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第十六章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格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6年。该小说以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美国社会的风云变幻为背景,刻画了一个智力障碍者——阿甘单纯憨厚的性格及荒诞离奇的经历。在阿甘的人生中,读者可以看到文学作品想表达的一种乐观、积极向上、不畏惧、超越困境的勇气等美国文化精神。

煮完了大山姆的全族人,取下他们的脑袋之后,小黑人将我们倒挂在长竿上,像猪似的抬入丛林。

你想他们打算怎么处置我们?弗芮区少校对我喊道。

我不知道,我也不在乎。我吼道,这可以说是实话。我受够了这些鸟事。人的忍受力只有这么大的限度。

总之,走了一天左右,我们来到小黑人的村子,朋友或许已经料到了,丛林中的空地上是-间间小小的草屋。他们将我们扛到空地中央的一间草屋前,那间草屋四周站着许多小黑人——还有个蓄着长长的白胡子,没有一颗牙齿的小老头,像个婴儿似的坐在一张高椅上。我猜想他就是小黑人的酋长。

他们将我们从网子里倒到地上,给我们松绑,我们站起身,拍去身上的灰土,小黑人酋长叽叽咕咕说了些话,接着他爬下椅子,直接走到公苏面前,踢它的下裆。

他干嘛踢它?我问古洛克,他跟弗芮区少校同居期间已经学会讲一点英语。

他要知道猿猴是公的还是母的。古洛克说。

我心想,应该有比较客气的法子弄明白这一点,可是我没吭气。

接着,酋长走到我面前,又叽叽咕咕一番——大概是小黑人话什么的——我正准备下裆也挨一脚,但是古洛克说:他要知道你们为什么跟那些可陷的食人族住在一起。

告诉他这可不是我们出的主意。弗芮区少校开口说。

我有个主意,我说。告诉他们,我是美国乐师。

古洛克把这话告诉酋长,酋长狠瞅着我们看半天,然后他问古洛克一句话。

他说什么?弗芮区少校追问。

他向猿猴奏什么乐器。古洛克说。

告诉他猿猴会奏长矛。我说,古洛克转述-遍,于是,小黑人酋长宣布他要听听我们演奏。

我取出口琴,吹了一首小曲——坎普镇竞赛。小黑人酋长听了一会儿,开始拍手跳起类似方块舞的舞步。

我吹完之后,他问弗芮区少校和古洛克会演奏什么乐器,我叫古洛克告诉他弗芮区少校会演奏刀子,古洛克不会演奏——他是经理。

小人酋长神情有些迷惑,说他从没听说过有人会演奏长矛或刀子,不过他吩咐族人给公苏几支长矛,给弗芮区少校几把刀子,说要看看我们会奏出什么音乐。

我们一拿到长矛和刀子。我就说:好——动手!公苏立刻用长矛敲小黑人酋长的脑袋,弗芮区少校用刀子威吓几个小黑人。我们逃入丛林中,小黑人紧迫在后。小黑人一直在后面向我们扔掷各种石头、箭镞和吹箭。突然间,我们跑到了河边,无路可逃,而小黑人就要抓住我们了。我们正打算跳进河里游泳逃生,突然对岸响起一声来福枪声。

小黑人们已经扑至,但是另-声枪声,他们立刻掉头逃回丛林。我们望向对岸,噢,天呐,对岸有两个身穿丛林夹克,戴着白色头盔的家伙。他们跨入一条独木舟,朝我们划来,等他们挨近之后,我瞧见其中一个的头盔上有美国太空总署的字样。我们终于获救了。

独木舟靠岸后,头盔有美国太空总署宇样的家伙下船走向我们。他一径走到公苏面前,伸出手,说:是甘先生吧?

你们这些混球,究竟他妈的躲哪儿去了?弗芮区少校吼道。我们困在这该死的丛林里将近他妈的整整四年了!

抱歉啦,女士,那家伙说,不过我们办事也有先后顺序,你知道。

总之,我们终于逃脱了比死还可怕的命运。他们把我们载上独木舟,往下游划去。其中-个家伙说:唔,各位乡亲,文明就在前面了。我看各位可以把你们的经历卖给出版商,赚一大笔钞票。

停船!弗芮区少校突然喝令。

两个家伙对望一眼,但还是把独木舟划到岸边。

我决定了,弗芮区少校说。我找到了生平头一个了解我的男人,我不打算放弃他。近四年来古洛克和我在这地方生活幸福,我决定跟他-起留在这儿。我们会回到丛林建立我们的新生活,养一窝孩于,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可是,这人是食人族-个家伙说。

你去吃个痛快吧,老兄。弗芮区少校说完,和古洛克下船手牵手走回丛林。在他俩走出视线之前,弗芮区少校回头跟公苏和我挥挥手,然后两人消失了踪影。

我回头看看坐在独木舟尾的公苏,它在那绞着爪子。等等。我对那两个家伙说。我过去坐在公苏旁边,问它:你在想什么?

公苏没作声,但是它眼中有颗小小的泪珠,于是,我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了。它抓住我的肩膀使劲搂我一下,然后跳下船圈到岸边-棵树上。最后,只见它吊着-根蔓藤荡过丛林,也消失了综影。

太空总署那名老兄摇摇头。呃,你呢,笨蛋?你可要跟着你的朋友们待在这个野蛮地方?

我望着他们的背影半天才说:呃,不。然后坐回独木舟内。他们划着浆顺流而下之际,我心里当真掠过留下来的念头。可是我没办法这么做。我想大概我还有别的渴望要完成。

他们用飞机送我回美国,途中告诉我国内将会替我准备一项盛大的欢迎会,不过这话我好像曾经听过。不过,真的,飞机一降落华盛顿机场,就有大约百万人在那儿鼓掌欢呼,像是很高兴见到我。他们让我坐在-辆黑色大轿车的后座进城,说要带我去白宫晋见总统。没错,那地方我也曾经去过。

呃,到了白宫,我以为会见到那位请我吃早饭,看贝弗利山人电视节目的老总统,不过他们这会儿选了个新总统——一个头发往后梳得油光光,腮帮子鼓鼓的,鼻子像挂了个肉垂的家伙。

说说看,这位总统说,你这趟旅途刺激吗?

一个穿西装站在总统旁边的家伙附耳对总统说了句话,总统猛然又说:呃,啊,其实我的意思是你能逃离丛林生活之苦,实在太好了。

穿西装的家伙又附耳对总统说了句话,于是总统对我说:呃,你的同伴呢?公苏?我说。她叫这个名字吗?这下于他看看手里的二张卡片。这上面写的是一位珍妮.弗芮区少校,还说你虽然获救,她却被强拖回丛林了。

哪儿来的这一段?我问。

这儿写的啊!总统说。

事实不是这样。我说。

你是暗示我说谎?总统说。

我只是说事实不是这样。我说。

你给我听清楚了,总统说,我是你的最高统帅。我不是坏人。我不说谎!

很抱歉,我说,但是弗芮区少校的情形不是这样。你把卡片上这段话删掉,不过——

卡带!总统吼道。

啊?我说。

不,不,穿西装的家伙赶紧跟总统说,他说的是-卡片-——不是-卡带-——总统先生。

卡带!总统尖叫。我告诉过你不准再在我面前提这个字眼!你们统统是不忠不信的猪猡!总统用拳头猛捶他自己的膝盖。

你们统统不了解。我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听说过!就算听过见过,要不是我忘记了,要不就是最高机密!

可是,总统先生,穿西装的家伙说,他没有说那个字,他只说-

哦,你说我说谎!他说,你被解职了!

可是你不能解我的职,那家伙说,我是副总统啊。

呢,抱歉我得这么说,总统说,不过要是你到处骂你的统帅是个骗子,你绝对当不成总统。

唔,我想你说得对,副总统说,请原谅。

不,我请你原谅,总统说。

随便啦,副总统说,他看起来有点儿坐立难安。恕我失陪,我得去尿尿。

这可是我一整天听到的第一个明智的意见。总统说。

接着他转向我,对了,你不就是那个打乒乓球的家伙吗?

我说:嗯。

你有没有电视机?我问。

总统滑稽地看着我。嗯,有一台,可是近来我不大看电视。太多坏消息。

你有没有看过-贝弗利山人-这节目?我说。

还没播出呐。他说。

现在播什么?我问。

真相-——不过,你会不想看这个节目——净是屁话,接着他说,呃,我得去开个会,我送你到门口吧?去到外面阳台上,总统压低嗓门很小声的说,喂,你想不想买只表?

我说:啊?于是,他挨到我身边,掀起他的西装袖子,哎呀,地胳膊上起码有二、三十只表。

我没钱呐。我说。

总统放下袖子,拍拍我的背。唔,等你有钱了再来,咱们好商量,啊?

他跟我握手,一大群摄影记者拥上前拍照,然后我就走了。不过,我得说-句,那位总统看起来倒还像是个好人。

总之,这会儿不知道他们打算怎么处置我了,不过我不必猜测太久。

大约过了一天热闹冷却下来,他们把我安顿在一家饭店里,但,有天下午两个家伙走进我的房间,说:听清楚了,阿甘,白吃的午餐结束了。政府不再负担这些——现在起你自己打发。

呃,好啊,我说,不过,给我一点路费回家如何。我现在有点缺钱。

省省吧,阿甘-,他们说。你用勋章打昏参议院记录员,没坐牢已经算你走运了。我们已经帮忙让你逃过牢狱之灾——但是,从现在起我们不再管你的鸟事啦。

于是,我不得不离开饭店。由于我没有行李,因此并不难行走,我就这么走上街。走了一阵子,经过总统住的白宫,出乎意料,白宫前面居然有一大群人,戴着用总统的脸孔做成的橡皮面具,还拿着什么标语。我猜想他-定很高兴这么受大家的拥戴。

《阿甘正传》:第十五章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格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6年。该小说以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美国社会的风云变幻为背景,刻画了一个智力障碍者——阿甘单纯憨厚的性格及荒诞离奇的经历。在阿甘的人生中,读者可以看到文学作品想表达的一种乐观、积极向上、不畏惧、超越困境的勇气等美国文化精神。

呃,就这样,我们种起棉花。一亩又一亩的棉花田,顺着山势起起落落,有整个宇宙那么多。要说我这辈子有什么是确定不移的事儿,那事儿就是:假如我们逃出这地方,我绝对不当个棉农。

打从在丛林中遭遇大山姆和食人族的头一天起,确实发生了不少事情。首先,弗芮区少校和我说服了大山姆,不要逼我们把可怜的公苏送给他的族人煮来吃掉。我们说,让公苏帮我们种棉花要比拿它打一顿牙祭用处大得多。所以,现在公苏天天戴着一顶草帽,背着一个麻布袋,跟我们一起种棉花。

还有,我们到那儿的第三个还是第四个星期,大山姆走进我们的草屋说:喂,阿甘老弟,你会不会下棋?

我说:不会。

他就说:唔,你是个哈佛人,或许愿意学学。

我点头,就这样我学会了下棋。

每天傍晚我们做完农事回来,大山姆就取出棋盘,我们围炉下棋到深夜。他教我各种棋步,头几天他还教我战略。但是后来他就不再教了,因为我赢了他一、两盘。

过了一些时日,棋局愈下愈久。有时候会持续好几天。因为大山姆对他的下一步举棋不定。他对着棋盘研究好半天,才挪动-枚棋子,但是我总会赢他。有时候他会好气他自己,用根棍于敲他自己的脚,或是拿他的头去撞石头什么的。

以哈佛人来说,你是个很不错的棋士。他会说,要不他就说:呃,阿甘——你刚才为什么下那一步棋?我什么也不肯说,或者只是耸耸肩,弄得大山姆总是暴跳如雷。

有天,他说:你知道,阿甘,我真高兴你来到此地,我才有下棋的对手,我也高兴救了你,没把你下锅煮了吃。只有一个遗憾,我实在想赢你一盘。

说着,大山姆舔舔舌头,这么一来不必是白痴也知道:我要是让他赢了一盘,他就心满意足了,那么他就会当场把我煮了当晚餐。实在让人提心吊胆,朋友,明白我的意思吧?

在这同时,弗芮区少校遇上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

一天,她跟公苏和我一起从棉花田回来的时候,有只粗大的黑胳膊从一堆树丛伸出来,招呼她过去。我和公苏停下来,弗芮区少校走到树丛前面,问:是谁在里面?突然间,大胳膊伸长,抓住她,将她拉到树丛里。公苏和我对望一眼,立刻往她那儿跑过去。公苏先抵达,我正要跳人树丛中,公苏拦住我。它摇头挥手要我走开,我们走到一边等待。树丛里传出各种声响,而且枝叶抖动得厉害。我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从弗芮区少校的声音听起来,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危险,所以公苏和我就继续打道回村子。

大约过丁一个小时,弗芮区少校跟一个大家伙回来了。那家伙眉开眼笑,她则牵着他的手。她带他进了草屋,跟我说:阿甘,我介绍你认识古洛克。

嗨!我说。我曾在村子附近见过这家伙。古洛克咧嘴笑着点头,我也点个头。公苏则在一边搔着下裆。

古洛克要我搬过去跟他住,她说,我想我会搬过去,因为咱们三个住这儿是有点挤,你说是不?

