床上写日记。她写了很多,字迹飞舞跳跃,恐怕自己都难辨认,但最后两句却特别工整,好像一个煞有介事的宣言:“我的禁欲时代到此为止,大学一年级我要看许多杂书,认识许多朋友,最重要的是,逮住一个男孩,试试恋爱的滋味。”

   她用“逮”字,自己也觉得逗,猫抓老鼠似的,“遇到”“认识”都不是她喜欢的,太被动、太平淡了,那可不是她布书慧的风格。

   她的风格是,做一件事要有血在烧的感觉,就像大一的这年初冬,天空下点薄雪,她围着大红色的围巾,一口气跑到土木工程学院大楼的顶层。

   从9楼望下去,是有预谋的。都说这座大楼里荟萃着全校最出色的男生,今天她就要明目张胆地“逮”一个。

   下课铃响,男生们鱼贯而出,她要解下红围巾,扬手抛下去,像古代的绣球,像勾选的对号,不管了,反正打在谁身上,就逮谁。既然爱神丘比特是不长眼睛的,那么一场恋爱的开头,谁又规定不能随心所欲?

   天!红围巾落在一棵树的枝丫上了,像胜利的旗帜。

   布书慧很沮丧,这个计划还要不要进行下去?然而围巾终究是要取下来的,那棵树还挺高。

   她随手逮住一个高瘦的男生,瘦人更适合爬树。当时她只来得及想这个,都没仔细看人家的脸,所以杨程被看中,仅仅是因为他够瘦,外套松松垮垮的,有点不修边幅。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杨程终于把围巾取了下来。这个过程让布书慧很满意,这人不错,就按原计划进行,逮他,呵呵。

  2

   第一次约会是布书慧提出的,理由是感谢杨程爬树救她的围巾。

   她请他到北门外的小菜馆。菜上得慢,天冷,饥肠辘辘,所以上来什么就扫清什么,差不多吃饱的时候,两人也熟络了。

   布书慧问:“你有女朋友吗?”

   杨程摇摇头,却猛地听布书慧说:“那我做你女朋友吧。”

   他真是吃惊不小,未及说话,布书慧又说:“我说真的,没开玩笑。我要培养对你的喜欢,也要培养你对我的喜欢。”

   杨程匪夷所思。

   “不做你女朋友我怎么知道会不会喜欢你啊,实习一下嘛。”布书慧咯咯地笑,杨程这个样子很傻。

   那晚杨程送她回宿舍,心里的隐忧胜于甜蜜。一路上布书慧告诉他关于她的一切———生日、爱好、家庭住址,还有他们的约会计划。

   按照布书慧的安排,每周三在食堂一起吃饭,他还是到了。坐在角落里,杨程左右看看,有点心虚。布书慧忙着把排骨夹过来:“这就是我表达爱的方式,让你多吃点儿。”

   周四晚上一起去图书馆,面对面坐着学习。杨程专心致志,不想脸上一痛,是布书慧打来的小纸团,抑住微微的恼火,摊开看,上面写着:“看我,每隔20分钟抬头看我30秒,我都看你好几次了!”抬眼看,布书慧在对面盈盈地笑着,下一秒钟突然又做个鬼脸,杨程赶紧低下头。

   周六他们去看电影,布书慧要吃冰棒,杨程只好奉陪。天寒地冻,两个人吃得浑身发冷。布书慧把凉手钻进他衣领里取暖,他又笑又气地闪躲,一会儿她安静下来,拉杨程的大手过来:“我手暖和了,帮你暖一暖,反正羊毛出自羊身上。”

   大街上人来人往,他顺从地把手给她,她的掌心润润的,那感觉他说不出。

  3

   布书慧在日记里写,恋爱是一件很充实的事。

   因为她每天都很忙啊,她要提早策划准备下周的活动,恋爱要是只坐在公园的冷板凳上,四只眼睛看来看去还有什么意思呢?杨程脑子还行,心地也好,说话却很笨,要不是她挖空心思想些点子丰富内容、活跃气氛,他俩都不知道干什么好。

   杨程却躺在床上对自己说,谈恋爱有点累啊。他问自己,我在干什么,陪一个小孩玩恋爱的游戏?可是每次布书慧笑容明媚地站在面前,大声地、亲昵地叫他的名字,他又有点舍不得了。

   他有点舍不得,因为永远无法猜到布书慧下一次会给他带来什么。譬如那次他们系篮球比赛,布书慧牵着个大红氢气球走进场馆,人人都看她,看那个红气球下面的字:“我家杨程,灌篮全能!”譬如他上课,翻开厚厚的《结构力学》,每一页都有布书慧画的小花小草小人儿,笔法稚拙得让人发笑,她说就是想让他上课傻笑。还有一次,她风风火火地冲上宿舍楼找他,紧张又忧伤:“我同学说,你那么瘦,是不是有什么病?”他哭笑不得,说自己健康得很。那之后,布书慧就每天给他买一盒牛奶,天凉,先在热水里泡一会儿,她还要先尝一口,才举着给他:“暖的,快喝!”

   这是恋爱吗?这不是恋爱吧。他无法拒绝地跟着她的脚步走,好像在迁就她的玩性,或者就当陪她实习,还是因为寂寞,他想不清楚。

  4

   因为要分手,所以他们约好出来吃一顿。

   同样是北门外的小菜馆,同样天冷,上菜很迟,同样是饥肠辘辘,同样是埋头放开了吃。

   吃着吃着,布书慧扑哧一笑:“咱们在吃散伙饭啊,你就不能装得难过一点儿。

   杨程“哦”了一声,说:“我都忘了。”

   吃完饭两人走了一会儿,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

   “我总结一下吧,其实咱俩的恋爱实习还算开心,内容多姿多彩,虽然差点儿感觉。”

   “嗯,你有没有一点儿喜欢我啊?”

   “有吧。”

   “真的假的?你这人说话最没立场了,含含糊糊温温吞吞模棱两可是非不明!”

   布书慧在蓝格网吧门前停下,两手扯着红围巾的流苏,笑笑地说:“可我已经有点儿喜欢你了。”

   布书慧转身走开,看不见她的表情。他想了想,还是没有跟上去。

   看着她跑上楼梯红围巾一甩一甩的身影,他突然有一点惆怅,这是个耐看的女孩,也还可爱,但现在与他无关了,明天也是,以后都是。

   他的胸口有些闷,不知道那叫不叫难受。

   那天以后,他再没有正面遇见过布书慧,有时走在路上他会突然回一下头,好像担心错过她。想多了,哪有那么巧。也许是缘分还不够吧,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毕业的时候他卖掉了所有的课本,除了那本《结构力学》,跟别人说将来还要看的,其实他想留住的只是那些小画———布书慧画的小花小草小人儿。他每次去超市总习惯买一盒牛奶———布书慧买给他的那个牌子。他还是那么瘦,因为他经常忘了喝。

   有时会好奇,那个女孩有没有找到她正式的爱情,那种真正有感觉的拥抱和kiss。

他忘记了和我看红叶

        和宗宗认识很突然,我们在同一个广场上看街头篮球秀,突然互相听到身旁的声音是为同一个组喝彩,然后相视一笑。就这么猝不及防的认识了,让人有些头晕,但是又单纯得可爱。
  我发现这个男孩总是穿着火红的队服,带着热情的微笑,每天都去广场练习篮球。奇怪的是他的每个动作却不及外表火红,每次只是象征性的在场边拍球、运球或练习手势,偶尔会去场上练习一下立定投篮、罚篮。总之从不做剧烈的动作,不会加入到身边朋友们激烈冲撞、抢夺的战场,可我明明在他的眼神里捕捉到了一股涌出的难言的苦涩。

  “我有病!”

