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怎堪怨恨

  王老师是四川某地一个小县城中学的教师,是当地唯一获得过“全国优秀教师”称号的人,他教的班级升学率总是名列前茅。   2000年高考前夕,他带的高三班以及他的女儿都在积极备考的时候,他突然发病住院,经查是肝癌晚期。为了不影响孩子们的考试,他叮嘱家人不许把他的病情告诉女儿和同学们,以便让他们安心考试。直至高考结束时,他已离开人间13天。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我决定先采访他的同事和学生,侧面了解一些情况。可得来的信息却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他的学生们对他的死反应都很平静,甚至有点冷漠。   同事们则叹息,说王老师是累死的。教毕业班、压力大。他每天早上五点半就起床,去看着学生早自习。他班上的学生比别的班起床至少早一个小时,而晚上,要晚睡一个小时。这样的话,他每天差不多要在学校呆十七八个小时。他的升学率和成绩,都是这么逼出来的,他也是这么累死的!但他的苦心和付出,学生们并不理解,很多孩子在心中暗暗恨他。他的班是每届升学率是最高的,但毕业后回来看他的学生却很少。   王老师的妻子告诉我一件事:王老师为了保证学生们每晚补课后不饿肚子,经常叫妻子给孩子们蒸馒头送到教室去,但每次吃完之后,学生们都要把锅砸烂。在王老师家的厨房里,我看到被学生们砸烂的铁锅,上面千疮百孔,让人惊心。   我问王老师的女儿:“你知道同学们为什么砸锅吗?”女儿叹了一口气,说:“同学们不是恨锅,而是恨补课。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学习,把大家都快搞疯了。有几次,我也砸过!”   她说这话时,背对着父亲的遗像。照片上,四十几岁的王老师显得很苍老很疲惫。我想,天堂里应该没有高考吧?王老师的灵魂在那里也许能得到安息。■  

他托起我的手臂

  我和孩子经常在林间小路上散步,从前他总是抓住我的手一甩一甩,边走边跳的,而现在他常常把我的胳膊向上托,我奇怪地问:“妈妈很老了吗?”他笑嘻嘻地说:“没有啊,妈妈年轻得像小草一样呢!”“那你为什么要这样用力扶我呢?”孩子没有解释,笑着跳着跑远了。   晚上,孩子的老师打来电话,告诉我,孩子几乎每节课都要去卫生间,而且每次都会迟到。我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他在幼儿园曾经有过这个毛病,在医生的帮助下调养了很久才好的。现在怎么会又犯了呢?放下电话我心急如焚,医生说过,治疗这种病不能有心理压力,我决定先观察几天。   星期六是他的7岁生日,亲友们热热闹闹地聚在了一家餐厅,因为他是我们这个大家庭里惟一的孩子,几乎每个人都牢记着他的生日。各式各样的生日礼物,金灿灿的王冠,写着祝福的蛋糕,都让他兴奋无比,也让我忘记了他的病。   真是凑巧,这天餐厅里还有两个孩子过生日,于是几家人建议让三个小寿星坐在一起,孩子们兴奋得高呼起来,引得饭店的老板也走出来了,他兴致勃勃地提出要给他们赠送生日礼物,但要求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孩子们的即兴表演真的很精彩,吸引了许多客人的注意力。   老板的礼物拿出来了,我看见我的孩子眼睛一亮,紧紧盯住其中的一件礼物,那是一枝蓝猫枪,他曾经给我描述过许多遍的一枝枪。   老板提出,他将问一个问题,回答得最好的孩子,可以第一个挑选他最喜欢的礼物,因为三件礼物是不同的。   问题出乎意料的老套:你的理想是什么?要求说出理由。我看见我的孩子偷偷地笑了,眉目间是藏不住的得意,他以为一定会博得阵阵掌声的。我也笑了,冲他做了一个必胜的手势。   第一个孩子说要成为一个警察,第二个孩子说要做警察局长,大家笑得前仰后合。轮到我的孩子了,他站起来,烛光如花朵般洒在他的脸上,那一刻,小小的餐厅显得异常安静,亲友们的目光格外殷切。   他用清亮的声音说:“我的理想是,永远和安锐一起上厕所,但理由我不会说的。”   哄笑声,惊呼声,大人们惊诧的眼神,交头接耳的议论,家人尴尬的脸,一些就餐的孩子边笑边做鬼脸,其中一个肆无忌惮地喊着:“他脑子有病啊!”我可怜的儿子,此时还没有把目光从蓝猫枪上收回来。老板不停地干咳,也许他真不知道该如何收场。   我的直觉告诉我,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带我的孩子离开这里。他刚刚7岁,他有权说愚蠢的话,有权做愚蠢的事情,但任何人都无权如此伤害他!我牵了他的手,这时候,他的手居然又轻轻地托起我的胳膊,这个习惯性的动作让我的心隐隐一痛,我们一起逃离了餐厅。   我们没有回家,在那片姹紫嫣红的树林里走着,因为这里没有嘲笑,没有伤害,只有满地的落叶铺开一条金黄的路,圣洁而美好。   “妈妈,你记得安锐吗?我上幼儿园的同学。”孩子握着我的手。   我当然记得,三年前,安锐从五楼的阳台上跌下来,伤得很重,媒体作了大量报道,许多人自发地到医院去捐款,安锐父母流泪的大幅照片,至今还烙在我的心里。   儿子告诉我,安锐现在是他的同学,但他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他的腿软弱无力,在学校上厕所的时候,总要跪着上,而且他每节课都要去卫生间。有许多同学去帮助他,可是安锐无法忍受老师在表扬那些同学的时候,总是要提到他“上厕所”这几个字。安锐感到羞耻,他恼怒地拒绝别人的帮助。我的儿子告诉安锐,他会为他保密,他不要表扬,不要小红花,不要奖状,所以安锐接受了他的帮助。   我终于知道了,我的孩子身体没有病,我也知道了,孩子搀扶安锐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所以才会那样去托起我的手臂,他的善良也成为一种习惯。   我带他到许多玩具商店去搜寻蓝猫枪,可走遍大街小巷也没有找到,我握着儿子的手,心底充满歉意,但我同时也很骄傲,因为我从孩子这里,得到了一个母亲所能得到的最贵重的礼物。

