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赤脚大仙”的春暖花开

  偶遇赤脚大仙   春晓的父母都是大学里的老师。高中毕业时,春晓本想考南方的学校,可是临了,还是就近上了这所工学院。   报名那天,她在校园里闲逛,有个灰头土脸的男生上来问:“同学,请问法律系在哪儿报名?”是浓重的南方口音。春晓半天没说出话来:这人居然没穿鞋子。校园的路是水泥的,八月末的阳光洒上去,也是滚热的。春晓抿了抿嘴,指了指前面的一幢楼。男生转身走了几步回头看了看春晓,好像猛然想起什么,从身后背包里掏出一双黑色土布鞋穿上。   “这人,真是个赤脚大仙!”春晓很想试试光脚踩在地上的感觉,于是偷偷脱掉鞋,踩了一下,烫且不说,单是硌了一下都觉得不舒服,这还隔了丝袜呢!   午饭时,把这事当新闻说给父母听。父亲说:“现在许多贫困生的境况,是你想象不出来的。”“那也不能不穿鞋呀!”在春晓看来,不穿鞋简直太难以想象了。   第二天,春晓走进教室,居然一眼就看见了“赤脚大仙”。   他叫韩江秋。听人说他只带了50块钱来学校。他的家在遥远的深山里,据说得走六七个小时山路,才能到有车的地方。   春晓偷偷打量着眼前这个黑黑壮壮的大男生,感觉他仿佛来自天外。韩江秋倒是一点也不畏畏缩缩,很主动地帮同学搬行李,收拾教室,干起活来很麻利。他认出了春晓,憨憨地冲她笑,露出一口白牙。   他,一直穿着那双黑土布鞋。鞋边上的白布牙子,还是干干净净的。   烤饼与很硬很硬的茧子   春晓是班里的生活委员,杂七杂八的账目都要她管。一天,去男生寝室找班长,正好听见一个男生下楼时说:“韩江秋这学可怎么上啊?刚开学就断顿了……”寝室里的灯昏黄如豆,春晓略略想了想,跑到韩江秋的寝室门口敲了门。   韩江秋与春晓走在校园甬路上,一个劲儿问有什么事。春晓指了指路角卖茶蛋和烤饼的地方说:“我晚上没吃饭,想让你陪我吃点东西!”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在前面。   春晓买了茶蛋与烤饼,拉着韩江秋到操场的跑道边上。韩江秋有些拘束,吃得很慢。   “韩江秋,我知道你有困难,但是从今天起,你要学会接受别人的帮助,懂吗?接受,你才有可能更多地回报给别人。我不希望看到你活在自卑的世界里!我希望可以帮助你!”说完,春晓握住了江秋的手。手很大,很暖,也有很硬很硬的茧子。春晓的心里也硬硬地疼了一下。   “无论怎么难,我都会把学上完的。”江秋抬头看了看深邃的天空,“我们那里,出门就看得见山。我不知道外面世界这么大。还有,我报考这里,也是听说这儿冬天会下很大很大的雪,我还没见过雪呢!”江秋喃喃地说道,仿佛沉浸在对雪的遐想之中。   “从前外婆家住的地方就有山,不过都是小山。知道吗,我最喜欢吃西红柿,还喜欢闻西红柿叶子的味道,那味道有些涩涩的苦味,小时候去外婆家,就喜欢蹲在园子里边摘边吃。”春晓对江秋说。   九月的夜晚,风习习地吹着,天上的星星温润透明。春晓心无尘渣。江秋抬头望了望天,轻轻地吹起了口哨。   辛暖暖的汇款单   系里有个助学基金,很多好心人捐款资助贫困大学生。有一个署名“辛暖暖”的人也常给韩江秋汇款,这个好听的名字常让其他男生议论纷纷,个个都说弄不好就是个暗恋他的美女。   江秋很爱打篮球,没事时,春晓就站在场边上看他生龙活虎地打球。只是他时间太少了,学校照顾他,让他在图书馆帮忙。春晓有事没事就爱往图书馆跑。   慢慢地与江秋熟悉了,春晓也会帮他摆摆弄乱的书。江秋自尊心很强,轻易不接受别人的帮助。同学拉帮结伙去吃饭,江秋很多时候都找借口躲了。   他一直穿着那双土布鞋。冬天快来时,学校给每个贫困生发了一件羽绒服,一双棉鞋。  江秋来领这些衣服时,春晓说:“冬天多穿点,这比不得你们那里,冬天冷得贼死!”说完春晓先乐了。江秋的普通话好了很多,“如果贼都死了,那倒真不错!天下无贼了嘛!”   江秋穿着学校发的羽绒服,里面是件薄薄的毛衣。春晓回家找了父亲的旧毛衣,拆了,和妈妈学着织毛衣。妈妈很奇怪,要织就买点新线,织旧的干吗?   春晓不语,妈妈也就不再追问。江秋个子高,毛衣要织得很大。好在,春晓是个手很巧的女孩子。把那件厚厚的大毛衣送给江秋时,春晓悄悄拉住江秋:“来,试试。”   江秋转过身,拉住春晓的手,眼睛亮亮地看着她。春晓的目光明媚温柔。   爱情就这样降临了。   春晓也会傻傻地问:“江秋,那个辛暖暖如果是个女孩子,你会不会喜欢她呢?”   江秋就揉了揉春晓的发,说:“傻丫头,我还不知道她是圆是方呢。”   春晓笑着:“或者她只是希望你可以不那么辛苦。江秋,我嫉妒那个辛暖暖了。”江秋轻轻把春晓拥进怀里,心里被爱与善良温暖着。   土里土气地爱你   春晓快过生日了。她不知道该不该和江秋说。说了,怕他难堪。虽然辛暖暖每个月给他寄一百块钱,他也在图书馆做事,可是他的生活还是很拮据。不说,心里总有些挺那个的,在相信爱情的年纪,为所爱之人,俯下身去,卑微而热烈,春晓愿意这样。但她也想让江秋千娇万宠她,像那些男士那样懂得浪漫,会说甜言蜜语。   辛暖暖的汇款如期而至,这次邮了二百元。   春晓有意无意提了,江秋却一点反应没有。春晓有些失望,淡淡的。她对他的爱从来就没把握。他从没直接说过喜欢她,爱她。寝室里路灵过生日时,她男朋友送了一大束玫瑰,请全宿舍的人去吃了一顿。春晓知道江秋没这个能力,可是那种被宠爱、受重视的感觉多好啊!   生日那天,江秋如常。春晓心里灰灰的,说晚上要回家。江秋说,那我等你回来。春晓嗯了声,不再理他。   春晓在家磨蹭到很晚,远远地就看见江秋站在校门口,手里捧着一个花盆。春晓奇怪:“干什么?”   “我在这里面种了西红柿,你说过你喜欢吃西红柿,也喜欢闻西红柿叶子的味道……你生日我送不起贵重的礼物,我只想用这个方式,土里土气地爱你……”   春晓抱住江秋,又哭又跳,“原来你什么都知道,坏东西,还敢骗我……”半晌,春晓抬起头,泪光盈盈:“只要你这样土里土气爱我就好!我喜欢……”他的吻落在她的唇上,如一片羽毛掠过另一片羽毛。   姐妹们听春晓说这盆西红柿是江秋送的生日礼物,都大惊小怪地叫:“真没想到,那个呆瓜这么浪漫啊!”   那盆西红柿,春晓宝贝一样种着。到夏天,开了花,结了几个红红的小柿子,春晓舍不得吃,直到它们烂掉了。倒是那叶子,春晓每天闻,她说那是种亲切的味道。   春晓暖暖,春暖花开   辛暖暖的秘密在一个冬天终于被揭开。   那个冬天非常冷,江秋去了春晓家里。他很局促地坐在宽大的客厅里,陪春晓的父亲说话。春晓的父亲是个和气的老头,江秋觉得他有些像弥勒佛。   他说:我们家暖暖……话未说完,春晓蝴蝶一样飞了过来,接口道:我们家暖暖的是不是?我老妈最怕冷了。然后狠狠地瞪了老爸一眼。   春晓父亲看了春晓一眼,赶紧呵呵地笑了起来。   江秋装着一无所知,心里却开始融化,眼角也开始浅浅地湿了起来。   这个傻丫头,她以为他一直都不知道吗?每个月最后的那个星期四中午,她都会独自找借口到学校外面去一趟。有一次,他偷偷地跟了去,看到她是在邮局寄钱。她不小心把存根丢到了地上。江秋拣起来,上面娟秀的小字写着:韩江秋收。江秋手里攥着那张小小的纸片,心里翻江倒海:这个傻丫头是想给他有尊严的爱呀。  原来,春晓的小名叫暖暖。这一个春,一个暖,让江秋的心里像春暖花开般温暖。但是,他却一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紧紧地捏着春晓的手,在心里低低地叫了她一声“暖暖”。   江秋知道,从今以后,他们的整个生活都将是春暖花开。   (苗杰摘自《星期9·伴读郎》2006年第7期,潘树声图)  