  他猜出了我整日写在脸上的疑惑,淡然地说完后快步冲向篮下,我猜那张背对着我的脸上是不似话语轻快的苦涩。

  嗖……

  我激动地站起身,只见宗宗竟意外地抬手飞身上篮,犹如一团烈火一样猛烈。球应声入内,是个很漂亮的篮板球,它很欢快地在篮筐内转了两圈,然后听话的滑入篮下宗宗早已等待的手中,他咧开嘴喘着粗气冲我傻傻地笑。

  “有机会,我们去看红叶吧!”

  突然间,他淡淡的神情却似火的炽热。我没有勇气再去追问宗宗的详细病情,只是稳稳地接住了他抛过来的篮球,上面绘着的一片大大的红枫叶轻快的舞动。我也冲他笑了,却无法笑出宗宗的从容,只好回了一个远投,可惜手软了,球重重砸在地上,红叶飞舞得老高。我想,假如这个爱枫叶的男孩没有得他口中说的那种病,也许有可能成为球场上真正的红叶,红的似火,红的炽热。

  要开学了,我带着这个男孩炽热的微笑和关于红叶的约定挥手坐上了火车。一路上,我紧紧抱着宗宗最后塞进车窗的篮球,我的眼里闪烁着那片火红的枫叶,还有最后一眼宗宗从没有过的无奈的神色。“别忘了,回来和我看红叶……”

  时隔不久,知道他走了。我伤心地一人跑到了香山,满眼的烈火吞蚀着我,我在这片热情的红枫林里孤独地徘徊着,自欺欺人地想要寻到宗宗的影子,寻找他在这里的炽热。恍惚间伸展的枫树被我当作了他上篮的身躯,可是相片里却只有一个孤单的女孩,还有左边空地上一串正在飘落的红叶。

  那年,我们15岁,他忘记了和我看红叶。

  从此,再也没有拿起那个篮球,因为我怕磨坏了红叶,我不想让它也淡淡地飘落。但是我知道,红枫般热切殷实的梦是永远不会破灭的。

少年的黄昏

1
  那年我读初三,学校重新分配了班级,他和我是同桌。

  我是见过他的,他家在我家前面一点。准确地说,他家住在那片准备拆除但是又因为这样或者那样闹不清的原因而搁浅的筒子楼里。经常看到他,提着一个有些发黄的塑料壶去前面不远的那个商铺买散装的白酒,沿着破旧的墙角慢吞吞地走着。剪得短短的平头,没什么表情的脸,唯一醒目的是那两片瘦瘦的肩胛,凸起来,紧贴着T恤。

  现在他却坐在我旁边,隔着半个肩膀。如果稍微侧过脸,他就会出现在我的视线余光里。而且,我甚至能感受到从他那边传过来的微热的温度。他总是低着头在一个厚厚的笔记本上写些什么,给全世界留下一个心无旁骛的侧影。

  他叫宁默。

  唯一能让人注意到他的是考试之后张贴在教室后面黑板上的成绩表。宁默的名字每次都出现在最上面的位置,是需要以抬头仰望的姿势才看得到的排名。

  初三的时候已经开始感觉到学业的压力。当时每次作文考试之后的那两天都是我最期待的。因为老师会把写得好的作文在班上朗读。

  一次老师规定我们写一篇以“梦想”为题的作文。我和宁默的作文被当做范文在课堂上念读。微微转过脸看见他垂着眼睛,因为紧张而有些僵硬地坐在那里。漫进来的光线让他的发色变成浅色的棕,侧脸的轮廓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些柔软。只是依旧看不出什么表情。

  某日一节无聊的自习课上,我从一堆厚厚的教材里抽出藏匿在其中的小说搁放在腿上偷偷摸摸地看了起来。忽然感觉旁边有人碰了碰我的手肘,动作很轻,彼时我脑袋里“轰”的一声炸开,潜意识里知道是宁默在暗示我老师来了。可是我却依旧保持着看书的姿势不敢抬起头,拿书的左手僵持着,整个人一下子麻木了起来。几秒钟的时间或者更短一点,腿上的书被另一只手拿了过去,迅速塞进了课桌抽屉。

  “刚才谢谢你哦,不然我就惨了。”等老师走远后,我松了一口气。

  “啊……没什么的。”他稍微耸了耸肩膀,笑了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不算好看,没有什么完美的弧度,但很干净。

  我想,我和宁默已经是朋友了。

  2

  我们回家所走的路线基本是一样的,所以放学后很自然地走在一起。放学的路上我们交谈着感兴趣的一切。大多时间都是我在说,但从宁默的表情里,我知道他在倾听我。我想不管今后的人生如何,只要有宁默在我身边我便可以安之若素地对待任何事情。虽然对于那时年少的我来说,把这种感情称为恋爱也许有些夸张,但是我能够明确地感觉到自己喜欢宁默的心情。

  转眼初三走过了大半,已经是初夏的时候了。下午第四节课与晚自习之间的空当,天气还算好。整理书本的时候又看到天台上的那一抹身影。如果不是刮风下雨的天气,每天这个时候几乎都能看见宁默待在那个废弃的天台上。

  那里有些什么,他的目光又看向哪里呢?不断沸腾的好奇从心底喷涌出来。

  我抚了抚裙角,轻轻整理了一下校服的衣摆,深深吸一口气。“我只是无意上来的哦。”心里提醒着自己。然后推开门向天台走去。果然,宁默听到脚步声回过头来,“童谣?是你啊。”

  “是呀,你也在。”尽管心跳不止,我仍然装出巧遇的样子,若无其事地向宁默走过去。

  “宁默同学准备考哪所高中呢?”

  “嗯……H高。”

  “啊!好厉害。首屈一指的高中哟。”

  “呵呵,那么,童谣你呢?”

  “啊,我吗?”我的心扑腾扑腾直跳,像是在说一件羞于叙述的事情,“我也……想考H高中。”

  “哈,那以后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上学了。”他回过头来看着我,“童谣,我看好你哦。”

  抬起头,一小片夕阳停留在宁默的睫毛上。刚才他对我说“在一起”,这个词语让我不由自主地拽紧了裙角。我知道H高中的录取分数对于我来说,的确有些困难。

  但是从宁默的话语中,我好像得到了某种力量,更加坚定了我报考H高的信心。

  “你一定能够考上的,你成绩那么好。”我这样说。

  “唔,但愿,那样就可以离开那个家了。”天已经黑了下来,远方亮起了橘色的灯火,一直凝视着那里的宁默像一个无助的孩子,悲伤而又倔犟。

  3

  我清楚地记得,距离中考还剩19天的那个傍晚。班主任在晚自习之前宣布宁默因为家里原因而转学。

  同学们抬起头来,惊讶、窃喜、无所谓,以及更多难以描摹情绪的声波被释放出来,教室里嗡嗡作响。而我坐在那里并没有太多的感受。并非是我冷酷无情或者麻木不仁。只是,所有的震惊、不解、难过、眼泪,已经在昨天那个闷热的黄昏预支完结。

  —昨天的傍晚,宁默已经告诉我他要转学的事。

  接下来的日子只是机械地运转,并没有因为宁默的离开而偏离了什么。

  8月的时候,我收到了寄达到家里的H高中的录取通知书。

  我在H高中的第三年,那片破旧的筒子楼终于被拆除,然后以惊人的施工速度迅速建成了一个装点着绿色常青植物的广场。

  去大学报名的前一天,我曾特地去过那里。一派安静平和的气氛。

  想想当时掩着鼻子快步走过这段路的自己,盈满鼻腔的酸涩不住往上涌,变成视界里温热的液体,却蜿蜒成另一个景象。曾经的宁默,那个单薄的身影从这里慢慢走向自己的家。

  “好巧哦,上次去我舅舅那里,我碰到了宁默,他在我舅舅的工厂里工作呢。”

  “啊?!不是转学了么?”