高三之恋

   我喜欢杨小邪,不可抑制地喜欢。    杨小邪是在高三转学到我们学校的,他很酷,短短的头发,时髦的运动服,笑起来小眼睛就成了一条线。杨小邪,是一个受人追捧的男生,他的书法得过奖,他的画出国交流过。他身边常有女孩逗留,那些女孩都是“校花”。可我不妒忌,杨小邪那么受人欢迎,我高兴,真心话,他在我眼里是无与伦比的。    我晃荡在校园里,即使是星期天,我也不想离开,因为杨小邪也很少回去,他会在教室或者老师的办公室画画。我常拿着衣服去一长排的水龙头清洗,没有人会跟我抢水龙头,真好。杨小邪偶尔也会来洗,他看见我在,有时会把衣服拿过来,放到我面前,帮我一下。我没有说话,接过他的脸盆一件一件开始清洗。杨小邪也不走开,站在我边上,我洗得很慢,他也会等很长久,两个人都不说话,只有水声哗哗。    心里有了杨小邪,一切都变得唯美起来,即使手指被水冻得通红,也不觉得寒冷。曾经我有一双没到冬天就必须戴上手套防止生冻疮的手。    下雪了,那一年的冬天特别寒冷,雪也下得特别的厚。水龙头冻住了,不能洗衣服,只能到校园的池塘里去清洗。池塘也有一层薄薄的冰,台阶上也有冻雪。我来洗衣时,已有些晚,台阶上雪已被踩烂,结成了冰,打滑。我想小心走下去,却又胆怯地退了回来。正巧,杨小邪穿着一件白色的羽绒服走了过来,站在我面前,给我。他拿过我的盆子,我去帮你洗,你就站在上面。我的脸红了,很不好意思地抢过盆子,那怎么可以。    杨小邪的手是写字的,怎么可以在这么冷的天洗衣服,而我更不好意思让他帮洗我的内衣。我的内衣你也洗过。杨小邪眉头攒了起来。我红着脸站在雪地里,这个可爱的男生要让我不喜欢他都难。    春天来了,他已经不需要我帮他洗衣服,我的星期天变得荒凉而漫长,心情无比沮丧,却又无能为力。    我不能太多去想杨小邪,想他我会有流泪的冲动。杨小邪的出色无形间成了我致命的哀伤。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追上他的出色,一直在角落里暗暗喜欢他,让我越来越伤悲。我甚至期望有一种药,让我吃了以后也能写出一手好字,或者也能画出美丽的画。    天色已晚,我没想过我可以流那么多眼泪,也许我是在哭泣自己无法飞翔的青春岁月。哭累了,我又想笑,我觉得这样哭很傻。拉了拉衣服转身坐起来,却看见杨小邪躺在离我不远的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草,月光下他显得那样自在而从容。他蓦然地出现,我吓了一跳,直直地愣在那里无法动弹。    他走过来把我拉起,一起走走吧,今天月色不错。他的眼睛如星星在闪烁,我忽然觉得无法面对他,此刻我的眼睛一定很红。我低着头不敢看他,他拉着我的手朝山坡走去,我跟着。原来你的手这么纤细柔软,早知道就不该让你洗衣服了。他握紧我的手,语气很轻柔。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就让他牵着走,我希望时间停止,他永远这样牵着我的手。可是能吗?    月朗星稀的夜晚,周围很寂静,可以听见草丛里的虫鸣。走到山坡顶上,在一棵白楝树下,他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把我紧紧地拥进他怀里。我傻了一样,安静地靠在他怀里,心里有欣喜,原来他也喜欢我。    我跟杨小邪恋爱了,没有告诉任何人。他还是同学眼中的明星,而我还是安静的女生。可是一切都似乎不一样了,我的脸上有了微笑,脚步也变得轻盈。即便即将高考,我还是觉得五月的天,特别的蓝,特别的高远。    以为没有人知道我们相爱,我却在那个傍晚被班主任叫去了谈话。他说,杨小邪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学生,你不适合他。    我不知道怎样回到宿舍,杨小邪,我也曾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现在我却成了阻碍他发展的坏女孩。我答应了老师,以后离他远远的。    我被班主任换到最后一排。我不再住校,每天一下课就骑着自行车回家。杨小邪追出来问我,为什么总是回家。我微笑说,想家里的饭菜了。他拍了拍我的自行车,傻姑娘,路上小心。   我笑着离开,到家却哭成了泪人。终于我在一次回去的路上,出了点小车祸,只好又回了宿舍。我不再去教室参加晚自习,我总是一个人躲在宿舍里发呆。    杨小邪出现在我宿舍门口时,我傻了眼。我不知道他怎么通过舍监的视线,也不知道他走进女生宿舍要花多大的勇气。我开门,他走进来,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我,你怎么了?为什么躲我?    我没有。我低着头,不敢看他。我怕多看他一眼,我所有的决心都会顷刻瓦解。    这个星期六晚上,我在公园老地方等你,你一定要来。杨小邪握着我的手。我让他快走,被舍监发现就惨了。他不肯离去,我知道他在等我点头,我只好点了点头。    星期六,我早早地躺在了宿舍里,杨小邪,对不起对不起,心里我已经说了一万个对不起,可我不能出现在他面前,不能。    第二天,再见到杨小邪,他的眼里写着忧郁。我的心碎了。    当杨小邪再次见到我,我的身边已经多了一个男生。他叫阿武,我的同桌。反正我已经是老师眼里的坏女孩,就索性坏到底好了。杨小邪脸色冰冷,越过我扬长而去。我的世界瞬间荒凉,荒凉到六月都可以听见雪落的声音。    操场边,我告诉阿武,我可以和他做好朋友。他有些恨得牙痒痒的,问为何只是朋友?我说,你有杨小邪那样的才气吗?他挠挠头,不过我帮你拿饭盒你不会反感吧。我笑,很辛酸。    阿武成了跟班后,我渐渐发现,他其实除了学习差一点,其他方面还是不错的,比如他口才不错,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有一次我开玩笑说,阿武你可以去考政法类的学校,可以成一个法官。    他惊喜地看我,你是第一个表扬我的人。我笑笑没说话,我从没看错过任何人,包括杨小邪,我只是看不清我自己而已。    杨小邪已经通过了专业科的考试,他已经全力开始复习文化课。他还是那样的自信和洒脱,而我们之间似乎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他越来越好,我越来越坏。    也许是因为我的一句话,阿武像变了一个人,他也开始努力学习,还拉着我做陪读。一天自习课,当我灵魂出壳时,他狠狠给我一个爆栗子。    黑色七月冲刺,杨小邪梦想成真,考上鲁迅美术学院。阿武去了西安政法大学,而我留在了本城的三流大学。阿武在我留言本上写着,等我戴着法官帽来找你时,希望你还没有嫁人。我笑他,却觉得很温暖,他那么聪明的人,什么都知道,却还是陪我度过一个不怎么开心的高三。    月落星沉,时光的长河会让一些回忆褪色,却总有一些人是难以忘记的。杨小邪,我想你了。你呢?也许还在恨我。  