初恋

  在我懵懵懂懂的时候,就很想有爱情这一桩事。   那时我每天都等信,说坦白些,其实是在等一封情书。我想我已经暗暗被一个女生钟情上了,这人在暗处悄悄地看我。望着我的背影,托着腮帮子发呆。这人还从别人喊我名字的时候记住了我的名字,并想办法认识了我的一个兄弟,然后再找机会和我打成一片。在旁边朋友没有注意的情况下悄悄地塞给我一张纸条,甚至是一封长长的情书。   我为这个人,还不知道是谁的人创造了条件。我经常一个人走路,因为这样她就可以直接走到我身边。对了,我还一个人去校园外的那条山路上跑步。女孩喜欢运动的男生,我那个时候就已经知道,当然我也是从书上看见的。每天早上,只要没有雨,我就沿着那条弯弯曲曲的山路跑到两公里外的一个小屋,然后原路跑回。我期待在这块人迹稀少的山路上,会有一个女生发现我。   我在那里跑来跑去,每一次都播下了爱情的种子,然后回到家中等待收割,期望在打开书本的一刹那,从书本里掉出来一封夹着枫叶的粉红色信纸。   有一段时间,我感觉到我真的被某个女生盯上了。那个晨雾蒙蒙的早上,从我身边的小山上滚下来一个小石块,我毛骨悚然地站了一阵子,然后听到格格的笑声。那个声音我熟悉,是我们班的女生,她爸爸就是在那个小屋里护林的。但是我第一感觉就是紧张,心如打鼓似地怦怦跳,我想拔腿就跑,但是又舍不得。那天,我穿着紧身的运动衣,有一点阳光。薄雾中,我的头发尖带点汗水或者是雾水结的水珠,湿漉漉的,我的样子一定很“男人”。   当她与我说话的一瞬间,我手脚冰冷,膝盖都哆嗦。她问我,我们“可以交个朋友吗”?我感觉关键的一刻来临了,我的回答将是一个重大的决定,但我只说了一句,我要跑步了,就飞快地跑了。   初中毕业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个女孩为了和我单独说上一句话,花了很多时间去培养她的勇敢和果断,也等待了很久才碰到我。那时候我13岁,她也13岁。那次见面以后,我们魂飞魄散了好一阵子。据我日记记载,“她是我的初恋,我昨夜梦见了她。”   (李子明摘自2006年5月19日《扬子晚报》)

  初春某个假日的下午,我在储物间整理一家人的冬衣。9岁的女儿安娜饶有兴致地伏在不远的窗台上向外张望,不时地告诉我院子里又有什么花开了。   这时,我无意中在安娜羊绒大衣两侧的口袋里各发现一副手套,两副一模一样。   我有些不解地问:“安娜,这个手套要两副叠起来用才够保暖吗?”安娜扭过头来看了看手套,明媚的阳光落在她微笑的小脸蛋上,异常生动。   “不是的,妈妈。它暖和极了。”“那为什么要两双呢?”我更加好奇了。她抿了抿小嘴,然后认真地说:“其实是这样的,我的同桌翠丝买不起手套,可是她宁愿长冻疮,也不愿意去救助站领那种难看的土布大手套。平时她就敏感极了,从来不接受同学无缘无故赠送的礼物。妈妈买给我的手套又暖和又漂亮,要是翠丝也有一双就不会长冻疮了。所以,我就再买了一模一样的一副放在身边。如果装作因为糊涂而多带了一副手套,翠丝就能够欣然戴我的手套。”孩子清澈的双眸像阳光下粼粼的湖水,“今年翠丝的手上没有冻疮。”   我欣慰地走到窗边拥抱我的小天使,草地上一丛丛兰花安静地盛开着,又香,又暖。

