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的天空

  他叫蓝天,从中学到高中一直和我是一个班,我在班里是文艺委员,蓝天是数学课代表,他长得高大帅气,眼睛不大却总挂满笑意,学习成绩又好,在情窦初开的18岁,是很多女同学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而我也是众多男生喜欢的类型,因为我活泼好动,性格外向,我们都是老师的左膀右臂,但是我们却不是很好的合作伙伴,因为我们都很孤傲,都是班里的学习尖子,考试的时候我们在班里的排名也都是不分伯仲,谁要是比谁高一分那就比什么都可怕,他从不把我放在眼里,而我也懒得理他,这种关系一直到高三要毕业的时候才得以改变。

  临近高考了,我们都沉浸在最后紧张的复习阶段,每天都是很晚回家,虽然我和他家只隔一排楼,但是我们从不一起走,那天都上过两节晚自习了,蓝天却没有来,我心里很高兴,这两节课很重要,都是关于历届高考里总结出来的试题和有关注意事项,我们报考了同一所大学,势在必得,可能因为这两节课也许我们就不会在继续在同一所学校里读书了,我暗暗窃喜。

  可是第二天,第三天蓝天白天都没有来上课,我隐隐约约的听其他同学说好像他得了什么病,关键时刻他怎么得病了呢,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最近他的精神不好,一些老围着他转的女同学他都给脸色看,很多他应该负责的班务也都让我来做,而最近两次的考试成绩也是一落千丈,我觉得很奇怪,但是也没好意思说,因为想把精力全部放在复习上,而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会夺走我很多宝贵的时间,他到底怎么了呢?缺少对手了我又觉得没意思,毕竟我们都是班干部,出于好奇,我请出了我的妈妈帮我去他家打听。

  妈妈回家了,脸色很难看,告诉我他得的是精神抑郁症,怎么可能呢?我觉得很奇怪;他那么优秀的男孩子,有一大群粉丝捧着,整天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我实在不相信。妈妈告诉我,蓝天的妈妈说蓝天总喜欢一个人发呆,在家里从不喜欢和爸爸妈妈交流,而有一次发烧却呼喊着我的名字,天呀,这怎么可能。我笑着和我的妈妈说,他在学校里从不和我说话,从不正视我的存在,我们一直是竞争对手,他怎么可能生病的时候想起我来呢,是怕我超过他吧.妈妈告诉我,蓝天的妈妈托付她让我劝劝蓝天,这种病其实也不是特难治,不过需要我的配合,那夜,我失眠了。

  第二天的晚自习我和老师请了假,去看望蓝天,在我要到他家楼下的时候。我的脚步却越来越沉重 ,平时我和他很少交流,现在却跑到他家里,我该说什么好呢。正在我踌躇满怀的时候,正好蓝天的妈妈下班回家了,一看到我眼泪都流下来了,拉着我的手就往他家拽,好孩子,你可来了,我也是没办法呀,你帮我劝劝蓝天,让他重返校园吧,我和他爸爸都没辙了,要高考了,蓝天是我们家里的希望呀,我看他一直对你好,你就帮帮阿姨好吗。我点头心想,原来他的妈妈一点不知道我们是对手而不是朋友。

  蓝天的脸很憔悴,平时的帅气逼人被一副邋邋遢遢的样子所代替,看到我的到来感到非常的意外,明显的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我又好气又好笑,我们出去聊聊好吗,我问他。我不去,无话可说。一说这话***妈都急了,一脚踹开蓝天居住的卧室,大声的呵斥,你这孩子,告诉我,你这房间里的这些画像是怎么回事。我抬头望去,在他的房间,我的各种姿势的画像布满了他的房间,或站,或坐,或沉思,或大笑……画像画得很逼真,而正中的一幅画像居然是两个人,一个是蓝天,而我被他牵手一起在海边看海,我震撼了,而此时我的手已经被他紧紧地握住,他的手心是那么的潮湿。

  第二天,我们一起重返校园。

  高考的时候,我临场发挥出现异常,考上了一所专科院校,而蓝天考上了著名的理工大学。

  在以后,因为种种原因,我和他失去联系,而那些拿回家的画像也被我付之一炬。

可可人生

  远远的学校在城市中心,门口便是川流不息的十字路口。
  那些穿着短短的百褶裙、提着半高跟的鞋、扎满了耳洞的学生总是三两成群地横过马路,消失在对面的酒吧门口。
  远远也是她们其中的一个。她刚刚在酒吧里因为提出分手被前男友泼了一脸的酒,是这个月交往的第五个。他骂道,你就是心理变态,真该滚去隔壁看看医生。远远知道自己并不是真的有病,只是因为无聊罢了。
  酒吧前的街灯格外黄晕,想莫奈的日落,泛着黄昏所特有的暖光,只有在醉眼朦胧时,仰望着这盏街灯的远远才是最幸福的。

  远远后来还是去了酒吧旁的那家诊所,抱着白子一起,跟着护士小姐指的路线,走到左边数起的第二扇门前,小声读着门牌上的每一个字,“西–门–先–生,就是这间。”然后用左手推开了门。
  正如班上的女生所说的一样,办公桌前做的这个人,在身后从窗外洒进来的阳光的照射下,轮廓分明,眼神深邃而柔和,就像她们形容的那样,“他有一张非常好看的脸呢。”
  远远坐在一旁的沙发,等待着西门先生给上一个病人诊断,是一只毛快掉光的波斯猫。白子大概是看到那只波斯猫,有点害怕,在远远怀里瑟瑟发抖。

  是在前不久,放学的时候,经过一条漆黑的巷子的时候,听到有猫的叫声,才停下来,并且亲眼目睹了那个人拿刀把猫的尾巴砍下来,还有那一声伤痛欲绝的叫喊,猫逃跑了,但落下了痛苦挣扎的尾巴。“叫你吧我的盆栽打碎!”说完,那人就转会自己家里。远远是在离巷子不远的街道上捡到白子的,它丢掉尾巴的部位还在不断渗血,在远远的校服上像花瓣似的晕开来,染红了一片。
  远远就这样回答了西门先生的问题,“所以白子没有尾巴。”
  “你自己给它包扎的?”西门先生观察到白子屁股上绑的绷带有点乱,末处还打了个可爱的蝴蝶结,不经意间微微将眼睛眯成一条曲线。
  远远注意到他的目光落在白子的蝴蝶结上,紧张地点点头。
  “为什么当时不送来医院呢?”西门先生皱着眉头,但语气平缓得听不出一点责备的意思,“下次遇到这种情况,要第一时间送来医院,知道吗?”
  那时正是被泼酒的深夜。但远远不想让西门先生知道,所以依旧沉默着点头。
  她注视着西门先生从抽屉里拿出一大卷雪白的绷带和一些瓶瓶罐罐,他温柔地把白子抱到病床上,认真地替白子处理伤口,包扎,修长雪白的手指在绷带与阳光间来回穿梭,最后在末端系上了一只更精致的蝴蝶结。
  远远回忆起,似乎曾有人说过,白色的蝴蝶象征着死亡,它会在风吹时悄无声息地夺走人的灵魂。然而白子,远远是十分珍惜的,但远远感觉到,它不会停留太久,因为它终归不属于她。

  “谢谢你。”远远向西门先生鞠躬,准备离开。
  “如果遇到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来找我。”西门先生微笑着说。
  远远再次鞠躬,抬起头的刹那,窗外的阳光将西门先生的影子深深映射入她的瞳孔里。

  贰
  那些学生匆匆走出学校大门,穿过马路,或是往回家的方向走,或是往游戏机室的方向,或是往购物中心,或是往酒吧,又或是酒吧旁的宠物诊所。
  远远进入西门先生的办公室的时候,西门先生的目光刚好凝结在门口,远远脚上崭新的帆布鞋,鹅黄色,像诊所门前那盏街灯在冥冥深夜里散发出的光。
  “您好。”远远简单地打过招呼后,开始陈述白子的状况。
  “上次回去后,白子没有再在晚上发出那种疼痛的呻吟声,但是它现在白天也不叫了,像失声了一般,还老躲在幽暗的角落,一声不哼的,甚至对食物也失去了兴趣,很少会主动出来找猫食,大都是我把东西推到它面前,才勉强吃些许。”远远停顿了片刻,继续说,“还有一次,几乎翻遍了整个家的每一个角落,却怎么也找不到它,最后才在打开冰箱的时候,发现它在速冻格里冷得发抖,可是等我把它抓出来的时候,它的胡须上都挂满了冰柱,那时它可能已经在冰箱里呆了好几个小时了。”
  西门先生安静地听着,并做出了判断,“也许是患了抑郁症。”
  “白子得了抑郁症?”远远瞪大了眼睛,她不是不相信西门先生,而是刚好妈妈也是因为抑郁症自杀的,在远远十岁时,又或许更小一些。而爸爸只顾赚钱,赚钱,赚钱,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没有娶一个可怕的继母回来。远远就这样从小守着空虚长大,空白的童年和荒芜的内心被岁月一并洗去,自己也就只剩一副躯壳。她觉得奇怪,为什么得抑郁症的不是自己。
  西门先生点点头,笑笑说,“其实很正常,它遭受了那么大的伤害,当然心理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你放心,猫一般不会自杀,毕竟它没有人的大脑,没装不下那么多污秽的东西。白子会做出一些不寻常的行为,可能是因为它在你家的时间不长,面对陌生的环境,加上心里的不稳定情绪,所以才会钻到沙发底或是冰箱里,只是单纯的想寻求安全感。”
  “嗯,那该怎么办?”
  “哈,看你是没养过动物吧。”
  “不是的,小时候有养过蜘蛛、乌龟、蜥蜴什么的,不过都养不长,要么很快就死掉,要么就都跑了。大概是我真的不适合养动物。”
  “那定是它们怕了你了,一个连蜘蛛都敢养的人肯定连蜘蛛都会感到害怕。”
  “嗯,其实准确的说,那时我养的那只是亚马逊大狼蛛。”
  “那也吓唬不了我,我可是野兽之王。”
  “狮子王辛巴?”
  “不,是兽医。”
  “这可是个受人尊敬的动物。”