我以为你喜欢我

  心理课上的小纸条   我们心理专业在学校里很热门,教授讲课也风趣,经常有别系的学生来蹭课,所以,在我们教室里看到陌生的脸并不会让人感到惊讶。   那天上的是《变态心理学》,教授正在上面侃童年遭遇对成年后心理的影响,前边梳马尾的女孩扭过头悄悄递了张纸条给我。一看上面的内容,我的心就开始怦怦直跳。我们宿舍老大坐在我后面,正好看到这一幕,用钢笔在后面捅我的背,小声喊:“嘿,小子,交了桃花运了!”我窃窃地笑。纸条上写:“我喜欢你!”   那天我没有任何回应,不是不想接受,而是还没想出合适的语言来答复,下课了。这件事,被我们宿舍的那帮小子笑了足足一个月。   我小心翼翼地收藏起那张纸条。   图书馆里的座位   一个星期后,我去图书馆查资料,抱了一摞书找地方看,时值考试前夕,座位爆满。正东张西望的时候,一个女孩放下手机,扭头对我说:“坐这里吧。”   我的脸顿时羞红,这个就是上课给我递纸条的马尾女孩。我心慌意乱地坐下,嘴里小声说:“谢谢谢谢!”   她嫣然一笑:“不用谢!就是给你占的!”   天呀,现在的女孩都这么开放这么大胆吗?再说,她怎么知道我要来图书馆呢?或者,她因为爱慕我,天天来这里占座,终于等到我来的这一天?   我的小心脏又不规则地跳动起来。整整一个小时,我眼睛盯着书,其实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她倒是镇定自若,翻书,做笔记,好像旁若无人的样子。看到她收拾书,我也赶紧跟了过去。这次不能再失去机会了!女孩叫郝思思。   唯一的掌声   校园歌手大赛,我们班没人报名,身为组织委员的老大在宿舍放出话去:“谁有胆子去参加,我就请他吃饭!决不食言!”我起哄:“老大准赖账!”老大斜着眼瞄了我一下,说:“如果你小子敢参加,我就请你吃10顿!”宿舍里一片口哨声!   就这样被抬到台上,虽然五音不全,但是为了那10顿大餐,我豁出去了!   我拿着麦克风,吼开大嗓门的时候,明显听到了下面的笑声。男子汉大丈夫,一不做二不休,更是肆无忌惮了!死活就这一次了!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掌声,全场唯一的掌声!一个女孩扎着高高的马尾,一边笑得捧腹,一边使劲鼓掌!   我唱得更起劲了!我认出来了,那个鼓掌的,就是我日思夜想的马尾女孩——郝思思!   不知道大家被我不怕死的精神感动了,还是被郝思思带动起来了,歌曲结束时,全场掌声雷动!   我下场的时候,等在后台的宿舍那帮小子们都笑翻了。老大一边前仰后合一边指着我的裤子说:“拉链……拉……链!”我低头一看,差点晕倒!   老天爷,希望郝思思倾慕于我的演唱而没有看到我的“漏洞”。   完全对名次没有寄予希望,所以下台就让老大请吃饭。其他哥们儿也都起哄,我们这帮人浩浩荡荡地奔饭馆而去。   秋游遇险   班里组织秋游,宣布因为是大四最后一次秋游,可以带“家属”亮相!   我屁颠屁颠地去找郝思思,她问:“你们班都去?”   我说:“啊!都去!”   她又问:“老大也去?……我的意思是,你们宿舍的也都去?”   “都去!”我肯定地说。   “好啊,好啊!”她雀跃着答应了!   这次队伍很庞大,连老大远在外地的女朋友都被召回来了,看老大那鞍前马后的样子我就想笑。平时总是做出一副恋爱高手的样子,最后不还得被拿下?   原来爱上了以后,谁都不会再高姿态。就像现在我对郝思思一样。   可是,她好像兴致不高,无论我怎样使出浑身解数来逗她,她都是浅浅一笑。   午餐后,她到处张望着,好像在寻找什么。我问她咋了,她脸红了,冲我闪了闪眼睫毛,我立刻明白什么意思了,说;“我帮你看着,你去吧!”  她往树荫深处走,走远一点,再走远一点!   突然一声尖叫,我一个箭步蹿过去,一把拉住了歪着身子要掉下去的她。因为没有把握好重心,两个人开始一起往山坡下滚去,一路上,有无数的小荆棘还有凸出的小石头。我几乎不假思索地把她抱在怀里,用胳膊护住她的头。我们被一块大石头挡住停了下来,那下撞击几乎要了我的老命,我闷哼了一声,却脱口而出:“你没事吧?”   她爬起来,用袖子擦我到处都不停渗血的伤口,嘴里一个劲儿地喊着:“你真傻,你真傻,你真傻!”   我从兜里掏出唯一的一个创可贴拍在她的手臂上,她愣住了,眼里有光闪啊闪,又说:“你真傻!”   我笑了。   让人心碎的真相   头顶上一片混乱。   老大的声音在上面响起:“你们没事吧!还有活着的没?”   我喊道:“死不了!你那10顿饭还没吃完呢!”   郝思思脸上还挂着泪珠,听我说这个,扑哧一下就乐了。看她的笑脸,就像山上的小野花一样,格外俊俏,我不禁呆了。   她脸又红了,问我:“傻子,看什么?!”   我呆呆地说:“看喜欢我我也喜欢的人!”   老大不合时宜地在上面喊:“你们在下面多浪漫一会儿,我们上面没有现成的绳子,容我们想想办法!”   郝思思又瞪着她的大眼睛看着我,问:“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我从贴身的衬衣兜里掏出那张纸条:“从你给我写这张纸条时!”   她很诧异,低下头,好半天,说:“那纸条不是写给你的!你没看见背面的字吗?”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翻过纸条背面,终于找到一行蝇头小楷:“传给你身后的男生,谢谢!”   我清楚地记得,我身后,那天坐的是老大。   我喃喃地问:“那你那天在图书馆给我占座,还有歌手大赛时给我鼓掌,还有答应我来秋游……”   郝思思小声说:“对不起,图书馆占座是你误会了,其实是给我同学占的,你在那里站着时,我刚好接到同学的短信说不来了,就顺便让给了你。至于那天歌手大赛,是因为……”   说到这里,她脸上竟然浮现出笑意,但她使劲憋着。   我的脸红了,原来,她早就发现了我的秘密,这个调皮的丫头鼓掌不过是为了起哄。   我听见胸腔内部噼噼啪啪东西碎裂的声音。   希望这次不是误会   回来那天晚上,我喝大了。   摇摇晃晃走在路上,秋风微凉,吹在脸上,有丝丝凉意。走到草坪处,没有躲开,喷水器喷了我一脸清水,我死死地闭上眼睛,两行热泪伴着凉水流下来。   郝思思从后面追上我,把我拽到一边,踉踉跄跄地,我们俩一起摔到地上。但她却还有心思开玩笑:“虽然现在是晚上,你也不用在大庭广众之下洗澡吧?”   我发现,这丫头越来越配我了。可是……   我定定地看着她,说:“我想哭!”   她蹲在我面前,用纸巾小心翼翼地擦我脸上的水,一边还调侃我;“你不会真的哭了吧?我怎么看水都不是从你眼睛里出来的。哈哈哈!”   我却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把她揽进一身酒气的怀里,我打了个酒嗝,缓缓地在她耳边说:“思思,我本来一直以为你喜欢我……”   好半天,她没动,我以为时间就这样停止了。   然后,我听见她叹了口气,缓缓地在我耳边说:“我本来一直以为我不喜欢你……”   她停住不说,我的心却再次飞扬上天空!   佛祖啊,这次不会又是我的错觉吧?! 