痴迷只是一只蚂蚁

  苏小馨爱上了纳兰,全班同学都知道。爱到痴迷,爱到狂热,爱到发烧。像那些追周杰伦、追韩寒、追李宇春的粉丝一样,她是纳兰的粉丝。
  吃饭的时候想,走路的时候念,就连上课也常常走神。有一次数学课上她正在琢磨纳兰词中的意境,忽然老师叫她起来回答问题,她一张口,一句词就溜出来:“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同学们“哗”地一声乐出来,声浪能掀翻屋顶。再看老师的脸,跟紫茄子的颜色差不多,声色俱厉:“苏小馨同学,又梦游了?去哪里旅游去了?你有没有搞错?这是数学课,背的哪门子纳兰词?像你这样走火入魔的状态,明年怎么参加高考?”
  连续的几个问号,把苏小馨砸得晕了,她一句话说不出来,吭哧了半天,脸红得像窗台上的仙人球开出的小红花,羞涩失语,低下头,对着课桌掉眼泪。
  身后的男生李泽宇悄悄地在桌子底下踢她的椅子,她回身瞪他一眼。这个幸灾乐祸的家伙,每次她挨了老师的批,他都会偷偷地乐上一阵子,然后再颠颠地跑回家里,向她的老爸老妈打小报告,添油加醋地描述一番,不把他们搞得义愤填膺、想要抽她的大嘴巴子不算完。
  比如上次,她不过是在开满槐花的树下跟隔壁班那个有点酷的男生讨论了一下纳兰早期的词,李泽宇便颠颠地跑回家,告诉她的老爸老妈说她有早恋的倾向,气得她老爸老妈两周没有理她。她跑去问李泽宇,干嘛无中生有、惹事生非?李泽宇振振有词,说:“是你老爸老妈把你交给我了,让我监督你,你以为我容易啊?我还不是为了你好?救你于泥潭边缘,你不领情就算了,还跑来找我算账,真是好心没好报。”
  李泽宇的委屈,让苏小馨觉得很无聊,这个男生和她从小一起长大,两家是门对门的邻居,夜里睡觉,说一句梦话隔壁屋都能听到,彼此熟悉得都失去了想要了解的愿望。
  偏偏就是这样两个人,针尖对麦芒,见了面就掐,不掐出个输赢不罢休。
  这会儿,李泽宇在身后踢她的椅子,她知道没什么好事,所以根本不搭理他。下课时,李泽宇把一张小纸条悄悄塞进她的手里,然后转身跑出教室。她抻开纸条,傻傻地看了半天,然后忍不住乐了。
  是一张漫画,画面上是一个古典美女,对着一朵花在掉眼泪,眼泪的下方有一只碗,旁白是一行工体小字:装眼泪的碗如果不够大,我们家还有更大的,可以考虑借给你用几天。
  苏小馨当然知道李泽宇是在讥讽她,风作衣裳,雪作肌,明明什么事情都没有,却偏偏要多愁善感,替古人担忧,为一朵花落泪。她之所以没有恼,是因为李泽宇三笔两笔勾勒出来的人物,非常可爱,神似而夸张。更绝的是他的创意,眼泪居然要用饭碗装,难为他想得出。
  她第一次觉得这个一直和他作对的男生,也有可爱的一面,也有浪漫温情的一面。
  那天放学,苏小馨第一次跟李泽宇一起坐公交车回家。车上,她第一次很坦诚地问他,我知道你从小就喜欢画画,喜欢到痴迷,可是为什么你喜欢画画,却并没有耽误学习,反而学习成绩却更好?为什么我一喜欢纳兰的词,成绩就直线下滑?滑到惨不忍睹的地步?这是为什么呢?
  李泽宇笑了,他的笑容像风,仿佛透明。他说:“别不停地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苏小馨生气地扭转身子,看向车窗外,不理他。他说:“跟你开个玩笑,你就生气了?其实你只是没有理顺主次关系。如果你不想上大学,你可以一直躺在纳兰柔软缠绵的温柔乡里。我和你不一样,我的梦想是上大学,上最好的大学,所以画画和我的理想相比,就像一只蚂蚁和大象,我不会因小失大。”
  苏小馨不认识似的盯着身边这个男生,高,瘦,不很帅,从小到大,一直觉得这个男生无厘头、事妈,从来没有正眼看过他。可是现在,此刻,她忽然觉得自己有些不认识他了。
  她和李泽宇不一样,表面上看是一个温柔和顺的女孩,骨子里却是倔强而叛逆的。老妈让她喝补脑液,她偷偷地倒进马桶里,内心里并没有什么不安。老妈让她考一流的大学,她偏偏抱着纳兰词,掉进清风朗月的诗情画意里。她从来没有像李泽宇那样,理性地想想自己想要什么。
  苏小馨依旧很喜欢纳兰词,只是不会再像从前那样痴迷和狂热到上课也偷偷地看,而是把重心转移到学习上来,她终于明白,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之上。杜甫因为战争和离乱,写出了那样忧国忧民的诗;曹雪芹因为经历了盛世,才写出那样一个贵族家庭;而纳兰,若不是出生于世家,哪有闲工夫吟颂那些风花雪月?早为衣食忙碌去了。
  苏小馨终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就是和李泽宇一样,在最好的大学校园里漫步。
  期中考试后,李泽宇找了一个机会又塞了一张小纸条给她。她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偷偷地把纸条拿出来看,依旧是李泽宇的漫画大作:一个女孩很夸张地嚷嚷着:谁怕谁啊?她知道这个是她。一个男孩蔫头搭脑地举着白旗:被你打败了。她知道,那个是他。旁白:没有机会再打小报告了。
  苏小馨会心地笑了。■