我点头。

阿甘,你不会跟任何人泄漏这件事吧?她问。呃,她以为我会跟谁泄漏?我倒想知道。不过我只摇摇头,弗芮区少校就拿了她的零碎东西跟古洛克去了他的住处。事情就是这样。

日子一天天、一月月、终于一年年过去。每天我和公苏及弗芮区少校都在棉花田里工作,我开始觉得自己是罗马神话里吃狼奶长大的雷摩斯大叔什么的。晚上,我在棋盘上痛宰大山姆之后,便跟公苏钻进草屋,坐下来聊聊。我们已经到了可以用手语,做表情,咕咕哝哝聊天的程度。过了一段时日,我可以拼凑出它的一生经历,原来它跟我的经历差不多悲惨。

公苏还是小猿猴的时候,有天它的爸爸妈妈在丛林里散步,几个家伙拿网子把它们捉走了。它跟着叔叔婶婶勉强过了一段日子,后来因为食量太大被撵走,它就独个儿自立更生。

它的日子还过得去;整天在大树间晃荡,吃香蕉,直到有一天它对外面的世界起了好奇心,于是它荡过一棵又一棵大树,来到丛林边的一个村落。它口渴,于是坐在一条小溪旁喝水,这时有个家伙划着独木舟经过。公苏从没见过独木舟,因此它就那么呆呆望着它,那家伙就把独木舟划到它那儿。它以为那家伙是要载它一程,但,结果那家伙用桨敲公苏的脑袋,把它像猪似的捆绑起来,接着它只知道自己被卖给了另一个家伙,送到巴黎在一项展览会上展示。

展览会上有另一只长胶棕毛的巨猿,名叫杜丽丝,它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母猿。过了一阵子,它俩相爱了。举办展览的家伙带他们环游世界,而无论走到哪儿,最吸引观众的就是将杜丽丝和公苏关在一个笼子里,让大家看它俩做爱——就是那种展览。总之,公苏觉得很难堪,但那是他俩活命的唯一机会。

有次它们在日本展出,有个家伙开价买下了杖丽丝。它走了,公苏不知道它去了哪儿,它又孤零零了。

这件事彻底改变了公苏对人世的态度。它变得愤怒不平,展览中它龇牙闷吼,最后它会拉屎,然后。把屎扔出笼子,撤在那些花钱来开眼界的人身上。

这样过了一阵子,主办展览的家伙受够了,把公苏卖给了太空总署,就这样它最后到了新几内亚的丛林。我多少了解它的感受.因为它仍然孤零零想念杜丽丝,我也孤零零想念珍妮,而且,没有一天不挂念她。可是,咱俩同病相怜,这会儿都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大山姆的棉田收获好得出乎想像。我们收割了一捆又一捆棉花,让他们在新搭的大草棚里整理。终于,有一天.大山姆说他们准备造一条大船——驳船——载运棉花,然后奋力突破小黑人的势力区,到城里卖掉棉花赚一笔钱。

我都设想好了,大山姆说。首先我们把棉花拍卖,拿到钱。然后用那些钱买些我的族人需要的物品。

我问他是哪些物品,他说:哦,你知道的,老弟,珍珠、饰物啦,或许还买面镜子、还有手提收音机,一盒上等古巴雪茄、两箱酒。

原来如此。

总之,又过了几个月,我们收割了当季最后一批棉花。

大山姆的驳船差不多完工了,于是,在动身之前的那个晚上,他们举行了一项盛大的庆祝仪式,同时驱赶邪灵。

全部落的族人围着火唱着噗啦噗啦,敲着鼓。他们还把那个巨大的锅拖了出来,架在火上煮着,但是大山姆说它只是象征仪式。

我们坐在旁边下棋.我跟你说,朋友——我兴奋得快炸了!只要让我们到了城镇附近,我们立刻逃之夭夭侥公苏也知道这个计划,因为,它也坐在那儿搔着腋下,咧嘴笑得好开心。

我们已经下了一、两盘棋,正要结束另一盘棋局时,突然间,我低头一看,该死,大山姆要把我将死了!他笑得好得意,我可以在黑暗中瞧见他的牙齿,于是我心想:得赶紧摆脱将死的局面。

问题是,我脱不了困。因为我心里一直在打着如意算盘,不知不觉在棋盘上把自己困死了。无路可走。

我研究棋盘好半天,火光照在大山姆微笑的牙齿上,清清楚楚反映出我紧蹙的眉头。于是我说:啊,呃——我要尿尿。大山姆点个头,还在咧嘴笑;容我说一句,这可是我记忆中头一回因为说这句话脱困,而不是惹祸上身。

我走到草屋后面尿尿,之后,并没有回去下棋,我钻进草屋向公苏说明情况。接着我悄悄溜到古洛克的草屋,小声把弗芮区少校叫出来,把情况也跟她说了一遍,并且说还是趁大伙被煮熟之前赶紧逃走好了。

于是,我们都决定放手一搏。古洛克说他要一起走,因为,他爱上了弗芮区少校——反正他的意思大概是这样。总之,我们四个立刻悄悄溜出村子,来到河边,正要坐上土著独木舟的当日,突然间,我抬头一看,大山姆带着大约千名土著站在我面前,神情阴狠又失望。

省省,老弟,他说,你真以为骗得了咱这老狐狸?

我告诉他:噢,我们只是想在月光下泛舟——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唉,他说,他明自我的意思,接着他的手下抓住我们拖回村落。巨锅在那儿噗噗滚沸,他们把我们绑在木桩上,情况看来不太妙。

晤,老弟,大山姆说,事情这么转变实在很不幸。不过,不妨这么看它,起码你知道自己填饱了一、两个饥饿的肚子,可以聊感安慰。还有,我必须告诉你——你无疑是我所遇到的最高强的棋士,而我在耶鲁四年中拿了三年西洋棋冠军。

至于你,女士,大山姆对弗芮区少校说,我很遗憾不得不结束你和这位古洛克老兄的热恋,不过,你了解我的苦衷。

不,我不了解,你这诡诈的野蛮人,弗芮区少校说。你究竟会得到什么好处?你应该自惭!

也许我们可以把你和古洛克放在同一个盘子里上桌,大山姆呵呵笑。自肉配黑肉——我个人要吃一条大腿,或者可能吃个胸——嗯,这倒满不错的。

你这恶毒、坏到极点的混蛋!弗芮区少校说。

随你说,大山姆说。好啦,盛宴开始!

他们解开我们,接着一群土人把我们拖到巨锅那儿。他们先擒起可怜的公苏,因为大山姆说它会是道佳肴,他们将它高举在巨锅上,正要扔进去的当口,且慢,一支箭从天而降,射中抬着公苏的一个家伙。那家伙倒下,公苏摔在他身上。接着箭如雨下,从丛林边射向我们,所有人惊慌大乱。

是小黑人!大山姆减道。快取武器!所有人都跑去拿长矛和刀。

我们四个既无长矛也没刀,于是又朝河边奔去,但是才跑了不到十尺,突然间被树丛间设下的罗网倒吊在半空中。

我们像蝙蝠似的挂在那儿,血液直灌脑门之际,一个小家伙从树丛间钻出来,哈哈笑我们。村中传来各种野蛮的声音,但是过了一阵子所有声音都静下来。接着一群小黑人出现,割下我们的网子,绑住我们的手脚,带回村落。

哎呀!他们已经捉住大山姆和他的族人,而且也绑住了他们的手脚。看来小黑人就要把他们统统扔进巨锅。

唔,老弟,大山姆说,看来你们侥幸保住了命啊?

我点头,但是我不敢确定我们是不是换汤不换药,终究得死。

这样吧,大山姆说,看来我和我的族人是完了,不过也许你们还有活命的机会。要是你能弄来你那支口琴吹上一、两首曲子,也许可以救你们的命。小黑人的酋长酷爱美国音乐。

谢了,我说。

别客气,老弟。大山姆说。他们把他高高抬到巨锅上面,突然,他对我喊:骑士落在主教三——然后小卒十落在国王七——我就是用这步棋打败你的!二声水花四溅,接着大山姆被缚的族人又开始唱噗啦噗啦。我们全体的情况都大大不妙。

《阿甘正传》:第十四章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格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6年。该小说以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美国社会的风云变幻为背景,刻画了一个智力障碍者——阿甘单纯憨厚的性格及荒诞离奇的经历。在阿甘的人生中,读者可以看到文学作品想表达的一种乐观、积极向上、不畏惧、超越困境的勇气等美国文化精神。

降落的情况还不错。先是水花飞溅,接着弹了几下,我们又回到了地球。四下一片静寂,我和公苏和弗芮区少校往窗外窥看。

大约十尺外的岸上,一整支部落的士著站在那儿望着我们。他们的模样凶猛极了,可说是到达想像的极致——皱着眉,凑近想看清楚我们是什么东西。弗芮区少校说他们不高兴的原因可能是我们没有从太空船抛给他们东西。总之,她说她要坐下来想想现在要怎么办,因为,目前为止我们还算顺利,她不想在这些怪物身上出岔。他们当中有七、八名块头最大的家饮跳入水中,动手将我们的船推上岸。

弗芮区少校还坐在那儿,突然有人咯的一声敲了一下太空舱门。我们面面相觑,弗芮区少校说:谁也不准动。

我就说:如果不让他们进来,也许他们会生气。

别出声,她说,也许他们会以为里面没人就走开了。

于是我们等待着,可是,过了半天,又有人敲太空舱门。

我说:不应门是不礼貌的。

弗芮区少校咬牙切齿对我说:闭上你的笨屁眼——你,看不出这些人有危险性?

说着。突然闻公苏走过去打开舱门。门外站着一个打从在橘子杯跟那些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家伙赛球以来我所见过最高大的黑人。

他鼻子插了根骨针,穿草裙,持长茅,颈子上挂了好些枣子,头发酷似莎士比亚戏剧中那个演疯汉汤姆,戴的披头假发。

这家伙发现公苏站在门内瞪着他.似乎吓了一大跳。事实上,他惊吓得倒地晕死过去。弗芮区少校和我又往窗外窥看,其他士著瞧见大家伙倒地,立刻逃到灌木丛中躲起来——我猜想是等着看看还会发生什么事。

弗芮区少校说:别动——千万别做任何动作。但是,公苏抓起舱内的一个瓶子,跳到地上,把瓶子里的水倒在大家伙脸上让他苏醒过来。突然间,大家伙一骨碌站起来,嘴里不停的咕哝、咳嗽、吐口水。还拼命甩头。他是苏醒了,不过公苏倒水在他脸上的那个瓶子是我用来尿尿的瓶子,接着大家伙又认出公苏,她立刻高举双手,跪夜地上,像阿拉伯人似的不停地磕头打躬。

这时,其他土著从灌木丛中出来,动作慢慢的,好像害怕似的,眼睛大得像碟子,而且准备掷出长矛。地上的大家伙停了一下磕头的动作,始起自光,他一瞧见其他土著,立刻喝斥了一句什么,于是,他们放下长矛,走过来围聚在太空船四周。

看上去他们满友善的,弗芮区少校说。我看我们还是出去表明身份。太空总署的入随时会来接我们。事实证明,这句话是我一辈子所听过最狗屎的一句屁话——空前绝后。

总之,弗芮区少校和我走出太空船,所有土著立刻发出晤、啊声。地上的大家伙抬起头,非常困惑地望着我们,不过他旋即站起来,说:哈哆——我是好人。你们是谁?他还伸出手。

我跟他握手,不过弗芮区少校一通解释我们的身份,说我们是美国太空总署太阳系多轨道前行星微重力球状交互太空飞行训练计划成员。

大家伙站在那儿膛目望着我们,好像我们是外星人似的,于是我说:我们是美国人。

突然间,他两眼一亮,说:看得出来!美国人!演得真好-——真的!

你会说英语?弗芮区少校问。

噢,妈的,会,他说。我去过美国。大战期间,我是接受战略作战署的征召去学英语,然后,派回此地组织我们的族人跟日本人打游击战。公苏听了眼睛睁得又大又亮。

不过,我倒觉得这情况有些滑稽——在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居然有个大野人说得一日溜英语。因此,我说:你在哪儿念书的?

啊,我念耶鲁,老兄,他说。噗啦噗啦,学些屁玩意。他一说噗啦噗啦,所有土著也开始唱噗啦噗啦,同时鼓声又起,直到大黑人挥手命令他们禁声。

我叫山姆,他说,反正在耶鲁他们都这么叫我。我的本名很拗口。欢迎大驾光临。要不要喝杯荼?

我和弗芮区少校对望。她几乎成了哑巴,因此,我说:呢,好啊。弗芮区少校这才恢复语言能力,声音有些高亢地说:你有没有电话可以让我们借用一下?

大山姆似乎有点不高兴,他一挥手,鼓声又开始,我们在——片噗啦噗啦声中被送人丛林。

他们在丛林中有个小村落,搭了些草屋等等的东西,就像电影里面演的那样,而大山姆的草屋是参堂皇的一间,他在屋前摆了张椅于,就像个御座,还有四、五个光着上半身的女人呀他使唤。他叫她们给我们弄些茶来,然后,指着两个大石头要弗苗区少校和我坐下。公苏一直牵着我的手跟在我们后头,大山姆示意它坐在地上。

依们这只大猴子可真不赖。山姆说,打哪儿弄来的?

它替太空总署工作。弗芮区少校说。她似乎觉得我们的处境不大乐观。

真的?大山姆说。它拿薪水?,

我看它想吃香蕉。我说。大山姆交代了一句什么,于是,一个土著女人拿了根香蕉给公苏。

真失礼,大山姆说,我还没问两位的大名。

珍妮-弗芮区少校,美国空军。兵籍号码零四五三四五七三。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

哦,亲爱的女士,大山姆说,你在咱们这儿不是囚犯。我们只是可怜的落后部落。有些人说,我们比石器时代没进步多少。我们无意伤害你们。

在打电话联络之前.我没有别的话可说。弗芮区少校说。

好吧.大山姆说。你呢,年轻人?

我叫福雷斯特-甘。我告诉他。

真的,他说,这名字可是来自贵国南北战争中知名将军纳森-贝福-福雷斯特?

嗯。我说。

真有意思。我说啊。阿甘,你在哪儿念书的?