  远远从未遇到过一个可以对他讲那么多话的人,西门先生是第一个,第一个把她从浩瀚无垠的大海中救起的人。他们聊了很多很多,从小时候到长大,从离家出走到重入正轨,从初恋到爱情,那么多,像要将他们的命运紧紧联结起来。
  直到下一位病人敲开办公室的门,远远才站起离开。
  西门先生也站起来,眨眨眼说,“下次带白子一起来,不收你钱呐。”

  叁
  远远习惯把自己身边的人和东西一一列在日记本上,然后在下一行写上食物的名字与他们对号入座。以此来读清楚自己的心,喜欢这个,还是不喜欢,想要这个,亦或是不想要。
  一直以来,父亲的名字下面都写着黑咖啡,从未更改过。
  白子,就是提拉米苏。
  至于西门先生,是南瓜饼,金黄金黄的南瓜饼。
  感觉和味觉相连起来,往往会得到一个更完美的答案。远远坚信这一点。因为她想每当想念这个人的时候,就吃这样东西的话,那么这个人的样子会慢慢地浮现在脑海里,心里也就不那么苦涩了。

  从前,不开心或是不想回家的时候,远远会毫不犹豫地走进酒吧,然而现在不一样,她喜欢走到诊所后面,找到属于西门先生的那扇窗,跨过草坪,悄悄地趴在窗台上望着他的背影。静静的,远远闻到了淡淡的可可的香味。
  有时,是仰着脑袋靠在椅子上睡觉的背影;有时,是笔直坐着看书的背影;有时,是认真工作的背影;或有时,是在发呆,侧着头,深深地凝视着门缝,像是能透过门缝看到外面整个世界似的。
  每当这时,远远便联想起白子,它也时常侧着头长久地看着一个角落发呆,感觉它好像可以看穿每一件事物,不论是分子原子间的转换,还是时光飞逝的瞬间。或许,这是一种自我安慰的方法,告诉自己,你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在不久的将来,你会消失,消失得无影无踪。想到这里,远远会莫名的感伤。
  假如此刻拾起脚边的小石子,敲敲玻璃窗,告诉西门先生,“嘿,我在这儿看着你呢。”那该多好。可是远远没有那样的勇气,她也不想摧毁这份难得的平衡,只要保持现状,便足够了。

  肆
  再一次推开西门先生办公室的大门,是因为白子两天没有进食了。
  然而这次,西门先生又在给新的病人治疗,是一头体型极巨大的牧羊犬,站起来几乎要到西门先生的腰。牧羊犬的主人也一样,高挑窈窕,还一直用倾慕的眼神看着西门先生。
  但西门先生似乎不以为然,淡淡地用一句“如果没其他事,请到服务台取药缴费”结束了这场可笑的闹剧。

  “呼——连我坐这么远都能感觉到她对你暗送秋波,而且电频不是一般的高,说不定可以一秒钟烤全羊。”远远被自己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边走过去,把白子放在刚才牧羊犬躺着的位置。
  西门先生尴尬地笑笑,“我可爱的白子,你又怎么了?”他缓慢地抚摸白子的后脑勺和肚皮,白子舒服得半眯着眼睛,不时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它两天没吃东西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我以为它又生病了。”
  “那可爱的白子现在一定饿坏了。”说完,便从抽屉里取了盒猫粮出来,倒了些在手心,亲自喂给白子,白子用鼻子嗅了嗅,开始大口大口地吃。
  “你色诱它!”远远瘪瘪嘴,“白子还从来没和我这么亲密呢。”
  西门先生抬眼示意远远把手伸出来,又倒了些在她手心,继而又把她的手拉到白子面前,指尖触碰的感觉细腻而温热,像是抹上了层忌廉,现在白子又一点一点地把它舔干净。
  “你也可以色诱它,但是色诱的同时,你得告诉它,你是爱它的。”
  “嗯。”远远低下头问,“但是要怎样告诉它我爱它呢?”想在问西门先生,又像是在问自己。
  西门先生沉默片刻,说,“就是要表现出来,用行为告诉它。例如说,一些亲密的行为,亦或是,送它礼物,给它买一些它喜欢的玩具,像毛线球之类的。其实白子肯定是既单纯又好骗的,因为它也渴望被爱。”他宠溺的神情就像是在谈论着某个顽皮却可爱的小孩。

  远远不知道是否自己也和白子一样渴望被爱,或许每个人洗礼都有这样的渴望,但对从前的远远而言,“爱”不过是个极为抽象的概念,而不是一种情感,一种行为方式。她以为她永远也不可能需要,因为也不懂该如何体现。

  “可以让白子在你这儿寄养一段时间吗?”在了解到西门先生家里并没有养宠物之后,远远才发出请求。
  “这个当然没问题,只是加入这个‘一段时间’太久了,我可不敢保证白子还会想要你这个主人哦。”
  “没关系的,我相信白子。”远远底气不足地说出这句话。
  “远远。”
  “啊?”这是西门先生第一次喊她的名字。
  他起身轻轻地环抱着她,像朋友一般的,温暖而舒心,这种感觉就像是咬了一大口的黑森林蛋糕,周围都笼罩着一股咳咳的香味。
  远远忘记了是在哪一本书里看过,味道不仅是外界事物授予你的,而更多的是由自身的内心散发出来而构成的,因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气味,这一特殊本质更能成为人们记住彼此的工具。继而,可可的香味便一直以这样特殊的方式深刻地存留在远远的内心深处。

  伍
  发呆,其实是一场灵魂的旅行,尽管身体静止不动,但思想却可以飞离到任何人都无法到达的时空。这是远远发了好几年呆才取得的真谛,她觉得,这大概就是为什么西门先生和白子总爱这么干了吧。
  跟随父亲的工作地点的转移,远远搬了无数次家,而且每一次都离原本的城市更远更远,她更加更加想念西门先生和白子了,所以几乎每隔两天就吃南瓜饼和提拉米苏。
  直至远远在人群里遇见了另一个西门先生。
  他叫路以。和远远在同一所大学,但比远远高一年级。路以有一双和西门先生漂亮的眼睛,一张和西门先生一样好看的脸,他拥抱远远时,空气中同样弥漫着一股可可的味道,只是稍浅一些。

  世间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叶子。远远想,这句话并没有错。但,世间是可以拥有两片非常非常相似的叶子的,从形状,乃至大致的颜色和脉络。像西门先生和路以。
  “你为什么喜欢我?”路以用和西门先生十分相似的声音很多次地问远远。
  但每次远远都微笑着回答,“因为你像西门先生。”
  路以从不继续问下去,因为他喜欢远远,也同样喜欢她额过往,她的回忆,她热爱的人和事,不论丑陋还是美好,不论快乐还是忧伤,不论虚伪还是真实。

  路以陪远远去图书馆写论文,陪远远去酒吧喝酒,陪远远去宠物店看小猫却从来不买,陪远远去咖啡厅吃提拉米苏喝咖啡,甚至陪远远发一整个下午的呆,什么也不做。
  然而命运就像一个机械木偶,时间就是那双不断给它上发条的无形的手,你看不见透明的发条,更撕扯不断它,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只木偶永无止尽地变换姿势,一次次扭曲你的人生,又再一次次地扳直。
  路以毕业典礼那天,远远哭得失了声,或许她意识到了什么,又或许她只是单纯的不舍,单纯的悲伤。
  他左手拖着行李箱,右手牵着远远的左手,离开学校时,他对远远说,“我终究不是西门先生,也终归不能成为他,但我能像他一样一直爱着你。再见,远远,亲爱的远远。”
  远远泪眼朦胧,遥远地望着路以的背影,被暖黄色的夕阳越抹越长,深深地映在地面,也深深地映在她的心里。

  陆
  远远的毕业晚会,她喝了整整一大瓶加州红,像要将全世界的惆怅都吞咽埋藏到肚子里。那晚,远远做了个可怕的噩梦,梦见自己还没与思念已久的西门先生和白子重逢,就掉进酒瓶里,被红酒淹死了。

  次日早上,远远匆匆忙忙坐了早班机回到了那座城市,她清晰记得那个十字路口,那间诊所,还有第一次来时,护士小姐指的路,右转,左手第二间。
  远远坐在西门先生对面,但两人都十分默契地沉默着。西门先生的眼神依旧深邃,但多了一丝什么,远远也说不清楚。她想起,这双眼睛曾在阳光照耀下对着她微笑。又是什么在轻微地牵扯着着一丝丝的变化,是岁月?

