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回归线》:第3章

《北回归线》是美国作家亨利·米勒(Henry Miller)的第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也是他出版的第一本书。小说通过一个失意的美国电报公司的职员孤身来到巴黎寻求新生活而处处碰壁的故事,反映资本主义世界的重重危机。作品情节简单,主要写了主人公的思想感情以及在巴黎参加的文化活动。这本书所给我们的,是血和肉、酒、食物、笑声、欲望、激情、好奇心,可以是我们最高、最模糊的创作根源得到滋润的简单真实。地上的建筑物已经被扫倒。这本书挟着一股急风,在这个时代荒脊的土壤上,根脉枯萎枝杆残败的死树,将一一被吹倒。这本书深入根柢。往下挖掘,要掘出地底的清泉。

第3章

星期日!快到中午时我离开了波勒兹别墅,当时鲍里斯正准备坐下来吃饭,我离开是出于自觉,因为鲍里斯看到我空着肚子坐在工作室里的确会过意不去。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请我同他一道吃午饭,他说请不起,可那不过是借口。反正我是出于自觉,假如他当着我的面独自享用会不好受,那么,同我分享他也许会更加难受。我无权去探究他的隐秘。

来到克朗斯塔特家,他们也正在吃饭,一只野米炖小鸡。

我假装已吃过了,可我简直想劈手把鸡从那娃娃手中夺过来。我想我这还不是故作羞怯,这是一种反常心理。他们两次问我愿不愿同他们一起吃。不!不!我连饭后的那杯咖啡也不愿喝。我很自觉、很自觉!出门时我恋恋不舍地瞥了一眼那娃娃盘子里的鸡骨头——上面还有肉呢。

我漫无目的地四处闲逛。到现在为止天气不错,比西街上挤满了慢腾腾走路的行人,酒吧大门敞开,路边摆着自行车。所有的肉市、菜市上都很热闹,人人胳膊上挎着裹在报纸里的蔬菜。这是一个美妙的天主教星期日——至少早晨是这样。

正午时分,我饿着肚子站在所有这些弥漫着食物香味的小巷交汇处,对面是路易斯安娜旅馆。那是一座阴森的旧旅馆,在从前的美好日子里比西街的坏小子们都知道这儿。旅馆和食物,而我像一个坐卧不宁的麻风病人一样走来走去。星期天早上街上有股狂热劲儿,别处没有这种情形,除了纽约的曼哈顿东区或查塔姆广常艾尚德街在沸腾,这些街东扭西拐,每个拐弯处都聚着闹哄哄的一群人。一长列一长列拎着菜的人胃口大开、饥肠辘辘,他们四处窜来窜去,什么都没有,只有食物、食物、食物。简直叫人发狂。

我经过弗斯滕伯格广场,它又是另一番面貌。那天晚上我打这儿经过时广场上空无一人,凄凄凉凉,森森然吓人。广场中央有四棵尚未开花的海榄雄树,这是一种有智能的树,从铺路石中汲取养分,像艾略特的诗。老天爷在上,如果玛丽·洛朗森愿把她的同性恋女伴带到光天化日之下,这儿便是她们亲热的好地方。这儿全是搞同性恋的女人。不育,杂种,冷冰冰的像鲍里斯的心。

圣日尔曼教堂旁边的小花园里有几只拆下来的奇形怪状的雕像,这几个怪物凶相毕露地随时准备扑上来。坐在长椅上的是另外一些怪物——老人、白痴、跛子和癫痫病人,他们在那儿安安静静地打盹,等着开饭铃响。在马路对面的泽可艺术馆里,一个蠢货画了一幅宇宙的画儿——画在平面上。一个画家的宇宙!尽是一些零零碎碎的玩艺儿、一些小古董。在画的左下角竟然画了一只锚和一只吃饭钟。敬礼!敬礼!啊,宇宙!

到了下午三点左右我仍在游荡,肚子饿得咕咕叫。又下开了雨,圣母院在雨中朦胧如一座坟墓。滴水嘴从建筑物正面顶上远远伸出,它们悬在那儿,像一个偏执狂人心中的固执见解。

一个长着黄色连鬓胡子的老人走近我,他手里拿着贾沃斯基的一本胡说八道的书。他朝我走过来时头向后昂着,雨水打在他的脸上,金沙色的胡子变成了稀泥。书店橱窗里挂着拉乌尔·迪菲的几幅画,画上尽是大腿间插着玫瑰树枝的女仆,还有论及琼·米若哲学的专论。听仔细了,哲学!

同一个橱窗里还有:《一个切成碎片的人》!第一章:他家人眼中的此人。第二章:他情妇眼中的同一个人。第三章:——还没有第三章。得明天再来看第三、第四章,因为橱窗装饰人每天翻一页书。《一个切成碎片的人》……你简直无法想象我是多么气恼,自己竟没有想出一个类似的书名!这个写“他情妇眼中的同一个人……眼中的同一个……同一个……”这家伙在哪儿?这家伙在哪儿?他是谁?我想紧紧拥抱他,我非常非常希望自己有本事想出这样的书名,而不是《疯狂的公鸡》和我发明的其他蠢话。晦,去他妈的,即使我有那样的本事,我也同样会祝贺他的。

我希望他的漂亮书名使他走运。这儿是给你的另一片肉——给你下一本书的。抽空给我打个电话,我就住在波勒兹别墅。我们全死了,正在死去或快要死了。我们需要好书名,我们需要肉——一片又一片的肉——牛腰肉,上等牛排、腰子、牛睾丸和牛胰脏。有朝一日,当我站在纽约第四十二大街和百老汇的某一角落里时,我会回忆起这个书名,我会写下脑子里想起的一切——鱼子酱、雨点、车轴润滑油、细面条、腊肠——一片又一片腊肠。把每件往事都记下来之后,我突然回家把孩子切成了碎片。我不会告诉任何人为什么要这样做。亲爱的先生,如果你把它切成碎片,你便可以免费享用。

一个人怎么能空着肚子四处乱逛一整天,而且还不时勃起一回?这是“灵魂剖析家”们能轻而易举解释清楚的秘密之一。

在一个星期日下午,百叶窗都放下来,无产阶级以一种麻木、呆滞的方式占领了街道。有几条大路纵向延伸出去,只会使人联想到一只下疳的大公鸡。而恰恰是这些大路有力地吸引着人们,例如圣德尼街或圣殿郊区。正如从前纽约市的联邦广场或是纽约曼哈顿的鲍里街前段,人们被引诱到简易博物馆来看橱窗内陈列的蜡制的、被梅毒和其他性病侵蚀的人体各个器官。巴黎像一个各处都患了病的巨大有机体向外延伸,这些美丽的大道相比之下不那么令人厌恶只是因为它们体内的脓已挤出去了。

在靠近竞技广场不远的北城区,我停了几分钟欣赏这片地方的脏乱景色。同人们在低低的、同巴黎的旧交通要道平行的走道里看到的许多广场一样,这个广场是长方形的。广场中央有一些又破又旧的建筑,衰败不堪,一座倒在另一座顶上,形成了像一团肠子一样的一堆东西。地面不平,铺地的石板上尽是脏东西,很滑,真像一堆混杂着炉渣和垃圾的人屎尿。太阳很快要落下去了,天空中的色彩也消失了,紫色变成干血色,青贝色变成褐色,黯淡的灰色变成鸽粪色。到处都有一个歪七扭八的怪物站在窗子上,像猫头鹰一样挤眼睛,脸色苍白、骨瘦如柴的孩子们发出刺耳的尖叫声,患佝偻病的小顽童头上往往有医生用钳子夹过的印痕。墙里渗出一股恶臭味,那是发霉的床垫味。欧洲,中世纪的、怪诞的、恐怖的欧洲——B—mol调的交响曲。街正对面的竞技影院给它的尊贵的顾客们提供了这个大都市的各种景观。

走开时我又重新忆起那天看过的一本书。“这座城是一个屠宰场,尸体同屠夫混杂在一起,又被盗贼剥得精光,一层层躺在街上。狼从郊区悄悄溜进来吃他们,黑死病和其他瘟疫也来跟它们为伍,英国人也大踏步赶来。与此同时,死亡之舞在所有墓地的坟堆间旋转……”这书讲的是“愚蠢的查理”时代的巴黎轶事!一本可爱的书!看过后使人精神振奋、胃口大开,我至今仍为它着迷,我对文艺复兴时期的倡导人和先驱者知道的不多,不过对漂亮的面包师平博荷耐福夫人和让·卡波特大师这两人至今记忆犹新,一有空便想起他们。我也忘不了罗丹这个《流浪的犹太人》中的邪恶天才。他无法无天地胡作非为,“直到有一天被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塞西莉激怒并且智龋”坐在圣殿广场,冥想让·卡博什手下屠宰老弱马匹的人的所做所为,我久久悲哀地想着“愚蠢的查理”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智力不健全的人,在他的圣保罗旅馆大厅里转来转去,穿的是最脏最臭的破衣服,溃疡和害虫侵蚀着他的健康。别人丢给他一根骨头,他便像一条癫皮狗一样去啃。我在狮子街寻找从前兽栏的石头,他过去曾在这儿喂宠物,这是除了同他“出身低贱的伙伴”奥代特·德·尚帕狄丰打牌以外的唯一消遣。这可怜的傻子。

我头一回遇见杰曼也是在一个星期日的下午,同今天差不多。那天我正沿着博马舍林荫道散步,身上装着我妻子从美国赶忙寄来的一百多法郎,很阔气。天气已有点春天的意思了,一个有毒有害的春天似乎就要从街上的下水道出入孔溢出。我每天夜里都回到这儿来,因为这儿有几条患麻风病的街道吸引着我,它们要待白天的光亮渐渐消失、妓女们各就各位后才暴露出其邪恶的光辉。尤其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巴斯德一瓦格纳街,它就位于藏在林荫大道后面、像一条熟睡的蜥蜴似的阿梅洛特街角上。在这个瓶子颈里总聚集着一串秃鹰,她们哇哇叫着扇动肮脏的翅膀,她们伸出锋利的爪子把你抓进一个门里。她们全是一伙快活而又贪婪的魔鬼,完事之后连系裤子的时间都不给你。她们领你来到背街的一个小房间里,通常是没有窗子的房间,然后她们撩起裙子坐在床边上,很快查看你一番,朝你那玩艺上吐口唾沫便替你把它塞进去了。你还在洗身子时,另一个婊子便扯着她的猎物站在门口等着呢,她冷淡地望着你最后草草洗几下了事。可杰曼却与众不同,这从她的外貌上可看不出来,没有什么特征可以把她跟另外那伙每天下午和傍晚在大象咖啡厅碰头的妓女区别开。我刚才说过,这是春季的一天,我妻子积攒起来汇给我的那几个法郎在口袋里叮当乱响。我有一种模模糊糊的预感:到达巴士底广场之前我准会被一只秃鹰拖了去。沿着林荫大道漫步时,我早就注意到杰曼在朝我这边蹭,一副到处游荡看热闹的婊子派头。她的鞋跟塌下来,她戴着便宜的手饰,脸色发青,涂上胭脂反倒更显出妓女特有的青白色皮肤,同她谈妥条件并不难,我们坐在那家也叫作“大象”的小香烟店里很快便谈好了。几分钟后我们便在阿梅洛街上花五法郎租了一个房间。窗帘放下,床罩也掀到一边去了,她并不急于尽快了事,这位杰曼。她坐在坐浴盆上擦肥皂,一面愉快地跟我东拉西扯,说她喜欢我穿的灯笼短裤。她认为它“棒极了”!从前是的,不过我已经穿破了屁股坐的地方,幸亏靠外衣遮住屁股。她仍跟我愉快地说着话,起来擦干了身子,突兀地扔下毛巾朝我随随便便走过来。她开始热切地抚弄自己的下体,用两只手摸它、爱抚它、拍它。当时她滔滔不绝说话的劲头儿和把下体插到我鼻子底下这个动作至今仍使我难以忘怀。她谈到它时那种口气仿佛叫你觉得那玩艺凡是她花了大价钱买来的,身体以外的某件东西,这件东西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增加,现在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便莫过于它了。她的话赋予它一种奇妙的芬芳气味,它已不再只是她的下体,还是一件宝贝、一件魔物、一件极有魔力的宝贝、一件上帝赋予的礼物,而且并不因为她每天都用它换几个钱而丧失一点点魔力。

她倒在床上,大叉着双腿,用两只手捂着它又抚弄了一阵,同时还一直用粗哑的声音咕哝着,说它好、漂亮,是一件宝贝、一件小宝贝。不过她那个小玩艺儿也的确不错!那个星期日下午空气中弥漫着春天的有毒气味,一切都很圆满。走出旅馆时我在外面刺眼的光线下重新细细打量了她一番,清清楚楚地看清了她是怎样的一个婊子——金牙、帽子上插的天竺葵、踩塌下去的鞋跟,等等,等等。更有甚者,她从我这儿骗到了一顿饭吃、抽了我的烟、坐了我的出租车,可是这一切一点也没有使我气恼。老实讲,是我鼓励她这样干的。我十分喜欢她,于是吃完饭后我俩回到旅馆又睡了一次,这一回是“为了爱情”。她的大而多毛的玩艺儿又一次发挥了它的活力和魔力,对于我它也开始具有独立的生命了。这儿是杰曼,那儿是她毛茸茸的玩艺,我既爱杰曼同它一分为二,也爱她俩合二为一。

我刚才说过,杰曼是与众不同的。后来她发现了我的实际境况,便宽宏大度地待我——花很多钱请我喝酒、让我赊帐、帮我典当东西、把我介绍给她的朋友以及提供其它诸如此类的帮助。她还为没能借给我钱道歉,这我完全能理解,因为后来她把她的鸨母指给我看了。我每天夜里沿着博马舍林荫道来到那家小香烟店,妓女们都聚集在这儿。我等着她回来把她的宝贵时间匀给我几分钟。

后来当我提笔写克劳德时,我心里想的不是克劳德而是杰曼……“同她厮混过的全体男人和你,现在只有你了。船驶过去,桅杆和船身都过去了,人生的全部见鬼的激流从你身上流过,从她身上流过,从紧跟着你的所有家伙身上流过。鲜花、小鸟和阳光都涌进来,它们的芬芳香气将呛死你、毁灭你。”这是为杰曼写的。克劳德则是另一码事,尽管我也十分崇拜她,有一阵子我还自以为爱她呢。克劳德有灵魂,有良心,行为也高尚,最后这一点在一个婊子身上倒不是什么优点。克劳德总叫人认为她有几分悲哀,她显然是无意中给人留下这种印象的——你不过只是命运选派来毁灭她的那股水流中的一部分。我说了,她是无意的,因为她是全世界最不可能有意识地在别人心目中造成这样一种印象的女人。她腼腆、敏感,所以不会那么做。克劳德在本质上完全是一位具有中等教养与智力的很不错的法国姑娘。生活捉弄了她,她身上有种气质,这种气质不够强健,无法应付日常生活的刺激。路易·菲利普的那一番可怕的话正是说她的,“当某一夜来临时一切都完了,许多血盆大口朝我们逼来,我们再也无力直立。我们的肌肉从身上耷拉下来,仿佛已被每张嘴嚼烂了。”从另一方面看,杰曼是个天生的婊子,她对自己扮演的角色十二万分满意,实际上还很喜欢这活儿呢。没有什么是会使她感到不快的,除了有时肚子饿、鞋①路易。菲利普(1874一1909),法国作家。——译者子破这类不足挂齿的区区小事之外,无聊!这便是她的最大不快了。毫无疑问,她也曾有过嫖客过多的日子,但也是仅此而已。大部分时间里她喜欢这种生活,或者表现出喜欢的样子。这当然还是有区别的——跟谁出去,同谁回来,不过要紧的是男人。一个男人,这就是她梦寐以求的。一个两腿问有件东西的男人,那个东西要能使她欢悦,使她狂喜得身子乱扭一气,同时还要体验到两人已合为一体,体验到人生的乐趣,只有在那儿她才能体验到人生,即在她用双手捂住的部位。

杰曼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婊子,连她的好心肠也是婊子式的。

她的婊子心肠并不真好,而是一颗懒散、麻木不仁、软弱的心。

这颗心只能被感动一会儿,它本身毫无见解,是一颗又大又软弱。只能被人打动一会儿的婊子心。无论杰曼为她自个儿闯荡出的世界是多么卑微、多么狭小,她在其中却如鱼得水,而这本身便是一件叫人精神振奋的事情。我俩已经混熟之后,她的伙伴们便揶揄我,说我爱上杰曼了(这是一种她们几乎无法理解的情形)。我就说,“说得对!说得对!我爱上她了,而且还要爱到底!”当然啦,这是谎话,我不能设想去爱杰曼犹如不能设想爱上一只蜘蛛一样。即使我不变心,也不是对杰曼不变心,而是对她两条大腿间那个毛茸茸的东西不变心,不论何时看到另一个女人,我会马上想起杰曼,想起她留在我脑海里的那片火红的、似乎将永生的小丛林。坐在那间小香烟店的露天座位上看着她干她的营生使我很开心,我观察她用对付过我的同样手段对付别人,她做同样的鬼脸、玩同样的把戏。“她在干她的活儿!”——这就是我的想法,我是以赞许的态度看待她的交易的。后来同克劳德厮混在一起后,我看到她夜复一夜地坐在她的习惯位置上,圆圆的丰满的小屁股搁在沙发厚绒布垫上。这时我对她的反感油然而生,我认为一个婊子无权像贵妇一样坐在那儿,扭扭捏捏地等人来找她,与此同时还一直不紧不慢地嚼着巧克力。而杰曼却是个工作很卖力的妓女,她才不等着你上门找她呢,她出来一把抓住你。我还清楚地记得她袜子上的洞和破烂的鞋子,也记得她怎样站在酒吧里,带着盲目的大胆挑战态度将一杯烈酒灌下肚,然后又大踏步走出门去。一个卖力的妓女!也许嗅她口中的那股酒气并非是什么美差,她口中的气味由淡咖啡、白兰地和开胃酒混合而成。她还不时猛灌茴香酒和别的,这些都是她用来暖身、提神和壮胆的,可是它的热力透过了她的身体,一直热到两腿之间那块女人身上该发热的地方。热力随即在此形成固定循环,使一个男人重新建立信心。她叉开腿躺着呻吟时的样子倒不错,即使是为随便哪个男人呻吟,也是感情的恰当流露。干那件事的时候她并不心不在焉地盯着天花板瞧,或是数墙纸上有几只臭虫,她把全部心思都用在那件事上,她专讲男人趴在女人身上时爱听的事儿。而克劳德——唉,克劳德干那件事总有一点扭扭捏捏,同你上床钻进被窝之后也是这样。她的这股扭捏劲儿叫人生气。谁要一个扭扭捏捏的婊子呢?克劳德蹲坐浴盆时居然会要你扭过头去。

全错了!男人欲火中烧时想看一些东西,想看一切,甚至想看女人怎样撒尿。明白一个女人有脑子是桩很好的事情,不过一个冷冰冰的尸体般的婊子口中的文绘绘的语言是最不适宜在床上说的。杰曼的思路对——她无知、淫荡,她全心全意地投身于她的工作。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婊子,这正是她的优点。

《北回归线》:第2章

《北回归线》是美国作家亨利·米勒(Henry Miller)的第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也是他出版的第一本书。小说通过一个失意的美国电报公司的职员孤身来到巴黎寻求新生活而处处碰壁的故事,反映资本主义世界的重重危机。作品情节简单,主要写了主人公的思想感情以及在巴黎参加的文化活动。这本书所给我们的,是血和肉、酒、食物、笑声、欲望、激情、好奇心,可以是我们最高、最模糊的创作根源得到滋润的简单真实。地上的建筑物已经被扫倒。这本书挟着一股急风,在这个时代荒脊的土壤上,根脉枯萎枝杆残败的死树,将一一被吹倒。这本书深入根柢。往下挖掘,要掘出地底的清泉。

第2章

在波勒兹别墅,一种新的生活展现在我面前。才十点钟,我们却已吃完了早饭,还出去散了一会儿步。如今我们这儿来了一位埃尔莎,鲍里斯告诫我说,“这几天走路要轻一点。”

这天一开始便景色宜人:明媚的天空。清新的微风、刚刚粉刷过的房屋。在到邮局去的路上,我和鲍里斯讨论了那本书,书名是《最后一本书》,它将以无名氏的名义写作。

新的一天在开始,这一点我们今早站在迪费雷纳的一幅闪烁着光辉的油画前时我便感觉到了。画上是十三世纪的一种早餐式聚会,没有酒,有一位姣好、肥胖的裸体人像,一色、充满活力、像手指甲一样呈粉红色,一条条波浪状的肌肉在发光。

这幅画,总的说来是二流的,有些方面还是初级的。这是一个感到刺痛的人体,在朝露下湿漉漉的。这是静止的生命,不过这儿没有什么东西是静止的、死去的。画中的桌子被食物压得吱吱响,食物太重,桌子都快散架了,这是一顿十三世纪的饭——绘画人已经清楚记住了所有在丛林中写生时画下的动物,一大群瞪羚和斑马在啃棕桐树的复叶。

现在我们同埃尔莎在一起,今早我们还在床上时,她便在为我们演奏,“这几天走路要轻一点……”太好了!埃尔莎是女佣,我是客人,而鲍里斯是大人物。一场新戏要开演了,我这样写时不禁自己大笑起来。鲍里斯这个山猫知道会出什么事,他对各种事情的嗅觉也很敏锐。“要轻一些……”鲍里斯如坐针毡,从现在起他老婆任何时候都有可能露面。

他老婆足足有一百八十磅重,他却是个小个儿,这样你就明白这是一种怎样的局面了。晚上在我们回家的路上他对我解释过,这局面又可悲又可笑,我禁不住不时停下来嘲笑他一番。“你为什么这样笑?”他柔声道,然后又继续以凄凉的歇斯底里的口吻叙述下去,活像一个可怜虫。突然意识到无论穿上多少件常礼服自己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男子汉,于是他想逃走,想换一个新名字。鲍里斯哀声道,“这个女人可以占有一切,只要她放过我。”可是首先得把公寓租出去,订好契约,安排好各种琐事,这会儿他的常礼服说不定会派上用场呢。她的块头儿——这才是真正叫他发愁的!假如回去时我们发现她突然站到了门口,他准会昏过去,他对他老婆就是这么诚惶诚恐的。

所以我们暂时只得放过埃尔莎,她在这儿只是做早饭、引导客人看房子。

埃尔莎已使我心施摇动,就以她的德国血统和那些悲凉的歌曲。今早我刚刚喝完咖啡从楼梯上下来,低声哼着“……曾经是多么美好”。

这首歌是为吃早饭唱的,没过多久楼上那个英国青年奏起了巴赫的曲子。据埃尔莎说——“他需要一个女人。”埃尔莎也需要点儿什么,我能觉察到这一点。我对鲍里斯什么都没有讲,今早他正刷牙时埃尔莎向我介绍了很多柏林的情况。那些从屁股后面看起来十分迷人的娘儿们,待她们转过身来——哇,有梅毒!