  “其实是弃学啦。”陡然压低的语气,却能牵引最多的听觉神经,“听说***妈死了唷,是被他爸爸喝醉了失手打死的。”那同学兴奋地用手比画着。高考之后的某个初中同学聚会,距离宁默离开已经过去了3个夏天。

  记得临近中考的那个闷热的黄昏。我和宁默背着书包走在回家的路上,“童谣。”他突然停下来,转过头,“那个……我不能跟你一起去H高中念书了。我要转学了,转去外省。”

  “啊……什么?”好像听到无法相信的话语,我抬起头来。

  “对不起。”他低着头,声音渐渐变得颤抖起来像是拼命忍住什么,“我……”

  “别再说了……”

  我不耐烦地打断宁默的话。为什么要在现在转学?我们已经说好了,要一起考上H高中。凭他的实力,考取H高中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我完全无法理解。

  接下来的那段路,我们彼此都没有怎么说话。直到走到分手的岔口,他喊住我。宁默的音调里有一丝慌张,像是要急于确认什么。

  那个闷热的夏天,黄昏里的少年低下头,在我的耳后轻轻吐出的话语,仿佛一片悬浮着的、温柔而又悲伤的羽毛。

  —“多年以后,童谣,如果我在一片遥远的旷野眺望,在彼此名字也听不真切的大风里呼唤你。你会不会如约前来”。

青春里唯一一个异性的名字

我可以喜欢你吗?
  小禾的字写得不好看,一点也不好看。

  小禾读书的时候是自卑的,终日只会在教室的角落里啃厚厚的小说。除了有零落的稿费单掉到她的课桌上以外,没有一个人在意她。有不少陌生的同龄人从远处寄信给小禾。可几乎看了她信的人,都不会再写第二封信给她。只有骆向阳。

  骆向阳在距小禾很远很远的城镇读高三,不太像个好孩子。骆向阳写第一封信给小禾说,你的文章如清风扑面,小禾,你的字虽然不算漂亮,但怎么看,都像一个乖巧的小姑娘用心地在纸上刺绣,一字,一标点,都看得出你的心在上面行走。

  骆向阳的信来得很频繁。小禾将他的来信一一编了号。小禾想,若干年后,回望来时路,将编了号的信一路看过去,定会发觉青春原来这样微薄,或许,青春里的名字,只有一个,便是骆向阳。

  骆向阳有一次在信里问小禾长得什么样。小禾看着信,有一朵泪花不自觉地盛开在了信纸上。骆向阳再三要求小禾寄照片过去,小禾莫名地有些生气,不但不寄,还连着两封信没回给骆向阳。

  小禾长得不算漂亮,但也不算难看,是那种行走在学校里极少有人注意到的平凡女生。可小禾倒希望自己确实平凡到没任何人注意才好。

  有一段时间,小禾再没收到骆向阳的信。小禾想,他一定生气了吧?或者他一定觉得我不寄照片,就是因为自己长得太难看的原因。我为什么不给他呢?反正又不会有见面的那一天。

  于是,小禾特意选了条长裙去了学校附近的照相馆,选了蓝天碧海的背景,双手背在身后,羞涩而明朗地笑。

  可是,在她还没有将信投进邮筒的那个下午,骆向阳的信却再一次飘落至她的眼前。

  信不长,骆向阳说,一直都没收到你的信,以为你忙,就没好打扰。连同泛着淡淡香味的纸张滑落的,却是一支玫瑰,红得耀眼,虽然是剪的,但是,小禾像是看到了骆向阳,倚在墙角,周边是女孩子钦羡的目光,而他,沿着玫瑰的脉络,一点点,一点点,专注地为她“采摘”。贴着玫瑰的纸张背面,是骆向阳一向刚劲而落拓的字,写着舒婷的《致橡树》。每一行,都看得小禾的眼睫边缘像摇曳起一颗颗打湿的露珠。

  玫瑰的一侧,骆向阳写:小禾,真正在意一个人,外在的东西并不重要。最后的最后,写着:我可以喜欢你吗?

  她是不是他的公主

  夏天过后,骆向阳没有被大学录取,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西安。只因为,那是小禾梦想抵达的城市。

  骆向阳说,小禾,你等着我,我会给你幸福。落笔的语气里充满了甜蜜的笃定。然后在信里,骆向阳向小禾用笔描述着他眼中的钟鼓楼、大雁塔、小寨、朱雀大街。偶尔也会说长安南路上总有漂亮的女孩子风一般掠过,他就说,这么多漂亮的女孩子,却没有我要的一个,小禾你知道吗?

  小禾开始怀疑上天是不是真的对她过于眷顾,爱情怎会来得这样简单?

  毕业并不是遥遥无期,在周边的同学纷纷揣着简历开始穿梭于大小人才市场时,小禾却总像个做错事的小孩,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生怕别人有意投射给她异样的眼光。小禾想,要不就等着王子来接吧!只是,他是她的王子,她是不是他的公主呢?

  小禾的字写得不好看,一点儿也不好看,一直一直都是。但她仍会写信给骆向阳,时间不固定,长短不固定,只要想起他就会伸展开信纸,让心事在上面温柔地蔓延。可是,有好长一段时间,骆向阳都没有写信给小禾。

  一天终于收到骆向阳的信。薄的,如蝉翼,不小心就会失却另一只翅膀。小禾不忍不敢也不舍动手拆开,她害怕这会是最后一封,看了以后再也没有机会读到骆向阳的字。

  然而,当她拆开,信封里如同当年收到玫瑰时一样,滑落出来的是薄薄一张,不同的是,这次是从她的城市抵达西安的车票。骆向阳整整加了一个月的班,只为送小禾一张抵达幸福站台的车票。

  重要的东西在内心断了线

  小禾写给骆向阳的最后一封信是:以后我不会再和你联系了,因为我按你信中的要求到西安火车站出站口,我看到了穿着蓝色T恤的你,根本不是我一直喜欢的你,就这样永远说再见吧!

  骆向阳再写信,却是查无此人,悉数退回。骆向阳这个时候才发觉,这么多年,他与这个早在心里比谁都爱的女孩,除了信件,再没有其他的联系方式。

  骆向阳哪里知道,小禾根本没有去西安。她只是回了趟老家,她要告诉父母有人要带她走了,她不管这人怎么样,也不管二老怎样拦阻,只要能跟他走,怎么都可以。可是,母亲最后的话却伤到了她一直都努力掩藏的痛楚。母亲说,你以为他见面后会真的喜欢你吗?他喜欢的只是文字里的你,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你。

  可是骆向阳是小禾青葱岁月里唯一的名字,她不想轻易放弃更舍不得一笔抹去。小禾忍住内心的阵痛,一次次地和父母亲相商、争执、忍让,却怎么也学不会妥协。末了,父母把她锁在屋子里。

  小禾像一个落难公主,写了最后的信给骆向阳。与其说因现实被迫决绝地告别,不如说是她要抱着最后的希望试探他,如果他像她一样懂得争取,她也会跟了他去。

  可是,后来证明,骆向阳并没有任何的争取。他只是如小禾一样写:这是最后一封信了。不同的是,他还有一句:对不起,我没有资格爱你。

  小禾哭了整整一夜。从此,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在她的内心断了线,心里的那扇门就此永远地掩上了。

  错失在白衣飘飘的年代

  很多年后,小禾除了写小说,就是用声音通过电波讲述一个又一个浪漫凄美的爱情故事。有一天,她在众多听众来信中看到一封信。信上写:听你讲了《致橡树》的那么多版本,可我觉得只有你和他的故事最感人。我是他要好的同学,其实他是一个有些自卑的人,是你的信指引着他一路走了下去。他说要带你到你梦想的城市,要照顾你,要把他一生的幸福都给你,你不知道他有多么地努力。但最终,他还是觉得没有资格爱你……

  小禾握着信纸忽地柔肠百转,泪水再一次像那年收到骆向阳信封里的玫瑰一样,大颗大颗地掉落。他不知道,那张火车票她一直夹在当年写满青春里唯一一个异性名字的日记本里;他不知道,她的右手因为6岁那年被严重烫伤而留下了终身残疾。青春年少,在最需要被异性注目的年纪,那么多的人,只有他说她在尽力写却仍是歪歪扭扭的字像在纸上刺绣,像心在上面行走,只有他说我可以喜欢你吗,尽管是在4月1日。

  当然,小禾也不知道,那一年,骆向阳按信中所说,他真的在西安火车站出站口等了她。只是他没有按信中所说穿蓝色T恤。那天他穿了白色的衬衫,只因为,是那篇文章让他认识了小禾。文章里写:我多么想在白衣飘飘的年代里,有一个人伸出手给我说,今后的路,我们一起走。

我们可曾相爱过?

