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孩子不上树

  看着儿一天到晚在电脑前玩游戏,我很担心这会影响她的健康。窗外院子里的那棵梧桐伸展着茂盛的枝叶,仿佛在召唤着我们。“走,爬树去!”我忽然对女儿说。“爬树!”女儿睁大惊奇的眼睛。我不禁哑然失笑,都什么年代了,现在哪里还会有孩子爬树啊!
  记得我小时候,常常在下午没课时,越过一截矮墙,爬上一棵高高的梨树,有着一双狡猾小眼睛的表弟躲在矮墙外给我放风。我的手还没触到青涩的小鸭梨,表弟大喊“来人了”,而后扔下我撒腿就跑……滑下树逃跑是来不及了,我骑在高高的梨树上听天由命,树下的小脚老太太声称“下来后。要打断我的腿”,我自然更不敢下来,直到夕阳西下,看我始终不能脱身的表弟才搬来家里的大人救下我。
  谈到儿时爬树的经历,女儿一脸惊奇地呼叫:“妈妈还会爬树?我不相信!”孩子的怀疑让我一下子对童年恍如隔世,那个整日爬树的疯丫头真的是我吗?童年那些爬树和玩泥巴的经历是那么久远,时光的飞逝渐渐地叫你怀疑那些事情的存在了。这些原始的游戏仿佛再也不会上演,让人意外和怦然心动的是一个由专家和名人组成的委员会,最近提出了10岁以下儿童应该做的32件事,爬树和玩泥巴被列为经典的传统游戏。电脑游戏则是被排除在外的。这张儿童游戏清单还囊括了在草地上打滚、在院子里挖个洞穴、捉小虫子、用草和小树枝搭一个“窝”、在小溪边找蝌蚪、骑自行车穿过泥水坑等看似冒险的活动。
  对于今天的孩子来说,除了沉重的书包和各种特长学习班,怎么可能知道这些游戏的乐趣呢。暂不说父母担心的安全问题或者不希望孩子的衣服被搞得脏兮兮的,只说小溪边还能否找到蝌蚪,那些需要保护的小树又怎么禁得起攀爬?不知道孩子们还能不能重拾父辈的游戏,过早介入竞争的孩子成熟得好像没有童年。
  人总归是不能没有回忆的。当那青涩懵懂的季节越走越远。就越容易回忆花开的季。成长让人越来越寂寞,那些琐碎的回忆是对寂寞心灵最好的慰藉。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供人捡拾,生命该是多么幸福啊!

风吹过的日子

  又一个春天到来了,站在异乡的土地上,N千里的空间距离却无法引来我的乡愁,有风从南面吹来,带来一片一片飘舞的花瓣,伴随着花
  
  傍晚的时候,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在宿舍里踱着步,心里牵挂着即将毕业的她,想像着即将面对的别离,我思绪万千,一点学习的心情也没有。突然电话响了,她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惊喜地叫着她的名字,往事就像风里的花香乘机一起涌入我的心里。
  高二我们分到了一个班,她高挑,白净,漂亮,并且喜欢和漂亮的女孩在一起。长相平庸的我被班主任钦点为她的同桌的时候,她正趴在一大堆的书里,连看我一眼的工夫也省了。我有些沮丧地坐在她旁边,开始当时的主业——学习。
  她高一时憎恨学习,讨厌老师,藐视学校。逃课,睡觉,考试从不及格。做出的事永远让班主任头疼不已,却又无可奈何。高二她突然想好好学习了,买了一整套的黄冈的教辅书,书的背面印有北大的未名湖和博雅塔的图片,很漂亮的让人向往的样子。那时我学习很棒,至少在她看来是非常了不起,因为她是倒数第一。我是个很热心的女孩子,这个优点我一直保持到今天,她偶尔问我个题什么的我很乐意给她详细讲解。刚开始我们只谈论学习的事情,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资本啊!后来也会说到一些生活上的事,谈未来,谈理想,那时候我们都好向往去北大睡觉,那么古老有来头的一个学校肯定到处都是知识和文化的气息。然后我们把她的书的封面郑重其事地摆在课桌上,发誓一定争取要到北京大学去睡觉!
  她很有出息的,第一次月考就考到中等以上了,她的突飞猛进一时之间成为老师们经典鼓励的榜样,有逼我宫的趋势啊!我们班主任逢人便说,“我们班那个很厉害的,上进四十多名呢!”
  我其实是个很能闲谈的人,有一次她告诉我她有个男朋友在南京的东南大学,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或者是喜欢的人,我半真半假的编了一个爱情故事给她听,我不知道她信了多久,反正后来我说话又露馅了。我们的确说了很多的话,老师不满意了,把我们换了座位,我俩伙同我们的新同桌去找老师协商,以失败告终,显然,老班已忍无可忍了。
  虽然我们不是同桌了,高中的生活也非常忙碌。可是我们偶尔也还是会一起逃个课去外面吃个饭啊,逛街什么的,看那些漂亮的衣服,鞋子,买好听的D,在大街上左手拿着冰激凌,右手举着刚出炉的麻辣烫或是臭豆腐,把身上的钱花光,然后买一个漂亮的气球系在书包上,夸张地笑,慢慢地走着听音像店里传出来的一阵阵熟悉的旋律。
  愚人节那天,我以我很烂的骗人伎俩骗到了她,她知道这是我骗她的时候,微笑着很有风度地说了一句“我信任你”。
  那天晚上我们聊到很晚,有感于我的不谙世事,她语重心长地说,以后我们考到一个城市去啊,让我来保护你吧,当时听了好感动,可是到了大学她就不承认自己说过了,倒是记得我随口说的一句玩笑话,我以后养你啊!
  高三下学期,也是我最喜欢的家乡春天的一个上午,我们在课间像往常一样离开紧张的教室,来到阳台上吸收春天空气里的清新的气息,忽然一阵风过,眼前飘起一片一片粉红色的樱花瓣,那天天下着绵绵细雨,花瓣是从我们教学楼底下的一个花圃里吹过来的,那些花瓣在我们眼前飘啊飘啊,很有十八春里的那种气氛。我们一起坐到那个花圃旁边的绿草地上,任那些花儿轻轻地飘进我们的发丝间,衣服里,若有若无的幽幽花香夹杂着江南春天特有的潮湿清新的气息不断向我们袭来,我偷偷地把一些花瓣夹在我的日记本里……两年过去了,当粉红色的花瓣陪着我小小的心事和梦想一起风干的时候,曾经的一切都像是过眼烟云,看到往事的痕迹,我常常心生感慨,仰望长空,微微一笑。也许青春就是这样的吧!
  我们没有能够去北大睡觉,我考的尤其差,接到成绩通知单的时候我甚至不敢抬头看老班,他好严肃,对不起啦,老班。之后我像黑旋风一样闪了。结局比较现实,我们最后连在同一个城市这样的最低目标也没有争取到。我拒绝在补习班浪费我的青春,所以毅然决定流放塞外苦寒之地。
  高考结束之后,我在她家小住了一段日子。有一天晚上,我们一起散步来到白石公园,一辆停在公园门口的无偿献血车吸引了我们的注意,我们不约而同走到了拥挤的车里,那时她刚好18岁,而我没有,医生礼貌地把我请下了车。她出来的时候,很高兴的笑着,我郑重其事地对她说,我18岁那天去献血,完成我不同寻常的成人仪式,她笑了,很可爱的样子,在我18岁生日的前一天,学校组织了一次献血,当她后来问到我给自己的生日礼物是不是鲜血的时候,我无言,就像面对高考指挥棒,把她留在本市而把我抛在北方一样,有很多无奈。
  “春天的时候你曾经问我,不知道秋天你会在哪里,现在你知道答案了,你还满意这样的安排吗?”在邮件里她这样小心翼翼地问道。
  “我很好,你不用担心。”我在心里这样默默地回答,有点委屈。
  ……
  我走了好一会的神儿,仿佛听到她在说,你觉得我变了吗?
  ——没有啊,你还是很乖的,在自己自由选择和父亲的期望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在那片小天地里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又尽量让爸爸开心,让他放心你!
  ——你真的一点没变,说话还这么酸。
  ——我上次去北京了,发现其实在北京大学睡觉和在别的大学睡觉是一样的。
  -——是啊,我就很羡慕你啊,刚才我被妈泼了一身油,真的很不想回家啊……
  她父母离异了,这个妈其实不是她的亲生妈妈,她们之间永远充满着硝烟弥漫的战争,她在那边说,我发现我现在长大了,不像小时候,她说我都不会哭了!
  ——没事啊,你努力一点,找一份好的工作,买房子自己出去住就好了,偶尔回家看看爸爸啊!
  ——……
  几年的时间仿佛并没有给我们带来任何影响,我们什么都会聊,感觉我昨天就和她在一起,岁月带走了什么?心里的声音总是会告诉我,她会帮你的,我们是朋友啊!
  又一个春天到来了,站在异乡的土地上,N千里的空间距离却无法引来我的乡愁,有风从南面吹来,带来一片一片飘舞的花瓣,伴随着花香吸入鼻孔的是熟悉的春天的气息。