青春里,谁都会遇上爱情

  ·1·
  也许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我与刘仲平成了同桌。
  本来,我是不需要补习的。然而,心高气傲的我,高考志愿只填了杭州的一所最心仪的高校。我想搏一下,结果,搏到补习班这条路上来了。
  欢迎你,杨姝。刘仲平站起来和我打招呼。这一年,多多关照啊。刘仲平嬉皮笑脸地,一边说,一边为我把凳子拉开。我连正眼也没瞅他一下,就一屁股坐在那里。
  本姑娘烦着呢,没空搭理你。好些日子了,我一直都在没被录取的痛苦泥淖中挣扎着,见谁,都像见了仇人似的。
  刘仲平应届的时候就与我同班,人称“刘胖子”,成绩不怎么样,一天到晚吊儿郎当,同学们都说他身材是盗版韩红的,发型是盗版朴树的,总之看起来不伦不类,不像个学生。不过,他的字写得很好,潇洒俊逸,颇有古风。据说,他爷爷当过私塾先生,他的字还是他爷爷教的呢。
  学校有好多棵法国梧桐。树干上,曾经刻下过许多人的憧憬和希望。我在最细的一棵上,抚摸着高三时留下的那几个字。字已经变得硬而干瘪,风抽干了它的水分,像极了此刻黯淡了的梦想。我正暗自神伤呢,刘仲平走了过来,喂,才女,干嘛呢,又在春恨秋悲了吧。刘仲平像是关切,又像是在调侃。我没搭理他。树上的梧桐叶,开始一片两片地落,我往前走了好一阵,一回头,发现刘仲平还站在那棵小树边,正云淡风轻地朝我笑呢。
  嘿,这死胖子。
  
  ·2·
  晚秋时候,我感冒了好长一段日子。家里阔阔的院子里,一院的雀子,树上的,地下的,飞起来,落下去,到处都是。每天,我都数着这些雀子打发在家养病的无聊时光。好容易捱到病好,刚回到班里,刘仲平就冲上来,说,你可把大家给想坏了!说完,手忙脚乱地从桌膛里掏出一个本子,恭恭敬敬地递给我,本上整整齐齐的,是各科的笔记。
  我怕漏了重点,老师讲的,几乎都给你记下了。刘仲平脸红红的,透着乍见到我的激动,以及一个大男生的明媚与张扬。
  行啊,刘胖子。我拍拍刘仲平。那一刻,我很想说几句感谢的话,但千言万语,都淹没在我如花绽放的心底了。
  那年冬天,北方下了罕见的一场大雪。同学们奢侈地打了一场痛快淋漓的雪仗,释放的青春,像一团团火燃烧着。我朝刘仲平扔了不少雪球,刘仲平也向我扔了好多。我们都有些疯,回到班里,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雪水,总之,个个像落汤鸡。杨姝,你看你的手,冻得通红。刘仲平说完,往自己的塑料杯里倒了满满一杯开水,然后拧上盖,往我面前一推,说,赶紧捂一捂,暖和暖和你的手。
  说完,他一抬手,还顺势捡走了残留在我羽绒服帽袋里的一块雪球。
  
  ·3·
  复读班的寒假是短暂的,然而,就在这寒假里,发生了一件怪事。我发现,除了每天的假期作业外,我心里总还有些事,隐隐约约的,放不下。是什么事呢?说起来有些荒唐,我居然有些想我的同桌——那个死胖子。而且,真去想他的时候,居然什么也想不起来,除了胖,他的模样、神态,居然全在我的记忆中丢了。一片空白。
  开学的时候,我把这种感受写成一个字条给了梁老师。当天晚上,梁老师就在她的办公室召见了我。我估计梁老师给我的,必将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批评。哪料到,梁老师轻拢慢捻,说:祝贺你,杨姝,你真的爱上他了。
  什么?祝贺我?!我有些瞠目结舌。我不敢相信,坐在我面前笑语盈盈的,就是被我视为知己,可以把心底最私密的话都倾诉于她的,最可敬可爱的数学老师——梁老师。
  是的,杨姝,你长大了,该有一场恋爱了。梁老师语重心长得有点一本正经。不过,你告诉老师一个秘密,老师也告诉你一个秘密。而且,这个秘密还是关于你的。
  关于我的?我用手一指自己。是的,梁老师点点头。而且,这个秘密同样关于一场恋爱。梁老师说这话的时候,眼镜片后边露出一丝诡秘的笑。
  我简直都要疯掉了。
  是这样的,前些日子,一个学习很棒很棒的男生来找我,当然了,也是咱们班的。他说,他喜欢上了一个女生,暗恋之中,不能自拔,而他所暗恋的那个女生就是你。
  我不知道我的脸烫到了什么程度,心“嗵嗵嗵”的,仿佛要蹦出来。梁老师说,不过,我不会告诉你这个男生是谁,就像,我不会在别人面前提及你的名字一样。
  从梁老师那里出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萦绕在心扉,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爱,或被爱,像溶化在心底的糖,满满地浸润开来,甜蜜得有些幸福,也有些无所适从。
  
  ·4·
  春天,郊外植树的时候,我和刘仲平合力种下了一棵树。我在他干得大汗淋漓的时候,为他递去了自己从不轻易让别人使的毛巾。但,那一刻,我的心里淡淡的,静静的。
  是的,我的注意力已经不在刘仲平身上了。我所想的是,梁老师说的那个让我怦然心动的同学,究竟会是谁呢?
  我曾在心里把学习优秀的几个男生都过了一遍,觉得哪个也有可能是,又哪一个也不像。那一段时间,我做得更多的,就是与他们比成绩。无论对方是谁,我一定要考过他,这样,也不枉他喜欢自己一场——我曾经这样傻傻地想。
  高考结束后,我以650分的成绩如愿被杭州的那所名校录取。刘仲平勉强考上了一所二本的学校,他乐得屁颠屁颠的,说是沾了我的光。说实在的,一年的历练,刘仲平确实瘦了不少,也苗条出了几分意想不到的帅气。
  直到最后,也没有男生向我表白过什么。是梁老师编造了一个谎言,还是确有其人,我最终也没有向梁老师去求证。我情愿它成为一个谜,一个永远的谜。因为,重要的是,我在这个谜面上,走过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段路程。
  我也不知道,那一年,究竟为什么,我暗暗喜欢上了刘仲平。直到现在,也说不明白到底为什么。或许,在心思萌动的岁月里,在青春的大幕上,谁都会有这样一段经历,那一刻,我们并不一定要喜欢上谁,我们喜欢上的,其实就是一场懵懂的爱情。
  而这,就是令人费解而又迷恋的,青春。■