不是所有的青春往事都是青涩的

  在同学会上又见到了林琪琪。三年没见,她却还是一副大学女生的打扮,戴大胆而花哨的耳环,松松垮垮的棉质长裤,层层叠叠的大项链,环佩相扣,叮叮当当。我站在门口一眼就认出了她,手心有汗,不知该怎样和她招呼,倒是她,看见我就飞奔了过来,拧我的脸,怎么又瘦了,她大笑着说。   有同学说林琪琪,你男朋友怎么没来?她说,出差了。然后她问我,你男朋友呢?迟疑了一下,我说,也出差了。   我们都没有提到一个名字,彭知远。我想,林琪琪和他在一起吧,她看上去那么快乐。   我和林琪琪曾经非常非常要好,我们几乎形影不离。一同上课,一同放学,一同去篮球场看男生,搞恶作剧似的写情书给某个女生暗恋的男生,以那个女生的名义。   后来,我们就看见那个女生和那个男生在桂花树下约会。我和林琪琪感慨,原来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没准儿那个人也喜欢你,干吗浪费时间玩暗恋?   有天坐在篮球场边时,林琪琪突然跑开了,她跑到篮球场那边绕了一圈又绕回来。她说,你看见我的男朋友了吗?我说,啊,什么男朋友?   那个呀,我在他面前多绕一圈那个人,就是我的男朋友。我抬起眼望过去,阳光明晃晃的,一个男生三分球投篮,有掌声就响了起来。   那个投三分球的男生,就是彭知远。但他还不是林琪琪的男朋友,只是她暗恋着他。去图书馆的时候,我遇见了他,他站在离我一米远的地方翻《我的童年》,绿色的封面,我记得很清楚,那本书我才还回去的。   他很俊朗,瘦而高。我手里的书,哗啦地被我撕了一道口子;我有些慌乱地赶忙把书放了回去,他转过身的时候,就笑了。 林琪琪上课的时候,拿着一支圆珠笔趴在桌子上写东西,我挪开她的胳膊,就看见了,满满的纸张,全是彭知远的名字,她凑到我耳边说,这是彭知远的圆珠笔哦,用他的笔写他的名字,等到笔油干了,他就会喜欢我。   我没想到,一向开朗活泼的林琪琪喜欢上一个人时,会这样羞涩拘谨。她只是拉着我去篮球场边看他打球,或者让我移到他的身后,她假装给我拍照的时候,镜头其实是对着彭知远的。   五月的阳光,繁盛而茂密。   我跟在林琪琪的身后,追逐着一个男生的足迹。   他喝过的饮料瓶,他用过的笔记本,他遗失的一只饭盒,或者,他丢掉的一双球鞋。林琪琪把这些都当宝贝一样地收藏了起来,她还是不停地用他的圆珠笔写他的名字,执著又茫然。   她总是问我,他会喜欢我吗?会吗,会吗?   我说,会,会的,一定会。林琪琪写了一封情书,让我偷偷地放进彭知远的书包里。我们溜到他的教室,趁他出门的时候,我赶紧过去把情书塞进他的书包。   只是,我刚刚合上他的书包,他就返回教室了。我站在他桌边,像一个被抓现形的小偷。   没想到,那封情书林琪琪没好意思署名,而他看到是我放的,误会了。   在图书馆看书的时候,他坐到了我的旁边,他说,你不是想认识我吗,为什么不留你的名字?他翻了一页笔记本,拿了一支笔给我,让我写名字。   我的心乱得不知所措。我说,不是我想认识你,是林琪琪。   暑假的时候,林琪琪回老家去了。我留在学校,勤工俭学。我找到一份发传单的工作,每天可以挣30元。回学校的路上,彭知远的单车拦在了我的面前,他说,我送你吧!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坐上了他的单车。天是黛青色的,我仰起头的时候,会感觉满树都开了花。他开始每天在回学校的路上遇见我,然后送我回学校。他说,根本没有林琪琪吧,是你想认识我。   我就想起了林琪琪。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那么信任我,把所有的秘密都与我分享,而我现在又算什么?我从彭知远的单车上往下跳,然后崴了脚。   彭知远支起单车让我坐上去,低下身揉我的脚。我看着他的后颈,有些难过。  彭知远根本不知道我心里有怎样的纠结,他只是不停地问,根本没有林琪琪,是你想认识我吧,是吧?   林琪琪提前10天回学校,她说想我了,要回来陪我。   我辞掉了发传单的工作,傍晚的时候,我坐在窗前有些恍惚,彭知远会在路边等我吗?会吗?   我不再去图书馆,不再去篮球场,大学校园其实挺大,想避开一个人应该不难。林琪琪神神秘秘地说,那支彭知远的圆珠笔的笔油她已经写干了。   我和林琪琪在食堂的路上,还是遇见了彭知远。他微笑着说,你最近怎么都没去图书馆看书?林琪琪的脸突然就惨白了起来,我有些慌,我说,这是林琪琪,是她想认识你。   林琪琪拒绝和我说话,她说我瞒着她好多事,已经和彭知远那么熟了,为什么不跟她说?为什么不介绍他们认识?   我有些心虚。   我跟在林琪珙身后,上课,放学。和她闹别扭我特别难过,然后我去找彭知远,我说,你去认识林琪琪。   他的眼里,有些受伤,他说,不是你想认识我吗?我摇头,我说,不是,不是,是林琪琪。   我逃开,身体被划开了一道口子,很疼。彭知远真的去找林琪琪了,她回来的时候,神采飞扬,她说,她和彭知远在桂花树下走了一圈,桂花真香呀。她扑过来抱住我,对不起,我不该误会你。   桂花凋谢的时候,已经大四的彭知远到北京一家电视台实习去了,他学的是传播。我和林琪琪去火车站送他,林琪琪的眼眶很红,她买了很多吃的给他。我知道,袋子的最下面,放着一条围巾。   女生送男生围巾,这是再明显不过的告白了。   我想,彭知远应该懂的。   他到北京后,往我们宿舍打了电话。铃声响了很多遍,我和林琪琪都没有动,最后林琪琪接了起来,我掩上宿舍门走了出去。外面刮着很大风,跌跌撞撞的都是梧桐叶,我告诉自己,是林琪琪先爱上他的,我不能抢。   还是接到了彭知远的电话,他说,实习单位对他的表现很满意,他要留在北京了。他说,苏晓,我在北京等你。   我说,不,我不会去的。   我的声音听上去又冷又硬,但是他说,为什么你一直要说反话呢?不累吗?   彭知远回学校拿毕业证的时候,我去了外地。回来的时候,我和林琪琪也上大四了。   我们的生活又回到从前,嘻嘻哈哈,没心没肺。   我们从来不去谈论彭知远,好像关于他的那一段故事,已经随着时光,远去了。   再提起彭知远,是大四开始找工作时。   林琪琪说,苏晓,我一直知道你也喜欢彭知远。我们再怎样忽略他,可是他还是存在于我们的心里,我们公平竞争好了,谁赢了谁就去北京找他。   我想了想,说好。   她说,写两个纸团,一个去,一个不去。拿到“去”的那个人就可以去北京找彭知远,另外一个人只有祝福她。   纸团是林琪琪写的,也是她先选的,是“不去”。她抱住我说,苏晓,去吧,我祝福你!   我没有看到剩下的那个纸团,林琪琪没有让我打开就扔掉了。但我能猜到,那上面一定也是“不去”。我知道,林琪琪是想用这样的方式成全我和彭知远,她知道我跨不过友谊那道坎。   林琪琪说,我早知道你喜欢他,要不是我,你们会在一起的。林琪琪说,喜欢一个人又不是排队,谁先到谁就先得到。   我到底没有去北京,签了去西安的工作,匆匆地离开。我给林琪琪留了一封信,我想等到林琪琪实习回来,就可以看到。我说,林琪琪,去北京吧。   有同学在校友录联络大家,说学校50周年庆大家重新回学校聚聚。我就回来了,我是想看看林琪琪。我常常会想起她,想起那个阳光灿烂的夏季,还有那片桂花树,它们在我的记忆里,很新鲜。   散场的时候,林琪琪说送我回宾馆。她在出租车上打开钱包,让我看里面的照片,她说,我男朋友,帅吧!  我急急地说,你没有去北京找彭知远?   不是说好你去北京了吗?你难道没有去!林琪琪惊讶。   原来,林琪琪并没有收到我留给她的那封信,她以为我去北京和彭知远在一起了。然后我们对望着就笑成了一团。窗外的霓虹闪呀闪,我们把车窗摇下来,风灌了进来,我和林琪琪不约而同地对着窗户大叫,再见了,彭知远!   原来,不是所有的喜欢都很哀伤,也不是所有的友谊都经不起爱情的考验,原来,那些青春年少的往事,并不都是青涩的。   那一段年少的时光,就落在了身后。

