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莫希干人》:第03章

《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美国作家库柏于1826年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前往堡垒探望父亲途中被劫持的经历为主线,描写了主人公、已成为英军侦察员、绰号“鹰眼”的纳蒂·邦波,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以及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为了救出姐妹俩,和劫持者展开的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斗争。双方的冲突最后以一场大厮杀告终。莫希干族最后的男性继承人,恩卡斯的死也预示了北美印第安人不祥的命运。作者生动地描写了驻扎在北美的三方力量:英国、法国和本土印第安人彼此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各自的命运。北美开拓西部的惨烈斗争与印第安人命运的历史性巨变也在小说中得到了深刻而真切的反映。小说表面上看是一个“游侠骑士式”的浪漫故事,实则是一部严肃的社会政治小说,它淋漓尽致地揭露了北美殖民地开拓过程中,英法殖民者之间的争夺、白人对印第安人的暴行以及“欧洲文明”的真实面目。

这儿的土地还没有开垦,

我们的江河就漫到岸沿;

流水欢唱出的美妙歌曲,

在清新广阔的林中回旋;

激流在奔腾,溪涧在蹦跳,

树阴下喷涌着眼眼清泉——

布莱恩特①

①威廉-布莱恩特(一七九四-一八七八),美国诗人。此节引自《在祖先坟前的一个印第安人》。

我们暂且让那轻信的海沃德和他的同伴们,朝那潜伏着如此狡黠的土人的密林深处走去,现在先来叙述一下离这儿向西几英里之外一处地方的情景。

这一天,有两个人坐在一条湍急的小河边,看样子像是在等候什么人,要不就是在等待着什么预定的事情发生。小河离韦布将军的据地只有一小时的路程,岸上的树木,华盖似的枝叶一直伸展到河边,低垂在水面,使河水的颜色显得更加幽暗。太阳的光线已开始变得不再那么强烈,白天的酷热也已减退,空气中,弥漫着从溪涧和泉水中升起的清凉水气。这隐僻的森林深处,充满了一片美洲七月闷热天气特有的恬静。打破这一恬静的,只有那两人的低语,以及偶尔传来的几声啄木鸟懒洋洋的啄木声和绚丽的-鸟不调和的鸣叫,或者是远处一座瀑布隐约的轰鸣。

可是,这种微弱、断续的声响,在这两个森林居民听来已经太熟悉了,不再能分散他们兴趣盎然地聊天的注意力。两个闲聊的人中,有一个是红皮肤的印第安人,一身林中土著的打扮;另一个虽然皮肤也已晒得黝黑,也是近乎印第安人的粗陋装备,但他的肤色要谈得多,看来可能是个欧洲人的后裔。

那个印第安人,坐在一棵倒地的长满苔藓的树木一头,他认真、诚挚地说着,还用他那印第安人在辩论时常有的沉着而又富于表情的手势,来强调他的语气。他的躯体几近赤裸,身上用黑白两色画着象征死亡的可怕的花纹。在他那剃得光光的脑袋上,只有头顶心留着一簇著名的、表示勇武的发髻①,发髻上没有别的装饰品,只有一根老鹰的羽毛②,它横插在他的头顶,一头垂挂到左肩。他的腰带上,插着一把战斧,还佩着一柄英国造的剥头皮的猎刀。一支英国人用来武装他们的印第安盟友的军用步枪,随随便便地横靠在他那裸露的、结实的大腿上。宽阔的胸脯,丰满的四肢,威严的脸容——都表明,这个战士已经到了他一生中的盛年,但还看不出有开始衰老的征兆。

①印第安战士仅在头顶留一束头发,其他地方全都剃光。

②只有地位高的印第安战士,才能戴这种羽毛。

那个白人,从他没有被衣着遮住的那部分躯体看,显然是一个从小就历尽苦辛的人。他的肌肉虽然发达,但并不丰满,而是显得有点瘦弱。但是,他的每一根神经,每一块肌肉,看来都因长年累月的餐风宿露和茹苦含辛,锻炼得十分坚强和结实。他身穿一件淡黄色镶边的深绿色猎衫,头戴一顶夏天戴的光板皮帽,腰间束一条只有印第安人才用的贝壳串珠①的腰带,腰带上也佩着一柄刀子,但是没有插战斧。他脚上的鹿皮鞋,也像土人一样装饰得很花哨。他下身的服装,只能看到露在猎衫下方的一副鹿皮裹腿,裹腿的外侧系着带子,并用鹿筋吊在膝盖的上端,他肩上还背有一只弹药袋和一只装火药的牛角,这就是他个人的全部装备了。此外,在他身旁的一棵小树上,还靠着一支很长的步枪②,不少机灵的白人把这种长枪看成是最厉害的火器。这个猎人——或者是侦察员——的眼睛细小,但是明快、锐利、灵活,说话时不住地滴溜溜转,仿佛在搜寻什么猎物,或者在疑心潜伏在什么地方的敌人会突然到来似的。尽管他看来一贯多疑,可是他的面容不但毫不狡黠,而且此时此刻,还有一种刚毅诚实的表情。

①印第安人用做装饰品,以前亦曾用做货币。用五颜六色的贝珠串成的贝珠带,运用贝珠的不同颜色和不同排列,依据联想的原理,也可用做记事。

②军用步枪较短,此种较长的步枪通常为猎人所用——原注

“钦加哥,就连你们的传说,也证明我的话是对的。”他用土语说,这种土语是从前居住在赫德森河和波托马克河之间一带的土人所用的方言,为了让读者方便,现在我们把它比较自由地翻译出来,同时尽量保留一些这种方言和说话人的特色,“你的祖先来自落日之国,渡过大河①,打败了这儿的人,获得了这块土地;而我的祖先来自清晨的红色天空,越过盐湖②,来到了这儿,他们的作为和你的祖先干的差不多。不过,这件事还是让上帝来判断吧,我们朋友之间,用不着多费口舌来争论了!”

①指密西西比河。

②指大西洋。

“我的祖先是和光身子的红人并肩战斗的!”那印第安人用同样的语言严肃地答道。“鹰眼①,难道印第安战士的石箭和你们的铅弹就没有不同了吗?”

①即本书的主人公英军侦察员纳蒂-邦波,他本来是个猎人,以枪法著名,自己人管他叫“鹰眼”,敌人管他叫“长枪”。

“虽然老天爷让印第安人长了红皮肤,不过他们说的也是有道理的!”那白人一边说,一边摇着头,好像对方要他公平论断,他也不能无动于衷似的。他迟疑了片刻,觉得自己争辩不过对方,跟着又重振精神,充分利用他的一点有限的知识,来答复对方的反驳。“我不是个有学问的人,这一点我并不想隐瞒;不过凭我在猎鹿和打松鼠时见到的来看,我认为我们祖先手里的一支步枪,也许并不比一张胡桃木做的弓和一支熔石做头的箭更危险,要是这支箭,是在印第安人的决断和瞄准下射出来的话。”

“这是你们的上代告诉你们的!”红人挥挥手冷冷地说。“你们的老年人是怎么对你们说的?难道他们告诉年轻的战士说,白脸孔遇到的红人,都是画着战斗花纹,手握石斧和木枪的吗?”

“我不是个有偏见的人,也不想夸耀自己的种族优越,虽然就连我在这世界上最凶恶的敌人易洛魁人①,也不敢否认我是一个真正的白人。”侦察兵暗自得意地看了看自己肤色浅淡、瘦削结实的手,回答说,“但作为一个诚实的人,我也乐意承认,对我们白人的许多做法,我是不赞同的。譬如,他们有一个习惯,就是把他们做的、见的全写在书上,而不是在村子里告诉大家,好让胆小的吹牛家的谎言当面拆穿,也好让勇敢的战士找到同伴来为自己的实话作证。由于这种坏习惯,一个正直而不愿成天和女人鬼混的人,因为忙于看书识字,也许就永远听不到祖先的丰功伟绩,也认识不到努力胜过前人是一种光荣。说到我自己,我想我们邦波家的人,一向是会打枪的,因为我生来就善于用枪,这一定是一代代传下来的。正像我们的圣训告诉我们一样,不论优点还是缺点,都是天赋的。虽然别人对这种事怎么看,我不想说。不过,随便什么事都有它的两方面。我倒要问问你,钦加哥,按你们的传说,我们的祖先最初见面时是怎样的呢?”

①易洛魁人包括莫霍克、塞纳卡等十几个印第安部落,原居密西西比河中下游一带,后迁移到五大湖地区;其中大多数原和英国人结盟,英法七年战争前期,曾纷纷倒向法国;北美的另一印第安大族阿尔冈昆人(其中包括特拉华族,莫希干族),长期和他们势不两立,贬称他们为明果人、麦柯亚人。侦察员不仅为英国人,而且长期生活在特拉华人中间,故称易洛魁人为“最凶恶的敌人”。

接着是片刻的静默,这时,印第安人默不作声地坐着。然后,他态度肃然地开始说了起来,那庄严的声调,更增加了他的话的真实性。

“你听我说,鹰眼,你的耳朵听到的,决不会有半句假话。这全是我的祖先说的,也就是莫希干人做的。”他略略停顿了一会,朝自己的同伴仔细看了看,然后既像发问又像断言似地接着说:“我们脚下的这条小溪,是不是到夏天就会变,溪水会变咸,而且还会倒流?”

“是啊,你们传说里说的这两件事都是真的,”白人说,“因为我曾去过那边,而且还亲眼看到过。虽然,为什么原来在树阴下这么甜的水,到了阳光下就变得那么苦,这种变化我到现在都没弄清楚。”

“还有那水流的方向呢?”印第安人说,他那么兴趣盎然地等待着对方的回答,这正是一个人对自己所关心而又感到惊异的事得到证实时的心情,“钦加哥的祖先没有撒谎!”

“他们说的和《圣经》一样正确,这也是自然界中千真万确的事。人们把这种河水的倒流叫做潮汐。河水六个钟点向里流,六个钟点向外流,原因是:海里的水比河里的水高的时候,水就往里流,而等到河里的水比海里的水高,水就又向外流了。”

“树林里的水和大海里的水,向下流到像我的胳臂这样时,”印第安人把胳臂伸得平平地说,“就不再流了。”

“是啊,没有一个诚实的人会否认这一点,”侦察员觉得对方似乎不太相信他对潮汐的奥秘所做的解释,因而心中感到有点不快地说,“不过,我觉得,只有在小范围内,而且当土地平坦时,这才是对的。因为一切都是按你看到的范围大小来定的。你知道,在小范围内,地是平的,但大范围内,地是圆的。因此,在水池或者池塘里,甚至较大的淡水湖里,水是停着不动的,这你我都见过,所以都知道,但要是水面很大时,像大海那样,那儿的地就是圆的了,水又怎能平静不动呢?在我们头顶一英里多高的那些黑——的岩石间流着的那条河,你也许会认为它是静止不动的,虽然你自己的耳朵也许听到,眼下它正在翻腾哩!”