我觉得埃尔莎总在如饥似渴地望着我,犹如看着早饭桌上剩下的食物。今天下午我们在工作室里背对背写东西,她给远在意大利的情人写信。我的打字机出了毛玻鲍里斯已出发察看一个便宜的房间去了,公寓一租出去他就要搬过去。除了同埃尔莎寻欢作乐之外,我简直没有别的事好做。她想这样,可我还是为她感到有点遗憾。她给情人的信只写了一行——我俯身去搂抱她时斜着眼看到了。不过我控制不住自个儿了。那该死的德国音乐,忧郁而又伤感,打动了我。后来又是她那明亮的小眼睛,炽热而又充满悲哀。

事情完了以后我让她为我弹个曲子,埃尔莎是位音乐家,尽管她弹的曲子听起来像是在砸破锅,像人脑壳在一起磕磕碰碰。

她一边弹一边还在哭泣,我并不责怪她。她说,到处都会遇到这种事情,到处都有个男人,事后她就得离开,然后便是堕胎、找个新工作,过后又是另一个男人,谁都根本不管她,只是利用她。说完这些话她便为我弹了舒曼的曲子。舒曼,这个爱哭鼻子、多愁善感的德国王八蛋!不知怎么搞的,我很为埃尔莎难过,可又认为这事与我根本无关。像她这样一个会弹琴的女人早该懂得这种事情,不要叫碰巧遇上的任何一个长着很大xx巴的家伙把她轻易骗到手。舒曼的曲子使我神不守舍,埃尔莎仍在抽噎,而我早已想别的去了。我在想塔尼亚,想她怎样弹奏慢板。我在想许多许多早已逝去、早已遗忘的往事,想在格陵波因特度过的那个下午。当时德国人正大举进犯比利时,我们损失的钱还不多,也就不大介意德国对一个中立国的入侵。那时我们仍很天真烂漫,乐意听诗人们朗诵诗,在昏暗中坐在桌子四周大肆谈论死去的亡灵。那一回,整个下午和晚上四周都回荡着德国音乐,附近都是德国人,甚至比德国本上的德国人还多。我们是听舒曼和雨果·沃尔夫的乐曲、吃泡白菜、土豆汤团、喝库莫尔酒成长起来的。临近傍晚时分,我们围坐在一张大桌子旁,放下了窗帘,有一个傻呼呼的小妞儿在大谈耶稣基督。我们在桌下相互牵着手,坐在我旁边的女人把两根手指伸进了我的裤裆。后来我们在地板上躺下,就在钢琴后面,有人在唱一支凄凉的歌,空气令人窒息,女人口中有一股酒气。钢琴踏板在僵硬地、机械地上下移动,这是一种疯狂的、徒劳无功的运动,像花了二十六年时间堆起来的一堆大粪,不过却是准时完工的。我把她拽到我身上,音乐仍往我耳朵里灌。屋里一片漆黑,库莫尔酒洒在地毯上,把地毯弄得粘呼呼的。突然黎明仿佛就要来临,天上像是有水在冰上流动,而上升的雾气又使冰呈青色,冰河沉入一片翠绿色之中,小羚羊、大羚羊、金枪鱼和海象在天边徘徊游荡,而狮鱼一跃跃出了北极圈……埃尔莎坐在我腿上,她的眼睛像两个小小的肚脐眼儿。我看看她的大嘴巴湿漉漉的,光闪闪的,便亲了起来。于是她又哼起……:‘这曾经是多么美好……”啊,埃尔莎,你还不知道这对我意味着什么,你的来自萨金根的小号手。德国歌咏团体,施瓦本厅、体操协会,……向左转,向右转……然后用绳子头抽在屁股上。

唉,这些德国人!他们像一部公共汽车似的把你们全载走,使你们消化不良。一夜之间一个人不可能遍访陈尸所、疗养院、动物园、十二宫、哲学之困境、认识论之洞穴、弗洛伊德和司大克的奥秘……骑在一匹孩子们玩的旋转木马上,一个人哪儿也去不了,而同德国人在一起你便可以在一夜之间从织女星来到维加面前,而离去时仍同帕西发尔一样蠢。

我说了,这天一开始便景色宜人。直到这天早上我才重新感觉到巴黎这个实体的存在,已有好几个星期没有觉察到这一点了。也许这是因为我已打好了那本书的腹稿吧,我就带着这本书到处走。我像个怀孕的大肚子女人在街上穿来穿去,警察领着我过马路,女人们站起来给我让座,再也没有人粗暴地推我了。我怀孕了,我滑稽可笑地瞒珊而行,大肚子上压着全世界的重量。

就在今天早晨去邮局的路上,我们最后一次将这本书夸赞了一番。我们,我和鲍里斯,开创了一种新生宇宙文学观。《最后一本书》将成为一本新《圣经》,所有有话要讲的人都可以在这儿讲——不署名。我们要详尽地描写我们所处的时代,在我们身后,至少在一代人的时间以内不会出现另一本书。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在黑暗中发掘,单凭直觉引导我们。现在我们要找一个容器来倾倒掘出的致命液体,要一颗炸弹,一旦掷出去便会炸掉整个世界。我们要在书中尽情地写,以便给未来的作家提供情节、戏剧、诗歌、神话、各种科学。世界将在未来一千年内依靠我们的书生存,它洋洋洒洒、无所不容,其思想差点儿叫我们茫然不知所措。

世界,我们的世界,一百多年来一直濒临死亡。过去一百多年来还没有一个人发狂发到在世界的屁眼里放颗炸弹把它炸掉的地步,这世界在腐烂,在逐渐死去。不过它还需要“决定性的一击”,需要被炸成碎片。我们没有一个人不受其影响,然而所有的大陆、大陆间的海洋和空中的小鸟都藏在我们心中,我们要在书中记下这个世界的演变,它已经死了,但仍未被埋葬。

我们是在时间的表面游泳,其他所有的人都淹死了、快淹死了、终究要被淹死。这本书将是部巨著,将会出现大洋似的广阔地域供人来往、漫游、唱歌、跳舞、攀登、洗澡、翻跟斗、发牢骚、强xx、杀人。这是一座大教堂,一座真正的大教堂,在建造它的过程中每一个失去自己身分的人都可以出力,将要为死者作弥撒、祷告、忏悔、唱赞美诗、抱怨一会儿、闲扯一会儿——以一种要人命的漫不经心的态度。还要建圆花窗、滴水嘴,要雇用沙弥和抬棺材的。你可以把马牵进来在教堂走廊上狂奔,你可以把脑袋往墙上撞——它不会倒塌,你可以任意造一种语言去祈祷,也可以在教堂外蜷起身子睡觉。这座教堂至少能支撑一千年,而且不会有复制品,因为建造者和建造方法都已死掉了。我们要印制明信片、组织旅游,我们要在它周围修筑一座城,建立一个自由公社。我们不需要天才——天才都死了,我们需要强壮的劳力,需要乐意放弃灵魂、生长出肉体的精灵……这一天正在以理想的速度过去。我在塔尼亚房间的阳台上,底下起居室里正在演戏,这位戏剧家生病了。而且,从上面望下去,他的头皮显得比往常更粗糙,他的头发是稻草做的,他的思想也是一堆乱草。他老婆也是稻草人,不过还有点儿潮湿。

连整座房子都是用稻草盖的。我站在阳台上等鲍里斯来,我最后一个难题——早饭——已解决了,因为我把一切都简化了。假如还有新的难题我便把它们同脏衣服一道装进背包里好了。我要扔掉所有的钱。我要钱有什么用?我是一部写作机器,拧上最后一颗螺钉机器便运转了。我与机器之间并无间隙,我就是机器……他们还没有告诉我这出新戏讲的是什么,不过我可以感觉到。他们企图摆脱我,可我是到这儿来吃饭,只是比他们预期的早到了一会儿。我已告诉他们该坐在哪儿、干什么。我有礼貌地问他们自己是否打搅他们了。可我的真正意思是,“你们会不会打搅我?”他们也知道我的意思。没有,你们这伙快活的蟑螂,你们并没有打搅我,你们在滋养我。不错,我看到你们紧挨着坐在一块儿,不过我知道你们之间有一道鸿沟。你们间的距离同行垦间的距离差不多,而我是你们之间的空旷地带。假如我抽身走开,你们便没有可供活动的空地了。

塔尼亚充满了敌意,这一点我可以感觉到。她生我的气,怨我光想别的,唯独没想着她。根据我的激动程度她便知道自己的价值已降为零了,她知道我今晚来的目的并不是要同她睡觉,她知道某种东西正在我心中萌发,这东西会毁掉她。她领悟得很慢。不过在领悟……西尔维斯特显得更心满意足,他今晚要在饭桌旁拥抱她。现在他在看我的手稿,准备激发我的自尊,使之与她的自尊相对抗。

今晚的聚会是古怪的,现在正在为它做准备。我听见玻璃酒杯叮当响,酒拿出来了。一杯杯酒将被喝掉,生病的西尔维斯特也会痊愈。

聚会计划是昨夜才在克朗斯塔特家制定的,其宗旨是叫女人们吃点苦头,幕后的气氛应该更恐怖,有更多的暴力、灾祸、磨难、悲哀和痛苦。

使我们这样的人来到巴黎不是偶然的事件。巴黎只是一个人工的舞台,一个可使观察者看一眼戏剧冲突各阶段的旋转舞台。而这些戏都不是在巴黎开场的,它们在别处上演。巴黎只是一件产科器械,它把活着的胎儿从子宫中夹出来放进保育器。

巴黎是人工引产生下的婴儿的摇篮,在这个摇篮里来回摇晃时每个人又回到了他的故土,又梦见了柏林、纽约、芝加哥、维也纳、明斯克。维也纳再也不会比巴黎更维也纳化。每一件东西都被人顶礼膜拜,摇篮献出一批婴儿,另一批新生婴儿又取代他们的位置。你可在这些墙上看到说明——左拉、巴尔扎克、但盯斯特林堡以及每一位曾声名显赫的人当时都住在这儿,每个人都曾在这儿住过一阵,不过却没人在这儿死去……他们在楼下说话,他们的话都是富有象征意义的。他们在谈话中用了“斗争”这个词,西尔维斯特这个生病的戏剧家在说,“我正在看《宣言》。”塔尼亚问,“谁的宣言?”哈,塔尼亚,我听得很清楚,我正在楼上写到你,而你也料到了。说下去,这样我就可以记下你说的话了,因为坐到餐桌边上我就不能做笔记了……突然塔尼亚说,“这个地方没有一个很像样子的厅。”这话又是什么意思?

他们在张贴一些画,这也是为了打动我。你瞧,他们希望说,我们在这儿很自在,在这儿过夫妻生活,我们在使这个家更具有吸引力。为了你的缘故,我们还要为这些画争论几句。塔尼亚又说道,“眼睛竟会这样迷惑一个人!”唉,塔尼亚,你要说些什么?继续下去,把这出闹剧演下去。我来这儿是为了吃你们允诺过的这餐饭的,我非常非常喜欢这出喜剧。这回是西尔维斯特先开口,他试图讲解博罗夫斯基画的一幅水粉画。“到这儿来。看见了吗?一个人在弹吉他,另一个人的腿上坐着一个女孩子。”是的,西尔维斯特,是这么回事。博罗夫斯基和他的吉他!他腿上的姑娘!只是一个人永远也拿不准坐在他腿上的是什么,也说不上那是否真是一个人在弹吉他……要不了多久莫尔多夫便会手脚并用地飞快爬进来,鲍里斯也会嘻嘻笑着走进来。吃饭时有松鸡、安如葡萄酒和又粗又短的雪前。还有克郎斯塔特,待他听到最近的新闻后便一会儿活得艰难些,一会儿活得轻松些,每五分钟情绪变化一次。过后他便又安稳下来,重新沉溺于他的梦幻之中。也许这时他会写出一首诗来,一首没有舌头的大金钟似的诗。

得休息个把钟头了。又来了一个看房子的客人。楼上那个要命的英国人在练习弹巴赫的曲子。现在有人来看房子,必须马上冲上楼去叫那位钢琴家停一会儿。

埃尔莎在给蔬菜水果商打电话,管子工在马桶上装了一个新座垫。门铃一响,鲍里斯便失去了平衡,在忙乱中他掉了眼镜,他趴在地上找,常札服在地上拖着。这有点儿像大基诺剧院演出的一出戏——那位快饿死的诗人来给屠宰商的女儿上课,电话铃每响一次诗人就要流一回口水。马拉梅的名字听上去像“牛腰肉”,维克多·雨果这个名字的发音同“小牛肝”一样。埃尔莎在为鲍里斯预订一顿精美的午饭——“一份带汤的猪排。”她说。我仿傀看到了放在大理石上的一大堆凉了的粉红色的火腿,底下垫着白色肥肉的美味火腿。我饿得要命,尽管我们几分钟之前才吃过早饭。我不得不免去午饭,多亏博罗夫斯基,我只在星期三吃午饭。埃尔莎还在打电话——她忘了订一块咸肉。“对了,一小块咸肉,别大肥。”她说……得了!放些小牛胰脏、放些牛睾丸和蛤!做菜时放些炒腊肠,我可以一顿吞下维加的一千五百出戏。

来看房子的是位漂亮女人。当然,是美国人,我背对着她站在窗口看一只麻雀啄一滩刚拉的屎,很惊奇麻雀竟这么容易养活,下着一点雨,雨点很大,以前我常常以为一旦一只鸟儿的翅膀湿了它就不能飞了。我觉得奇怪,这些阔女人怎么来巴黎找到了一流的工作室。准是一点点才能和一个鼓鼓的钱包帮了她们。天若下雨她们便有机会炫耀她们的雨衣,吃的东西不算什么,有时她们忙着四处游荡,没时间吃午饭,只是在和平咖啡馆或里兹酒吧吃点三明治、一块薄脆饼。“只为名门闺秀服务”——比维·德·沙万那从前的画室门口这样写着。那天我碰巧从那儿经过,富有的美国女人肩上挎着颜料盒。一点点才能和一个鼓鼓的钱包。

麻雀着了魔似的从一块鹅卵石跳上另一块鹅卵石,如果站下仔细观察一番,你便会发现它们的确是在做很费力的事情。到处都丢着食物,我是指在水沟里。那位漂亮的美国女人在打听哪儿有卫生间。卫生间!让我带你去,你这蔑视金钱的瞪羚!你说卫生间?“这儿来,小姐。别忘了编号的是留给残废军人的。”

鲍里斯在搓手——他在讲解这笔租房交易中的最后几条事项,几条狗在院子里叫,叫声像狼一样。楼上,梅尔渥内斯太太在挪动家具。她整天无事可做,很无聊。如果发现哪儿有一点点灰尘她便把整个房子打扫一遍。桌上摆着一串绿葡萄和一瓶甜酒——十度的优质酒。“好吧,”鲍里斯道,“我可以为你做一个脸盆架。请到这儿来,对了,这是卫生间。当然,楼上还有一个。对,每月一千法郎。你说你不怎么喜欢于特里约?不,这儿才是。只是需要一个新脸盆,就是这……”女人马上要走了,这一回鲍里斯压根没有介绍我。这个婊子养的!每次来一个有钱女人他就忘记介绍我。过几分钟我就可以再坐下来打字了。不知怎么搞的,今天我不大想干下去了,我的干劲一点一点消失了,她会在一个小时后回来,夺走我屁股底下坐的椅子。一个人居然不知道他半小时后坐在哪儿。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能写作呢?如果这个有钱的王八蛋租下这个地方,我就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了。处在这么一种困境中便很难确定哪一种情形更糟——没地方睡好些还是没地方工作好些。一个人在哪里都能睡觉,可他一定得有个工作的地方。即使你写的不是一部杰作,写一部拙劣的小说也得有把椅子坐、有个安静的环境呀。这些有钱的女人从来没想过这个,无论何时她们想把自己柔软的屁股放低一些,总有一把摆好的现成椅子昨夜我们出去了,剩下西尔维斯特和他的上帝一起坐在炉边。西尔维斯特穿着睡衣,莫尔多夫唇间叼着雪茄。西尔维斯特在剥桔子,他把桔子皮放在沙发巾上。莫尔多夫凑近他,问他自己是否能再念一遍那部才华横溢的模仿滑稽作品《天堂之门》。我和鲍里斯打算走了,我们太快活了,同这儿的病房气氛不大谐调。塔尼亚跟我们一道走,她快活,因为她要离开这儿了。鲍里斯快活是因为莫尔多夫身上的上帝死了。我快活是因为我们还要演出另一幕戏。

莫尔多夫的声音很恭敬,“西尔维斯特,在你睡觉之前,我能同你呆在一起吗?”过去六天里他一直同西尔维斯特呆在一起,买药、为塔尼亚跑腿,安慰和宽慰他们、守卫大门谨防鲍里斯及其无赖等不怀好意的人闯入。他像一个发现自己的偶像在夜间被人肢解了的野人,他坐在这个偶像脚下,带着面包树上的果实和油,咕哝着语无伦次的祷告词。他说话时调子十分殷勤,他的四肢早已麻痹了。

他对塔尼亚说话的口气仿佛塔尼亚是一位违背誓言的女牧师。“你一定要自尊自重,西尔维斯特就是你的上帝。”西尔维斯特在楼上受罪(他胸部有点儿哮喘),而这对男女牧师却在大吃大喝。莫尔多夫说,“你这是玷污自己。”汤从他嘴上滴下来,他有本事一边吃一边蒙受痛苦。他一面挥手赶开苍蝇一类的东西,一面伸出他的肥胖的小爪子去抚摸塔尼亚的秀发。“我快要爱上你了,你像我的范妮。”

在别的方面,今天也是莫尔多夫的好日子。美国来信了,莫门门功课都是优秀,默里在学骑自行车,留声机也修好了。你从他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信里除了报告成绩和学自行车的事还有别的。你可以坚信这一点,因为今天下午他为他的范妮买了三百二十五法郎的珠宝,还给她写了一封有二十页厚的信。侍者替他拿了一张又一张纸,替他灌墨水、端咖啡、送雪茄,他出汗时便替他扇扇子,拂去桌上的面包渣,雪茄一灭便再替他点上,为他买来邮票,尽心尽意地侍候他,围着他团团转,朝他顶礼膜拜……差点儿弄断了他的脊梁骨。雪茄烟头很粗,比克罗那·克罗那牌雪茄粗大。莫尔多夫也许在日记中提到了这一点,这是为了范妮的缘故。手镯和耳环的价钱很合算,钱花在范妮身上总比浪费在杰曼奥德特这类小婊子身上好些。他对塔尼亚就是这样说的,他给她看他的箱子,里面塞满了给范妮、莫和默里的礼物。

“我的范妮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女人,我一直在挖空心思找她的缺点,可就是找不到。

“她十分完美。让我告诉你范妮能干什么,她打起桥牌来像个高明的职业牌手,她还对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感兴趣。比如说,给她一顶旧帽子,看她拿它怎么办。她在这儿折一折,在那儿加条带子,这就成了一件很美的东西了!你知道什么是最大的幸福吗?是在莫和默里睡着后坐在范妮身边听收音机。她那么安详地坐着,看着她我的全部奋斗和伤心失意都得到了报偿。她听得十分明白清楚,我一想起你们那散发着臭味的蒙帕纳斯,再想到我同范妮吃完一顿好饭后在里奇湾消磨的一个夜晚,我就可以告诉你这两个去处根本没法比。一点简单的食品、孩子、柔和的灯光,范妮坐在那儿,有点累,不过快活、满足、有钱……我们就这样一句话不说坐上好几个小时,那才叫幸福呢。

“今天她来了一封信——并不是那种枯燥的流水帐,她给我写的全是心里话,用的话连我的小默里都能看懂。她对一切都很敏感,我的范妮。她说孩子们必须继续受教育,不过这项花费叫她发愁。送小默里上学要花一千美元,莫当然能得到一笔助学金。可是小默里这个天才,默里,我们拿他怎么办?我给范妮写信叫她别发愁。送默里去上学吧,我说。那一千元呢?今年我挣的钱会比哪一年都多,我要送小默里上学,因为那孩子是个天才。”

我真希望范妮开箱子时我在常“你瞧,范妮,这是我在布达佩斯从一个老犹太人那里买的……这是保加利亚人穿的——纯毛的……这东西原先是属于某一位公爵的——不,不必缠起来,放在阳光下……我们去看戏时我要你穿这个,范妮……穿它时配上我给你的那把梳子……这个,范妮,是塔尼亚替我挑的……她跟你有点儿像呢……”范妮正坐在靠背椅上,像石印油画上画的一样,莫在一边,小默里那天才在另一边。她的粗腿有点儿短,够不着地板。她的眼睛呈一种黯淡的高锰酸盐色,Rx房像成熟的红色包心菜,身子往前一倾便微微颤动一下。可是,可悲的是她青春已逝,坐在那儿活像一只电己用完的蓄电池。她的脸歪了,需要增加一点儿活力,需要突如其来的刺激使它复原。莫尔多夫正像个肥蛤膜一样在她面前跳来跳去,他的肉在颤抖。他滑倒后要打个滚再重新趴在地上都很费劲,于是范妮便用她的粗脚趾轻轻踢踢他。他的眼珠更凸出了,“再踢我一脚,范妮,这样很舒服。”

这一回她狠狠给了他一脚——这一脚给他的大肚子上留下了一个永久的坑。他的脸紧贴着地毯,垂下来的软肉在毯子的绒毛上颤动。他快活一点儿了,四处乱蹦乱跳,从一件家具旁跃到另一件家具旁。“范妮,你真是太棒了!”这时他正坐在范妮的肩膀上,他从她耳朵上咬下一小块肉来,只是耳垂上的一点点,那儿是不会感觉到痛的,可她仍同死了一般——仍是一只没有电的蓄电池,毫无热情。他又扑在她腿上,趴在那儿像牙疼似的发抖,他现在已十分激动而且控制不住自己了,他的肚皮像一块漆皮那样发光,眼睛里出现了一对花哨的背心纽。“扒开我的眼睛,范妮,我要更清楚地看着你!”范妮把他抱至床上,往他眼睛上滴了一点热蜡。她在他肚脐四周摆上戒指,又在他屁股里塞了一支体温计。她把他安置好,他便又颤抖起来,突然他缩小了,缩得完全看不见了。她在各处找他,在她肠子里找、到处找。有个东西在使她发痒,可是她就是说不上那儿痒。

蛤蟆在爬墙,痒,痒。“范妮,把我眼睛里的蜡弄出来!我要看见你!”可是范妮在哈哈大笑,笑得全身抖动不止。她身体里的东西在使她发痒、发痒,如果找不到这个东西她就会笑死。“范妮,箱子里装满了漂亮的东西。范妮,听见我说的了吗?”范妮在哈哈大笑,像一条肥胖的蛆一样笑。她笑得肚皮都鼓起来了,大腿也在发青。“啊,老天!鲍里斯!有个东西在使我发痒。……我忍不住!”