你是我温暖的手套

  十六岁的春日。班上开展了一次有趣的活动,为了让全班男女同学能够和睦相处,老师特设了下周一为女生节,要全班的男生为女生做一件好事,并且赠送一件有意义的小礼品。
  我选了她,叶小花。一个在此时几乎被全班男同学遗忘的农村女孩。靠窗的角落里,她安静地低着头。当台上的我大声叫出她名字的时候,她猛然吓了一跳。全班男同学开始起哄,大笑。
  那样的笑声里,我与她一同陷入了年少的尴尬。
  我与她不同。我选择她,完全是出于仁慈,甚至,是一种对弱者的可怜。虽然,我知道这个词对于叶小花来说是那么残忍,可我想不出还有其他理由。她接受我,估计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因为大家都知道,除了我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个男生选她。
  每一堂课她都听得非常认真,尤其是外语。而我,痛恨所有的科目,我和年级中甚至是全校不爱学习的坏学生都认识。我们一起通宵上网、抽烟;偶尔用拳头对着别人的鼻子出气;背书包去果园里偷果子,大口大口地吃完果子,把剩下的残碎放在上课起立时前排同学的板凳上……
  几乎所有的坏事我都做过。我讨厌外语,以至每次考外语的时候,听力题还没有放,我已经把所有的选择题做好,就等着交卷的时间到来。
  班上有一个规矩,每次期中期末考试后都要进行一次排位大整理。全班同学走出教室,按照考试成绩的先后一一入场,挑选自己想坐的位置。
  我记得很清楚,那次叶小花的成绩排名第一。她在所有惊羡的眼光中,缓慢地迈进了空荡的教室,朝着那个靠窗暗黑的角落走去。
  坐定的那一刻,我不知道怎的,感觉胸膛被什么东西压了一下,沉沉的。
  她用略带惊慌的回答制止了老师:我比其他同学都高,我坐后面也能看见,坐前面可能还挡到某些同学了。
  十五岁的清晨,一个极端讨厌外语的坏男孩,闻到了善良的味道。
  我选了叶小花作为女生节对象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在整个学校的坏学生联盟里传得沸沸扬扬。在厕所里抽烟的时候,雷明和一群高我一年级的坏同学过来问我,是不是看上了叶小花。我说,你放屁。我就算看上一头母猪也不会看上叶小花。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发火。一看我那样子,都没话说了。最后,雷明撂下一句话走了。他说,叶小花就是一村姑,以后是要回家去种田喂猪的。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难受。我知道,我和叶小花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可我为什么会难受呢?她回去就回去啊,种田也好,喂猪也好,我为什么要难受呢?
  清早,老师在上面讲课,我歪斜着睡觉。睁开眼睛,正对着叶小花的位置。她紧捏着笔在“沙沙”地书写着。我的心猛然地有些酸楚起来,因为这时我才看到,她瘦弱的手背上长了几个大大的冻疮,她时不时地用手搓搓它们。
  路过雷明家的服装店,我看到一双粉红色的,嵌有一朵小花的手套安静地陈放在柜台里。我硬是花9块钱把这双标价为32块钱的手套拿走了。雷明在身后一个劲儿地骂我,说我那手套一定是送给村姑叶小花的。我还是没回头。但在骑上自行车的时候大声说了一句,我就是送给那村姑的,这手套是买给她跟我一起种田用的。
  雷明在后面没声了。我迎着急速的风,大声地笑。
  叶小花戴手套的时候不敢看我。因为只要她一戴上那手套,班里最后一排的男同学就会大声叫嚷。我懒得去管他们,我才没时间理会这些凡夫俗子呢。况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送了她那双手套之后,她每次见我都要远远地躲起来。实在没法躲了,就脸红着急急跑开。
  我开始以为是我太过敏感了,但时间一长,大家都习惯了。或许,是淡忘了这件事。
  她从那时开始会主动给我送一些英语笔记,让我好好看。我接着,可我从来不会去翻阅那些东西。天知道,我有多么讨厌英语。
  高考终于结束了,多年的读书生涯,包括那些我做坏孩子的经历,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和一群朋友正准备大醉的时候,叶小花忽然出现在酒吧。褪去陈旧的布衣,一袭不同于往常的打扮使她看上去那么明艳动人。十七岁的年华,终是如一束阳光般穿透了我的瞳孔。
  在场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与我一样的惊讶,对于叶小花。
  她对我说,谢谢你当初送我的手套,很暖和。我没说话,笑笑。
  接着,她又调侃地问我,说实话,你知道手套的英文怎么写吗?
  她明知道我讨厌英文,还故意问我这样的问题。我当时就回答她,所有的英文里面,我就知道写“ lve y”,因为追女孩子要用。其他的,我一概不知。
  大抵,这就是我与叶小花的最后谈话了。
  后来,我靠父母的关系进了一家电力公司做文秘。没几个月,实在适应不了居人身下的感觉,辞职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广告公司。
  忙碌的社会生活中,我开始逐渐淡忘学生时代的一切,包括那一个村姑,叶小花。
  有时候想想,真的可笑。当初还说别人村姑,以后注定了回家种田喂猪。现在人家身在名牌大学,前途一片光明,怎么可能回家呢?
  记不清是几年以后,我接到了一个关于服装和手套的宣传策划。因为时代的问题,传媒这一块都必须接触到英语,所以我不得不打开电脑查询起服装和手套的英文拼写。
  lve——手套。当这个简短的英文出现在电脑屏幕上时,我忽然懂了一些什么。那个不断将英语笔记借给我的女孩,那个遇见我就急急躲开的女孩,曾怀揣了怎样的一份热情,关于那双遥远的手套。当时,英文那么好的她一定知道,那手套的含义是什么。
  ve lve,给爱。我一遍遍地用英文轻读着,忽然想起那个骑着自行车的午后,大声说着要用那手套和她一起种田;想起,那日在讲台上大声叫着她的名字;想起,那日,她在最后的时刻退去所有少女的矜持,问我手套的含义。凝思中,突然的领悟带着某种遗憾从脑海闪过,我是不是要弥补些什么?
  我开始极力寻找叶小花的消息。终于,通过其他同学得知她已经结婚,我按照朋友给的地址找了过去。最后,在她家门前的一个餐馆见到了她。
  她叫出了我的名字,我微笑着点点头,忽然无语。挽着身旁高大的男人,对于我的突然出现,她并没有半点儿的反常。
  只是,她玩笑式地告诉我一句,一定要把英文学好哦。
  回到家中,再看着那串被我反复抄过的英语单词,猛然地痛哭起来。那些难以言明的疼痛,连带着青春里的悔憾,一并沉重地流淌着。
  连夜,我将手套广告的策划案交到了客户手里,客户代表一致通过。
  天刚蒙蒙亮的春日里,整个城市的户外站牌,楼塔,都被一张同样的手套广告覆盖了。广告语是简单的一句话:手套——lve——ve lve——给你我的爱,温暖新时代。