讨厌的土豆

  一天,一位小学老师给她的学生们布置了一项特别的作业,老师说:“你们今天放学回家从家里拿一些土豆,每一个土豆都代表一个自己厌恶的人,有几个不喜欢的人,就带几个土豆。把这些土豆装在一个塑料袋里明天带到学校来。”
  第二天,孩子们带着用塑料袋包好的土豆来到学校,有的学生带了两个,有的学生带了三个,还有的学生带了五个。老师告诉学生,在接下来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每天上学、放学都要把这些土豆带在身上。几天过去了,土豆因为装在塑料袋里,开始发霉,味道十分难闻。学生们纷纷抱怨土豆散发出来的味道,还有一些学生因为带的土豆太多,每天上下学背在身上非常沉。一个星期终于过去了,学生们迫不及待地把所有的土豆扔进了垃圾箱。老师问:“这个星期你们对这些土豆感觉怎么样?”“糟透了。”学生们异口同声地回答,他们开始向老师抱怨土豆是多么沉,发霉的味道有多么难闻。
  老师说:“这种情况跟你们心里厌恶一个人是一样的。你们的心里每天装着怨恨,怨恨也会使你的心变得不健康。你们只带着土豆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已经无法忍受了,那你们的心整日带着那些怨恨怎么能忍受呢?我们的心就像一个美丽的花园,需要定期清理那些杂草。”■

只有不停奔跑

   当父亲叹着气,颤抖着手将四处求借来的4533元钱递来的那一刻,他清楚地明白缴完4100元的学费、杂费,这一学期属于他自由支配的生活费就只有433元!他也清楚,老迈的父亲已经尽了全力,再也无法给予他更多。    “爹,你放心吧,儿子还有一双手,一双腿呢。”强抑着心酸,他笑着安慰完父亲,转身走向那条弯弯的山路。转身的刹那,有泪流出。穿着那双半新的胶鞋,走完120里山路,再花上68块钱坐车,终点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大学校园。    到了学校,扣除车费,交上学费,他的手里仅剩下了可怜的365块钱。5个月,300多块,应该如何分配才能熬过这一学期?    饭,只吃两顿,每顿控制在两块钱以内,这是他给自己拟定的最低开销。可即便这样,也无法维持到期末,但他是个聪明的男孩,入校没多久,他便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校园里,特别是大三大四的学生,“蜗居”一族越来越多。所谓“蜗居”,就是一些家境比较好的同学整日缩在宿舍里看书、玩电脑,甚至连饭菜都不愿下楼去打。而他又是在大山里长大的,坑洼不平的山道给了他一双“快脚”,上五楼六楼,也就是一眨眼的事。    思来想去,他一狠心,跑到手机店花150块买了一部旧手机。第二天,学校的各个宣传栏里便贴出了一张张手写的小广告:    “你需要代理服务吗?如果你不想去买饭、打热水、交纳话费……请拨打电话告诉我,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为你服务。校内代理每次1元,校外一公里内代理每次2元。”    小广告一出,他的手机几乎成了最繁忙的“热线”。一位大四美术系的师哥第一个打来电话:“我这人懒,早晨不愿起床买饭,这事就拜托你了!”“行,每天早晨7点,我准时送到你的寝室。”他兴奋地刚记下第一单生意,又有一位同学发来短信:“你能帮我买双拖鞋送到504吗?41码,要防臭的……”    当天下午,一位同学打来电话,让他去校外的一家外卖快餐店,买一份15元标准的快餐。他挂断电话,一阵风似的去了。来回没用上10分钟,这也太快了!那位同学当即掏出20块钱,递给他。他找回3块,因为事先说好的,出校门,代理费2元。做生意嘛,无论大小,都要讲信用。后来,就冲这效率这信用,各个寝室只要有采购的事,总会想到他。    能有如此火爆的生意,的确出乎他的意料。有时一下课,手机一打开,里面便堆满了各种各样要求代理的信息。一天下午,倾盆大雨哗哗地下,手机却不失时机地响了,是位女生发来的短信。女生说,她需要一把雨伞,越快越好。接到信息,他一头冲进了雨里。等被浇成“落汤鸡”的他把雨伞送到女生手上时,女生感动不已,竟然给了他一个温暖的拥抱!    那是他第一次接受女孩子的拥抱!他连声说着谢谢,泪水止不住地涌出……    随着知名度的提高,他的生意越来越好,只要顾客需求,他总会提供最快捷最优质的服务。仿佛是一转眼,第一学期就在他不停地奔跑中结束了。    转过年,他不再单兵作战,而是招了几个家境不好的朋友,为全校甚至外校的顾客做代理。代理范围也不断扩大,慢慢地从零零碎碎的生活用品扩展到电脑配件、电子产品。等这一学期跑下来,他不仅购置了电脑,在网络上拥有了庞大的顾客群,还被一家大商场选中,做起了校园总代理。    奔跑,奔跑,不停地奔跑。他说,大学四年,他不仅要出色地完成学业,还要赚取将来创业的“第一桶金”。    他的名字叫何家南,一个从大兴安岭腹地跑出,径直跑进省师范大学的大三学子。如今虽然做了校园总代理,可他依然是他,依然是那个朴实、勤快,为了给顾客打一壶热水赚取1元代理费,而像风一样奔跑的大男孩!   (鱼多多摘自《时文博览》2010年第2期图/侯纬靔)
 

