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简爱》,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所著长篇小说,讲述一位从小变成孤儿的英国女子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小说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波澜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成功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简爱》:译本序 · 二
《简·爱》是夏洛蒂的代表作。
《简·爱》所以成为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有显著地位的小说,成为世界闻名的一部小说,是因为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夏洛蒂写作《简·爱》的时候,英国资产阶级政府为了分裂工人运动,表面上采取了某些改革的措施。比如通过了女工实行十小时工作制的法案,但是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并没有改善,并没有获得平等的权利;即使是经历了三次高·潮的宪章运动,吸引了成百万的工人和劳动群众参加争取自身权利的斗争,也没有能提出男女平等问题,夏洛蒂通过一个孤女一生的故事,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的悲惨处境,也反映了妇女摆脱男子的压迫和歧视的要求,这在英国文学史上是一个创举,难怪它的出现在当时的社会上引起了那样强烈的反响。
小说一开始,第一章,年幼的简·爱就和欺侮她的表哥约翰发生了冲突,骄横残暴的约翰把表妹简·爱看做丫头一样,可是简·爱不畏强暴,和他扭打起来,当然,结果是简·爱吃了亏,关进了红屋子。一个瘦弱的女孩以她的勇敢的表现立即吸引了读者。狠狠地回击,第一个对象是约翰。接下来是她的以恩人自居的冷酷无情的舅妈里德太太。在第四章里,简·爱和里德太太发生了争吵,里德太太以为凭她的地位可以吓倒这个外甥女,可是恰恰相反,简·爱一针见血地骂她:“别人以为你是个好女人,可是你坏,你狠心。”里德太太居然也觉得害怕了。简·爱在舅妈家的生活在全书中只占四章,作者一生中也没有这方面直接的感受,但是她用这一段交代简·爱童年生活的情节让我们初步看到了简·爱性格中的反抗的特点,我们沿着这一个方向,可以看到作者怎样一步步地展现简·爱的精神面貌。
离开舅妈家到全书结束,简·爱的经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圣约翰家。最主要的一段是在桑菲尔德。
劳渥德学校一段确实是全书中揭露性很强的一部分。在这个学校里孩子们受冻挨饿,还要遭到挨打、罚站、剪头发等凌辱。伙食是恶劣的,生活环境不合卫生,结果是斑疹伤寒夺去了好些孤儿的生命。作者强烈地批判了这种披着宗教外衣残害儿童的教育制度。她特别塑造了布洛克尔赫斯特这样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的形象,他满口仁义道德,实际上是杀害海伦·彭斯的凶手,他标榜惩罚肉体以拯救灵魂,实际上却克扣经费,中饱私囊。夏洛蒂满怀悲愤的心情描写了海伦·彭斯的悲惨命运,这样一个聪明可爱的女孩竟成了劳渥德学校的牺牲品。作者曾进过这类的慈善学校,可是小说显然以那个学校为原型而又添加了英国当时其他类似的学校的情况,因此它就显得更为集中,更为生动。
当然,简·爱正式登上社会这个大舞台是到了桑菲尔德以后。