当我们以为我们得到了一切的时候,其实只看到了一个小小的侧面。
  蓝小洁闭起眼睛,就感觉萧木的嘴唇附了上来,温暖,柔软,清澈,轻轻的,有薄荷的清香。6个小时前,她失去了自己的初吻,现在是半夜十二点,她失眠了。舔舔嘴唇,这是真的吗?那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真的主动吻了她吗?刚刚过了17岁的蓝小洁翻了个身,那么我算他的什么人呢?

  其实,事情应该从半年前说起,自从她认了萧木当哥哥,这个男生就像切香肠一样一步步靠近她。而她死心塌地地喜欢他,死心塌地。

  但在半年前,她甚至没对他动过那个心,那个时候她一心想撮合萧木和阮香,他们才是相配的,和阮香比起来,她确实有点像丑小鸭。可是貌似萧木是选择了她,是这样吗?就连第一次接吻也被他找到借口,他真的喜欢她吗?她不知道。

  打开日历又确认一次,2月14日,2005年。2005年2月13日,她失去了她的初吻。

  清晨早早爬起来去补课,严重睡眠不足,但与一对黑眼圈不相称的是亢奋的情绪,也许这是第一次,她有权利过的情人节。下楼时她向萧木家门口望了一眼,他一定还在睡觉,是的,他们是楼上楼下的邻居。

  一整天都要逼着自己才能听课,晚上面对弯弯曲曲的数字和字母更加不能看进去。她走到窗口,拉开窗,手在下面的暖气上敲几下,不一会儿,下面的窗口就伸出头来。

  萧木费力地转头看她,问:“有事吗?”

  “嗯……没有。”

  “没有事,就是想让我出来吹吹冷风,是吧?”

  “嘿嘿,”她低下头仔细看他,“节日快乐!”迅速吐出这4个字,缩回身子拉上窗户。他那边是什么反应,她无从知晓,只是对她,他没有任何表示。看看手机,一整天安静。这就是我的第一个情人节吗?她回身倒在床上。

  “明天下午两点,篮球场打球去。”这条短信收到的时间是距开学还有两天的时候。打个大头鬼,刚刚下了雪怎么打?她撇撇嘴,还是回了“好呀”!

  萧木非常虚伪地带着个篮球,还在满是积雪的地上拍了两下,证明打不成了,然后才骑车带着她去海边。她坐在他的自行车上,用两只手抓着后架,她不能确定自己有没有抱着他腰的权利,事实上她早乱了阵脚,什么也不知道了。

  沙滩上也同样有积雪,他们找了干一点的地方坐下,萧木从后面抱住她。她收回眼神,感觉萧木一点点亲吻她的脸,她侧过头去,倒在他臂弯里,嘴唇相触,深长的吻。

  在他的怀抱里,她太害怕失去,不敢说也不敢问,失去了判断的能力。回去的时候,萧木对她说:“快高三了,该好好学习了。”于是她想,他是说到此为止吗?

  如果感情可以像自来水一样,说开就开,说关就关,说大就大,说小就小,那这个世界上不知会省去多少麻烦。

  蓝小洁想知道,我是你的什么人,可不可以给我一个确切的说法,让我的心靠岸?可是萧木永远只说,现在开心就好,你不要想太多了。

  指甲在暖气管上敲击,通过金属的传递,音质很特别。那是他们特有的暗号,于是这个普普通通的供暖设备也有了特殊的意义。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蓝小洁拉开窗,探出头去,“怎么了?”

  “我告诉你一件事,但是你答应我以后都开开心心的。”寒风里,萧木在楼下费力地扭着头,夜太黑,她看不清他的表情。

  “行。”

  “你猜我最喜欢的女孩是谁?”

  如果要我猜,那就不会是我,怎么可能去猜自己呢?

  “阮香。”她听到自己的声音。

  “你怎么知道?”

  真的吗?真的是阮香吗?顾不上心痛,她马上说:“你们两个站在一起就很般配,让人羡慕。”幸好夜太深,他看不清她的表情。

  关窗拉窗帘脱衣服盖被子,她抱着被风吹得冰凉的胳膊躺在床上,不可以流泪,不可以难过,睡觉,睡醒了就没事了。

  GAME OVER。她仍然是她,阮香的朋友,萧木的邻居。她看到萧木下楼找阮香,两个人在楼道里说话,站得很近,表情暧昧,于是阮香看着她的目光有了点洞晓的意味。这些都没什么,她和萧木本来就没有说法,她没有失恋!

  他们是相配的,不是吗?应该祝福朋友,不是吗?可是萧木为什么要接近她呢?她不敢想太多,至少今天的萧木还会对她笑,至少。

  这天,蓝小洁是仰在床上的时候被电话催起来的。受到那个声音的蛊惑,仍对那个人毫无抵抗力,她换衣服洗脸梳头冲下楼。

  萧木在她耳边说:“我很心痛,为什么最脆弱的一面只能让你看到?”于是她再次成为被他牵引的木偶,再次忘记了自我。

  居然又绕了回去!虽然心里有了更深的芥蒂,但仍然决定就这样走下去。

  她不再问他什么,不问自己也不问阮香,只要偶尔他可以抱抱她,只要他肩头的几分之几是属于她的。

  高三,每个人都被埋进书山题海中,来不及思考,来不及委屈,来不及心痛,没有时间说笑,更何况是不成形的恋爱?只要能够看到他,在楼道里相视笑笑,在学校见到就打个招呼,就足够了。

  过年的时候她发短信给他拜年,其实只是想确定手机在他手里。那边的回复带着萧木特有的风格,于是她发:“你喜欢的人,是不是一直都是阮香?”告诉自己不在乎不介意,到最后还是骗不了自己。

  “现在是高三了,你别想那么多,好好学习吧!”

  不想就不想吧,她开始忽视他暧昧的暗示,甚至给他躲避的信号,疏远。其实本来也没有多近,一直由他主导的线条,出现了她逆向的痕迹。

  给他写绝交信是在自习课上,教室里灯光分外明亮,她看了看窗外的一片漆黑,在颜色微微有些暗的信纸上写下“Farewell(告别)”,不是再见,也不是永别。从此她与他,形同陌路,是再无交集的陌生人。

  她中午开始在学校吃饭,早晨也早早起身,避免与萧木相遇。只是晚上,她骑车回家,他总是在快到家时从她身边骑过去,先她上楼。

  每天晚上,听到前面渐远的脚步声,心都会往下沉,曾几何时,这上楼的两分钟是她一整天的期盼。

  有一次停电,他在她前面上楼,唯一一次走得不很快,他唱着一首歌,很大声。她知道那是唱给她听的,他知道其实她怕黑。

  后来萧木消失了,她知道他回原籍考试,很早以前他就告诉过她,那时她答应过他,会想念。是的,即使时间不多,仍然会在每一个细小的缝隙里想念。

  高考结束,她清楚他回来了,清楚他考上的学校所学的专业,只是不能见面,很多次,她在楼道里闻到他的气息。阮香来找她玩过一次,两个人在她房间里闹。

  上大学以后,蓝小洁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不是不想恋爱,不是不知道萧木不值得她这样无法忘怀,只是有些事做不到,只是没有办法。

  最终还是恋爱了,那个男孩子感动了她,他喜欢她,非常确定,这种感觉让她觉得温暖安心。

  大二的寒假约阮香出去玩。阮香的手机一直响,蓝小洁敲着桌子打趣她,阮香放下手机,忽然问:“你和萧木还有联系吗?”