印第安人虽然并没有被同伴的那套说教所说服,可是他仍然保持着自己的高贵品质,没有流露出怀疑的表情,而像很相信似地留心听着,然后以原先那种严肃的神态,继续讲下去。

“我们原来住在晚上太阳会被遮住的地方,后来经过了那些栖息着野牛的大平原,来到了这大河边。在这儿,我们和阿里吉威人①交战,直到他们的鲜血染红大地。从大河的岸旁一直到盐湖的边上,没有人敢来和我们对阵,麦柯亚人②只好远远地跟在我们后面。我们说:这片土地应该属于我们。这片土地,从海水灌不到这条小溪的地方,一直伸展到往南走二十天路程的大河边③。我们像英勇的战士一样取得这块土地,我们像堂堂的男子汉一样保卫着它。我们把麦柯亚人赶进了深山老林,让他们和狗熊去做伴。他们吃不到盐,只好像野兽一样到盐渍地里去舔几下,来尝尝盐的滋味;他们不敢到大湖里来捕鱼,只得吃我们掷给他们的骨头……”

①原来住在赫德森河沿岸的一个印第安人部落。

②易洛魁人的贬称。

③意为赫德森河中下游一带。

“这一切我全听说了,而且也深信不疑,”白人趁印第安人犹豫不语的时候插嘴说,“不过,这些全是英国人来到这儿之前很久的事情了。”

“当年长着松树的地方,现在已经长着栗树了。最早来到这儿的白脸孔不是讲英语的①。他们乘着大船到来的时候,我们的祖先已经在红人的围看下埋了战斧②。那时候,鹰眼。”他继续说。他的声音低沉,带着喉音,使他的话有时听起来很悦耳,也只有这一点让人看出他已深深地动了感情。“那时候,鹰眼,我们的部落团结一致,我们生活得很幸福。盐湖给我们鲜鱼,森林给我们麋鹿,天空给我们飞鸟,我们娶了老婆,而老婆又给我们生了孩子;我们礼拜大神;我们把麦柯亚人赶得远远的,使他们听不见我们胜利的歌声!”

①指荷兰殖民者。

②印第安人庆祝战争胜利结束的一种仪式。此处意为已经过着和平生活了。

“你知道当时你自己家族的情况吗?”白人问,“你是一个正直的印第安人!我相信你有着和他们一样的才能;因此,你的祖先一定都是勇敢的战士,也是议事会议上的贤人。”

“我的部落是许多部落的祖先,而我是嫡裔。我的血管里流着酋长①的血液,它将永远保留着。那些荷兰人登陆后,把火水②给了我的人民,一直到让他们喝得天地也分不清,而且还愚蠢地认为自己已经见到了大神哩。后来他们就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土地,一步步被赶离了可爱的河岸,最后落到了这样的地步:我作为一个首领和大酋长,也只能从树缝里见到阳光,也一直不能去看一下自己的祖坟!”

①印第安人各部落差不多都有两种酋长,一为世袭酋长,一为普通酋长。世袭酋长的职位,在氏族内是世袭的,而普通酋长的职位,只用来奖赏个人的功勋,本人死后即取消。

②指酒。

“坟墓会使人产生庄严的感情,”侦察员回答说,他被同伴那深沉的痛苦深深地感动了,“它们常能帮助一个人培养起好心善意。虽然对我自己来说,我倒不指望有人来埋葬我的尸骨,就让它在森林中发白,让豺狼撕得四分五裂吧。可是,许多年前一起到特拉华族①来的,你的那些同族亲人现在在哪儿呀②?”

①为阿尔冈昆人中之一大部落,原来主要聚居在特拉华河流域一带,后被迫离乡他迁。

②钦加哥是莫希干族人,本族人流散以后,他就生活在特拉华人中间。

“许多年前的花儿哪儿去了呀?——枯谢啦!一朵接一朵的!我们莫希干族的所有人,都一个跟着一个,到精灵的世界去了。现在我还站在山顶上,但不久也要下山谷的。等到恩卡斯也走完我的路时,酋长的血统也就断绝了,因为,我的儿子是最后一个莫希干人了。”

“恩卡斯在这儿哪!”就在他们近旁,响起一个同样柔和而带喉音的声音,“谁要找恩卡斯说话呀?”

白人听见突然有人打断他们的谈话,急忙从刀鞘中拔出刀子,另一只手又本能地去抓住那支长枪。但钦加哥对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却毫不在意,仍然安静地坐着,头也没抬一下。

接着,一个年轻的印第安战士脚步很轻地走过他们两人之间,在湍急的小河边坐了下来。老印第安人丝毫没有发出什么惊奇的声音。沉默了几分钟,没有人问话,也没有人答话。三个人似乎都在等待着开口的适当时刻,避免流露出女人似的好奇心,或者是孩子般的焦急表情。那白人显然也学了红人的样,他放下枪,同样也保持着缄默。最后,钦加哥把目光慢慢地转向自己的儿子,问道:

“那班麦柯亚人有胆量在这些森林里留下他们的脚印吗?”

“我发现他们的踪迹了,”印第安青年回答,“已经弄清楚,他们的人数有我两只手的手指这么多;不过他们全是些胆小鬼,东躲西藏的。”

“这班贼是在等待时机剥头皮,抢东西啊!”白人说(以后我们也跟他的同伴一样,管他叫“鹰眼”吧)。“不用说,那个时刻在动鬼脑子的法国佬蒙卡姆,一定会派他的间谍到我们的营地里来,千方百计探听到我们走的道路的!”

“好吧!”老印第安人朝落下山去的太阳瞥了一眼,说,“我们要把他们像鹿一样从树丛里赶出来。鹰眼,今晚上让我们好好吃它一顿,明天要让那班麦柯亚人瞧瞧,我们是怎样的男子汉大丈夫。”

“这两件事我都愿意干。可是,要和易洛魁人交手,得先找到他们;要想填饱肚子,得先搞到猎物——说鬼鬼到,瞧,那边真的有一只公鹿来了,这是我在这一季里见到的最大的鹿了,它正在小山脚下的树丛里走动哩!喂,恩卡斯,”他不出声地笑着,像一个已经学会谨慎行事的人一样,压低声音继续说,“我敢拿出满满三小铲火药,外加一英尺贝壳串珠来打赌,我要打中它两眼之间稍稍偏右的地方。”

“这不可能!”年轻的印第安人兴奋地跳起来说。“除了它那对角尖以外,什么都还藏着看不见啊!”

“真是个孩子!”鹰眼摇着头,朝恩卡斯的父亲说。“难道他以为,一个猎人看到了一只野兽的一部分时,他还不知道其它部分在哪儿吗?”

鹰眼举枪瞄准,正准备表演一下自己非常得意的技术时,钦加哥伸手拦住了他,说:

“鹰眼!你还打算去打麦柯亚人吗?”

“这些印第安人对森林里的一切了解得真清楚,真像是出于本能一样!”侦察员放下了枪,像一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的人那样,转过脸去,说,“恩卡斯,我只好把这只公鹿留给你的弓箭了,要不,我们也许会杀只鹿让那班易洛魁贼种去吃哩。”

父亲刚做了个手势表示同意这一提议,恩卡斯已经扑倒在地,悄悄地向那野兽爬过去了。到了离那只鹿藏身的地方几码远时,他十分小心地往弓上搭上一支箭。鹿角在移动了,仿佛它们的主人已经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就在这时候,只听到一声弦响,一道白光直穿树丛,受伤的公鹿立刻从藏身处冲了出来,直冲到它躲着的敌人脚旁。恩卡斯急忙避开狂怒的公鹿的鹿角,跳到它的一旁,在它的咽喉上划了一刀,公鹿跑到河边就一头倒下了,鲜血染红了河水。

“这是用印第安人的手段干的,”侦察员心里笑着,非常满意地说,“这场面看了真叫人高兴!虽然一箭已射中要害,还要划一刀来结果它的性命。”

“嚯!”他的同伴突然失声叫了起来,一面急速地转过身子,就像一只嗅到猎物的猎犬。

“我敢发誓,是一群鹿来啦!”侦察员也惊叫了起来,他的两眼闪烁着常有的那种职业性的热情。“要是它们来到我的射程以内,我一定要请它们吃上一枪,哪怕这枪声把六个联盟部落全给惊动了!钦加哥,你听见什么啦?我听起来林子里可什么声音也没有啊。”

“鹿只有一只,而且已经死了,”老印第安人说,他伏下身子,耳朵几乎碰到地面。“我听到有脚步声!”

“也许是狠群把鹿赶到这儿躲起来的,现在它们追上来了。”

“不,是白人的马来了!”钦加哥回答说,他恢复了原先的尊严,重又镇静地在那株原木上坐了下来。“鹰眼,他们是你的弟兄,你去和他们说话吧。”

“好,我去;我讲的英语,即使国王听了也用不着感到耻辱而不愿回答的,”侦察员用他所自夸的语言说,“可是我什么都没看到,也没听到有人的声音或者野兽的声音;啊,真怪!一个印第安人听白人的声音,竟会比一个连敌人也承认他是个完完全全的白人的人听得更清,尽管他也许和红人一起生活得太久,使得人们都不太相信他是个白人了!噢!像是有枯树枝折断的声音,还有——现在我听到了,是灌木丛在动——是的,是的,是脚步声!我原以为是瀑布的声音哩——噢——有人来啦,上帝保佑,别让他们遇到易洛魁人!”