《北回归线》:第1章

《北回归线》是美国作家亨利·米勒(Henry Miller)的第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也是他出版的第一本书。小说通过一个失意的美国电报公司的职员孤身来到巴黎寻求新生活而处处碰壁的故事,反映资本主义世界的重重危机。作品情节简单,主要写了主人公的思想感情以及在巴黎参加的文化活动。这本书所给我们的,是血和肉、酒、食物、笑声、欲望、激情、好奇心,可以是我们最高、最模糊的创作根源得到滋润的简单真实。地上的建筑物已经被扫倒。这本书挟着一股急风,在这个时代荒脊的土壤上,根脉枯萎枝杆残败的死树,将一一被吹倒。这本书深入根柢。往下挖掘,要掘出地底的清泉。

第1章

现在我住在波勒兹别墅,这里找不到一点儿灰尘,也没有一件东西摆得不是地方,除了我们,这里再没有别人,我们死了。

昨晚鲍里斯发现他身上生了虱子,于是我只好剃光他的腋毛,可是他还是浑身发痒,住在这么漂亮的地方居然还会生虱子?不过没关系。我俩,我和鲍里斯也许永远不会彼此这样了解,若不是靠那些虱子。

鲍里斯刚刚总结了他的看法。他是一个天气预报专家。他说,天气会继续坏下去,会有更多的灾难、更多的死人、更多的绝望。无论哪儿都没有一点儿要发生变化的迹象。时光之癌症正在吞噬我们,我们的英雄或者已经自杀,或者正在自杀。如此说来,这个英雄不是时间,却是永恒。我们必须步调一致、前仆后继地朝着死亡的监牢奔去。没法逃脱,天气也不会变。

这是我到巴黎后的第二个秋天。我是由于某种自己至今也没能搞清的原因被人送到这儿来的。

我没有钱,没有人接济,没有希望。不过我是活着的人中最快活的,一年前,半年前,我还以为自己是个艺术家。现在我可再不这么想了。与文学有关的一切都已与我无涉,谢天谢地,再也没有什么书要写了。

那么这一本呢?这一本不算是书,它是对人格的污蔑、诽谤、中伤。就“书”的一般意义来讲,这不是一本书。不,这是无休止的亵读。是啐在艺术脸上的一口唾沫。是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一切事物的裤裆里喘上的一脚。我将为你歌唱,纵使走调我也要唱。我要在你哀号时歌唱,我要在你肮脏的尸体上跳舞……若要歌唱你必须先张开嘴,你必须有一对肺叶和一点儿乐理知识。有没有手风琴或吉他均无所谓,要紧的是有想要歌唱的愿望。那么,这儿便是一首歌,我正在歌唱。

我是唱给你的,塔尼亚。我倒是希望自己能唱得更好一些、更加悦耳一些,不过那样一来你也许永远不会愿意听我唱了。你曾听过别人唱,他们都引不起你的兴趣来,他们不是唱得太好就是还不够好。

这一天是十月二十几日,我已不再理会究竟是哪天了。你会说那是我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做的一场梦吗?有几次间隔,不过都是在两场梦之间的,现在我已全然不记得这几次间隔中的事情了。我身边的世界在分崩离析,同时在这儿或那儿留下一块块的时间。世界是一个毒瘤,正在一口一口地吞噬自己……我在想,当无边的寂静笼罩了万物,笼罩各个角落时,音乐最终会胜利的。当万物又回到未被时间孕育出来之前的状态时,世界又一次呈现出那种混饨未开的局面,而现实正是为混饨而写的。你,塔尼亚,就是我的混沌。这便是我歌唱的缘由。快死掉的不仅仅是我,是整个世界,它要蜕去时间这层皮。我还活着,在你的子宫里踢腾,这是值得书写下来的现实。

我在打瞌睡。爱情生理学。休眠中的鲸鱼的xxxx有六英尺长。编幅——有一根无拘无束的xxxx,有些动物的xxxx里还有一根骨头,就是说,一根骨头在……古尔孟说,“幸亏人身上的骨质结构已经没有了。”幸亏?是的,幸亏,想想人类带者一根有骨头的xxxx走来走去成何体统?袋鼠有两条xxxx,一根平时用,另一根只在节假日里用。继续打着瞌睡,一个女人写封信来问我替自己的书想好书名了没有,书名,当然想好了:《可爱的女同性恋者》。

你的充满逸事趣闻的生活!这是博罗夫斯基的话。我每个星期三同博罗夫斯基一道吃午饭,他的太太做主人。她是一头已挤不出奶的奶牛,她正在学英语,最喜欢用的词是“淫秽”。

你马上便会明白博罗夫斯基是多么难对付了。不过等一等……博罗夫斯基身着一套灯芯绒西装,会拉手风琴。这副行头真是妙极了,尤其是当你考虑到他是一个蛮不错的艺术家的时候。他开玩笑说他是波兰人,不过他当然不是。这位博罗夫斯基是个犹太人,他父亲是一个集邮家。其实几乎整个蒙帕纳斯都住着犹太人,或准犹太人,准犹太人则更糟糕了。其中包括卡尔和葆拉、克朗斯塔特和鲍里斯、塔尼亚和西尔维斯特、莫尔多夫和露西尔,除了菲尔莫全是。亨利·乔丹·奥斯瓦尔德居然也是犹太人。路易斯·尼科尔斯是犹太人,甚至范诺登和彻里也是犹太人。弗朗西丝·克莱克是个犹太人,或是犹太女人。泰特斯又是一个犹太人。这样看来犹太人简直多得不得了,这本书正是为我的朋友卡尔写的,他父亲是犹太人,明白这一点很重要。

这些人中最可爱的犹太人是塔尼亚,为了她我也愿意成为一个犹太人。为什么不呢、我已经在像犹太人一样讲话了,而且我长得像犹太人一样丑。再说,还有谁比一个犹太人更恨犹太人呢?

昏昏暗暗的时辰。靛青色,水平如镜,树木在闪光、在融化。铁轨在若雷色落进运河里了,两侧涂了漆的长长的履带车像公园里的滑行铁道一样卧着。这儿不是巴黎,不是康尼岛游乐场,这是欧洲和中美洲所有城市中尚未开化的大杂烩。楼下面的调车场里,铁轨黑糊糊的,犹如蜘蛛网一样,这不是由工程师定做的,不过设计上有大起大落的变化,像极地上荒凉的冰缝,照相机却照出深浅不同的黑色。

食物是我最喜爱的东西之一,可是在这座漂亮的波勒兹别墅里几乎根本看不到食物,有时这毫无疑问是很可怕的。我曾三番五次央求鲍里斯买些面包当早饭,可他总是忘记。看来他是出去吃早饭的,回来时剔着牙缝,山羊胡子上还沾着鸡蛋渣。

他去饭馆里吃饭纯粹是为了体谅我,他说让我在一边看着他大吃大喝很难受。

我喜欢范诺登,不过我不同意他对自己的看法。譬如,我不同意他自以为是哲学家或思想家这种看法。他是一个被女人迷得神魂颠倒的人,就是这样。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作家。西尔维斯特也永远成不了作家,尽管他的大名在五百支红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目前,周围我所尊敬的作家只有卡尔和鲍里斯。

他们着了魔,心灵深处燃烧着炽热的火焰。他们疯了,不能分辨音调了,他们是受难者。

莫尔多夫倒是没有发疯,不过他也在以自己的古怪方式受罪,莫尔多夫语无伦次,他没有血管。心脏和肾。他是一个便于携带的箱子,里面有无数个抽屉,每个抽屉上都贴着标签,上面的字是用白墨水、棕色墨水、红墨水、蓝墨水写的,还有朱红、橘黄、淡紫、储、杏黄、大蓝、乌黑、安如葡萄酒色、青鱼色、日冕色、铜绿色、奶酪色……我把打字机搬进隔壁一间屋里,这样写作时便可从镜子中看见自己。

塔尼亚同艾琳一样,盼望收到厚厚的信。还有一位塔尼亚,这位塔尼亚像一颗饱满的种子,把花粉传播到各处,抑或我们也可以说,这有点儿像托尔斯泰和掘出胎儿的马棚一幕。塔尼亚也是一个狂热的人,她喜欢小便的声音、自由大街的咖啡馆、孚日广尝蒙帕纳斯林荫大道上买来的颜色鲜艳的领带、昏昏暗暗的浴室、波尔图葡萄酒、阿卜杜拉香烟、感人的慢节奏奏鸣曲、扩音机,聚集在一起谈论的一些趣闻轶事,她的Rx房是焦黄色的,系着沉重的吊袜带,她总问别人“几点了”,喜欢吃肚里填了栗子的金黄色的松鸡,她的手指像塔夫绸般光滑,蒸汽似的昏暗光线变成了冬青,她患有脚端肥大症、癌症和檐妄症,她的面纱热呼呼的,打赌用的筹码,铺着血红色的地毯,两条大腿软绵绵的。塔尼亚这样说以便叫人人都听见,“我爱他!”

鲍里斯喝威士忌喝得浑身发烧时塔尼亚便会说,“坐在这儿!啊,鲍里斯……俄国……我该怎么办,我都快叫它撑破了。”

到了夜里,我一看到鲍里斯的山羊胡子垂在枕头上便要发歇斯底里,啊,塔尼亚,你那热呼呼的阴部如今在哪儿?那副又肥又厚的吊袜带、那两条柔软而又粗壮的大腿又在哪儿?我的胯下有一根六英寸长的骨头。塔尼亚,我要弄平你那充满精液的阴部上的每一条皱纹。我要先叫你肚子疼、子宫翻个个儿,再把你送到你的西尔维斯特那儿去。你的西尔维斯特!喂,他懂得怎样生火,我却明白如何叫女人欲火中烧。塔尼亚,我把灼热的精液射进你的身体,我叫你的卵巢发热。你的西尔维斯特这会儿有点吃醋了吧,他觉得不大舒服,是吗?他感觉到我的硕大的xxxx留下的东西了。我把你那玩艺儿撑大了,我把皱纹都熨平了,跟我干过以后,你尽可同公马、公牛、公羊、公鸭子和一只瑞士圣伯尔拿僧院驯养的雪山救人犬干。你可以把癫蛤膜、编幅和蝴蝎塞进你的肛门。只要愿意,你可以奏出一串和音急速弹奏,或是在肚脐那儿拴上一只齐特拉琴。塔尼亚,我在操你,你就得这样叫我操下去。若是你不喜欢叫我当着众人的面于,我就在暗中干。

蔚蓝色的天空上鹅毛般的云丝被吹散了,干枯的树木无限延伸,黑呼呼的树枝像一个有梦游症的人那样打着各种手势。这些阴沉的、鬼怪般的树木的枝干苍白得像雪茄烟灰。这是一种超然的、全然欧洲式的静寂,百叶窗放下了,店铺闩上了,这里或那里偶尔可见一盏红灯,表明有人在幽会。其正面粗暴甚至可怕,除了树木投下星星点点的影子,一片洁净。从奥坦格利经过使我想起另一个巴黎,那便是毛姆、高更的巴黎,乔治·摩尔的巴黎,我想起那个可怖的西班牙人,他那时正以杂技演员的步子从一种作风跳跃到另一种作风,使全世界大吃一惊。我想起施本格勒同他那些可怕的宣言,并且不由得惊异——风格,广义上的风格,是否全完蛋了?我说我脑子里尽是这些念头,不过这也不是实话。只是到了后来,当我走到塞纳河对岸、当我把辉煌的灯光甩到身后时我才允许自己胡思乱想这些事儿,眼下我什么也不想,只感觉到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人被河水映出的奇迹搞得很伤心,因为这河水映出了一个已被遗忘的世界。沿河两岸,树木佝偻着身子,在这面没有光泽的镜子上投下情影,起风时这些树便发出一阵沙沙声,河水翻腾着流过时它们也会流下几滴眼泪。这条河使我默默无言,我找不到可以倾诉心曲的人,哪怕是一点点也好……艾琳的毛病在于她只有一个手提包,却没有阴户。她总想把厚厚的信塞进包里,信上都是大量闻所未闻的事情,现在她叫劳娜,因而也有阴户了,我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她给我们送来了一些下面的毛。劳娜——一头疯狂的驴子,在风中乱闻乱嗅,以此取乐。在每一座山坡上她都要扮演妓女的角色,有时还在电话亭和卫生间里。她为金·卡罗尔买了一张床和一只铭刻上他的姓名首字母的刮胡子时用的杯子。她躺在托特纳姆广场大道上,撩起衣裙用手指弄自己那个地方,还有蜡烛,用罗马蜡烛和门把手弄。全国找不到一个男人的那玩艺儿大到能令她满意的程度……一个也没有。男人的玩艺儿一进入她身体便会蜷起来,她需要胀大的xxxx、自动爆炸的纸火箭和滚烫的蜡油、木焦油。你若是由着她,她会割断你的命根,叫它永远留在她身体里。劳娜这样的阴户在一百万女人中才有一个!这是试验室里的阴户,没有一种石蕊试纸能显出它的颜色。这个劳娜还是一个骗子。她从未替卡罗尔买过床,她用一个威士忌酒瓶砸他的脑袋。她满嘴脏话和承诺。可怜的卡罗尔,他的xxxx只能在她体内蜷起来然后死掉,只要她吸一口气他那玩艺儿就会掉出来,像一只死泥鳅一样。

大量的、厚厚的、闻所未闻的信件。一只没有带子的手提包。一个没有插钥匙的锁孔。她有一张德国人的嘴、一对法国人的耳朵和一个俄国入的屁股,而阴户却是世界通用的。当国旗挥动时,它便一直红到喉咙处。你从于勒——费里林荫道进去,从维莱特门出来。你把你的小羊尾放进粪车里,自然是两个轮子的红色粪车。在乌尔克和马恩河的汇合处,水顺着河堤流去,在桥下静静地流淌,仿佛一面镜子。劳娜如今躺在那儿,河道里满是玻璃碎片。含羞草在哭泣,窗户上有一个潮湿的、雾状的屁。劳娜是一百万女人中的姣姣者。全是阴户和一截直肠,你可以坐在里面看中世纪史。

莫尔多夫首先显得像某人的一幅漫画,甲状腺似的眼睛,米什林式的嘴唇,声音像豌豆汤。他在背心里掖了一个小梨,不论你怎么看他都是那副尊容,随身带着有个坠子的鼻烟盒,象牙柄的,还有棋子、扇子、教堂地图。他发酵的时间太长,现在已变得毫无形状了,成了失去维生素的酵母,没有橡皮底座的花瓶。

他家族中的女人们在九世纪曾两次改换祖先,到了文艺复兴期间又换了一次。他在一次次战乱中、在众多的黄肚皮和白肚皮下留存下来。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很久,一个鞑靼人便朝他的血液里哗过唾沫。

他的为难也就是一个侏儒的困惑。透过松球状的眼睛,他看到自己的侧面轮廓投影在一幅无法计量的幕布上,他的声音使他陶醉,因为它尖细得如间一个针头一般。他听到的一声大吼对于别人只是尖细的叫唤。

他的头脑,他的头脑是一个圆形剧场,场上的演员一人扮演好几个角色。莫尔多夫,多才多艺而且不出错,一个个依次扮演着他的角色——小丑、耍把戏的、杂技演员、牧师、登徒子、江湖骗子。这个圆形剧场太小了,于是他在剧场里安放了炸药。观众都吃了迷幻药,于是他便把它炸毁了。

我徒劳地企图接近莫尔多夫。这就像企图接近上帝一样,因为莫尔多夫就是上帝——他本来就是上帝。我只是记载下……我以前就对他有一些看法,现在我放弃了,而另一些看法现在正在修正中。我把他抓住了,结果发现手中不是蟑螂而是一只靖蜒。他的粗鲁冒犯了我,然而他的脆弱又叫我为之倾倒。

他滔滔不绝直到把自个儿憋得透不过气来,随后又像约旦河一样沉默无语。

每当我看着他小跑着走上前来迎接我,伸出一对小爪子,眼睛里流着泪,我便觉得自己在同……不,这句话不能这么说。

“像在喷泉上跳跃的鸡蛋。”

他只有一根手杖———根普通的手杖。他的衣袋里装了一张张纸,都是治疗悲观狂的处方。他的病现在痊愈了,替他洗脚的那个德国小姑娘因而悲痛欲绝。这正如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背着他的古吉拉特语字典到处走。“对人人都不可避免”,这后无疑就是指“绝对必要的”。博罗夫斯基会觉得这话不可理喻,一星期里每天他都要换一根手杖,还有一根是复活节专用的。

我们彼此间有这么多共同点,看别人便犹如在一面裂了缝的镜子里看自己。

我一直在翻阅我的手稿,每一页上都是潦草涂改过的手迹。

全是文学!我有点害怕。这多么像莫尔多夫,唯一不同的是,我是一个非犹太人的异教徒,而异教徒受苦受难的方式是不同的。

据西尔维斯特讲,他们虽有痛苦,但却不患神经病,而一个从未患过神经病的人是不懂什么叫作痛苦的。

于是我清楚地回忆起我痛苦时是多么快活,那正像带着一头小熊仔上床睡觉,有时它会用爪子抓你,那时你才真正知道害怕。平时你不会怕——你可以放掉它,或者把它的头砍掉。

有些人无法抵御钻进野兽笼子里、同野兽在一起厮混的欲望,他们连手枪、鞭子都不带便进去了,正是恐惧使他们变得无所畏惧……对于一个犹大人,全世界便是一个野兽横行的笼子。笼门锁上了,他在笼子里,没有手枪、鞭子,但他勇气十足,甚至嗅不到笼子角落里的兽粪味。围观者在拍手,可他听不见,他认为这场戏是在笼子里面演的,他认为这个笼子便是整个世界,门锁上了,他独自一人无助地站在那儿,发现狮子不懂他的话。没有一头狮子听说过斯宾诺莎人斯宾诺莎?它们干吗不咬他?“给我们肉吃!”它们吼道,而他却站在那儿吓呆了,脑子全乱了,他的世界观也变成一个荡到空中再也够不到的秋千。狮子举起爪子扇一下,他的世界便被打得粉碎。

同样,狮子们也失望了。它们期待的是血,是骨头,是软骨,是筋,它们嚼了又嚼,然而词汇是无味的树胶,树胶是无法消化的。你可以朝树胶上撒糖、助消化药、百里香草汁和甘草汁,待树胶被树胶收集者裹起来后便好消化了,这些树胶收集者是沿着一个业已下沉的大陆的山脊来的,他们带来了一种代数语言,在亚利桑那沙漠中他们遇到了北方的蒙古人,这些人像茄子一样光滑。这是地球呈陀螺仪状倾斜后不久的事情,当时墨西哥湾流同日本湾流分道扬镳了。在地球的中心他们找到了石灰岩,于是他们将自己的语言绣在地壳底下。他们吃伙伴的内脏,森林围住了他们,围住了他们的骨头,脑壳和饰有花边的石灰岩,他们的语言便消失了。人们有时在这儿或那儿仍找得到一个兽群遗骸,一个被各种塑像所覆盖的头盖骨。

这一切与你有什么关系,莫尔多夫?你口中的话是杂乱无章的,说吧,莫尔多夫,我正等着你说呢。当咱俩握手时,谁也感觉不到透过我们汗水浇下的大量的水。每当想词儿时,你总是半张着嘴,唾液在你腮帮子里面流淌。我一跃跳过了半个亚洲,我到那儿丢捡你的手杖,尽管这是一技普普通通的手杖。

在你身体一侧戳一个洞,我便可以搜集到足够塞满大英博物馆的东西。我们站上五分钟便可吞没很多个世纪。你是一个筛子,我的模糊想法便是通过它滤下去并且变成言语的,言语后面是一片混乱,每个词是一条、是一杠,只是杠还不够,永远无法做成一只筛子。

我不在家时窗帘挂上了,它们看起来像在来苏水里浸过的奥地利蒂罗尔州出产的桌布。屋里光芒四射,我迷迷糊糊地坐在床上,想着人类诞生前是什么样子。突然钟声响了,这是一种稀奇古怪、绝非人世的曲调,我仿佛被带到了中亚的大草原上。有些曲子缕缕不绝、余音绕梁,有些则一倾而出,缠绵悱恻。如今一切又都归于寂静,只有最后一个音符仍在飘荡,这只是一只微弱的高音锣,响了一声便像一个人苗一样熄灭了,它几乎无法划破这静谧的夜。

我曾跟自己订立了一个无言的契约:写过的东西不再改动一行。我对完善自己的思想或行动并无兴趣,我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完美与屠格涅夫的完美等量齐观(还有什么比《永久的丈夫》更完美的?)。于是,在同一环境中,我们有了两类完美。

然而在凡高的信中还提到一种超出这两类完美的完美,这便是个人战胜了艺术。

现在只有一件事使我极感兴趣,这就是记下书中遗漏的一切,就我所知,还没有人利用空气来给我们的生活指示方向,提供动机的各种元素,只有杀人狂似乎在从生活中重新汲取一定量的他们早先投入生活中的东西。这个时代呼唤暴力,可我们只得到了失效的炸药。革命不是尚在萌芽中便被扼杀就是成功得太快。激情很快便丧失殆尽,人们便转而求助于思想,这已是常规。提出来的建议没有一项能维持二十四小时以上。我们要在一代人生活的这段时间里生活一百万次,在对昆虫学、深海生物或细胞活动的研究中,我们学到更多……电话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永远无法把这件事情想清楚。

有人来租这所公寓了……

看来我在波勒兹别墅的生活要结束了,好吧,我就收拾起这些手稿走路好了,别处也会发生一些事情。事情总是在发生,不论我走到哪里,那儿总有戏看。人就像虱子一样,他们钻到你皮肤下面,躲藏在那儿。于是你搔了又搔,直到搔出血来,可还是无法永远摆脱虱子的骚扰。在我所到之处,人们都在把自个儿的生活弄得一团糟,人人都有难言的隐痛。厄运、无聊、忧伤和自杀,这些都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四周的气氛中弥漫着灾难、挫折和徒劳无功。搔吧,搔吧,直到一块好皮肤也不剩。这结果令我兴奋不已,我不但不灰心丧气,反而很开心。我高声呼唤更多。更大的灾难和更惨重的失败,我要叫全世界乱成一团,我要叫每个人都把自己搔死。

连这些支离破碎的笔记我几乎都没有时间记,因为我是被人逼迫过着节奏快而又忙乱的生活的呀。来过电话后,一位先生和他太太来了,在他们谈话期间我上楼去躺下来,我躺着,盘算下一步该怎么办。当然不能回到那个妖怪的床上整夜翻来覆去用大脚趾头弹面包屑。这个令人作呕的小杂种;若是还有比当妖怪更糟糕的那便是当个守财奴。他是一个胆小如鼠、战战兢兢的小混蛋,总是在怕有朝一日破产的恐惧中过日子——或许是三月十八日,准确日子却是五月二十五日。他喝咖啡不要牛奶或糖,吃面包不涂黄油,吃肉不要汤,要不就干脆不吃肉。

他不是不要这个便是不要那个,这个肮脏的小财迷。哪一天你打开抽屉瞧瞧便会发现藏在钱匣子里的钱,足足有两千多法郎,还有一些没有兑现过的支票。就算这样,我本来也不会这么在乎的,若不是我的贝雷帽里总是被他倒进咖啡渣子,地板上堆满了垃圾,更不用说那冰冷的润肤膏、油腻腻的毛巾和总是塞住的下水道了。我告诉你,这个小杂种身上总有一股臭味,除非是刚刚洒过科伦香水。他的耳朵脏、眼睛脏,屁股也脏。他是一个大关节、有哮喘病,有虱子、卑微而又病态十足的家伙。