我正要说找念过一阵子亚拉巴马大学,但想想,我决定还是保险一点几好些,于是,我说我念过哈佛,这话并不完全是撒谎。

啊——哈佛——绛红色校旗,大山姆说。嗯——我对它了如指掌。师生关系都很不错——即使他们进不了耶鲁,他纵声大笑。老实说,这方面你的确有点像个哈佛人。他说。不知怎的,我觉得会有祸事临头。

傍晚,大山姆吩附两名士著女子带我们去住的地方。那是一间草屋,泥土地面,屋门矮小,令我不禁联想到李尔王去的那间茅舍。两个大家伙手持长矛走来,站在我们的门外守卫。

那些士著整夜敲鼓唱噗啦噗啦,而且,从屋门往外望可以看见他们己架起一个巨大锅,锅下面还生起一盆火。我和弗芮区少校不懂这是怎么回事,但是我猜想公苏明白,因为它独个儿坐在角落里,神情阴郁。

大约到了九、十点,他们还没给我们吃东西,弗芮区少校就说,也许我该去跟大山姆要晚饭吃,我往门外走,但是,那两个士著把长矛交叉挡在我前面,我明白了意思,回到草屋里。我猛然恍悟为什么他们没有邀请我们吃晚饭——我们就是晚饭。惨了。

继而,鼓声停了,噗啦噗啦也停了。我们听到有人夜外面咯咯呱呱诖话,接着有人咯咯呱呱回答,听起来像是大山姆。双方这样交谈了半天,争执激烈起来。就在他们把嗓门扯到不能再大的音量的当口,我们听到——声锵的巨响,听起来像是有人被板子还是什么的敲了一下脑袋。一阵静寂过后,鼓声恢复,大家又唱起噗啦噗啦。

第二天早上,我们坐在草屋里,大山姆进门,说:哈哆——各位睡得好吗?

哼,不好,弗芮区少校说。外面那么吵闹,你想我们怎么睡得着?

大山姆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他说:哦,真抱歉。不过是这样的,我的族人,呃,看见你们的太空船从天而降,以为会送来礼物什么的。打从一九四五年我们就一直在等待你们回来送礼物给我们。他们看见你们投送礼物,自然以为你们就是礼物。他们准备把你们煮来吃,后来我劝他们打消了主意。

你唬我,老兄。弗芮区少校说。

正相反,大山姆说。你知道,我的族人不完全算是你们所谓的文明人——起码以你们的标准而言——因为,他们特别喜欢人肉。尤其是白人的肉。

你是要告诉我,你的族人是食人族?弗芮区少校说。

大山姆耸耸肩。差不多吧。

可恶,弗芮区少校说。听着,你得负责让我们不受伤害,而且送我们离开此地,回到文明世界。太空总署的搜索队随时可能抵达。我要求你以对待同盟国的态度尊重我们。

啊,大山姆说,这正是他们昨天晚上的想法。

听清楚了!弗芮区少校说。我要求立刻释放我们,让我们去附近有电话的城镇。

恐怕,大山姆说,这是不可能的事。就算我们释放了你们,你们在丛林里走不到百码就会被小黑人抓去。

小黑人?弗苗区少校说。

我们跟小黑人交战已有数代之久。因为有次有个人偷了一只猪,好像是这样——没人记得是谁了——失传了。其实我们是被小黑人包围,打从有记忆以来情形一直是这样。

呃,弗芮区少校说,我宁愿跟小黑人赌赌堵们的运气,也不愿跟一群食人族在一起——小黑人不是食人族吧?

不是,女士,大山姆说,他们猎人头。

妙极了。弗芮区少校快快道。

昨天晚上,大山姆说,我勉强救了你们的命,否则,你们早进了炖锅,可是,我没把握还能拦阻我的族人多久。他们决意要让你们的出现转化为某种收获。

是吗?弗芮区少校说。比方说呢?

其一,你们的大猿猴,我想他们起码希望能吃掉它。

那只猿猴是美国独有的财产。弗芮区少校说。

话虽如此,大山姆说,我认为那样做可算是你们的一种外交表态。

公苏蹙着眉,侵吞吞地点头,然后凄然望着门外。

其次,大山姆继续说,我认为你们在此地期间或许可以替我们做些活儿。

什么活儿?弗芮区少校狐疑地问。

呢,大山姆说,下田耕作。农业。是这样的,多年来我一直想改善我的族人屈辱的命运。不久前,我无意间想到一个主意。只要我们能利用这片肥沃的土壤,引入一些现代化的农业技术,或许可以使我们脱离部落的宿命,在世界市场上扮演个角色。简单说,使我们脱离这种落伍陈腐的经济形态,变成一个有生存能力、有文化教养的民族。

什么样的农业?弗芮区少校问。

棉花,亲爱的女士,棉花!经济作物之王!多年前在贵国首屈一指的植物。

你要我们去种棉花!弗芮区少校哇哇叫。那可不,大妹子!大山姆说。

《阿甘正传》:第十三章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格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6年。该小说以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美国社会的风云变幻为背景,刻画了一个智力障碍者——阿甘单纯憨厚的性格及荒诞离奇的经历。在阿甘的人生中,读者可以看到文学作品想表达的一种乐观、积极向上、不畏惧、超越困境的勇气等美国文化精神。

我的第一印象是被什么东西压扁了,可能就像那些香蕉压在我爸爸身上的感觉。不能动弹,不能叫,一句话也不能说,什么也不能做——总之,我们非得上太空。从窗口往外望,只看得见碧蓝的天空。太空船往外太空飞冲。

过了一阵子,我们的速度似乎略微减慢,感觉也轻松些。弗茵区少校说可以解开安全带,做自己的事了。她说我们此刻的速度是每小时一万五千英里。我往后一看,果然,地球只剩下一个小球,就像从外太空拍下的照片。我回头看看,大猿猴一脸阴沉不豫的表情,正瞪着弗芮区少校和我。她说也许它想吃午饭,要我去后面给它根香蕉,免得它发怒做出什么坏事。

他们给猿猴准备了一袋食物,有香蕉、麦片、干草莓和树叶等等屁东西。我打开袋子摸索半天,想找一样能让猿猴开心的东西,这时,弗芮区少校正用无线电与休士顿地面控制中心通话。

听清楚,她说,咱们得想法子处理这只猴子。它不是苏——它是只公猴子,而且,看起来并不高兴在这儿。它可能会动粗。

通话半天才传到地面再传来回答,不过地面的人说:噢,啐!猿猴不都一样。去你的一样,弗芮区少校说。要是你跟那只大猴子挤在这么小的船舱里,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过了一、两分钟,一个声音从无线电传来,说:听着,上面命令你不得跟任何人泄漏此事,否则我们都会成了笑柄。今后在你或任何人眼里,那只猴子就是苏——不管它两条腿中间长了什么玩意。

弗芮区少校看看我,摇摇头。是,长官,她说,不过,只要那畜牲跟我一起在舱里,我就要绑着它-——你听清楚了吗?

地面控制中心只传回两个字:

收悉。

其实,一旦习惯了,在外太空倒是满好玩的。我们没有重力,所以,可以在太空舱里到处飘浮,而且风景神奇极了——月亮、太阳、地球和星星。不知道珍妮,在地球的什么地方,在做些什么。

我们绕着地球转了一圈又一圈。日夜变换每隔一小时左右一次,这种经验使人看事物有了不同的眼光。我是说,这会儿我上了太空,可是等我回去——或者应该说,如果回去——之后呢?去做我的养虾生意?再去找珍妮?参加裂蛋演出?解决我妈妈住贫民之家的事?这会儿想来觉得都怪怪的-

弗芮区少校是尽量抽空闭眼睛小睡片刻,但是只要没睡觉,她就在那儿惹人厌。埋怨弄错猿猴的事,批评地面控制中心的人是蠢蛋,挑剔没地方化妆,挑剔我在不是中晚餐时间吃东西。哼,我们只有格兰诺拉糖可吃啊。我不愿意埋怨太多,不过,他们似乎可以挑个好看的女人,或者起码不会整天尖酸刻薄的女人。

还有,容我说一句:那只猿猴也不是什么梦寐以求的同伴。

我先是给了它一根香蕉——如何?它抓起香蕉剥皮,但一会儿又放下香蕉。香蕉立刻在太空舱内到处飘浮,我不得不去抓住它。再把香蕉交给它之后,它居然把它提成泥状,还把泥屑到处扔,我只得把它清理干净。它还老是要人注意它。每次不理会它,它就大声喧闹,故意把牙齿上下一开一合发出咋昨声。这样折腾一阵子真会把人逼疯。

最后,我取出口琴吹首小曲——好像是牧场之家。猿猴渐渐安静些。于是,我又欧了一些曲子——例如德州黄玫瑰和我梦见浅棕色秀发的珍妮;猿猴躺着望着我,安详得就像个小婴儿。我忘了太空舱内装了电视,结果地面控制中心接收到一切情形。第二天早上醒来,有人拿了份报纸高举在控制中心的影像传真机前面让我们看。标题是:白痴吹奏太空音乐安抚猿猴。这种屁话我已不得不甘之如饴。

总之,情况相当顺利。但是,我已经注意到公苏看着弗芮区少校的神情怪怪的。每次她走近它,公苏就会有点儿亢奋,还伸出爪子好像想抓她什么的,她就会骂它-一-别碰我;你这恶心的畜牲。把你的爪子放好!不过公苏是在打什么主意。至少这一点我看得出来。

没多久我就明白是什么主意了。当时,我到那块小隔板后面用瓶子尿尿,突然听到一阵骚动。我把头探出隔板,原来公苏不知用什么法子抓住了弗芮区少校,而且,爪子伸进她的太空衣。她又叫喊,还用无线电麦克风敲公苏的头。

我这才恍悟问题出在哪儿。我们在太空待了将近两天,公苏却一直被绑在座位上,投机会尿尿什么的!我当然记得那是什么滋味。它一定尿胀得快炸了!总之,我过去把它跟弗菏区少校拉开,她仍在那儿吼叫,骂它是龌龊畜牲之类的屁话。她脱身之后,立刻走到前面驾驶舱,埋头哭了起来。我解开公苏的系带,带它到隔板后面。

我找了一个空瓶子给它尿尿,但是,它尿完之后把瓶子扔到一块彩灯板上,瓶子碎成一片片,尿液开始在太空船里飘浮。我心想,管它的,但刚要领着公苏回到它的座位时,我看见飞大团尿液直朝弗苗区少校飘去。看起来它就要击中她的后脑了,于是,我放开公苏,试图用他们给我们捕捉飘浮物的网子拨开尿球。但是我刚要网住那团尿,弗芮区少校坐直了身子,转头,尿球正中她的脸。

她又咆哮起来,而同时,公苏居然跑到一边动手放下控制板上的电线。弗芮区少校尖叫:制止它!制止它!但是还没回过神,火星和七七八八的东西已经在太空舱内到处乱飞,而公苏则蹦上跳下扯东西。无线电传来一个声音问:上面是怎么回事?但,这时一切已来不及了。

太空船三百六十度翻转、摇晃,我、公苏和弗芮区少校像浮标似的被甩来甩去。什么也抓不牢,什么也关不掉,站不住也坐不了。无线电又传来地面控制中心的声音,说:我们注意到太空船有轻微不稳定的毛病。阿甘,麻烦你将D六程式人工输入右舷电脑好吗?

妈的——他一定是在说笑!我像片叶子似的在这儿转圈子,还有只野猴子在这儿胡搞啊!弗芮区少校嚎叫的声音太大,我什么也听不见,甚至没法子思考,不过她吼叫的大意好像是我们就要撞毁了。我勉强望向窗外,的确,情况不太妙。地球正飞快冲向我们。

我总算勉强移到右舷电脑那儿,一手抓住控制板,一手将D六程式输入电脑。这个程式设计是在万一太空船出了问题的情况下,让太空船降落印度洋中,而眼前我们的确出了麻烦。

弗芮区少校和公苏拼命抓着固定物,不过少校吼道:你在那边做什么?我告诉她之后,她说:不必了,你这笨蛋——我们早就经过印度洋了。等我们再绕过来之后,你试试看能不能让我们降落在南太平洋。

信不信由你,坐太空船环游世界一周,不需要花多少时间。弗芮区少校已抓住无线电麦克风,正对地面控制中心大叫我们即将降落或撞毁在南太平洋中,要他们尽快来接我们。我像疯子似的猛按钮,但是那颗大大的地球正急速逼近。我们飞过丁弗苗区少校觉得像南美洲的地面,接着再度只见一片汪洋,南极在我们左方,澳洲在正前方。

接着,太空舱整个变得热烫烫的,船舱外还传来奇怪的声音,而且船身开始嘶嘶作响、震动,而地球已赫然迫在眼前、弗芮区少校跟我吼叫:拉杆子放降落伞!可是我卡在座位上无法动弹,她则紧贴着太空舱天花板,所以,看起来我们铁定完了,因为,我们正以大概一万英里时速,直冲向海洋中的一大片绿地。以这个速度撞上陆地,我们大概连块碎骨头也不剩。

不过这时,突然有什么东西发出波的一声,同时太空船速度减慢。我一看,妈的,居然是公苏拉了降落伞杆,救了我们的老命。我当下告诉自己,等一切危机过去,我一定要喂它一根香蕉。

总之,太空船在降落伞下面前后摇晃,而看起来我们就要撞上那块绿地——显然情况也不怎么妙,因为,我们应该只能落在水中,再等船只来把我们捞起。但是打从我们跨进这个新奇机器的那一刻起,就没有一件事是顺利的,所以现又何必抱这种指望?

弗芮区少校正用无线电对地面控制中心说:我们即将降落澳洲北方海洋中的一块陆地,但是,我不确定我们的位置。

过了几秒钟,一个声音传回:既然不确定位置,为什么不往窗予外头看看,笨娘们?

于是弗丙区少校放下无线电,往窗外一看,她说:上帝——看起来像是婆罗洲什么的,但是等她想告诉地面控制中心的时候,无线电居然故障了。

这会儿我们已非常接近地球,太空船仍在降落伞下面晃动。我们下方是一片丛林和山峦;除了一小片看起来是褐色的湖泊,别无其他。我们还可以勉强看出湖泊旁边有什么动静。我们三个——我、公苏和弗芮区少校——统统鼻子贴着窗子往下望,突然之间弗芮区少校大叫:上帝!这不是婆罗洲——是该死的新几内亚,地面上那些怪家伙一定是在进行祈物仪式什么的!

公苏和我挤命往下看,果然,湖泊旁边有大约千名土著正抬头望着我们,个个向我们高举着胳膊。他们穿着小小的草裙,头发蓬飞,有些还拿着盾牌和长矛。

该死,我说,你说是什么仪式?