《最后的莫希干人》:第02章

《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美国作家库柏于1826年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前往堡垒探望父亲途中被劫持的经历为主线,描写了主人公、已成为英军侦察员、绰号“鹰眼”的纳蒂·邦波,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以及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为了救出姐妹俩,和劫持者展开的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斗争。双方的冲突最后以一场大厮杀告终。莫希干族最后的男性继承人,恩卡斯的死也预示了北美印第安人不祥的命运。作者生动地描写了驻扎在北美的三方力量:英国、法国和本土印第安人彼此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各自的命运。北美开拓西部的惨烈斗争与印第安人命运的历史性巨变也在小说中得到了深刻而真切的反映。小说表面上看是一个“游侠骑士式”的浪漫故事,实则是一部严肃的社会政治小说,它淋漓尽致地揭露了北美殖民地开拓过程中,英法殖民者之间的争夺、白人对印第安人的暴行以及“欧洲文明”的真实面目。

索拉!索拉!哦哈呵!索拉!——

莎士比亚①

①《威尼斯商人》第五幕第一场。

上一章,我们已经粗略地把两位美丽的女子介绍给读者诸君,而当其中的一位正在这样沉思默想着的时候,那另一位却已很快地从使她发出叫喊的惊慌中恢复过来;她一面暗笑自己的懦弱,一面向她身边马背上的青年军官问道:

“海沃德,这种鬼怪是不是常会在森林里出现?还是特地找来给我们逗乐的?如果是后者,我们除了感激之外,无话可说。但如果是前者呢,那在遇到可怕的蒙卡姆之前,我和科拉还得好好拿出点我们夸耀的、祖传的勇气来哩。”

“这个印第安人是我们部队里的一名‘信差’,不过在他自己的同胞中间,他也许还算得上是个英雄哩!”年轻军官答道,“他自愿前来给我们带路,带我们通过一条很少有人知道的小路到湖边去。我们走这条路,可以比跟在行动缓慢的大部队后面快,而且正因为这样,我们也就可以比较适意。”

“我不喜欢他,”那女子说,声音颤抖,她部分是假装,但更多的是真的害怕,“你对他是了解的,邓肯,要不你不会这样随便信任他,要他来照料的吧?”

“是啊,非常信任他,就像我信任你一样,艾丽斯。我是了解他的,要不我就不会信任他了,尤其是在这种时刻。据说他本来也是一个加拿大人;可是后来投过来为我们的朋友莫霍克人服务了;你也知道,他们是六个联盟部族①中的一个。我听说,他是由于一次什么意外事件,被带到我们这儿来的,你父亲对这件事很重视,亲自做了处理,这个野蛮人受到了严厉的处分——不过这个毫无根据的故事我已记不清了,反正只要知道他现在是我们的朋友就得了。”

①即易洛魁联盟。一五七0年前后,由莫霍克族酋长海华沙,团结易洛魁印第安人中的莫霍克、欧奈达、塞纳卡、卡尤加和奥南达五个部落组成,后又加入杜斯卡洛拉族,形成六族联盟,当时他们聚居在纽约殖民地的西北部,为北美最强大的部落集团。

“要是他曾经是我父亲的敌人,那我就更不喜欢他了!”那姑娘惊叫着说,现在她真的担起心来了。“海沃德少校,你能不能和他谈上几句,好让我听听他的声音?这也许有点儿傻,不过你一定听说了,我是凭他的声音语调来判断一个人的。”

“这不会有什么结果。而且,很可能他只是喊叫一声作为回答。尽管他也许懂得英语,但像他的大多数同胞一样,他会装成一点不懂;特别是现在战争要求他尽量装得尊严的时候,他更不会屈尊来说英国话了。瞧,他停下了,一定是我们准备走的那条小路已经到了。”

海沃德少校的猜测没有错。当他们来到那印第安人仁候着的地点时,他就朝行军大道旁边的丛林里面指着,可以看到这儿有一条隐蔽的,同时只能让一个人勉强通过的羊肠小道。

“到了,这就是我们要走的那条路,”年轻军官低声说,“别露出不信任的样子,要不,可能反而会招来你所担心的危险。”

“科拉,你认为怎么样?”有点儿不太乐意的金发姑娘问她的姐姐。“要是我们跟部队走,尽管也许会觉得他们有点讨厌,可是我们的安全不是更有保障了吗?”

“你不太懂得这些印第安土人的习性,艾丽斯,所以你弄错真正有危险的地方了。”海沃德说。“如果敌人已经抵达旱道——这是决不可能的,因为到处都有我们的侦察兵,要是真的那样,会打听到消息来报告的——他们为了要尽量多剥头皮①,一定会来包抄我们的部队。那支队伍的行军路线是大家都知道的,而我们的路线是临时确定的,一定还是个秘密。”

①印第安人习惯剥取敌人的头皮作为战利品。

“难道就因为这人的举止和我们不一样,他的皮肤黝黑,我们就不信任他吗?”科拉冷冷地说。

艾丽斯不再犹豫了,她朝自己的那匹“纳拉甘西特”①狠狠地抽了一鞭,率先冲开灌木丛的枝叶,跟在信差后面,走进了幽暗的、荆棘丛生的小径。年轻军官以赞赏的目光注视着科拉,小心周到地给她开着路,而让她那位肤色更加白皙,但不见得更为漂亮的女伴,只身先走了。家仆们似乎事先已经得到命令,他们没有进丛林,而是沿大部队的行军路线继续前进。据海沃德说,这也是他们那位聪明的向导出的主意,这样可以减少他们留下的踪迹,以防被那些说不定已经潜入到他们部队前面的加拿大土人发现。由于道路难走,他们好一阵子没能谈一句话;在这之后,他们终于穿过沿大路长着的宽阔的矮树林带,来到了高大阴暗的森林的穹隆之下。从这儿起,他们前进的障碍就较少了。向导看到两个女子已经能驾驭住自己的坐骑,就放开大步朝前走去,步履轻快稳健,使步行的速度和两位女士的马匹小跑速度相适应。正当年轻军官回过头去和黑眼睛的科拉说话时,忽然从背后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并且正踏着他们走过的路赶了上来。海沃德止住了战马,他的同伴们也拉紧了缰绳,全部人马都停止前进,以便弄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意外的情况。

①一种适宜于妇女乘骑的很有耐力的马匹,产于美国罗得岛。

过了一会,只见一匹瘦小得像(黄占)鹿①的马儿,在树干笔直的松林间奔驰而来;又过了一会,可以看出,骑在马背上的,正是我们在上一章中叙述过的那个长得很难看的人。他频频挥鞭死命策赶着自己的那匹瘦马,催得它都快要炸裂了。在这之前,这几位旅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个人物。如果说,此人站在地上时由于他的身材长得高,易于惹人注意,那么他骑在马上的雄姿,就更加吸引人了。尽管他不停地用装有马刺的那只脚后跟踢着马肚子,可是那匹母马最多也只能用两条后腿跑坎特伯雷小快步②,前腿则仅仅在没有把握时帮一点忙,通常是保持着一种一蹦一跳的姿势而已。也许是由于这种步法变换得迅速,造成了一种视官上的错觉,从而夸大了这匹牲口的能力,就连海沃德这样一个善于识马的人,绞尽脑汁也摸不透,这匹被鞭策着的马如此坚忍不拔地沿着这条曲折的小道追踪而来,用的究竟是什么步法。

①欧洲的一种小鹿,呈赤褐色,夏天皮毛发黄,起白斑。

②意为“从容不迫的小快步”。源出英国诗人乔叟(一三四○-一四○○)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到坎特伯雷城去朝圣的香客,常走这种马步。

那个骑在马上的人的姿势,也不比他的坐骑逊色。那匹马每向前跃进一步,骑手高高的身躯也在马镫上挺直一次;由于他的两条腿又格外长,这样迅速的一伸一缩,使人根本弄不清他的身材到底有多高。而且因为他只在一边使用马刺,那匹马跑起来仿佛也是一边比另一边快,还不断地用自己那蓬松的尾巴拂打着大吃苦头的一边。有关这位骑手和他的坐骑的情况,我们暂且就说到这里。

当海沃德看到这个陌生人时,他那紧蹩着的清秀有神的双眉,就缓缓地舒展开了,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艾丽斯也没有掩饰自己的高兴,就连科拉那对乌黑深思的眸子中,似乎也自然地流露出欣喜的心情,而不再受那种天生的少女的羞怯所抑制。

“你是来找我们的吗?”当那人来到他们跟前放慢步子时,海沃德问道,“我相信你不是来送坏消息的吧?”

“是啊!”陌生人只应了这么一声,便不住地扇动着自己那顶三角帽,想流通一下这森林中闷热的空气,弄得听话的人根本闹不清,他这算是在回答海沃德的哪个问题;直到他脸上凉快了一些,不再喘气时,他才又接下去说:“我听说你们是上威廉-亨利堡去的,正巧我也要上那儿去,因此我就认为,我和你们结伴同行看来是符合我们双方的愿望的。”

“你倒好像有着决定权似的,”海沃德回答说,“我们这儿有三个人,可你,除了你自己以外,这事没有和我们任何一个人商量过。”

“是啊。首要的是自己先打定主意;只要这一点确定了——要是和妇女有关,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接下去就是按照这个决定行事。我努力把这两件事都做了,因此我就来到了这儿。”

“如果你要去圣水湖,那你走错路了。”海沃德傲慢地说。“去那儿的那条大道,你至少已经错过半英里地啦。”

“是啊,”那陌生人对这种冷淡的接待并不气馁,回答说,“我已经在‘爱德华’逗留了一个星期,如果对自己要走的道儿都不打听一下,那我简直是个哑巴了。而如果我是个哑巴的话,我也就干不成这一行啦。”说完他露出一丝假笑,仿佛对于这几句对方难以理解的俏皮话,自己也不好意思更加明显地表现出赞赏似的。他又接着说:“我想一个从事我这种职业的人,和那些要由我来指导的人大接近,是一件不太明智的事;由于这个原因,我才不跟部队一块儿走。此外,我还认为,像你这样的人,是最善于评价旅途中的故事的,所以我决定来和你们做伴,这样也许可以使这次旅行愉快一些,而且我们还可以借此沟通感情哩。”

“你这个决定如果说不是太草率,也是太主观武断了!”海沃德大声说,他拿不定主意,是把自己不断上升的怒气发泄出来呢,还是当着此人的面笑出声来。“不过你说到什么指导啦,职业啦,莫非你是地方部队的什么助理指挥官,也懂得进攻和防御的高贵科学?要不,也许你是个画画直线和三角,自称是个懂得数学的人?”

陌生人惊讶地朝问话的人打量了一会,接着,脸上所有的那种自满神气,一变而成为一种严肃的谦卑表情,他答道:

“说到进攻,我希望我们双方都没有这种企图;至于防御,我也没有这个必要——感谢上帝的怜悯,自从上一次祈求他的宽恕以来,我没有犯过一桩明显的罪过。我不懂你说的直线和三角是指什么,这还是让那些有这种本领的人去解释吧。我没有什么很高的才能,只不过是个唱诗的,略为懂得一点祈求和感恩的光荣艺术罢了。”

“这人显然是阿波罗①的一个弟子,”觉得很有趣的艾丽斯喊了起来,“让我把他收留在我的特别保护之下吧。不,海沃德,别皱眉头了,你就可怜可怜我这对饥渴的耳朵,让他和我们一块儿走吧。而且,”她朝那离得较远的、跟在那个缄默而阴沉的向导后面慢慢走着的科拉瞟了一眼,匆匆地低声补充说,“在危急时,他也许还可以作为一个朋友,为我们增加一份力量哩。”

①希腊神话中司音乐、诗歌、光明等之神。

“艾丽斯,难道你认为,要是我料到这样的危急可能发生,我会让我喜爱的人来走这条秘密小道吗?”