哪怕他曾给我端来过一顿像样的早饭我也会原谅他的全部缺点的!这个家伙在一只脏兮兮的钱匣子里藏着两千法郎,却拒绝穿件干净衬衣,舍不得在面包上涂点儿黄油。这样一个家伙还不只是妖怪,不只是守财奴——他简直是一个白痴。

不过有关这个妖怪的都是题外话。我竖着一只耳朵倾听楼下的动静,来人是一位和他妻子一道来看房子的雷恩先生,他们正在谈论要把它租下来呢。谢天谢地,他们还只是说说而已。

雷恩太太爱笑,这表明马上会出麻烦的。这会儿是雷恩先生在说话,他的声音沙哑,刺耳、深沉,犹如一件又重又钝的武器砍进肉,骨头和软骨里。

鲍里斯叫我下来好介绍我同他们认识,他搓着双手,像个开当铺的。他们正在谈雷恩先生写的一个故事,一匹破马的故事。

“我还以为雷恩先生是位画家呢。”

“当然是,”鲍里斯眨了一下眼睛说。“不过到了冬天他便写作了,他写得不错……好极了。”

我想引雷恩先生讲话,讲点什么,讲什么都行。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讲讲那匹跛马。可雷恩先生几乎一言不发,每一回他试图讲动笔写作的那段枯燥日子时,他的话便变得难懂了。他往往要花上几个月工夫才在纸上写下一个字。(冬天只有三个月。)这几个月和冬天那几个月里他在思考什么?天理良心,我真看不出这家伙是个作家,可雷恩太太说,他一坐下灵感便纷至沓来。

话题在变换,很难了解雷恩先生在想什么,因为他不说话。

而雷恩太太却说,“他边想边干。”在雷恩太太口中,雷恩先生样样都很好。“他边想边干”——非常可爱,可爱极了,博罗夫斯基准会这么说。不过也实在非常痛苦,尤其是,这位思想家只不过是一匹跛马。

鲍里斯给我钱,叫我去买白酒。去买酒的路上我便已经醉了,我知道自己一回到屋里便会如何表现。沿着那条街走过来时酒劲儿便发了,我早拟好了一篇漂亮的演说词,它像雷恩太太的傻笑,就要滔滔不绝地涌出口来,照我看,她也已有几分醉意了,她一喝醉便会留神听别人说。刚从酒店里出来,我便听见汩汩的撒尿声,一切都在发狂,在四处乱溅,我要雷恩太太听着……鲍里斯又在搓手,雷恩太太仍在结结巴巴地飞溅着唾沫星子说话。我把一个酒瓶夹在两腿间,把开瓶塞的钻子钻进去,雷恩太太大张着嘴期待着。酒从我两腿间溅出来,阳光也从八角窗外溅进屋来,而我的血也在血管中沸腾,将要从我身体里一涌而出的上千种发疯的玩艺儿现在都混杂在一起了。我把自己想起的每一件事讲给他们听,这些事情原先都藏在我心灵深处,而雷恩太太的狂笑使我开口全说出来了。两腿间夹着酒瓶,阳光由窗外洒进来,这会儿我又重新体验到刚到巴黎时捱过的那段寒酸日子里所感受到的快活心境,当时我茫然不知所措,一贫如洗,像在宴会上徘徊的一个鬼魂那样在街上逛来逛去。每件往事又突然全部想起来了——不能使用的卫生间、那位赞成擦皮鞋的王子、辉煌影院,我在那儿躺在老板的大衣上睡过觉,那个窗子上的铁栅、叫人窒息的感觉、肥大的蟑螂,偶尔的一顿大吃大喝、即将消失在暮色苍茫中的罗斯,坎那克和那不勒斯。我常空着肚子在大街上东跑西颠,有时也去拜访素不相识的人,例如德洛姆夫人。至于怎样到德洛姆夫人家去的,我再也想不起来了,可我去了,还设法进去了,我穿着灯芯绒裤子和猎装,裤子门襟上一个扣子也没有扣便从管家和系着一条小白围裙的女佣人身边闯进屋子里去了。直至今日我仍能感觉到那个房间里金碧辉煌的气氛,德洛姆夫人身着男人气的衣服坐在一只宝座上,鱼缸里养着金鱼,还有古代的世界地图和装订精美的书籍。我仍能感觉到她沉重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她那色迷迷的态度叫我有点害怕。更舒适的是在圣拉扎尔车站往下灌浓炖肉汤,妓女们都站在门口,每张桌子上都摆着塞尔查矿泉水瓶子,一股很浓的精液在裤裆里泛滥。五点到七点间最好的消遣莫过于置身于这一大群人中,紧跟着一条大腿或一个美丽的酥胸往前走,脑子里乱哄哄的,一个个念头接瞳而至。这是那时一种稀奇古怪的满足,那时没有约会,没人请吃饭,没有计划,没有钱。那真是黄金般的日子,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每天早上我拖着疲惫的步子去美国捷运公司,每天早上都从办事员那儿得到那个不可避免的答复。于是我像臭虫一样东跑西颠,时不时地捡几个香烟屁股,有时偷偷地捡,有时又腆着脸公开捡。有时我坐在长椅上勒紧裤腰带止住饥饿的折磨,有时穿过杜伊勒利花园,边望着那粗笨的塑像边勃起一回。或是夜间沿着塞纳河漫步,这儿逛逛,那儿逛逛,力它的美姿发狂——两岸的树木,水中破碎的倒影,桥上该死的灯泡照耀下湍急的水流,女人们睡在门廊里,睡在报纸上,睡在雨里,到处都有散发着一股霉味的大教堂门廊,到处都有乞丐、虱子和充斥着圣维德斯舞会的丑八怪女人。在小巷里,手推车像酒桶一样堆放在一起,市场上弥漫着草莓的气味,老教堂四周都种着菜。闪烁着蓝色的弧光,贫民区堆满了垃圾,很滑,脚穿缎子舞鞋的女人们痛饮了一夜后在这些污物和害虫上跌跌撞撞地走过去。

还有圣绪尔比斯广场,又宁静又空旷,每天夜里临近午夜时分便有一个拎着一把散了架的雨散戴着古怪面纱的女人到那儿去。每天夜里她都撑着伞睡在一条长椅上,伞骨已掉下来,她的衣服已变成绿色的,她的手指又细又瘦,身上散发出一种霉烂的味道。到了早晨,我本人便要坐在那儿,在阳光下安安静静睡一觉,一面还要诅咒那些该死的鸽子,它们到处觅面包渣吃。圣绪尔比斯啊!那硕大的钟楼、贴在门上的花花绿绿的广告,以及楼内点燃的蜡烛。这便是阿纳托尔·法朗士如此热爱过的圣绪尔比斯。在这儿,神坛上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喷泉中水花四溅,鸽子在咕咕叫,面包屑一眨眼工夫便不见了,而我饥肠辘辘的肚子里却发出了单调的隆隆声。我在这儿一天又一天地坐下去,想着杰曼和她在巴士底广场附近住过的那条脏兮兮的小街,而神坛后面仍不断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公共汽车呼啸着从身边驶过。太阳晒化柏油,柏油又对我和杰曼产生了影响,对柏油本身和钟楼里的整个巴黎也产生了效力。

仅仅一年前我和莫娜每夜都沿着波拿巴街散步,那是在我们告别博罗夫斯基之后。当时圣绪尔比斯广场对我并不意味着什么,巴黎的景物对我都不意味着什么。我说话说累了,看人脸孔看烦了,逛大教堂、广场和动物园等地方也逛腻味了。在红色的卧室里找本书看吧,藤椅坐着不舒服。我整天坐着坐腻了,红色的壁纸叫人厌倦,看着这么多人没完没了地胡扯更叫人心烦。这问卧室和箱子总是打开的,莫娜的衣服杂乱无章地四处丢着。我的套鞋和手杖都在红卧室里,还有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巴黎!巴黎意味着塞莱特咖啡馆、大教堂、多姆大饭店、跳蚤市尝美国捷运公司。巴黎!巴黎意味着博罗夫斯基的手杖、博罗夫斯基的帽子、博罗夫斯基的树胶水彩画、博罗夫斯基的史前鱼和史前笑话。一九二八年在巴黎,我仍记忆犹新的只有一夜——启程乘船去美国前的那一夜。

那是一个难得的夜晚,博罗夫斯基有点儿醉了,他还有点儿讨厌我,因为我跟那儿的每一个婊子跳舞。不过我们早晨就要走了!我就是这样对我搂住的每一个女人说的——早晨就走!我就是这样对那个有双玛瑙色眼睛的金发女郎说的。到了卫生间里,我站在小便器前,下面勃起得很厉害,它显得既轻又重,像一只插上翅膀的枪弹。我就这样站在那儿时,两个女人溜进来了——美国女人。我双手握着xxxx,友好地同她们打招呼。她们朝我挤挤眼便走过去了。我正在走廊里系裤扣,便看到其中一个女人在等她朋友从厕所里出来。还在奏乐,也许莫娜会出来找我,或是博罗夫斯基拄着他的金柄手杖来,可我现在在这女人的怀抱中,她搂着我,我便不在乎谁会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俩慢慢蠕动着钻进一个小房间,我让她手扶着墙弯腰俯在那儿。我试着把那东西插进去,可是不成功,于是我们又坐下试了一回,可还是不成功,无论怎样试都不行。她自始至终握着我的xxxx,活像握着一件救命的宝贝一样。可是没用,我们太兴奋、太急切了。还在奏乐,于是我俩又从小屋里匆匆出来回到走廊里。在厕所里我把精液全射在她的漂亮衣服上,为此她很生气。我摇摇晃晃回到桌旁,博罗夫斯基脸上红扑扑的,莫娜则责难地望着我。博罗夫斯基说,“咱们明天都去布鲁塞尔。”

大家都同意了,回到旅馆后我吐得到处都是,床上、脸盆里、衣物上、套鞋和手杖上,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上也吐上了。

几个月后,还是在同一座旅馆的同一个房间里,我们望着窗外院子里的景物,自行车都放在那儿。楼上,阁楼底下有间小屋子,某位叫亚历克的活泼小伙子整天在放留声机,还扯着嗓门反复唱些美妙的歌儿。我说“我们”,可我这是把事情提前叙述了。莫娜一直不在,今天我就要去圣拉扎尔车站接她呢,临近傍晚,我把脸挤进两条栅栏之间站着等,可是没见莫娜,我又看了一遍电报也没能看出什么溪跷。于是我又回到拉丁区,照样大吃了一顿。过了一会儿从多姆大饭店前游逛而过时我突然看到一张苍白,臃肿的面孔和一对急不可耐的眼睛,还有一直令我心驰神往的夭鹅绒衣裳,因为在柔软的天鹅绒下总有她温暖的Rx房、大理石般洁白的大腿和冰凉而又结实的肌肉。她从面孔的海洋中起身拥抱我,充满柔情地拥抱我———千只眼睛、鼻子、手指、腿、酒瓶、窗子、钱包和茶托都在瞪着我们,而我俩拥抱在一起,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我在她身边坐下,她便说开了——滔滔不绝他说开了,这是歇斯底里、性变态和麻风病的狂热征兆。我连一个字也没听见,因为她很美,我爱她,现在我很快活,还愿意去死。

我们沿着城堡街漫步,找寻尤金。我们走过那座铁路桥,我常常在这儿看着火车驶出去,这时我在想她究竟在哪儿,心里也就很不好受了。过桥时一切都是软绵绵的、迷人的,烟雾从我们两腿间袅袅上升。铁轨嘎嘎作响、信号机在我们血液中闪烁,我觉察到她的身子紧紧贴着我的——全成为我的了,于是我停下用双手抚摸那温暖的天鹅绒。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在碎裂,碎裂,天鹅绒下的温暖肉体渴望着我……我俩又回到原先那间屋子,多亏尤金,我们又弄到了五十法郎。我看看院子里,那部留声机已经停了,箱子打开着,奠娜的东西像往常一样丢了一地,她穿着衣服躺在床上,我催她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我以为她要发疯了……躺在床上,盖着毯子,再摸摸她的身体多么好啊!可是能摸多久呢?这一回能持续下去吗?我已有了一种预感,这不会延续多久的。

她狂热地跟我说话,仿佛我们没有明天一样。“别说了,莫娜!看着我……别说了!”最后她睡着了,我从她身下抽出胳膊。

我闭上眼,她就躺在我身边……到早上当然还在……我是在二月里从码头启程的,那天下着一场叫人睁不开眼睛的暴风雪。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在窗口同我挥手道别,当时街对面角落里站着一个男人,他的帽子拉下来遮住眼睛,下颚贴在西服翻领上。这个望着我的人是个胎儿,一个嘴里叼着雪茄的胎儿。莫娜在窗口向我挥手道别,脸色苍白而臃肿,披头散发,忽而又到了一个阴沉沉的卧室中,我俩有节奏地喘着气,她身上散发出一种温暖的、猫身上的气味,她的秀发叼在我嘴里。我闭着眼,我们对着嘴呼出一口口热气。我俩紧贴在一起,距美国有三千英里之遥,可我再也不想它了。同她在这儿睡在床上、让她对着我呼吸、秀发含在我嘴里——我认为这是一种奇迹。天亮以前什么事都不会发生……我从酣睡中醒来望着她,这时一缕微弱的光线透进来,我望着她美丽的蓬乱头发,觉得有样东西顺着她的脖子爬下来。我又凑近看看她,她的头发在动。我扯开床单,看到更多的臭虫,它们在枕头上排成一大片。

拂晓,我们匆忙收拾起东西溜出旅馆,这时街上的咖啡馆还没有开门。我们步行,边走边搔痒。天亮了,天边出现了一片奶白色的晨喷,一朵朵橙红色的彩云飘过天空,恰似蜗牛出壳。巴黎啊,巴黎,一切都发生在这儿。断垣残壁、小便池中悦耳的哗哗流水声、男人们在酒吧间里舔小胡子。窗板往上推时铿锵作响,街沟里水流潺潺有声。还有用鲜红的巨大字母拼成AmerPicon之字形。咱们走哪条路:为什么?往哪儿走,干什么?

莫娜饿了,而且她的衣服很单保除了晚礼服、香水、俗气的耳环、手镯和脱毛剂,她什么也没有。我们在梅园大道上一家弹子房中坐下要了热咖啡。卫生间坏了。我们得坐一阵了才能去另一家旅馆,这时我们互相拣去了对方头发里的臭虫。莫娜紧张不安,所以发起脾气来。非得洗个澡,非得干这,非得干那。非得、非得……“你还剩下多少钱?”

钱!全忘掉了。

美国饭店。那儿有部电梯。

我们在大白天便上床睡觉了。待我们起来天色已黑,这时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凑足往美国打一份电报的钱。电报就打给那个嘴里叼着长长的、有味道的雪茄的胎儿。还要去拉斯帕伊林荫道找那个西班牙女人,做顿热饭是她的拿手好戏。天一亮便会发生什么事的。至少我们可以一起上床了。再也没有臭虫了。雨季已开始。床单干净极了……

《失落的世界》:第十六章 列队前进!

柯南·道尔不光对历史小说情有独钟,对科幻探险小说也颇为青睐。本书正是他的这类小说的代表作。小说起因于这样一段经历,在他书房窗外的一块高地上,发现了禽龙足迹的化石,他把其中一些足迹化石保存在台球室里。禽龙的形象成为他创作小说的最初起因。一九一一年秋天,他又阅读了雷·兰开斯特教授(在小说中作者特地向他致敬)有关恐龙的著作。书里的插图上描绘了种种恐龙形象,使他眼界大开。能不能这样设想:假定在西方文明世界的遥远尽头——比如,在莽莽林海中的一个从未发现的高原上,还存在着这种生物呢?对一个探险家来说,这是最提神的游戏,而对科学家则是最惊人的发现,对于一个作家而言,这自然是一部畅销书的绝佳题材。在多年以后,大导演斯皮尔伯格将此书改编后搬上银幕,这就是几乎入尽皆知的《侏罗纪公园》。

第十六章 列队前进!

当我们的邮船离南安普敦还有五百英里的时候,一家家报纸、一个个通讯社开始给我们发来无线电报,愿意为一封短短的关于真实结果的回电付以巨金。这表明不仅是科学界,而且一般公众对我们的探险也感觉兴趣了。但是我们拒绝回电。我们是动物学会的代表,首先向动物学会的会员提出我们的报告是我们的责任。这样,虽然我们发现南安普敦住满了记者,我们斩钉截铁地拒绝发布任何消息。

盛会安排在我们到后的第二天晚上举行。

次日的报纸满满地是关于会议的长的、短的报道。这里我抄录一个短的报道。

“在开会的时间八点钟以前很久,大会堂就挤满人了。不过七点四十五分,一般公众强冲进大会堂(好多人受了伤)。在他们进去后,每一个过道都水泄不通了,所有主要的科学家,不仅本国的,而且法国的和德国的也都出席了。乌普萨拉大学有名的动物学家、一个叫赛吉厄斯的教授,代表瑞典出席了大会。

“不同凡响的欢迎行动,以四位英雄的到来作为信号,全体听众起立,欢呼达几分钟之久。

“在向这些探险家致以热烈的欢迎以后,会场恢复了平静,主席向大会致辞,而后索摩里教授,这个委员会的发言人,起立发表讲话。

“他开始描述旅途和准备攀登高原悬崖时探险所面临的困难。他同时描述了那个非凡国度里的恐怖和魅力。个人历险他几乎没说。他讲到高原上出奇的野兽、鸟、昆虫和生长的植物。

“不过听众最感兴趣的还是曾经认为早已灭绝了的大动物。关于这些大动物,他开出了一个长单子,他毫不怀疑,经过一番更加广泛的调查研究工作以后,名单还会大大地扩大。下一步他讲到了印第安人和离奇的类人猿。最后他描绘了查伦杰教授带有很大危险的航空发明,并且以这个探险队最终找到了回到文明世界的办法,结束了他极为有趣的演说。

“原来估计会议会在这里结束了。下一步就是由乌普萨拉大学的赛吉厄斯教授动议,大家立即执行,向他们表示感谢和祝贺,但疑议的征兆整个晚上一直是明显的。现在,爱丁堡的詹姆士·伊林沃斯博士,在会场的中心站了起来,伊林沃斯博士提出了一个修正案。

“他建议对索摩里有趣的讲话表示感谢,但鉴于整个事实无法证明,需要派出更大的,如果可能,还得是更可靠的调查委员会。

“这个修正案引起的混乱是难以描述的。一大批听众喊叫着:‘把他赶出去!’另一方面,伊林沃斯博士的支持者们——人数很多——为这个修正案叫好。挤在后排的凳子上的医学院的学生甚至动了拳头,忽然嚷嚷的声音小了,而后是绝对的安静。查伦杰教授站了起来。他的面容和态度特殊,引人注意,当他举起手要求安静时,全体听众坐下了。

“他说着,大家听着。他说明了当时的处境,他告诉听众,猿人怎样毁坏了大部分的底片,以下的谈话是在他和伊林沃斯博士之间进行的。

“伊林沃斯博士:照片不能令人信服什么。

查伦杰教授:你想看看实物本身喽?

伊林沃斯博士:当然。

查伦杰教授:那么你就会接受那个结论喽?

伊林沃斯博士(大笑):当然。

“查伦杰教授向空中举起他的手作为信号。立即爱·顿马隆先生站起来到讲台后面去了。转眼间,他跟一个巨人似的黑人出现了,后者帮他抬着一个大大的方形的包装箱。箱子放在教授的坐椅前面,听众中间没有一点声音,每个人都望着这个箱子。一会的工夫,一个极可怕的动物从箱子里出来了,坐在箱子的一旁。它的两只小小的红眼睛象燃烧着的炭火。它的长长的、半张着的嘴长满了两排牙齿。有的人叫了起来,前排的两位太太晕了过去,从椅子上倒了下来,刹那间普遍惊恐,感到危险,查伦杰教授举了举双手要说话,但这个动作惊动了他身边的动物,它张开了璞质的翅膀飞了起来,查伦杰教授想抓住它的腿,但是太晚了,它慢慢地在大会堂里盘旋,一种令人作呕的气味充满了这间房子。走廊里的人叫着,当他们看到有着一双燃烧的眼睛和可怕长嘴的、受惊了的动物飞近的时候,惊恐万状。它越飞越远,由于处于惊恐状态而撞着墙壁。”窗户!老天爷,关上窗户!’教授从讲台上喊叫着,可惜,太晚了。转眼间,这动物来到一个开着的窗口,挤了出去,不见了。查伦杰教授跃坐在椅子上,两只手抱着他的头,而听众在意识到那动物不见了以后,都如释重负地深深地出了一口气。

“以后发生的事该怎么描写啊?赞成的人和反对的人合二而一向英雄们欢呼。每一个人都站了起来,走动着,呼喊着,做着手势。一群欢呼的人围在四位探险家的周围。成百条嗓子在喊:‘把他们举起来!把他们举起来!’刹那间四个人在人群上面被抛起来。就听声音喊着‘上利简特大街去!上利简特大街去!’外面街道上的情景更是不同一般。不下十万人在那里等着。当四位英雄被举过头顶在大会堂外面的电灯光下出现的时候,迎着他们的是一片致敬的呼喊声和‘列队前进!列队前进!’的呼叫声。

“午夜过后,四位探险家被送到阿尔巴尼·约翰·腊克斯顿勋爵的住处,在那里群众齐唱着《他们是好汉》的歌。这才结束了伦敦多年不遇的一个非凡的夜晚。”

格拉迪斯——啊,我的格拉迪斯——格拉迪斯我美丽的湖啊,现在要改名中央湖了。她永远不会由于我而衰朽了。

让我用几句话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事吧!在南安普敦我没有收到任何电报、信件,到伦敦的那天晚上,大约十点钟,在一阵恐惧的寒颤中我到了她的家。她是死了还是活着?我在花园的小路上飞跑,敲着门,听到里面格拉迪斯的声音,我冲进了起坐间,她正坐在一张矮矮的扶手椅上。我几步跨过了房间,把她的双手握在我的手中了。

“格拉迪斯!”我叫着,“格拉迪斯!”

她抬起头来望着,脸上充满了惊愕,而后把她的手抽回去了。

“你要干什么?”她说。

“格拉迪斯!”我叫道。“这是怎么了,你是我的格拉迪斯呀,你不是小格拉迪斯·享格顿吗?”

“不,”她说,“我是格拉迪斯·波茨。让我把我的丈夫介绍给你吧!”

生活是何等荒唐啊!我机械地鞠着躬,和她矮小的丈夫握手,他深深地坐在那张我过去常坐的扶手椅上。

“爸爸让我们住在这几。我们的房子快收拾好了。”

“啊,是的,”我说。

“那么,你在帕拉没有收到我的信了?”

“没有,我没收到信。”

“是吗,真可惜!信会把一切说明白的。”

“非常明白了,”我说。

“关于你,我已经向威廉说了,”她说。“我们之间没有秘密。这件事我很抱歉。不过不会太深,是吧,你都可以到世界的另一头撇下我一个人在这儿。”

“我走了。”

当我正走出房门时。那个小个浜的男人象傻子似地大声笑了起来。

突然我停下脚步。

“你愿意回答一个问题吗?”我问。

“好吧,这要看是什么问题了,“他说。

“你怎么干的?”