化妆

  上大学那会儿,女生都爱扎堆儿,你三个一群,我五个一伙,一块儿上食堂吃饭,一块儿到图书馆晚自习,甚至闹起别扭来,也是拉帮结派的。
  315是新组合的宿舍,一共六位姐妹。新学期刚开始,就明显地分成了两派:一派五个人,吴莎莎、谭芳、曾丽、刘思琦,还有我;另一派,就只有陆小璐一个人了。
  其实陆小璐长得很漂亮,她站到人堆里头,一眼看去,很容易就能找出来。用时兴的说法,陆小璐有着一张“明星脸”。这也就算了,偏偏她还特别臭美,每天都化妆,一大早就起来试穿衣服,弄得自己跟赶演出似的,衬得宿舍里其他姐妹都像“灰姑娘”一样。加上陆小璐很少主动与人说话,一到周末总有人开车来接,慢慢地,与大家便有了距离。
  可是有一段,陆小璐突然变得无精打采起来,虽然天天还是一大早就起来化妆,试穿漂亮衣服,但她的精神明显没有过去好。睡在下铺的吴莎莎告诉我们,她经常半夜还听到陆小璐在上铺翻来覆去的。
  我们都想,可能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吧。果然,从周一开始,陆小璐就没有回宿舍。刚开始几天,谭芳和曾丽还说些不着边际的风凉话,可时间一长,我们都开始担心起来。刘思琦是寝室长,想给陆小璐打手机,一问,才发现我们五个人都没有记她号码。第二天,有人开车过来拿陆小璐的铺盖衣物,大家都担心地问怎么回事。来人说,小璐特意叮嘱他转告大家,她要请假半年。
  请假半年?我们都挺疑惑的,但这种事也不好细问。还是曾丽机灵,周一的时候,她去问辅导员。辅导员说,你们不知道吗?陆小璐请假做手术啊。
  知道这个消息后,我们都很难过。虽然大家都不喜欢陆小璐,可她也不是什么坏人啊。我们几个便四处打探她的消息,原来事情比大家想象的还要糟糕:陆小璐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一直不敢做手术,最近检查,发现不能再拖了。按照医生的建议,她将要接受四次手术治疗,手术成功就可以恢复正常生活,但每一次都有很大的风险。
  知道事情的真相后,宿舍里顿时安静了下来,连续几个晚上,都没有一个人说话。最后,还是刘思琦拿的主意,大家一块儿去医院看望陆小璐。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们的心都慌慌的。在白色的病房里,我们见到了陆小璐,她正认真地对着一面镜子描眼线,打腮红,涂唇彩。从她的脸上,看不到一丝临危病人的迹象。忙完了,她转过头来,一眼就看到了我们几个,脸上闪过一丝惊喜。接着她连忙将头背过去,说,你们来了,怎么也不通知我一声。过了一会儿,又缓缓地回过头来,说,其实很久就知道是这样的结局了,没什么啦,瞒大家那么紧,是不想让更多的人为我担心。
  姐妹几个都不知说什么好。陆小璐仿佛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有说有笑地告诉我们:下午是第一次手术,进去可能就出不来了,所以一上午都在给自己化妆,我参加过别人的追悼会,殡仪馆的人化妆很差劲的,我可不想死得那么难看……
  等了好几个小时,我们的脑袋里都是一片空白,甚至连互相对视的勇气都没有了。终于,陆小璐被人从手术室推了出来。手术很顺利,她安详地躺在病床上,仿佛睡熟了一般。一圈人将她送回病房,315的几位姐妹一块儿回家,一路上我们都沉默不语。
  后来,我们陆陆续续地去过医院几回,也陆陆续续地听到她手术成功的好消息。大家都为她感到开心,这个陆小璐啊,真不是一般人,每次上手术台前,她都要给自己化妆,每次都是那么的一丝不苟,就好像她要去的地方不是手术室,而是准备去赴一场晚宴。
  第四次手术的前几天,陆小璐突发高烧,接着昏迷了几天,就再没有醒来。事情来得太突然,当我们接到通知赶到殡仪馆时,一个肥胖的女人正在给陆小璐化妆。
  我们看着安安静静地躺着的陆小璐,她瘦了,脸上的颧骨明显地突了出来。那个胖女人正在给陆小璐描眉毛,她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用心,将一条眉毛画得弯弯曲曲的。我们都无声地哭了,平时最讨厌看陆小璐化妆的吴莎莎,突然很激动地冲上去,一把就夺过了那个胖女人手中的眉笔。胖女人露出一脸的不解。吴莎莎大声叫道,你怎么可以把她的眉毛画得这么难看!
  胖女人很诚恳地说,不要难过,人死不能复生。吴莎莎哭着将眉笔丢到地上,说,她很漂亮的,求求你,你不可以把她的妆化得这么难看!
  第二天是追悼会。陆小璐的亲属怕我们再次“激动”,就没让我们参加。那天是星期六,天阴沉沉的,我们315的五个姐妹静静地守在宿舍里,不知是谁先开始的,我们都含着泪,对着镜子开始化妆。我们用这种独特的方式,为一个叫做陆小璐的美丽女孩儿送行。