哦,这就是爱

  整整一个月了,我每天最感兴趣的事莫过于从兜里拿出一面镜子并且百看不厌地端详着自己的面容。那种兴趣仿佛遥遥无期,不知何时是终止。当时的我多么在乎自己的面容,认为自己的一切看起来都是完美的。我想每个女孩都有这段记忆,只是不愿承认而已。   不光如此,在踩着上课铃踏入教室前,我都会放慢脚步,慌忙用手打理好自己飞起来的发丝,接着以最美的姿态步入教室,不忘给最美的我配上最美的笑容和眼神,那笑容想必是浅浅的微笑,再接着以高贵而优美的姿态落步,最后款款坐在自己的椅子上。这一过程像极了走星光大道的明星。   我的他总是不会在我身边。我们从未近距离保持过3秒以上,除了在3秒之内的擦肩而过。但是我就是和这样一个遥不可及的男生恋爱了。但我明确地告诉你,这不是暗恋也不是单相思。   记得那天是音乐课,趁着高亢的大合唱既可以与人交流,也可以掩饰自己的情绪。座位都是不固定的,我前面的女生是一个才女,她转过身冲我笑笑说,“柔情似水?”我被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弄得有些晕,问了一句你在说什么。她抬高嗓音说:“你是柔情似水。”“为什么?”我问。“哈哈,吴传说的。”我听后不好意思地笑笑说道:“哪会?!”之后佯装无事开始跟着老师的节拍唱歌,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跟着旋律,心里惶惶的。我抬眼望了一下吴传,竟然看到他也在看我,我慌忙避开了他的眼神。“柔情似水”这4个字连成了那天最曼妙的乐曲,在我的脑海里跳跃来跳跃去,直飘进了我的心里。   从此我开始注意他,并不是刻意,而是像被一个磁铁吸附一般,我挣脱不了。那个名字,那个座位的方向,那个爽朗的笑声,那件绿色的外套……还有我每次都会撞到的眼神。我想完了,我喜欢上他了。   那天下午的时候,我唯一一次没让妈妈嫌我走得迟。我早早走过“星光大道”的“红地毯”,端坐在位置上。顾不了那么多了,我直接转过头去看那个方向,那个斜对角的地方。他已经来了,正趴在桌子上睡觉。我的心像是本来开着的一个小盖子现在“砰”的一声关上了,我踏实地转过身。   下午时我尝试着突然转过身,和身后同学借橡皮,我真切地看到他的目光又指向我,我没有躲开,1……2……3……4……5,5秒钟我都不敢呼吸,他的眼睛很黑很亮,单眼皮。眼神里似乎有话,又欲言又止。我想要聆听却不得不转过去,因为我不想让别人发现我的心,甚至是他。晚上躺在床上,我拿出镜子,看着自己,我问自己,他喜欢你吗?   “我喜欢你。”他说。   天亮了。原来刚才是梦。   天越来越冷,下起了这个城市几年未遇的大雪。我披上了那条像棉花糖一样雪白蓬松的围巾。当雪花将枝头压弯,当阳光无法融化冰层,当我发现吴传家就在距离学校一站的距离时,我决定乘公交车上下学。车站离我们的校园大概有100米的距离,一出校门右手边,过了马路就是。吴传也是这个方向。   此时,天色已晚。街边的路灯也早早就开启了,我踩着嘎吱嘎吱的雪蹒跚而行。我凝望着马路对面的行人,一个、两个、三个……没有他的绿色外套、没有他的身影。公交车来了,我走了。   第二天晚上,我故意走得晚些,我为自己的这个计划有些脸红。当我用余光看到他绿色的身影时,也慢慢地走出了教室。我和他保持着30米的距离,下楼途中碰到了不少同学,全装作没事一样打招呼。他走得有些远了,我加紧了脚步。出了校门,他放慢了刚才的速度。我猛地意识到我瞬间离他很近,走两步就能够并行。我却转了方向过了马路。现在离他足足隔了一个30米宽的马路,他好像看到了我,他一边走,一边向我这边不时侧脸。他肯定看到了我!我不敢和他的目光对视,前方的公交车来了,我跑了两步,上了车。我走到车窗前,看到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望着我。我的脸热乎乎的,可能已经像红富士了,还好车上比较黑,没有人察觉到。但是他会不知道吗?  第三天6点快要下课了,我的心不由得紧张起来,像是要去约会一般。我让自己的短发看起来不那么凌乱,让自己的围巾恰到好处地留下一截以便有在风中摇曳的可能。他还没走,大家都走得差不多了,我只好也出了教室。他竟然就在我身后不到几米的样子。我走得更加僵硬,不知道我这样的背影在他亮亮的眼里是否美丽。他走了,在马路那边,矫健的步伐,高高瘦瘦的身影。我的眼神就循着他的脚步,一动不动地,直到那抹绿色越来越黯淡,陷入黑色的夜里,完全消逝。   白天的他和我之间仿佛隔了一层无形的墙,厚厚实实,只留一线空隙属于我俩,我们透过那线空隙像是牛郎织女一样隔岸相望。我发现目光是最具穿透力的,他的眼神时而深情、迟疑,时而惊喜、羞怯,在我看来那是一天里的情人私语。虽然没有执子之手,没有绵绵爱语,但是我的心情竟那么满足而真实,好像三月的青草出其不意地弥漫大地。他还是那么不羁而且调皮,把老师气得像是发怒的牛魔王。我欣赏着他的桀骜不驯,欣赏着那份让我痴迷的潇洒和另类。我总会享受到那份爱情中的心情,不厌其烦地反复数我们名字的笔画数来算配对率,发现是百分之九十;或是去翻阅书店的星座书来查我们的和谐指数;再者就是去买他的幸运花小雏菊,攥在手心里闻一闻,鼻尖好香。我傻傻地喜欢上了这个冬季。   这天上课,他的哥们儿,一个外号“板砖”的家伙,他同样也是一个在老师眼里难搞的家伙,完全和我这样的模范生不可能打交道,他在自习课的时候用脚擦着地面“噌噌”来到我面前,笑嘻嘻地看起来像一个混蛋,他大声嚷道:“吴传喜欢你,他不敢表白,我来替他表白。”我的脸红了,只憋出一句话:“你别乱说啊。”我看到周围的同学都向我这边张望,我羞死了。这时,吴传大声喊着,我看到他俩在争执。我的鼻翼仿佛被罩上了棉花糖,透不过气,心里很乱。   接下来的日子,他的眼神有些躲闪,有时又会那么直接。就这样一天天的。我每天还是坐公交车,我还是会和他隔街相望。板砖见到我会喊:“吴传!”我有些恨板砖,却又有些感激他。是他让我知道了我们几个月的相望是有意义的,我确定吴传是喜欢我的!我终于可以肯定了。   想着想着,竟然有些不能呼吸。想象他在深夜从马路那端向我走来、我们真正牵手一同行走的情景,我更加痴迷地想象下去,难以自拔。   我看到镜子中的自己穿上那件绿色的单衣是多么迷人,雪白的皮肤衬上草绿色,恰好表现出我黑黑的眸子和红色的嘴唇,我置身于仙境。他何时能真正牵我的手?我摇摇头,后悔当初板砖传给我信息时我过于被动的样子。春去冬来,他始终没有向我走来。   初三那年,我和班里一个叫严的男生在一起了。刚开始吴传的目光还是未曾离开我,但是我明显看到一丝幽怨和哀伤蒙上了他亮亮的眼睛。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觉得自己这样或许是一种背叛,背叛了我们的约定,背叛了爱情,我恨自己。   有一天我神经兮兮地叫严站在路边别动,我穿到马路的另一边,看着马路对面诧异的严,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想念那无数个夜,无数个无声的眼神,那段属于我们之间的爱情。风吹打着我的脸颊,吹干眼泪,我愿意承受这一切。严为我擦干眼泪,没有问我为什么。   再后来我和严分手了,和他在一起,我会毫不理会自己的外表,不会为他刻意打扮,我选择离开他,他可能也察觉到了我的心,同意了分手。   可是没多久,当我还没能从这些奇异的漩涡里平静时,我真切地看到吴传和另一个女生走到了一起。他们是同桌。我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回到家蒙在被子里默默流泪,泪水打湿了枕头,很多个夜里我难以入眠。   毕业了,大家都各奔东西。而我和吴传初中3年竟没有说过一句话。   过去好多年了,有一天我回家刚好又经过那个车站,我抬起头凝望着那街的另一边。恍惚中有一个熟悉的身影,瘦瘦高高的,草绿色的外套。我的心一紧,看到了,那不是他。  (陆明摘自《萌芽》  