他盯着我,他的小脸上是一种无聊的表情。

“你不认为这问题大有点涉及私事吗?”他说。

“好吧,就一个问题,”我喊道。“你是千什么的?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是一个律师的办事员,”他说,“在约翰逊和海里维尔律师事务所,钱赛利巷,四十一号。”

“再见吧!”我说,急忙走进外面的黑暗里。

再一个小小的场面。昨天晚上我们都在约翰·腊克斯顿勋爵家里吃晚饭,以后我们坐在一起,抽着烟,谈论我们的冒险。

约翰·腊克斯顿勋爵有什么话要和我们说。他象来了一个旧雪茄烟盒,把烟盒放在他前面的桌子上。

“你们也许记得,”他说,“那天我们在沼泽地发现了翼龙,我们看到一个满是蓝色土的火山喉管。”

教授点了点头。

“那么,好了,全世界我唯一不得不打交道的是一个有蓝土火山喉管的地方,那就是金伯利的大戴贝尔斯钻石矿。所以你瞧,我想到了钻石,做了一个笼子,顶着它以防那些野兽的袭击,在那里我快乐地度过了一天。这就是我弄到的东西。”

他打开了他的雪前烟盒,”里面有二十到三十个没有加工的宝石。

“当时我什么也没有告诉你们,照我想,这些宝石也许价值不大。因此,我把它们带了回来,到家的第一天,我拿了一颗直接去找专家,请他加工并且估价。”

“这是结果,”他说,把一颗美丽的钻石放在桌上。“他估计这一堆值二十万镑。当然我们四个人平分。好了,查伦杰,你的五万镑准备干什么?”

“我要创建一个私人博物馆,这是我梦想多年的了,”教授说。

“你呢,索摩里?”

“我不去教书了,这样我就有时间完成我的白垩化石的最后分类了。”

“我要用我自己的那份,”约翰·腊克斯顿勋爵说,“组织一次探险,再去看看我们心爱的高原。至于你,小伙子,你,当然要用你那份张罗结婚了。”

“现在还不,”我说。“我想。假如你愿意算上我,我倒愿意跟着你探险去。”

腊克斯顿勋爵什么也没说,但是隔着桌子把一只晒得黑中透红的手伸了过来。

(全书完)

《失落的世界》:第十五章 我们的眼睛看到了真正的奇观

柯南·道尔不光对历史小说情有独钟,对科幻探险小说也颇为青睐。本书正是他的这类小说的代表作。小说起因于这样一段经历,在他书房窗外的一块高地上,发现了禽龙足迹的化石,他把其中一些足迹化石保存在台球室里。禽龙的形象成为他创作小说的最初起因。一九一一年秋天,他又阅读了雷·兰开斯特教授(在小说中作者特地向他致敬)有关恐龙的著作。书里的插图上描绘了种种恐龙形象,使他眼界大开。能不能这样设想:假定在西方文明世界的遥远尽头——比如,在莽莽林海中的一个从未发现的高原上,还存在着这种生物呢?对一个探险家来说,这是最提神的游戏,而对科学家则是最惊人的发现,对于一个作家而言,这自然是一部畅销书的绝佳题材。在多年以后,大导演斯皮尔伯格将此书改编后搬上银幕,这就是几乎入尽皆知的《侏罗纪公园》。

第十五章 我们的眼睛看到了真正的奇观

印第安人对猿人的胜利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变化。从那以后,我们成了高原的主人,因为当地人用恐惧的眼光看待我们,同时又感激我们,因为靠我们奇怪的力量支援了他们对敌人的斗争。他们象是不打算帮助我们离开,从他们手势中我们弄明白了,曾经有过一个通道,人从这个通道可以走下高原。毫无疑问,猿人和印第安人是在不同时期,从这个通道上来的,梅普欧·怀特和他的伙伴也走了这条路。不过年前有过一场地震,通道的上头塌了。

没死的猿人被赶着,横越高原,他们被安排住在印第安人山洞的旁边,为印第安人做工。

那场战斗后,又过了两天,我们和我们的盟友横越高原往回走,在他们的悬崖下宿营。他们让我们住进山洞,但是我们想自由自在不受拘束。我们看了他们的山洞;地方真是好极了,虽然山洞是人工凿的还是天然形成的,我们一直没有搞清楚。

山洞离地面大约八十英尺,长长的石级从地面通向洞口,每一磴很窄,很陡,大动物爬不上去。洞里面暖和干燥,灰色的墙壁装饰着代表高原上种种不同动物的图象。

我们在印第安人的山洞附近安营后的第三天,查伦杰和索摩里一块到湖那儿去了,在那里靠当地人的帮助,抓到了做标本用的大爬虫。约翰勋爵和我留在营地,一群印第安人在洞前长满草的斜坡上忙着。忽然一阵大声的惊叫,四面八方的男人、女人、小孩一起疯了似地跑上台阶,钻进了山洞里。

往上瞧,我们可以看见他们在岩石上挥舞着胳膊,要我们去他们那里,我们两入抓起枪,跑出去看看到底出了什么危险。我们看到一群有十二个或者十五个印第安人在跑。两个那种曾经来过我们帐篷并且从湖边回来的路上差点抓住我的可怕的动物,在追赶那些印第安人。它们象令人毛骨惊然的青蛙,体型比最大的象还大。我们从来没有在白天看到过它们,它们的皮肤在太阳下闪光。

一刹那间,它们攻击了印第安人。它们的方法是,跳起来落下,把全部重量压在他们一个人的身上,把他压扁,然后再跳到另一个人身上。印第安人没有办法,这些怪兽比他们跑得快。我们的步枪也没多大用处。距离二百码远,我们向野兽射出一颗又一颗的子弹、但是没有结果。我们最大可能,是步枪的闪光和吼叫使它们能停下来一分钟,好使当地入和我们有时间到达通向山洞的阶梯。但是当二十世纪爆炸的子弹没有用处的时候,当地人的毒箭却能奏效,他们的动作太慢。当怪物到石阶的时候,迎面是一阵箭雨。最后毒性发作,两只野兽躺在地上不动了。

我们每一个人都拼命想要找出回到外部世界的办法,印第安人却不打算做任何事情帮助我们离开。在所有其他方面他们是我们的朋友,他们要给我们每一个人一个红皮肤的妻子和一座我们自己使用的山洞。他们打算让我们忘掉自己的人民,永远住在高原上。我们觉得我们下去的计划一定得保密,我们有理由害怕,他们可能用武力不让我们离开。

尽管有恐龙袭击的危险(白天危险不大),过去三周我们还是去了两次我们的旧营地,去看看仍然在崖下等着的黑人,我坐在悬崖上,长时间地望着大平原,希望看到我们恳求的帮助,但是我看不到一个人。

“现在他们很快要来了,马隆先生,下周过去以前,印第安人会回来,带着绳子,”我们优秀的赞波这样快乐地喊着。

第二次去老营地回来的路上,在一个离翼龙沼泽一英里左右的地方,我看到一个奇怪的东西向我走来。那是一个人在折弯了的藤子编的笼子里行走,等我走近,我吃惊地发现那是约翰·腊克斯顿勋爵。当他瞧见我的时候,他从笼子下钻出来,大笑着朝我走来。

“好呀,小伙子,”他说。

“你在干什么?”我问。

“看看我的‘朋友们’,翼龙,”他说。

“为什么?”

“有趣的动物,你不认为吗?对主人挺粗野,你也许还记得。所以我做了这个笼子。我想给查伦杰抓一只小崽。这是我来这儿的任务之一。不,我不用你做伴,我在笼子里很安全,你却不。太阳落山的时候,我会回到营地。”

他转身走了,我让他一个人继续在那个古怪笼子里走下去。

如果说约翰勋爵这时的行为奇怪,那查伦杰的就更是如此了。他象是对印第安妇女抱有特殊的兴趣,常看到他身后有十来个印第安姑娘跟着他走。至于索摩里,他沉醉在高原上鸟类和虫子的生活里,以及搜集标本忙录中了。

每天早晨查伦杰自己出去,当他回来的时候,他的脸色总是非常庄严。有一天,他领我们下到他隐藏的车间去看他的神秘计划。他的印第安姑娘跟着他。

这地方是林中的一小片空地。在这块地上有一个我曾经描写过的那类地面喷气,地面上有一个巨大的袋子,毫无疑问,那是印第安姑娘帮助做的,袋子的一头有个小口,查伦杰开始用喷气给它充气。很快袋子胀起来,看样子要向上跑了,查伦杰只好把拉着它的绳子拴在附近的树干上。半小时后,一个大的气袋形成了。查伦杰站着微笑,捋看胡子,索摩里第一个打破沉默。

“你想要我们坐那个东西吗,查伦杰?”他用一种尖酸的声音说。

“我亲爱的索摩里,我首先想给你演示一下它的力量。”

“我绝对不会坐那个东西的,”索摩里坚决地说,”约翰勋爵,我想你不会支持这样的疯狂行动吧?”

“我想看看它行不行?”他说。

“那你看吧,”查伦杰说。”你们大家都知道,我们没法子爬下去,也没有通道。我们也不能造任何形式的桥,让我们回到我们从那儿来的石峰。当我看到那个地面喷气时,我想到了气球。这儿你看到了,我造了一个。”

这时候气袋胀得好大了。

整个主意使约翰勋爵感到高兴。“聪明的老家伙,对不对?”他小声跟我说,而后大点声问查伦杰,“吊舱怎么样了?”

“吊舱我下一步考虑。我计划的是怎么样制造气球和把它拴结实。今天我让你们看看它的升力。”

当他这么说的时候,他把那根主绳在胳膊上绕了三圈,用刀割断了拽着气球的几根绳子。

我们的探险队还从来没有经历过比这次更大的危险。气球以惊人的速度射向天空,刹那间查伦杰双脚离地,被气球带了上去。我连忙伸出胳膊抱住他上升的腰,而我自己也被带了起来。约翰勋爵搂住我的腿,但是我觉得他也离开了地面。刹那间我脑子里出现一幅图画,几个探险者在他们考察过的土地上,象一串香肠在飞着。但是幸好,绳子不够结实,虽然这飞艇的升力象是无穷的。一阵奇怪的响声,我们人压人地倒在地上,身上满是绳子。当我们能够站起来的时候,我们看到远远的深蓝色的天上,一个黑色的小点。

“好极了!”查伦杰叫道,搓搓他的胳臂。”一次非常成功的演示!我原来还没预料到会有这样的成功。先生们。我保证一个星期内,第二个气球就会准备好,你们可以期待回家旅程的第一阶段是安全的,舒适的。”

直到现在我照事情发生的情况,写下了全部经历,如今我要结束我的叙述了。我们安全地下来了,虽然用了一个根本没想到的办法,而我们大家都没出问题,六个星期或两个月后,我们会在伦敦了。

就在我们用查伦杰自制的气球冒险后的当天黄昏,运气来了。有一个人,从他那里我们得到对我们打算回去表示同情的迹象,那就是我们救过他命的年轻的头领。只有他一个人不想违反我们的意志而把我们留在陌生的土地上来。那天黄昏,他下到我们小小的营地,递给我一片树皮,庄严地指指他上边的那排山洞。他把手指头放在嘴唇上做了一个手势,表示这是秘密,就走了。

我们把这片树皮拿到火光前,一齐仔细研究起来。树皮里面有用线条构成的图,我把它复制在这里:

“我相信不管它是什么,对我们来说是重要的,”我说。“他给这个的时候,我从他脸上看出来了。”

“我肯定猜着了,”约翰勋爵叫道,“瞧这儿!纸上有多少个记号?十八个,好了,我们头上的山脚上有十八个洞口。”

“他给我的时候,往上指了指山洞,”我说。

“好了,这是山洞的图形,是一张地图。而这里有个叉,叉是干什么的?它似乎是给那个比别的洞都深得多的山洞作的记号。”

“一个可以走得过去的山洞,”我叫道。

“我相信我们年轻的朋友解开了这个谜,”查伦杰说,“假如山洞走得通,在另一端这个相应点出来,我们离下面不会超过一百英尺了。”

“行,我们的绳子比一百英尺还长呢!”我叫道。

“洞里的印第安人怎么办呢?”索摩里问。

“我们头上哪个洞里没有印第安人,”我说。“都当仓库用。我们马上上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们每个人拿了一根火炬,走上台阶,进到在图上做了记号的洞里。洞是空空的。当我们进到了离洞口很远的地方,才点着了火炬。我们急切地沿着通道匆忙地走着,但是很快一堵石壁出现在我们面前。通路断了。

我们站看,望着这个没想到的障碍。

约翰勋爵望着地图。“右数第十七个,左数第二个,是这个洞。”他说。

我看着那个记号,忽然间我高兴地叫起来。

“我想我明白我们的错误了,跟我来,跟我来!这个洞标志出有个分叉,在我们点着火炬以前,黑暗中我们把分叉的地方走过去了。”

果然象我说的那样。我们回去了,找到了岔路口,沿着另一个通道走下去。忽然,在黑暗中,我们瞧见在我们前面一道暗暗的红光,我们向红光跑去。

“月亮!”约翰勋爵叫道。“我们过来了,伙计们!我们过来了!”

确实是那轮满月,悬崖上的出口没有窗户大,但对我们来说足够了。下去也不大困难,靠我们的绳子帮助,我们是下得去的。我们高高兴兴地回到我们的帐篷,为第二天夜晚做准备。

第二天,当黑夜降临的时候,我们已为出发做好了准备;我们把东西弄到石级上,而后站着,回头望着那块神妙的地方。

两小时后,我们和我们所有的行李,都回到悬崖的脚下了。查伦杰的行李是我们唯一的困难,我们把它留在下来的地方,立即动身去找赞波的帐篷,清晨很早的时候,我们到了那里。令我们吃惊的是。平原上有十来堆火。营救的人已经到了,从河上来了二十个印第安人,带着绳子和造桥用得着的一切东西。最低限度当朋天我们开始回亚玛逊的途中,带我们的行李是没有困难了。

就这样,我结束这篇报道了。我亲爱的麦卡德尔先生,我希望不久握着你的手。

《失落的世界》:第十四章 那些才是真正的征服者

柯南·道尔不光对历史小说情有独钟,对科幻探险小说也颇为青睐。本书正是他的这类小说的代表作。小说起因于这样一段经历,在他书房窗外的一块高地上,发现了禽龙足迹的化石,他把其中一些足迹化石保存在台球室里。禽龙的形象成为他创作小说的最初起因。一九一一年秋天,他又阅读了雷·兰开斯特教授(在小说中作者特地向他致敬)有关恐龙的著作。书里的插图上描绘了种种恐龙形象,使他眼界大开。能不能这样设想:假定在西方文明世界的遥远尽头——比如,在莽莽林海中的一个从未发现的高原上,还存在着这种生物呢?对一个探险家来说,这是最提神的游戏,而对科学家则是最惊人的发现,对于一个作家而言,这自然是一部畅销书的绝佳题材。在多年以后,大导演斯皮尔伯格将此书改编后搬上银幕,这就是几乎入尽皆知的《侏罗纪公园》。

第十四章 那些才是真正的征服者

我们曾经想象猿人不知道我们在灌木丛里的藏身地,但是我们很快发现了我们的错误。林子里一点声音也没有,连树上的叶子也一动不动,我们周围的一切都是安宁的,所以我们就忘了这些动物何等耐心地盯着我们,等待着,一直到他们的时机到来。我非常相信我再不会比那大早晨更临近死亡了。我来告诉你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吧!

经过昨天那场可怕的经历,我们大家醒来仍是筋疲力尽。索摩里还是那么软弱,他站起来都困难、但这个老头充满了勇气。开了一个会,大家同意我们再在这几静静地等一两个小时,吃早饭。而后寻找横越高原、绕过中央湖去山洞的路,我的观察说明,印第安人就住在山洞里。我们信赖那些人的话,我们救过他们的命,我们将会在他们的人民那里,受到热烈的欢迎。然后我们应该把全部思想,转入我们回去的问题上。甚至查伦杰也准备承认,我们以后应该只完成这个十分困难的任务。

我们现在可以细看看我们救了命的印第安人了。他们是小个子,灵敏,体型长得很好,黑头发在脑袋后扎了起来。他们穿着皮子衣服,脸是光光的、很愉快。他们自己交谈的语言是流利的,而且当他们彼此指着、用“阿卡拉”这个词说了几遍的时候,我们懂得了,这是这个种族的名字。偶尔他们的脸现出恐惧与仇恨,向周围的林于摇着他们的拳头。喊着“都达!都达!”我们想,这是他们仇敌的名字。

“你觉得他们怎么样,查伦杰?”约翰勋爵问,”有件事我非常清楚,头的前部剃了的小家伙,是他们的头领。”

证据确实明显,这个人不和别人站在一起,而他们总是用深深的尊敬和他讲话。他是他们中最年轻的,然而非常骄做。当查伦杰把他的大手放在他头上的时候,他从教授那里走开了。于是教授抓着最靠近的一个印第安人的肩膀,拿他做了一通讲话,就象我们是在课堂里似的。

“这种类型的人进化程度不低,”他说,“而我认为,我们无法解释在这个地方这样的种族所经历的进化过程。”

“那么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呢?”约翰勋爵问。

“毫无疑问,这个问题将在欧洲和美洲的每一个科学团体中引起热烈的讨论。”教授回答。“我的看法是,这个地方进化过程是在特殊的条件下进行的。我们在这儿看到了老的类型延续下来,并且和新一些的类型同时存活,这样我们就看到象貘、鹿、食蚁兽这些当代的动物和诛罗纪类型的各种爬虫为伍。现在说说猿人和印第安人。我只能认为是一次来自外部的入侵。南美洲有类人猿这也许是可能的,在过去的时代,他发现了来这儿的路,并且他进化成我们见到的那种动物。他们中有些(说到这里,他望着我)是出众地漂亮。至于印第安人,我毫不怀疑,他们是从下边上来的移民,时间更为靠近现代。由于战争和饥谨的驱使,他们上到这里来了。发现这里有他们从未见过的猛兽,他们藏身在我们年轻朋友给我们描写过的山洞里。毫无疑问,他们同野兽有过恶战,特别是同他们认为是仇敌的猿人打过恶仗。”

索摩里教授身体太软弱,不能辩论,虽然他摇摇头表示不同意。

这时候我发现一个印第安人不见了。

“他打水去了,”腊克斯顿勋爵说。”我们给了他一个空罐头盒,他去了。”

“上原来的宿营地?”我问。

“不,上小河那儿。那儿是在树林子里头,不超过二百码。可是他走了好长一会了。”

“我去找找他,”我说。我拿起我的步枪,朝小河的方向走了,留下我的朋友们准备早饭。我们离猿人城好几英里呢,我们相信那些动物没有发现我们藏身的地方,而且步枪在手,我不怕他们。

我听到小河潺潺的水声,但看不见它,因为我隔着几棵树和灌木丛。在一棵树底下,我看见灌木丛里有个红色的东西。等我走近,我看到那是失踪的印第安人的尸体。他侧身躺着,脑袋给拧过去了。我叫了一声,告诉我的朋友们出事了,并且向前跑去,弯下腰看着尸体。树叶子中的一个声音使我抬起头来向上望着。从低垂在我头上的绿枝中间,两只长长的长满了红毛的手臂慢慢地伸了下来。我向后跳了一下,尽管我很快,但那两只手比我更快。一只手抓住我的脖梗子,另一只抓住我的脸。我被从地面上拽了起来,而我的头被向后撅着,撅着,一直到疼得我忍受不住。远远地我听到一声枪响,而后我掉在地上,我躺在那里不能动了。

我醒来的时候,仰面躺在我们藏身处的草地上。有人从小河打来了水,约翰勋爵用冷水冰我的头。半小时以后,尽管我的头和脖子还疼痛,但是我坐了起来,干什么都行了。

“当我听见了你的叫喊时,”腊克斯顿勋爵说,“我向前跑着,看见你的头被猿人抓在手中,我想我们的一个人完了。

慌忙中我没打中那个畜生,但它扔下你跑了。”

现在事情明显了,猿人已经发现我们藏身的地方,并且从各个方向盯住我们。白天我们没有多少要怕他们的,但是无疑问的他们将在夜里袭击我们,所以我们必须还得搬家。我们三面是密林,那里我们可能碰见猿人。但是在第四面——那是向着湖的方向的一个斜坡——只有一些矮矮的灌木,偶尔有点树。这条路线会带着我们直达印第安人的山洞。

下午,我们趁早开始登上行程。年轻的印第安人的首领走在前头做我们的向导,但是拒绝拿任何东西。他的身后跟着两个幸存的印第安人,背上背着我们的物品,再后我们四个白人拿着上好子弹的步枪,准备着,当我们动身的时候,从我们身后静静的密林里。忽然响起了猿人的喧嚣声。是因为我们离开而欢呼胜利吗?回头瞧瞧,我们只看见绿树,但是那些叫声告诉我们,绿树中有多少敌人啊1我们很快到了树木更少的地区,他们无能为力了。

下午较晚的时候,我们到了湖边。我们的当地朋友急切地跑到前面向前指着,快乐地喊叫着。大批的独木舟正朝着我们站着的湖岸驶来。最初我们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离我们还有几英里,但船以很快的速度向前划,不一会就非常近了,他们能看得到是谁在岸上了。我们听到一阵很响的高兴的呐喊,看到他们从座位上站起来,在空中疯狂地挥动着长矛。而后又坐下来划船,很快他们到了沙滩的斜坡,一齐向我们涌来。高声地问好。最后,他们中的一个带着项链、手镯,肩上披着某种动物美丽毛皮的人,跑上前来,极为亲热地拥抱着我们救了的那个青年,接着他望着我们,问了些问题,问完了以后,他也依次拥抱我们每一个人。在他的命令下,整个部族在我们面前俯伏在地。我个人对这个觉得很不舒服,从腊克斯顿和索摩里的脸上,我看到了同样的表情,但查伦杰的脸部却象一朵太阳里的鲜花。

很明显,当地人是出来打仗的,因为每个人都拿着他的长矛——一根长竹竿——他的弓和箭,挎着某种象战斧那样的东西。当他们望着我们从那儿来的树林,嘴里老是反复他说着“都达”时,他们黑色愤怒的脸把他们的意图表明得清楚极了,全部族开了一个会,我们坐在近旁着着他们。两三个印第安人讲了话,最后我们的年轻朋友发言,使用那样的手势,以致我们对他的讲话完全明白,就象我们懂他的语言似的。

他讲完后,印第安人大声喝采,在空中挥动着长矛,老头领来到我们跟前,问我们几个问题,同时指着树林。约翰勋爵跟他做了个手势,要他等我们的答复,而后转向我们。

“好了,现在要取决于你们说你们怎么办了,”他说。“我是要和我们的小红种朋友在一起。你怎么办,小伙子?”

“当然我要参加。”

“你呢,查伦杰?”

“我自然要去帮忙。”

“还有你,索摩里?”