  “没有了,你呢?”她心口紧了一下,萧木是长久以来她们谈话中的禁忌。

  “也没有。”

  “他那么喜欢你,怎么会不联系你?”

  “原来他一直都没对你解释!”

  “解释什么?”

  阮香突然很认真地直视着她的眼睛,“他对我说,他喜欢你,但是怕你陷得太深耽误学习,所以拉我来当幌子,要我谅解他。”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因为……”

  “好了,不用说了。”因为,你也喜欢萧木,我早该知道的。

  她突然觉得可笑,我们一直以为自己足够成熟了,了解一切,可以用正确的方式处理问题,其实不过是幼稚的游戏。

  如果爱的信号没有被接收到,那么,和没有爱过的区别只有自己知道。也许萧木并不知道她对他的感情有多深,所以轻易放手,散落天涯。

  在漫漫的岁月里,她从未了解他的所想,他自以为保护着她的墙壁,把她撞得头破血流。如果两个人一直在用对方不能明白的语言呐喊,那么该如何确定彼此相爱过?

  再也回不到17岁,再也无法弥补曾经的伤痕,只有诺言仍在耳边……

绝不让任何人知道

我读初三那年,班上转来了一位叫歆的城里女孩儿。歆皮肤白嫩,长得很漂亮,不像我们农村人,一个个黑黝黝的。尤其令人着迷的是歆的歌唱得很好听。她的嗓音有一种天然的美。只要她一唱歌,全班同学就会被深深地吸引。
  我那时的学习成绩非常好,几乎每次考试都是全班第一,老师们都很喜欢我。我在同学中也享有较高的威信。歆的到来,犹如春风拂面,漾起我内心阵阵涟漪……正处于青春发育期的我,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在心中升腾。

  歆知道我的成绩是最好的后,经常向我问问题。开始我还有些不好意思,后来我就盼望歆来问我问题,问得越多越好。这样我不但有更多的机会接近她,看她美丽的容颜,嗅她青春的气息,而且还可以展示我的才华,赢得她的好感。才子佳人式的绝配是我理想中最完美的形式,也是我今生向往的目标。我和歆接触越来越频繁,我感到我们的心也越来越靠近,她看我的眼神总是亮晶晶的,非常特别。我隐隐约约地感到,歆可能爱上我了。

  渐渐地,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会想歆的倩影和笑容,还有她洁白的肌肤,开始挺拔的胸脯和美好的身段……总之,我能想到的都想了。有时正与她亲热着,无尽的美妙弥漫全身,却突然醒来,原来是南柯一梦。我想明确地向歆表达我的爱意,但又不敢开口,怕破坏了我在歆心里的形象。

  一天,我听到班上成绩仅次于我的兵说:“歆是个好女孩儿,人又漂亮,学习又认真,别看人家是城里人,可人家却一点儿也不骄傲……”兵的话像针一样扎在我的心头。我开始留意到:歆也经常问兵一些问题。这个发现让我非常不安,更使我感到了竞争和压力。正在此时,我读到一篇故事,里面讲了一个男孩儿喜欢一个女孩儿,可是男孩儿却始终不好意思说出来,多年以后,女孩儿已经成了别人的妻子。一次,当男孩儿向女孩儿说起他当年是多么地暗恋她的时候,女孩儿泪如雨下,说:“当初你为什么不向我求爱呢?我可是一直等到了毕业呀!现在你说出来还有什么用?”这则凄美的爱情故事深深地触动了我,也增强了我向歆写求爱信的勇气。

  我寝食难安。经过一个星期的冥思苦想,一封1000多字的情书终于出炉了。然而,如何把信交给歆呢?毕竟,我的心里很虚,怕歆压根儿就没那意思,更怕弄出笑话和麻烦,让老师和同学知道了,我真的就无脸见人了。我从故事书上看到有人将求爱信夹在书里交给对方的情节后,立刻有了主意。

  那天,歆买到一本新的辅导书,特意来问我书上的一个问题,我趁机将情书夹在了书里,然后合上书非常小心地递给了她,我的心怦怦直跳,悄悄地观察着歆的一举一动。突然,令我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只见班主任慢慢走过来,拿起了歆的辅导书,一边问她是在哪儿买的,一边说借走看看。班主任将那本书带出教室的一刹那,我感到天旋地转,似乎世界的末日已经来临。

  接下来的课我一点儿也没听进去,度日如年般地过着分分秒秒。放学的时候,班主任叫我去一趟他的办公室。当我像死囚一样等待着班主任的宣判时,他却给了我温和的笑容,然后平静地对我说:“没什么,你是我最好的学生,坐下来说,让我们谈谈心,好吗?”班主任拿出那封情书,继续说:“我本来不愿打开它,但我以为是歆给我提的意见或反映的什么问题,所以我打开了,不经意看到了里面的内容,请你原谅。”我奇怪地看着班主任,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歆看到了这封信吗?”班主任问。我摇摇头说:“没有,我刚夹在她的书里,就被你借去了。”“哦,真是太巧了。实话告诉你吧,歆就是在原来的学校受到情书的困扰,才转到我们这儿来的,她需要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我向她父母保证过,在我们这儿绝不会受到骚扰,因为我们这儿的孩子都很淳朴,他们都想通过努力读书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和命运,不像城里的纨绔子弟。人家是客人,并且相信我们,我们应该让歆享有好的学习环境。你说对不对?”班主任认真地对我说。

  我轻轻地说:“老师,我错了,我明白了,我不该这样。请你处罚我吧,不要让我的父母知道就行了。”班主任语重心长地说:“其实这也没什么,每个人的青春期都会这样。只不过有的人因为种种原因把它表达出来了,有的人却埋在了心底。这样吧,你这封信放在我这儿,就当什么也没发生,我一定替你保管好,绝不让任何人知道。等你考上了大学,工作了,再来取回去。”我点点头,反复哀求班主任说:“一定要保管好呀!”班主任说:“你放心,我一定说话算数,再久我都替你保存着,等你有出息了再来拿。”

  几年过去了,我考上了重点大学。回到初中找班主任时,他刚好被派到省外一偏远贫困山区支教去了。

  也许是缘分,工作后,我还是与歆走到了一起。原来,歆一直都和班主任保持着联系。班主任也经常在给歆的信里提起我,说我是个不错的青年,并叫歆来找我……

  去年,我和歆就要结婚了,正当我们准备写信请班主任来参加我们的婚礼,顺便请他将我当年写的那封情书带回来给歆看时,却意外地收到了他的来信,里面有我的那封情书,但收到信时班主任已经因患癌症去世了。临终前,他亲手把信交给他爱人,叮嘱她要寄给我们。班主任写道:“当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你们一定已经走到一起了,这也是我多年来希望的呀,也算是我的安排吧……”

  这个消息如晴空霹雳,我和歆看着那信和情书,都泪如泉涌……

寻找一个叫鱼的女孩

距离校还有一个星期的时候,摆地摊卖旧书又一次成为校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我们几个兄弟一商量,也加入卖旧书的行列。幸好,我们几个都是爱学习的主儿,所以,我们有大把的英语复习题之类的书可以出售。
   许多大一大二的师弟师妹围在我们的地摊前叽叽喳喳,却没有几个人真心想买。我急了,随手拿起一本书,朝着他们翻开:“看看,这可是京华的复习题,才半价,很值的。”

   忽然,一张纸片从书里飘出,悠悠地落到脚下。

   我捡起来一看,不禁怔住了,是一张书签,一张彩色的自制蝴蝶书签。正面,是一个压得很好的蝴蝶标本,反面是一行秀气的手写字:Jay,你知道我喜欢你吗?鱼。

   拿着书签,我翻来覆去地看,没发现任何一个人的名字或拼音缩写,真是怪事。这本书明明是我的啊,可是,这个鱼是谁呢?这个被鱼称为Jay的人,又是谁呢?为什么书签又会夹在我的书上呢?