神鹰

  我读大四时,在一个穷苦的老人家里做义工。老人无儿无女,孤身一人,在学校提供需要帮助的人名单里,他列在首位,我第一个报了名。
  每到周末下午两点,我准时来到老人的家。开始是想帮老人收拾一下家,洗洗衣服做做饭。但老人却只让我做一件事——剁肉。
  因为中风,他的右手时常颤抖,而左手蜷缩无力。一块两三斤重的新鲜牛肉搁在砧板上,要剁得碎碎的。我问为什么不用绞肉机?老人说绞肉机绞出的肉不够碎,而且远不如剁出来的味道鲜美。“老了,牙口不好。”老人眯着眼说。
  坐在台阶上,一块肉我要剁半天。老人极看重这件事,显得格外挑剔。屋子里光线太暗,每次剁肉我都把砧板放到门口的台阶上。老人总要坐在一边看,直到我把肉剁成肉酱,他才放心地叫我把肉放进盘子里。
  我干活时,除了老人,还有一只鹰总盯着我。它立在树梢,目光锐利,对我就像防备一个小偷。
  我讨厌这只鹰。它很老了,身上长着斑疮,翅膀飞起来很迟缓,一抖,到处都掉毛。
  这天,我正在台阶上剁肉,边机械地挥着刀边算着已经来了多久。突然,树上的鹰发出一声怪叫,冲着我俯身飞过来。我吓了一跳,手里的菜刀掉到地上,人蹿出老远。鹰站在屋檐上,一动不动。我再看牛肉,上面落了不少尘土。我很生气,该死的鹰,发什么神经?我抄起根竹竿想去打那只鹰。
  正闭目养神的老人惊醒了,从窗口看到我的举动,他大吼了一声:你在干什么?混蛋!
  我扭过头,惊呆了。一向对我温和有加心存感激的老人,为了自己的宠物,竟如此恶劣地吼我?我狠狠地把竹竿扔到地上。
  见我摘下围裙,甩手要走,老人叫住了我。他说这是他的怪癖,不能容忍任何人不敬他的鹰。说着,老人打了个呼哨,鹰落到了他的手臂上。他满怀深情地看着它,缓缓地给我讲起了多年前的一件往事。
  三十年前,他在西藏当兵。一次野外训练中,他在那仁郭勒河谷和大部队走散了。在荒滩上走了很久,又累又饿的他感到了绝望。
  喝了几口水,他靠在石头上,竟慢慢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被一声尖锐的鸣叫惊醒。缓缓地坐起来,他看到残阳下一只鹰正翱翔在高空,绕着他鸣叫不止。他感到不安,紧张地四下里看。草洼里,猛地露出一只凶恶贪婪的蛇头。那是一条大蟒蛇,盘成锅盖般。
  他呆呆地盯着蟒蛇,脑子里一片空白。蟒蛇昂起头,芯子抖动着,像骇人的火苗。他觉得自己的心跳都要停止了,恐惧让他一动也不能动。这时,那只盘旋的苍鹰如闪电般俯冲下来,突然伸出尖利的喙,一击啄中了蟒蛇的左眼。蟒蛇受到攻击,猛地回身,苍鹰鸣叫着飞上了高空。被啄瞎了一只眼,蟒蛇疯狂地昂着头,等待着苍鹰再次落下来。他抓住机会拼命朝远处逃去。蟒蛇却不想放过他,在荒滩上,它远比人跑得快。这时,鹰又一个俯冲,翅膀几乎擦着蟒蛇的头划过。蟒蛇恼羞成怒,鲜血直流的头昂起足有一尺高。
  他不顾一切地往前逃,直到看到车灯光,看到前来寻找他的战友。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荒原上藏族人驯养的鹰,叫巴塞。它不仅帮助猎人捕猎,而且不止一次救过人。从那以后,我成了这只鹰的朋友。复员时,得知巴塞因受伤已经不能在高空翱翔,征得主人同意,我带走了它。之所以选择在空旷的郊区生活,我就是想给巴塞一片自由的天地。”老人说。
  听了老人的故事,再抬头看那只鹰,我心里有些羞愧。这样的鹰,该通人性吧?莫非它看透了我的阴暗心理:来老人家,我并不是心甘情愿的。在我就读的大学,有一项德育学分,四年大学要修满十分,否则不能顺利拿到毕业证。我照顾老人五个月,每个月能拿到两个学分。这样,到六月份,我就能顺利地戴上学士帽。
  和这只鹰比起来,这是多么令人不齿的事!
  再来老人的住处,我对鹰多了几分敬畏。
  这天,因为功课耽误了时间,我比往常迟了两小时到老人的住处。推开门,我看到老人正端着碎肉喂老鹰。那只鹰,一下下地啄食。一瞬间,我的脸涨得通红。原来,我每个周末累得手酸臂疼,却是侍候一只鹰!
  老人似乎看出了我的愤怒,半晌,他说,鹰老了,恐怕也没有多长的寿命了。它的喙已经没有多少力气,肠胃也不像壮年鹰。他还有假牙可以啃嚼,鹰却啄不碎鲜肉,所以只好把肉剁碎。
  “年轻人,我不是故意瞒着你,对不起了。”老人诚恳地向我道歉。
  我心里有点儿不是滋味,老人之所以这样做,无非是怕我剁肉不用心。我是来照顾他的,现在却成了照顾一只鹰。
  我没有说什么,像往常一样拿出砧板,坐在台阶上剁肉,一言不发。鹰站在树梢,一动不动,但它的眼睛一直都在盯着我。
  手剁酸了,我正准备停下来休息一会儿,这时,鹰突然像离弦的箭一般朝着我冲过来。我吓坏了,迅速起身,后退两步倚住了墙。
  鹰没有收翅,而是直奔屋檐。我抬起头,只见鹰猛啄屋檐,鹰喙流出血来。不一会儿,它似乎无法负重,身子径自下落。我吃惊地低下头一看。鹰摔到地上,嘴里牢牢啄着一条两尺来长的眼镜蛇。蛇在鹰嘴里扭动,蛇尾扑打着台阶,尘土腾起老高。鹰一次次试图站起来,可它太老了,摔得太重,根本做不到。鲜血顺着鹰喙不断地流下来,在石板上积成一洼。可无论眼镜蛇如何拼命挣扎,鹰一直不松口。