  “远远。”
  “是。”
  “白子去世了。”
  远远沉默。
  “在一个月前。”
  “嗯。”
  “对不起。”
  远远伤心地摇头。
  ……
  “远远。”
  “嗯?”
  “远远。”
  “什么?”
  “我喜欢你。”

  那一瞬间,远远又闻到了空气里飘散的可可的味道,苦涩却香醇。大概“爱”也就这样,人生也就这样,它会在漫长的日子里不经意地一点一点把你的所有毁灭,消逝,但终有一天,待你看透了万千风景,看厌了细水长流,经历了,踏遍了,它会一次性将世间所有的美好都归还于你。

  远远吸吸鼻子,这大概就是属于岁月的味道吧。

那年,桃花一场

苏文可拖着行李箱,走下了火车的站台。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唯有那个名字,是在心底念了无数遍。她想自己大约是疯了,为什么会真的来到这里,对自己压抑了无数次,但还是忍不住,来到了这里。

打车到了离医院最近的宾馆住下,那间房间选得真好,正可以从正门看见医院的全貌,她知道陈维格就在里面,或许是一间采光极好的办公室,有大大的办公桌,桌上装着电脑,背后是一套放资料的书柜,离办公桌大约两三米的地方还有几个沙发和茶几,是招待临时来客人用的,饮水机里面的水一直开着。可是,这都只是想像,她并不知道他的办公室是怎么样子,虽然她是那么的想知道。

打电话给他:“我在离你最近的宾馆里,要过来看看吗?”

“你怎么会来这里?”他的声音充满了惊讶。

她轻笑一声:“想来,就来了呗。”

随即挂了电话,她甚至可以想象他的神情带着点惊讶和慌乱,或者还有很多的愤怒。但是他有什么资格愤怒呢?

不一会儿,就看见陈维格的身影出现在医院门口,却是那么的悠闲散漫,一点都看不出有什么端倪,仿佛他出来见的只是一般的客户,而不是如此危险的她。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他那么的能装呢?

其实,或许他一直就是伪装的,连对她的爱以及当时的甜言蜜语,全都是伪装的,不然当初为什么会如此的决绝?

认识陈维格,是在大二的时候,那时候她还是一个懵懂的护理学院的小女生,而他是临床系的进修生,通过他的老乡她的同学在他的宴请中认识。

他才来她们学校进修,便通过各种关系,以开老乡会的名义,召齐了在这个学校学习的老乡,那时候的学生,有免费的吃饭和玩乐,谁不乐意啊?甚至还有几个不是老乡却来混饭的,比如她,苏文可。

其实因为她们护理系的人去得太少,同学腼腆,硬拉着她去壮胆的。

他的酒量实在了得,一共三十多个人,他硬是一个一个敬了过来,当与她敬酒时,问了一句:“老乡,哪里人啊!”她立刻羞红了脸。

还是同学解的围:“不是老乡,是我的同学,特地带过来陪我,不行啊?”

“行的行的,这么美的美女,我是求之不得啊!”这样的油腔滑调,立刻逗笑了一大群的人,尴尬也随之化解。

她借着灯光偷偷的打量他,修长的身材,英挺的相貌,爽朗的笑声,看得她心里一阵的小鹿乱撞。那一晚上,她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他。

在离开的时候,他向每个人道别,轮到她时,他说:“美女,留个联系方式吧,以后有空可以常出来玩。”

她忍住心里的雀跃,有些害羞的交换了电话号码和姓名,至今还记得他对她名字的赞叹“苏文可,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而且还显得学识丰厚,想必是个才女吧”。

这句赞叹她记了好久,只是到后来才明白,称赞女生的名字,只不过是他猎艳的一个手段而已。

不一会儿便传来了敲门声,她走到门边,竟然有一丝的恍惚,真的要以这样的方式见面吗?

打开门,看见了他的脸,没有笑容,眼神阴晴不定。她突然有点后悔,她害怕这样的他。

刚关上门,他便迫不及待的吻上她,如此的猛烈,让她措手不及,略带反抗的想要推开他,却发现自己一点力气也没有,她也开始反击,两个人就像两只小兽一般,猛烈的互相攻击,却又想将对方揉进骨子里。

不知道吻了多久,到双方都精疲力竭,才放开对方,躺在床上喘气。

“你不该来这里”。待到大家都稍微平静了一点,他说。

她愣了愣,反唇相讥:“是你害怕我来这里吧。”

他转过头,无奈的看了她一眼:“明明知道我们不可能,你来了又有什么用?”

她开始大笑,狂放的带着撕心裂肺的笑,笑得陈维格一阵慌乱。然后听见她的哭泣。

半响,他正想着措辞要安慰她,却让她的话吓了一跳:“我得不到你,我也可以让别人得不到你。”

他死死的盯住她,最后喉咙里挤出来的声音:“可可,不要胡闹。”

她偏过头,风情万种的看着他:“陪我一天,好好的陪我一天,不然我让你那位知道我们的过去,看你这个院长女婿还怎么当下去。”

他一面痴迷于她的风情,却有一面顾忌到她说话的准确性,最后叹了口气道:“好。”

然后以一种轻到不可闻的声音说:“可可,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

我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为什么不问问你自己做了什么?我们的爱情,就被你谋杀在你的仕途里。让我那么的措手不及。苏文可几乎想将心里的话吼给陈维格听,可是,却什么也没有说,依旧那么风情万种的看着他。

苏文可学生的时候,并不像现在这般风情,那时的她齐耳的短发,淡淡的眉眼,红润的脸颊,是一个让人怎么看就怎么觉得顺眼的清纯姑娘,还没有学会用妩媚来吸引男人的眼光,但依旧有人发现了她的美。比如陈维格。

陈维格经常借着各种名目请她和她的同学出去玩,在一起时也毫不掩饰的露出对她的喜爱,同学也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儿,不久就发现陈维格的小心思,后来的相约,便总有借口不去。
一个郎有情,一个妾有意,两人自然而然的在一起。

但是,苏文可并不只是名字很文雅,她本身也是出生在书香世家,对于性教育方面是极其的严格,如果想要在为结婚之前,做出一番出格的事情,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有句话说,情到深处,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于是就这样发生了。

两人约好去峨眉山看日出,本来可以在山下的旅馆住到凌晨三四点过,然后随大队一起爬上山,刚好可以到看日出的时间。但陈维格不同意,说那时候一路上黑黑的,他不放心,便在头天下午爬上山,他带了帐篷,两人可以在帐篷里面暂时住一夜,到第二天起来就可以看日出。

那时候的苏文可,只想着半夜起来爬山确实有点为难自己,便接受了这个提议,但却没有想到,一个小小的帐篷里,可以发生很多事情。

虽然带着帐篷,但他们忽视了山上的气温极低,光是一条薄薄的毛毯,根本不足以御寒,于是两人从分开睡到紧紧抱在了一起,互相交织的气息,让他们情不自禁的吻起来,然后苏文可就觉得自己的身上仿佛被点了一把火,想要将自己燃尽。第二天早晨,他们错过了日出。

毛毯是苏文可带回去洗的,看见上面的血迹,她的脸红得仿佛要滴血,她一直忘不掉那一晚,他的怀抱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温暖,仿佛要融化了她一般。

整整一天,陈维格带着苏文可逛遍了那个城市的街道,带她去吃那些有名的街边小吃,那是他们还在一起时,他时常给她提起的,那时她憨笑着说,到时候一定要将他说的小吃吃个遍。现在,也算是实现了当时的承诺吧。

苏文可玩得很开心,吃了很多东西,她觉得自己和陈维格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她们穿越大街小巷,去寻找新奇的食物,每到一处便要吃个尽兴。

回到宾馆,陈维格便要离开,她看着他,一件一件的脱自己的衣服,笑道:“难道你忘记了这个身体给你带来的快乐?难道你不想再拥有一遍?”

陈维格看着那依旧迷人的身体,吞了吞口水,立即抱住她,狠狠的吻下去。她们之间的吻,已经没有了当初的甜蜜,当初的柔情,有的只是掠夺和报复,互相伤害。

他们互相撕扯,互相啃咬,用尽全部力气来做这场性爱,因为彼此都明白,这只是一场仪式,一个告别的仪式。

在陈维格沉沉的睡去时,她留下了眼泪。当初陈维格进修完成,离开她回到家乡去,两人依旧甜蜜,每天的电话短信联系,有时候他放假,还会到学校来找她,两人在外面的宾馆,互相温存。可是,在她大四的那年,就突然变了,他消失了,电话打不通,短信没人回,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她找不到他。

失魂落魄了好一段时间,同学才带来消息,他结婚了,是院长的女儿,而他也荣升副院长。

为了他的仕途,连一声告别都没用,他就掐断了两人的爱情,让她独自在一边,失魂落魄。

辗转了很久,才终于联系到他,苦苦的追问,不过是自己的不甘心,也只换来一句:“可可,对不起,我终究败给了现实”。

她以为她永远也不想再见到他,却还是忍不住来寻他,可是这样的见面,也不过是将对方推到了绝境,无可挽回。

清晨他醒来,已没有了她的身影。只有一张纸条:“这次到来,不过求一场心死,回去我即将结婚,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他拿着纸条,久久的坐在床边,然后用打火机,烧掉了这张纸,离开。
不过是,那年,桃花一场。

爱情大逃亡

    他走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为什么走?大家都七上八下地揣测着,似乎都心知肚明又茫然失措。