怀念

  清晨升国旗的时候,在操场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认出了你的背影,并不醒目,却是一份独特的存在,安静而不染尘嚣。这种感觉就像偷偷藏了什么好吃的,夜深人静的时候自己偷吃并暗暗傻笑。实际上你已成为我心中匿名的宝贝。   高三了,大家都窝在教室里狠命地努力,这窄小的空间气息浑浊。偶尔,透过玻璃看到你沉默地走过。阳光静悄悄洒在你的发梢上,有一种温暖的依恋在无声地发芽,不由得让我想留下来。   以前总是在教室门口不断地晃悠,看着你慢慢地消失在暮色中的走廊,你也从不曾回头。你知道吗,不知从何时开始,恋爱的感觉开始紧紧挤压我心中那本就不多的纯白,我想起,想起你抿着嘴的样子,想起体育课后汗水淌下你脸颊的瞬息……想起许多点点滴滴。   也许,你丝毫不想知道我的近况与我心中的爱。但我还是躲在伤心的背后写这封信给你。没有邮差会把它寄给你,我自己将它抛弃在心灵的荒野,那里是它应有的归属。   你在我心中是一个符号,一个印证,是一片阳光下被镀上了金边的风景抑或是幽密森林中的一条涓涓细流。暗自喜欢你的时候,我从不感到寂寞。尽管你极少笑,却更显得弥足珍贵。那些笑容犹如从厚厚云层里一寸一寸穿越的阳光,将雨后的天空照耀得空明清澈。你的笑,你的背影,你偶尔温暖的话语,你隽秀的字迹……曾经一点一滴充实我的心灵,填补我的空缺。连模糊不清的暧昧与隐隐约约的冷淡都没有让我失去希望。你以一种特立独行的方式存在,我无法忘,更不想忘。   那一年国庆节的晚上,城市的夜空盛开着一场烟花,绚烂却空寂。在这样深邃的黑幕下,所有的颜色都显得明亮而突兀。我站在立交桥上,仰头凝望每一朵烟火被迫蹿入高空盛放之后归于黯淡。一瞬间,我好像要将你忘记,可是又会回忆你的寂寞,又找到藏在角落里的你和我。   现在我才恍然明白,我对你百般思念,只是因为我从未拥有。我怀念的全部意义,也只是爱。可是这种爱无舟渡野,是永难实现的欲望与渴求,无法等到春暖和花开,在梦的深处,只有自己的影子。   “我捕捉过一只飞鸟,没摸过你的羽毛”。  

半毛钱的故事

  他曾是那所重点高中里面最穷的一位学生,他也曾是那所高中里面最富有的一位学生。   他不知道他的亲生父母是谁。他甚至很少想这件事。不知为了什么原因,他们把他扔在了乡医院的走廊里那条破旧的长条椅上,然后扬长而去。他甚至不知道,他柔润的小脸有没有被他的母亲亲过。   那对好心的中年夫妇,因为丈夫发烧,被妻子搀扶着来到医院,然后发现了他。他们是那么惊喜,因为尽管已经50多岁了,可是他们从来没有过自己的孩子,他们喜欢这世上所有的孩子,包括眼前裹在小小的棉布里而不停地啼哭的这一个。   他们像抱起这世上最珍贵的宝贝,他们欣喜地看见他多皱的小脸上泪光盈盈,那一霎,他们的心被他的盈盈泪光所击中,他们感觉这就是他们盼了一辈子的那个孩子。   他不是那个无人认领的孩子啊,他从出生的第二天,便有了独属于他的幸福。   然而他们很穷。   丈夫和妻子都体弱多病,勉强下地干活。他们倾尽所有的爱呵护着他长大。   尽管在这个家庭里面,他从来没有穿过一件像样的新衣服,可是他不在乎,因为他的父母和他一样,他们抚爱的目光望住他的时候,让他感觉他的身上便是穿了这世上最华美的衣服。他从来没有吃过一餐很像样的饭,甚至在别人家里包着牛肉丸水饺的时候,他们的年夜饭里只是多了几滴油。可是他从来没有为此而难过,他知道,这个家里的每一碗粥,每一块馍都是他的父母用爱心煮就蒸就,他们一起对望着吃的时候,他们满意而细心地咀嚼着每一口食物,他的心里都是柔软的幸福与疼痛。   那一年,他16岁。   他毫不费力地考上了县城的这所重点高中。   因为营养不良,他的个子很矮,他经常穿着不合体的衣服,在这个已经开始出现繁华迹象的县城出没。他不是这个班里最用功的学生,但他是这个班里成绩最好的学生。他或者说是这所中学里有着最凄惨命运的一个,但他不是这个学校里最忧郁的学生。他经常微笑着,看着一朵朵鲜花一样的女孩子红润而天真的脸颊,他经常很坦然地从食堂的饭口递过掉了好多瓷的饭盆,买回一两粥。他每天就着咸菜,喝一点粥或者吃上一个馒头。   宿舍里的哥们儿经常搜寻一些不穿的衣服给他,他微笑着拿过来便穿。农忙的时候,他总要回家,宿舍里的人也抽空帮他,去割麦子,去种玉米,去收玉米……他毫不介意地让他们进自己破旧的家门,这是他的家。在他的家里,他不会觉得有丝毫的寒酸和尴尬。尽管他感谢他们的方式最多只是几根冰块,更多的时候,只是几碗白开水,但他不会觉得羞怯,因为这水是他亲自挑来,亲自煮开的,盛水的碗是他亲自洗刷的,一切干干净净。   但他拒绝了所有的钱财的救助。同学们自发地集资给他,他没有接受。没有人愿意把钱收回去,他就把钱交给班主任,说就做班费吧。   其实有的时候,他已经吃不上饭了。甚至一个馒头都买不起了。这个时候,他去翻自己的口袋,竟然发现了两截一毛的纸币,这正好够买一个馒头。他小心地将它们拼起来,却发现原来不是一张的。   他怔怔地看着它们,研究了一会儿。这个时候,教室的门被推开了。正是吃晚饭的时候,空荡荡的教室里只有他一个人。走进来的是那个细高的女孩子,有着一双大而忧郁的眼睛。她走过来的时候,看了他一眼,她没有问他吃了吗,这样的问候对于他,是不合适的。   她只是轻轻地笑着走近他,随手拿起两截儿纸币,发现没有任何可能性使它变成一张钱。“这哪儿是你们男孩子的活儿,看我的吧。”她从口袋里取出一张完整的一毛钱递给他,“哈哈哈,他们在饭厅等你呢,快去吧!等过会儿我粘好了,这张就归我了啊,我的劳动成果啊。”   他接过带着女孩子体温的一毛钱,默不作声走出教室。向外走的时候,他的眼泪第一次在这个教室里涌出来。他挺直身体,一直走着,从座位到门口就那么短的一段路,他觉得像是走了一辈子。  他并没去吃饭,他的手伸进口袋里紧紧地握住,他第一次感觉心底里的痛开始清晰地上浮,他的手背触着那张钱,他却没有勇气把手掌摊开,去握住它。   他借了辆车子连夜骑着回了家。一路上,他的眼泪不停地流。她也会流泪吗?那么忧郁的眼神,他感觉自己其实已经想了无数遍了。   眼泪风干的时候,他回到了家。妈已经点亮昏黄的电灯,坐在灯下给他做一双鞋子。桌子上放着一碗香喷喷的米饭,和一碟点了香油的切得细细的咸菜丝。妈笑着看他,我都感觉到你今天要回来的。这是乡政府刚送来的大米、还有其他东西。他们已经决定每个月救济咱们70元。   他仰仰头,转身走出门,清凉的夜风拂面而过,今夜是繁星满天。以后无数个繁星的夜晚,他都会在心里默默地想,我亲爱的半毛钱啊,你现在会在哪里流浪?   (李巧梅摘自《散文》2006年第10期)