“不,不,我这会儿不想这个了。不过我觉得这个人怪有趣的。如果他真的‘灵魂里有音乐’①,我们就别粗暴地拒绝他这个旅伴吧。”说着她又用马鞭朝小道前面指了指。青年军官向她注视了一会儿,终于在她的柔情之下屈服了,接着他用马刺踢了踢自己的坐骑,只向前跃进几步,就重又回到科拉的身旁。

①词出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第五幕第一场。

“朋友,遇到你很高兴。”艾丽斯接着说,一面朝陌生人挥挥手,要他向前走,她自己也催马重新用溜花蹄缓步走去。“有些亲友都说我在二重唱方面不是一点没有才能的,我们很可以任情享受一下我们所喜爱的艺术,使我们的旅行变得愉快一些。而且像我这样一个才疏学浅的人,要是能聆听到精于此道的大师谈谈自己的见解和经验,受益一定会不小的。”

“是的,在适宜的时候,纵情唱唱圣诗,对一个人的身心都是大有好处的。”歌唱大师答道,毫不犹豫地遵照她的指点跟着前进,“而且,再也没有什么比能安慰人的圣诗更能舒畅心境的了。不过,要使歌声美妙就得四重合唱。你无疑是个柔和而圆润的女高音,而我,经过特别的努力,也可以唱到男高音的最高音,可是我们尚缺次中音和低音!刚才那位迟疑着不肯让我同行的军官,以他平时说话的声调来看,也许可以担任低音。”

“别只根据匆匆一面,见了使人上当的外表就草率地下判断吧,”姑娘笑着说,“虽然海沃德少校有时声调低沉,但是请相信我,他的天然音更适宜于唱圆润的男高音,而不是你刚才听到的这种低音。”

“那他也经常练唱圣诗吗?”天真的旅伴问道。

艾丽斯真想笑出来,但她还是抑制住了自己想笑的心情,回答说:“据我了解,他喜爱的是通俗歌曲,军人的生活不太有机会培养比较严肃的爱好。”

“上帝赐予人的声音,也像别的才能一样,应该好好利用,而不该滥用的。没有一个人会说我玩忽过自己的天赋!我要感谢上帝的是,虽然我也和大卫①一样,整个少年时代都花在音乐上,但是我的嘴里从来没有唱过一句粗俗的歌。”

①古以色列国王,相传为《圣经-旧约》中《诗篇》的主要作者。

“这么说,你的成就只限于圣歌方面了?”

“是的。由于大卫的圣诗胜过一切诗歌,因此,人们为它们谱上曲的圣歌也胜过所有平庸的歌曲。我可以高兴地这样说:除了这位以色列王的思想和意愿,别的东西我是从不上口的;因为虽然时间的推移使他的诗篇稍有变化,但我们在新英格兰殖民地上用的这种译本,大大地胜过了其他的一切译本,在它的丰富、正确和教义的纯洁方面,完全接近富有灵感的作家原来的伟大著作。无论在哪儿,不管是睡着还是醒着的时候,我总是随身带着一部这样的天才作品。这个译本是一七四四年在波士顿出版的,这是第二十六版。书名是:《新旧约圣诗、圣歌集——忠实英译本,专供圣徒(特别在新英格兰)公私场合启迪及慰藉之用》。”

陌生人一面在称颂着他的稀世之作,一面已从口袋里掏出那本书来。他先在鼻梁上架起一副铁丝框的眼镜,然后充满崇敬,郑重其事地把它翻开。接着,也不说一句应酬或者请求原谅的话,只说了声“斯坦迪什”①,就拿出上一章中提到过的那件不知名的东西,放在嘴边,吹出一个又高又尖的音来,随后又用自己的嗓子发出一个比它低八度的和音;接着,他就不顾什么乐曲、诗句,甚至也不顾自己那匹训练欠佳的牲口的不舒适的走步,便开始以响亮、柔和、悦耳的声音,唱出了下面的词句:

①为圣歌的一种曲调名称。

看哪,

弟兄和睦同居,

是何等的善,

何等的美。

这好比那贵重的油,

浇在亚伦的头上,

流到胡须,

又流到他的衣襟。①

①见《圣经叫日约》中《诗篇》第一百三十三篇。

伴和着这熟练的歌声,陌生人的右手也有规律地上下起落着,向下落到底时,他就让手指在那小本子的书页上顿一顿;向上举起时,则以他那独特的姿势挥舞着。看来,是长期的练习使他习惯成了自然;直到唱完最后一个词“衣襟”,他才按照音节挥动两下手臂,停住这种动作。

在幽静的森林里,这种声音当然逃不过走在前面不远的那几个人的耳朵。那个印第安人用蹩脚的英语对海沃德低声咕哝了几句,接着海沃德跟陌生人说了几句;歌声立刻被打断了,歌手暂时闭上了他的歌喉。

“尽管眼下我们并没有什么危险,不过在这种荒野里赶路,为了谨慎起见,还是应该尽量安静一点为好。因此,艾丽斯,你一定会原谅我给你扫了兴,还是请这位先生暂时停一停,等到了比较安全的时候再唱吧。”

“不错,你确实使我扫兴,”那调皮的姑娘说,“因为我还从来没听到过歌词和曲调这么不协调的歌哩①!我正在研究这两者之间不调和的原因时,邓肯,你却用你的低音打断了我的思索!”

①歌词原为希伯来文,这一译本的英译文很差。

“我不懂你所说的我的低音是什么意思,”海沃德说,他对她的话有点生气了,“我只知道,对我来说,你和科拉的安全远比亨德尔①的任何一支管弦乐曲宝贵。”他突然停住话头,敏捷地扭头朝向一个灌木丛,接着又用猜疑的目光对自己的向导看了一眼。向导仍顾自泰然自若地默默向前走着。青年军官禁不住暗自笑了一下,他认为刚才是他自己的错觉,把林子里某种发亮的野果,误认为潜伏着的土人闪亮的眼珠了。于是,他又催马向前,继续着刚才被一闪念打断的谈话。

①亨德尔(一六八五-一七五九),德国作曲家。

其实,海沃德少校的错误,只在于他让自己那年轻气盛的傲慢掩没了高度的警惕。他们的队伍过去不久,那灌木丛的树枝就被小心翼翼地拨开了,一张如原始的艺术和放纵的激情所造成的极其凶暴的脸在窥探着这一队旅人远去的背影。当这个森林居民发现了他未来的受害者的踪迹时,他那涂得黝黑的花脸上掠过了一丝喜色,而那些旅人却还毫无党察地策马前行。在小径的弯曲处,只见两位女子苗条轻盈的身子,在林间飘动;紧跟在他们后面,身子一扭一扭的是英俊的海沃德少校;最后,那位歌唱家的不匀称的身躯,也跟着隐没在这中间地带黑——一片数不尽的参天大树后面了

《最后的莫希干人》:第01章

《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美国作家库柏于1826年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前往堡垒探望父亲途中被劫持的经历为主线,描写了主人公、已成为英军侦察员、绰号“鹰眼”的纳蒂·邦波,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以及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为了救出姐妹俩,和劫持者展开的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斗争。双方的冲突最后以一场大厮杀告终。莫希干族最后的男性继承人,恩卡斯的死也预示了北美印第安人不祥的命运。作者生动地描写了驻扎在北美的三方力量:英国、法国和本土印第安人彼此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各自的命运。北美开拓西部的惨烈斗争与印第安人命运的历史性巨变也在小说中得到了深刻而真切的反映。小说表面上看是一个“游侠骑士式”的浪漫故事,实则是一部严肃的社会政治小说,它淋漓尽致地揭露了北美殖民地开拓过程中,英法殖民者之间的争夺、白人对印第安人的暴行以及“欧洲文明”的真实面目。

我的耳朵在倾听,我的心有了准备,

你尽可以说出尘世间最坏的消息。

说吧,是不是我的王国已经灭亡了?——

莎士比亚①

①《理查二世》第三幕第二场。

敌对双方都得先在荒山野林里经历种种艰苦和危险,然后才能碰在一起展开厮杀,这是北美殖民战争①的一个特点。在英法双方各自占领的地区之间,隔着一大片广阔的,似乎是不可穿越的森林疆界。那些大胆顽强的殖民者,那些和他们并肩作战的来自欧洲的训练有素的军队,常常得花几个月时间跋山涉水,历尽艰辛,才能找到机会在更激烈的战斗中一显身手。可是,由于学习了土著战士坚韧不拔和自我牺牲的精神,他们懂得了如何克服重重困难;因此,对这些誓以自己的鲜血来满足复仇欲望、来拥护远隔重洋的欧洲君主们那种冷酷自私的政策的人来说,眼下,似乎已经没有任何一座黑暗的森林,任何一处冷僻的秘密处所,可以免受他们的侵袭了。

①指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而进行的“七年战争”(一七五六-一七六三)。

在这一片辽阔的中间地带,赫德森河的源头和它附近的湖泊之间那个地区,恐怕是最能生动地说明那个年代那场野蛮战争的残酷和激烈了。

显而易见,在这一地区,大自然为行军作战提供了很大的方便。香普兰湖①狭长的湖面,从加拿大边境一直深入到毗邻的纽约殖民区境内,形成一条天然的通道,穿过法国人为出击敌方而必须控制的地区的一半。紧靠它的南端,还有另外一个湖,这个湖的湖水清澈见底,因而那班耶稣会的传教士就拿它作为施行象征性的洗礼之用,并由此得名为“圣水湖”。可是那些不太虔诚的英国人则认为,用他们的当朝国王——汉诺威王朝的第二位国王——的名字来给它命名②,是给予它那滢洁的湖水一份不小的光荣。可是这一来,他们两家一起把这森林景色的原始主人固有的权利给剥夺了,主人们本想永久保持它原来的名字“霍里肯”湖②的。