祈物仪式,弗芮区少校说。二次大战期间,我们常常抛投一袋袋糖果之类的东西给这些丛林土著,免得他们倒戈,他们一直没忘记。他们以为是神还是什么送的这些东西,打那以后就一直在等我们回去。甚至还建造了粗糙的跑道等等——看见下面那些东西没?他们还用圆圆大大的黑色桩子标示出降落区呐。

我倒觉得那些东西像是大炖锅,我说。

嗯,是有点像,弗芮区少校好奇地说。

食人族不就来自这一带吗?我问。

我想,咱们很快就会知道了,她说。太空船轻轻晃向湖泊,就在我们即将落水之前,他们开始击鼓,嘴巴上下蠕动。我们在太空舱内什么也听不见,但是,想象力非常活跃。

《阿甘正传》:第十二章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格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6年。该小说以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美国社会的风云变幻为背景,刻画了一个智力障碍者——阿甘单纯憨厚的性格及荒诞离奇的经历。在阿甘的人生中,读者可以看到文学作品想表达的一种乐观、积极向上、不畏惧、超越困境的勇气等美国文化精神。

那地方是个真正的疯人院。他们把我跟一个名叫福瑞的家伙关在同一个房间。福瑞在此地待了将近一年,他一见面就告诉我,未来我得安于跟什么样的疯子相处。有个家伙曾毒死六个人,还有个家伙拿切肉刀对付亲娘。此地的人干过各种鸟事——从杀人、强暴,到自称是西班牙国王或是拿破仑,什么都有。最后我问福瑞他为什么在此地,他说因为他是个杀人前科犯,但是再过一星期左右他们就要放他出去了。

第二天,我奉命向我的心理医生华顿大夫报到。原来华顿大夫是个女的。首先,她说,要给我做一项小测验,然后做体格检查。她要我坐在一张桌子前面,然后开始给我看一些有墨渍的卡片,问我觉得这些墨渍是什么。我一再说墨渍,最后她终于发狂了,叫我非得说些别的,于是我就开始编造。接着她给我一份长长的测验卷,要我做。我做完之后,她说:脱下衣服。

除了一、两次例外,每次我脱下衣服总会遭到倒楣的事,因此我就说还是不脱的好,她记下这一点,然后说,要是我自己不脱,她就找护理员帮我脱。就是那种没有二话可说的买卖。

我脱了,等我光了屁股,她又走进房间,上下打量我,说:哟、哟——你可真是个上好的男性标本!

总之,她开始用一个小橡胶槌敲我的膝盖,就像家乡大学那些人的做法,又戳戳弄弄我全身各部位。不过她始终没有叫我弯腰,对于这一点,我非常感激。过后,她吩咐我可以穿上衣服回房间了。回房途中,我经过一个有玻璃门的房间,里面有一群瘦小的家伙,有的坐着,有的躺着,流着口水、痉挛着,或是用掌头捶地板。我就那么站在门外好半天,往里望着,我真替他们难过——他们多少让我回想起念傻瓜学校的那段日子。

过了两天,我又奉命去华顿大夫办公室报到。到了那儿,有两个穿医生制服的家伙跟她一起,她说他们是公爵大夫和伯爵大夫——两人都来自国立精神病医疗中心。他们对我的病历非常感兴趣,她说。

公爵大夫和伯爵大夫要我坐下,接着开始问我问题——各种问题——他俩还轮流用小槌子敲我的膝盖。之后公爵大夫说:是这样的,阿甘,我们已取得你的测验成绩,你在数学方面的表现相当出色。所以,我们希望你再做一些测验。他们取出测验卷要我做,这些测验比第一次的复杂得多,但是,我猜想我做得大概还不错。要是早知道它的后果,我-定会搞砸它。

阿甘,伯爵大夫说,这真是令人惊讶。你的头脑就像电脑。我不知道你怎么可能算出来的——也许这正是你会在这儿的原因——不过,我从未见过这种事。

你知道,乔治,公爵大夫说,这人真的了不起。前阵予我替太空总署做过一些工作,我认为我们该送他去休士顿航空中心,让他们给他做些测验。他们一直在找这种人。

所有医生都盯着我,点着头,然后他们再一次用小槌子敲敲我的膝盖。看来我又要动身了。

他们送我去德州休士顿,我们搭的那架老旧飞机上只有我和公爵大夫两个人。除了他们用链子绑着我的手脚,不得离座。旅途算是愉快。

听清楚了,阿甘,公爵大夫说,这笔交易是这样的。因为你用勋章击中参议院记录员闯了大祸,这个罪名可以让你坐十年牢。但是如果你跟太空总署这些人合作,我会亲自负责让你获释——如何?

我点头。我知道我得离开监狱,才能去找到珍妮。我好想念她。

我在休士顿太空总署待了大约一个月。他们给我做检查、测验,问了许许多多问题,我觉得自己好像要去上杰尼.卡森的即兴表演似的。

当然不是。

一天,他们把我拖进一个大房间,说出了他们心里打的主意。

阿甘,他们说,我们想用你做一趟外太空之旅。公爵大夫说得对,你的头脑像电脑——而且比它更好。如果我们能输入适合的资讯,你将会对美国的太空计划非常有贡献,你的意思如何?

我思考了半天,然后,说还是先问过我妈妈好些,但是,他们提出更有力的论据——例如在牢笼中度过我未来十年的生命。

因此我就说好,不过通常这个好宇每次都会给我惹祸上身。

他们想到的点子是把我放到一艘太空船上,发射到外太空,让我绕着地球转上百万英里。他们已经送人上过月球,但是在月球上没找到什么有价值的屁东西,所以他们计划下一步去探访火星。幸好,目前,他们构想的目的地不是火星——这一趟外太空之旅是一项训练任务,他们想借此行弄清楚哪种人最适合火星之旅。

除了我之外,他们还挑选了一个女人和一只猿猴同行。

那个女的是个长得像螃蟹的女士,名叫珍妮.弗芮区少校,她本该是美国的第一位女太空人,只是没有人知道有她这位女太空人,因为这些都是最高机密。她是那种个子矮矮的女人,头发好像和碗罩在头上然后剪齐似的,而且,对于我或那只猿猴她似乎都没有什么用场。

老实说,那猿猴倒不赖。它是一只长肢棕毛的巨大母猿,名叫苏,是在苏们答腊丛林还是什么地方抓来的。事实上,他们这儿有一大堆猿猴,早就将它们送上外太空过,不过他们说苏是适合此行,因为它是母的,比公猿猴和善,而且这将是它的第三趟太空之旅。我知道这情形之后,不禁纳闷,他们为什么要派我们上太空,可是成员中唯一有经验的却是只猿猴?这问题的确会让人思考,不觉得吗?

总之,我们得通过各种训练才能成行。他们把我们放进分子加速器中旋转,以及无重力的房间里等等。还有,他们整天把要我记住的屁东西填入我的脑中,例如计算我们与目的地之间距离的方程式和返回地球的方程式,还有什么同轴座标、余弦函数、球面几何、布尔代数、反对数、傅立叶分析、象限和行列数学等等屁玩意。他们说我要做后援电脑的后援。

我给珍妮写了一大堆信,但是统统退回,查无此人。我也写信给我妈妈,她回了一封长信,大意是:如今你妈妈住在贫民之家,一无所有,她只有你了,你怎能这样对待你可怜的老母?

我不敢告诉她要不这样我就得坐牢,所以我回信只说别担心,因为我们小组有个有经验的成员。

呃,大日子终于来临,可是,容我说一句:我不只一点点紧张——我伯得半死!虽然这项任务是最高机密,但消息还是泄漏了出去,这下子我们要上电视了。

当天早上,有人拿报纸给我们,看,现在我们是多么出名。下面是部分标题内容:

女人、猿猴和白痴,投入美国的太空努力。

美国向外星球发送怪诞信差。

姑娘、傻子和猴子,今日升空。

纽约邮报甚至写道:

他们上去了——但是谁指挥?

唯一听起来稍微客气的标题是在纽约时报上。

新太空探索成员与众不同。

情况如旧,打从我们一起床就是一片混乱。我们去吃早餐,有人说:出发当天他们不该吃早餐。接着另一个说;该吃。接着又有人说:不该吃。就这样你来我往争论半天,最后大家都不饿了。

他们让我们穿上太空衣,用一辆小巴士送我们到发射站,苏坐在车后的一个笼子里。太空船大约有一百层楼那么高,而且一直在那儿吐泡沫、嘶嘶响、冒热气,看起来橡要把我们生吞了!。电梯送我们上太空舱,他们给我们系上安全带,把苏放在后面它的座位上。然后我们等待。

等了又等。

等了又等。

等了又等。

其间,太空船一直咕噜噜、嘶嘶、隆隆响着,还冒着热气。有人说有一亿人正从电视上看我们。我猜想他们也都在等待。

总之,近中午时,有人上来敲舱门,说这项任务暂时取消,等他们把太空船修好再出发。

于是我们又搭电梯回到地面,包括我、苏,和弗芮区少校。她是唯一嗯啊抱怨的一个,因为苏和我都大大松了口气。

不过,我们的解脱感并不持久。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我们正要坐下吃午餐,有人奔进房间,说:立刻穿上太空衣!他们准备送你们上太空了!

所有人又开始吆喝、呐喊、匆忙进出。我猜想也许是有一堆电视观众打电话来埋怨什么的,所以他们就决定不计后果点燃我们屁股下面的那团火。不过,无论原因是什么,这会儿都不重要了。

总之,我们又坐上小巴士前往太空船。电梯坐到半途,有人突然说:老天,我们忘了那只该死的猿猴!他放声叫地面的人去把苏带来。

我们又系上安全带,有人开始从一百倒数计时,这时候他们带着苏进入舱门。我们都靠在椅背上,计时已倒数至十左右,这时我们听到身后苏的位置传来奇异的闷吼声。我勉强回身一看,老天爷,坐在那儿的不是苏,是一只硕大的公猿猴,它龇牙咧嘴,紧抓着它的安全带,好像随时会挣开!

我告诉弗芮区少校,她回头一看,说:噢,上帝!她立刻用无线电和地面的人通话。听着,她说,你们出错了,弄了一只公猿猴上来。咱们还是暂时取消,等问题解决再出发。但是突然之间太空船隆隆震动,控制塔的人用无线电传话:现在那是你的问题了,老妹子,咱们得赶进度。

我们就这么升空了。

《阿甘正传》:第十一章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格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6年。该小说以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美国社会的风云变幻为背景,刻画了一个智力障碍者——阿甘单纯憨厚的性格及荒诞离奇的经历。在阿甘的人生中,读者可以看到文学作品想表达的一种乐观、积极向上、不畏惧、超越困境的勇气等美国文化精神。

哈佛奎肯布希教授课堂上演戏曲日子到了。我们要演的那一幕是李尔王带着他的傻子到石南地上,那种地方就像沼泽或是家乡的田野,接着暴风雨袭来,大家奔进一间称作茅舍的破屋。

茅舍内有个家伙人称疯汉汤姆-欧贝兰,他其实是个名叫艾嘉的人乔装成疯子,原因是他被他的混蛋哥哥强暴了。同时,国王这时已完全疯了,而艾嘉也在假装疯子,而傻子当然举止像个傻子。我演的是格洛斯特伯爵,他是艾嘉的父亲,跟其他这些怪诞人物相较,他算是个正常人。

奎肯布希教授已经用一块毯子还是什么的草草充当一间茅舍,他还弄了一种制造风的机器配出暴风雨音效——就是一台巨型电扇,上面用晒衣夹子把一条条纸夹在扇叶上。总之,饰演李尔王的艾默-哈灵顿三世出场了,他穿着一个麻布袋,头上戴着一个滤锅。演傻子的那个女孩不知去哪儿弄了一套傻子戏服,头上的无边帽上系着小铃铛,脚上是阿拉伯人穿的那种鞋头翘起来的鞋子。演汤姆-欧贝兰的家伙找了一顶披头假发和一些从垃圾堆捡来的衣服,还用泥土把脸涂污。他们对这出戏都很认真。

我大概是这群人当中最好看的一个,因为珍妮当真坐下来用一块床单和梳头套替我缝了件戏服,穿起来像块尿布,她还用一块桌巾给我做了件披肩,就像超人穿的那种。

总之,奎肯布希教授打开他的制风机器,要我们从剧本第十二页开始演,也就是疯汉汤姆说出他悲惨的故事那一段。

请布济邪魔侵凌之可怜汤姆吧!汤姆说道。

李尔王就说:咦?岂其女令其沦落至斯耶?汝其未能存留片瓦哉?岂皆予人矣?

傻子就说,唉,其已留有毡毯一张,否则吾等皆已蒙羞。

这番屁话继续往来了一阵子,接着傻子说:此冰寒之夜将致吾等皆成傻子与疯汉。

这话,傻子倒是说对了。

大约就在这时,我该拿着火把进入茅舍,火把是奎肯布希教授向戏剧系借来的。傻子喊道:瞧!一束游火临门!于是,教授点燃我的火把,我走过教室,进入茅舍。

此即邪魔弗利伯提吉贝特。汤姆-欧贝兰说。

其为何人?国王问道。

我就说:汝皆何人?姓什名谁?

疯汉汤姆说他只是个可怜汤姆,啖水蛙、蟾蜍、蝌蚪、及水蜥为食……等等一堆屁话,继而,我就该突然认出国王,并且说:

咦!陛下岂无良侍矣?

疯汉汤姆就回答:黑暗王子乃君子——其名毛杜,亦名马胡。

这时制风机器狂映,而我猜想奎肯布希教授造茅舍时大概没考虑到我身高二米二,因为我的火把头撞到了天花板。

疯汉汤姆这时应该说:可怜汤姆寒澈骨,但是他却说的是:小心火把!

我低头看剧本,想看看这句话打哪儿来的,可是艾默-哈灵顿三世对我说:小心火把,你这白痴!我回敬他:这辈子我难得一次不是白痴——你才是!继而,茅舍屋顶着火,掉在疯汉汤姆的披头假发上,把假发也烧着了。

关掉那鬼电扇!有人吼叫,但是太迟了。所有东西都烧起来!