  蛇的动静越来越小,渐渐僵直。鹰身子一歪,倒在了地上。我呆呆地倚着墙,几乎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现在,我才明白了鹰为什么一直牢牢地盯着我。它不是盯着我,而是盯着距我头顶不远的屋檐,那里藏着一条狡猾的毒蛇。鹰时刻都在提防着蛇对我发动攻击,它一次次地擦着我的头飞过,不过是想寻找时机啄出那条蛇。
  站在台阶上,我仰起头。头顶,一个小小的圆洞,正对着我剁肉的位置。
  老人从屋子里出来,呆呆地看着鹰,看着死蛇。他蹲下身,将气息微弱的鹰抱在怀里,浑浊的泪水滴落到它的羽毛上。
  我缓缓伸出手,轻轻抚摸着生命垂危的鹰。远处残阳如血,我的视线渐渐模糊。

我们和你在一起

  踏进山村的那一刻,她就后悔了,真是不该跟父亲赌气。一座又一座的山,好荒凉。大学毕业后,父亲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在城里给她找好了工作,可她就是不干,硬是要来山区教书。她是不想让父亲庇护自己,她想依靠自己,好好锻炼自己。
  老校长把她接到学校,指着两间石头房子告诉她说那是教室,然后又指着一边的一间石头房子告诉她说那是她的宿舍。就这样的条件!她实在不敢想象自己怎么在这里生活下去,工作下去。老校长把宿舍的门给她打开,把钥匙交给了她,对她说,以后,这里的一切都交给你了。
  老校长走了,一切都交给她了。可她还只是一个20多岁的姑娘呀,她的任务很重很重。她整理好宿舍,重重地倒在床上。还没有开始工作,她就已经感到了累,甚至感到了窒息。她多么希望父亲能够给她打电话来,只要父亲说一句话,叫她回去,她必定马上就走。可是,手机根本就没有信号,就是父亲真打电话,也打不通呀。
  明天才开学。学校冷冷清清,就只有她一个人。虽然学校处在村子中间,靠在山下,可平时,除了老师,就没有别人来。她很无聊,无聊地把手机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她多希望有亲人或者朋友或者同学给她打电话发短信,那样,她就可以跟他们交流,向他们倾诉一下自己的委屈。虽然她已经爬到了山顶,但手机就是没有信号。握着手机,她在山顶上轻轻地哭了起来。虽然她后悔了,但是她却不能就这样回去,那样,只能得到父亲的嘲笑。
  不过,下午就热闹了,村子里的大人都来看她,给她送来米送来菜。孩子们也来了,孩子们围着她,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一个个笑嘻嘻的。孩子们问她,你就是我们的老师?她点了点头。孩子们说,你真漂亮,就像是天使!她忽然笑了。是的,对于这些渴望知识渴望读书的孩子,她,无疑是他们的天使。所以,村子里的人才那么尊敬她。虽然一个下午都有人找她说话,但是,她依然觉得自己很孤单。许多话,她根本就没有听进去。许多话,她都是在应付。她是天使,是城里意外飞来的天使,而他们,他们是什么呀?沟通?根本无法沟通。
  人们终于散尽了,她自己弄饭吃了。然后她把宿舍的门关得紧紧的,还把宿舍里的窗子也关得紧紧的,躺在床上看起书来。她根本没法看进去,她很无聊,也很害怕,她看书只是为了打发时间,驱赶恐惧。白天的时候,山里的年轻男人个个都把目光在她身上盯来盯去,那时她就很紧张。现在是晚上,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打什么坏主意。深山里,不时传来一阵阵狼嚎。
  突然,她听见墙外有脚步声,她紧张起来,把灯灭了,然后在床上缩成一团。心,咚咚直跳。脚步声到墙角就停下了,然后听见有两个人嘀咕起来,而且一直嘀咕不停,好像在商量什么事儿。她就更紧张了,来的不只一个人,他们真要砸门砸窗,她一个弱女子,哪是人家的对手?可是,她等了很久,也不见那两人有什么别的动静。她就蒙在被子里哭了起来……
  天亮的时候,她醒了过来,一切都安然无恙,她小心地去开了门,只见门口的墙角靠着两个人,一个大人,一个孩子。她知道那个孩子是她的学生,就叫醒了他们,问他们,你们怎么在这里睡着了?大人和孩子看到她,都笑了,说,你昨晚睡得好吧?她没有说话,委屈地哭了起来。大人和孩子一惊,说,老师,你怎么哭了?是不是想家了?她说,昨天晚上我听见有男人在宿舍外面说话,我好害怕。大人吃了一惊,说,老师,昨晚我们吓着你了?!她说,昨晚是你们……大人说,是我们,我们吃了晚饭就来了。她松了一口气,埋怨地说,你们来干什么?吓死我了!大人听了连忙说,老师,对不起,吓着你了。这山里有狼,我们就是怕你害怕,所以我们就来说说话,让你知道外面有人守着,给你壮壮胆子,没想到反而吓着了你。
  她明白了,原来他们说话是给她壮胆,而她自己却多心了。他们守了她一夜,怪不得在门口的墙角睡着了。她说,谢谢你们,我不怕狼。大人笑着说,你一个姑娘家,一个人在这山里,哪有不害怕的?老师,你放心,以后每天晚上都有大人带着孩子来守在外面,你就安心休息吧!这是我们大家商量好的,大家轮流值夜守护。她突然伸出手握住孩子的手,说不出话来,只是眼里一片湿润……
  第二天晚上,她一点也不害怕了,她开着窗子躺在床上,声声人语伴着清新的风从窗户外面飘进来,她感到无比的亲切,在一缕雪白的山月的抚爱下,她微笑着进入了梦乡……