①位于今之纽约州与佛蒙特州之间,以法国探险家、魁北克的发现者塞缪尔-香普兰(一五六七?-一六三五)命名。

②指一七五五年,爱尔兰人威廉-约翰逊将军把这个湖改名为“乔治湖”,以纪念当时在位的英王乔治二世。

③过去曾有一个被法国人叫做霍里肯族的印第安人部落,在沿湖一带居住,故作者以此名之。

这个“圣水湖”绕过无数岛屿,穿过叠叠群山,又继续向南伸展了十多里格①,直到一片高原挡住了它的去路。从这儿起,有一条好多英里的连接水路的旱道,可以把那些冒险家送到赫德森河边。这条河,在这一段虽然通常有不少急流险滩——或者如当年当地人说的那样,叫浅石滩——阻挡,但是在涨潮时,还是可以行船的。

①长度单位,在英美约为三英里。

法国人为了要实现他们大胆的侵扰计划,急得甚至想冒险进攻遥远而艰险的阿勒格尼峡谷地区①。不难想到,他们既然都是些众所周知的机灵鬼,当然不会忽视刚才我们说的这个地区这些天然的有利条件了。因此,这一地区自然也就成了一片腥风血雨的战场,那些为争夺和霸占殖民地的战斗,大多数都在这一带进行。在可以控制这一交通要道的各个据点上,修起了许多要塞。由于交战双方胜败无常,这些要塞也就时失时得,时毁时筑。随着拓荒的农民离开那些危险的通道,缩回到较老的殖民区那较为安全的疆界后面时,一队队的官兵就跟着开进了森林,人数之多,超过了在母国里通常足以推翻王朝的军队。在森林中,这些军人被担惊受怕折磨得。瞧泞不堪,或者是因吃了败仗而变得垂头丧气,结果队伍往往弄得七零八落逃了出来。在这个不幸的地区,虽然不知道有安居乐业的生活,但是它的森林里面,却经常活跃着人类的生命。树阴下和幽谷中响着军乐,山野里荡漾着勇敢豪放的小伙子们的笑声,回响着他们粗野的呼喊;他们精神抖擞,急急匆匆地从这儿走过,为的是晚上可以忘怀一切地在酣睡中度过漫长的一夜。

①位于纽约州西南部。

我们下面将要讲的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个冲突和流血的地区,在英法双方为争夺这片土地而发动战争的第三年,而这片土地是命中注定任何一方也保守不住的。

由于那班在海外的将领愚蠢无能,国内当局定计决策又没有魄力,英国已经从骄傲的崇高地位上跌落下来了,这种地位是由它从前的武将文臣们的雄才大略和创业精神所取得的。而现在,它的敌人已经不再对它畏惧,它的臣仆也在很快地失去自尊的信心。在这种屈辱的衰落中,那些殖民地的居民,虽然不能为当局的无能负责,而且由于地位低微,也不可能给国家造成什么错误,但是对这种衰落,自然也感到十分痛心。

最近,他们看到从祖国派来了一支精选的军队,它的统帅①又是从许多训练有素的军人中挑选出来的稀有的军事天才,因此他们对这支军队敬若父母,盲目地相信它是天下无敌的。可是,它竟被一小撮法国人和印第安人打得落花流水,②丢尽了脸,只是靠了一位弗吉尼亚青年③的镇静和勇气,才得以逃脱全军覆没的厄运,打那以后,由于这个青年品德高尚和意志坚强,他的盛名传遍了整个基督教世界。这一场意料不到的大祸,使一大片边境暴露在敌人的面前。而且在实际的灾难还没有临头之前,就先引起了千万种想象出来的危险。惊慌失措的殖民地居民觉得,从西面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中刮来的每一阵风声中,都混杂着那班野蛮人的吼声。残忍的敌人的可怕性格,更大大地增加了战争的恐怖感。近来那些不可胜数的屠杀,在他们的思想上记忆犹新;对于那些到处流传的深更半夜发生的可怕谋杀故事,这些地区的任何一个人也决不会充耳不闻;在这些故事中,大森林中的土著人总被描述成主犯和野蛮残暴的人物;当那些轻信的和激动的旅行者,在叙述听来的那些荒野中的险事时,胆小的人会吓得浑身冰凉,做母亲的甚至对熟睡在万无一失的最大城镇中的孩子,也会投去忧虑的目光。总之,这种夸大了的恐惧心理,开始嘲笑起一切理智的思考,使得那些本该不忘男子气概的人,都成了感情的最卑怯的奴隶。甚至连最有信心和最坚强的人,对这场争斗的结局也发生了怀疑;灰心绝望的人愈来愈多,他们好像已经预见到,英国君王在美洲的属地,全都要被他们那信奉基督的敌人一抢而光,或者是在这些敌人的凶残的同盟者袭击下遭受蹂躏。

①指当时的北美英军总司令布雷多克将军(一六九五-一七五五)。一七五五年,在杜肯堡战役中阵亡。

②指英军在杜肯堡战役中的失败。

③指当时的中校华盛顿,他率领着自己的弗吉尼亚民团,扼守在谢南多亚河谷一线,非常艰苦地抵御着入侵的法国军队。

因此,当位于湖泊和赫德森河之间旱道南端的要塞接到情报,说一支由蒙卡姆①率领的“人数多如树叶”②的军队,沿香普兰湖向前推进时,这一消息在要塞里的人心头引起的,更多的是胆怯的惊恐,而不是一个战士在自己的打击圈中,发现敌人时应有的严肃的欢快。消息送达时,正是一个仲夏之日将近黄昏的时分。送信的印第安信差,还带来了“圣水湖”边那个要塞的驻军司令孟罗的告急文书,要求给他迅速派一支强大的增援部队。前面已经讲到,这两个据点相距不到五里格,原来只有一条崎岖不平的小路相连,现在这条路已经加宽,可以用来通过大军了;因此,对那些在森林中住惯的人来说,这段路只需走两个小时,就是一支带着必要辎重的军队,在夏天也只需走一个白天,就能轻而易举地到达。英国国王的忠诚将士们,给这两座森林要塞取了名字,一座叫威廉-亨利堡,另一座叫爱德华堡,都是以当今王族中受宠的王子的名字来命名的。镇守着前一个要塞的是刚才已经提到名字的那位苏格兰老将,他率领着一团正规军和少数的地方部队,这支部队要用来抗击正由蒙卡姆率领着向他的土墩脚下袭来的强大武力,实力相差实在太悬殊了。但是,坐镇后一个要塞的是韦布将军,他统率着驻守在北部地区的全部英军,人数在五千以上。要是这位司令官把他属下的几支部队都集结起来,他就可以使他的抗击法国人的战斗力几乎增加一倍,那位法国将军带的部队,在人数上多得有限,而且他是冒险深入,远离后援。

①蒙卡姆(一七一二-一七五九),一七五五-一七五九年时,任法国北美殖民军总司令,一七五九年,在魁北克战役中阵亡。

②词出蒲柏译《伊利昂纪》。

可是,他们由于受到了命运不济思想的影响,斗志衰退,不管是军官还是士兵,看来并不想要仿效法国人在奎森堡的成功战例,积极出击敌人,而是宁愿呆在自己的工事里,坐等可怕的敌人到来。

先前这个情报所引起的惊慌稍稍平伏之后,建筑在赫德森河边作为要塞外围工事一部分的营垒里就流传说,将挑选一千五百人组成一支分遣队,翌日凌晨开赴旱道北端的据点威廉-亨利堡。起初,这只是一个传闻,但是不久却成了事实。总司令部的命令,传达到了被选定应完成这一任务的几支部队,并要他们迅速准备出发。所有关于韦布将军的意图的猜测,现在都烟消云散了,在此后的一两个小时内,人们听到的只是急促的脚步声,看到的只是焦虑的脸色。一些军事技术方面的新手,紧张得跳东跳西,他们的准备工作,反而被自己那过分强烈的、几乎有点狂乱的热情给延误了;而那些有较多实战经验的老战士,则沉着地做着准备,装出一副瞧不起一切慌张举止的样子;可是,他们那严肃的脸色和焦急的目光,仍然充分暴露出他们对这种没有经历过的、可怕的荒野里的战争,也缺乏强烈的职业性的兴趣。最后,太阳在一片灿烂的光芒中落到西方的远山背后去了,待到夜幕笼罩着这个隐蔽的据点时,从事准备工作的声响也渐渐地静了下来;有个军官住的木屋里的灯光最后也熄灭了;树木在山冈和潺潺的流水上,投下了深暗的阴影。于是,整个军营不久便被笼罩在一片寂静之中,静得就像四周茫茫的林海。

按照头一天晚上的命令,翌日凌晨,酣睡的士兵被紧催的鼓声惊醒了;在清晨潮湿的空气里,每一座森林里都传来战鼓冬冬的回声。在东方无云的朦胧的天际,曙光渐渐显露,给附近高大的松树勾画出蓬松的轮廓。霎时间,整座军营都活动起来了,即使是地位最低下的士兵,也都从他们的住宿地出来看伙伴们出发,分享这一时刻的兴奋和激动。被选出来的部队很快就排列成简单的队形。训练有素的、正规的皇家雇佣军高傲地走在右面,样子没那么自负的殖民地军队屈居在左边,显出一副习惯成了自然的驯顺样子。侦察部队先出发了。载着辎重的车辆隆隆前进,它的前后都有强大的警卫部队。在黎明的灰暗还没有被阳光催亮之前,战斗部队的主力也已排成纵队,以一种高度的军人气概离开军营而去,此情此景,倒也多少可以给那班即将初尝战争滋味的新兵,消除一点迷迷糊糊的恐惧。这支部队在仰慕着他们的伙伴面前,始终保持着高傲的神态和整齐的队形;随着军笛声的愈去愈远,他们慢慢地向着森林深处走去,直到这整支生气勃勃的队伍为大森林所吞没。

现在,这支离去的已经看不见的纵队的一点声音都听不见了,连最后的掉队的人,也都赶上了队伍,消失在林海之中;但是,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即将出发的迹象。在一座大小和设备都不同寻常的木屋前面,有一些哨兵在来回巡逻,大家知道他们是保卫那位英国将军的。就在这座木屋前,集合了六七匹马,从它们的鞍辔上看,其中至少有两匹是准备给女眷乘用的,而且看来这两位女眷的身分在这荒山野林里不同寻常。还有一匹马上装备着一个参谋官员的马饰和纹章;其余的几匹,从马具的简陋和累赘地带着的旅行用具来看,显然是备来给仆人们用的。这些仆人似乎已经等在那儿,听候他们主人的使唤了。离这个不寻常的场面稍远处,聚集着一堆堆好奇的闲人。他们有的在赞赏那几匹雄赳赳的军马的品种和骨架,有的则带着一种庸俗的好奇心,呆头呆脑地盯着那些行装。可是其中有一个人,从他的外表和动作上看,显然不同于那些一般的观众,看来他既不是无所事事,也不像是愚昧无知。