“我们象是离开我们这次探险的目标太远了,约翰勋爵。但是,假如你们都要参加,我看不出我怎么可以落在后边。”

“那么,定了,”约翰勋爵说,转过身,他向那个头领点头,摸摸他的枪。

这个老伙计和我们一一握手,而他的人欢呼声比以前更响。天已经太晚了,不能在夜里往前走。印第安人在四周点上了火堆。他们中有人消失在丛林里,很快把一头小禽龙赶到人群面前。象别的禽龙一样,它的肩头有块沥青的印记。直到这时我才懂得,这些大动物是私人财产,沥青的符号是财产所有者的印记。几分钟后,这个大动物被解剖开了,一块块的肉连同从湖里抓来的大鱼,吊在十来堆篝火上烤着。

索摩里躺下了,睡在沙地上,但我们其余的人沿着水迈走着,想要更多地了解一些这个奇异的国度。有两处我发现了蓝泥土的坑,跟我们在翼龙沼泽看到过的一样。这些是老的火山喉管,出自某种原因,它引起约翰勋爵的极大兴趣,查伦杰被一个地面喷气吸引住了。那里某种寄异的气体在地面上形成劈啪作响的泡泡。他说:

“一种比大气轻得多的气体,没有疑问,它包含大量的游离氢。查伦杰的能量还没有耗尽呢,我的年轻朋友,我还可以向你显示一下一个伟大的头脑能干些什么。”

对我来说象是再没有什么比我面前的那片湖水更美妙的了,我们的声音把一切活物惊走,营地的四周是静俏俏的,只有几条翼龙高高地在我们头上盘旋。但是在中央湖的水里。情况又不同了。奇异的活物搅得水象沸腾了。大大的石板青的脊背,在水中时隐时现。巨型的龟类,奇怪的蜥蜴样的动物,还有一个很大的扁扁的东西,呆在稍远一点的沙洲上。湖上到处游动着蛇。有一个动物跃出水面落到岸上,离我们只有几百码远,看到它,查伦杰和索摩里(他后来参加我们的漫步)突然响起他们惊奇与喜悦的二重唱。

“蛇颈龙!一条淡水的蛇颈龙!”索摩里叫道。”我们,我亲爱的查伦杰,是开天辟地以来,动物学家中最幸运的了。”

只是由于夜幕降临,我们才能把两位科学家从远古时代的湖畔拉回来。

黎明,整个宿营地醒来,一小时后,我们登上了我们的征途。

头天夜里,更多的当地人加入了我们的行列,因此我们出发时大约有五百人了。前面派出了侦察兵。印第安人在那灌木丛地区长长的斜坡上行军。靠近森林的边缘,他们散开,长枪手和弓箭手排成一行。腊克斯顿和索摩里在右翼,查伦杰和我在左翼。

我们的敌人没让我们等多久。从林浜的边缘升起了狂野的喊叫,突然一大群带着棒子和石头的猿人出现了,并且冲进了印第安人阵线的中心。猿人的行动缓慢,印第安人却象猫似地灵敏,他们甚至用不着我们的援助,战斗就很快结束了,所有冲进空地的猿人,我想他们没有一个回到森林里。

但是当我们来到林中的时候,战斗就比较困难了。在进入树林一个小时或者还多一点的时候,进行了一场拼死的斗争,这里猿人行动迅速,猛地从树后跳出来,冲向印第安人。在他们自己受到攻击以前,常常用巨大的石头,打死三四个印第安人。一个猿人一下子就把索摩里的枪砸坏了,又一块石头对准索摩里的脑袋,但是一个印第安人救了他的命。有一阵我们的盟友开始撤退了,我们的步抢这时帮了忙,很快他们再一次向猿人冲去。

那些大动物慌张地穿过灌本丛四散了,我们的盟友追赶着他们,终于人成了主人。

约翰勋爵和索摩里横越过队伍和我们会合。

“完了,”约翰勋爵说。“我想,我们可以让他们自己去收拾残局了。”

胜利给我们带来很大的方便。我们再一次能够去看看我们的营地,并且能够跟忠实的赞波谈话了。

《失落的世界》:第十三章 我永远不忘的一幕景象

柯南·道尔不光对历史小说情有独钟,对科幻探险小说也颇为青睐。本书正是他的这类小说的代表作。小说起因于这样一段经历,在他书房窗外的一块高地上,发现了禽龙足迹的化石,他把其中一些足迹化石保存在台球室里。禽龙的形象成为他创作小说的最初起因。一九一一年秋天,他又阅读了雷·兰开斯特教授(在小说中作者特地向他致敬)有关恐龙的著作。书里的插图上描绘了种种恐龙形象,使他眼界大开。能不能这样设想:假定在西方文明世界的遥远尽头——比如,在莽莽林海中的一个从未发现的高原上,还存在着这种生物呢?对一个探险家来说,这是最提神的游戏,而对科学家则是最惊人的发现,对于一个作家而言,这自然是一部畅销书的绝佳题材。在多年以后,大导演斯皮尔伯格将此书改编后搬上银幕,这就是几乎入尽皆知的《侏罗纪公园》。

第十三章 我永远不忘的一幕景象

正当夕阳西下,我看见印第安人孤独的身影朝漫无边际的大平原走去,我望着他,直到他消失在升起的暮霭里,现在我觉得快乐点了,因为我想到世界上会知道我们干了当什么,这想法就叫人高兴。

最后当我回到我们营地的时候,天已经很黑了。

我累极了,并且饿得很。我关上了寨子门,分别点上了三堆火,饱饱地吃过一顿晚饭后就立即睡着了。一大早我觉得膀子上有谁的一只手在推我,睁开眼,当我看到约翰勋爵跪在我身边的时候,我高兴地叫了起来。

是他,然而又不是他。他脸色苍白,象一个拼命跑了长路的人那样喘着气。他的脸上血糊糊的,衣服撕破了,帽子也不见了。

“快,小伙子!快!”他喊道。“一秒钟也不要浪费。拿上枪,两支。我拿另两支。还有,尽量带子弹。口袋里装满。还有,带点吃的。六筒罐头就够了。好了,别浪费时间谈话,别浪费时间去想。”

仍然处于半醒状态,我弄不清楚这些是要干什么,我匆忙地发疯似地跟着他跑过树林,一个腋下一支枪,手上还有一抱各式各样的东西。忽然他俯在地上,拉我倒在他身旁。

“好了!”他说。“我想我们在这安全。他们要到营地去了。这会是他们的第一个想法。”

“这都是怎么回事?”我问。”教授们哪?谁在追我们呢?”

“猿人,”他叫道。“天哪,这些畜生!说话声音低点,他们耳朵长——眼睛也尖,照我判断,闻不到气味。你上哪儿去了,小伙子?你没跟我们在一起真是太好了。”

我用几句话小声地告诉他我干了些什么,而后轮到我问他,他们出了什么事了。

“是一大早,我们有学问的朋友刚刚睁开眼睛,还没筹他开始辩论,忽然猿象雨似地落下来。他们来得那个多,就象树上掉苹果似的。我想他们是在黑夜里陆续集合的,一直到我们头上那棵树都满了。我开枪打中一个猿的肚子,但是在我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以前,他们已经记我们打倒并且骑在我们的背上了。我叫他们猿,但他们手里拿着棒子和石头,而且互相交谈。他们用藤蔓绑上了我们的手。猿人,它们就是那东西,猿和人之间现在绝灭了的中间动物,我但愿他们永远绝灭。他们他们受了伤的伙伴带走了,而后在我们的周围坐下。他们身量很大,象人一样,但更健壮。他们的眼睛象灰色的玻璃。查伦杰想站起来,冲着他们叫喊,他象疯子似地咒骂他们。”

“那么,他们怎么办?”我吃惊地听着我的伙伴低低地在我耳边讲着的离奇的故事。

“我想我们完了,但是却不,他们开始一齐交谈。后来他们有一个站到查伦杰身边。你会笑的,小伙子,但是我敢说,他们可能是亲属哪。这个老猿人——他是他们的头领——是个红种的查伦杰。他有着我们朋友的那种短小身材,宽肩膀,圆圆的胸膛,短极了的脖子,大胡子和一簇簇的眉毛。当这个猿人站在查伦杰的旁边,爪子扶着他的肩,那种相象是惊人的,索摩里那时很紧张,也笑得掉下泪来。那个猿人也笑了。不久他们把我们拉走,穿过了树林。他们没有碰枪和东西——认为那些危险吧,我想——但他们拿走了我们的食品。路上我和索摩里受到了些虐待,但是查伦杰没事,四个猿用肩扛着他,象个头领似的。那是怎么了?”

远处有个奇怪的声音,我认为那是响板。

“他们上哪儿去了!”我的伙伴说:“两支枪都装上子弹。我要好的朋友,那就是他们激动的时候发出来的声音。你还能听到他们吗,”过了几分钟他这样问我。

“很远了。”

“这树林里到处都有他们的搜索队。好了,我要告诉你我的故事了。他们很快把我们带到他们城里——在一个靠近悬崖边的树林里,树中间有一千来座用枝叶搭成的茅屋。离这有三、四英里远。他们把我们绑上,我们躺在树底下。而一个大家伙手里拿着棒子看着我们。当我说‘我们’的时候,我是指索摩里和我自己。老查伦杰坐在树上,吃着果子,很舒服哪!他打算给我们点果子,他自己亲手松开了绑我们的藤蔓。想想看,他跟他的孪生弟兄坐在树上——而且唱着歌,因为任何一种音乐部会使他们心情平和。他们让他喜欢于什么就干什么,但我们不行。可是我们知遣,你是自由的。而且你可以往外发信,这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安慰了。

“那么,好了,小伙子,我要告诉你一些让你吃惊的事。你说你看见了人留下的痕迹,还有火光,陷阱。好极了,我们看见了本地人,好象是人占据了高原的那一头——就是你看见的山洞那里——而猿人占据了这一头。他们之间一直不断血战。据我了解,情况是这样。昨天猿人抓住了十二个人,当做俘虏给带回来了。你这一生从来没听到过那种尖叫。人是小个子的红种人,被打得走不动路了。猿人杀了他们中的两个。小家伙真是好样的,他们一声也不出。情形可怕极了,索摩里被吓昏过去。我想他们走了吧,你说呢?”

我们注意地听着,但只有小鸟打破林间深沉的寂静。腊克斯顿勋爵继续讲他的故事。

“我想你走运,我要好的朋友。正如你说过的,他们当然从开始就在树上窥探着我们,他们完全知道我们是四个。”但是他们忙着抓那些印第安人,把你忘了。以后我们遇到的事更可怕。整个经过是一场什么样的噩梦啊!你记得我们在下边尖尖的竹林里发现一具美国人的骷髅架子吧?对了,那就在猿城下面,在那个地方他们把他们的俘虏推下去。我估计那儿有很多骷髅架子。他们还要有个相应的仪式。俘虏必须一个一个地往下跳,他们看着他们掉下去。他们把我们带出去看这种跳崖,并且整个猿族都来到悬崖边上。四个印第安人跳了下去,竹子穿透了他们。无怪我们在那个美国佬的骷髅架上,发现竹子从他的肋骨间穿过去。真可怕——。但也很有趣,虽然我们想下一个就该轮到我们了。

“可是没有。他们把六个印第安人和我们留到今天跳——我是这么理解的,我想他们不打算让查伦杰跳,但索摩里和我肯定得跳。他们的语言一多半是手势,不难明白他们的意思。所以我想是行动的时候了。索摩里不中用,查伦杰也强不了多少,他们能到一起的时间,唯一的就是开始辩论,因为对这些把我们当俘虏抓来的红头鬼东西的科学分类,它们的意见不一。一个说是这一种,那个说是另外一种。疯狂,我认为——两个人都是疯予,但是我观察到的两点情况非常重要。一个是这些畜类在空地上没有人跑得那样快。你瞧,他们腿短,身子重。就是查伦杰也比他们跑得快。第二点,枪的事他们一点也不懂。我相信他们不明白让我打了一枪的那个家伙是怎么受伤的。我们绝对要拿到我们的枪。

“所以今天一大早,我整掉了身上的藤蔓,照看守我们的警卫的肚子踢了一脚,跑到了我们的营地。在那里我找到了你和枪,我们就到了这里。”

“但是教授们呢?”我叫道。

“是啊,我们必须立即回去救他们。我没法把他们带走。查伦杰在树上,索摩里身体不好,跑不动。唯一的机会是拿到枪去救他们。当然他们发现我跑了之后,也许立即把他们杀掉。我认为他们不会动查伦杰,至于索摩里就难说了。但是我已经告诉过你,他们的计划是要让我们跳崖。这一点我肯定无疑。所以我跑掉不会把事情搞得更糟。但是我们必须回去把他们救出来,或者看到他们完蛋;所以,我要好的朋友,黄昏之前,不是这样就是那样。”

我在这里试着模仿腊克斯顿勋爵的谈话,他短短的、有力的句子,半幽默的声调。

我们从灌木丛里藏身的地方站起来,这时忽然我觉得他的手扯住了我的胳膊。

“他们来了!”他小声说。

从我们躺着的地方,我们可以看到猿人走过。他们用弯弯的腿单列走着,他们的手偶尔扶扶地面。在他们前进的时候,他们的头左顾右盼。他们象是有五英尺左右高,胳膊很长,胸围大极了。他们中好多个拿着棒予,远处望去。他们象毛发很多身体畸形的人类。很快他们在灌木丛里消失了。

“我们最好的办法,”约翰勋爵说,”是静静地躺着,一直到他们放弃搜索。而后想法回到他们的城里,在那儿打他们.我们等他们一小时,再开始行动。”

我们打开一筒罐头食品吃早饭。腊克斯顿勋爵自从头天早晨吃了点水果以后,一直没有吃东西,他饿极了。吃饱后,他往口袋里装满子弹,一手一支步枪,带着我出发执行拯救的任务去了。离开之前,我们在灌木丛中对我们藏东西的地方,细心地做了记号,以便需要的时候,我们可以再找到它。我们俏悄地走过灌本丛,一直未到悬崖的边上,离我们心爱的宿营地下远。我们停在那儿,约翰勋爵给我讲了他的计划。

“只要我们在密林里,猿就胜过我们,”他说。“他们看得见我们,我们看不见他们。但是在空地上就下一样了。那里我们比他们行动快。因此我们尽可能地不要离开空地。高原边上的树比远处内陆的树少,所以,那是我们前进的路线。慢慢地走,眼睛睁大些,枪准备好。只要还有一颗子弹。绝不让他们把你俘虏过去。这是我对你至关繁要的话,小伙子。”

树林里象是到处是猿人,一次又一次我听到他们古怪的交谈。遇到这样的时候,我们就躲在就近的灌木丛里,静静地躺着,直到声音走远了,因此我们前进的速度很慢,过了至少两个钟头,我才看到约翰勋爵做了个动作,说明我们离目的地一定是很近了。他向我做了个手势,要我静静地躺着,他自己向前爬了过去。一分钟后他又回来了。“来!”他说。“快来!我希望我们不会是已经晚了。”

当我在他身旁躺下来、透过灌木丛看到伸展在我们面前的一块空地的时候,紧张、激动使我哆嗦起来。

一幕我永远不忘的景象。

一块绿色的林间空地,大约几百码宽,这块空地的周围,由树木形成一个半圆的圈予,树的枝干问用大叶子搭成的茅屋一个比一个地高上去。茅屋的入口处和树的枝干上满是猿人,从身量上我判断是这个部落的女人和小崽。

在空地靠近悬崖的边缘,已经聚集了几百个这些红头发的动物,有的很高大,而且他们身上都长着毛,样于可怕。他们之间有某种纪律,因为他们中没有一个试图破坏已经站好的队。在他们前面站着几个印第安人——小小的红种人,他们的皮肤在强烈的阳光下象铜那样闪着光。他们旁边站着个高高的、瘦瘦的白种人。脑袋低垂,两臂搭拉着。这是索摩里教授。

这群俘虏周围有好几个猿人看守着他们。靠近悬崖边缘,和别的猿人不在一起,有两个希奇古怪的身影。一个是我们的同伙查伦杰教授,扯破了的上衣从他的肩头上垂下来,大胡子盖着他宽阔的胸膛。他的帽子不见了,他的头发自从我们登上旅途以来已经长得很长了,现在杂乱无章地飞舞着。他旁边站着他的主人,猿人工。一切都正如约翰勋爵说过的那样,他是我们教授的化身,但皮肤的颜色是红而不是黑。相同的短小胖胖的身材,相同的宽肩膀,相同的盖着多毛脯胸的大胡于。只是眉毛以上看得出显著的不同。猿人的脑门是低低的斜线形的,而查伦杰的是高高的、宽宽的。在其他任何方面,猿人王是教授的拓片。

所有这些,描写花了这么长时间,却都是我在几秒钟内观察到的。那以后我们有完全不同的东西要去考虑了。两个该人从俘虏群里抓出一个印第安人,拖到悬崖边上·猿人王举起他的手作为一个信号。他们抓住这个人的手和胳膊,把他扔出了峭壁。他们扔出去的力量很大,这个人窜向高空,而后才开始落下来。当他看不见了的时候,除了看守,猿人一齐涌向峭壁的边上,一个长时间的绝对沉寂之后爆发出一阵疯狂的欢乐叫喊。他们乱跳着,向空中挥着长长的多毛的胳臂。然后他们又重新站好队,等待着下一个人受难。

这一次是索摩里。他的两个看守抓着他的腕子,把他拖到前面,他挣扎着。查伦杰转向猿人王使劲摆着手,他是为同伙的性命求情。猿人王把他粗暴地推向一旁,摇着他的头。约翰勋爵打了一枪,猿人王倒在了地上。

“往密集的地方打!打:小伙子,打!”我的同伴喊着。

我们一起开火。两个抓住索摩里的看守倒下了,而他还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道他已经是个自由的人了。猿人狼狈慌张地乱跑,他们不明白死亡是怎么来的。或者那是怎么回事。他们、齐跑到树上躲避,不管他们身后躺着的那些死了的和受了伤的伙伴,丢下俘虏们孤独地站在空地的中央。

查伦杰当即明白了这个局面。他抓住迷偶的索摩里的胳膊,拼命地向我们跑来。两个看守在后面追过来,但约翰勋爵两颗子弹结束了他们。我们跑向空地去迎我们的朋友,他每个人给他们一支上了子弹的步枪。但索摩里精疲力尽了走路都困难。猿人已经从惊恐中恢复过来,他们穿过灌木,丛来了,查伦杰和我架着索摩里任前走,约翰勋爵掩护我们撤退。当我们最后到达宿营地的时候,我们回过头来看看,发现没有谁追赶我们了。

在我们关上寨子的荆棘门躺倒在地上的时候,我们听到来自大门外的脚步声和哀痛的声音。约翰勋爵,拿枪在手,冲了过去,把大门打开。那里倒着四个生还的印第安人小小的红色的身影,因为害怕我们而发抖,然而又祈求我们的帮助。一个人指着他们附近的树林,想要说明那里充满了危险。他搂住了约翰勋爵的腿,把脸贴在他的腿上。

“我说,我们怎么安排这些人呢?起来,小家伙,脸别贴在我的靴子上。”

索摩里坐着,在他心爱的烟斗里塞上了烟草。

“我们必须帮助他们,”他说。”你把我们全部从死神的手中救了出来。”

“不光是我们,”查伦杰说,“全欧洲的科学都要为你们所做的一切,向你和我们这位年轻朋友致谢。”

他朝着我们两人微笑。他的两膝夹着一筒肉罐头,两个手指头捏着一大块冷肉。印第安人抬起头来望看他,而后惊叫了一声,扑倒在地,用胳膊搂住约翰勋爵的腿。

“别害怕,我的孩子,”约翰勋爵说,拍拍他腿前的那个头。“这是因为你的长相,查伦杰。好了,小家伙,他是个人,和我们其他人一样。”

“真的那样,先生!”查伦杰叫道。

“好了,查伦杰,你很幸运,你有点和众人不同。假如你不象那个猿人王的话——”

“约翰勋爵,我看你的话扯得太宽了。”

“不过,那是事实。”

“我要求你,先生,换一换话题。你的言论是难以理解的,问题是我们怎样处置这些印第安人?我们得帮助他们回家,但是我们不知道他们的家在哪儿。”

“那没什么困难,”我说。”他们住在中央湖那边的山洞里。”

“我们这位年轻朋友知道他们住哪儿。我想那儿离这里还有一段路呢。”

“足有二十英里,”我说。

“我永远走不到那儿了,”索摩里说,样子看起来很忧郁。

当他说话的时候,我们听到远处猿人的嚎叫。

“我们得挪个地方,赶快挪!”约翰勋爵说:”你帮帮索摩里,小伙子,这些印第安人搬东西。现在就动手吧,趁他们还没有看到我们。”

不到半小时,我们到了灌木丛中我们藏东西的地方。整天我们听到来自我们原先宿营地那里猿人激动的叫声,但他们谁也没到这边来,而我们大家,红种人和白种人,睡了长长的、熟熟的一觉。那天晚间当我就要睡着的时候,谁碰了一下我的胳膊,我发现查伦杰在我身边。

“关于这些事件你有本日记,你想发表的,马隆先生,”他庄严地说。

“我因为是记者才到这里来的,”我回答。

“对极了。你也许听到了约翰·腊克斯顿勋爵的某种——某种抽象的、一些颇为奇怪的说法——”

“是的,我听到了。”

“不用我说,任何这类说法的公开发表,都会对我是极大的侮辱。

“我得尊重事实。”

“这事情我留给你自己判断,”停了很长时间,他补充说:“猿人王是个真正的——一个非常出众的、漂亮的、有智力的人物。你不这样认为吗?”