疯汉汤姆又吼又叫,李尔王摘下他的滤锅盖在疯汉汤姆的头上灭火。教室里的人四处蹦跳,又咳又呛又骂,饰演傻子的女孩歇斯底里起来,尖叫连连:我们都会烧死!一时之间,情况看来确实如此。

我扭头看背后,我的被风居然着火了,于是我一把推开窗子,揽腰抱起傻子,两人一起跳了出去。窗子只有两楼高,而且,地上有一堆灌木丛挡住我们的坠落之势,但,当时正是午餐时间,有几百个人在院中散步。而我们全身是火,还冒着烟。

黑呼呼的烟从敞开的教室窗口往外涌窜,突然间,奎肯布希教授探身窗外,挥着拳头四下张望,整个脸布满煤灰,

阿甘,你他妈的白痴——你这笨蛋!你要付出代价!他吼道。

傻子在地上匍匐爬行,嚎哭,拧着手,但是她没事——只是稍微有点烧焦——于是我索性拔腿就逃,用尽全力跑过校园,披风仍冒着火,后头拖着一道烟。我一直跑到家才停下,进了公寓,珍妮说:哦,阿甘,情形如何?我打赌你一定演得好极了!接着她脸上出现一种奇异的表现。你有没有闻到焦味?她问。

说来话长!我说。

总之,那件事之后,我没再去旁听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因为,我见识的东西已经够多了。但是,每天晚上我和珍妮都跟裂蛋一起演出,整个白天我们做爱、散步,在查尔斯河堤上野餐,日子宛如天堂。珍妮写了一首好听的歌,歌名叫全力踢我做爱,其中我有五分钟的独奏。那年春夏美好极了,我们还去纽约灌了录音带绘费波斯坦先生,过了几星期他打电话通知我们将灌一张专辑。不久之后,到处有人打电话来请我们去地方小镇演出,我们用费波斯坦先生付给我们的钱买了一辆大巴士,车上有床铺等等,跟着就上路了。

在那段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事,在我生命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一天晚上,我们在何爹表演完第一场之后,裂蛋的鼓手摩西把我拉到一边说:阿甘,你是个正派好人。不过,有样东西我要你试试,我认为它会让你的琴艺更上一层楼。

我问是什么东西。摩西说;呐,他给我一根细细的香烟。我告诉他我不吸烟,谢谢。摩西就说:这可不是普通香烟,阿甘。它里面有一种东西会拓展你的境界。

我告诉摩西我不觉得我需要拓展什么境界,但是他的态度可以说有点儿坚持。起码试试看。他说。我考虑了一下,心想一根烟应该无伤,于是我就试了。

呃,容我说一句:我的境界的确拓展了。

用遭一切事物的速度似乎都缓慢下来,而且感受力变得鲜明敏锐。那天晚上的第二场演出是我毕生最棒的-次表演,我在演奏时似乎乐感增加了百倍,表演结束之后,摩西跟我说:阿甘,你以为那叫正点?——等你做爱的时候试试它,你就知道了。

我试了,结果这一点他也说对了。我花了点钱买了些这玩意,结果,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整天用它了。问题是,过了一阵子它似乎使我变得更笨些。我一早起来就点上一根大麻,然后整天躺着直到去表演。一开始,珍妮没说话,因为,大家都知道她自己也吸一、两口,但,之后,有一天她对我说:阿甘,你不觉得那玩意你用太多了吗?

我不知道,我说.多少是太多?

珍妮说:你用得这么多就是太多。

但是我不想戒掉。不知怎的,它摆脱了一切我可能招心的事,不过那段时间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事。晚上,在演出场次之间的休息时间里,我会坐在何爹俱乐部后门阶上,仰头看星星。要是天上没有星星,我还是仰头看。一天晚上,珍妮走出来,发现我在仰头看雨。

阿甘,你一定要戒掉这玩意,她说。我担心你,因为你什么事也不做,除了演出,整天就那么躺着。这是不健康的。我认为你需要离开一阵子。过了明天我们就结束外地档期了,所以我想,或许我们该找个地方去度假。也许上山。我只是点头。我甚至不肯定自己听到了她的话。

呢,第二天晚上在外地演出时,我找到后台出口,走到外面点了根大麻烟。我一个人坐在那儿,只管自己的事,没去招谁惹谁,这时有两个女孩走过来。其中一个说:喂,你不是-裂蛋-合唱团的口琴手吗?

我点个头,她一屁股就坐在我腿上。另一个女孩咧嘴笑着叫着,突然间脱下外衣。我腿上那个则试图拉开我的裤子拉链,又把自己的裙子往上拉,我就坐在那儿,脑袋昏沉沉。后台门突然打开,珍妮喊:阿甘,时间到……她嘎然住口,旋即立刻说,嗅,混蛋。然后摔上后门。

我这才一下子跳起来,我腿上的女孩滚到地上,另一个咒骂着。我走进俱乐部,珍妮靠在墙上哭。我走过去,可是她说:离我远一点,你这混蛋!你们男人统统一样,就跟狗一样——你们不尊重任何人!

我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我不太记得我们演出的最后一场过程。回程路上,珍妮走到巴士前头,一句话也不肯跟我说。那天晚上她睡在沙发上,第二天早上,她说也许我该自己找地方去住了。就这样我收拾东西走了。我的头垂得低低的。我没办法跟她解释,什么法子也没有。又被撵出去了。

那以后,珍妮走了。我到处打听,可是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儿。摩西说我可以跟他挤一个窝,等我找到地方再搬过去,但是那段时间寂寞透了。由于我们暂且没有任何演出,没什么事可做,我就想也许该回家去看看我妈妈,或许去巴布的家乡做养虾的生意。也许我不是天生摇滚乐明星。或许,我心想,我终归只是个夜郎自大的白痴。

但是,有一天,摩西回家说,他方才去街角一家酒馆看电视,居然看见珍妮-可兰。她在华盛顿,他说,参加一项反越战的示威大游行,摩西说她应该在彼士顿跟我们赚钱,干嘛花精神去搞那种鸟事?

我说我必须去看她,摩西就说:呃,看看能不能把她带回来。他说知道她大概住在什么地方,因为有群波士顿人在华盛顿租了间公寓,去做反战示威。

我收拾行囊——我的所有东西——谢了摩西,立刻上路。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再回来。

我到了华盛顿时,那儿的情况一团糟。到处是警察,人们在街上呐喊,扔东西,就像是暴动。警察用警棍敲那些扔东西的人的头,情况看起来快要失控。

我找出珍妮可能住的地方的地址,走到那边,但是没有人在家。我在门阶上等了大半天,到了晚上九点左右,一辆汽车停在门口,有几个人下车,她在其中!-我起身朝她走过去,但是,她转身奔回汽车上。其他人,两个男的一个女孩,他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也不知道我是谁,不过其中一个说:听我说,要是我就不会现在去招惹她——她非常难过。我问为什么,那家伙把我拉到一边,告诉我下情:

原来珍妮刚出狱。她是昨天被捕,在女监待了一夜,今早,还没人来得及将她保出来之前,监狱里的人居然说她头发里可能长虱子,因为太长了等等,就把她的头发剃得精光。珍妮现在是个秃头。

呃,我想她是不愿意我见到她这副模样,因为她钻进汽车后座,趴着。于是我手脚并用爬过去,免得看见窗内情形,我说:珍妮——是我,阿甘。

她一声不吭,于是我一通告诉她对于早先发生的事我很后悔。我说我再也不吃药了。也不再参加乐团演出了,因为有太多不良的诱惑。我还说我很难过她的头发被剃掉。之后,我爬回门阶放行李的地方,从帆布袋里找出当兵时用的帽子,又爬回车子那儿,把帽子顶在一根棍子上,从车窗伸进去。她拿了帽子戴上,这才下车,说:噢,别趴在地上,你这大笨蛋,进屋去。

我们坐下来聊了一会儿,其他那几个人吸大麻、喝啤酒,但是我统统没碰。他们在讨论明天要怎么做,因为在国会山庄会有一项大规模的示威游行,有一群越战退伍军人格当场摘下勋章扔到国会山庄的台阶上。珍妮突然说:你们知道吗,这位阿甘曾经荣获国会荣誉勋章?!在场的人立刻鸦雀无声,望着我,然后彼此对望,其中有个人说:耶酥基督赐给了我们一份礼物!

呃,第二天早上珍妮走进客厅,我睡在沙发上,她说:阿甘,我要你今天跟我们去,而且要你穿军服。我问为什么,她说:因为你要去做件事,阻止越南的那些苦难。于是,我就穿上军服,过了一会儿珍妮拿来一堆在附近五金店买的铁链,说:阿甘,把这些铁链缠在身上。

我又问为什么,但是,她说:只管做就是了,待会儿你就会知道。你希望让我快乐,是不是?

于是,我们就这样出发了。我穿着制服缠着铁链,跟着珍妮和其他人。那天晴空万里,到了国会山庄,外面有一群暴民,还有电视摄影机和全世界所有警察。每个人都在唱歌、叫喊,冲警察伸中指。过了一阵子,我瞧见另外有些穿陆军制服的家伙,他们聚集在一道,然后一个一个,陆续走到尽量最接近国会山庄台阶的位置,摘下勋章扔出去。这些人当中有的坐着轮椅,有的破了,有的缺胳膊断腿。其中有的只是把勋章抛在台阶上,但其他人却是真的用力扔。有人拍我的肩膀,说是轮到我了。我回头看看珍妮,她点个头,我就独个儿走上前。

场面变得有些安静,接着有人用喇叭筒宣布我的姓名,还说我将扔弃国会荣誉勋章以表示我支持结束越战,所有人鼓掌叫好,我可以看见其他勋章躺在台阶上。在这混乱的场面上方,国会山庄的阳台上,有一小撮人站在那儿,几个警察和几个穿西装的家伙。呃,我心想我得尽力而为,于是我摘下勋章,再看它一眼,我想起了巴布和那些经历,还有丹恩,那一刻,我也弄不清是什么,反正有一种感觉涌上心头,可是我非得把它扔出去,于是我把胳膊往后伸,使出全力把勋章扔出去。过了两秒钟,阳台上一个穿西装的家伙莫名其妙倒下去。不幸,我把勋章扔得太远,砸中了他的脑袋。

这下子场面大乱。警察们冲入人群,人们叫骂各种词汇,催泪瓦斯迸爆,接着突然有五、六名警察扑到我身上,用警棍揍我。又有一群警察奔过来,接下来我只知道自己被戴上手铐,扔进警车,送往监狱。

我在牢中待了一整夜,早上他们来带我去见法官。我有过这种经验。

有入告诉法官我被控罪名是用危险武器——一枚勋章——攻击他人,并且拒捕等等,又递给法官一张纸。首先生,法官说,你可知你用勋章击中了美国参议院记录员的脑袋吗?

我一声不吭,但是看情形这次我闯了大祸。

甘先生,法官说,我不懂像你这样地位的人,一个曾经忠勇报国的人.怎么会跟一群邋里邋遢、扔勋章的家伙搅和,但是我告诉你,我要把你交付心理观察三十天,看看他们是不是能弄明白你为什么做出这么白痴的行为。

他们把我带回牢房,不一会儿送上了辆巴士载我去圣.伊丽莎白精神病院。

终于,我被关起来了。

《阿甘正传》:第十章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格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6年。该小说以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美国社会的风云变幻为背景,刻画了一个智力障碍者——阿甘单纯憨厚的性格及荒诞离奇的经历。在阿甘的人生中,读者可以看到文学作品想表达的一种乐观、积极向上、不畏惧、超越困境的勇气等美国文化精神。

我没有珍妮的地址,只有一个邮局信箱号码,但是,我有她的乐团演出场所的名字。那地方叫做何爹俱乐部。我试着从火车站走到那儿,但是一再迷路,最后,我叫了辆计程车。当时是下午,俱乐部里空荡荡的,只有两个醉汉和昨晚留在地板上的半瓶啤酒。但是,吧台后面那个家伙说,珍妮他们九点左右会到。我问可不可以等她,那家伙说,行,于是我就坐了五、六个小时,让两只脚好好休息了一下。

言归正传,那地方渐渐客满。客人多半是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但打扮像杂耍中的畸型人。人人都穿着肮脏的蓝色牛仔裤和T恤,所有男生都留胡子戴眼镜,所有女孩的头发都好像随时会有只鸟飞出去。一会儿乐团上台,布置乐器。总共有三、四个家伙,他们拿着那种巨大的电玩意,到处插电。这跟我们在大学学生会玩的那一套大不相同。而且,我没看见珍妮的影子。

他们安装好那些电玩意之后,开始演奏。我跟你说,朋友:那玩意可真吵!各种彩灯开始闪烁,而他们演出的音乐像喷射机起飞的声音。但是观众爱它,等他们表演完了,所有人欢呼呐喊。继而一束灯光落在舞台例台,她就在那儿——珍妮!

她跟我认识的她不一样了。其一,她的头发留到屁股,而且在室内戴太阳跟镜,还是在晚上!她穿着牛仔裤,衬衫上挂着许多金属片,活像电话接线盘。乐团又开始演奏,珍妮开口唱歌。她抓着麦克风,一面绕着舞台跳舞,又蹦又跳,挥动着胳膊,还甩头发。我极力了解歌词内容,但是乐团奏的音乐太响,捶着鼓,敲着钢琴,狠拨电吉他,轰隆隆的,天花板都快陷落似的。我心想,这是什么鬼玩意?

唱了好一会儿,他们休息片刻,于是,我起身想走进通往后台的那扇门。但是,门口站着一个家伙,他说我不能进去。我回座位时,注意到大家都盯着我的陆军制服。你那身服装可真不一样啊!有人说,另一个人说:滚出去!又有个人说;他是真人吗?

我又开始觉得自己活像个自痴了,于是,我直接走到外面,心想或许可以散散步,理出个头绪。我大概走了有半小时左右,等我回到那儿,外面有一大排长龙等着进去。我走到前头,试图跟那家伙解释我的东西都在里面,但是,他要我排到尾巴等着。我想,我在外面大概站了一个小时左右,听着里面传出的音乐。老实说,从外面听那音乐实在悦耳些。

总之,等了一阵子之后,我感到无聊,于是沿一条巷子绕到俱乐部后面。那儿有几级小阶梯,我就坐下来看着老鼠在垃圾堆中相互追逐。我的口琴在口袋里,于是;为了打发时间,我就拿出来吹了一下。我仍旧听得见珍妮的乐团奏出的音乐,过了一阵子,我发现自己可以配合他们;好比用变化音栓降半音,就可以配上他们的调子。我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但是,没过多久我就能够自己发挥,可以飘到C大调,而且出乎意料,自己吹奏起来那曲子并不那么难听——只要不必同时去听它。

突然间,我身后的门砰的打开,珍妮站在那儿。我猜想他们又休息了,但是我没在意,继续吹我的。

外面是谁?她问。

是我。我说,但是巷于漆黑,她把头探出后门,又说:是谁在吹口琴?