此人的模样,虽说并没有特别的畸形残缺之处,但是看上去极不匀称。他有着和别人一样的骨骼和关节,可是它们的比例却与众不同。他的个子,站直时要高出他的侪辈,坐下时却又似乎缩成和普通人一般高矮。这种肢体不匀称的情况,在他全身都存在着。他的头很大,可是肩膀很窄;他的手臂修长,而且摇来晃去的垂挂着,但他的手,即使说不上纤细,至少也是小巧的。他的两腿和双股都很瘦削,但是特别长;要不是他那两只支持着整个马马虎虎凑合在一起的身躯的大脚显得更为宽阔,他的一对膝盖可以说是其大无比了。此人的一身不伦不类的打扮,也只能使他显得更加滑稽可笑:一件天蓝色的上衣,耷拉着肩膀,下摆又短又大,衬托出一个又细又长的脖子,还有一双更细更长的腿,简直难看至极。他那条淡黄色的棉布裤紧绷着身子,在膝盖隆起的地方,各用一条用得很脏的白缎带扎着,还打了一个大蝴蝶结。他脚套条纹布袜,穿着鞋子,有一只鞋子上还装有一个镀银的踢马刺——这就是他下身的全部装束了。他身上没有一根曲线或者一个棱角是掩饰着的,相反,由于此人的虚荣和无知,而是有意让它们暴露无遗。从他那镶着褪色银线花边的背心大口袋里,鼓出一样东西,这东西在这样的军营里见到,很可能被误认是一种可怕的、不知名的武器。它虽然不大,却曾引起过军营里大部分欧洲人的惊奇,但是有几个本地的军人倒曾使用过它,对它不但不害怕,而且还非常熟悉。他头上戴一顶很大的卷边三角帽,就像近三十年来牧师戴的那种一样,这顶帽子为他那张善良而憨厚的脸增添了一种严肃的神情,而这张脸也正需要这种人工的帮助,以便能配得上人们对它的高度的特别的信任。

普通的老百姓,出于对韦布将军驻地的尊敬,都站得远远的,独有此人却大踏步地走到了那班家仆的中间,凭着一时的好恶,随心所欲地褒贬起那几匹马来。

“朋友,我敢断定,这匹马决不是本地的出产,一定是从外地来的,也许就是从海水那边的小岛上来的吧?”他说,正如他的罕见的长相一样,他的声音也柔和圆润得有点出奇。“我说这话一点儿也没有夸口的意思,因为我到过那边的两个港口:一个是在泰晤士河口上,以老英格兰的首都命名的港口,另一个就是在‘港口’这个字前加一个‘新’字的新港。我曾亲眼看到过那些小帆船和双桅船,就像把一切都齐集到方舟①上去一样,准备开往牙买加岛,去做四脚动物的买卖。可是,以前我从没见到过像《圣经》上的战马那样的良马:‘它在谷中刨地,自喜其力,它出去迎接佩带兵器的人。’②‘角每发声,它说,呵哈,它从远处闻着战气,又听见军长大发雷声,和兵了呐喊。’③看来是那种以色列的良种马传到我们今天了。是不是,朋友?”

①见《圣经-旧约-创世记》。世界大洪水时,挪亚遵照神的吩咐,造一方舟,和全家人及飞禽走兽一起进入舟中,躲避洪水。

②见《圣经-旧约-约伯记》第三十九章。

③见《圣经-旧约-约伯记》第三十九章。

他这种独特的见解,说得非常响亮而有力,按理是值得引起别人的一些注意的,但结果并没有人答腔。于是,这个满口《圣经》词句的人只好回过头来,打量着那个他无意中对他说了半天话的、默不作声的人,而且从那人身上,发现了一种新的更值得惊诧的地方。他眼前的这位,就是昨天傍晚把那个不受欢迎的消息带到军营里来的“印第安信差”;他一声不吭地笔直站立在那儿。虽然他看上去态度十分安详,而且由于坚忍自制的天性,对他周围的闹嚷喧哗显然也漠然处之,但在他那种野蛮的平静之中,却隐藏着一股阴沉、凶狠的神气,这模样不仅吸引了此刻审视着他的人,而且很可能会引起更有经验的人们对他的注意。这个土人佩带着自己部落的战斧和猎刀,但是他的神气又不完全像个武士。恰恰相反,他像是心不在焉的样子,多半是因为近几天来他极度紧张,而且又找不到时间使自己恢复正常的缘故。他那张凶狠的脸上画着的战斗花纹①,颜色已经有些模糊不清,因而使这张黝黑的脸显得更加狰狞可憎,即使绘画艺术也达不到这样偶然产生的效果。他的眼睛中射出两道炯炯的光芒,仿佛是乌云中两颗闪亮的星星,看起来显得凶暴粗野。他那锐利而带警惕的目光,朝那个惊讶地打量着他的人瞥了一眼,但立刻就狡黠而轻蔑地把视线转了开去,一动不动地凝视着远方。

①按印第安人习惯,武士出战前都要在脸上和身上画上各种颜色的花纹。

这两个怪人之间的短促、无声的接触,本来也许又会引得这个白人说出点出人意外的话来,可是,正在这时,他的注意力被别的事情吸引过去了。全体家仆的一致行动,以及一阵低声细语,宣告这个队伍等待着她们一到即可出发的人快来了。那个一味称赞马匹的人,急忙退回到一匹低矮、瘦削的牝马旁边,那匹马正在军营附近,摆着尾巴悠闲地啃着枯萎的野草。他将一只胳臂肘撑在一床勉强当做马鞍的毛毯上,在一旁观看这幕出发的情景。而在这匹牝马的另一边,有一匹小马在静静地吃着奶。

一个身穿军官制服的年轻人,领着两个女子来到了她们的坐骑跟前;从装束上看,她们显然有着在森林中艰苦跋涉的准备。其中看上去较年轻的一个——尽管她们都很年轻——天真地任凭清晨的微风,吹开从她獭皮帽上低垂下来的绿色面纱,让人瞥见她那光艳夺目的面容,淡淡的金黄头发,和一对湛蓝的眼睛。她脸颊上的红润比松树梢头西方天际的晚霞更加鲜艳秀丽。那年轻军官扶她上马时她对他的嫣然一笑,也不亚于黎明破晓时那样令人心旷神。冶。另一个女子看来也同样受到年轻军官的细心照顾,但似乎因年龄大了四五岁而比较持重,她隐藏起自己的娇媚,不让士兵们看见。她们俩虽然模样儿同样匀称秀美,不因旅行装束而减色,但是看得出来,她比年纪较轻的那位更加丰满,更臻成熟。

一俟两个女子上马坐定,她们的随从军官也轻身跳上了战马的坐鞍。三人向站在木屋门前送行的韦布将军鞠了一躬,便掉转马头,带着其余人马,朝军营北面的出口缓步而去了。他们中间谁也没有作声,默默地走过了这段短短的路程。可是当年纪较轻的女子,发现那印第安信差忽然溜到她的身边,带领她走上面前的行军道路时,她不由得轻轻地惊叫了一声。那印第安人的使人吃惊的突然行动,虽然没有使另一个女子喊出声来,但她在惊异之下,禁不住也掀开了自己的面纱;当她那对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印第安人从容轻灵的步伐时,她的脸上流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又怜悯。又赞叹、又恐惧的神情。她的头发乌油油的,光亮得就像乌鸦的羽毛。她的皮肤并非棕色,而是显得充满血色,好像是根根血管都充盈得快要爆裂似的。然而她的脸既不粗俗,也不平常,而是端庄尊贵,秀丽绝伦。她好像发觉了自己一时忘情的样子,不觉笑了笑,露出了一排使洁白的象牙也要羞煞的牙齿。她放下面纱,低下了头,默默地骑马前进,仿佛她心不在焉地没有注意到四周的景色

《最后的莫希干人》:译本序

《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美国作家库柏于1826年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前往堡垒探望父亲途中被劫持的经历为主线,描写了主人公、已成为英军侦察员、绰号“鹰眼”的纳蒂·邦波,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以及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为了救出姐妹俩,和劫持者展开的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斗争。双方的冲突最后以一场大厮杀告终。莫希干族最后的男性继承人,恩卡斯的死也预示了北美印第安人不祥的命运。作者生动地描写了驻扎在北美的三方力量:英国、法国和本土印第安人彼此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各自的命运。北美开拓西部的惨烈斗争与印第安人命运的历史性巨变也在小说中得到了深刻而真切的反映。小说表面上看是一个“游侠骑士式”的浪漫故事,实则是一部严肃的社会政治小说,它淋漓尽致地揭露了北美殖民地开拓过程中,英法殖民者之间的争夺、白人对印第安人的暴行以及“欧洲文明”的真实面目。

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初,美国才开始摆脱对英国文学的依附,真正诞生了美国的民族文学。而书写这个文学《独立宣言》的代表人物,是欧文和库柏,他们同为美国民族文学的先驱者和奠基人,欧文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而库柏则是“美国小说的鼻祖”。库柏的长篇小说《间谍》(一八二一),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蜚声世界文坛的小说。他的代表作边疆五部曲《皮裹腿故事集》,影响更为广远;而《最后的莫希干人》则为其中最出色的一部。

库柏的才华曾经受到别林斯基、普希金、莱蒙托夫、巴尔扎克。雨果、歌德、康拉德、高尔基等许多世界著名作家的热烈赞赏。

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JamesFenimoreCooper)于一七八九年九月十五日出生在新泽西州的伯林顿。一年后,他父亲威廉-库柏法官,把他带到纽约州中部奥获高湖畔的库柏镇。这儿有他父亲的一大片新开发地。

库柏的父亲威廉法官,是英国教友派教徒的后裔,是当地的大地主,曾两度任国会议员。他在政治上属于联邦派,他的思想和社会地位对库柏有一定的影响。库柏的母亲伊丽莎白-费尼莫尔是瑞典人。

在十二个兄弟姐妹中,库柏排行十一。他在库柏镇一直生活到十二岁。镇子附近未开发地上残存的印第安人以及关于印第安人的传说,给库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促使他日后第一个在长篇小说中采用印第安题材。一八○一年,父亲把他送到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在圣彼得牧师家学习,为进入耶鲁大学做准备。十三岁时,库柏转到耶鲁上学,读到第三学年,因违犯校规被开除。据说当时他试图把炸药放入锁孔来打开他朋友的房门。