    他拿了家里的八百元钱,一大早悄无声息地走了,谁也不曾料到。村子里大大小小的鸡鸭鹅依然早早地出去溜达了,农民们依然伸着慵懒的腰呼吸着这清新的空气。只有他的父母,急得像热窝里的蚂蚁,到处找东西,具体找什么,他们也不知道,许是找纸条亦或所有与他的行踪有关的线索。

    一切都只是白搭,他什么都没留下,唯一知道的就是他一定去了某地方,具体做什么还不知道。

    眼泪并不能洗清母亲的疼痛与父亲的忧郁,时钟在牵挂中一点一滴地走过。

    而他,凭着青春的冲动,走着流浪的路线。他想着:“我就不相信自己不能很好地活下去,我就不相信我的明天没成绩!”他的确攒着一股热血与坚强,充满希望地到处寻猎。

    好不容易找到了几家公司正在招聘人工,可是一跑到那里,人家都要大专以上文凭、丰富的实践经历。

    来到饭店,人家问他是否学了厨师……

    他学了什么,初中才毕业,而且最近两年一直在谈恋爱,还弄得满城风雨,父母要死要活的——

    “军,我真的很爱你!”“我也是!”说着,他就和华紧紧地抱在了一起,青春的骚动让他们不能自拔。“我们干脆别读书了,好不好?”军说。“我?好!反正我的成绩不好,只是你—–你真的愿意和我在一起吗?”“愿意!”“永不后悔?”“是!”他们彼此无限憧憬与幸福地看了对方,然后都开心地笑了,就像早晨开放的花儿,晶莹灿烂,没有丝毫杂质也简单得要命。

    当他们各自把这个信息告诉自己父母的时候,他们都惊呆了。

    华他们家庭很富裕,父亲开了一家公司,拥有资产一千多万,当然不愁什么生活问题。再说她的成绩一般,既然她死活地爱着军,军也很喜欢她,就让他们结合吧!这小子人长得也还不错,脑子比较灵活,就张罗着让他进他们公司,一来可以锻炼他的能力,二来可以好好看着他,不让自家的女儿吃亏。他们这样想着,也准备这样做。

    而军,学习成绩还好,他们家很穷,父母希望他多读点书。但是现在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也没办法。按道理说,对方能够那样培养自己的儿子,不嫌弃他们家,应该也算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然而,他们父母却不同意,他们执意要让自己的儿子继续读书,他年龄还不大,当然最重要的是怕对方今后瞧不起,活在他们的阴影之下。

    就在两方坚持不下,他无法抉择的时候,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他出走,想着:“你们谁的我也不听也不靠,我要自己赚钱结婚,我要靠自己闯出一片天地来!”就这样,他走了,义无返顾、豪气冲天地走了!

    外面的世界眼花缭乱,外面的世界还精彩纷呈,可哪里是属于他的呢?

    他一路行走,一路寻找。脚步越来越沉重了,钱也渐渐地快花完了,身心的憔悴让他看不到希望的嘴脸。他咬牙切齿地坚持着每一步的继续。生活有时就像一只无情的狮子,你没法驾御它,就只能被它所吞噬。他终于没有力气了,饥饿让他的眼神越来越没有光彩了。他终于向路人伸出了乞求的双手。生存本能的欲望使他失去了往日的傲气。可是一个个看着他年纪轻轻却在外面流浪,都用鄙视的眼神望着他,然后迅速地逃离,就像躲避瘟神一样。稍有责任感的长辈就说:“小伙子,你这个年龄应该多去读点书,在外面瞎磨蹭什么!”一个好心人告诉他,像他这样的情况可以去收容所,为了暂时能够安歇,他没有选择的权利,只能乖乖地去了。在那里,他得知,他将被遣送回家。“啊,遣送回家!像个劳改犯一样?像个可怜虫一样?我不要!我不要!”生来倔强的他暗自想着:“哪怕我一路沿街乞讨回家,我也不能让他人送我回家,那多么没面子呀!”

    离开了收容所一路往回走,累了就蹲在墙角边或车站里休息一会,饿得实在不行的时候就去讨点。其中,他迟疑着迈进了一所中学。老师们看着眼前这个乳臭未干的俊小子,满脸的疲倦与憔悴,纷纷走过来,关切地问道:“小伙子,你怎么啦?”一听说他的意气出走与一路的遭遇,纷纷拿来好吃的、好穿的,还有坐车的钱……都七嘴八舌地劝慰他,各自显示出他们的天职与优势。他泪流满面地一点一点哽咽着米饭,说不清是感动于他们的温暖,还是为自己的辛酸。

迈出校门,他加快了前进的脚步,那是坚定的、有力的。

    经过了两个多月的“独自走天涯”,他就像变了一个人,变得沉默了、成熟了。一回到家,他只是简单而强调地对他父母说:“我想去读书,我一定会努力读书的!”两口子,你看着我,我看你,都诧异得张开了大大的嘴巴。但是不管怎样,看着儿子能有这样的转变,他们的欣喜很快就荡漾在脸上。

    听说军回来了,华就发疯似的赶来了,多日憔悴的脸上终于舒展开来。她想着她的幸福终于回来了,激动得眼泪直在眼眶里跳圆圈舞,不时地泛起快乐的火花。

他们心领神会地走出了家门,两个人沉默着踩着彼此不平静的思绪,往前走着。谁也没有打开话匣子,一丝不安的情绪莫名袭来。

    “华,我们还是去上学吧!这个世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再说,我也不想老活在别人的阴影之下,我要靠自己的实力走出一条路来。我父母就我一根独苗,不努力不行呀,他们还等着我去养活呢!……”华听着没有言语,末了突然来了一句:“我回家了!”说完就一溜烟地跑走了,说不清是生军的气了还是为自己难过了。

军又去上学了。华反正估计自己没什么戏,就在自家的公司帮忙。经历了上次的事件之后,军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在劝说华再上学而无用之外,他一心扑进了书海。他不想在这个时候再把心思分散。

    华,看着他那样,失落地走开了。而她的父母,总冷言冷语地对她说:“这下看见了吧,死心了吧!”她任凭泪水流淌着,洗礼着自己的忧伤。

说句实在话,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思想转移了还是自己不爱狭隘中的她了,反正就是平时我们大家说的“没感觉”了!

    他和所有的经典的结尾一样,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被大学录取了。

    扭头看看她,花枝招展地穿梭于每个青春靓丽的地方,谈了一个又一个小伙子—–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把逐渐性感成熟的嘴唇死咬着,冷冷地看着前方倔强地行走着……

我不是你的那颗星

  那年我十六岁,正在上幼师。有天下午,我拿着大扫帚很卖力地做大扫除时,有人递给我一封信。我疑惑地打开信封,是个我不认识的男生写来的,信中说:“我们学校的男生对你的评价是:端庄、文雅、大方。我希望与你成为朋友。”

    那天晚上我练完琴,去他的教室找他。我们站在教室外的草坪上,满教楼的灯光扑泻下来,他低头踢着地上的草,问我:“你收到我的信了?”我说:“我收到了。我答应做你的朋友。”

    我们就这样成为了朋友。

    他是一个高个子大眼睛的漂亮男孩,话很少。路上见了面,互相笑一笑,就过去了,班主任严格要求杜绝与男生交往,我和那个男孩很平淡地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联系。在我的心里,真的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在那里。

    记得有一次文学社组织郊游,我背了许多吃的喝的,还没开始爬山已满头大汗。那个男生自己也背了一个大包,但还是把我的包接了过去。在众多的男生女生中,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来帮我,我真是很欣慰,觉得有朋友真好。我还记得他拾了好多银杏叶塞到我的包里。我一掏东西,银杏叶就掉下来,如蝶飞舞。那天的秋阳一直明晃晃的,天高云也淡。

    转眼该毕业了。我们班上举行告别联欢晚会。我去教室时,他们班一个女生告诉我他在假山旁等我,有话要告诉我。我答应了一声,先去参加晚会。等想起那个男孩,早已到了第二天早上。起了床,寝室的同学都已下辞而别。我蹲在地上,烧我几年间积下的废纸。他和一个男生来找我。我们坐在一间凄凉的寝室里,无话可说。我才发现,我们做了一年多的好朋友,彼此之间居然还十分陌生。我们一起遵守着学校的纪律,现在这纪律不再约束我们,我却找不到与他交谈的话题。

    那个暑假,我还没去单位报到,住在学校招待所编一本关于第一个教师节的书。隔三岔五的,他会给我送几个甜瓜、梨子,在房子里坐一坐。因为急着出书,我们常加班看校样,他也不打扰我。有天早上,很早,他敲开我的门,说他要走了,要送我一本影集。我当时很穷,没有东西可以回赠,就坚决推辞。他说,我不需要你任何回报,我只希望你收下我的这个影集。我只好收下。等他走后,我打开看看,一颗红色的五角星端放在中央。我不知道那个时候他怎么还有那种五角星,拿在手里,我心里充满感动。

    我上班以后,他还常来看我,每次都站在窗外,托人叫我。我会很快跑出去,问他有没有事,他总是说:“没事,想念你,就来看看,你去忙吧。”我就去忙了,也不知我为什么会那么忙。

    后来我恋爱了。我写信告诉他,汇报我恋爱的进展,没在意他从不给我回信。后来总算收到他一封信。他说:“你是我这一生爱上的第一个女孩。但我知道,你是我头上天空中那颗明亮的星星,我只能仰视你,却永远不可能摘取你。”

    不经意之间,我已残酷地伤害了这个纯情的男孩子。我大哭一场,再没给他写过信。

    我结婚时,我的一个幼师同学对我说:“我们上学时,都以为你将来肯定会嫁给他。我们都还有些嫉妒你呢!没想到你居然嫁了别人。他是多么优秀啊!”

