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清代民间通俗公案小说。早期版本亦称《施公案传》、《施案奇闻》、《百断奇观》,未著撰人。现存有嘉庆三年(1798)序文,道光四年(1824)刊本,可推知它前八卷九十七回大约成书于乾隆、嘉庆年间。其故事始于说书,后经人加工整理敷演而成为528回的长篇小说。主要讲述了康熙年间清官施仕伦从县令至总督,在黄天霸等江湖侠士辅佐下不断铲除贪官污吏、破案捕盗的故事。
第5回 县主判断曲直 民妇言讲道理
话说刘永诉罢叩首,屈得他二目垂泪。施公一听,沉吟良久:想这江都民刁,颇能撒赖。此事无凭无据,怎得问明?再三踌躇,主意拿定,带笑叫声:“朱有信,本县问你:世界上银钱最为要紧,你自不小心,失落银两,先有罪过,还来告状?”
那人气得满口大叫。施公故意动怒,喝了:“下去,少时再问!”
朱有信诺诺而退。施公叫声:“刘永,本县问你,果真没有见他的银子么?”刘永说:“小人实未见朱有信的银子。如若昧心,岂无个天理?”施公说:“你既没有见他银子,也就罢了。
本县如今吩咐你,你如不遵,立刻重处。”施公说:“你近前来听着。”刘永站起,走至公案旁边,方要下跪,施公摇手,他即站在一旁。施公提起朱笔,说:“刘永伸手过来!”刘永手伸在公案,施公写了“银子”二字,把笔放下,带笑吩咐说:“刘永听真:你去面向外,跪在月台之下,不许东张西望,只看着手中‘银子’二字。如若擦去一点,立刻叫你将银赔出,还要重责!”刘永答应,不敢不遵,心中含怒,走至月台跪下,只看着手中“银子”二字。施公又叫衙役上前来,附耳低言:如此这般,快去快来。
衙役答应出衙去后,施公又见打角门进来一个妇人,头上披发,面上青肿,脚步慌乱,年纪约有五旬,喊叫冤枉。他口称:“青天救命!”气的疯疯颠颠,跑至案桌前跪下,数数落落,悲声凄惨。施公叫声:“那妇人有什么冤情,款款诉来,本县与你公断。”那妇人见问停悲,口尊:“老爷,小妇人告夫主万恶!”施公一听,大怒道:“放刁胡言!自古至今,妻告夫者,先有罪的;律有明条,难以容恕。你快把夫主的恶迹,你所告夫的情由说来,我立刻拿来对词。”那妇人口称:“老爷!小妇人丈夫,名董六,嫖赌不规。求老爷差人拿来,当堂对讯,就知小妇人的冤枉。”施公听罢,说道:“既然如此,你下去等候。”那妇人答应,下堂伺候。施公即出签去拿董六,不在话下。
片时,但见先所差去青衣,把钱铺刘永之妻,带上公堂跪下。施公见那妇人,雅淡不俗。就说:“你丈夫欠下官银数两,他叫把你传来,交还此款。或有或无,快快说来!”妇人见问,口称:“老爷言之差矣!凡事自有家主,小妇人的丈夫,该下官钱,理宜追究他还。小妇人难道自有银偿还么?小妇人清白良家,闺阁女子,传我前来,什么缘故?抛头露面,进县见官见吏,岂不令人笑谈?知道的,言是丈夫连累了妻子;不知道的,说我败坏闺阁。只恐良家邻右,人言不逊。老爷本是一县之主,为民父母,作官不正,甚是糊涂,枉受皇家爵禄之封。”
施公听民妇言之有理,心中倒觉欢悦,并不动怒。未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