火红,那个痛痛的颜色

  清一色学生装的校园里,一抹火红,跳动张扬的火红跃入你的眼帘,苍白的面颊涂着厚厚的腮红,火红的露脐吊带,火红的及膝短裙,还有一头乱乱的红头发,你做何感想?当这个外校的插班生出现在高三(1)班教室时,我们都张大形的嘴巴,忘记了呼吸,忘记了她看我们的眼神是多么的不屑。而当这个名叫张蝶的女生大摇大摆坐到我的身边时,我感觉所有即将参加高考勤奋苦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优等生们都将目光齐刷刷的射向了这边。那一刻,我的脸火辣辣的无地自容。虽然我没有勇气回头去看她——张蝶,但我敢保证,她,绝对还是一副事不关己目空一切觉得别的同学少见多怪嗤之以鼻的表情。
  第二天,张蝶没来上课。我,一个一向乖乖的女孩,对坐了一天没跟她打招呼的同桌,有点担心,在高三忙碌的学习中,担心一个没说过一句话的女孩。
  第三天,盼望那抹火红出现的早上,迎来的是一个一脸红肿加两个熊猫眼加一身乖乖学生装的她,头发显然也是收拾过的——小子头。一个早上,她拼命的写,拼命的撕,老师到底在上面讲了多少,连我也不知道,更别说她。午餐回来,给她带了份外卖,也没说谢,打开就吃,狼吞虎咽,毫不淑女,吃完了扔给我10块钱,不说别的,倒头就睡。心凉凉的,但并没有她侮辱了我的感觉。又是一个下午无话,她看小说,我听课,放学了,晚上她不来自习。
  这样的日子到底持续了多少天,我已不再记得。只记得后来的日子里,偶尔在课堂上奋笔疾飞,不知是记笔记还是写的什么,我都无法过问。只每天中午那一盒饭,那一个已对我不再反感的笑容和轻轻道出的“谢谢”,足矣。
  那一天,风和日丽,一向学生装的她又换回了那一身耀眼的火红,一下午表情哀滞,放了学也没回家。我真的实在忍不住,怀着宁可挨骂的心情胆战心惊地问:“今天下午不回家吗?”
  “唔。”
  莫名其妙,实在搞不清楚什么状况。
  “那你?”
  “哦,我要走了……”
  那一刻,我的心空空的,僵在那里没有话说。已经习惯了有她的日子,习惯了她苍白的脸上云淡风轻的笑容,习惯了每天中午的那一盒外卖……而今,她要走了,真的要走了吗?记得一次翻书时不小心看到的那一页字:“老天爷,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你可以不给我幸福的家庭,可以使我在病痛的煎熬中苟延残喘。可是,你怎么可以从我的身边带走他,带走那个永远阳光明媚的男孩子,你明明知道那是我心中的最痛啊!是的,我喝酒,抽烟,打架……干所有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从没有干过的坏事,可我,却仍然每天装作若无其事的来上学,坐在明亮的教室里,与他们分享这本不属于我的幸福。老天,你睁开眼,看看啊……”
  我不知道到底什么事情发生在这个女孩子的身上,这个着一身火红但真的柔弱的女孩,让人怜悯,使人心酸,尽管我知道她一点儿也不需要这个。泪,是滂沱的大雨,早已迷蒙了双眼。她何时走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从今往后,我再也见不到她了,再也见不到她了……
  那年以后,我从未再见过着一身火红的女孩,即使今年是红色流行的时节,仍然没有。就又记起那团跳跃的火红色,隐隐心痛。是的,那一年,我如愿考上了大学,没有想像中的大喜,只在亲友的祝福声中微微颔首。是的,我满足,那种小小的幸福的满足,不再麻木。我知道,是那个火红色的女孩改变了我生命的颜色,让我懂得幸福的颜色,懂得感激生活……
  火红色的女孩子,你在他乡还好吗?