一八○六年十月,库柏在一艘商船上当了水手,随船去欧洲,做了十一个月的海上航行。一八○八年一月,他加入海军,做见习士官。一八○九年十一月,他开始任海军军官,从海军准尉直至升任为海军上尉。一八一○年,他请了一年长假,在假期中结了婚。一八一一年,库柏自海军退役。这五六年的海上生涯,为他后来写海上小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库柏的妻子苏珊-狄兰色,出身于纽约州著名的大地主家庭,父母在威契斯特县拥有大片土地。婚后,库柏就和妻子定居威契斯特,有时则住在库柏镇,过着乡绅生活,直到一八二二年迁往纽约。他在威契斯特,听到不少关于独立战争时期的故事,这又为他创作革命历史小说提供了素材。

库柏前三十年的生活就这样过去了,他从来没有产生过想当作家的念头。而促使他从事文学创作活动的,是他的妻子苏珊。有一次,他给妻子朗读一本英国传奇小说,他对这部作品大为不满,无意间声言他完全能写出一本比它更好的书来。于是苏珊就抓住这句话,再三建议他写书。一八二○年,他果真写出一部长篇小说《戒备》。这本书着意模仿十九世纪初期流行的、专写外省家庭生活的言情小说。为了遮人耳目,他还伪称该书出自英国人之手。对于他的这本处女作,库柏和它的读者一样,很不满意。他后来在谈到自己这初次的创作活动时,写道:“小说出版后,备受作者的朋友们指责……尽管作者深知,他写那本书纯属偶然,但他认为,朋友们的指责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他能做的惟一补过办法是另写一本内容应该无可非议的书,这不仅是为了外界,也是为了自己。他选择了爱国主义作为该书的主题。”

一八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这另外一本书问世了,它就是长篇小说《间谍》。该书出版后,受到读者热烈欢迎,不仅在国内连续再版,而且在国外被译成多种欧洲文字。紧接着,库柏一鼓作气,又写出了以边疆生活为题材的《拓荒者》(一八二三)和以海上生活为题材的《领航员》(一八二三)。这三部作品出版后,影响很大,它们既满足了国内读者对民族题材的要求,也向国外读者揭开了美国这个新兴国家的面貌。新鲜生动的民族题材和浪漫主义的乐观情调,使国内外读者耳目为之一新。《间谍》传到俄国后,对俄国人民的革命斗争起了鼓舞作用。库柏很快就成了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个世界知名的小说家。

从一八二一年发表《间谍》到一八五一年逝世的三十年间,库柏不停地写作,即使在一八二六至一八三三年旅欧期间和出任驻外使节时,也没有搁笔,总共出版了五十多部作品。除长篇小说三十多部外,还有旅行札记、政治讽刺小品、寓言故事……以及一部美国海军发展史。

库柏在晚年陷入了一系列政治和文学的争议之中。他在库柏镇和敌视他的报纸打了无数官司,虽然几乎次次胜诉,但这也影响到他的声望,使他深感痛苦,他甚至要求在他死后不要给他写传记。但他仍坚持写作,直至一八五一年九月十四日他六十二岁生日前一天逝世。

在美国文学史上,库柏首开了三种不同类型小说的写作先河,即以《间谍》为代表的革命历史小说,以《拓荒者》为代表的边疆小说和以《领航员》为代表的海上小说,从而使他获得“美国的司各特”、“世界伟大传奇小说家之一”等美称。

他在题材方面为美国小说开辟了新的领域,并为麦尔维尔、杰克-伦敦、海明威等许多后辈作家所效法。他的主要作品,充满了爱国主义精神和不畏艰险的奋斗精神,充满了对殖民主义的谴责和对印第安人的同情,也充满了对自由的向往和对大自然的热爱。他生动地描绘了美国社会一百多年发展中出现的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物,如森林中的猎手、草原上的移民、海上的水手,以及印第安人的酋长、殖民战争和独立战争中的军人,乃至著名的历史人物。这就使他的小说具有甚为丰富的内容和巨大的吸引力。是他,最早创造了美国文学中的典型形象,如货郎柏青、猎人邦波、领航员琼斯等。在美国,这些人物早已家喻户晓,尽人皆知了。库柏的作品,深受各国读者,特别是青年的喜爱。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库柏作品的教育意义,是毫无疑义的。近一百年来,它们深受世界各国青年读者的喜爱。例如,在读俄国革命家的回忆录时,我们经常会发现,库柏的作品是培养他们具有荣誉感、进取心和勇敢精神的良师益友。”

库柏的作品中能流传后世并产生影响的是长篇小说。其中主要的是革命历史小说《间谍》、边疆五部曲《皮裹腿故事集》和海上小说《领航员》。

长篇小说《间谍》,按作者自己的说法,是一部“纯粹美国式作品”,全书以独立战争为背景,成功地塑造了爱国英雄柏奇的形象。柏奇受华盛顿的直接委派,前往英军驻地刺探军情。他伪装为英军服务,得到英军信任,因而也就受到美国军民的痛恨。他被追捕,甚至被判处死刑。但他严守机密,几次死里逃生,英勇沉着地完成各项任务。革命胜利后,他拒绝接受任何报酬,仍以货郎为生。作者出于对祖国的热爱,对这场伟大战争的赞美,对这些在战争中忘我战斗的爱国同胞的崇敬,希望通过这本书来建立一座纪念碑,纪念战争中的那些英雄,勉励年轻一代继承父辈热爱祖国、热爱自由、不屈不挠、英勇战斗的精神。他在这本书中所创造的典型形象——货郎哈维-柏奇,已经成了爱国者的代名词。

被誉为美国第一部海上小说的《领航员》,扩大了爱国主义的主题。该书主人公领航员的原型,是独立战争时期的著名人物约翰-保尔-琼斯船长(一七四七-一七九二)。库柏运用浪漫主义手法,把他描绘成具有神秘色彩的英雄。小说着重描写独立战争期间,美国国会为了惩罚英国殖民主义者,派遣两艘军舰,远渡重洋,到英国海岸去袭扰,并伺机劫持英国贵族回国做人质。这两艘军舰经过惊心动魄的海陆战斗,在领航员的导航下,胜利返回了美国。

毫无疑问,在库柏的全部作品中,占中心地位的是他的边疆题材五部曲《皮裹腿故事集》。这五部曲通过主人公纳蒂-邦波的一生活动,描写了早期美国山林居民的生活,赞扬了印第安人的勇敢和正直,反映了作者对北美殖民主义者的抗议和对印第安人的同情。

库柏还写了革命历史小说《波士顿之围》(一八二八),有关海上生活的《红海盗》(一八二七)、《海妖》(一八三一)等。此外,他还写有关于地主土地占有过程的《利特尔佩奇手稿》三部曲(《萨坦斯托》、《拿锁链的人》、《红人或印第安人与假印第安人》)(一八四五-一八四六),以及反映欧洲生活的三部曲:《刺客》(一八三一)。《黑衣教士》(一八三二)和《刽子手》(一八三三)。但和前面说的作品相比,这些作品,不管在思想内容或艺术技巧方面,都较为逊色。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晚年写的一本乌托邦小说《火山口》(一八四七),说的是一批在沉船之后死里逃生的美国人,在太平洋一个小岛上建立了充满田园风味的社会,这个社会后来毁于扩张、诉讼、过分虔诚、新闻报导和过多的自由。这小岛是地震后出现的,可是又一次地震,把整个岛屿和那些争论不休的人,统统沉到了海底。

除了上述长篇小说外,库柏的作品较著名的还有《欧洲拾零》(一八三七-一八三八)、《返乡路上》(一八三八)、《故乡风貌》(一八三八)等。

库柏生活的年代是富有历史事件的时代,这些事件在库柏的一系列作品中均有所反映,但从中也可看出,作者对这些事件的看法,思想上是充满矛盾的。

在他的几本主要的历史小说和海上小说中,作者站在爱国主义的立场,热情歌颂了反对英国殖民主义者的独立战争,赞美了独立战争中那些英勇战斗的英雄,特别是创造了像货郎柏奇这样一个一心爱国、无私无畏的普通人民群众的典型形象,这不能不说是对当时现实社会中那些身居高位而无视国家利益、只顾个人的人物的一种批判。在《间谍》中,作者还假西格里威斯医生之口,在废除奴隶制问题上发表了在当时来说是非常进步的见解。他说:“不错,现在我们还留有蓄奴制度,但是,我们一定要设法逐步把它废除,否则以后还会产生比现在我们所遭受的更大的祸害。毫无疑问,我们将继续前进,随着我们取得的成就,我们的奴隶一定会得到解放,直到这片美丽的土地成为人间乐园,没有一个上帝的子民再处于悲惨的境地……”值得指出的是,这些话是在斯托夫人的废奴文学代表作《汤姆大伯的小屋》(一八五一)发表前三十年写下的。

库柏在国外时,为美国的一切进步辩护;在国内,通过他的政论时评,也确实反映了当时美国资产阶级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针砭了社交界、文化界、司法界的流弊,当时有评论说,这是把美国“生剥一层皮”。可是,库拍这个美国文学史上的前期浪漫主义代表作家,在政治思想上毕竟还是偏于保守的,他对自己所处的时代与社会缺乏深刻的理解,往往流露出美化过去的倾向。对美国社会的深刻洞察与分析,还要留待后期浪漫主义作家去完成。特别是在晚年,库柏坚持站在联邦派的保守立场上,指责杰弗逊推行的资产阶级民主改革,为蓄奴制辩护,甚至维护早已过时的荷兰殖民主义者的佃农制。他的《利特尔佩奇手稿》三部曲,就是站在地主的立场,为大地主们的利益辩护,反对当时的抗租运动的。这些都反映了作者本人的阶级偏见与思想局限。

库柏在文学史上的贡献,还在于把小说艺术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库柏曾悉心研究过十八世纪以来的表达艺术,研究过英国文学,对十八世纪的英国诗人,对莎士比亚、拜伦、司各特等都有过深入的研究。他的天才表现在能把自己的创作和英国文学的传统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人们称库柏为“美国的司各特”,可是他本人对此并不满意,认为自己在许多方面比司各特写得更好。有趣的是,俄国著名诗人莱蒙托夫也有这种看法。俄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别林斯基回忆一八四○年四月,他和莱蒙托夫在彼得堡会见,谈论到现代文学时,一致赞扬了库柏,并说他们从小就喜爱库柏的作品。他还回忆说,莱蒙托夫“在谈到库柏时,热情地论证了库柏有比华特-司各特多得多的诗才;他的论证非常精辟,有说服力;使我惊奇的是,他简直对他到了入迷的程度”。