我的起来,有点尴尬,因为我穿的是陆军制服,但是,我说:是我。阿甘。

是谁?她说。

阿甘。

阿甘?福雷斯特-甘!突然间她冲出门,扑入我的怀中。

珍妮和我,我俩坐在后台叙旧,直到她必须再上台演出。她并不完全是辍学,她是被退学的,因为,有天晚上他们发现她在一个男生房间里。当年这种违反校规的行为是要退学的。五弦琴手不愿当兵,逃到加拿大去了,乐团因此瓦解。珍妮去加州住了一阵子,还在头发上插朵花,但是,她说那些人是一群怪物,整天喝药喝得昏沉沉,后来她遇见这个家伙,就跟他来到波士顿.他们做过一些和平示威游行等等,但是,原来他竟是个同性恋,因此她跟他分手,后来跟上一个玩真的示威者,那人制造炸弹等等,炸毁建筑物。那段关系也不成功,之后,她遇上一个在哈佛大学教书的家伙,但结果他是有妇之夫。过后,她交上一个看起来真的很善良的家伙,只是有一天他偷东西害得他俩被捕,她这才决定该振作自己了。

她加入裂蛋乐团,他们演奏一种新的音乐,渐渐在波士顿附近相当受欢迎,下个星期他们甚至要去纽约录音准备灌唱片了。她说目前她跟一个哈佛的家伙交往,他是个哲学系学生,不过,今晚演出完毕,我可以去跟他们一起住。我非常失望她有了男朋友,但是我无处可去,因此就这么办了。

她男友名叫鲁道夫。他个子瘦小,体重大概一百磅左右,头发橡拖把,颈子上接着许多珠子,我们到达公寓时,他正坐在地板上,像个印度宗师似的静坐冥思。

鲁道夫,珍妮说,这是阿甘。他是我的同乡老友,会跟我们住一阵子。

鲁道夫没吭一声,只是挥挥手,就好像教主在赐福什么似的。

珍妮只有一张床,但是,她给我打了个小地铺,我就睡那儿。它并不比我在军中睡过的许多地方差,而且比某些地方强多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身,鲁道夫仍坐在房间中央冥思。珍妮给我弄了些早餐,然后,我们让鲁道夫坐在那儿,她带我去参观剑桥。她劈头就说我得弄套新衣服,因为,此地的人不明究竟,会以为我想唬弄他们。于是我们去到一家旧货店,我买了一套连身裤装和一件夹克,就在店里换了衣服,把军服装在纸袋里。

我们在哈佛大学闲逛,珍妮居然遇上她以前约会的那个已婚教授。她仍然对他态度友好,即使私下她管他叫卑鄙的杂碎。他的名字是奎肯布希博士。

总之,他十分兴奋,原因是下星期他要新开一门课,是他独个儿想出来的一门课。这门课叫做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

我开口说听起来这门课很有意思,他就说:呃,阿甘,你何不来旁听?也许会喜欢。

珍妮神情有点滑稽地看看我们俩个,但是她没说话。我们回到公寓,鲁道夫还一个人坐在地板上。我们进了厨房,我非常小声问她,鲁道夫会不会说话,她说,会,迟早。

那天下午珍妮带我去认识乐团其他成员,她告诉他们我吹口琴有如天籁,今晚何不让我参加他们的表演。其中一个家伙问我最喜欢吹什么音乐,我说狄克西(即美国南方音乐,或爵士乐),他说他好像没听见我说什么,珍妮立刻插口说:那不重要,等他听惯我们的东西就会跟得上了。

于是,那天晚上我跟乐团合作演出,大家都说我很有贡献。能够坐在那儿看珍妮唱歌,在舞台上满场飞,我很快乐。

星期一,我决定去旁听奎肯布希博士的课,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这个名称就足以让我自觉有点儿了不起。

今天,奎肯布希博士对班上说,我们有一位客人,他会不时来旁听这门课。请欢迎福雷斯特-甘先生。所有人转向我,我略微挥个手。开始上课了。

白痴,奎肯布希博士说,多年来在历史和文学上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我想各位都已听说过从前的乡下自痴,他们通常是住在乡村的某种低能儿。他经常是被嘲弄轻视的对象。后来,皇亲贵胄间形成了一种习俗,养个弄臣在跟前,做些动作取悦皇亲贵胄。在许多例子里,这个其实就是个白痴或是低能儿,在其他的例子里,他只是个小丑或是滑稽人物。

他这样说了半天,我渐渐觉得白痴显然不只是无用之人,他生到世上是有目的的,有点像丹恩所说的,而这个目的是惹人发笑。起码这是个功劳。

作家在书中安排一个傻瓜,目的是,奎肯布希博士说;运用双关语这种策略,使他们能让傻子出洋相,同时让读者明白愚蠢的较深层意义。偶尔,像莎土比亚这样的伟大作家,会让傻子使他的主角之一出洋相,从而提供一种转折,以启发读者。

听到这儿,我有点儿迷糊了。不过,这是正常现象。总之,奎肯布希先生说,为了阐释他的意思,我们要演李尔王中的一幕戏,戏中有个傻子,一个乔装的疯汉,还有个真正疯了的国王。他要一个名叫艾默.哈灵顿三世的家伙饰演疯汉汤姆-欧贝兰,要一个名叫露西儿的女孩饰演傻子。另一个叫何利斯的家伙则饰演发疯的李尔主。接着他说,阿甘,你何不扮演格洛斯特伯爵这个角色?

奎肯布希先生说他会向戏剧系借几样舞台道具,但是,他要我们准备自己的戏服,这样演起来会比较真实。我在想,我是怎么趟进这码事的?我实在不知道。

在这同时,我们的乐团裂蛋有了些发展。一个家伙从纽约搭机飞来,听了我们的演出之后说,他要安排我们进录音间录一卷带子,表现我们的音乐。大家都很兴奋,包括珍妮;还有我,当然。纽约来的那个家伙名叫费波斯坦先生。他说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将是自发明夜间棒球以来最轰动抢手的东西。费波斯坦先生说,我们只要在一张纸上签个宇,就可以开始赚钱了。

我们的键盘手,乔治,一直多多少少教我一点怎么弹琴,鼓手摩西,也让我偶尔打打他的鼓。学习演奏这些乐器是满好玩的,还有我的口琴也一样。我每天都做些练习,而乐团每晚都在何爹俱乐部演出。

有一天我下课回家,珍妮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我问她鲁道夫去哪儿了,她说滚了。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他跟其他人一样,不是好东西,于是,我说:咱们何不出去吃顿晚饭,谈谈这件事?

自然,话多半是她在说,其实都是针对男人的一堆怨言。她说我们男人懒惰、不负责、自私、卑劣,都是骗子。她这样怨了半天之后,哭了起来。我说;欧,珍妮,别这样。这没什么。那个鲁道夫看来就不像适合你的家伙,一天到晚坐在那儿什么的。她说:是啊,阿甘,也许你说得对。我现在想回家了。我们就回去了。

回到家,珍妮就开始脱衣服。她脱得只剩下内裤,我就坐在沙发上极力不去注意,但是她走过来站在我面前,她说:阿甘,我要你跟我好。

这下子用根羽毛也可以把我打昏!我就那么坐着,瞠目结舌望着她。于是她站到我旁边,动手摸弄我的裤子,接下来我只知道她已脱下我的衬衫,正在搂我吻我什么的。起初那感觉只是有点怪怪的,因为都是她主动。当然我手就梦想这-刻,但是这跟我期望中不太一样。不过后来,呃,我猜想是什么冲昏了我的头,我的期望也就不重要了,因为我们正在沙发上翻滚,衣服也差不多脱光了,然后珍妮脱下我的内裤,顿时她的服睛睁得好大,她说:哇——瞧瞧你那玩意!说着她抓住我,就跟那天法兰琪小姐-样,不过珍妮始终没叫我闭着眼睛,所以我也就没有闭眼。

呃,那天下午我们做了各种事,都是我做梦也想不到的事。珍妮教我的那些鬼玩意凭我自己的脑子是绝对想不出来的。我们滚遍了客厅,又滚进厨房——钻破了家具,撞翻了东西,扯下窗帘,弄乱了地毯,甚至还不小心打开了电视。结果是在水槽里办事,可是别问我怎么会这样。完事之后,珍妮就那么躺着,半天才望着我,说:该死,阿甘,我这辈子中你都到哪儿去了?

我在旁边,我说。

自然.那以后珍妮和我之间的情况稍微不同了。我们开始睡在一起,这件事一开始我也觉得怪怪的,但是我肯定慢慢习惯了。在何爹演出时,珍妮不时会经过我身边,揉揉我的头发,或用指头划我的颈背。我的世界突然间改变了——就好像我的生命才刚开始,而我是世上最快乐的家伙。

《阿甘正传》:第九章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格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6年。该小说以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美国社会的风云变幻为背景,刻画了一个智力障碍者——阿甘单纯憨厚的性格及荒诞离奇的经历。在阿甘的人生中,读者可以看到文学作品想表达的一种乐观、积极向上、不畏惧、超越困境的勇气等美国文化精神。

我再度绕过半个地球,这一次是在中国北京。

乒乓球队的其他选手都很和善,他们来自各个阶层,待我特别好。中国人也很和善,他们跟我在越南看见的亚洲人大不相同。首先,他们整洁多礼。其次,他们并不想要我的命。

美国国务院派了一个家伙跟我们同行,他是来教我们如何跟中国人应对,但是在我认识的人当中,他是唯一不太和善的一个。老实说,他是个杂碎。他名叫威克先生,蓄着稀疏的胡须,总是拎着一个公事包,一天到晚担心他的鞋子亮不亮,裤子烫了没,衬衫是不是干净。我打赌他早上一起床就吐口水擦亮他的屁股。

威克先生老是盯着我。阿甘,他说:中国人跟你鞠躬.你一定要鞠躬回礼。阿甘,你别再当众整理衣服。阿甘,你裤子上是什么污渍?阿甘,你的餐桌礼仪简直像只猪。

最后这一点,也许他说对了。那些中国人用两根细棍子吃东西,可是用那玩意简直不可能把东西拨进嘴里,所以食物大部分掉在我的衣服上。难怪见不到几个中国胖子。都到了这个时代,他们实在应该学会用叉子才是。

总之,我们要跟中国人做许多场比赛,他们有几位非常杰出的选手;但是我们坚守城池。晚上他们几乎都安排了节目要我们参加,例如出去吃晚饭,或者听音乐会。有个晚上,我们预定要去一家叫做北京烤鸭的餐馆,我下楼到饭店大厅时,威克先生说:阿甘,你得回房间换下这件衬衫。你简直像是打了一场食物大战似的?他带我到饭店柜台,找了个会说英语的中国人替我写张字条,用中文表示我要去北京烤鸭饭店,然后叫我拿字条给计程车司机看。

我们先走,威克先生说。你把字条给计程车司机,他就会载你去。于是我回房换上一件新衬衫。

总之,我在饭店前面拦了一辆计程车坐进去,司机开了车子离开饭店。我一直在找字条给他看,但是等我明白自己一定把它留在脏衬衫口袋里,我们已经到了市中心。司机不停地回头对我叽哩呱啦,我猜想他是问我要去哪儿,我就用英语反复说:北京烤鸭,北京烤鸭。但是他双手一摊,然后载着我观光北京城。

这样在车上耗了一个小时左右,不过我告诉各位,我的确观光了不少地方。最后我轻拍他的肩膀,他回过头,我就说:北京烤鸭,然后扑动胳膊就当它们是鸭翅膀。突然,司机刚嘴笑了,他拼命点头,开着车子离开那一带。他不时回头看看我,我就又扑动胳膊。大约又过了一个小时,他停了车,我往窗外一看,该死,他居然把我载到了飞机场!

呃,到这会儿,时辰已晚,我又没吃晚饭什么的,实在饿极了,因此,经过一家餐馆时我就要司机让我下车。我递给他一叠他们给我的人民币,他还给我一些,跟着就开车走了。

我走进餐馆坐下,那情形简直像上了月球。那位女士走过来,眼神滑稽的看看我,递给我一份菜单,但是菜单上写的是中文,过了半天,我索性指了四、五样不同的东西,心想总有一样可吃吧。老实说,那几样菜都很好吃。吃完了,我付了帐,走到街上,想摸索回饭店,但是大概走了几个小时,他们才把我带走。

接下来我只知道我进了监牢。有个会说英语的高大中国人,他问了我各种问题,还请我抽烟,就好像老影片里面的情节。到了第二天下午他们才终于把我救出来;威克先生来到监牢,交涉了大约一个小时,他们才释放我。

威克先生气得跳脚。你明白吗,阿甘,他们以为你是间谍?他说。你可知这件事对我们的全盘努力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你疯了不成?