那夜的烛光

  临睡以前,晴晴赤脚站在我面前说:
  “妈妈,我最喜欢的就是台风。”
  我有一点儿生气。这小捣蛋,简直不知人间疾苦,每刮一次大风,有多少屋顶被掀跑,有多少地方会被水淹,铁路被冲断,家庭主妇望着每斤60元的小白菜生气……而这小女孩却说,她喜欢台风。
  “为什么?”我尽力压住性子。“因为有一次台风的时候停电……”
  “你是说,你喜欢停电?”
  “停电的时候,你就去找蜡烛。”
  “蜡烛有什么特别的?”我的心渐渐柔和下来。
  “我拿着蜡烛在屋里走来走去,你说我看起来像小天使……”
  那是多年前的事了吧?我终于在惊讶中静穆下来。她一直记得我的一句话,而且因为喜欢自己在烛光中像天使那份感觉,她竟附带也喜欢了台风之夜。
  也许,以她的年龄,她对天使是什么也不甚了解,她喜欢的只是我那夜称赞她郑重而宠爱的语气。一句不经意的赞赏,竟使时光和周围情境都变得值得追忆起来,多可回溯的画面啊!那夜,有一个小女孩相信自己像天使;那夜,有一个母亲在淡淡的称许中,制造了一个天使。

做主

  我和青青,是同一个美容美发班的同学。毕业后,我们选择了看上去很相似,但其实截然不同的工作。
  青青专门给新娘子化妆做头发,这份工作很适合她。一来她喜欢人多热闹的地方;二来她爱说爱笑,帮新娘子化妆做头发,虽说是赚了人家的钱,但活泼会说话的她,给原本就喜庆的场合更添了几分姿彩,非常受欢迎。
  而我,则应聘了殡仪馆化妆师的工作,替去另一个世界的人们,在人世间做最后的梳妆打扮。这份工作,同样也很适合我,因为我性格内向,不善言辞。当然,刚开始的时候,同已经没有呼吸没有生命的人同处一室,难免有点害怕,但这份工作收入高,适合家境贫寒的我。而且做了一段时间后,觉得也没什么好怕的,这些人,已经不会思想,不会说话,有时候,反而更加安全,更叫人放心。
  起先青青对我很是生气,她原本指望我们两个好朋友携手打天下,最好全城的新娘子都慕名而来,求我们俩化妆打扮才好呢。我跟她说,虽然大家是情同手足的好朋友,但人各有志,而且我家境不好,需要帮补家用,这份收入高且非常稳定的工作,是再适合我不过的了。
  青青到底是青青,听了我的解释后,很快就释然了。我休息,她也没有婚礼可忙的时候,我们就聚在一起喝茶。
  她总是举着我的双手,赞叹道:“多漂亮的手啊,如果是游走在鲜活、美丽的新娘子的脸上,那才叫相得益彰、相映生辉呢。”我照例不做声,慢慢地品茶,任由她唧唧喳喳说个没完。她说,我听,是我们俩多么惬意、多么闲适的美好时光啊。
  或者,她大大咧咧地摆弄着我的脸:“寒寒,你的脸真精致漂亮,以后你结婚了,得让我来帮你化妆,我一分钱也不要你的,但我有信心让你成为全城最美丽的新娘子!记住,你的脸,我做主啊!哈哈哈……”
  她孩子气地用手使劲地在我的脸上捏几下才放开。
  我还是一声不吭,任由她在我的脸上又掐又捏。那时候性格内向的我还没有男朋友。但毫无疑问,如果我结婚了,我的脸,当然由青青做主。
  我跟她同学了两年,很清楚她年纪虽小,手艺却不简单,也知道因为勤奋细心,因为人缘颇佳,她的生意越来越红火,才几年工夫,已经做了老板,手下雇了十多个人。
  以为这样的日子,可以天长地久地过下去……
  有一天早上,我刚上班不久,突然就送来了一个车祸身亡的女孩。当白布单慢慢揭开的时候,我整个身体都僵硬了,全身的血仿佛一下子涌到头上,我没有来得及说话,就失去了知觉。醒来后,我发了疯似的找到她,扑在她身上,号啕大哭。
  是青青!她除了一条胳膊断了,流了少量的血,其他部位几乎没有任何外伤,但五脏六腑却被严重毁坏,在车祸现场就已经香消玉殒了,没有送医院,而直接送来了这里。
  我流了很多很多的泪水,但终于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我想,我不能这么无休无止地哭下去,我得为青青做点什么。我请示了经理,他看我情绪已经稍稍稳定,又再三询问我是否能胜任,终于同意由我来为青青化妆。
  我的泪,一滴一滴,无声地从脸颊淌落。我小心翼翼地用纸巾拭去泪,不敢让任何一滴落在青青的脸上,怕惊扰了她安详美丽的睡眠和慢慢飘离尘世的灵魂。我仔仔细细地帮青青化了一个清淡美丽的妆,又一根一根把她那一头飘逸柔韧的长发梳理好,整整齐齐地盘在头顶。我检查了一遍又一遍,不是怕青青不满意,是怕我自己不满意。
  “你的脸,我做主,哈哈哈……”那清脆的、精灵般的声音倏忽间在耳边响起。
  “青青!”我悚然一惊,不,不是青青,青青她再也不能说话了呀,那不过是恍惚的我,凭空生出的幻听……
  青青啊,在意想不到的巨大变故来临之前,人是多么渺小卑微啊,谁能逆转,谁能做主呢?也许只有命运的那只手吧……

一个陌生女孩的来信

  笔耕不辍,久栖文坛,很是收到过一些陌生人写来的信。当弃则弃,应留则留,竟渐渐地由欣然而淡然而漠然。有时,那一种无动于衷,连自己都深觉太愧对认认真真给自己写信的人们了。
  但是近日收到的一个陌生女孩的来信,却使我不由地细读数遍,心生出几许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的感动:
  