黄小秋也要谈恋爱

  黄小秋病了。   这个625宿舍的铁姑娘病了。1.65米的她,65公斤的她,躺在那张小床上显得人也局促起来。个子不低,却那么难看,胖而难看,脸上有生动的雀斑,一笑嘴有些歪。   上大学第一学期的歌咏比赛,后排多一个人,排练说,那个什么小秋你下来吧。   于是小秋下来了,班里就少她一个人。   演出那天,所有人上台去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小秋一个人坐在台下,她们班只有她孤零零地坐在那里,好像有点傻,于是整个系都知道自动化专业的黄小秋有点例外。   黄小秋是个铁姑娘,农村出来,开始吃两份饭还不饱,城里的孩子都嚷着学校的伙食糟糕,只有她没心没肺地说,嗯,好吃,比家里的苞米好吃多了。   她天天打水,6个暖水壶,全是她一个人去打。她笑嘻嘻地说,我劲大,人又胖,多跑几趟没事,开始那5个人还不好意思,后来,习惯了。没热水了就嚷,黄小秋,热水。好像小秋叫热水一样。   宿舍里永远是干净整洁的,5个城里的女孩子扔的东西到处都是,是黄小秋一件件收拾起来,乱了,她们会甜蜜地叫,黄小秋,帮我收拾一下,我请你吃雪糕。习惯了以后,她们当她是她们的仆人,永远地嚷着,黄小秋,黄小秋,来呀,帮我,洗一下裙子,黄小秋,帮我,我的床太乱了……黄小秋习惯了答应所有人。   6个人中5个人都恋爱了,春天来了,小昆虫都醒了,蝴蝶要飞出来了,只有黄小秋没有恋爱。   周末,只有她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宿舍里,其他5个人,全去约会了,走之前对镜贴花黄,黄小秋要帮她们拿衣服戴头花,回来之后要打好洗脚水,黄小秋永远是配角。   但现在,黄小秋病了。而且,还是相思病。   据有人说,那个男生,把黄小秋写给他的情书贴到了学校的广告栏上,和那些家教广告贴在了一起。   5个人全跑去看了,的确,是黄小秋的字。   黄小秋说,杨翼,我要和你好。   她们捂紧了嘴,先是吃惊,接着,哧哧地笑了,怎么可能啊?杨翼是全系最帅的男生,系里的体育部长,一双长腿如马腿不说,还长着一张周杰伦一样的酷脸,这个傻黄小秋啊,怎么可以动这样的心思?这不是拿热脸往人家的冷屁股上贴吗?真是傻啊。   500个人回来劝黄小秋,别傻了,那是不可能的,还是现实一点吧。   自始至终,她们没有想到戴500度眼镜总穿平底鞋胖得和小猪一样的黄小秋会谈恋爱,那种风花雪月的事情只能属于她们,黄小秋,是和恋爱无关的,至少,是在毕业之后由媒婆牵线搭桥才能行的。   但现在,黄小秋想谈恋爱,而且是和著名的杨翼,当初,老四和老二这两个美女想下手都没敢啊。   黄小秋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饭了,脸明显地瘦了。   这不是相思,这是耻辱。   都以为她会吃了这个哑巴亏,但她第二天走到那个杨翼面前说:把我的信还给我!立刻还我,否则我扁死你。   男生乖乖地还了她。   她扭身走了,一边走一边掉眼泪,黄小秋暗暗下决心,谁说野百合没有春天,野百合也要谈恋爱。   黄小秋的改革是从宿舍里开始的。首先,她声明不再为这5个人帮忙了,比如打热水、洗衣服、收拾屋子……大家根本没有拿她的话当回事,但当回来看到暖水瓶空空如也,屋子脏乱得如同猪窝一样时,她们终于意识到:黄小秋,原来是这样重要的一个角色。   再有,黄小秋开始减肥,天天早晨跑3000米,每天不再傻吃傻喝两份饭,她只吃菜不吃饭了,3个月之后,黄小秋瘦到5 5公斤,这样看起来很是动人了。   第三步要做的,黄小秋摘掉了眼镜,配了一副博士伦,这是替食堂帮厨一个月的代价,大家才发现,黄小秋原来是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子啊。   黄小秋买了今生第一双高跟鞋,棕色,带流苏,走起路来十分婀娜……总之,大学三年级的黄小秋简直和从前判若两人了,如果你再去625宿合,那个由从前傻傻的女孩子变成气质迷人的女孩子的就是黄小秋。  她开始收到情书,也有男生的邀请,但黄小秋没有谈恋爱,还是没有。   大三,她仍然是一个人,她说,玫瑰要等到春天才能盛开。   遇到陈子放是在大学生辩论赛上,黄小秋是二辩,对方是主辩。两个人就环境保护慷慨激昂,陈子放的眼光十分明亮,是黄小秋喜欢的那种,她虽然言辞激烈,可是心里已经服气了。还是陈子放说得好。   结束后,她收到一封信,秀美的柳体,上面写着黄小秋3个字。   是他。   他说,你的风采让我非常臣服,我能请你吃个饭吗?   那天,黄小秋在镜子前换了好多次衣服,其实无非是那几件衣服而已,老三帮忙化了妆,可是,还是那么难看,原来,自己真的不好看,她生了自己的气,她怎么会这么难看呢?笑时,嘴还有些歪。实在是不像话。   可到底合不得不去。坐在他对面,手脚都有些颤抖,哪本书上说了,如果你见到一个人颤抖,一定是爱上他了。   他点了好几个菜,黄小秋心疼地说,吃不了的,不用这么浪费的。   陈子放心里就更喜欢了,以前交往过的女孩子虚荣,总嫌他点的菜少,即使吃不了,那个样子是要摆上去的。   黄小秋一直拘谨,不敢笑,因为一笑嘴就有些歪,不但歪。还要露出两颗虎牙,不好看。她对自己太不满意了,裙子也不对,粉不粉黄不黄的,鞋子也不对,那么多流苏做什么?   你一直不喜欢笑吗?陈子放问,其实女孩子笑才好看啊。   是吗?黄小秋轻轻笑了一下,可觉得自己丑陋极了。   当然啊,陈子放说,你看,你的笑多好看啊。他夸她了,居然夸她了,这让黄小秋心花怒放了,这是第一个男孩儿夸她好看,真幸福啊。   这次,黄小秋真正恋爱了。   上楼都要唱着歌,6个暖水瓶的水她又全包了,因为,有些力气实在是没有地方去使啊。   陈子放站在楼下嚷的时候,黄小秋,黄小秋,整个楼的人都探出头去,因为那声音又执著又好听。   5个人全说黄小秋傻人有傻福,怎么捡了这么个大西瓜呢。   实在是大西瓜。陈子放的父母,外交官,据所有人说,陈子放毕了业是要出国留学的,而黄小秋也可以跟着走,爱情事业双丰收,这是多美的事情啊。   黄小秋会傻傻地问,是吗?我怎么不知道。   她真的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很爱这个男孩儿,他的清秀、他的博学、他的努力。他是这样爱她,叫她傻丫头,为她买糖炒栗子,跑到六楼来时,还热乎乎的。   黄小秋说了更傻的一句话,你和我妈一样对我好。   陈子放就笑了,他说,真的吗?那我就能当你老公了。   黄小秋的爱情标准就是,能和***一样对她好就是爱情。   所有人都说黄小秋捡了大便宜,这样的男孩儿怎么会给了她?她不好看,她来自农村,她不会吃西餐!她穿衣服不洋气,她笑起来嘴有些歪,可陈子放爱上了她,陈子放说,因为,爱情是朵朴素的花,我的黄小秋,有颗水晶一样的心。   毕业后,他们坐上了西去的列车。陈子放执意要去西部当志愿者,而黄小秋因为成绩好可以保送上研究生,可她笑笑就跟陈子放走了,她说,陈子放在哪里,爱情就在哪里。   所有人都说他们傻,放着英国不去,放着研究生不上,这不是傻是什么?   陈子放说了,我爱的就是黄小秋的傻劲,别的女孩子,爱情以外的因素考虑得太多,纯粹的爱情太少了,而黄小秋,就是为了单纯的爱情,这样的女孩子,就是男孩儿的宝贵珍珠啊。   625宿舍的女孩子,那5个人毕业后各奔东西,只有黄小秋跟着陈子放跑了,用她的话说,这是为了共同的革命目标,只有有了共同的革命目标两个人才会天长地久,这是黄小秋说的话,颇有些壮志豪情。   都以为他们是作秀镀金,都以为他们两年就会打道回府,甚至飞到大洋彼岸去,但两年之后他们的爱情开了花。  再一年,他们的爱情结了果。   建了一所希望中学,生了一个男孩儿,男孩儿的名字叫陈希望。   在那所中学里,陈子放是校长,黄小秋是教导主任,用黄小秋的话说,她和陈子放这叫夫妻店,有一个小伙计,那个小伙计,就叫陈希望。   (余峰摘自《人生与伴侣》2006年10月下半月刊)