我正想告诉他,不,我只是个白痴,可是想想又算了。总之,那件事之后,威克先生从街上摊子买了个大汽球,系在我的衬衫钮扣上,这样他就可以随时知道我在哪儿。还有,从那以后,他在我的衣服下摆别了张字条,写明我的身份和住处。这做法令我觉得自己像个蠢蛋。

我们的乒乓球比赛就要结束了,我已数不清谁输谁赢。如今我成了中国人的民族英族之类的人物。

阿甘,威克先生说,你的愚蠢似乎变成了项优点。我已接获报告。中国特使愿意开始讨论与我们重新展开外交关系的可能性。还有,中国人希望在北京市中心为你举行项盛大游行,所以我期望你行为得体。

游行在两天后举行,场面真是壮观。街道两旁大约一亿中国人,我经过时他们都挥手鞠躬等等。游行预定在人民大会堂结束,那地方可算是中国的国会山庄,同时毛主席将亲自接见我。

到了那儿,毛主席一身干干净净,欣然见我。他们已布置了一张大桌子吃午餐,我被安排坐在毛主席旁。午饭吃到一半,他凑来对我说;我听说你打过越战。请问你对这场战争有什么看法?一名翻译把他的话翻译给我听,思索了一阵子,不过我心想,管它的,他要是不想知道就不会问,于是我就说;我认为那是一场狗屎战争。

翻译转述给他听,毛主席脸上露出错愕之色,看着我,但接着他两眼一亮,绽开大大的笑容,跟我握手又点头,旁边的人赶紧拍下这一幕,后来上了美国报纸。但在这之前,我始终没告诉任何人当时我说了什么话让他笑得那么开心。

动身当天,我们走出饭店,外面围了一大群人欢呼鼓掌,目送我们。我回头看,人群中有个中国妈妈肩上扛了一个小男孩,我看得出他是个纯正的白痴——斗鸡眼,舌头挂在外面,流着口水,絮絮叨叨,就像他们那种白痴的模样。呃,我情不自禁。威克先生曾命令我们,没有他的许可绝不能主动跟任何中国人接触,但是我还是走过去。我口袋里有两个乒乓球,我拿出一个球,拿了枝笔在球上画了我的标志X,然后把球给了小男孩。他立刻把它塞进嘴里,但是,等这个问题解决之后,他伸手抓住我的手指。接着,他笑了-一个大大的咧嘴笑——突然之间,我看见他妈妈眼中含泪,她叽叽呱呱说起话来,我们的翻译员跟我说,这是小家伙平生头一次笑。有些事我可以告诉她,我想,但是我们没有时间了。

总之,我起步走开,小男孩扔出乒乓球,刚好弹到我的后脑,我真走运。居然有人应在那个当口拍了张照片,结果,当然,上了报纸。中国儿童表露他对美国资本主义者的仇恨,图片说明这么写。

话说回来,当时威克先生过来把我拉走,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就已经上飞机升空了。威克先生坐在我旁边,而机上刚广播叫我们不要起身,要系上安全带。呃,我听了他的话只扭头看看他,然后放了个平生最大的屁。那个屁听起来像电锯的声音。威克先生两眼暴凸,说:啊-!接着拍手扇空气,同时急忙解开安全带。

一个漂亮的空中小姐跑过来看看这番骚动是怎么回事,威克先生在那儿又咳又呛,突然间,我也扇起空气,捏着鼻子,指着威克先生,一面嚷谁来打开窗于!之类的屁话。威克先生嘛,他整个脸胀得通红,连声抗议,也指着我,但是空中小姐只是微微一笑,回到她的座位。

等他停止结巴等等之后,威克先生调整他的领子,压着声音对我说:阿甘,你那样做粗俗到了极点。但我只是咧嘴笑着,直视前方。

回国之后,他们把我遣回狄克斯堡,但是,并没有安排我回到蒸汽连,反而说要让我提早退伍。顶多过了一天左右,我就退伍了。他们给了我一点钱当作回家的路费,我自己也有一点钱。这下子我得决定未来要怎么办了。

我知道我该回家看望我妈妈,因为她现在住在贫民之家等等。我认为我也该开始进行养虾生意,开始给自己的人生闯出点名堂,但是心底里我始终想着在哈佛大学的珍妮。我搭巴士到火车站,一路上我苦思怎么做才好。但是,等到买车票的时候,我告诉售票员我要去波士顿。有的时候实在不能让对的事情妨碍你。

《阿甘正传》:第八章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格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6年。该小说以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美国社会的风云变幻为背景,刻画了一个智力障碍者——阿甘单纯憨厚的性格及荒诞离奇的经历。在阿甘的人生中,读者可以看到文学作品想表达的一种乐观、积极向上、不畏惧、超越困境的勇气等美国文化精神。

我们飞越太平洋,古奇上校一路上告诉我解我们回到美国之后,我将会是个多么了不起的大英雄。他说会有人出来游行什么的,而且,我会没法子自己去买饮料或吃饭,因为人人都会抢着为我做这些事。他还说,陆军会希望我巡回全国,去鼓舞新兵,推销公债之类的屁事,我会受到皇家待遇。这一点,他说对了。

飞机在旧金山机场降落时,已经有一大群人正等着我们下机。他们拿着标语和旗帜等等。古奇上校望向窗外说,奇怪,居然没有一支铜管乐队迎接我们。结果证明,那群人巳足够表达意思了。

我们下机之后发生的第一件事是:人群开始对我们呼口号,接着有人扔了个番茄正中古奇上校的脸。场面随之大乱。机场部署了一些警察,但是人群冲破防卫,扑向我们,一面叫嚣着各种难听的字眼,他们大约有两千人左右,蓄着胡子等等,那是打从我们在越南稻田里巴布遇害以来我所见过最骇人的场面-

古奇上校拚命揩拭脸上的番茄,做出庄严的样子,但是,我心想,去它的,我们实力悬殊,一个对一千个,而且手无寸铁。于是我拔腿就跑。

那群人肯定也在找人追打,因为他们全部开始追我,就像我小时候的情形,一面呐喊着,挥动着标语。我几乎跑遍了机场跑道,又回到机场大厦,那情况比当年橘子杯赛球那些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家伙追我的情形更可怕。最后,我逃进厕所,躲在马桶上,紧紧闭上门,直到我推测他俩已经放弃追逐回家去了。我在里头起码待了一个钟头左右。

我钻出厕所走向大厅,古奇上校在那儿,四周团团围着一排宪兵和警察。他神情沮丧,见到我才豁然开朗。快,阿甘!他说。他们准备了一架飞机等着送我们去华盛顿。

赴华盛顿的飞机上还有一大堆平民百姓,古奇上校和我坐在最前面的座位。飞机尚未起飞,我们周围的人就已统统起身坐到机尾的座位。我问古奇上校这是为什么,他说可能是我们身上有怪味还是什么。他说别烦心,到了华盛顿情况就会好转。但愿如此;因为,即使我这种白痴也明白,目前为止情况并不如古奇上校所言。

飞机抵达华府时,我兴奋得胸口快炸了!从窗口可以瞧见华盛顿纪念碑和国会山庄,我只在照片上见过它们,但是,这会儿却是活生生地矗立在那儿。陆军派了一辆车来接我们,我们被送到一家挺高级的饭店,里面有电梯什么的,还有人替你拎那些屁行李。我从没坐过电梯。

进了房间安顿下来之后,古奇上校过来说,我们要去一家小酒吧喝点饮料,他记得那地方有许多漂亮姑娘,他还说此地跟加州大不相同,因为东部人是文明的等等。他又说错了。

我们找了张桌子坐下,古奇上校替我叫了杯啤酒,给他自己也点了杯什么东西,然后,他开始交代明天总统给我别勋章的时候我该有什么举止。

但是他话说到一半儿,一个漂亮姑娘走过来,古奇上校抬眼要她替我们再拿两杯酒来,因为,我猜他以为她是女招侍。但是她睨视他说:我连杯口水也不会替你拿,龌龊痞子。接着她扭头对我说:你今天杀了多少个婴儿,人猿?

呃,那以后我们就回到饭店,跟服务生叫了些啤酒,古奇上校这才把明天我该有的举止交代完毕。

第二天,我们一太早就起床,走到总统住的白宫。那栋房子真漂亮,前面有块大大的草坪等等,看起来就像木比耳的市政厅那么巍峨。许多陆军官员在那儿拍我的手,说我是多么棒的家伙,接着就是领勋章的时候了。

总统是个高大的老家伙,听口音好像是德州人还是什么,他们还召集了一大堆人,其中有些看起来像是女仆和清洁工之类的,不过他们都出来站在阳光灿烂的漂亮玫瑰花园里。

一名陆军的家伙开始朗读一篇屁话,所有人都兴冲冲的聆听,除了我,因为还没吃早饭我饿坏了。那个陆军的家伙终于念完了,接着总统走到我面前,从一个盒子里取出勋章别在我的胸口。然后,他跟我握手,周围的人开始拍照、鼓掌等等。

我以为仪式至此结束,我们可以离开那儿了,但是,总统还站在那儿,神情滑稽地望着我。终于,他说;小伙子,是不是你的肚子在咕咕叫?

我望向古奇上校,但是他穷翻眼珠,因此,我只好点头说:嗯。总统就说:既然这样,走,小伙子,咱们去找点东西吃!

我跟着他走进白宫,来到一个小小的圆形房间,总统吩咐一个穿得像侍者的家伙替我拿份早餐。房间里只有我们俩人,趁着等早餐,他开始问我问题,比方说我知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跟越南人打仗等等,以及陆军待我们好不好。我一个劲儿点头,过了一会儿他停止问话,场面顿时陷入沉默,过后,他说:你想不想看看电视,咱们一面等你的早餐?

我又点个头,总统就打开他办公桌后面的电视,我们一起看贝佛利山人。总统看得很开心,说他每天都看这节目,我让他联想到节目中的杰斯洛。吃了早饭,总统问我要不要他带我参观白宫,我说:好。我们就出发了。到了屋外,所有摄影记者跟着我们转,之后,总统决定在一张小椅子上坐坐,他还对我说:小伙子,你受过伤,是不是?我点头,他就说:晤,瞧瞧这个。说着他拉起衬衫,给我看他肚皮上的一个手术后留下的旧疤,他又问:你伤在哪儿?于是,我脱下裤子给他看。呃,那些摄影记者一拥而上开始拍照,几个官方人员奔过来把我带到古奇上校那儿。

那天下午回到饭店,古奇上校突然拿着报纸冲进我的房间,哇,他可真的发狂了。他劈头就对我咆哮、诅咒,把报纸扔在我床上。报纸上,头版,露出我的屁股,总统则展示他的旧疤。其中有份报纸还把我的眼睛涂黑好让读者认不出我,就像处理狠亵照片的方式。

图片说明是:约翰逊总统和战争英雄在玫瑰花园中休闲。,

阿甘,你这白痴!古奇上校说;你怎能这样对我?我完了,我的事业大概就这么毁了!

我不知道,我说;可我是想把事情做对。

总之,那件事之后我又惨了,但是他们尚未放弃我。陆军已经决定要我继续做巡回征兵,尽量鼓励年轻人从军参战,古奇上校已找人写了一篇演讲稿,打算要我发表。那篇稿子根长,内容净是什么国家处于危机时期,从军报国是最高尚而爱国的行为,等等之类的屁话。问题是,我怎么也背不出来。哦,所有字眼的确都记在我脑子里,但是每到要说出口的时候,所有字眼都混成一团。

古奇上校已经神经错乱。他几乎天天逼我熬到半夜,想让我把讲稿记牢。但是,最后他两手一摊,说:我看这事是没辙了。

接着他想到一个点子。阿甘,他说:咱们这么办。我把这篇稿子删短,你只需要说几句就行了。就这么办。呃,他把稿子删了又删,愈删愈短,删到他终于满意我记得住演讲稿,不会像个白痴了,到最后,我只需要说:从军,为自由而战。

巡回之旅的第一站是一所小型大学,他们找了些文字和摄影记者参加,我们坐在大礼堂的舞台上。古奇上校起身发表原本应该由我来说的演讲。讲毕,他说:现在,我们请刚荣获国会荣誉勋章的英雄,士兵福雷斯特.甘,讲几句话。他示意我上前。有些人鼓掌,等他们停下来,我才倾身向前,说;从军,为自由而战。、我想他们以为会有番长篇大论,但是我奉命只说这些-所以我就这么站着,大家望着我,我望着大家。接着,突然前排有人喊:你对这场战争有什么看法?我脱口说出第一个钻进脑子的话:那是一场狗屎。

古奇上校上前夺下麦克风,要我坐回去,但是所有记者都记下这句话,摄影记者拼命招照,观众疯狂,蹦跳欢呼。古奇上校立刻把我带出礼堂,坐上车,飞快离开该市。上校一句话也不跟我说,但是他一直跟他自个儿喃喃说话,还发出一种奇异的,神经病似的吃笑。

第二天早上我们在饭店里,准备做此行的第二场演讲时,电话铃响了。是找古奇上校的。不管来电话的人是谁,反正都是他在说话,上校只是听着,连声应着是,长官,还不时瞪我。他终于放下电话,他盯着自己的鞋子,说:呃,阿甘,这下子你搞砸了。巡回演讲取消了,我已被调到冰岛的一个气象站,我不知道也不在乎你这倒霉蛋会有什么下场。我问上校现在可不可以叫杯可乐,他只是看着我半天,然后又开始喃喃自语,发出那种奇异的、神经病似的吃笑。

过后,他们打发我去狄克斯堡,派我到蒸汽连。一整天加上半个晚上,我就一直铲煤给汽锅加热,供应营房暖气。连长是个老家伙,似乎啥事也不在乎,他说我到了那儿以后只剩下两年就可以退伍,只要别管闲事就万事顺利。我正打算这么做。我常想到我妈妈和巴布,还有养虾生意和在哈佛的珍妮,我也抽空打打乒乓球。

春天,有一天,基地贴了张布告,宣布将举行一场乒乓球比赛,获胜者将赴华盛顿参加全国陆军锦标赛,我报名参加,结果轻易获胜,因为唯一一个球技不错的家伙在战争中炸掉了手指,不停的掉球拍。

第二个星期我被派往华盛顿,比赛在华特-里德医院举行,所有伤患可以坐在一旁看我们比赛。第一回合我轻松获胜,第二回合也一样,但是第三回合我遇上一个小个子,他的球旋得厉害,我打得很吃力。他以四比二领先我两盘,看情形我输定了,但是,突然间我望向观众,岘港医院那位丹思少尉居然坐在轮椅上!