   “师兄,这四本书我全买了!”一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女孩指着我手中的书说。

   我不耐烦地瞅了她一眼,又把视线挪开去:“对不起,今天不卖了,我们要收摊了!”

   回到宿舍,我们立即把门反锁,把电话线拔掉,召开全体紧急会议。

   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

   毫无进展。我刚刚宣布“会议暂停,晚饭后继续”,老四突然大叫:“我想起来了,Jay好像是周杰伦的英文名字,老大,亏你那么喜欢周杰伦,连这点都没想起来!”

   刹那间,我如梦初醒,同时,也想起了我满柜子的鸭舌帽。然而,那帮兄弟的智商也并不比我差,他们同时用手指着我大叫:“老大,鸭舌帽!你就是Jay啊!” 于是,我一下子成了重点怀疑对象。

   “寻一个叫鱼的女孩:鱼,我是Jay,很抱歉直到现在才给你回音,论文答辩已经结束了,我就要离开学校了,能见你一面吗?”

   第二天,一号教学楼大厅内的小黑板,出现了这样一段话。

   我的弟兄真是热情,看这几天一号楼内专门刊登寻物启事的小黑板太寂寞了,又看我实在想不起那个叫鱼的女孩是谁,就合伙向管小黑板的阿姨求情,允许我使用两天。

   一天过去了,小黑板被写满了。有六个女孩,用六种不同的字体向全校同学宣布自己是鱼。兄弟们全傻了,只好请我去辨别是非。我只看了一眼,就对那帮兄弟说:“都不是。”

   顿时六个拳头向我挥来,她们以为受到了戏弄。

   然而,她们又怎么知道,看似对此事漠不关心的我,已经把那书签看了不止千遍,怎会不认识鱼的字体,又哪来的心情去戏弄她们?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去了一号楼。我有种预感,那个女孩就在我身边,而且一直在默默关注着我,她一定会出现。

   大厅里,我看到一个女孩也在徘徊。她侧面对着我,但在墙上的大镜子里,我看到了她的脸。忽然觉得有些面熟,仔细一想,原来就是前天那个要买我四本书的女孩。我怀揣着心事,不想和任何人说话,只是把黑板上的字擦了,又重写了一遍。

   中午的时候,我被兄弟们强行拉到了黑板前,那行秀气的字差点儿让我晕厥。

   “Jay,我是鱼,送你的书签喜欢吗?那只蝴蝶好看吗?”

   我立即用颤抖的手在下面回复:“鱼,我知道你迟早会出现的,书签和蝴蝶我都喜欢,能见你一面吗?”

   这次写完后,老四建议我们不要离开,偷偷地躲在一边看到底谁是鱼。可我们在男厕所里待了两个小时,还是没人出现。我们不得不离开。

   就这样算了吗?

   一直等到晚上十点多钟,我第N次来看,黑板上才加了一行字:“Jay,据我所知,小黑板已经到期了吧?那么咱们的事也到此为止吧?希望你离校愉快。鱼。” 这怎么行呢,就这样了吗?这算怎么回事?

   在兄弟们三个一声赛过一声的感叹中,我已经拎起小黑板向管理室走去了。

   既然到期了,那就去还吧。

   敲开管理室的门,我发现里面空无一人,于是,我把小黑板搁在侧面的墙上。我正想离开,忽然身后传来幽幽的声音:“你就这样走了吗?”

   我吃了一惊,转过身去,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钻出来一个女孩,站在桌子旁边看着我静静地微笑。

   “是你?”我说,“怎么,还想买那四本复习资料吗?”我已经感觉到什么,却只能选择这样的开场白。因为不管她是谁,除了这句话,我都无话可说。

   “你说呢?”她仍然微微地笑着,淡淡地反问。

   我已经确定她就是鱼了,却只能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一天到晚都希望见到的人,现在就在我的面前,可我又能做什么呢?

   “你也许不知道,管小黑板的阿姨是我妈。你也许更不知道,你刚来这所学校我就注意上了你,那时我才读高三,我天天下午来这儿打乒乓球,每次都能见到你在篮球场上奔跑的身影。但我当时成绩并不好,是为了你我才开始努力的,最后终于如愿以偿考上了这所大学。但你不知道并且肯定也想不到的是,我考上来以后就对你失去了以前那份微妙的感觉了,而现在,我已经彻彻底底地把你放下了。”

   听着她平淡的叙述,我忽然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冲动,我走上前去,拉起她的手:“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夜晚的篮球场,全然没有了白天的热闹与喧哗,安静得像个羞涩的少女,黑暗就像给它披上一件朦胧的黑纱。

   我拉着她来到我经常打球的地方:“看,我大学四年一直都是在这个篮筐下打球的!”我抬起头来,仰望着已经破旧不堪的篮筐,回想着逝去的岁月,心中无限感慨。

   在我的感染下,她也活泼起来,说:“我也带你去个地方。”

   然后她拉起我的手,我们一路小跑,来到乒乓球场。

   “看,这就是我经常打球的台子。喜欢你之前我在这儿打,喜欢你之后我也在这儿打,不喜欢你了我还在这儿打!”

   她像绕口令似的,把我说得笑起来,她也忍不住笑起来。

   那天晚上,我们就在“她的台子”和“我的篮筐”之间走来走去。互相回忆着大学的往事,直到很晚很晚。我一直没有问她的名字,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

   那是我觉得大学四年过得最有意义的一个夜晚。照毕业照那天,她不知从哪儿钻出来,穿着一身雪白的娃娃裙,蹦蹦跳跳的,挤到我身边要和我合影。

   “从哪儿来的小丫头,挺漂亮的嘛!”一哥们儿说。 “找上门来的妹妹,不行啊!”我有点骄傲地说。

   她听到了,什么也不说,只是朝着我笑。

   离校的前一天,我在管理室找到她,把我打了四年的篮球送给她,又送了她一顶鸭舌帽,她很高兴。

   看着她如花的笑容,我真想告诉她,我是真的想让她当我的妹妹,也喜欢有她这样一个妹妹。

   可我最终什么都没说。

你终是放弃了我这只骄傲的苹果

我希望周明朗去火星
   我所在的贵族中学有三类人:有钱人,学习特优生,体育特长生。很显然,周明朗属于最后面那个,在我顺利升入高中部的同时,周明朗和我成了校友。并且很不幸地,我们还是同桌。

   上课时,他趴在课桌上呼呼大睡,我使上吃奶的劲才能把他越过三八线的胳膊给戳回去。放学时,他有一个小时的特训时间,当我经过运动场时,他就嬉皮笑脸地冲我挥手:“我不能送你,你自己要小心哦!”运动场上的男孩开始哄笑,在我身后吹着口哨。

   我难堪地撇过头,脚步飞快。穿过球场和一条长长的林荫道,便是我最爱去的奶茶店,萧白正老生常谈地玩着弱智的魔术,他摊开手心,硬币便不见了,他对面的女孩发出惊呼声,我猛吸一口香芋奶茶,走到他面前:“请你教我魔术!”萧白有点惊讶,随后抬眼有点得意地说:“洛卡卡,你不是想追我吧?你们女生喜欢上男生,总是喜欢说:请你教我这个,请你教我那个……”

   萧白是学校最有钱的男孩,他曾经在我面前变过鸽子,变过玫瑰,我都不拿正眼看他,可现在我太迫切地想有个男朋友来抵抗周明朗了,我拍着桌子豪迈地说:“你教会我大变活人,我就追你!”