一棵开花的树

  少女的心事   15岁那年,我恰入高一。年少个性,如风般张扬。   我不愿和那些清纯的傻姑娘一样,整日洁白裙摆,时时长发飘扬。我喜欢剪最短的头发,穿最流行的古惑服和宽大的牛仔裤。熟知的人群,没有谁会把姑娘、女孩儿这两个娇柔的词用到我身上,我对“假小子”这个称谓受之无愧。   没过多久,实习老师入校实习。由于我们学校是重点实验中学,霎时从天南地北涌来了近30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   陈可安便是其中之一。   当全班傻女生在课后的走廊上惊呼“帅哥”时,我正和一帮哥们儿商议,如何整治新来的实习老师。无意中,顺着她们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清瘦高个的大男孩顿时在我眼中闪现。   说实话,他不算帅,额头与发际的距离相隔稍远,完全有中年秃头的可能。可他挺拔宽阔的后背,确有一股傲人的气质。   自习课上,班主任领实习老师到我们教室时,我正在翻阅从隔壁女生那儿抢来的一本书。席慕蓉的《一棵开花的树》。   女生无不惊呼,像是中了头奖,唯独我黯然不语。旁边一个说话细声细气的女生用手肘拐了拐我,道,你为何不鼓掌?不喜欢他吗?   我抬头瞅了一眼,发现是那个午后的大男孩,便继续埋头翻阅,没有理会她所说的话。这像是一种蔑视。这蔑视里,有刚才问话的她,也有初入此门的他。   他站在明亮的讲台下,高耸的鼻梁像是一种有穿透性质的逼视。他说,我叫陈可安。嘿,我笑笑,一个极其俗气的名字,没有一点儿生气。   之后,他悠长诙谐的言语,倒着实吸引了我。至少,我手中翻阅的速度已逐渐缓慢,直至停止。我没有抬头,将自己继续深藏在广袤而庞大的秘密之中。   陈可安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赢走了全班同学的芳心。没有一个人为难他,包括我的那些哥们儿。   放学后,我一个劲儿咒骂他们是叛徒。他们在我的激将下高声说,“下次一定让他下不了台”时,我又心有不忍。   尽管我极力掩饰,可我还是知道,心中曾有片刻欢喜。至于为何,那就不得而知了。少女的心事,谁说得清楚呢?   莫名的仇怨   陈可安的第一节公开课,是在我们相识的3日之后。学校领导和他的指导老师齐齐坐在教室后面,我看出他的紧张。细密的汗珠在他宽阔的额头上一一渗出,像块被捏挤过的橘子皮。   我把头仰得老高,像是挑衅。周围的那些哥们儿,则不顾一切地低头大睡,时不时发出一阵鼾声。前排同学的嘲笑如浪尖一般刺穿了陈可安的声线。那节课,这样的情节,出现了整整5次。   结果很简单,他的指导老师认为他全然没有调和好自己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导致学生对他的课没有半点儿兴趣。于是责令他重新准备充分,半月后再上一次公开课。陈可安为此忧伤了好几天。就连他骨子里具备的幽默分子,仿佛都被这次事件的烈火燃烧殆尽了。   当有女生反复问及是不是那节课的原因时,他才说,那堂课可能决定着他一生的命运。上课的内容、效果等等,都可能会被载入档案,成为毕业后衡量他是否能做一名合格教师的指标。   我没有想到,一堂课竟会有那么重要。   恍然,我的内心被一泓愧疚的秋水淹没了。整个清晨,都处于一种澎湃的歉意之中。我很想告诉他,这次事件是我安排的。可又害怕,他会迁怒,甚至会记恨于我。   夜半,枕于床头,久久难眠。我实在想不明白,一向无所畏惧的自己,怎么会变得心事重重了。还有,他上不上好课,关我什么事?我为何要在课后告诉我的哥们儿去配合他呢?   许久,我也没有想出结果。   无悔的抉择   陈可安欲问每一个女生的电话。他说,他的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恭候我们,为我们服务。他说他必须保证我们的安全。  他挨个儿问去,你家在哪儿?晚自习后大概多长时间能到家?你家的电话多少?我生平第一次做了一个无比愚蠢的决定。当陈可安走到我身旁,俯头问我这些问题时,我竟然把一切真实的信息告诉了他。要知道,就连学籍档案上的地址电话,我都填的是假的!   晚上,我照旧和我的哥们儿吃夜宵,喝饮料,最后回家。刚开门,母亲劈头盖脸地就问了过来,你去哪儿了?   我去上学啊!我说。上学?半小时以前你们老师就打过电话,说你们已经下课15分钟了。   我顿时无语,真悔恨当初把电话给他。而他也真算是认真到家了,全班21个女生,还真挨个儿打电话询问了。   刚被批斗完,电话就响了。我怒气冲冲地问,谁啊?这么晚了,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是我,你安全到家了是吧?我是你的实习老师陈可安啊。   我的心忽然像被刺了一下。虚弱地道,是的,呵呵。   那你赶紧睡吧,明天早上还得上课呢。说完,陈可安上挂了电话。   躺在床上,忽然觉察到自己的内心有一种难以言明的情绪在涌动,在逐步温暖。原来,被人记挂的感觉,真好。   接下来的那些天,我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到家的,然后静坐在电话旁,假装看书。每次都捧着那本抢来的《一棵开花的树》,等陈可安的电话到来。我只是想告诉他,我已安全到家,无须挂念。然后,在他所说的晚安中,轻柔地放下电话,沉沉睡去。   一棵开花的树   陈可安要走的那段时日,大肆对我们讲述他所居住的城市,还有其间的趣事。我低头安静地聆听着,依然捧着《一棵开花的树》。   他走之后,我才恍然清醒。在没有半点儿声响的电话旁,哭了很久。   我决定,两年半后,考去陈可安所追忆的城市,去看看是否真如他所说的那般有趣。   18岁的时候,我在陈可安的城市生活了整整一年。身体已如春花一般灼灼美丽。我第一次穿上连衣裙,养了披肩长发,在一片惊羡的目光中照了3张照片。   我把它们与一封绵长的信件邮给了陈可安。此时的我已然知道,那时萌动,此时成熟的情愫,叫爱情。   半月后,收到他的回件,信中回予我的照片,另附短短几字:你只是个傻孩子。   看着照片上的自己,我忽然泪流满面起来,也意识到,自己一直温存的这份情感,原来仅是一场独自的凋零。偶然想起《一棵开花的树》:“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那是我凋零的心。”   我知道,我与那棵树一般,不可避免地经受了时光的变迁。虽明知很多事会无疾而终,却仍旧对自己年少的抉择毫不悔憾。   (何文娜图)
 