    我无言以对。

    这些年,我再也没见过那个男孩。有时偶尔也会想起他,想起他一表人才,想起他送我红五星时的那份执著,就会有种酸酸的感觉,就会在心里真诚地祝福他,希望他过得和我一样幸福,还希望假如我曾是一颗悬在他头顶上的星,那么这颗星早已在他心里悄无声息地陨落。

    因为我不是他的那颗星。

水浒眷

  六年前,我是梁山大学的毕业生。那时,光荣榜没有我,劣迹榜没有我,奖状奖品奖学金跟我也无甚关系。校园里没有一花一草察觉我已经来过,我的离开于任何人也无关痛痒。我以为这种妄自菲薄地不留痕迹会让自己心里酸楚苦闷,但是这个也没有,因为我是小人物。我还是无所作为,找不到女朋友,薪水微薄,某一年重游梁大,那儿早就没有了熟悉的身影,也仍然没有熟悉我的面孔。

(一)与金钱无关的惊艳

  当年,我还在以俺自称,一口乡音,一张懵懂无知的脸。某天一顿午饭后我跟室友走在路上,一辆mini跑车嗖的一声经过身边,开车的是一个戴墨镜的光头,我很土地“哇”了一声。

  室友小六鼻子里哼出一声鄙夷道,哇这个富二代作甚。一打听,原来此人大名鲁智深,是当地大财阀的公子。承下祖业,吃喝不愁那不消说,在关西一地也可炫耀威武一番了。我与鲁智深不常打得到照面,有一段时间时不时地会看到他身边前呼后拥着一票人,而之后他便与我们人力资源管理班的班长宋江等人混为一伍,出入各种场合。

  这个鲁少爷膀阔腰圆,下巴留着一撮胡子,浓眉大眼的,神色中却透着一股蛮夷之气,实在不惹人亲近。人家不帅气但是多金呐,自从他开着跑车出入校园之后便有形形色色献媚的女生环绕左右。大一乃至大四,清纯妖娆活泼寡淡,众女生并非没有几分姿色,可没见到哪位入得了鲁少爷的法眼。要知道小家小口出来的孩子们都是有点仇富情绪的,眼睛瞅着mini跑车开过时扬起的尘土做出一脸不屑的表情,却暗自咽下一口口水。在下也不能免俗,甚至一厢情愿地在自己心里与鲁智深树敌,在与他全无交集的情况下偷偷厌恶着,憎恨着,今天想起来不禁发笑,自嘲小人物的喜怒真是很傻很天真啊。就在大家议论这位鲁少爷坐拥粪土却无所欲求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传遍校南校北的事。

  鲁智深开始追一个女孩子了。

  他貌似送了花,好像还为了等她在雨中被浇了好几个时辰,大家都想知道让鲁少爷有如此行为的姑娘是何方神圣。可是就在流言还没有满足众多八卦的耳朵时,又有一件事情传遍了校园,对,鲁智深失恋了,失了一个人的恋。他没有得到那位姑娘的芳心,但是他开始跟同学们一起步行去上课,减少了下馆子的次数,甚至连毛概课都不逃了。有时看到他一个人在人群里郁郁寡欢地走着,我这个没有文学细胞的大脑竟会蹿出一句煽情的词来:爱情让人改变,更让人寂寞。

  后来听闻,原来那个拒绝了鲁智深的是一个叫金翠莲的女孩,父亲在老家的煤窑里工作时不幸遇难去世了,为赚取生活费,她在校外一家酒吧做兼职歌手。那天工作时遇到一个对她提出非分要求的人,几番争执,她为求自保拿起酒杯洒向那个泼皮,不料那厮向旁一闪,酒水浇了后面的人一头,此人正是去酒吧寻乐的鲁智深。

  金翠莲呆在那里,怯怯地等着这个无故被泼了一头酒水的人发作。这时,那个泼皮欲趁机伸手施暴,金翠莲捂住眼睛等着扇向自己的巴掌,可能是一双,可能是两双,却迟迟没有动静。她睁眼一看,鲁智深横眉倒竖,一手捉着那厮的腕子一手拦腰提起他扔到了数米外。自那天后,鲁智深与金翠莲相识了,他了解了女孩的身世后,由怜生爱,继而穷追不舍。不过抱歉,这不是个穷家女富公子的完美爱情故事,到了最后,金翠莲只对他说,把好时光留给适合你的那个人吧,别挥霍,多学点东西。故事的版本大致如上,真假虚实也无从得知了。

  男人对向自己投怀送抱的女人不感兴趣反而念念不忘那些不正眼瞧自己的女人,这可能真是个千古名言,反正我们的鲁少爷大学四年没有再爱过别人。

(二)校花潘金莲

  什么学校都会出一朵校花,校花貌不貌美,如何貌美都直接关系着一个学校女生整体的质量水平。这是句玩笑话,但是我要骄傲地说,咱学校的校花就出产于我们人力资源管理班。这姑娘名唤潘金莲,头次瞧见便觉惊艳,性子贤淑温柔,无论是谁上去搭句话她都会羞红了双颊细声回答。寝室的哥们儿夜夜卧谈的话题都少不了她,可每次末了,小六都会重重叹息一声,人家早就瞧上了咱们班武二了,他是谁,她又是谁,岂是我等腌臜之辈所能企望。

  武二大名武松,他的哥哥武大郎也是我们班的同学,虽是同母所生,却判若云泥,一个高大威武,一个佝偻如虾。武松是我们的体育委员,力大惊人,为表现自己的壮实常常一手提起一个同学,还一脸轻松状哈哈大笑,弄得他人无比尴尬,真不晓得称之爽朗还是白目啊。平日里大家都不敢去招惹他,更不敢对他的哥哥武大郎有所不敬,因为武松最见不得有人欺侮他的哥哥。记得有一次某同学意图嘲讽大郎,走到他身后戏谑性地踮了踮脚尖被武松撞见,第二天就被打歪了鼻梁躺在校医院吊起了盐水。离谱的是,事后武松主动投案,由此失去了一学年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大二上学期出了一个让人掉下巴的传闻,潘金莲竟给武大郎写了封情书。可这不仅仅是传闻,后来两人真的走到了一起。人人百思不得其解,痛惜的,扼腕的,捶胸顿足的,不绝如缕。然而一天在某自习室发生的事改变了一切。

 那天,当我闻风赶到事发现场时,门口已经站满了围观的同学。我从人墙里奋力探出脑袋一看究竟,只见潘金莲摔倒在地,仰着满是泪水的脸看向一脸怒气的武松。她的睫毛膏花了,那张情绪破碎的脸上尽是一道道黑色沟壑。看样子,许是武松动手推倒了潘金莲。我被一波一波涌来的人潮挤出了可观区域,细碎的闲语声灌进耳朵。

  自习室里传来武松威吓的声音,你这女子好不知耻,我兄长如此忠厚,你怎能如此待他!你莫不是要害了我大哥,再毁了我武松的名声!我听着糊涂,猜想难道潘金莲按耐不住自己的真实心意跟武松坦白了?就在众人云里雾里之时,一个细软却有力的声音说道,那封书信是与你的,那盒巧克力也是拿来赠你的,你不领情转手交给你哥哥就罢了,怎能如此糟践我的一腔情意,你知道的,你知道的,我心里除了你容不得二人。人群里一阵恍然大悟的声音,紧接着一声脆响:啪!人群里又是一阵倒抽冷气的声音。突然大家纷纷散开,潘金莲从自习室快步冲出来,抚着脸庞跑着离开了众人视线。

  她的脸上留着她爱的人的指印。

  这事情没有收尾。武大郎转系去了老校区,我再也没有看到他。武松受到众女生的唾弃,可是他满不在乎,他说好男儿志在四方,无须为儿女之事牵肠挂肚。潘金莲,这个自暴自弃的可怜的女孩子,开始随便接受男生的邀请,吃饭,看电影,泡吧,越发风尘。就在去年大学同学聚会上,我看到她熟稔地投入觥筹交错之中,不由偷偷怀念起她最初清冽的笑,也是祭奠了把每个男生心中的校花情结。听说,大学毕业那年她嫁入了豪门,夫婿是有名的官人西门庆。又听说,三个月不到她离婚了,至今生活潦倒,无处依靠。有故事的人那天都喝得烂醉,我清醒着,看到她流着泪,我恨我曾恨了他,她说。

(三)青春年少着实远了

  说到这个同学会,那天我们的班长宋江在迎宾时竟叫出了我的名字,久违的,我被感动了。这些年他在政坛闹腾得生龙活虎,到底是没有辱没当年宋官腔的诨号。正在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瞎掰时,突然有人说,哟呵,这不是扈副班么!我们扭头一看,扈三娘携着她的丈夫朝我们走来了。这么些年,她的气场有目共睹,有增无减,以至于她像个大丈夫带着家里内人来参加聚会。我在一旁心生疑惑,扈三娘怎么没有跟我们班的团支书终成眷属,他们不是毕业的那年就订婚了么?