桑菲尔德对简·爱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她来到这个府邸做一名家庭教师,她知道这是一个处于什么地位和身份的工作。她战战兢兢,采取的是防卫的姿态。初次和罗切斯特见面,她显示了不亢不卑的态度。在对罗切斯特还不了解的时候,她保持了一贯的反抗精神。但是她渐渐地发觉罗切斯特和她思想上在许多方面有共鸣之处。虽然罗切斯特比她年纪大,人又长得不漂亮,简·爱还是深深地爱上了他。而罗切斯特,从简·爱的谈吐举止,看到这样一个身材瘦小并无动人姿色的家庭女教师具有一种不平凡的气质,他感到“知音难求”,决心娶简·爱为妻。他们两人相互试探,相互吸引。书中两人好几次的对话,有些读者可能感到海阔天空,比较玄妙,其实正是两个人心灵逐步接近的记录。
在简·爱从桑菲尔德出走以前的十几章里,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这里不一一谈它。只是罗切斯特举行宴会一场,应该一提。这一场,既是贵族社会的太太小姐对寒酸的家庭女教师的示威,同时也是具有强烈的自尊心的家庭女教师对上流社会的挑战。阵势摆开,我们开始时可能为简·爱捏一把汗,她斗不斗得过有财有势、美貌迷人的英格拉姆小姐呢?在这里,夏洛蒂·勃朗特通过她笔下的人物发泄了自己长期以来对贵族社会的不满,并且用简·爱得到胜利这样一个结局对上流社会进行了嘲笑和报复。
如果事情一帆风顺,简·爱成了称心如意的桑菲尔德女主人,皆大欢喜,那末,她的反抗的性格恐怕要打一个很大的折扣了。夏洛蒂之所以是一个杰出的作家,就是她不以简·爱和罗切斯特在教堂的婚礼作为全书结局,而是奇峰突起,出现了梅森的干涉。尽管前面提到的疯女人的来历和行动早已成了读者心中的谜,但是我们还是很难想到梅森的阻拦会起这么大的作用。于是,幸福立时成了泡影。
简·爱毅然离开桑菲尔德。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心里只有一个愿望:离开桑菲尔德,因为她在这个地方受到了欺骗和侮辱。不愁吃穿的简·爱一下子成了饥寒交迫的乞丐,凄风苦雨,茫茫荒原,弱小的简·爱受尽折磨。好心的读者也许会为简·爱惋惜,为什么她不在桑菲尔德待下去,而要一走了之,结果几乎饿死道旁。确实,简·爱三天的流浪生活,其悲苦可能远远超过童年时在劳渥德的遭遇。可是,我们应该重视作者安排的这段情节。留在桑菲尔德,简·爱不可能依旧做她的家庭教师,势必落到罗切斯特的情妇的可卑地位。是忍辱偷生还是维护个人的尊严,这当中没有选择的余地。简·爱勇敢地跨出桑菲尔德的大门,冲破世俗的樊笼,令人敬佩。第二十八章文字不长,我们却可以把它看做对简·爱的一曲最美的赞歌!
简·爱的反抗精神至此发展到了顶点。
简·爱在和圣约翰的交往中,自然也闪现了她性格中的不平凡的光彩。可是在全书的这一部分中,她的锋芒没有以前那样突出了。圣约翰冷酷自私,他以上帝的使者自居,口口声声说去印度传教是他的天职,还以上帝的意旨为借口强迫简·爱嫁给他,和他同去印度。简·爱拒绝了他的求婚,认为这种殉道太可怕,因为她不爱他,认为他也不爱她,他要娶她,只不过因为他认为她可以成为一个合适的传教士的妻子,我们自然赞同简·爱的这一行动。然而,简·爱虽然一开始拒绝他的要求,但是却始终赞赏他献身宗教的精神,表示做妻子不行,做助手可以。后来在这个“正人君子”的宗教力量的感召下,她甚至对他说,只要能相信是上帝的意旨,就可以嫁给他。这和以前的那个向往幸福自由的简·爱的形象就出现了距离。我们心目中一个愤世嫉俗的、勇敢的妇女突然变成了忠顺驯服的女信徒。只是到最后,作者用了罗切斯特的超自然的呼唤:“简!简!简!”才促使简·爱下决心反抗圣约翰。作者也许用这个情节来再一次印证简·爱对自己性格的剖析:“在跟和我自己的性格相反的独断严酷的性格打交道的时候,在绝对服从和坚决反抗之间,我一生中从来不知道有什么折衷的办法。我总是忠实地绝对服从,一直到爆发,变为坚决反抗为止”。但是遗憾的是,作者这样的安排实在难以令人信服,而且不能不说是大大减少了简·爱作为反抗者的光辉。