   那时候我最大的愿望便是把那个讨人厌的周明朗变到火星去。

  大变活人的魔术

   夏季运动会轰轰烈烈展开了,周明朗很多的时间都在训练。起跑,跳跃,然后稳稳落地,动作干净利落。他笑着抬头望向教室窗口,我一个激灵扭过头,继续抄笔记。

   午休时,他趴在课桌上看我写作业,嘴还不闲着:“等我选上参加市里的比赛,可以去三亚玩。”他坐起来,神秘兮兮地凑过来,“还可以带家属去呢。”

   我没理会他。他沉默了一会,突然大声说:“洛卡卡,到时候我带你去吧!”我吓得笔都掉在了地上,周明朗帮我捡起来,用力推了一下我的脑袋:“傻拉吧唧的!”

   运动会那天,比赛快开始的时候,萧白把我拉到了广播室,他推开窗户,刚好看到周明朗那组:“你不是想学大变活人吗?”说完,走到我面前,“你要记得你说的话。”

   我迟疑地看着他,萧白又问:“就是把他变没有是吗?”

   “对,就是他,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如果你能让他消失的话,别说做你女朋友,就是让我从这跳下去,我都愿意!”

   说完这些话,我愣住了,因为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正从广播里传出去,萧白的唇角轻轻扬起,他说:“魔术完成了。”窗外正在撑竿跳的周明朗,竹竿滑脱,他人从几米高的竿上跌落,没有落在海绵软垫,而是砸到了地面上。

   从那以后,他再也不能跳高了。失去特长的他,终于被迫转学。 他离开那天,来教室收拾课本,我埋着头不敢看他,周明朗第一次变得这样安静,一言不发地抱着一大摞书离开,盛夏的梧桐花瓣撒落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浓郁的花香里。

  时光有一点错位

   我的青春比较迟钝,直到大一这年才开始进入叛逆期,我把卷发烫直剪短,穿骷髅图案的黑色T恤,惟一没有改变的是走路时依然把下巴扬得高高的。谁都知道洛卡卡是个臭脾气的家伙,没有人相信,洛卡卡也曾是个公主,更没人相信,会有一个男孩曾在6月明媚的阳光下仰着灿烂的笑脸大喊:“洛卡卡,我不能送你,你自己要小心哦!”尽管这些,已经是2003年的遥远往事。

   大三的暑假,我提前去三亚作毕业旅行。我裹得像粽子一样躺在太阳伞下,色迷迷地看着穿泳装的美女,一个裸着上身的型男跑过来不客气地把我拉起来:“嘿,兄弟,我们打排球差个人!”

   我面红耳赤扯掉墨镜和太阳帽,双手叉腰像泼妇一样大喊:“谁是你兄弟啊!”吼完,两个人同时愣住。

   眼前的周明朗已经是个俊朗的男孩,他学会假兮兮地说:“洛卡卡,你还是这么可爱。”可他看见我手上的骷髅手链时分明抖了一下。

   他的成长总是先我一步。当我还懵懂无知的时候,周明朗已经在青春叛逆,而时光总是错位,此刻进入成年人行列的周明朗遇见了还在叛逆期的我。

  蹩脚的魔术

   周明朗在邻近的城市读热门的经贸专业,他从一个体育特长生变成音乐发烧友,并且组了一个半吊子摇滚乐队。从海南回来后,他就盛情邀请我去看他表演。

   为了不让他太冷场,我特地买了一束花去,没想到,周明朗这么红,他一上台,我就被后面的人挤得东倒西歪,好不容易快要挤到台上了,一个疯狂的女粉丝从右边冲出来,把我直直撞翻在地。

   活动结束后,周明朗很帅地从侧台跳下来,当他扛着贝司向我走来时,我有一种错觉,似乎看见了那一年的少年,正轻快地越过横竿,稳稳落地,并对着我得意地坏笑。

   他走到离我两米远的地方时,疯狂女粉丝再次拦截了他,我想她是来要签名之类的,周明朗却一把揽过她的肩膀,笑嘻嘻地给我介绍:“这个是我女朋友,董晴。”说完指指我,“老同学,洛卡卡。”

   噢,十年河东十年河西,我已经沦为“老同学”。我把藏在身后的花偷偷扔掉。

   快放假的时候,周明朗约我同他一起回家,说路上好有个照应,我摆出一副不屑的模样,暗地里却把机票给退了,好能和他一起坐火车。火车上,周明朗一路都在给他的女朋友打电话,肉麻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车厢,打完电话,他就撑着脑袋看我:“洛卡卡,你真是一点没变。”我掏出镜子看自己,周明朗继续说:“还是我恰好喜欢的样子。”他说完把头撇向窗外,像是很随意地提及,“你有没有听说过关于苹果的故事?”

   我看着镜子里笑得很难看的自己,似乎回到那个17岁的夏日。

  苹果的故事

   关于苹果的故事是这样的———

   如果,你喜欢一个苹果,但它在很高的树上,你要搬个梯子,才能把它摘下来,那么,你得到它的时候,会很开心。可是如果,你为了摘这个苹果,跳了高,搬了梯子,但梯子没稳,你摔了下来,摔破了胳膊,摔断了腿,还压死了你最爱的小花猫,结果那个苹果自己掉下来,掉到了你怀里,你,还会不会开心?

   这是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

   论文答辩后,我在学校摆着地摊卖台灯,卖书,卖衣柜,甚至把我的古董电脑也卖了。里面装着我从2001年到2008年关于周明朗的所有日记,当然,这些,他都不会知道了。就像他并不知道,在我把他变到火星去的那一刻,我的人生也改变了,我并没有成为萧白的女朋友,相反我们梁子结大了,我在广播室气愤地推了他一把,他的额头撞在了门框上,留下了难看的疤痕,我被勒令退学。

   我在普通中学里变得很皮实,会参加大扫除会搭公车,也会在饭堂不顾形象地抢红烧肉。

   把这些日记通通删掉之前,我看到2001年7月13日的那页———2001年7月13日,举国欢腾,我在这浓重的夜色里不小心和少年周明朗拥抱了。我的心,漏跳了一拍。

   我的眼睛忽然潮湿了。嘿,周明朗,我们一起捱过了漫长的7年时光,我以为再次重逢,我们便不会再分开。可是我不曾预料,你终于放弃掉了我这只骄傲的苹果。

大学要吃“回头客”

  中国这几年有个高等教育大跃进。名校就不说了,各种各样的小学校也竞相升级。在中国高等教育界有个“名校规则”:先大兴土木、大上博士点、大聘明星教授。我在国内有个朋友,大学毕业后从没教过书,但被隆重聘到某省的大学当大牌教授,年薪几十万元。我实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没有学术资历、没有著作、没有教学经验,怎么年薪比学术泰斗还高?知情者相告:“大学想搞个什么点,搞成了就是几百万元的拨款。他北京这头关系很熟,如果帮着弄成,你用简单的算术就能算清楚聘他值不值了。”总之,在中国,大学要出头就要大,就要上个档次。否则人家就说你是“野鸡大学”。