“一个非常出众的动物,”我说。

教授安心多了,再次躺下了。

《失落的世界》:第十二章 森林里是可怕的

柯南·道尔不光对历史小说情有独钟,对科幻探险小说也颇为青睐。本书正是他的这类小说的代表作。小说起因于这样一段经历,在他书房窗外的一块高地上,发现了禽龙足迹的化石,他把其中一些足迹化石保存在台球室里。禽龙的形象成为他创作小说的最初起因。一九一一年秋天,他又阅读了雷·兰开斯特教授(在小说中作者特地向他致敬)有关恐龙的著作。书里的插图上描绘了种种恐龙形象,使他眼界大开。能不能这样设想:假定在西方文明世界的遥远尽头——比如,在莽莽林海中的一个从未发现的高原上,还存在着这种生物呢?对一个探险家来说,这是最提神的游戏,而对科学家则是最惊人的发现,对于一个作家而言,这自然是一部畅销书的绝佳题材。在多年以后,大导演斯皮尔伯格将此书改编后搬上银幕,这就是几乎入尽皆知的《侏罗纪公园》。

第十二章 森林里是可怕的

我说过——或者也许我没说过——当我的三位同伴,因为我带来的帮助和高原地图而感谢我的时候,我感到多么骄傲。这种骄傲导致我当天夜里经历了一场我一生中最可怕的遭遇。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树上的历险使我极为激动,睡觉象是不可能了。索摩里在值岗,靠着我们的小火堆坐着,枪横在膝盖上打吨。约翰勋爵静静地躺着,而查伦杰很响地打着呼噜,满月明亮地照耀着,空气寒冷。多么适合散步的夜晚!忽然我产生了一个想法,“为什么不可以?”设想我偷偷地溜出去,设想我找到下到中央湖的路,设想早饭时我带着那个地方的记录回来——难道在那种情况下我的伙伴们不会认为我是这一行中更有价值的成员吗?假如找到了某一条下去的路,我们将带着高原中央区的第一手材料回伦敦,而这高原中央区我是所有的人中单独一个穿过去的。我想起了格拉迪斯,还有她说的“英雄的事业就在我们周围”.我象是听到了她说这话的声音,我也想起了麦卡德尔。这是一番事业多么好的基础啊!于是我拿起一支枪——我口袋里装满了子弹——快步溜出了我们的寨子,而索摩里还在继续打吨。

还没有走上一百码,我就悔恨我头脑的轻率了。正象我以前说过的那样,我太富于幻想,做不了真正勇敢的人,但是我怕被人看成好象我胆小。就是这种力量带着我往前走。我就是因为不能空手而归才没有往回走。

森林里是可怕的。树木长得那样密,它们的绿叶伸展得那样宽,我根本看不见月光。慢慢地我的眼睛对黑暗习惯了。我想起了昨晚上的怪兽,我是在它的猎食区内。任何时候那个叫不上名字的可怕的怪兽都可能从黑暗里跳出来扑到我身上。我停下脚步,从衣袋里拿出一粒子弹装进我的枪里。当我发现我拿的是猎枪而不是步枪的时候,我的心凉了。

我又有了一个冲动想回去。不过,犹豫了一小会,我恢复勇气继续走我的路,把我无用的枪挟在胳膊下面。

森林里的黑暗是可怕的,但是禽龙出没的开阔地上明晃晃的月光更糟。躲在灌木丛里,我向外望着。空地上没有大野兽。在飘看雾的银夜里,我看不见任何活物的踪迹,因此我继续沿着小河走着。只要我沿着它向下走,我一定走得到湖那儿;只要我沿着它回来,我一定回得了我们的营地。

我贴着翼龙沼泽走了过去。正当我这样走着的时候,一个这类的大动物在身旁惊起向空中飞去。当它遮住了月亮时,那亮光清晰地从它脯质的翼透了过来,看起来就象一个飞着的骷髅架子。我躲在灌木丛里,一直等它重新安顿好,才敢继续走我的路。

夜一直是出乎寻常地静,但我前进了一段的时候,我听见在我前面的某个地方,有一个低低的、断断续续的轻微响声。我继续向前走着,声音变大了,一直到最后它明显地离我十分近了。很快我看到了这声音的来源,在一小片空地的中央,我发现了某种黑色物质的池塘,在它的表面,某种气体形成了大个的进发的泡泡。上面的空气和周围的上地很热。很清楚,好多年前把这块奇异的高原拱起来的剧烈的火山运动,还没有完全消失它的力量。我看见过黑色的岩石,茂密植物中到处可见的熔岩,但是丛林中的这个沥青池塘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说明老火山口在斜坡上还有活动。我没功夫进一步仔细观察了。我必须赶快,因为我想在早晨回到营地。

这是一次我永远不会忘记的行程。在空地上,我在阴影里走。在丛林里,每当我听到——而我常常听到——野兽从我旁边走过,碰断树枝发出的响声,我就停下脚步,心怦怦地跳着。我常看到巨大的影子在远处走了过去。有多少次我停下来想转回去,然而每一次我的骄傲战胜了我的恐惧,又使我继续前进了。

最后透过丛林的树木我看到湖了,十分钟后我到了它岸边的芦苇中,我渴极了,趴下来喝着新鲜冰冷的水。就在我到的那个地方。有一条挺宽的踩出来的路,上面尽是足迹,很明显,这是动物喝水的一个地方。附近有一大块孤零零的熔岩。我爬了上去,躺在顶上,从那里四面八方都能看得非常清楚。

我看见的第一件东西就让我吃惊不已。当我从那棵大树的顶峰描写景物的时候,我就说过在更远一些的绝壁上,我看到了很多黑点,它们象是洞的入口。现在,当我望着绝壁的时候,我看到到处是红颜色的光点。那会是什么?这些红颜色的光点肯定是洞内的火光照了出来,而火只能是人的手点燃的。那么,高原上有人类?!我只身探险有结果了。这对我们确实是可以带回去和我们一起成为轰动伦敦的巨大新闻。

很长时间我躺着看这些红色的光点。我想它们离我们有十英里远,就是这样的距离,人也能一次又一次地观察到,这些光点当有人在它们前面走过的时候闪烁起来。在我们对这些人类没有确切的了解以前,我们当然不能离开高原。

格拉迪斯湖——我自己的湖——是美丽的,湖中央反射出明亮的月光。湖水不深,好多地方沙洲微露出水面,静静的水面上,我到处能看到生命的踪迹,有时候水面泛起波圈,有时候银色的大鱼跃出水面。有时候一个游动的怪物露出弧形的、石板色的脊背。还有一次,我看见沙洲上一个象巨型天鹅的动物,长着高高的弯弯的脖子。转眼间它下到水里,好长时间。我只能看见它的头。而后它潜入水中,我什么也看不到了。

两只象巨大犰狳的动物来到喝水的地方。一只巨鹿,很美的一只动物,长着分叉的角,它的一家也在犰狳的旁边喝水。世界上其它任何地方都下会有这样的鹿。忽然它惊叫了一声,它和它的一家跑到芦苇中去了,而犰狳也找个地方躲了起来。一个最为怪异的动物沿着小路过来了。

刹那间我说不出我曾经在哪儿看见过这个向上长着尖刺的弧形脊背,还有那个寓地面很近的鸟样的怪头。后来我想起来了,这是剑龙,就是那个梅昔欧·怀特曾经在他的速写本上画过的动物,这就是第一个吸引查伦杰注意的东西。在它惊人的体重下,地面颤动着。有五分钟,它离我躺着的岩石很近,而后慢慢地走开,在岩石堆里消失了。

瞅了一下表,我看是两点半了,是我该动身回家的时候了。我出发了,情绪很高,因为我觉得我干得很好,并且将为我的伙伴带回去好消息。

我沿着斜坡往上走,到了一个我想是离家还有一半路的地点,这时我听见身后有个奇怪的声音。这是个低低的、沉沉的、超乎一般的威胁人的声音,某个古怪的动物显然离我很近,但是我却看不到什么,所以我加快了脚步。我走了半英里左右,这时声音忽然又响了起来,它依然在我的背后,但比以前更响了,更威胁人了。当我明白这个野兽在跟着我的时候,我的心凉了。我站住了,向我身后月光照亮的小路瞪大眼睛望着,我的膝盖不由自主地抖着。一切象梦中那样安静。然而从寂静中,再一次传来低低的、威胁人的声音,比以前响多了、近多了。

我忽然看见了它。就在我走过来的空地那一边的灌木丛里,有东西在动。一个巨大的黑影跳到了皎洁的月光中。我说“跳”,是因为这个野兽的行动象袋鼠,个头极大,有力气极了。尽管体型极大,但它的动作出乎寻常地迅速。当我看到它的形状时,我希望它是条禽龙,这东西我知道是不伤害人的,但是我很快看到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动物。它那威胁人的叫声向我肯定,这是大食肉恐龙的一种,是最可怕的野兽,曾经遍布全球。

甚至现在我想起这场噩梦的时候,我的脑门也会突然冒出汗来。我怎么办?我无用的枪还在手中。它能有什么用处呢?我绝望地想在附近找到块岩石或大树,但是我只看到些灌木丛。我唯一可能的机会是跑掉。当我绝望地观察周围时,发现在我面前有条小路。我是个跑得很快的赛跑运动员,而且现在竞技状态极好,所以我扔掉无用的枪,沿着小路飞跑,不论在这以前还是以后,我都没有这样跑过。最后我停下来,几乎不能动了。我想我把它甩掉了,可是我突然又看见了这个野兽。它再一次赶上了我,近极了。我完了。

我恐怖地尖叫了一声,转过身来又沿着小路跑着。我身后那动物的呼吸越来越响了,每一秒钟我都觉得它就要扑在我身上。突然间卡嚓一声,我掉了下去,一切都是黑暗的,安静的。

等我醒过来,我闻到一股很难闻的气味。黑暗中我伸出手去,碰到了一大块肉,而我另一只手摸到了一块大骨头。我头上是一个圆圆的星空,这向我表明我是躺在一个深坑的底上。慢慢地我站了起来,把全身摸一摸。我从头到脚都是僵直的,疼痛的,但一根骨头也没有断。我恐惧地向上望着。准备着看见淡白色天空的背景下那个可怕的脑袋,不过没瞧见那怪兽的踪迹,也没听到上边有任何声音,因此,我开始慢慢地走动走动,到处摸摸,想弄清楚我掉进来的地方到底是个什么?

我已经说过,这是个坑,底大约二十英尺宽。在底上,是一块一块的肉块,大部分已经腐烂,气味难闻极了。在窟窿的中央,我发现一根往子。柱子很高,用手我够不着顶端。我划了一根火柴,四下看看。

这是个陷饼,人的手做成的。中间的柱子,有九英尺高吧,顶头尖尖的,由掉在上面的动物的血弄得黑黑的。坑底下的肉块就是那些遭难动物的尸体,被切开了,好腾出柱子准备下一次动物掉下来,我记得查伦杰宣布过,高原上不可能有人类,因为他们的武器抵挡不住这类的巨兽。但现在已经十分清楚了,武器管用。巨大的蜥蜴样的动物钻不进当地入住的小口的山洞子,而当地人运用他们发达的头脑,为这些巨大的野兽伏设了陷阱。人类总是主人。

对一个行动灵敏的人来说,坑的斜墙是不难往上爬的,但是在冒险往上爬以前,我犹豫了很久。我怎么知道那个差点害了我的可怕的动物会不会在最近处的灌木丛里等着我出现呢?我想到了查伦杰和索摩里关于这类大爬虫的一次对话,他们都说在它们那个小小的头盖里,根本不能产生理智。

自然,当我不见了以后,一个没头脑的动物是会放弃它的追捕的;它会走开,想法去找别的猎物。我爬到坑沿,看了一看。星星很少了,天开始发白,清晨的冷风吹到我的脸上非常舒服。我看不见、也听不见我的仇敌。慢慢地我爬出来,在地上坐了一会,准备一旦有什么危险出现,就再跳进坑里去。而后我鼓起我仅有的那点勇气,沿着我来的路走回去。走没多远,我捡起了我的枪,而后不久我找到了指引我道路的小河。

忽然在清澈的、宁静的黎明空中,远处响起了一声步枪的枪声。我停下来听着,但再也没有什么了。刹那间我想是不是什么动物袭击我的朋友们了。随后我想起了一个简单些、更合乎情理的解释。毫无疑问,他们发现我不在了,他们设想我在森林里述了路,放这么一枪帮助我找到回家的路。

我想要加快脚步,但是我累了,不能照我的打算走得那样快了,最后我来到了我认识的那个地方,左边是翼龙沼泽,前面是禽龙出没的空地。现在我是在最后一道林带,过了它就是查伦杰要塞了。我呼喊着,但是我听不到答复。我的心凉了,我跑着。寨子还象我离开时那样,但大门开了,我冲了进去。在冷冷的晨光中,我看见我们的东西扔得地上到处都是。我的伙伴们不见了,在靠近那堆火的灰烬的地方,有一滩血。

震动来得太突然。我在空营地的周围林中到处跑着,呼叫我的伙伴。静静的阴影里没有传来回答。一种可怕的想法促使我绝望: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们了,在这个毫无生路的地方,可能就剩下我自己,而且没有下到下面世界去的任何办法,我可能就在这个噩梦般的国度里活着死去。离开我的伙伴,我就象一个在黑晴中的孩子,无依无靠,没有力量。我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忽然想起了忠诚的赞波,他还在悬崖底下等着我们,这还是某种安慰。在这个世界上我还并不完全孤独。我到了悬崖边上,伸出头望着。赞波正坐在他小帐篷的火边。但是,奇怪的是,还有一个人坐在他前面。最初我以为是我的一个伙伴平安地爬下去了,但我很快看出他是印第安人,我高声叫着,挥着我的手。赞波马上朝上望着,挥着他的手,并且转过身去向那块岩石上爬。一转眼,他就站在岩石的顶上了,听着我给他讲我们的遭遇。

“你们进了魔鬼的国度,马隆先生,”他说,“魔鬼要把你们都抓去侍候它,马隆主人,你接受劝告,下来,快,要不它也把你抓去。”

“我怎么下得去呢,赞波?”

“从树上弄些藤蔓,马隆先生,往这扔,我来做个桥。”

“我们想到过这个。可这没有能经得住我们的藤蔓。”

“派人找绳子,马隆先生。”

“我能派谁,往哪儿派?”

“派人上印第安人村庄,印第安村庄有的是绳子。印第安人在下边哪!派他。”

“他是谁?”

“我们的一个印第安人。他回到我们这儿来了。准备带走信,带回来绳子——什么都可以。”

带封信!为什么不?也许他可能带来帮助。我已经有两封信等着发。我用今天的时间写第三封信,描述我夜间的险遇。印第安人能把这个带回世界。因此我通知赞波傍晚再来,我用这忧郁的一天写了这封信。我也写了一个纸条,让印第安人交给任何他能遇到的白人,请求他给我们送些绳子来。这些信件我在黄昏的时候扔给赞波,还有一点钱。他必须把钱给印第安人,答应他如果带回来绳子,还会给他更多的钱。

那么现在你会明白了,我亲爱的麦卡德尔先生,这封信是怎样到达你手里的,万一你永远再也听不到你的记者的消息,你也会知道事情的真相了。今晚我大累了,做不成什么事情。明天我一定要想出办法未,寻找我不幸的朋友们。

《失落的世界》:第十一章 我当了一次英雄

柯南·道尔不光对历史小说情有独钟,对科幻探险小说也颇为青睐。本书正是他的这类小说的代表作。小说起因于这样一段经历,在他书房窗外的一块高地上,发现了禽龙足迹的化石,他把其中一些足迹化石保存在台球室里。禽龙的形象成为他创作小说的最初起因。一九一一年秋天,他又阅读了雷·兰开斯特教授(在小说中作者特地向他致敬)有关恐龙的著作。书里的插图上描绘了种种恐龙形象,使他眼界大开。能不能这样设想:假定在西方文明世界的遥远尽头——比如,在莽莽林海中的一个从未发现的高原上,还存在着这种生物呢?对一个探险家来说,这是最提神的游戏,而对科学家则是最惊人的发现,对于一个作家而言,这自然是一部畅销书的绝佳题材。在多年以后,大导演斯皮尔伯格将此书改编后搬上银幕,这就是几乎入尽皆知的《侏罗纪公园》。

第十一章 我当了一次英雄

当约翰,腊克斯顿勋爵想到袭击我们的那些可怕的动物的嘴里可能藏着毒液的时候,他是对的。我们在高原第一次探险后的那个早晨,索摩里和我感到非常疼痛并且发烧,而查伦杰的膝肿得几乎不能行走。因此,我们整天呆在营地里,而约翰勋爵辛勤地干着活,加高加厚作为我们唯一屏障的荆棘墙。这长长的一整天我一直觉得我们被严密地监视着,虽然我说不上来被谁或从那个地方监视。

这个印象非常强烈,我把它告诉了查伦杰教授,但他说那是我的热度引起的。然而某种危险临近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

那天夜里(梅普欧·怀特地的第三个夜晚),我们有一场给我们留下恐怖印象的经历。我们感激约翰勋爵的辛勤劳动,把营地的围墙加高加厚了。我们都睡在要熄灭的火堆的四周,这时我们被可怕的叫声和尖声的悲鸣谅醒。声音象来自离营地几百码的某个地方。而后,是另一个声音,一阵低低的笑声。一连三四分钟,这可怕的二重唱继续着,而所有的树枝都因惊鸟起飞而摇动。后来这声音又突然终止了。我们默默地坐了很久,约翰勋爵在火上加添了些树枝,红色火苗照亮了我的伙伴们目不转睛的面容。

“是什么?”我小声问。

“明天早晨我们就知道了,”约翰勋爵说。“离我们很近,不会超出这块林间空地。”

“我们有幸听到了史前悲剧,一种发生在诛罗纪环礁湖岸边芦苇丛里的戏剧,在那里,大一些的动物杀死小一些的动物,”查伦杰说,声调的庄严是我过去在他声音里从未听到过的。“人类真是幸运,当这些可怕的动物已经灭绝了的时候,他们才在世上出现,他们的勇气和弓箭抵挡这些动物是不会有用的。”

索摩里举起了他的手。

“嘘!”他叫道。“我肯定听见了点什么!”

在沉寂中,我们听到了动物深深的、有节奏的呼吸。它偷偷地、慢慢地绕着我们的宿营地转圈,而后在大门边停了下来。我们听到这个动物在喘息,只是我们带刺针的灌本枝条把我们和这个深夜的恐怖隔开了。我们每一个人都抓起一支步枪,约翰勋爵拽下了一技小小的灌木枝条,在围墙上开了一个孔。

“哎呀!”他低语着。”我看见它了。”

我弯下腰,丛他的肩头上通过墙上的孔望去。果然,我也看见它了。这东西没有马高,但那种低沉的、有节奏的呼吸,说明它是一个畸形的生命体。它移动身体的时候,我看见了两只可怕的、淡绿色的眼睛。

“我想它要跳过来!”我说,准备开枪。

“别开枪!别开枪!”约翰勋爵低声说,“静夜里的枪声几英里外都能听见。”

“假如它跳过墙来,我们就完了,”索摩里说,神经质地笑着。

“不,不能让它跳过来,”约翰勋爵叫道,“但是不要开枪。也许我能做点什么,反正,我要碰碰运气。”

他检起一根燃烧着的树枝,从墙孔轻轻地送过去。野兽向前动了动。约翰勋爵一下子把着着火的树枝子推到了这畜生的脸上,转眼之间灌木林里哗啦哗啦地响了一阵,让人害怕的不速之客不见了。

“我想火会吓着它。”当约翰勋爵回来,把树枝子扔进火堆里的时候,他笑着这样说。

“你不应该冒这样的危险!”我们都叫了起来。

“再没有别的办法了。假如我们开枪,打伤了它,它会马上扑在我们身上。那么,它是个什么呀?”

我们有学问的人彼此望着,有些迟疑。

“就我个人说,我毫无把握能够说它是哪个类属,”索摩里说,并就着火堆点上了他的烟斗。

“今晚上我们差不多肯定他说是和某些类型的食肉恐龙接触上了,”查伦杰说。“我已经表示过我的意见,这类东西在高原上是可能存在的。”

“我们必须记住,”索摩里发表意见,“有很多史前的生命形式没有延续到今天。设想要对所有我们可能遇到的东西都叫出名字来,那是不正确的。”

“对极了。也许我们最好的期望是能够试着搞出一个粗略的分类。明天某些进一步的证据可能在这方面对我们有所帮助,现在我们可以重新继续我们被打断的休息了。”

“但不能没有人守夜,”约翰勋爵说,并且下了决心。“在象这样一个国度里,我们不能凭侥幸。以后我们每个人两个小时一班。”

从此我们总有一个人守夜。

早晨我们发现了夜间使我们害怕的那令人毛骨惊然的叫声的来源。禽龙空地是这个可怕的屠杀现场。当我们看到一滩又一滩的血和巨大的肉块在绿草地上扔得到处都是时,我开头设想有一群动物被杀掉了,但更加仔细观察动物的遗骸,我们发现所有这些都是来自一个没有抵抗能力的大兽,这只大兽被一个也许不比它大但比它更凶猛的某个动物撕成了碎片。

我们两位教授坐着,一块接一块地观察,这些肉块上留下了极大的牙印子和庞大的爪印子。

“这些印子,”查伦杰教授说,“使我想到了剑齿虎,但这个动物我看毫无疑问更大一些,更有爬虫类的特点。我个人设想是一只跃龙。”

“或者斑龙,”索摩里说。

“对极了。食肉恐龙的任何一种。”

“我问一下,禽龙皮肤上的这个印子是什么?”约翰勋爵问。

在石板色的皮肤上,肩膀上边的一个地方,有个什么物质的黑圈,物质看起来象沥青。我们没有一个人能说出那是什么,虽然索摩里说,他在一个幼崽的身上也看见过同样的印子。

“我倾向于同意我的朋友和同行索摩里教授,这些印子是沾上的沥青,”查伦杰说。“由于这个高原,就其真正性质来说,是强烈的火山运动造成的,并且由于人们总把沥青看作一种与火山活动有联系的物质,我不怀疑它以自由液态存在于这个高原上,而这些动物可能经过那里给沾上的。”

那大早晨我们只给高原的一小部分绘制了地图,因为要躲着翼龙沼泽,一直在河东而不是河西活动着。在那个方位。这地方森林稠密,我们的进展很谩。

那天整个早晨,我们在可爱的花丛里行走。大部分是白色的或黄色的花。这些花,我们的教授解释说是原始的花形,在很多地方,地面完全被花盖住了,当我们在这美妙的地毯上行走的时候,花香几乎醉人。蜜蜂在我们周围到处忙碌着。许多我们从下面经过的树上,枝头果实累累,有一些是熟悉的品种,而另外一些却没见过。我们靠观察鸟儿啄食哪些果子来判断我们吃了会不会中毒。在丛林里,很多野兽踏出来的小路交错着,而在一些湿度很大的沼泽地上,我们有到了很多奇怪的足迹,包括很多禽龙的足迹。有一次我们又看到了好多个这类的大动物,而约翰勋爵靠他的望远镜,向我们报告,虽然不在肩上,它们的身上也有沥青的印子。这是怎么回事,我们想象不出。

我们看见了很多小动物,比如箭猪,一个身上长鳞的食蚁兽,一个长着长长獠牙的野猪。有时候,从树林的间隙里,我们看见远处的青山,而一个暗褐色的动物正爬过山去。它跑得那样快,我们说不上它是什么动物。

自从我们的帐篷被什么东西奇怪地光顾之后,我们每次回来都很害怕。可是后来我们发现一切都很正常。

那天黄昏,关于我们的处境和将来的计划,我们进行了一次长时间的讨论,讨论的结果导致了要对梅普欧·怀特地做更全面了解的方案。索摩里首先发言。

“我们应该想办法找到出路,走出我们掉进来的这个陷阱,”他说。“你们都把思想转向深入到这个国度里去。我说我们应该计划怎么从这里出去。”

“我感到奇怪,先生,”查伦杰吼叫了起来,捋着他那浓密的胡子,”会听见你说这种话。你是在这样一块土地上:那里对一个自然科学家有着自从开天辟地以来还没有一个人曾经遇到过的那样的机会,而你却建议在完成考察以前离开。我本来希望你讲点比较好的东西,索摩里教授。”

“你要记住,”索摩里说,“我在伦敦有一大帮学生等着我。这使得我的处境和你不同,查伦杰教授。因为,就我所知,你从来没担当过任何有责任的教学工作。”

约翰勋爵赶紧把话岔开。

“我得说,”他说,“在我对这个地方的了解不大大超过现在以前,我不打算回伦敦。”

“我可永远不敢走进我报社的办公室和老麦卡德尔打照面,”我说。“他永远不会原谅我离开一个没考察完的高原。而且,照我看,这不值得讨论,因为就是我们想走,我们也下不去。”

“我们的年轻朋友懂得常识,”查伦杰表示他的意见。“我们下不去,所以讨论这个问题是白费精力。”

“干任何别的也都是白费精力,”索摩里说,脸藏在烟斗喷出的雾里。“让我来提醒你,我们来这里是受伦敦动物学会那次会议的委托,带着一个完全限定的任务。这任务是核对查伦杰教授报告的真实性。我们已经完成了这个任务。因此,我们的工作已经完了。至于对高原的考察,那工作是如此繁重,需要一个大型的探险队,配备特殊的装备才能完成,如果我们打算自己这样做,唯一可能的结果是我们永远也不能带回我们对科学的重大贡献。当看起来是不可能上来的时候,查伦杰教授曾找到了使我们上来的办法,我想我们现在应该请他找到使我们回到我们来的那个世界的办法。”

索摩里的看法好象是有道理的,甚至查伦杰也这样认为,因为他原来也只是想对那些怀疑他的人证实他的报告。

“下去的问题初步看来是极其困难的,”他说,“然而我不怀疑有知识的人能够解决它。我准备同意我同行的意见,在梅普欧·怀特地呆很长时间是不可取的。不过,我绝对拒绝马上离开,我们对这个国度至少做一个肤浅的调查,而且能够带回去某种地形图。”

索摩里表示不同意。

“我们在考察上已经花了两整天,”他说,“至于对这个地方的地理环境,我们并不比开始时知道得更多一些。很清楚,这里到处长着密密的树林,这要花好几个月的时间来考察它。我没有看见高地中间有山峰,从那里我们可以搞出一个总图来。”

就在那一刻我产生了一个灵感。我偶然看到在它的树荫下我们安营的那棵树。树干十分高大。假如高原的这一部分恰恰是最高的一点,那么这个巨大非凡的树就能成为全高原的了望塔。只要我能够把腿迈上巨枝的最下一个,那么我就能够爬到顶端。

我的伙伴们很欣赏我的主意。

约翰勋爵用手扶着我的肩。“真不明白我们以前为什么就没想到过!离天黑还剩下下到一小时,但是如果你带着笔记本,你也许能够对这个地方画个略图。我帮你上去。”

有很多便于往上爬的枝干,因此我爬得很快,转眼间除了绿叶,下面什么也看不见了。不过这棵树是巨大的,向上望去,头上的叶子还一点也不是稀薄。我站着的枝干上有些厚厚的灌木样的东西。我把脸贴在它的边上,打算看看它后边是什么,我看到的东西使我惊恐得差点从树上掉下来。

一张脸直瞪着我的脸——只有一两英尺的距离。是一张人脸,长长的,白白的;鼻子是扁的,下颚往外伸着,下巴颜上长着胡须。浓密眉毛下的眼睛是凶恶的,而当它张开嘴的时候,我看见里面长着弯弯的两排利牙。刹那间我从那眼睛里看出了仇恨和恶意。然后是一种害怕的神情,它钻进到了绿叶的里面。我看到一个长着毛的、猪皮一样粉红色的身体,很快它不见了。

“怎么啦?”腊克斯顿在下面叫道。“出了什么事了吗?”