橡皮擦上有薄荷香

  心灰意冷的时候,我收到了吴美玲那半块温暖我心灵的橡皮,那段温暖一生的友情。
  
  高二那年,我创办了学校第一个文学社——新星文学社,一度开启了被自卑蒙蔽的心灵,心中透着一丝丝自信的光亮。从召开社员大会,到聘请指导教师;从组织稿件,到油印分发新报;从举办写作大赛,到张罗颁奖(总结)大会……事事亲躬,忙得不亦乐乎。
  然而,收获了自信的我,却跌入了更为深重的泥潭——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时,我的总分排在全班倒数第一!
  高三一开学,班主任把我在乡下做民办教师的父亲叫来,当着我的面,对父亲说:“你可以把你的儿子领回去了!省得留在学校影响升学率。”基于对学校和自己名声的爱护,班主任损人至极,当面让父亲下不来台,更让我感到无地自容。走之前,父亲眼里噙着泪,扔下一句:“崽呀,是继续做文学梦,还是想考大学,你看着办吧!”
  父亲走了,留给我一个甚是落寞的孤独背影,以及一道沉重的人生思考题。是继续上学,还是回乡务农呢?
  思考了很久,心彻底冷了。我召开了最后一次社员大会,把担子交给高二文科班的同学,然后,一个人默默地离开学校,回到家中,准备接过父亲的锄头修地球。
  一个星期后,吴美玲找到我家里,她笑呵呵地说:“社长,你家好难找啊,山重水复,七弯八拐的。”吴美玲是我同班同学,也是我们文学社副社长兼社刊《新星》的副主编,她爸妈是江西磷肥厂的干部,说一口好听的普通话,是我所接触的第一个典型的城市姑娘。我问她:“找我有事吗?”她说:“当然,我要你回学校去!你肯定行的,马上要举行第一次摸底考试,如果这次还考得不好,再回家也行啊!”吴美玲左劝右劝,终于把我拉上当天回城的最后一班车。
  当晚,吴美玲在文学社的办公室里,教我填涂答题卡。她说:“摸底考试,和高考一样,是要填答题卡的。你不在时我们都学过填涂了。我特意从老师那里多买了一份,给你。”我从她手中接过,薄薄的纸片和轻轻的铅笔,手上顿时让感觉有千钧重。
  因为是第一次涂,总不能到位。有几格填涂得不饱满,我想擦掉重来,却找不到橡皮。这时,吴美玲从自己的文具盒里掏出一块带薄荷香味的橡皮擦,一把掰成两半,递给我一半,自己留一半。她说:“这半块橡皮就送给你吧,把过去一切不快全部擦掉,重新开始还来得及,我们还有一年的时间呢。”
  听了这话,我的心剧烈地颤动着,被一种全新的力量鼓动着,仿佛看见美好的未来。透过半块橡皮传递过来的温暖,我那颗处于冰点的心,渐渐有了倔强的温度。擦掉答题卡上几个自认为填涂不到位的黑点,在吴美玲手把手的教导中,我终于掌握了要领。
  第一次高考模拟考试,吴美玲倒数第一,我倒数第二!全班同学为之哗然,班主任更是急得火烧眉毛,纳闷道:“她原本成绩不错呢,中上游的排名,怎么就掉得这么厉害,给陈志宏垫底了呢?”
  我握着那半块橡皮,有泪在眼眶里直打转。是的,在这个极度紧张的高三,只有我明白吴美玲的良苦用心啊。
  我没有理由不再刻苦学习,没有理由辜负她的一片好心。深夜里,我闻到橡皮的薄荷香味,便精神焕发;迷茫时,我握着那半块橡皮,便信心陡增……我看到了吴美玲鼓励式的迷人笑容,也看到了其他同学惊疑和不屑的目光,但我努力着,努力朝一个目标前进。
  高三上学期结束前,期末考试与第三次高考模拟考试合二为一,在这场考试中,我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总分在全班72名同学中,排名第12,政治单科成绩,名列全校第一!吴美玲再次找到我,鼓励我:“我说你一定行的!不会错吧。只要你保持下去,考一个好学校,一点问题都没有!”
  我是握着吴美玲赠与的那半块橡皮进入高考考场的,尽管发挥不正常,尽管我没有考上理想中的大学,但我毕竟成功地跳出了“农门”。
  我的青春是如此美妙!心灰意冷的时候,我收到了吴美玲那半块温暖我心灵的橡皮,那段温暖一生的友情。
   (选自《幸福就在抬头间》, 陈志宏,金城出版社,定价29.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