错过夏天的向日葵

  向日葵的叶子在风中摇啊摇,像一只只摊开的掌心。   洛阳初见吴宇,是在外国语学院念大一时。彼时,洛阳18岁,黑黑的,胖胖的,肉乎乎的手背上有一些浅浅的窝。她常常觉得自己像一支笨拙的巧克力冰激凌,真希望身上的脂肪能像冰激凌一样融掉。   因为这些,洛阳的心一直是灰色的,像角落里一片不为人见的树叶,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夏天,系辅导员倡议同学们去残障学校做义工。当学院的车子开往那个坐落在郊区的学校时,洛阳的心情一如既往地黯淡着。下午,两个学校举行文艺汇演,洛阳也没参加,一个人在陌生的校园里走着。这时,她看见了一片开满向日葵的小树林,向日葵的叶子在风中摇啊摇,像一只只摊开的掌心。   一朵朵金黄的向日葵,像一张张笑脸,迎着阳光轻轻摆动,洛阳一眼望过去,就看到了吴宇。吴宇坐在一棵向日葵下,手里拿着一本英文单词书。那是一个可爱的、戴着鸭舌帽的男孩,一片枯黄了的向日葵叶子落在他的鸭舌帽上。洛阳说:“叶子落在你的帽子上了。”“是吗?”吴宇笑了笑。   洛阳注意到,吴宇的眼睛看着远方,而他用来看书的,是手。吴宇是一个盲人。   洛阳说白色是天使的颜色,天使都很轻盈,长着透明的翅膀   那天以后,吴宇就住进了洛阳的心里,她记得他笑时唇角有一点点上翘,还记得他问自己:“向日葵叶子是什么颜色的?是大海的颜色吗,还是斜阳的颜色?”   洛阳开始喜欢做义工了。每个星期六,她都会骑车到市郊的残障学校。她依然是害羞的,到校门前时,一直低着头的她忽然抬起来,就算是和门卫大爷招呼过了,然后单车“嗖”地飞过去,一直飞到吴宇的宿舍楼下。   在吴字面前的洛阳是会飞的,飞得那么高,那么远,就像快乐的风筝挣断了束缚的线。   而吴宇是一个性格内向的男孩,先天性角膜混浊隔开的,不仅是他的眼睛,还有他的心。但他喜欢听身边的这个女孩说话。洛阳说,绿色是小溪里的水,丁冬、丁冬,黄色是夏天的汗水,呼啦、呼啦;白色,白色是什么呢?洛阳说白色是天使的颜色,天使都很轻盈,长着透明的翅膀。   那天,天空干净晴朗,洛阳为吴宇念书,厚厚的《时光简史》。休息时,吴宇突然嗫嚅着说:“我很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洛阳的脸腾地红了,摇头,点头,不知所措。吴宇急了,他伸出手去拉洛阳的手。他们的手握在了一起。吴宇说:“你的手很柔软,你一定是个美丽的女孩子。”   洛阳的心微微一抖,仿佛被刺伤了。她看着吴宇的脸,那张脸像夏日干净的向日葵,她缩回的手轻轻地摸摸自己的脸,圆圆的胖胖的,不知不觉,小小的心就像撞了冰山的“泰坦尼克”,摇晃着,慢慢地沉没了。   她想,如果吴宇的眼睛永远看不见,他们是否就会有将来?   大二上学期,吴宇告诉洛阳,他就要到上海接受角膜捐赠手术了。他说父母一直在为他寻找合适的角膜,现在终于找到了。洛阳的心如在风中,微微地颤抖着,一半是浓浓的喜悦,一半是淡淡的忧伤。   洛阳想着,就流了泪。那泪,应是喜悦吧!为着他马上能亲眼看到那些美丽的色彩,那片金黄金黄的向日葵。洛阳回到学校宿舍,正坐在床沿发呆,电话又追了过来:“妈妈星期六就会来接我去上海,你会来送我吗?不知道手术会不会很疼,有你来送我,我就不会害怕了。”洛阳的心缩成一粒细细的沙,她说:“我一定会去送你的。”到了那一天,吴宇却没有等到洛阳。   他一遍遍地问妈妈,有没有见到一个年纪和自己差不多,很漂亮的女孩?母亲好奇地张望着,同学、老师都在周围,并没有吴宇所说的漂亮女孩。一直站在角落的洛阳却分明看到,吴字母亲的眼睛从她脸上扫过,那一刻,她的心像一颗流星划过黑夜,短促的闪亮随即熄灭。她知道,这个气质雍容的妇人不会想到那样一个胖胖的、平凡的身影会是吴宇口中的美丽女孩。  眼睛里,酸酸的液体一直流,流了又流。她想,如果吴宇的眼睛永远看不见,他们是否就会有将来?可现实里没有如果,有的只是她丑小鸭一样平凡的相貌。   怎么会这样呢?自己和吴宇,恐龙和王子,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啊。   洛阳换掉了手机,像一只贝壳,把自己关闭得紧紧的。想吴宇时,她忍不住打开信箱,信箱里堆满了吴宇的来信。   吴宇在信里说,他的眼睛已经完全康复,现在已经离开残障学校去了普通的学校,他问:“你到底在哪里?为什么不和我联系呢?”接下来的一封,他说他一直忘不了她,在他心里,她是最美丽的女孩。   她飞快地关闭了网页,不敢再看下去。那些信像一团火,能烧起她一直荒芜的心。她想怎么会这样呢?自己和吴宇,恐龙和王子,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啊。   时间一分分一秒秒滑过,两年过去了。毕业后的洛阳跳过两次槽。此时的洛阳,依旧有着丰满的身体,只是,当人们的眼光发生改变时,这丰满也就变成了美丽,蜜色的肌肤透出健康的光泽。   洛阳的经理是一个优秀的男人,他请她吃京城最好的水煮鱼,请她看西郊最绚烂的红叶。他说这红叶就像爱情,而洛阳想,她的爱情不是西郊的红叶,而是金黄的向日葵,只在夏天里绚烂,等不到秋天便会夭折。   没想到会再见到吴宇。两年一度的招商会上,洛阳担任同声翻译。人群中有一个男子说话的声音低低的,很好听。洛阳觉得这声音多熟悉啊。抬眼望去,她看到了吴宇。   吴宇却不认得她。是啊,他原本就没见过她,怎么会认得呢?而他却一直藏在她心底最柔软的角落。   麻烦终于解决,公司请洛阳吃饭,洛阳说“不用了”,短短三个字让他注意到她。他那么专注的眼神让洛阳违背了自己的心,不自觉地跟着走进了餐厅。吴宇坐在洛阳身边,吃饭时一直照顾着洛阳,他说:“你的声音很好听,我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她和你有一样的声音。”洛阳心一颤,说是吗?吴宇说:“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我一直在找她,但却找不到。”   走出餐厅,她轻轻说了声“再见”,便一直一直往前走。身后有人叫住自己:“我能握握你的手吗?”洛阳站住,回头,他们的手握在了一起。他说:’是你吗?你的手和她一样软。”洛阳说:“不是,你认错人了。”   她不敢想,也不能想,只匆忙地往前走,忽然觉得心痛。   那片夏日里的向日葵,它们从来不在乎自己美不美。   吴宇不会知道,毕业后的洛阳一直跳槽,直到一年前换了新公司,她曾经的上司,那个经过国际IS09000认证的优秀男子一直追求她,她倦了,累了,于是就爱了,虽不那么炽烈,但她想这样也好,这样就不会痛了。   那夜,洛阳打开很久没有开过的邮箱。邮箱里躺着一封新的来信。他在信里说:“今天遇到了一个女孩,她和你有着一样的声音,可是,她却不是你。我多么希望她是你……”信的背景是一张图片,铺天盖地的,全是盛开着的向日葵。   洛阳哭了。她想,原来自己和吴宇都是不完美的,吴宇的不完美在于眼睛,而自己的不完美在于一颗自卑而残缺的心。   她移动鼠标,按了全选,然后点了永久删除,那些信眨眼间消失不见。而她的爱情,就像那片金黄的向日葵,错过了夏天,错过了阳光,再也不会盛开了。   (玲玉摘自《分忧》2006年第9期) 