  我们班团支书林冲,一表人才,办事有条不紊妥妥当当。上学的时候,他和宋江扈三娘三人联手,让我们班的各项活动开展得风生水起。扈三娘是个美貌与才干并存的姑娘,这脾气虽火暴了点,但是行事凌厉,精神头充足,让人能在她身上感受到一股力量。她和林冲常混迹于一道,为我班事务出谋划策指点江山,从一对好战友发展出了一种模糊的感情。大家都很看好他们,时不时冷不丁地便撮合撮合,希望副班牵手团支书,谱一曲梁大佳话。只是扈三娘性格太过强势,很多时候放不下身段来配合同学们处心积虑的牵线。

  就像大三那年秋天的野游,看到扈三娘与林冲一块儿支烧烤架弄食,大伙心照不宣地离开了空地,装肚子疼寻茅厕的,假意陪同的,借口去赏花的,真是难得默契。我们躲在不远处偷偷瞧着,扈三娘弯腰生火,可是那些炭火迟迟不燃,她朝炉架内呼呼吹气,怎料用力过猛竟将火星扬起。眼睛吃痛,扈三娘惊呼一声,林冲见状快步上前去急声相问何故,捧着扈三娘的脸就要瞧个究竟。躲在密处的大家都吃吃阴笑起来。正常的情节发展本应是女孩撒个娇掉个泪什么的,可这个三娘虽对林冲有好感却一掌把他推开,怒声相向,看什么看,要你管甚?远处的我们人人一脸黑线,不解风情到如此地步,林冲兄真是呜呼哀哉啊。

  后来有一次,两人在班会上因一点分歧争执起来,平日里从不对扈三娘大声的林冲竟吼了她一顿。教室没有人敢说话,静待坐观三娘会如何收拾林冲。可是这个公认的女中豪杰嘴唇颤抖了几下,望着林团委哭了。你,你从没有对我这么凶过。说着,扈三娘越哭越伤心,林冲当下吓白了脸。谁不知三娘好面子,生活中都是以威严示人,如今当众落泪定是真的伤心了。他瞬间变身口吃,呀,对不起对不起,都……都是我的错,我再……再也不那么大声跟你讲话了!见状,众人识相地三三两两撤出了教室,在经过窗台的一瞬间,我看见林冲将扈三娘的脑袋按在的自己的肩膀上,这一次,三娘没有拒绝。

  一直觉得,林冲扈三娘终成眷属会是最完美的天作之合,他们有相同的志向,彼此心灵相悦。可是同学会上,扈三娘挽着自己的夫婿出现,这个叫王英的男人无论在哪方面都输了林冲一筹,而林冲还是单身,坐在离她遥远的角落喝着烧酒,两人好似从未认识过。我不清楚这其中发生了怎样的变故,才让两个甜蜜携手度过四年大学时光在毕业后也约定相许一生的人形同陌路,只是看着他们,感觉自己离青春年少着实是远了,六年了。

  我也闷头咽下一杯酒,笑了笑,自己在这里伤怀个什么劲儿。或者最好的纪念是搁浅往日他的回忆,深爱现在的他吧。

  话说,离那次同学会也有一年了,每个人还是各自在自己的世界里游走生活,仿佛互不相关,但有种挂念横亘在彼此心间,对熟悉的那个人,也对那些不熟悉的甲乙丙丁,至少我是这样。我常常追忆那些没有我插足的画面,羡慕着,关注着,作为一个小人物,我喜欢那些鲜活的故事,自以为感同身受着那些悲喜。就在我想着谁会像我读别人的故事那样去看我的生活时,我发现我们都是最平凡的小A小B,也是自己的英雄。看到这里,如果你开始询问我是哪一路好汉,我想我可以像个真正的大人物那样说一句,英雄莫问出处。

美国游学记

  我一直很好奇,国外的小学生是怎么上课学习的。终于,我们学校组织同学们利用寒假到美国游学,体验中美文化的差异。

  我们前往游学的学校是美国新泽西中心小学。为了迎接我们这些在美国孩子眼中的“外国人”,新泽西小学的师生用心地在每间教室的每张桌子上都摆放了他们的国旗和代表中国形象的中国龙,这让我们深感亲切。

  最让我们感觉新鲜的是,美国小学教室里的课桌不是成行排列的,而是围起来的,所有的学生都转圈而坐,这样是不是能够让老师和同学们能更好地沟通交流呢?

  我的搭档是一位金色短发的漂亮姑娘,我与她交换了礼物。我送给她的是一个会“咕呱咕呱”叫的泥塑小老虎,很有中同特色。看着我的搭档拿着我送的礼物爱不释手,我的心里美极了。美国小朋友送我们的礼物是统一的一只蓝色的大手,希望我们能成为很好的朋友。

  美国学校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课间十分钟,也没有课间操,每节课之间是不休息的。一节课上完之后,下节课的老师就接着来上课。我跟着他们一起上了美术课、体育课、数学课、语文课,还有英语课。

  什么?美国学校也会上英语课?那是当然了,虽然老师说话我听不太懂,但到了这节课的时候,我感觉他们跟我们上英语课一样,也是在课堂上听录音练听力,读课文练口语。

  我最喜欢的是他们的体育、美术和音乐课。

  体育课上,我们一人一根跳绳,自己随便跳,老师也不管我们。让我疑惑的是,几乎所有的美国同学,都不太会跳绳。而跳绳,特别是双蹦是我的拿手好戏。我跳的时候,大家都停下来看着我跳,让我心里有一些小得意。

  美国小学的音乐课也与我们不同,不只是唱歌,还要在电脑上答音乐题,答对十道题,就可以领取-个小礼物。

  美术课上,老师教我们用卫生纸芯做了猫头鹰。

  我们在新泽西小学第一天中午的时候,正赶上他们开展的辩论会,主题是:选举总统时,小孩子应不应投票。双方辩论很激烈。

  在美国学校的课堂上,是比较自由的,你可以随时下位,或是站起来,老师都不会干涉。因为同学们知道不能无缘无故下位。在课堂上说话也可以,只要不影响老师讲课,如果你的声音太大,老师就会温和地提醒:“Stop!”然后就接着讲课。游学期间,我还真没看到美国老师发过火,批评过学生。

  10天的游学之旅,既让我体验了不一样的美国小学生活,也开阔了视野,同时锻炼了我的独立能力。

那女孩对我说

[一]

到达拉萨的时间是晚上八点,我走出混沌的车厢,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我的心情变得轻松而愉悦。一起来的几个同学从背后扑上来“袭击”我,他们的兴奋丝毫不亚于我。

这是我们的高中毕业旅行,也是我送给自己成年礼的一场华丽冒险。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挣脱开阿乙箍着我脖子的肩膀往后眺望。米小渔是最后一个走出车厢的,她慵散地伸了一个懒腰,脸上惬意满足的笑容衬上她雪白的纱纺裙摆在随风飘荡,美得不属于人间。

我朝她伸出手,然后牵紧她去打车。

西藏毕竟不是内地,我们一行五个人,他居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我们都上车了。我当然不能委屈我朋友,所以便让米小渔坐在我身上。她的手臂勾着我的脖子,长发会随着车的晃动扫到我脸上,痒痒的。

我跟几个朋友高谈论阔,聊西藏的风土人情,米小渔偶尔会插上两句。

“喝酥油茶真的能够减轻高原反应的痛苦吗?”

“我们有幸目睹天葬么?”

我朝她摆了摆手:“男生说话,女生少插嘴。”

米小渔果真就闭嘴了,可是她的手却很不安分,居然掐了一下我腿上的肉作为报复。我疼得倒吸一口凉气,那凉气直冲天灵盖了。

晚上在藏族人开的客栈里安歇,他们三个挤了一间小房间,我却和米小渔单独住了一间大房间,原因是那个大房间有独立的卫生间可以洗澡,他们为了照顾女生才这样做,我突然觉得带女朋友出来还是有好处的。

我和米小渔并不是那种一拍即合型的情侣。

高二的时候文理分班,她是我们理科重点班上为数不多的女生之一,且长得漂亮。那时候我们几个经常聚在一起的男生躲在厕所一边抽烟一边打赌,谁追到米小渔,他一学期的烟就由其他男生轮流供。

最后他们都输给了我,因为,米小渔喜欢上了我。

他们都说我是讨女生喜欢的典型。幽默、健谈又见多识广,浑身充满了正能量。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其实我是个容易让女生掉泪的家伙。比如我和米小渔在一起后,我亲眼见过她哭过好几次,理由是我在很多场合下都没有把她摆在第一位。我不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可是我确实喜欢米小渔,这并不矛盾,我发誓。

[二]

在客栈休息了一天后,我们包车前往日喀则。

这段时间是西藏旅游的热门季节,从车窗外看过去,终年白雪皑皑的雪山仿佛褪下圣洁的袍服,葱郁的树木直蔓延上蓝天。

所有美得炽烈的东西都是有危险的,比如这样壮丽的景色就可以让很多人失去防备。车子转入尼木县境内的妥峡峡谷段时,我眼睁睁地看着前面的一辆车翻入30多米深的悬崖下,仅仅是一秒的功夫,所有人都来不及反应。

“司机,停车,停车!”我最先叫出声。

司机就跟耳背一样,没有停下,继续往前开。后来是阿乙他们齐声喊“停车”,司机才停下来。

我们赶到崖下,眼前的境况惨不忍睹。大片的血和泥土混在一起,还有一个女人从车身下面挣扎着匍身探头,艰难地朝我们伸出手,她的脸上、手上也是血肉模糊,只有那一双眼睛,生的意志格外分明。