库柏的作品,结构复杂精巧,内容紧张生动,故事情节悬念重重,人物命运瞬息万变,步步深入,引人入胜。这也是库柏的作品一百多年来得以在全世界广为流传、经久不衰的一个主要原因。库柏还具有捕获过去时代的精神而使它复活的天才。正如德国著名作家歌德在晚年的日记中所指出的:“即使在欧洲,人们也确信,库柏具有独特的天才,很高程度的独特的天才,他第一次把美国的过去和现在,提炼成为文学的题材。”他还赞扬库柏的作品结构富有艺术性,写道:“我钦佩他拥有丰富的素材和对素材的巧妙处理。创作像库柏小说这样材料丰富而又前后连贯的作品是不容易的。”

正如作者在总结三十年的文学创作活动时所说:“如果说作者写出的东西,有什么足以流传身后的话,毫无疑问,那一定是《皮裹腿故事集》。”事实证明了他的预言,《皮裹腿故事集》不仅已成为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而且进入了世界古典文学名著的行列。这组作品按创作顺序,包括《拓荒者》(一八二三)、《最后的莫希干人》(一八二六)、《大草原》(一八二七)、《探路人》(一八四○)和《杀鹿人》(一八四一)五部长篇小说。内容主要描写森林中的猎手“皮裹腿”纳蒂-邦波的一生,但五部曲中故事的发展,不同于创作年代的顺序。《杀鹿人》主要写的是年轻的邦波“首次出征”中的冒险经历。《最后的莫希干人》和《探路人》,以十八世纪五十年代英法殖民主义者之间的混战为背景,描写了邦波的战斗生涯。而《拓荒者》写的则是独立战争以后,邦波被迫离开开发地上新出现的小市镇,进到西部森林中过的狩猎生活。《大草原》写无地农民向大西部继续推进和年老的邦波如何在大草原上结束自己的一生。

库柏的这五部小说,描绘了上下六十年间,从北方五大湖、东部纽约州到西部草原所发生的惊心动魄的斗争和深刻的历史性变化,构成了美国社会早期发展的巨幅画卷。在这幅画卷中,有早期移民艰难竭蹶的生存斗争,有英法殖民主义者的激烈军事角逐,有印第安人被残杀和灭绝的悲惨遭遇,有无地农民颠沛流离的生活。在这些惊险情节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到殖民主义者的残暴与贪婪,土著印第安人的英勇和善良。书中,作者处处流露出对印第安人的同情和对他们的遭遇的愤愤不平,同时也揭露了殖民主义者如何处心积虑,在印第安人各部落之间挑拨离间,使他们彼此仇恨、互相残杀的罪恶阴谋。作者所创造的主人公“皮裹腿”邦波,是个理想化的形象,他虽然缺少文化,但有着勇敢善良的性格和单纯诚朴的心灵,他有正义感,慷慨大度,见义勇为,富于同情心,乐于自我牺牲,他心中充满对大自然的热爱,对自由的向往。他原来是个猎人,在英法殖民主义者的战争中,作为英方在森林中的带路人和侦察员,显示了高超的射击技术和神奇的森林作战本领,获得“鹰眼”。“探路人”、“长枪”等绰号。但是战争结束后,他不堪忍受那种“安居乐业”的生活,一心向往狩猎生活的自由,于是背离了开发者的“文明”,继续向森林的深处挺进,去过自由的狩猎生活,最后死在西部的大草原上,安息在他视为兄弟的印第安人中间。作者把他和当时那些残暴的殖民主义者对比,和那些破坏自然资源的贪婪的开发者对比,显示出邦波的特点:他“虽然没有文化,却有着蒙昧人身上所体现的最高文明原则”。实质上,作者赋予邦波的正是热爱自由、坚持正义和勤劳勇敢的广大美国人民所具有的高尚品质,在某种程度上,“皮裹腿”精神,正是美国民族精神的象征。诚然,作品中也反映了作者受到当时浪漫主义文学“返回自然”思潮的影响,流露了作者缅怀和美化旧时代的思想感情,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纳蒂-邦波这一人物形象;然而其中也包含着对资本主义开发方式和社会制度的强烈批判。还是高尔基说得透彻,他说:“纳蒂-邦波处处以自己的淳朴思想和勇敢行为,来引起读者的好感。作为新世界的森林和草原的探索者,他为人们开辟了道路,这些人后来却把他当成罪犯,指责他违犯了和他的自由观念不相容的那些惟利是图的法律。他毕生不自觉地为一种伟大的事业服务:在野蛮人的土地上开拓物质文明的疆域。他是这种文明的最初开拓者之一,但他却发现自己无法在这种文明的环境中生存。这便是许多开拓者常有的命运,许多在对生活的认识上比同时代人深远的人的命运。从这个观点来看,没有文化的邦波几乎是一个富有寓意的人物,他是人类真正的朋友,他们的苦难和功勋,使我们的生活变得丰富而美好。”

库柏向以描写惊险场面和自然景物见称。他在《皮裹腿故事集》中,充分利用蕴藏着不可知的威胁的浓密森林,以及神秘莫测的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来渲染浪漫色彩。在他的笔下,印第安人出没的森林和草原,都被赋予瑰丽的色彩。而他的环境描写,又总是跟情节的变化、人物的心情交融在一起。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谈到库柏描写自然景物的技巧时,写道:“看来,仿佛就是您自己俯身在那些百年古树的树阴之下,在辨识印第安人的足迹。那儿危机四伏,迫使您去仔细研究山岩、瀑布、石滩、树丛,您再现了那片土地……”别林斯基也说:“辽阔的大自然和英雄主义的功勋——这便是库柏小说吸引读者的所在。”

然而,美国的民族文学当时毕竟还处于早期阶段。在艺术形式方面,库柏仍囿于英国文学的影响,他的传奇小说在某些方面明显地模仿了英国的司各特。而且像他这样一个多产作家,在艺术上也难免有不少缺陷,正如巴尔扎克所说:“如果库柏在刻画人物方面,也达到他在描绘自然景象方面的同样成就,我们这门艺术就会以他的话为准了。”此外,如文句冗长,在紧张的场面中突然插入一段议论,等等。这些都使他的作品的价值和流传受到一定的影响。

《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皮裹腿故事集》中最出色的一部。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末期,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而进行的“七年战争”的第三年,地点是在赫德森河的源头和乔治湖一带。当时,这儿是一片腥风血雨的战场。小说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前往堡垒探望父亲途中被劫持的经历为主线,展开了在原始森林中追踪、伏击、战斗等一系列惊险情节的描写。主人公纳蒂-邦波,此时已做了英军的侦察员,并已获得“鹰眼”的绰号,他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以及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为了救出姐妹俩,和劫持者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最后以一场大厮杀而告终。表面看来,这有点像一个“游侠骑士式”的浪漫故事,实质上,作品首先告诉我们的是:英法殖民主义者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他们为了掠夺这片印第安人土地而发动了战争,他们共同对印第安人实行诈骗、暴虐乃至骇人听闻的种族灭绝政策。他们用高价收购印第安人的头皮,用“火水”和《圣经》麻醉印第安人的斗志,用欺骗和胁迫要印第安人充当炮灰,恶毒地挑拨印第安各部落互相残杀,使之同归于尽。钦加哥原为莫希干族的大酋长,他的部落就是在白人殖民者的枪炮和奸计下惨遭覆灭的。他曾向老友邦波伤心地诉说道:“英国人来到这儿之前……我们的部落团结一致,我们生活得很幸福。盐湖给我们鲜鱼,森林给我们麋鹿,天空给我们飞鸟,我们娶了老婆,而老婆又给我们生了孩子……那些荷兰人登陆后,把火水给了我的人民,一直到让他们喝得天地也分不清……后来他们就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土地,一步步被赶离了可爱的河岸,最后落到了这样的地步:我作为一个首领和大酋长,也只能从树缝里见到阳光,而一直不能去看一下自己的祖坟!”不幸的是,连他惟一的后嗣恩卡斯,也死在同为印第安人的麦格瓦刀下。同莫希干族的遭遇一样,受法国殖民当局利用的怀安多特族,在最后的一场大厮杀中,也被“整个儿消灭”在霍里肯湖畔。这使我们形象地看到,北美殖民地的发展史,实质上就是这样一部印第安人的血泪史。

对于印第安人的被杀戮和印第安部落的消亡,作者的心情是十分沉重的,他深深怀着同情和愤慨。他写道:“莫希干人的领土,是被欧洲人侵占去的美洲大陆的第一块地盘,因而,莫希干人就第一个成了离乡背井的人。面临着文明的推进,也可以说,文明的入侵,所有印第安部落的人民,就像他们故土林木上的绿叶在刺骨的严寒侵凌下纷纷坠地一样,日益消亡,看来这已成为落到他们头上的不可避免的命运。有足够的历史事实可以证明,这幅惨像并非虚妄之作。”作者把本书取名为《最后的莫希干人》,就有着令人心酸的悲哀音调。正直、勇敢的莫希干人恩卡斯和美丽善良的科拉之死,也不无更深的寓意:随着他们的死去,他们心灵上的那种美德和纯洁的感情也消亡了,留下的只是笼罩在美洲大地上的那些贪婪、残暴的恶意和邪念。

在《最后的莫希干人》中,也像在《杀鹿人》中一样,“鹰眼”纳蒂-邦波和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又建立了众多的功勋,经受了多次死亡的考验,他们仍一如既往,为他人出生入死。另外作品还塑造了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的英雄形象,他有着高尚的品质,纯洁的情操,正直勇敢,富有自我牺牲精神。还有勇敢、善良的科拉。他们的品德,都引起人们的赞叹。此外,作者还以他娴熟的手法和鲜明的色彩,描绘了年迈的塔曼侬、“刁狐狸”麦格瓦、海沃德少校、圣歌教师等诸多人物,以及大自然的绚丽景色。书中对印第安人的习俗,如募兵活动、殡葬仪式等的描写,以及他们那些充满比喻象征的语言,使作品更显得具有独特的情趣和神秘的色彩。

诚然,《最后的莫希干人》中,有些场面仍显出人为的痕迹,其中有的巧合奇遇,似乎不那么合情合理,人物的塑造上,也有理想化的因素,正面人物过于完美无缺。此外,书中把亲法的印第安人写成狡猾阴险、凶恶残忍的败类,也是片面的,不公正的。但是,瑕不掩瑜,作者在《最后的莫希干人》中,毕竟用鲜明而生动的色彩,重现了英法争夺殖民地战争中的某些重大事件,使我们懂得了殖民主义者的贪婪和残酷,同时也了解到当地的风土人情和印第安人的精神面貌。作为一个前期浪漫主义作家,他认为自己有权运用夸张的手法,来描绘那些历史事件和现实生活。而且,不可否认,在这浓重的浪漫色彩中,是有着明显的道德观念和现实意义的。

宋兆霖

一九八五年秋于浙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