7天7年7世纪

  顾天是中学时候坐在我前面的男生,喜欢恶作剧,惯用的伎俩是用一面镜子在课堂的天花板上弄出一块做贼心虚的光斑,引来一片唏嘘以及随之而来的粉笔头。我认真抄写笔记,偶尔抬头时会看见镜子里面自己的眼睛,于是面红心跳地匆匆低下头。   顾天回过头来和我说话,嘿,林晓。他的眼睛总是非常明亮,笑起来的时候邪邪的。顾天的学习稳稳在倒数三名之内,却总是有很多女生准时在操场边对着踢球的顾天大叫,进球了他便回头向她们挥手。我只是坐在很远处的双杠上,看着顾天奔跑的样子。   顾天大汗淋漓地回来,路过的时候随手扯扯我的辫子,再顺便拿走我做好的功课,留下怔怔的我看着他露出的一小块背脊上晶莹的汗水。然后他说,林晓,不要这样看着,放学等我,我用车载你,就算报答,嘿。   初夏的夜晚,空气中有潮湿的栀子香气。我迟疑地站在单车前,顾天笑笑,相信我,很安全的。我用手紧紧地抓住单车后座的架子,保持着和顾天的距离。他的衬衫被风吹起来,还有悠扬的口哨声,一层层地弥散。   临近中考,老师宣布顾天座位换到最后一排。他转过头对我耸耸肩,林晓,这下你真的可以好好安心学习了。顾天收拾了书本抱着一堆东西从我身边走过,我低着头不敢看他。我明白老师的苦心,把那个数学最好的男生换过来,而数学是我的弱项。   从此,很少在教室看到顾天。每个人都在拼命做题的夏天,频频看到顾天被处分的通知张贴出来:打架,旷课,躲在厕所抽烟,损坏公物……公告栏下有人窃窃私语,好像他爸爸被抓了。   那一年,我忽然那么喜欢悲伤地看着窗外的天空。那个叫做顾天的男孩后来再也没有来上课或者踢球,角落的位置就那么空着,堆满了清洁用具。班主任对我说,林晓,你要争取市里的第   我曾经以为我们是熟悉的。但是顾天却这样真实而无声无息地消失在我年少的岁月,仿佛我们一直陌生,从未有过靠近。   没有意外,我以最高分考上了最好的重点高中。听说,***妈交了昂贵的费用让他在本市最漂亮的N中继续念书。   16岁的春天午后,听说N中校园里的樱花开得美丽无比,听说N中的法国梧桐长出了新叶,听说N中有一场盛大的球赛。   我用了那么多的理由说服自己第一次逃课,骑在单车上,穿过了整个城市,在春天的暖风里面溜进了N中的校园。那场热闹的球赛人山人海,无数的女生在操场边摇旗呐喊,她们喊着那个熟悉的名字。我挤到人群前面,四月末的阳光让我感到微微的眩晕,看着顾天朝我这边跑过来,心脏跳动得疼痛,甚至忘记呼吸。顾天,你只要一抬头,一抬头,你就可以看见我了。   他近了,这样沉默地经过我面前,再没有从前那般意气风发地奔跑和挥手。我站在人群里面,看到比赛结束人潮散去,他们输了,顾天微微驼着脊背,踢着地上的石子,离开操场。   我踌躇着看着手里的纯净水,却有一个长头发的女生抱着毛巾和水叫着顾天的名字追了上去。暖风里樱花像雨一样地落下来,空气里是花粉的甜香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