  尊敬的作家先生:
  我是一个女孩子。我向您老老实实地承认,我没读过您的任何一本书。星期六,我和我的三个表姐一个表哥在我们的小六姨家相聚,一边嗑瓜子一边闲聊。瓜子下边铺着一张旧报纸,那上边有一篇介绍您的报道。表哥看了一会儿,指着您的照片说:“哎,咱们就给他写信怎么样?”我们早就想给一位作家写信了。
  梁作家,这是一封代表5个人写给您的信。我们的母亲们那当然就是亲姐妹了,她们有一个妹妹,就是我们的小六姨。她已经36岁了,还没结婚。不过您千万别误会,我们可不是在替我们的小六姨向您征婚。我们的小六姨是个美人儿,除了肤色不怎么白外,哪儿都够美人儿的标准。请您注意,是不怎么白,不是黑。
  我们的姥爷和姥姥,一个78岁了,一个75岁了。我们的家乡在四川山区,一大家子都是农民。
  我们的小六姨生下来不久就送给别人家了。家里孩子太多了,姥爷姥姥负担不了。也幸亏小六姨被送给别人家了,她才能上学,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上了省卫校。毕业后,她分配在省城一所大医院当护士,没几年又当上了最年轻的护士长。那一年她回老家探亲,她的养父母就告诉了她身世的真相。她就去我们那个村子,探望了她的亲生父母。接着,又一一去探望她的五个姐姐。我们的小六姨,她进一家门哭一次。我们的姥爷、姥姥和我们的母亲,心里都特别内疚,尽说些“女儿对不起”、“妹妹对不起”的话。小六姨却哭着说:“爸爸妈妈姐姐们啊,我不是怨你们呀!我是怎么也没想到你们的日子会过得这么苦这么难!这可叫我怎么办呢?”
  不久,听说小六姨不当护士长了——她在卫校是学按摩的,她自己开了一家按摩诊所。那一年的春节前,姥爷姥姥和我们各家,全都收到了小六姨汇来的钱。每家不多,500元。但是对于农村人家,那可是不少的钱啊!
  第二年和第三年上半年,她的养父母相继病了,被她接去了省城。姥爷姥姥和我们的母亲,全都替她着急上火,可又全都帮不上忙。小六姨再回到老家时,衣袖上戴着黑纱,瘦极了。姥爷姥姥和我们的母亲们心疼得全都哭了。她却安慰他们:“别哭,养父母对我的恩情,我已经报答了。”她说,按摩诊所虽然挺赚钱的,但几乎每天都要面对一两个心术不正的男人。她不干了。
  她说她要到深圳去闯闯。姥爷姥姥和我们的母亲们都舍不得,也都不放心她去。可劝不动她,一个个流着泪,一直把她送到乡路的尽头。那一年,我还在妈妈肚子里呢。小六姨双手轮流摸着表姐表哥们的脸蛋,嘱咐我的姨妈们:“姐们儿呀,要让孩子们读书。以后,有我呢!”
  尊敬的梁作家,为了节省您的宝贵时间,我接下来只能写得特别简单了。总而言之,没有我们的小六姨,我们都是念不起高中和中专的,现在,也绝不会都集中在深圳这一座城市里打工。周末,我们全都无拘无束地聚集在我们的小六姨家里,看录像,甩扑克,或者轮番上网。那时,我们都觉得幸福极了,而她,总是坐在一旁,默默地瞧着我们,脸上很有成就感的样子,像一位美丽的小母亲。
  十三四年里,我们的小六姨,先后做过许多工作,深圳市一个区的区委办公室的办事员、接待科副科长、公司的秘书、经理助理。小六姨还开过花店、书店、时装店。知道我们的小六姨目前在做什么吗?她已经有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小的公司,经营各类首饰,在深圳一家大商场里有专柜,在另外两座大城市的大商场里也有专柜,效益都挺不错的。在我们心目中,我们的小六姨已经是成功人士了。
  十三四年里,小六姨挣的钱,一大半花在我们身上了。因为我们有个小六姨,姥爷姥姥生病才住得起医院了,才坐过飞机了,才到过深圳这么美丽的城市了。因为我们有个小六姨,我们各家的日子才渐渐好过了,我们的父母才不终日愁眉不展的了。
  但是我们的小六姨却36岁了,还没爱过,还没被爱过。为了我们所有这些人,也许,还为了她心里当年默默许下的一个承诺,她无怨无悔地将自己最好的恋爱季节耽误了。她依然美丽着,却始终孤单着……
  她经常教育我们:打工妹,第一要自尊,第二要自立,第三要自爱。她还时常一个一个地询问我们谈恋爱了没有。说:“如果万一两个人之间发生了那种冲动的事儿,尽量别使自己怀孕。一旦怀孕了,也别互相埋怨。对于恋爱着的年轻人,那根本就不是可耻的。但是得及时让小六姨知道,因为小六姨有责任亲自陪你们去医院。”
  然而,小六姨自己前几天却怀孕了!当她声音小小地打电话向医院咨询做“人流”时,我无意间听到了,第二天我请了假,跟踪她。我隐蔽在马路对面,望着小六姨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入医院,又一个人孤零零地缓缓走出医院,心里酸极了。
  我至今没将小六姨的秘密透露给亲人们。我经常在内心里为小六姨的爱情祈祷,祈祷它有一个好结局。我做得对吗?
  那一天又是星期六。吃晚饭时,小六姨开了一瓶葡萄酒,给我们每一个人的杯里都倒了一点点。她说:“小六姨将咱们家的贷款终于还清了。它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了!”
  我们都高兴极了,纷纷和小六姨碰杯。各自咽下了一小口酒之后,又都想哭。
  ……
  这封信还有两千多字。她,不,四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希望我能将他们的小六姨当成原型,创作一部小说或电视剧。
  我给陌生的女孩回复了一封信:
  
  陌生的女孩:
  感谢你对我的信任。在我看来,你的信有一种诗性。但是我现在的颈椎病实在太严重了,写作等于自我虐待。故我也不能如你所愿,在某时去深圳认识你们的小六姨并采访她,那样,只怕我会爱上她。对于美丽而又具有牺牲精神的女人,通常我意志很薄弱。依我想来,你们的小六姨,如同上帝差遣给你们的一位天使。上帝并不经常这么好心眼儿,所以被天使爱着的人,也要反过来关爱天使。至于她的那个秘密,只要她自己不说,你须永远守口如瓶。天使也有自己的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