“你看见了吗?”我喊道。

“我听到了声音。是什么?”

这个猿人突如其来的奇怪的面容把我吓坏了,我准备爬下去,把我所遇到的告诉我的伙伴。但我已经在这棵大树上爬得这样高了,放弃我的任务回去显得蠢了。

所以歇了很长一会儿后,我继续向上爬了。很快我周围的叶子变得稀薄了,我感到风吹到了我的脸上。当我爬到最高点的时候,我把自己安顿在一个行动方便的树杈上往下看着:真是这个奇异国度的一幅美妙的全景。

夕阳正在落山,黄昏是明亮清澈的,所以我能够看到下面高原的全部,鹅卵形的轮廓,横幅大约三十英里,宽窄二十。四周都向中央的湖倾斜.在黄昏的光亮中,湖水呈绿色而且非常美。湖边上长着芦苇。湖里有几处沙洲,在夕阳的光辉里发出金色。在这些沙洲的边上,躺着好多长长的黑色的东四,靠看我手中的望远镜,我清楚地看到它们都是活的,但它们是什么我可说不上了。

从我们所在的高原这一边开始,森林覆盖的斜坡伸出五六英里向中心的湖下降。我看到脚下禽龙出没的林间空地,和更远一些树林中的一个圆形开阔地引向翼龙所在的沼泽地。在我对面的那一边,是大约二百英尺高的玄武岩的绝壁,下面是长着森林的斜坡,沿着这些红色绝壁的岩脚,从望远镜里我看到好多好多的黑窟窿,看样子象是洞的人口,在一个洞口,有个白色的东西在移动,但我看不清楚它是什么。我坐着绘制全高原的地图直到日落。而后我爬下树来,园到我的伙伴中间,这一次我成了探险队的英雄。是我自己想到的办法,又是我自己实现了它。地图就在这里,它将使我们在无法预测的危险中节省一个月的劳动。每一个人都庄严地和我握手。

但在讨论我地图的细节以前,我不得不把我在树上看见的猿人告诉他们。

“他一直在那里,”我说。

“你怎么知道?”约翰勋爵问。

“因为我一直不断地有种感觉,有个东西在盯着我们。我向你提过,查伦杰教授。”

“我们年轻的朋友确实说过这类的事,”查伦杰说。“好了,告诉我,这个动物有尾巴吗?”

“没有。”

“脚是什么样子?”

“那我没注意。”

“在南美,有三十六种猴子,但没听说过有类人猿。不过,很清楚,在这个地方有。我们应当解决的问题是,它究竟更接近猿,还是更接近人。解决这个问题,是我们当即的任务。”

“不是什么当即的任务,”索摩里尖锐地说。“既然通过马隆先生的智力和体力(我不能不把这句话引下来了),我们已经搞到了我们的地图,我们当即唯一的任务,就是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把进一步的考察留给别人。在马隆先生搞出地图以前,你们都同意这样办的。”

“好了,”查伦杰说,“说实话,我很想让我们的朋友知道我们探险的结果。但是我们怎样从这儿下去,我还没有主意。然而从未也不曾有过汪何我这个有独创能力的脑袋不能解决的问题,我答应你,明天我要把注意力转到我们怎样下去的问题上。”

那天晚上,靠火光和一根蜡烛的光亮,第一张失去世界的地图画成了。从我的了望塔上,我记下的每个细节都画在那上面。查伦杰的铅笔停在那标志为湖的一大片空白上。

“我们叫它什么?”他问。

“这要看你了,小伙子,给湖取个什么名字,”约翰勋爵说。”你第一个看到它,假如你要在地图上写上‘马隆湖’,谁也不会不同意。”

“当然,当然。让我们的年轻朋友给它起个名字吧!”查伦杰说。

“那么,”我慢慢他说。“让它叫格拉迪斯湖吧!”

查伦杰同情地望着我,摇着他的大脑袋。“男孩子总是男孩子,”他说。“就叫它格拉迪斯湖吧!”

《失落的世界》:第十章 最惊人的事情发生了

柯南·道尔不光对历史小说情有独钟,对科幻探险小说也颇为青睐。本书正是他的这类小说的代表作。小说起因于这样一段经历,在他书房窗外的一块高地上,发现了禽龙足迹的化石,他把其中一些足迹化石保存在台球室里。禽龙的形象成为他创作小说的最初起因。一九一一年秋天,他又阅读了雷·兰开斯特教授(在小说中作者特地向他致敬)有关恐龙的著作。书里的插图上描绘了种种恐龙形象,使他眼界大开。能不能这样设想:假定在西方文明世界的遥远尽头——比如,在莽莽林海中的一个从未发现的高原上,还存在着这种生物呢?对一个探险家来说,这是最提神的游戏,而对科学家则是最惊人的发现,对于一个作家而言,这自然是一部畅销书的绝佳题材。在多年以后,大导演斯皮尔伯格将此书改编后搬上银幕,这就是几乎入尽皆知的《侏罗纪公园》。

第十章 最惊人的事情发生了

最惊人的事情发生了,而且继续在我们的眼前发生。

在桥被破坏后的第二大早晨,我们开始经历新阶段。第一件意外的事,就使我对高原没有好印象。在我写完信睡了一会起来的时候,我看到我的腿上有一大大的、红色的虫于,我躬下腰把它取下来时吓了我一跳,它在我的食指和拇指间爆炸了。我恶心地叫了起来。

“太有趣了,”索摩里说,弯下腰来看我的腿,“一个巨大的吸血扁虱,而且,我相信,还是没经过科学分类的。”

“不幸你把这个极好的标本捏死了,”查伦杰说。

“肮脏的害虫!”我叫道。

查伦杰教授抗议地扬起了眉毛,他把大手放在我的肩上。

“你应该培养科学的眼光,”他说,“对一个象我这样具有哲学气质的人来说,吸血扁虱是一件象孔雀一样美丽的大自然的作品。听到你那样讲话叫我难受。没问题,我们试试看,还一定能找到另外的样品。”

“这不成问题,”索摩里说,“刚刚就有一个钻到你衬衣领子里面去了。”

查伦杰跳了起来,象牛似地吼叫着,竭力要脱掉他的衬衣。索摩里和我笑得伸不出手去帮他的忙。最后我们帮他脱掉了衬衣。他的身上长满了黑毛,从这个黑毛的丛林里,在扁虱还没咬他以前,我们捉到了它。周围的灌木丛里满是可怕的虫子,很明显,我们必须把我们的营地搬到别的地方去。

这时我们诚实的黑人在悬崖上出现了,带着好些筒可可和饼千,他把这些东西扔了过来。还放在下面的储备,我们让他尽量地给自己留够可以维持两个月的物品。其余的让他给印第安人,以报答他们的工作和带我们的信回亚玛逊平原,几小时后,我们看见他们远远地在平原上,每个人的头上顶着一个包,沿着我们来的小路往回走。赞波守着悬崖脚下我们小小的帐篷,那是我们与下边世界的一个联系点。

我们带着东西从满是吸血扁虱的灌木丛里搬到了一个小小的周围密密长着树木的林间空地上。我们安心地坐在那里,制定第一个进驻这个新国度的计划。鸟儿在林中唱着歌,除了这些歌声,再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

我们首先关心的是列出一个我们的物资表来,这样我们能够了解我们都有些什么。我们的供应很好。我们有四支步枪和一支猎枪。大量的子弹,给养足够我们过好多个星期,很多烟草,而且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大型望远镜和一个很好的双筒望远镜。所有这些东西,我们都集中在这块空地上,作为第一种预防保护措施,我们用刀和斧子砍下了很多带刺针的灌木,在离中心十五码左右的地方,围成一个圆圈,这就是我们的司令部——万一我们突然遇到危险可以藏身的地方。我们叫它查伦杰要塞。

要塞还没有搭完,天已经是中午了,但是不太热。这是高原的一般特点,不论是气候还是植物,差不多都是属于温带的,围绕我们的树木中,有山毛榉,橡树,甚至桦树。有棵大树比其它的树都高,绿荫罩着我们筑成的要塞。在绿荫中我们继续我们的讨论。

“只要没有人或是动物看见或是听见我们,我们是安全的。”约翰勋爵说。”从打他们知道我们在这儿的那个时刻起,我们的麻烦就来了。还没有迹象表明他们已经发现了我们。所以我们要注意别弄出响声来。我们要在我们和他们照面之前,好好地观察观察我们的邻居。”

“但是我们必须要有所进展,”我说。

“当然我们要有所进展,但是先要了解情况。我们一定不要走得太远回不了我们的基地。尤其是,除非是生死关头,我们绝对不要打枪。”

“可是你昨天打枪了,”索摩里说。

“算了,那没办法。不过昨天的风很强,我想声音不会传到高原深处。我问一句,我们怎样叫这个地方?我想这是我们的权力,给它起个名字。”

“它只能叫一个名字,”查伦杰说。“它叫那个发现它的先驱者的名字,梅普欧·怀特地。”

高原变成了梅普欧·怀特地,我们把这个名字慎重地写在我们的地图上。

篱笆墙的入口处,我们堆上了好多带刺针的灌木枝把它封死,让我们的帐篷和储备完全被这些保护用的灌木枝围住。而后我们悄悄地沿着一条离我们要塞不远的小河走去,我们用这条小河做为指导我们返回住地的路标。

穿过了几百码的密林,中间有很多树我完全不认识,但是索摩里,我们一行的植物学家认出了这是些灭种了的植物。我们到了一个地段,在这里小河散开,形成了很大一片沼泽。我们的面前长着密密高高的芦苇。忽然走在我们前面的约翰勋爵停下来举起了他的手。

“瞧这个!”他说。”我敢说,这一定是鸟类祖先的足迹!”

我们看见在眼前松软的泥淖里,有一个巨大无比的三趾脚印,这个动物已经越过沼泽地进入了树林。我们都停下来观察这怪异的痕迹。约翰勋爵急切地望着四外,在猎象枪里压上了两颗子弹。

“足迹是新的,”他说。”这动物过去还没有十分钟。瞧,这里又是一个崽子的脚印。”

大体形状相同的较小的脚印和大的脚印平行着。

“这个你怎么认为呢?”索摩里教授得意地叫道,指着在三趾脚印中出现的巨大的一个五指人手的印子。

“这是个用三趾脚直立行走的动物,”查伦杰说。“并且偶尔地用五指的前爪于踏一下地面。不是一只鸟,我亲爱的腊克斯顿,不是一只鸟。”

“一个兽?”

“是一条爬虫——一个恐龙。”

顺着脚印,我们过了沼泽,穿过了灌木和树木的屏障。忽然我们惊异地停下了脚步。前面是一块空地,空地上是五个我从没看见过的极不寻常的动物。我们藏在灌本丛里观察着它们。

这五个怪物,两个成年的,三个幼崽,休型巨大无比。甚至刚生下不久的崽子,也有大象那样大,而两个大的比任何我看见过的动物都大。它们的皮肤是老鼠皮色的,象蜥蜴皮那样有鳞状的斑点。五个兽都坐着,靠宽宽的有力的尾巴和巨大的三趾后脚支撑着,同时用它们较小的五指前爪折弯树枝,吃枝上的叶于。看起来它们象怪异的袋鼠,二十英尺长。我不知道我们一动不动地呆在那儿对这种奇异的景象看了多久。一阵强劲的风向我们吹来,可我们躲藏得很好。小崽子一直在它们父母的身边玩着。这对父母象是力大无穷,它们中的一个,因为够不着一棵高树上长着的叶子,就用前爪搂着树干把树折断了。

我看着我的伙伴们。约翰勋爵拿着他的猎象枪站着。假如能弄到这样一个兽头摆在他伦敦房间里壁炉装饰板上交叉的两桨之间,他这个猎人的心灵还有什么不肯干的呢?然而他没有开枪,因为对这些未知国土的居住者,我们还必须隐藏自己的出现。两位教授在沉默中心醉神迷,在兴奋之中,他们不知不觉地彼此抓住了对方的手,站着,象两个在奇观面前的小孩子。

“在英国他们会对这件事说些什么?”终于索摩里叫了起来。

“我亲爱的索摩里,我确切地告诉你他们会在英国说什么,”查伦杰说。“他们会说你是个可怕的说假话的人和一个科学界的江湖骗子,正如你和别的人曾经说我那样。”

“在照片面前?”

“伪造的,索摩里,伪制的。”

“在样品面前?”

“嗳,那我们就可以说服他们了!马隆和他肮脏的报纸也许还要称赞我们。八月二十八日,这天我们在梅普欧·怀特地的林中空地,看见了五只活的禽龙。写到你的日记里,我的年轻朋友,给你的报纸发回去!”

“有好多人从来不谈他们的冒险经历,因为他们不能指望别人相信,”约翰勋爵说。“准能够怪他们呢?因为这对我们自己来说,一两个月以前也象梦一样啊!刚才你说它们是什么?”

“禽龙,”索摩里说。“你会在坎特州和撒塞克斯州的沙地上发现它们的脚印。它们在英格兰南部曾经生活过,那时那里有它们需要的充分而且良好的青绿树木。条件变了,这些兽灭绝了。这里条件好象还没有变,这些兽延续了下来。”

我有个感觉,我们被危险包围着。在树木的绿荫中,总象有着一直不停的威胁。确实,这些我们看到的奇异的野兽是不会伤害人的,但是在这个寄异的世界里,可能还有别的从古代延续下来的动物。我不大知道史前生命,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读过的一本关于某种动物的书,这些动物靠吃狮子、老虎为生,正象猫靠吃老鼠为生一样。假如这些动物也活在梅普欧·怀特地的树林里,多可怕啊!

就在这个早晨——我们在新国度的第二个早晨——我们计划进一步了解我们周围的奇怪的动物都是些什么。这是一次我讨厌再去想的冒险经历。假如,象约翰勋爵说的那样,林中空地上的禽龙会象梦一样地跟着我们,那么沼泽地上的翼龙就肯定会是我们永远不忘的噩梦。让我确切地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事吧!

我们非常缓慢地通过树林,部分原因是由于腊克斯顿勋爵,还有部分原因是两位教授在奇花异虫面前总要停下来发出赞叹的惊叫。我们一共走了二三英里,一直贴着小河的右岸,这时我们来到树林中的一片相当大的空地上。一片灌木丛通向一堆石块。我们在灌木林中朝这些石块慢慢地走去,这时我们听到空中一片低低的奇怪的嘘嘘叫声,象是就来自我们眼前的某个地方。约翰勋爵举手示意要我们站下,他跑过去,从那堆石块上弯下了腰。他在上面看了一下,打了一个吃惊的手势。而后他站起来,张大了眼睛,象是忘了我们。他被他看到的东西吓住了。最后他示意要我们过去,我觉得某种奇异而危险的事情就在我们面前了。

我们过去,从石块堆上往下瞧着。这地方是一块凹地。离我们趴着的地方一百码左右的下边,是一池池的死水。这地方住满了翼龙,有好几百个。所有的水边上,活动着它们的崽子,空中的声音就是来自这群会飞的动物,而那讨厌的气味使我们感到恶心。那些样子令人恐怖的雄龙,每一个都占着一块大石头坐着,一动也不动,只有它们的红眼睛转着。它们巨大的、脯质的翅膀收拢着,所以它们坐在那儿象一些围着灰色披肩的巨人似的老妇人。真没想到,数百条这种被认为早已绝灭的动物就簇居在我们眼前的凹地里。

我们的教授乐意在那儿呆一整天呢,有机会研究这种史前期的生命,他们真是高兴,他们指出躺在石块间的鱼和死鸟,它表明这些动物的觅食习性。我听见他们彼此道贺。“现在清楚了,”他们中的一个说,“为什么在有些地区,翼龙的骨头会发现那么多。原来它们象企鹅那样大群地生活在一起。”

不过,后来查伦杰为了想给索摩里证明点什么,把脑袋抬起来高出了一块岩石,这几乎给我们全体带来了毁灭。刹那间离我们最近的一只雄翼龙发出一阵高声的、嘘嘘的叫声,向天空飞去。母龙和幼崽靠着水边聚拢,而全部雄龙一个接一个地飞向天空。看起来真是一幅奇异的景象,最少有一百个庞大而形状吓人的动物在我们头上盘旋,很快我们就意识到我们是在危险之中了。最初这些讨厌的庞然大物飞成一个很大的圈子,而后越飞越低,圆圈也越来越小。闹哄哄的声音使我想起了飞机场。

“往林子里跑,紧靠在一起,”约翰勋爵喊道,”这些畜生要袭击我们了。”

就在我们准备撤退的一刻,这些畜生飞得更低了,它们中的有些翼尖几乎扫到了我们的脸上。突然从鼠皮色的圈子里伸出了一个长长的脖子,凶猛的鸟嘴张开了。又一个,又一个,都跟着这样。索摩里叫了一声,用手捂着脸,血从他脸上淌了下来。我觉得脖梗子疼了起来。查伦杰倒下了,正当我弯下腰扶他起来的时候,我的后身又被咬了一口,栽倒在他身上。就在这同时,我听见约翰勋爵的猎象枪响了,瞧见一个断了翼的大家伙掉在地上,乌嘴和红眼睛大张着,仇恨地对着我们。这突如其来的响声,使它的伙伴飞高了一些,但仍然在我们的头上盘旋。

“喂,”约翰勋爵喊道,“跑!”

我们朝灌木丛里跑过去,但这些畜主又追来了。索摩里被咬倒了,我们帮助他爬起来,向林子冲去。一到了林中,我们就安全了,因为它们巨大的翼在枝叶中伸展不开。当我们慢慢走回去的时候,很长时间里我们都瞧见它们在我们的头上高高地一圈又一圈地盘旋,毫无疑问,它们仍然在监视着我们。不过最后,当我们到了比较密的树林的时候,它们停止了追击,我们再也看不到它们了。

“一场最有趣的经历,”查伦杰说。那时我们停在小河边,他在洗他肿了的膝盖。“关于翼龙发怒时的习性,索摩里,我们获得的知识好得不能再好了。”

索摩里擦着他前额伤口的血,而我在包扎我的脖子。约翰勋爵上衣的肩膀头被撕掉了,但是他没有受伤。

“真抱歉,我开了枪,”约翰勋爵庄严他说,“但是当时再没有别的选择了。”

“假如你不开枪,我们也不会活着在这里了,”我坚定地说。

“那么,大家请听我的意见,”约榆勋爵说,“我们这一天也收获得够多了,最好回到我们的营地用点石炭酸。谁知道这些野兽可怕的嘴里会有什么毒液呢!”

当我们回到那片林中空地,看见我们营地的荆棘墙的时候,我们以为危难已经过去了。谁料一些新的令人吃惊的事在等待我们。查伦杰要塞的大门没有动过,墙也没有被破坏,然而当我们不在的时候,某个奇怪的动物曾经来过。任何地方我们都没有看到脚印,只是悬在我们营地上那棵巨树的枝桠让我们想象到它是怎样来的和怎样走的。我们物品的状况说明它是一个很有力气的动物。这些物品被扔得满地都是,一筒肉罐头压得粉碎。一个子弹匣也被压坏了。我们用惊恐的眼睛扫视四周,望着我们周围晴暗的荫影,也许就在那里藏着这可怕的野兽。当我们听到赞波的声音的时候,真有说不出来的高兴。我们跑到高原的边上,瞧见金字塔式的岩石顶峰上,他坐着,对着我们微笑。

“都好,查伦杰主人,都好!”他喊道。“我在这儿.别怕。你们需要的时候,总会找到我。”

他正直的黑脸和我们眼前广阔无际的景物,把我们带回了亚玛逊平原,使我们想起我们确实还是生活在二十世纪的这个地球上。

另外有一件事使我想到这奇异的一天,我把它写下来结速我的信。

我在一棵倒掉的树干上坐着抽烟,约翰勋爵向我走了过来。

“我说,马隆,”他说,“你记得这些野兽是呆在什么地方吗?”

“我记得很清楚。”

“火山喉管,是不是?”

“正是,”我说。

“你注意土壤了没有?”

“是岩石。”

“水附近,长芦苇的那个地方?”

“是浅蓝色的上,看起未象土。”

“对极了,一个满是蓝颜色上的火山喉管。”

“问那干什么?”我问。

“噢,没事,没事。”他说完,回去了,我再没有想约翰勋爵的话。俱那大晚上,我再一次听到他目言自语地说:”蓝色的土——土在火山喉管里!”这是我最后听到的话,而后我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