我突然感到一阵心悸,眼前的事物也开始变得恍惚,太阳穴暴突,仿佛有什么在拉扯着我的神经。

“你怎么了?你不舒服是不是?你坐下来休息一会儿,我们去救人就好了。”所有人中,只有米小渔觉察出了我的不对劲,她把我扶到一边坐下后,就自己跑去帮忙了。

我坐的地方是一块凸出的小山坡,当我好不容易感觉眼前的事物不再晃动后,便开始打量起四周。

我的背后是一片已经干涸的池塘,里面是一具具重叠起来的森森白骨。虽然知道这个地方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地段,可是亲眼见到那么多具白骨的难过与震惊,还是无法用言语来比拟的。

可是真正让我震惊得离不开眼的却是这些白骨中的其中一具。我刚开始以为是我看错了,毕竟我的眼睛是有些近视的。

我顾不得尊重不尊重逝者,跌跌撞撞地跑到跟前,顿时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在倒流。

那具白骨横卧在一边,左手腕上戴着的手链与我手上现在戴着的手链一模一样。要知道这并不是一场令我大惊小怪的巧合,因为这两条手链是特别订制的,世上独一无二。

米小渔生日那天,我为了给她惊喜,专门去银饰店订制的两条情侣手链。

她在跟我开玩笑吗?不,这不符合现实。

我突然又记起一件事,到达拉萨的那个晚上,我们五个人打车,司机连说都不曾说一下,就跟往常做生意一样。

他所看到的,会不会就只有四个人?我被我自己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

米小渔忙完那边的事,就走向我。她的脸上、手上、衣服上都是血,我想到了被车压住的那个女人,两个人的身影慢慢重叠在一起。

我的脑子里有座冰山轰然崩塌。

[三]

我醒过来的时候以为自己在医院,可是四周的墙壁并不是白色的,鼻间吸入的空气也没有福尔马林的味道。

我看着眼前熟悉的一切后知后觉,我居然在自己家。

所以刚才经历的那一切都是梦么?我瞥向床头柜,台历上2012年6月20日这一天被我用标记笔圈红,再看闹钟上的时间,也是6月20日,我和朋友们约定出发的日子。

如果那一切都是梦境的话就没什么不妥,可是那梦未免太过真实。

家里静悄悄的,空气都好像停滞了。我背着背包走在街上,突然感觉自己特别的孤独。没有人朝我看一眼,我连车都打不到,一个人拖着行李箱缓缓走在街道上。我是很怕孤独的,尤其是狂欢后的孤独,所以我喜欢热闹,让自己表现得热爱生活热爱世界,朋友们环绕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感觉好过一些。

到达车站的时候,他们几个已经候着了,阿乙奔跑着过来帮我提包。

“老大,你是睡过头了吗?”

“你才睡过头,我站在路边打车,都没有车停下的,我走来火车站的好不好?”我笑着给了阿乙一拳头。

米小渔站在不远处朝我笑,她穿着浅黄色的马甲衫,由于衣衫敞着,我可以看到她里面衬的雪白雪纺裙,我的笑容僵硬在了脸上。

一路上,我与他们躲在火车的厕所里吸烟,也会将脚翘在桌子上打扑克牌。米小渔靠着我的肩膀,时不时地往我嘴里塞着零食。

他们都没有察觉出我有心事,我在等,等时间来验证我的心事。

下车后所遇到的事与梦境中的一模一样,我感觉自己就像是《死神来了》中的男主角,会预测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事。

当阿乙打到一辆出租车,正准备将我们的行李放入后备箱时,我拦住了他。

“我们不坐出租车行吗?”

“为什么?”其他几个人异口同声地反问我。

“这个——”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可我就是本能地想要逃避接下来的事。

“我们是来穷游的,打车太奢侈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听起来不错的借口。

“你什么时候那么小气了。”米小渔嘟着嘴,似乎有些不太高兴。

阿乙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又将放上去的行李拿下来,他去跟司机师傅说话,司机一踩油门,丢给我们一通呛人的汽车尾气。

阿乙这家伙最听我的话,凡事都是“老大老大,帮我拿个主意”,但其实很多事他完全可以靠直觉来判断。他家是我们这个地方有名的灵异家族,据说他们家的长辈都具备通灵的能力,所以阿乙在这方面的能力也不会太差。

我打算找阿乙单独聊聊,我突然觉得,也许只有他能够解开我的心结。

[四]

整个一路上我都没找到合适的机会跟阿乙单独聊天,因为米小渔一直跟着我。

事情的发展也并没有因为我们不坐出租车就改变,它还是朝着我梦境中的方向而去。我坐在座位上,非常麻木地看着前面的客车坠崖,然后所有人都惊慌失措,往崖下奔去。

从车底下钻出的女人、万人坑、小山坡,还有那条情侣手链,一切的一切,仿佛昨日重现。

米小渔一步一步地走向我,我知道逃避不了的,只能面对。

“你好些了吗?”她脸上是担忧的表情。

我沉默以对。

她没有介意,继续说:“救援人员马上就到了,我们该做的都做了,继续我们的旅程吧,阿乙他们都等着呢。”

我抬头,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她,直盯得她浑身不自在地反问我:“你到底怎么了?还是不舒服么?”

我任由她的手触摸我的额头,她的手虽是温热,但我分明看到她光洁的手腕上什么都没有。

我突然捉住她的手,幽幽开口:“我送你的手链呢?”

“手链?”米小渔恍惚出神,她的眼神开始回避我。

“其实你已经死了吧,那具白骨是你吧,是你吧!”我突然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抓着米小渔的肩膀,前后摇晃。

我其实并不想伤害她,我只是想要让她承认这件事。这些天以来,“米小渔是鬼”这个念头一直在缠着我,我必须要发泄出来。

终于,大概是我弄疼了她。

米小渔用尽全力推开我,整个人往后退了退,口中还不停地说着:“你疯了吧。”

我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我的头并没有撞到石头,可是我整个人就像被闪电击中一般,全身麻木,眼前的一切又开始左右晃荡,在我的意志还未完全混沌之前,我看到阿乙跑过来扶住米小渔,两个人低声交流着什么,他们的神情都很诡异。

我来不及去问清楚便昏厥过去。

我又做梦了,这次之所以那么确定是因为,我看见了另一个“我”。

地点是班级前的走廊上,“我”和米小渔之间正发生激烈的争执。镜头拉近,只见米小渔扯着“我”的衣服不断问:“为什么我不可以和你一起去?”

米小渔泪如雨下。

镜头转换,碧水蓝天,是西藏。

米小渔所坐的那辆客车一路上都在颠簸,车上的游客手舞足蹈地唱着歌,可是仅仅是一眨眼的功夫,那歌声就变成了尖叫声,客车坠入了山谷。

镜头停在这里,渐渐的,四周变成一片黑暗。

我在黑暗中挣扎着醒来。

[五]

我睁开眼睛的那一秒是前所未有的绝望,因为我躺在自己家的床上,我跌入了一场万劫不复的轮回里。

我回想起米小渔和阿乙的脸,慢慢理顺了所有的事,我愈来愈觉得这是一场报复。

班上的男生有超过一半都喜欢米小渔,包括阿乙。我记得有一次晚自修,滂沱大雨落得地上起烟。米小渔没带伞,站在教室门口不知所措。阿乙跟米小渔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便一头冲进了雨中。我撑着一把伞举过米小渔头顶,然后和她一起缓缓走进了雨里。我回头望的时候,不小心看见阿乙从学校的小卖部出来,整个人淋成落汤鸡,怀中却揣着一把颜色鲜艳的雨伞。他望着我们,神情失落。

所以,那么喜欢米小渔的阿乙,看见我和米小渔吵架,看见我伤了米小渔的心,最后也是间接的因为我,米小渔才丧生于山崖下,他一定恨死我了吧。

米小渔死后,他用通灵之术召回了她的魂魄,再跟其他几个人说好,一起向我报复来了吧。

我把收拾好的行李摔在地上,然后奔跑出去。

他们在车站等我,当阿乙走过来要帮我提包的时候,我却骤然推开他,喝道:“你别碰我。”

阿乙被其他人扶起来,一脸的莫名其妙。米小渔仍旧穿着黄马甲和白雪纺裙,只是她的神色有些黯然。

我走向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我知道我对不起你,都是我害的你,可是你老是阴魂不散地跟着我,还串通这么多人一起玩弄我于鼓掌之间,把我当个傻子,有意思么你?”

米小渔眉头微蹙,她张了张唇,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出口。

她这样的细微举动落在我眼里,就是一种谎言被揭穿后的尴尬。

“你是不是很好奇我是怎么知道的,其实很简单,当我看到我送你的手链却戴在那具白骨上时,我就猜到了这一切是场阴谋。秃鹰将你的肉身啄食干净,却留下了那串手链。”

“你本身都要堕入轮回了吧,是阿乙让你留下来报复我的吧,是不是想要看我疯掉你们才开心?”