每盘比赛之间有短暂休息时间,我走到丹思面前,看见他的两条腿全没有了。

他们不得不锯掉它,阿甘,他说,不过,除此而外,我很好。

他们也取下了他脸上的绷带,他那辆坦克失火给他留下了可怕的烧伤和疤痕。而且,仍有一根管子从他轮椅旁边一根竿子上钩着的瓶子通入他的体内。

他们说这玩意得一直留着,丹恩说,他们觉得我插着这根管子满好看。

总之,他倾身凝视我的眼睛,说:阿甘,我相信不管你想做什么你都办得到。我一直在看你打球,你可以打败这小家伙,因为你的乒乓球技非常棒,将来会是顶尖好手。

我点头。该回到球场上了。即以后我没有再失过一球,而且一直打到决赛,赢得了冠军。

我在那儿待了大约三天,丹思和我相处了一些时间。我替他推着轮椅到处逛,有时候在花园里,让他晒晒太阳,晚上我吹口琴给他听,就像从前吹给巴布听。他喜欢谈东西——各种事物——例如历史和哲学,有天他谈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以及它用在宇宙间的意义。唔,我就拿了张纸把方程式绘给他看,因为在大学上中级光学课的时候都得这么做。他看看我绘的方程式,然后说:阿甘,你永远都教我惊异。

回到狄克斯堡后,有天我正在蒸汽连铲煤;一个五角大楼来的家伙突然出现,他身上挂满了勋章,脸上堆着笑,说:甘士兵,我非常荣幸通知你,你已获选为美国乒乓球队的选手,要去中国大陆跟中国人打乒乓球。这是一项殊荣,因为,近二十五年来这是我国第一次跟中国人打交道,这件事比什么乒乓球赛重要得多。这是外交,人类的未来可能就在此一举。你懂我的意思吗?我耸肩点头,但是我的心猛往下沉。我只是个可怜的白痴,如今我却得照顾全人类。

《阿甘正传》:第七章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格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6年。该小说以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美国社会的风云变幻为背景,刻画了一个智力障碍者——阿甘单纯憨厚的性格及荒诞离奇的经历。在阿甘的人生中,读者可以看到文学作品想表达的一种乐观、积极向上、不畏惧、超越困境的勇气等美国文化精神。

我在岘港的医院住了将近两个月。就医院而言,这地方不算是什么好医院,不过,我们睡的床铺挂了蚊帐,而且,木条地板每天清扫两次,以我已经习惯的生活条件作标准,这种环境已经好得没话说了。

那间医院里有些人的伤势比我严重得多。好些可怜的家伙缺了腿、少了胳膊、断手、断脚,还有些不知道少了些什么。有些年轻人肚子、胸口和脸上中弹。夜里那地方就像是酷刑区——那些家伙哭着、闹着,吵着要妈妈。

我隔壁病床躺着一个家伙,名叫丹恩,他是在坦克车内被炸伤。他全身烧伤,到处插着管子,但是我从没听他叫过一声。他说话轻声细语,非常温文,相处-天之后,我俩交上朋友;丹恩来自康涅狄格州,他们拉他去从军时,他在当历史老师。但是,因为他聪明,所以,他们派他到军官学校,让他当少尉。我认识的少尉大多数跟我一样头脑简单,但是,丹恩不同。对于我们为什么在越南,他自有一套哲理,那就是,我们的理由是对的,但是,做法可能错了,或者,是反过来的,不过,不管是什么,我们做得不对。他这位坦克军官说,在一个多半是沼泽和山峦的土地上,坦克根本派不上用场,我们在这种地方摇旗打仗实在荒谬。我告诉他巴布的事,他很难过地点头说,战争结束之前还会有许多巴布送命。

过了大概一星期左右,院方把我迁到一般病人在那儿休养的病房,但是我每天都会回到加护病房,陪丹恩坐一会儿。有时候我用口琴吹首曲子给他听,他非常喜欢。我妈妈寄给我一包赫胥牌糖果,包里辗转寄到医院,我想跟丹恩一起吃,只不过他只能吃那些用导管输入他身体里的东西。

我觉得坐在那儿跟丹恩聊天的这段经历,对我的一生有莫大的影响。我知道因为自己是个白痴等等,别人认为我不该有什么自己的哲学,但是这可能是因为从没有人花时间跟我谈过这种事。丹恩认为,我们的一切遭遇,或者说世上发生的任何事,都是由管理宇宙的自然法则所掌控。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非常繁复,但是,他话中的大意渐渐改变我对一切事物的观点。

我这一生对周围事物屁都不懂。一件事莫名其妙发生了,接着发生另一件事,然后又有另外一件,就这么一件又一件,大部分没什么道理可讲。但是,丹恩说,这一切都是某种计划中的一部分,我们充其量只能想想自己要如何配合这个计划,努力坚守岗位。不知怎的,知道这些之后,我开始看事情比较清楚了。

总之,日子一星期一星期过去,我的身体好多了,屁股的伤势复元迅速。大夫说我的皮像犀牛什么的。医院里有一间康乐室,既然没啥事可做,有天,我就走进康乐室,有两个家伙在里面打乒乓球。我看了一阵子,问他们可不可以让我玩玩,他们答应了。头一、两球我输了,但是过了一阵子,我把他俩都打败了。以你这么大的块头,你的动作可真快。其中一个说。我只点了头。我每天都尽可能打打球,球技变得相当精湛,信不信由你。

下午,我通常都去看望丹恩,但是,早上我都是一个人打发。他们让我离开医院,还有巴士送我这样的伤患进城逛逛,在岘港的越南人商店买些小玩意。可是,我不需要那些东西,所以只是走走、看看。

岘港的岸边有个小市场,卖鱼虾等等,有天我逛到那儿,买了些虾,请医院的厨师烧给我吃,味道真好。真希望丹恩也可以吃点儿。他说要是我把虾子榨碎,也许他们可以用导管灌给他吃,他说他要问问护士。但是,我知道他只是说笑罢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病床上想巴布,想他也会喜欢吃这些虾子,还有我们的捕虾船等等。可怜的巴布。于是,第二天我就问丹恩,为什么巴布会死,是什么屁自然法则竟容许这种事发生?他沉思半天,才说:唔,我告诉你,阿甘,这些法则并不是每一条我们都喜欢。但它就是法则。就好比丛林里老虎扑杀猴子——对猴子是倒楣的事,对老虎却是好事。世事就是这么回事。

过了两天,我又去鱼市场,有个矮小的越南人摆了一大袋虾子在那儿卖。我问他从哪儿捕来这些虾子,他跟我叽哩吸啦起来,因为他不懂英语。总之,我就像印第安人那样打手语,半天他明白了,招手要我跟他去。一开始我有点儿疑心,但是他满脸笑容等等,我也就跟他去了。

我们至少走了一里路左右,经过了海滩上的所有船只,但是,他并没有带我上船。那地方在水边的一片沼泽中,有点儿像个池塘什么的,他在南海涨潮时潮水涌人的地方布置了一个个铁丝网。这家伙居然在那儿养虾!他拿了一个小网子勺了一些水,果然,网子里有十来只虾子。

他用个小袋子给了我几只,我送他一颗赫胥脾糖果。他高兴得喷屁!

那天晚上,野战总部附近放映露天电影,我过去看,只不过前排的几个家伙为了什么事大打出手,有个家伙被举起来扔到银幕上,把银幕弄穿个大洞,电影也就泡汤了。因此,回到医院,我躺在床上——想事情,想着想着突然灵机一动。我知道退伍之后我要做什么了!回到家乡,我要在墨西哥湾附近找个小池塘,养虾!这样一来,就算如今巴布死了,我不可能弄到一条捕虾船,但是,绝对可以在沼泽区找个地方撤下铁丝网,就这么办。巴布一定会高兴这件事。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每天早上都去那个越南人养虾的地方。他名叫吉先生。我天天坐在那儿看他工作,过了一阵子他教我怎么养虾。他总在附近的沼泽中用小网子捞些虾苗,然后倒在他的池塘里。等潮水进来时,他就把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扔进池塘——都是些剩菜残屑什么的,这些碎屑会使池塘里长出一些小小、黏黏的东西,虾子吃了它就会长得又肥又大。这工作简单极了,连低能儿也会做。

又过了几天,几个脏兮兮的家伙从野战总部跑到医院来,一脸激动的说:士兵阿甘,你已荣获国会颁奖英勇荣誉勋章,后天就要搭机回国,接受美国总统亲自授勋。呃,是这样的,当时是大清早,我还躺在床上,正想去上厕所,可是,他们却在那儿等着我说句话,我猜,而我尿急得快胀破裤子了。不过这次我只说了句谢谢,说完就闭上我的大嘴巴。也许,这也是自然计划中的一项。

总之,他们走了之后,我去加护病房看望丹恩,但是到了那儿,他的病床空着,床垫都折了起来,不见他的人影。我好害怕他有什么三长两短,跑去找男护士,但是他也不在。我瞧见走廊上有个护士,就问她;丹恩怎么了?她说他走了。我就问:去哪儿?她说:我不知道,当时不是我当班。我找到护士长,问她,她说丹思已被送回美国,因为回国可以接受较完善的治疗。我问他的情况还好吗?她说;晤,如果说肺部有两个穿孔,肠子断了,脊椎骨分开,少了只脚,锯了条腿,半身三度灼伤,这样算还好,那么他没问题。我谢谢她,自个儿走开。

那天下午我没打乒乓球,因为我好担心丹恩。我猛然想到他可能死了,只是没有人肯说,因为照规定要先通知最近的亲属什么的。谁知道呢?我心情沉重,独个儿乱逛,踢着石头和锡铁罐什么的。

等我终于回到病房,床上放了一些信,是辗转寄到医院的。我妈的信上说,我们家失火,整个烧毁了,可是房子没有保险也没有什么补助,她只得去住贫民之家。她说失火当时是法兰模小姐给她的猫洗过澡,正在用吹风机替它吹干,结果猫还是吹风机什么的烧了起来,就这么回事。她说,以后我给她的信就寄到贫民姊妹之家转交。我心想,未来她可有得哭了。

另外有一封给我的信,上面写着;亲爱的甘先生:您已获选成为一辆崭新-庞蒂克GTO-的中奖候选人,只要您寄还附卡,保证购买本公司出版的精美百科全书壹套,以及在有生之年每年缴交七十五元购买一本最新的年鉴。我将这封信扔进垃圾桶。我这种白痴买百科全书有啥用,况且,我又不会开车。

但是,第三封信是亲笔信函,信封背面写着:珍妮-可兰,平信,剑桥,麻省。我的手抖得厉害,几乎拆不开信封。

亲爱的阿甘,信上写我妈妈已将你妈妈给她的信转交给我,得知你不得不参加这场不道德的残酷战争,我好难受。她说她知道在那种杀戮和哀鸿遍野的环境里生活一定很可怕。投入这种战争一定使你良心难安,不过我知道伤是被迫的。她还说,没有干净衣服可穿,没有新鲜食物可吃等等,生活一定很难过,但是她说她不懂我在信上说不得不趴在军官粪便中整整两天是什么意思。

难以相信,她说:连他们都会逼你做这么粗鄙的事。我想是我在信上把这个部分说得不够清楚。

总之,珍妮说:我们正在筹备大规模示威活动,向那些法西斯主义猪猡抗议,阻止这场不道德的残酷战争,并且表达大家的心声。她写了一整页有关这方面的事,内容大致雷同。但是我还是仔仔细细地阅读,因为光是看见她的笔迹就足以让我飘飘然了。

起码,最后她写到,你遇见了巴布,我知道在那种痛苦的日子里有个朋友在身边你一定很高兴。她说问候巴布,又在附注中说,目前她跟一个小乐团在哈锦大学附近的一家咖啡屋每星期演出两个晚上,赚点小钱,要是我将来去那附近,记得去找她。她说乐团名叫裂蛋。我会找藉口去哈佛大学的。

那天晚上,我收拾东西准备回国接受荣誉勋章,和晋见美国总统。不过,我没什么东西好收拾的,只有医院给我的睡衣裤、牙刷和刮胡子刀,因为我的衣物都在波来古镇的基地。不过,赞成总部派来了一位好心的上校,他说:别管那些狗屎玩意,阿甘——今天晚上我们就会找二十几个西贡的越南人给你赶制一套崭新制服,因为你总不能穿着这身睡衣裤去晋见总统。上校说他会一路陪我到华盛顿,替我打点食宿和交通工具,还会教我举止礼仪等等。

他名叫古奇上校。

那天晚上我跟野战总部的一个家伙比赛最后一场乒乓球,据说,他是陆军最厉害的乒乓球选手什么的。他是个精瘦的家伙,不肯正视我,还有,他带着自己的球拍,装在一只皮匣里。我痛宰了他,他就说乒乓球不好,因为气候潮湿把球腐蚀了。他收起拍子走了,我倒无所谓,因为他把他带来的乒乓球留下了,医院的康乐室倒真需要这些球。

动身前的那天早上,一个护士走进病房留下一封信,信封上写着我的名字。我打开信封,是丹恩写来的,他果然没出意外。信上说:亲爱的阿甘:

很遗憾,在我离开之前我们无暇见面。医生临时作的决定,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送走了,不过临走前我要求给我时间写这封短笺,因为我在这儿这段时问里,你一直对我非常好。

我意识到,阿甘,你正濒临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一刻,或许是某种转变,也或许是会让你改变人生方向的事件,你一定要抓住这一刻,别让它错过了。如今回想起来,你的眼睛里不时会出现一种东西,一种小小的火花,多半是在你微笑的时候出现,我相信我所看见的东西几乎就是人类思考、创造、存在的能力之源头。

这场战争不适合你,老友——也不适合我——而我现在完全脱离它了,我相信你也快了。关键问题是,将来你要做什么?我毫不认为你是个白痴。或许依照测验的衡量标准或是一些愚夫的判断,你属于某种类别,但是内里,阿甘,我见过在你的心智中燃烧的好奇火花。顺流而行.我的朋友,让它为你所用,遇到逆流浅滩时奋力抗拒,千万别屈服,别放弃。你是个好人,阿甘,而且你有颗宽大的心。

你的朋友-丹恩

我把丹思的信反复读了十几二十遍,但是信中有些话我看不懂。我的意思是,我想我是明白他的含意,但是有些句子和字眼我不懂。第二天早上,古奇上校进来说我们得立刻动身,先去西贡取昨晚由二十名越南人赶制的新制服,然后立刻回美国等等。我把丹恩的信给他看,要他告诉我信上写的究竟是什么意思,古奇上校把信看了一遍还给我,说:唔,阿甘,我觉得他的意思很明白,就是总统给你别上勋章的时候,你千万别出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