  在美国则是另一套规矩。哈佛、耶鲁这样的常春藤其实很好理解。毕竟我辈从小就知道这些大名字,并不断地读到有关的介绍;来美国后,也是在这样的学校读书。最难理解的,是一些不知名的大学。比如我现在任教的萨福克大学,在我申请工作前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学校。记得有一次我透露了在美国文科助理教授的年薪和公交司机差不多的“天机”,惹得一群有志于回国为自己忽悠出高薪来的海外留学生恼羞成怒,骂我不过是在“野鸡大学”任教。

  可是,来了萨福克大学一看,许多同事是常春藤的博士,也颇有几位有地位的学者。其中物理系的主任在2005年成为“麻省年度最佳教授”。在麻省,哈佛、麻省理工这样的名校云集,这个桂冠为什么给一个不知名的学校拿了,实在令人吃惊。当然还不用说,老布什等政客名流会来毕业典礼演讲,诺贝尔奖得主会来访问。这种“野鸡”法,也实在是别有风味了。

  我最难理解的,还是为什么这样的学校能吸引那么多学生。不错,萨福克的法学院很好,财会专业的毕业生在麻省财会资格考试的通过率据说压倒哈佛。不过,除了这几个品牌外,来这里的学生究竟图什么?特别是最近经济危机,名校的捐助资金大失血,比如波士顿地区的布兰代斯大学,连学校艺术馆也想给关了,据说还要大幅度裁人,主意甚至打到终身教授头上。可是我最近碰到院长,忧虑地问起自己学校的状况。他非常得意地说:“别担心,我们的势头很好!告诉你,不会像布兰代斯那样减薪。”我认真观察,各系确实还在招兵买马,似乎生意不错。

  我的担心基于赤裸裸的常识:如今经济危机,大家没有钱。哈佛、耶鲁,就是到了世界末日也有的是人削尖了脑袋往里钻,不会有大的问题。一般州立学校,有州里的拨款,学费就几千块,经济萧条时成了物美价廉的选择。我们这种小学校,既没有哈佛、耶鲁的名气,没有人家那种相当于一个小国的GDP的捐助基金,同时,又不是州立学校,也没有纳税人的拨款,学费高达2.7万美元———不是名牌,要价不低。这年头,谁会花这么多钱来这么个没有名气的学校?

  正好有位本校的学生,为校刊来采访我。她的自我介绍,多少让我豁然开朗:她和姐姐都是本校学生,爸爸也是本校毕业。她一直把爸爸当做自己的榜样。申请大学时,爸爸把自己的大学推荐给她:我当年就在这里学了不少东西,很值得去。这样她和姐姐就都来了。

  我吃惊不小。过去经常听到世代耶鲁、世代哈佛的家族,却很少见到对一个不知名的小学校这种世代的忠诚。这让我渐渐理解了我的学校,理解了同事对教学的热忱和投入。比如,许多孩子高中毕业不适应大学学业,一年级的辍学率非常高。学校马上投入资本,开办“新生讨论班”,任课老师为了这堂课收入多两千多块,同时学校有一笔专门经费,带学生旅游,请学生吃饭,等等,保证“宾至如归”。我开始还不以为然:反正生源很多,那些素质不好的学生就自然淘汰嘛。但同事们不这么想,他们要把这里变成孩子的人生转折点。美国的教育体制也不照我的念头运转。辍学率太高,并不说明学校的竞争力,而是说明学校不能帮助学生成功,于是排名会下来。连哈佛、耶鲁也不例外。所以,不管到哪里,学生的失败就是学校的失败。

  而这也正是无名学校的立足之本。试想:我们这个档次的学校多如牛毛,一个高中生经常是被几个同档次的学校录取。如果他(或她)的父母在其中某个学校毕业,向孩子一推荐,孩子就跟着来了。这就要求学校不停地为学生提供最佳的教育服务,让他们有最满意的经历。记住:一个孩子的失败,并不是他一个人的失败。用我们最通俗的话来说,大学要靠“回头客”吃饭。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曾说,像哈佛、耶鲁这种拥有捐助基金的名校模式,或州立大学这种靠纳税人的资金的模式,都不是有效的高等教育模式。最好的模式,就是像我们学校这种靠学费吃饭的模式。他是个绝对的市场主义者,在这方面未免激进。但是,我从在萨福克大学的经验中看得很明白:市场能够培养很好的大学,关键是我们要有真正的市场。

自私地去高考

   一位老师曾经在课上给我们讲过一个故事:

   我们的一个学长,姓李,家中贫困,当时是他们家乡的小山村里有史以来第一位大学生。因此,跟许多故事里说的一样,这位李学长发愤图强,以优异的成绩毕了业,并开始在一个不错的企业里工作。李学长很兴奋地打电话给老师告诉其近况。老师问他:“你每个月的工资都怎么分配的?”学长说:“我只留500元自己用,其他的都寄回家给父母和正在念高中的妹妹。”用500元在那个城市生活的概念就是,只能花200元租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巴掌大的小屋子,剩下的300元还必须省吃俭用。而对当地很多女大学生来说,300元只够她们一个月的正餐吃喝,还不包括零食。可想而知,学长的生活辛苦到了什么程度。

   在听完学长的话后,老师说:“你这样不累吗?你必须多留些钱给自己,让自己多享受,过得轻松些。”学长不解,说:“可是家人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我不能那么自私啊。”

   听到这里,我们都打从心眼儿里佩服这位学长,同时也对老师说的话存有质疑。老师说:“你们真的认为这种所谓的‘舍己为人’的忘我精神是最好的吗?如果他继续这样下去,你们觉得会发生什么事呢?”老师又继续把故事说下去:

   在学长打完这个电话后过了几个月,他又给老师来电话了:“老师,我觉得好累。现在村里的人都知道我能挣钱了,就不时到我家借钱,爸妈根本就不知道我的状况,总是慷慨地借给别人,然后又问我要;妹妹说她现在对音乐很感兴趣,想让我给她买个小提琴,并供她读音乐学院,我真是烦透了!”

   说到这里,老师意味深长地对我们说:“现在,你们该明白了吧。并不是说‘舍己为人’不好,但就算是超人,也应付不了别人的索取无度。所以当你要‘为人’时,首先须想到‘为我’,只有先满足了自己的需要,才有精力去满足别人的需要。否则,一味地牺牲奉献没几个人受得了。”

   这个故事同样适用于高考生。

   很多考生说他们高考是为了不辜负家人的期望,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了他们学习的动力。但他们也发现:当学习成绩好的时候,家人对他们的期望就会增多,总是盼望他们能考上北大、清华一类的名校,光宗耀祖,这使他们的压力越来越大。当成绩差的时候,有些父母表现得极其失望,并不断打击他们,给他们施压;有些父母虽表现得很体贴并且小心翼翼,却更让他们感到愧疚,更有压力。长期下去,只会使他们负担越来越重,不仅影响学习成绩,更影响其身心健康。

   我们应该从上面的故事得到教训———高考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为了将来的发展,我们可以自私地去高考。

   像李学长那样,村里人对他的误解是他有能力挣钱,所以必定家资丰厚,自己去借钱即使不还他也不会计较。家里人对他的误解是他每个月赚那么多钱,肯定不会计较借些钱给别人,再说都是乡里乡亲,还能让我们有面子。妹妹对他的误解是哥哥能挣钱了,也一定有能力送我上音乐学院。这些误解其实都是他自己造成的,他在潜意识里必定有虚荣心,只想让村里人和家里人看到他优秀风光的一面,自己在背后要付出的代价却只字不提,所以最后只能“打落门牙和血吞”。同样的,为了别人和虚荣心而学习、考试,你迟早有一天会被别人的闲言碎语和期望所吞没。

   所以,我们应该确立好自己的目标,要知道,高考只是实现自己目标的一个过程而已。不是只有考上北大、清华一类的名校才有成功的可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作出最好的选择,让自己以轻松的状态面对将来的挑战,才能更稳当、更持久地走在人生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