“你在胡说些什么,你别这样逼小渔,跟她无关的。”阿乙走到我面前,突然大喊。

“你根本就是喜欢她,所以在帮她一起害我。”我的声音比他还大,甚至带了嘶哑。

这一刻,谁也不会明白我的愤怒和痛心。身为射手座的我,最无法忍受的就是背叛,来自朋友的背叛。

“小渔她根本就没死。”阿乙歇斯底里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这样激动,平日里的他再温和不过了。

“阿乙。”米小渔似乎要阻止着什么,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阿乙盯着我,一字一顿,将每个字的音节都吐得字正腔圆:“死的是你,你才是一具没有肉身的魂魄,除了我们,谁也看不到你。”

我感觉后脊发凉,眼前的一切再次变得恍惚。

[六]

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跌入回忆的梦境了吧。

我又看到了“我”,“我”拿着报纸的手在颤抖,报纸的头条报道着尼木县峡谷的车祸。

“我”跌跌撞撞地跑出去,谁劝阻也不听。

“小渔,你不会死的对不对?你等我,我来找你了。”

“我”独自去了西藏,在那条号称是“死亡之谷”的尼木县峡谷上,一个恍惚间,眼前的场景就变成了剧烈下降的山脉。

我看到了一场惨无人寰的场面,救援队伍来得不及时,这辆车上的大多数人都已死亡,尸体也没人管,就留在了这边。

那些尸体面目全非,我差点都找不到“我”了,可是幸好“我”手腕上的手链独一无二,世上只有两条,另一条在米小渔手上。

夜色降临时,我看见有数只秃鹰从远空飞来,这些尸体成了它们的饕餮盛宴,很快,这些尸体就变成了一堆堆骇人的白骨。

米小渔没死,她成了车祸中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之一。接着,她到山崖下找“我”,在那堆白骨中看到了戴着情侣手链的“我”嚎啕大哭。

我分明看见了她将自己手上的手链除下,埋在了“我”尸骨旁的泥土里。“我知道你很怕孤独,这样你就不孤独了,我会陪着你的。”她如此说。

后来,米小渔去找了阿乙。

阿乙说,车祸死亡的亡灵与其他亡灵不同,它们只能在自己死的这块地方飘荡,除非有新的亡灵诞生来替换它们,它们才可以投胎去凡世为人,就跟水鬼拖人下水是一个道理。

米小渔哭着问阿乙:“难道没有办法可以让他重生么?你不是精通通灵之术么?”

阿乙又为难又心疼地望着米小渔回道:“他的肉身都不在了,除非,除非——”

“除非什么?”米小渔的眼底重现光芒。

“除非借尸还魂。”阿乙声音小下去,有些犹豫地说出了这个办法。

米小渔跟阿乙找来其他几个关系好的男生商量完毕之后,大家商量出了一个决定。由阿乙召回我的魂魄并封锁住我的记忆,大家陪我一起一遍一遍地故地重走,从家到西藏车祸的现场,直到找到合适的替身让我重生。

他们其实已经表现得够好了,就像一个个演技精致的演员,一遍一遍地NG,一遍一遍地重来,却没有人露出一丝破绽,是我自己潜意识里不甘于被控制,所以每一次因故晕倒都会在梦境里记起一段事。

阿乙很心疼米小渔,他轻抚她的肩说:“如果这个计划失败了,就让我来照顾你吧。”

米小渔却冷静地望着他回道:“就算这个计划失败了,我也不会和你在一起。”

“你知道吗?当初——”阿乙急了,可是他的话还未冲出口,就被米小渔打断。

“当初你们打赌,谁追到我,他一学期的烟就由其他人供。我早就知道了,可是我就是喜欢他啊,他后来也真的喜欢上我了不是?他虽然口中不承认,可是他为我付出了生命。我知道他就在我身边,我想多陪陪他,他特别害怕孤独和寂寞。”米小渔喃喃地说着。

我鼻子一酸,却怎么也流不出眼泪。

是啊,鬼魂怎么会有泪呢?

[七]

我醒过来的时候不知身在何处。

既不是躺在家中的床上,身边也没了米小渔和阿乙他们。

四周黑漆漆的一片,却突然有一束刺眼的白光晃花了我的眼睛,我用袖子挡住眼睛,从缝隙中看到无数人宛如飞蛾一般扑向那灯火明亮处。

我突然明白了,这便是传说中的往生之路。

我自由了,我不再受到任何人的束缚了。可是为什么我感觉我的心那么空,那么迷茫,仿佛失去了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才会这样,前方就是极乐世界吗?

耳边回响起一个声音,曾有个女孩对我说:我就是想跟你在一起。

我此刻很想念米小渔,很想很想。

一张公交IC卡

  邻居家的小孩明明上小学,一日,放学乘公交车回家,在车厢里捡到一张公交IC卡。他记着老师的教导“拾物一定要归还失主”。待车到站停稳后,他欲将公交IC卡交给司机叔叔。希望他找到失主。司机叔叔说:“这卡一不记名,二不挂失,还是你自己处理吧!”

  明明心想:自己处理?总不能据为己有吧。于是他在车厢里呼喊:“谁丢了IC卡!”不一会,好几个人来“认领”。一位约摸二十岁出头的小伙说:“这是我刚才丢的。”明明追问:“你说是你的,有什么证据?”小伙愣了一下,指着同行的另一位小伙,那位小伙点头称是。这时,又一位打扮时髦的女青年说IC卡是她不小心丢的,证明人是在她一旁的男朋友。

  这可难坏了明明,这公交IC卡究竟是谁的?正在他一筹莫展时,旁边的一位好心爷爷提醒他,最好的证据是请他们各自说出公车IC卡里现有钱的数目。小伙和女青年一听,不知所措,但在众乘客面前又不得不说,小伙说公交IC卡里大概有10元,女青年说卡里可能不到10元。

  明明立即到车厢前,把公交IC卡按在读卡器上,机器随即发出声音:“你的卡里钱已用完,请充值。”

不靠谱的飞哥

  当飞哥第一次听到我要给他写传记时,第一反应就是“我好像还活着,你怎么就要给我立传了”。飞哥是三年前才转到我们寝室来的,让我惊讶的是,除了我之外,寝室其他的人都听过他的大名。室友说,每天早上都能看到飞哥拿着豆浆在林园路瞎转悠。

  自从这学期开设了高等数学之后,飞哥就像是鱼儿见到了水,每天都乐在其中。拉格朗日的中值定理、牛顿的微积分,还有一大堆只在梦里见过的数学概念都被他背得滚瓜烂熟。每到学期末,是飞哥最忙碌的时候,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可我们这些室友想邀请他给我们补习一下数学知识,那可比申奥还难呢,这也与飞哥始终坚持“女士优先”的政策有很大关系。好不容易等到他有空了,谁知,给我们讲一道数学题足足浪费了大半天的时间,因为飞哥讲题的特点是详细,而且相当详细。比如,这道题如果涉及柯西定理,他就会先讲柯西的生平事迹,然后再讲他是怎么发明了这个定理,还美其名曰:“这叫领略数学大师的精神,对于我们学习数学大有好处。”其实,我们就想六十分通过考试,至于柯西是被苹果砸了还是被门挤了,才想到这么一个折磨一代代年轻人的定理的来龙去脉,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为了顺利通过考试,寝室长组织我们去放孔明灯,灯上大书四字:考试全过。然后交给飞哥放飞,结果孔明灯高高地挂在了一棵树上,这可是不祥的预兆——挂科(棵)。于是,全体大怒,所有拳脚齐向飞哥飞去。如果这时你有幸出现在长春文化广场,就可以看到这样一番景象:七个人追着一个人暴打。还好,最后我们都有惊无险地通过了。

  转眼到了七夕,我向飞哥请教送女朋友多少朵玫瑰花合适。他笑称,现在送玫瑰花太没创意,还大力向我推荐要送玫瑰花瓣拼成的心型礼物,并且放到贺卡上。“就在学校边上的一家礼品店里,那家店的价钱特优惠……走吧,我陪你去。”我真怀疑那家店主与他有着非同寻常的交情。

  我与飞哥偶尔会一起出去吃顿大餐,而且总会给自己的消费找很多理由,如顺利买到情人节礼物、发了奖学金等。一日,我与飞哥庆祝两会召开,为了响应“光盘”行动,硬是在吃饱饭的基础上把最后一大碗汤消灭光了,最后我俩是扶着墙走出了食堂。当晚,飞哥发了条微博:爱国,就从喝汤开始。

  书对于学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物品,飞哥对书籍更是有着非同一般的喜爱,他是亚马逊与当当网的常客,每到我们要买书时都会告诉他一声,因为多买折扣就大。在网上购物多了,连送快递的大爷都认识飞哥了,见面总是“是你啊!”“怎么又是你?”“怎么老是你?”“真是爱学习的孩子。”这么几句话。

  寝室就这么点地方,飞哥只好把他的书放在床上,自己抱着书入眠。书放多了,床都压变形了,睡在他下铺的小威每晚都担惊受怕,生怕哪一天床板压断,自己就真的淹没在书海当中了。飞哥买的书大多与我们的专业无关,还有些是他看不懂的书,我们都表示不理解。我决定在不问元芳的前提下自己弄个明白,可最终也没有找到答案。最后,室友小强给出了他研究的结果:飞哥经常买这些他也看不懂的书,是因为他相信有一天他一定能看懂。小强故意把“有一天”三个字说得特别狠。我明白,这个“有一天”会变得遥遥无期。

  在这些五花八门的书籍的熏陶下,室友们都找到了各自的研究方向。小霁和小威对飞哥那本《情书的N种写法》爱不释手,龙哥和小强更是经常借阅飞哥的《电脑黑客秘籍》,海海和成成则喜爱上了《火影忍者》连环漫画。这么看来,只有我看的书还有点靠谱——《孝庄太后是否真的下嫁给多尔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